
遗体火化的程序
一、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
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 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
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 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
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
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
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 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
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
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 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
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
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
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
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
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
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
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
新疆锡伯语言学会的学会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专家建议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殡葬设施、殡葬方式和殡葬活动的管理,保障死者的遗愿以及公民对死者的追念愿望的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殡葬风俗习惯自由原则] 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殡葬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条 [殡葬原则] 殡葬管理应遵循节约土地,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殡葬方针]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倡导环保型殡葬方式。
第五条 [公共利益原则] 殡葬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管理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用词定义]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埋葬:指将尸体埋入土中。
二、火化:指在特制的火化机内焚烧尸体。
三、迁葬:指将已经埋葬的尸体移往其他的坟墓埋葬,或者将已埋藏的骨灰移往其他的坟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
四、坟墓:指埋葬尸体或者埋藏骨灰的设施。
五、殡葬设施:指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设施。
六、殡仪馆:指供在埋葬或者火化之前,运送、冷藏、处理尸体及举行殓、殡、奠、祭仪式的设施。
七、火化场:指供火化尸体或者骨骸的场所。
八、公墓:指供公众埋葬尸体、埋藏骨灰(骸)的设施。
九、骨灰(骸)存放设施:指供存放骨灰(骸)的纳骨堂(塔)、纳骨墙或者其他形式的存放设施。
第二章 殡葬设施的设置和经营管理 第八条 [殡葬设施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火化需要,制定建设殡仪馆、火化场的数量、布局和规模的规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殡仪馆、火化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
第九条 [殡葬设施的性质] 殡仪馆、火化场是分别提供遗体运送与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
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从事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
第十条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殡葬设施建设禁止区域]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五)其他不适宜建造的区域。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此类设施,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
第十二条 [埋葬、埋藏和火化的禁止地方] 埋葬以及骨灰(骸)的埋藏,不得在公墓以外的地方进行。
对我国有特殊贡献的人,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其尸体或者骨灰(骸)埋葬或者埋藏到适宜之地而不受本条第一款的约束。
火化不得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
第十三条 [埋葬或者火化的禁止时间]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埋葬或者火化。
第十四条 [死亡证明] 火化尸体应当向火化场提交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的式样及其出具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死亡证明的查验] 火化场火化尸体时,应当查验死者的死亡证明,无死亡证明的,火化场不得火化。
第十六条 [火化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火化场应当建立火化尸体的档案并应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殡仪馆、火葬场提供尸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
第十八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城市申请建设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建设竣工后,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在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许可。
第十九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农村设置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 除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以外,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条件,经工商登记后,可以从事除遗体运送、冷藏、火化、埋葬、埋藏、骨灰(骸)存放以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服务程序]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 [公墓经营单位的用地义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的规定。
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的收费]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墓葬用地费或者骨灰(骸)存放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供村民以及在本村出生且籍贯为本村的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禁止未经批准的掘墓] 不得任意掘墓,除非: (一)出于司法程序的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出于迁葬的需要,经县级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六条 [接受义务]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在接受服务要求时,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拒绝。
第二十七条 [资料的备置和阅览]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必须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
前款规定的经营单位,在要求殡仪服务者、要求火化者、墓地使用人、骨灰(骸)收藏委托者以及其他与死者有关系的人提出前款规定的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的阅览请求时,不得拒绝,并不得收取费用。
经营单位可以依照阅览人的要求,拷贝所需文件,可以酌收适当费用。
第二十八条 [报告义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遣人员进入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检查其设施、帐簿、资料及其他物品,并可以拷贝检查的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无近亲属死亡人的处理] 在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处理,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助,其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章 殡葬设备、用品、服务和殡葬行为管理 第三十一条 [殡葬设备标准]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强制推销] 禁止殡葬设施经营单位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
第三十三条 [禁止的殡葬用品] 禁止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
第三十四条 [提供殡葬服务时的守法义务]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殡葬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殡葬遗嘱] 成年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在生前就其死亡后的殡葬事宜立下遗嘱。
死者生前立有前款遗嘱的,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应当予以尊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不遵守殡葬设施迁移期限的法律责任] 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区域内的殡葬设施,在迁移通知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迁移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公墓外埋葬、埋藏的法律责任] 在公墓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尸体以及埋藏骨灰(骸),建造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火葬场外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埋葬、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埋葬或者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火化场、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火化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验收火化遗体的死亡证明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火化档案、保存死亡证明的; (三) 在火葬场外火化尸体的; (四)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火化的; (五)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火化设备。
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还财物,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 [私建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私自建设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三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不遵守死亡证明、面积规定的法律责任]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用户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或者提供墓葬用、骨灰存放格位面积超过规定的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违法的法律责任]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向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掘墓的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掘墓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没有备置材料、拒绝阅览请求、收取阅览费用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没有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拒绝阅览请求或者虽然接受阅览请求但要收取阅览费用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八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不按期报告的法律责任]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提交,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条 [怠于履行埋葬、火化职责的法律责任] 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负责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违法殡葬用品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此类殡葬用品,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殡葬行为违法的法律责任] 殡葬行为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改正。
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不执行殡葬遗嘱的法律责任] 死者生前就有关殡葬事宜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没有执行的,应当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渎职的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变通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殡葬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自治州、自治县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 [实施细则]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法自201×年×月×日起施行。
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杨帅峰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主持起草的多部法律建议稿已送交相关机关并取得良好效果。
由于业绩突出,热心公益,多次受到嘉奖,为多位名人代理过案件,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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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是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
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
强调宗教的公共性,就是强调宗教团体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
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
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存在的差异,是他们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引起的。
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
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
关键词:宗教公共性;中国传统宗教;当代中国宗教 Abstract:Religion is not hollow but substantial,as an organization to link social members.In this sense,no religion is private or individual.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 is emphasized here to draw religious groups' notice to public affairs in society.Nowadays there is a tendency of development to emphasize the publicity of religion,theology and philosophy in the Western world of social ideology.However,in different cultural backgrounds and environments of existence,Chinese and Western scholars differ in understanding of publicity.For history and status quo,China will not tend to take the road of integrating state with a “public” religion.And for the relation between government and church,the best policy is mutually adapting,sharing woe and weal and harmoniously getting along. Key Words:publicity of religion;traditional Chinese church;contemporary Chinese church 当前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非常热烈。
笔者认为,诸如此论的名称皆是处于不同语境下的思想者为了强调某个具体对象(宗教、哲学、神学)之某种性质(公共性)所使用的术语。
这些术语在特定语境下有其具体的内涵及意义,不能到处套用,而应分析其适用性和限度。
一、公共性与宗教的公共性 对“公共性”和“宗教的公共性”进行反思,首先使笔者联想起古希腊哲学家的一个故事。
古希腊大哲学家柏拉图和犬儒派哲学家第欧根尼在一起讨论哲学。
柏拉图鼓吹他的“型相论”(理念论),并使用了“桌子性”(tablehood)和“杯子性”(cuphood)这样的名词。
第欧根尼说:“柏拉图,我可以看到桌子和杯子,但我看不到你的桌子性和杯子性。
”柏拉图则说:“那是因为你有一双看得见可见的桌子和杯子的眼睛,却没有可以用来识别桌子和杯子的本质的理智。
”[1]在这个问题上,柏拉图肯定事物性质的实在,并进而认定事物的性质有独立存在的地位;而第欧根尼否定事物性质的独立自存。
我们可以评价说,柏拉图的睿智穿透了事物的表面,达到了对事物性质的一般性认识,但他将事物的性质视为独立自存则是错误的;而第欧根尼认为事物的性质不可能有像实体那样的独立存在,这是对的,但他要是认为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经验层面,无法对事物的性质达到一般性的认识,那么这是错的。
现今学界对“公共性”这个概念的解释相对明晰,而在理解“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时若不联系这些名称的具体所指,就会使人感到不知所云。
因为,这世上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完全不具有任何公共性?又有哪一种宗教、哲学或神学不能在特殊意义上给自己冠上公共之名,或称自己为公共的呢?重要的不是一般地判断宗教、哲学或神学有无公共性,而在于联系具体对象,判断它在什么范围内、什么意义上具有公共性。
我们在英文辞典中可以看到这样的解释:publicity是形容词public的名词形式。
Public的释义有两大类,第一大类:(1) 公众的,与公众有关的;(2) 为公众的,公用的,公共的;(3) 从事公共事务、群众娱乐活动、社会服务的。
第二大类:(1) 向大众公开的;(2) 众所周知的。
[2]我们要注意的是,publicity虽然是一个名词,但它的所指仍旧是事物、对象的某种性质,而不是某种事物和对象。
宗教不是一个空名,而是一个实在,一个以信仰为纽带把社会成员联系起来的组织。
就此而言,任何宗教都不可能是私人或个人的。
但是在现代社会中,像宗教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与教育的分离等原则的确立使得宗教团体变得私人化或个人化,乃至于使人们生出这样的幻像——可以有完全私人的宗教或者完全私人的神学。
然而,我们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明白,所谓宗教、哲学、神学的私人化(个人化)只是表示其公共性的削弱,或公共程度的压缩,而非完全丧失。
一般说来,使用公共性字眼的学者想要倡导扩大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但正因为公共性的概念太一般了,乃至于我们必须将它与具体的对象联系起来,方能判断这样的倡导有何意义,而在这里,在何种领域中扩大公共性就成为最关键的问题。
在不同场景下一般性地倡导宗教公共性的扩大是无意义的,甚至是危险的。
默茨(Johann Baptist Metz)强调基督教及其教会具有的公共性,教会(ecclesia)的本义就是一个开放的集合(open assembly),原本就含有“公共”的意思。
启蒙时期以前,基督教的社会功能与西欧社会的方方面面紧密相连。
基督教的公共性达到极致,而人民的公共生活受到教会的统治和支配,在教会建制(church institution)中私化(privatised)了。
默茨在分析基督教传统的私化时把启蒙时期的教会与国家和社会的分开视为基督教目前所处困境的根源。
他说:“区别私人空间和公共空间是有价值的,但似乎并不能弥补基督教所丧失的公共地位与角色。
”[3 ] 新教神学家弗勒斯德尔(Duncan B.Forrester)探讨建立一门公共神学的可能性。
他说:“公共神学是一门讨论有关神的神学,它具有指向公共可共享之真理,并参与公共讨论及见证那真理对世上所发生的事之正当性及关怀今日人民与社会所面对的严峻问题。
它从所受托的传统提供坚定的信念、挑战和见解,而非寻求共同的表述或重述每人的说法。
”[4]这样的呼吁有其特殊用意,其主旨无非是要神学更多地关注公共事务,参与社会的改革与建设。
在我看来,这些倡导呼吁公共性的学者们用来解释公共性的那些概念更加值得注意。
例如,潘兰特(Raymond Plant)力陈神学本身的公共性,并指出明了神学公共性的关键在于对一般与个别之关系的理解。
他说:“一般与个别的张力位于政治神学的核心。
神学可以被认为是一个学科,试图寻求达到某些一般的关于神在这个世界上的性质和行为的真理。
而另一方面,政治的社团,他们的信仰和价值是非常专门的和个别的。
神的本性(至少在古典有神论中)可以被认为是无时间的,无变化的,而政治总是涉及具体的社团在特定的时间和在特定的地点的生活方式。
”[5]17他又说:“神学……怎么能够和政治领域相关联呢?政治完全是在一个充满差异的领域中形成的,在其中,不同国家、种族、性别、群体的成员有着不同的、相互之间并不和谐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又在不同的时间、地点和环境下得到不同的解释和拥有不同先后秩序。
”[5]18这种意思在莫尔特曼那里说得更清楚。
他说:“基督教神学的主题就使它成为一种公共的神学。
它涉及社会的公共事务。
它在对基督的期盼的光明中思考什么是神的王国的普遍关怀。
”“公共神学不得不与神学的公共相关性发生关系,这种相关性处于基督徒身份的核心处,它关心的是神国莅临在人类历史的公共世界中。
”“没有公众的关联性就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反过来说,没有基督教神学的定位就没有公众的关联性。
”[6]可见,强调神学的公共性就是强调神学主题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关注,就是宗教信仰的公共关联性。
总而言之,强调宗教、哲学、神学的公共性是西方社会思想的一种发展趋势。
它是对传统宗教、哲学、神学的一种挑战,是在一个社会、政治、经济全球化以及人类文化多样化和生活世界科技化的处境中建构或重建宗教、哲学、神学的尝试。
二、中国传统宗教的公共性 西方学术界有关公共宗教、公共哲学、公共神学的讨论对中国学术界有影响。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中外学者对公共性的理解是有一些差异,但并不大,而且这些差异的产生并非语词本身引起的混乱,而是由中外学者各自所处的不同文化背景和处境所引起的。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和中西差距之缩小,这些理解上的差异将会削弱,不会阻碍中外学者的相互理解。
在现代汉语中,“公共性”一词译自英语publicity。
我们知道,现代汉语与古代汉语在词法上的最大差别就是喜用双字词,少用单字词。
与现代汉语词“公共”最接近的古汉语词是“公”。
它作为形容词时的现代释义主要有:(1) 公正;(2) 公有(共有);(3) 公开。
[7] 中国先秦时代的“公”,有三层含义,一是公家、朝廷、官府;二是共同;三是公平、公正。
第一层含义是最主要的,而且具有深刻的宗教内涵。
那些具有公共身份的国君、贵族就是当然的宗教领袖,是宗教祭仪的主持者。
国家、政治、社会、个人、道德、宇宙、自然、宗教、鬼神大都统一在这个“公共”领域(政治统治领域)。
中国古人对宗教的理解也体现出“公”的意思。
“宗”指宗族、宗亲、宗庙等;“教”指学说、伦理、规章、教化、教导之意。
“礼”亦与今日“宗教”之内涵重合,既有伦理制度、教义思想,亦包括宗教仪式及祭典。
“神道设教”更是反映了统治阶级或社会圣贤对宗教公共性的关注。
“天”具有先验的公共性与至上性。
“天帝”、“天命”、“天意”是中国社会秩序和精神信仰的基础。
它以宇宙观形式,成为古代社会秩序合法性证明的基本方法。
正所谓“天无私覆,地无私载,日月无私照。
”“天”是“公”的起源。
“天”是至善、至公、至大。
“公”作为公平的准则而演变为公共、公益、公道、公正。
天命就是大公无私的意义呈现。
这样一种“公”的模式,既是政治思维方式,又是社会行为规范;既是宇宙秩序,又是道德精神;既是王权专制,又是宗教崇拜。
在这样一种模式的制约下,宗教被纳入公共政治的领域,直接成为统治架构中的组成部分。
宗教是一种权力或资源,非私人所能完全拥有。
相对于“公”的宗教,那些非官方的、非正式的、不合法的事情,比如祭拜私鬼、私建庙宇、私自入道、私自度僧等等,被列为公共性的对立面,称之为“私”。
公、私的区别,在宗教是正统与异端,在政治上是合法与非法,在道德上则是公正与偏狭。
[8] 中国古代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不仅使中国人的文化心理结构发生了变化,而且也使中国语言发生了巨大变化。
中国古代汉语中的“公”的概念经过长期的发展,用于不同的对象,则派生出多项语义,例如公安、公案、公报、公布、公差、公产、公道、公德、公断、公法、公房、公费、公愤、公告、公海、公函、公家、公开、公款、公理、公立、公例、公粮、公路、公墓、公判、公平、公仆、公然、公审、公事、公诉、公堂、公文、公务、公物、公休、公议、公益、公用、公寓、公园、公约、公债、公正、公职,等等。
“公”几乎可以添加于任何“在者”,而无论其是实体,还是数量、性质、关系、地点、时间、姿态、状况、活动。
上述辨析表明:西方的“公共”概念和中国古代“公”的概念的含义并不完全对称,但经过长期的交流和发展,现代汉语有足够的表达手段转述publicity的各种含义,不会造成太大的误解。
[9]相反,倒是这些语词的使用者若是不明了其所指对象的性质,加以滥用或乱用,那么倒是令人困惑的。
三、当代中国宗教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就“公”的主要意义而言,中国的传统宗教并不缺乏公共性,但具体不同的宗教在不同时期的公共性有程度上的差异。
在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公”字的涵义发生了变化,宗教的公共性的存在及其表达形式也已经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这种变化简要地说来就是大一统的“公”(官)变成分层次的“公”,原先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弱化,公共空间逐步增大。
新中国建国初期,宗教管理是“内部行政事务”,视宗教为控制性上层建筑,实行了封闭型行政管理方法。
正是这种单纯的行政制度安排及管理,依靠少数宗教工作干部,按政策使用行政方法对宗教进行严格的封闭式管理。
在此制度空间内,政府实行自上而下的管理;宗教团体则在此前提下从事各种宗教活动。
这种管理方法,基本沿袭了中国历史上“公共宗教”模式,宗教及其活动难以适应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
20世纪80年代之后,中国宗教的管理方法,已由单向式行政管理趋向宗教组织的自治与行政管理相结合,宗教团体能够以“非政府组织”的形式参与社会公共事业。
现代意义上的宗教公共性得到初步呈现。
宗教事务具有了公共、公开等性质,改变了原来把宗教作为“内部事务”来处理的行政方法及“宗教不对外”的行政习惯。
(注:《上海市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宗教事务,指宗教与国家、社会、群众之间存在的各项社会公共事务。
”国务院宗教局局长叶小文曾经在《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指出:要把宗教工作靠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内部工作,变为进一步由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社会事务来管理,并把这种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参见叶小文:《社会主义与宗教的历史篇章》,《中国宗教》2002年第1期。
)这样的公共性成了宗教在中国社会合法存在的标志和必要条件。
在建立现代社会制度的基础上,传统宗教的公共性转换为公共制度问题。
宗教的教化功能不再泛化,无所限制,并以社会团体的身份结束了传统公共宗教的发展模式。
政府、宗教团体、个人信仰之间的界限得到明确,进而政府与宗教团体各自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关系界限得到明确,这是当代中国社会变迁中的一个重大现象。
[10]在这样的宗教制度变迁中,私人信仰取得法律的保障,而宗教团体则消除政府组织的形式,成为社会团体。
这样的社会化将是中国宗教的发展趋势。
中国宗教由此将具有越来越大的社会性和公益性。
这样的发展趋势相对于传统的公共性(政治性、官性)而言,是私化了,但相对于现代意义的公共性(社会性)而言,则是公共化了。
政府对宗教由控制转变为依法管理,而宗教团体则自治自理,非行政、非营利、非市场,以社会团体的身份参与社会公共事务。
在中国这样一个以无神论为主导意识形态的国度里,任何一种宗教要想正常地发展,都必须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与其他宗教团体和社会团体的关系。
历史和现状决定了中国不可能再走政教合一的“公”的宗教道路,而就政府与宗教团体的关系来说,其最佳状态应当是相互调适,共存共荣,和睦相处。
在当代中国,合法的中国宗教可以发挥作用的领域很多,这就需要宗教团体思考把自己的力量主要用于何处。
方立天教授指出中国宗教要走文化宗教之路。
他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求发挥中国宗教文化内在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对中国宗教的要求、时代对中国宗教的要求;同时,这也为中国宗教开辟了广阔的、健康的、良性的发展道路。
”[11]我相信,这条路将给中国宗教带来更多的公共性。
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当代共产党员的事迹
迹:丁晓兵,男,1965年9月出生,现任武警某部团政治委员。
丁晓兵在二十多年前的一次重大军事行动中失去右臂,战后,他拒绝了许多单位提供的要职和优厚待遇,选择留在了部队。
武警8722部队政治委员,入伍20多年,曾荣立一等功1次、三等功2次,武警部队“拥政爱民先进个人”、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干部标兵,被国家人事部和中国残联授予“全国自强模范”荣誉称号。
他曾经感动中国。
在一次重大军事行动中,身为侦察大队“第一捕俘手”的丁晓兵,在敌人阵地生擒一俘虏回撤途中,为掩护战友和俘虏,抓起敌人投来的手雷向外扔的刹那间,手雷突然爆炸,右臂被炸得只存一点皮肉。
为了把任务完成到底,他以惊人的毅力用匕首割下残臂,扛着俘虏,冒着炮火翻山越岭4个多小时才与接应分队碰上头。
而就在此时,他一头栽倒在地,战友们以为他牺牲了,含泪为他化妆,紧紧抱着迟迟不忍就此让他而去。
路过的前线医疗分队被这个场面深深感动,切开腿部动脉血管强行压进2600CC血浆。
死神就这样与这位独臂英雄擦肩而过。
以“中国兵”为题宣扬他的英雄事迹强烈地震撼着“中国心”。
他因此荣立一等功,荣获为他特设的第101枚“全国边陲优秀儿女”金质奖章。
他是独臂英雄,更是一位常人;他是一名党员干部,更是一名党的形象代言人。
2003年,部队在淮河流域抗洪抢险,丁晓兵一只胳膊不能挖土,就扛包运土;不能打桩,就潜到水里垒围堰。
其身如令,其势似锋,18天时间,他就是这样在抗洪一线表现他的人格官品。
二十多年来,他把对党的忠诚、对国家的热爱、对部队的责任,全部倾注于他军人生涯中的每一个细节,付诸于部队生活中的每一个举动。
284面奖牌证书见证了他以残缺之躯为党和人民建功立业的不平凡历程。
二十多年来,丁晓兵先后任连指导员、干事、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团政治委员。
虽然失去了右臂,但经过刻苦训练,他的射击、单杠、越野等军事训练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打背包的速度全连第一。
2003年,部队在淮河流域抗洪抢险,丁晓兵一只胳膊不能挖土,就扛包运土;不能打桩,就潜到水里垒围堰。
此外,他结合工作实践创造的鲜活经验,有105条被上级肯定和推广,在部队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5年7月,他作为“中国武警十大忠诚卫士”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接见。
200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丁晓兵同志“保持英雄本色的忠诚卫士”荣誉称号。
2.林秀贞 颁奖词:善良在村庄流淌,她用30年的热心,去温暖世道。
事迹:林秀贞,女,1946年出生,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王常乡南臣赞村农民,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林秀贞同志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五好家庭”、河北省优秀共产党员、2005年“感动河北十大人物”、衡水市优秀共产党员、衡水市“双十佳”文明市民标兵、衡水市十星级文明家庭“标兵户”等荣誉称号。
? 三十年如一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农妇林秀贞克服了各种困难,像女儿一样赡养了6位孤寡老人。
她给智障老人喂饭;给大小便失禁的老人换洗尿布;为去世的老人送终……被她赡养悉心照料的孤寡老人,度过了幸福的晚年,享年都超过了八十岁。
林秀贞在当地带头创办个体企业,她先后向8位残疾人传授了玻璃钢和橡胶生产技术,并在自己的企业为他们安排就业岗位,还帮助他们解决了许多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林秀贞热心乡村教育事业,先后出资4万多元帮助乡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还资助本村和邻村14名贫困家庭子女步入大中专院校,救治并收养了一名出生仅40天的患病弃婴。
她热心公益事业,积极为村里修路、打机井、文化娱乐队伍建设等公益事业捐资出力。
王常乡党委书记陈国强评价说:“林秀贞聪明能干,性格刚强,诚实守信,她要是光顾自己,早就发大财了。
3.王百姓 颁奖词:王百姓时时命悬一线,老百姓才能天天平安。
事迹:王百姓,1951年出生,现任河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调研员,三级警监,高级工程师。
1985年从部队转业到河南省公安厅工作以来,始终战斗在排爆治爆工作的第一线,多次临危受命,冒着生命危险,亲手排除战争时期遗留的各类炸弹1.5万多枚;从事排爆工作35年来,先后“摆平”各类炸弹1、5万多枚,排除爆破装置和哑炮1100多个,处置大小爆炸现场无数,是公安系统唯一没有伤残、排爆没出过一次差错的全国劳模。
他创立的有关爆破理论和爆破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为侦破案件及处理事故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 他参与的“爆破治黄”等重点工程业务指导工作,有力地服务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2001年,王百姓奉公安部之命,赶赴内蒙古,对该地7000余枚炮弹排除销毁。
这些炮弹分别埋在居民区,如有一颗发生爆炸,将会全部引爆。
他与当地公安机关研究了排除方案,疏散了群众,向参战人员讲述作业方法,并与他们一起排弹。
每遇危险的场所他都亲自作业,顺利安全地完成了任务。
2001年,石家庄市发生了一起建国以来最大的爆炸案,死108人,伤54人。
王百姓接到公安部通知后火速赶赴现场,经过紧张勘察和分析,确定了案件的性质,划定了正确的侦查范围,为案件的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7天后,凶手在广西落入法网。
2004年大年初二,郑州火车站售票处发生爆炸。
王百姓放弃春节休假,全力投入到案件的侦破工作中,为破案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两天后,该案件便胜利侦破。
作为全国公安爆破专家,他先后参与了陕西榆林市爆炸案、山西繁峙县金矿爆炸案等全国各地数十起爆炸事件的侦破指导工作。
他一次又一次与死神擦肩而过,二十年如一日,穿越在生死线上。
2006年6月6日,他作为全国公安系统唯一的爆破专家参加了三峡围堰“天下第一爆”的专业指导工作。
他作为一名中国爆破专家,参加中美防爆技术访问团,代表中方在美国提出了“猛炸药爆炸瞬间不能引燃汽油等易燃品”的论断,使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多年来,王百姓受到了党和政府以及上级公安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多次立功受奖,两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好卫士”称号,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
他感到对得起的是工作,感到内疚的是对妻子儿女、对父母欠下的许多情、许多债。
女儿曾这样说:“有时候真希望我爸病两天,只有这样,我才感觉他是家中的一员。
”而最让他感到愧疚的是,由于他经常紧急奉命出差,全家人只要一看到电视里报道发生了特大爆炸事故或即将进行重大爆破工程,就要给他打电话。
有时,他怕家人担心,都不敢告诉家人自己在哪里。
他最为珍视的,是一直随身携带的那张全家福,也只有他自己才能真正理解那张普通照片对他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王百姓常说:“我虽然是一名普通的公安战士,但也要承担起国家昌盛和社会治安稳定的义务和责任。
” 王百姓创立的有关爆破理论和爆破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在国际交流中,王百姓以其独到见解令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2006年6月6日,他作为中国的爆破专家,在美国提出了“猛炸药\\\\爆炸瞬间不能引燃汽油等易燃品”的论断,使世界同行对中国防爆界刮目相看。
4.黄舸 颁奖词:生命的倒记时,滴答、滴答扯动人们的心弦,人生路上,他是阳光少年 。
事迹:小黄舸虽已18岁却看上去像个十一二岁的孩子,他以羸弱之驱一直与病魔作斗争8年之久,并与父亲在长达3年的时间里环游全国。
黄舸7岁时被确诊为先天性进行性肌营养不良。
据医学专家介绍,同类患者最长生命记录仅为18岁。
黄舸的生命也许就要走到尽头,但是为了能当面对帮助过他的人说声谢谢,2003年,15岁黄舸不顾自己的生命已经进入倒计时,和父亲踏上了“感恩之旅”,开始在全国寻访素未谋面的恩人。
没有钱,父亲就用一辆三轮摩托车载着黄舸。
疾病早已剥夺了黄舸站和坐的能力,所以父亲每天都必须小心翼翼地把他抱上座椅,再用绳子仔细地“固定”,才能保证他不会滑落下来。
3 感动中国2006颁奖词及人物事迹 如今,父子俩已经走过了82个城市,行程13000多公里,向30多位当年给他们寄过钱的恩人当面道了谢。
黄舸说:“坐着父亲开的三轮车,到好心人的家门口亲自说声谢谢,送上一束鲜花表达我深深的谢意,是我最大的心愿。
”这个心愿一直支持着他走到今天。
如果有一天离开人世,黄舸希望把自己的眼角膜捐献给需要的人。
5.华益慰 颁奖词:一辈子作一件事:就是对得起病人。
爱人,知人,医乃仁术。
事迹:华益慰,著名医学专家、北京军区总医院主任医师 、中华医学会外科学会常务委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
专长为普通外科:胃肠道、乳腺、甲状腺疾病的外科诊断治疗。
华益慰同志从医56年来,始终忠诚实践党和军队的根本宗旨,自觉恪守人民军医的行为准则,以高超的医术救治了众多患者,以高尚的医德温暖了千万人的心,书写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壮丽篇章,为医生这个神圣职业树起了一座道德丰碑,为共产党员这个光荣称号增添了光彩。
他不愧是共产党员的优秀楷模,不愧是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胡主席充分肯定了华益慰同志为医疗卫生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精辟概括了华益慰同志先进思想的本质内涵和时代价值,要求全国全军卫生战线深入开展向华益慰同志学习的活动。
全军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共产党员要自觉以华益慰同志为榜样,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实现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今年8月12日,北京军区总医院原外一科主任、人民的好军医华益慰在北京去世,走完了自己平凡而高尚的一生,享年73岁。
老军医华益慰一生兢兢业业,被患者誉为“值得托付生命的人”。
他做过数千例手术,挽救了许多患者的生命,没有出现过一次医疗事故和差错。
退休后,华益慰不为地方医院的高薪聘请所动,被返聘进了北京军区总医院的专家组,仍像以前那样出门诊、查房、做手术。
手术有时一做就是十几个小时,年事已高的华益慰常常是大汗淋漓,体力不支。
为此,他专门准备了一个高凳子,实在撑不住了,就坐在凳子上为病人做手术。
他在不遗余力地为病人解除痛苦,自己却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去年7月底,华益慰被查出患晚期胃癌。
而在此之前,他一直患有颈椎病、腰椎病和高血压。
病重期间,胡锦涛总书记亲自看望、慰问了华益慰,对他的高尚医德和高超医术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是共产党员的优秀楷模,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杰出代表。
他在遗嘱中表示将遗体解剖,贡献给医疗事业,不留骨灰。
6.孔祥瑞 颁奖词:在轻视铁锤的时代,工人何为
他说:“全世界的门吊,我都能开
”。
事迹:孔祥瑞,男,52岁,天津港煤码头公司操作一队队长兼党支部书记。
1972年,孔祥瑞初中毕业后到天津港码头当了工人。
他多次放弃了深造机会,始终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将工作岗位当成课堂,把生产实践作为教材,将设备故障当作课题,把身边怀有一技之长的工友视为老师,努力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赢得了“蓝领专家”的美誉。
2001年,他主持创新“门机主令器星形操作法”,使门机每一次作业可节省时间15.8秒,当年创效1600万元;2003年,他主持的“门座式起重机中心集电器”技改项目,被授予国家级实用型发明专利……一名仅有初中学历的普通工人,34年创造了150多项科技成果,为企业创造效益8400多万元。
孔祥瑞在为企业创出经济效益的同时,也使他所在部门的机械设备使用管理跨入同行业全国领先、世界一流的水平 .
要杨幂戓范冰冰的资料.
杨幂生活照(20张)百度ID:狐狸君小幂[1][2] 新名字(昵称):紫曦(佛教上师所赠)[3][4] 粉丝名:蜜蜂 爱好:漫画(《火影忍者》最爱卡卡西[5])、购物、睡觉、写词、游戏[6][7]、绘画[8]. 偶像:梁朝伟、巩俐[9]、张曼玉、张柏芝[9]、郭德纲[10]. 喜欢的歌手:谢霆锋、孙燕姿、张韶涵、梁静茹 喜欢的颜色:粉色、黑色、白色、紫色、绿色 喜欢的电影:灵异类恐怖片 家庭成员:爸爸、妈妈、幂幂 圈中好友:胡歌、袁弘、刘诗诗、霍建华、唐嫣、张檬、白冰、吕一、刘亦菲、马天宇、霍思燕、熊乃瑾、方安娜、戚薇、李倩、董璇、秦岚、李小璐、佟丽娅、肖涵、甘薇、刘芸、张翰、冯绍峰、张靓颖等 座右铭:随遇而安[11][12][13][14] 学习经历 小学:北京宣武实验小学 初中:北京市第十四中学初中部 高中:北京市第十四中学高中部 大学:北京电影学院2005级表演系本科班 [11][15] 编辑本段星路历程 童年时期 [16]杨幂出生于北京,因为一家三口都姓杨,也就是“杨”的3次方(数学中乘方的结果叫做幂),所以给她起名杨幂。
[17]杨幂小的时候比较顽皮,别人家的小孩子们学钢琴、学跳舞、学书法,可她却学什么东西都静不下心来,于是父母就让她就参加了一个小演员培训班。
[18]刚好陈家林导演的《唐明皇》剧组来挑演员,4岁的杨幂幸运地被挑上了,出演《唐明皇》里的咸宜公主。
[18][19]该剧获得了第11届“金鹰奖”优秀长篇连续剧奖[20][21]及第13届“飞天奖”长篇特等奖[22]。
后来,5岁的杨幂又在香港电影《武状元苏乞儿》中饰演苏灿(周星驰饰演)的女儿。
1992年,她与六小龄童合作主演的《猴娃》曾获得第十四届“飞天奖”少儿电视连续剧二等奖,[23]只有6岁的杨幂也给当时《猴娃》的制片人李小婉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7]1993年,杨幂在李丹阳的《穿军装的川妹子》MV中饰演小李丹阳,[24]该作品荣获1993年首届中国音乐电视大赛金奖。
[25]. 杨幂 [26]15岁时[27],杨幂在同学的建议下把自己的照片寄给了《瑞丽》时尚杂志社,被编辑选中后做起了杂志模特。
[28]16岁,杨幂被李小婉签入旗下的荣信达公司。
[29]2004年,18岁的杨幂接演《神雕侠侣》里的郭襄一角。
其实杨幂最初是想演郭芙,但是总制片人张纪中和总导演于敏却觉得她更适合演郭襄,于是当场便定下她演郭襄。
[30]该剧在香港地区开播后,“小东邪”郭襄深得香港观众喜欢。
[31]香港观众盛赞杨幂是有史以来最清纯的郭襄。
[32]杨幂在自己的博客中也表示《神雕侠侣》对自己的意义很重要。
[33]. 2005年,杨幂在央视大戏《王昭君》的选角中,击败范冰冰、李冰冰、高圆圆等国内一线演员,出演女主角王昭君。
[34]同年,杨幂以专业课第一的成绩考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本科。
之后,杨幂又参演了多部作品——《聊斋志异之小倩》中的聂小倩、电影《门》中的文馨、《笑着 杨幂 [35]活下去》中的程小诺…… 2008年7月7日,杨幂加盟新版《红楼梦》剧组,饰演“晴雯”一角。
[36]8月中旬,《仙剑奇侠传三》开拍在即,唐雪见人选成为剧组最大的难题。
《仙剑三》剧组与新《红楼梦》剧组再三商议后,最终成功“借”到了杨幂。
[37]在拍摄这两部电视剧的同时杨幂还跨拍电视剧《暗香》。
杨幂自己表示:《仙剑三》成为了她演艺心态上的一个转折点。
[38]在《仙剑三》中杨幂一人分饰两角——夕瑶和雪见。
随着《仙剑三》的热播,杨幂的人气再次高涨,博客点击量以每分钟两百多次的速度激增,“蜜蜂”更是以每日上百的数量在不断壮大。
[39]2009年,杨幂又在《美人心计》中饰演了绝色杀手莫雪鸢,网友赞她为“最感人丫鬟”。
[40]. 美亚娱乐时期 2010年,杨幂与荣信达公司的合约到期后,杨幂签约了香港美亚娱乐。
[29][41]2010年,杨幂又接拍了多部电视剧:《十二生肖传奇》、《洪武大案》、《京城四少》、《我们同是一家人》以及《宫》;同时还在电影《孤岛惊魂》和《人鱼帝国》中出演角色。
电视剧《宫》(20张) 2011年,穿越剧《宫》开播后一直稳居中国同时段收视率第一。
据该剧独家网络版权方乐视网提供的数据,《宫》日最高点播次数达1500万,截至2月18日,乐视网更新至第29集的总点播次数超过1.3亿次。
[42]《宫》的收视屡创新高,戏内晴川与八阿哥的感情纠葛牵动人心,戏外晴川的扮演者杨幂也因此被大众喜爱,不少网友称杨幂为“赵薇接班人”。
[43]在2011年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中,杨幂凭借电视剧《宫》一剧成名,首次上榜,排名第92位。
[44]杨幂还凭借《宫》 入围第17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女演员[45];以及2011年被正式纳入白玉兰”颁奖环节的“最具人气女演员”奖,并最终成为此奖项登台领奖的第一人。
[46][47]由杨幂演唱的《宫》主题曲《爱的供养》也在网上广泛流传,并登上各大试听网站的冠军位置,并得到粉丝的喜爱。
她还凭借该曲跻身《傲视群音榜》前5强。
[48]2011年6月25日,在第四届中国网络影响力颁布盛典中,杨幂入选“中国网络影响力2010年十大影视演员”;由她主演的电视剧《宫锁心玉》荣获“中国网络影响力2010年度电视剧”称号,该片同时荣获“年度最具收视度电视剧”称号并入选“中国网络影响力2010年十大电视剧”。
[49]. 2011年7月8日,《孤岛惊魂》联合万达院线全国59家影院启动了大规模午夜首映,据各地影院统计数据显示,59家影院开通的“零点尖叫场”均破了以往影片午夜首映的上座纪录,甚至有影城提前2天所有首映票即告售罄。
[50][51]上映首日虽排片量在《武侠》、《建党伟业》之下,却稳夺上座率冠军,首日票房也仅次于这两部电影位列第三。
[52]截至2011年8月12日,该片票房应经突破9000万元人民币,创造了国产惊悚片的最高票房纪录(此前纪录为《午夜心跳》的3200万元人民币)。
[53]2011年9月12日,杨幂在香港签约少城时代,并加盟环球音乐,正式进军歌坛。
[54]. [55][13][56] 编辑本段主要作品 电影作品 年份为电影上映年份(加*的是未上映的影片,年份为电影拍摄年份) 电影作品集(11张) 年份 影片名称 饰演角色 备注 参考资料 1992 武状元苏乞儿 苏灿女儿 [57] 1993 英雄劫 小姑娘 2004* 大寒桃花开 桃花开 数字电影 [58] 2006 北京童话 朱珠 电视电影 [59][60] 2007 门 文馨 [61][62] 2011 孤岛惊魂 沈依琳 又名 夺命孤岛 [63] 人鱼帝国 蓑鮋岛岛主 [64][65] 东成西就2011 杨幂 友情客串 [66] 新天生一对 方家蔚 [67] 八星抱喜 施思 [68] 2012 宫 女科学家 [69] 大武当 天心 [70][71] 春娇与志明 90后空姐 [72] 跑出一片天 仙女 公益电影 [73] 待宣布 美丽密令2 待定 [74] 画皮Ⅱ 待定 [75] 蝴蝶公墓 待定 [76] 中国公主图兰朵 图兰朵\\\/女奴 [76][70] 消失的子弹 待定 [77] [78][79][19][80][81][82] 电视剧作品 电视剧作品集(18张)年份为电视剧开机拍摄年份 年份 电视剧名称 饰演角色 备注 参考资料 1990 唐明皇 咸宜公主 [19] 1993 猴娃 “小二大夫” [19] 2003 红粉世家 李小桃 [83] 2004 双响炮狂想曲 小媳妇 天和局 竺玉秋 神雕侠侣 郭襄 [84] 2005 王昭君 王昭君\\\/李夫人 [85][86] 上书房 敦儿 [87] 聊斋志异之小倩 聂小倩 [88] 2006 相逢何必曾相识 何美纪 [89] 2007 笑着活下去 程小诺 [90] 大秦直道 嬴灵公主 [91] 2008 红楼梦(新版) 晴雯 [92] 被爱放逐 小金姑娘 原名 暗香 [93] 仙剑奇侠传三 唐雪见\\\/夕瑶 剧名变更[94] [95] 2009 神探狄仁杰前传 玲珑 [96] 美人心计 莫雪鸢 [97] 刁蛮新娘 颜琳(颜小蛮) [98][99] 2010 十二生肖传奇 蛇神青璃 [100] 洪武大案 蔡钰 [101] 京城四少(新版) 殷白雪 [102] 我们同是一家人 夏佳佳 宫 洛晴川\\\/花影 又名 宫锁心玉 [103] 画皮 天鹅精 [104] 虎符传奇 如姬 原名 如姬 [105] 唐宫美人天下 青鸾 简称 美人天下 [106] 北京爱情故事 杨紫曦 [107][108] 2011 命运交响曲 郝安琪 [109] 宫锁珠帘 晴川 原名 宫2 [110][111] 如意 如意 [112][113] [13][15][78][114][115] 网络剧作品集(10张)网络剧\\\/微电影 年份为作品上映年份 年份 作品名称 饰演角色 参考资料 2011 窈“跳”淑女(网络剧) 扎宁 [116] 2011 魔咒(微电影) [117] 2011 爱至毫厘 恋上发梢(微电影) Lisa [118][119] [120][121] 舞台剧作品 杨幂舞台剧照(10张)作品均为北影时期作品,年份为作品上映年份 年份 作品名称 饰演角色 参考资料 2007 北京人 愫方 [122][123] 2007 青春禁忌游戏 “拉拉” [124][125] 2008 楼梯的故事 小男孩(反串) [126] 音乐作品 热门歌曲 01. 爱的供养 02. 异想记 03. 琉璃月 04. 需要恋爱的夏天 05. 明月 06. 祝福 07. 见或不见 08. 屋顶 查看更多 以上内容来自 专辑显示方式:专辑列表 | 专辑详情 专辑名称 发行时间 语言 试听专辑 详情 亲幂关系 Close To Me 2011-12-15 国语 专辑封面 专辑类型:录音室专辑 唱片公司:少城时代 专辑简介:专辑简介超级新人 杨幂个人首张大碟《亲幂关系Close to Me》 第一主打 《异想记》 《异想记》由内地、香港、台湾三地精良团队合作制作,凭借少城时代与环球唱片的专业度与资源优势对音乐质量进行双重保障,令杨幂以超级新人强势姿态进军歌坛。
2011年底压轴惊喜,充满绮丽色彩,洋溢令人神往的无限遐想。
为乐坛注入一缕清新 品尝如初恋般的甜蜜 《异想记》精挑细选自数百首demo作品,有别于乐坛目前盛行的舞曲,俏皮欢快的曲风让人眼前一亮,清新之气扑面而来,营造出浪漫的奇幻意境,令人放松身心。
杨幂在《异想记》中淋漓潇洒地吐露心中渴望,去全世界观光、去外太空翱翔、和心爱的男孩牵手步入教堂……随性而自在地唱出一个25岁女生的少女心事。
《异想记》富有画面感的填词令杨幂甜美、可爱的形象跃然脑海,在杨幂的歌声中,水蜜桃、奶茶、巧克力酱、酸奶、棒棒糖、蛋糕、冰淇林、樱桃和阿拉丁神灯……这些美妙而童真的小静物仿佛被注入生命悉数登场,让人禁不住跟着一起翩翩起舞。
歌曲特别暗藏了《结婚进行曲》的合声,结合甜蜜的歌词,杨幂期待爱情降临的美丽心情一览无遗。
专辑曲目(6) 01. 异想记 02. 爱的供养 03. 还过得去 04. 刺猬的拥抱 05. 不是秘密的秘密 06. 需要恋爱的夏天 试听整张专辑>> 单曲 歌曲名称(歌曲说明) 发行时间 在线试听 琉璃月(网络游戏《天下贰》游戏插曲) 2010-03-14 爱的供养(电视剧《宫》主题曲) 明月(电视剧《宫》插曲) 需要恋爱的夏天(电影《孤岛惊魂》主题曲) [127][128][129] MV 李丹阳《穿军装的川妹子》(饰演小李丹阳)[24] 编辑本段广告代言 杨幂代言网游《天下贰》(6张)2003年 “暖优雅”保暖内衣 “大宝”系列化妆 “三元”牛奶 “松下”DVD “劲龙”摩托 2004年 “动感地带M-ZONE” “互美”洗发水 2006年 “洁婷”卫生用品 “雁皇”羽绒服 2008年 “拉芳”洗发水 杨幂代言拉芳(7张) 2009年 “雅歌”化妆品 网易游戏《天下贰》(饰演:云麓小师妹) 网易游戏《天下贰》之《飞龙在天》(饰演:墨姬) 2010年 “雅芳”化妆品之植物护肤系列 “索尼”数码相机W350D[130][13]. 2011 广源饼干[131]. “薇婷”个人美肤护理品牌[132][133]. “依米奴”休闲服[134]. 网易游戏《天下贰》之《逐鹿中原》(饰演:流光城主)[135]. 夏朗手机[136]. “雅芬”卫生巾[137]. 产片代言照(19张) “巧迪尚惠”彩妆 58同城网[138]. 走秀网[139]. “冰洁”羽绒服[140]. 优雅乐奶茶. 网易游戏《天下3》(饰演:“翎羽射手”和“奕剑侠客(反串男性角色)”)[141]. 编辑本段平面模特 杨幂《男人装》(7张)《瑞丽服饰美容》 《瑞丽可爱先锋》 《女友》 《健康之友》 《秀》 《新锐》 《Seventeen》 《知音》 《电视剧》 《黄金时代》 《影视艺苑》 《当代歌坛》 杨幂《时尚先生》(6张) 《女刊》 《新校园》 《首座》 《俪人·闺房》 《花溪》 《新mondy》(香港) 《壹本便利》(香港) 《Look Taiwan》(台湾) 《车时代》[13]. 《尊品》[142]. 《尚嘉》[143]. 杨幂《时尚芭莎》(4张) 《up美容》[144]. 《男人装》[145]. 《时尚先生》[146]. 《尚舞》[147]. 《时尚芭莎》[148]. 编辑本段所获荣誉 荣誉称号 杨幂在新版《红楼梦》中饰演晴雯 [149]·百科女王:杨幂[150]. ·80后新人王:杨幂[151]. ·85后新劳模:杨幂[152]. ·2006年女新人王:杨幂. ·85后吸金女王:杨幂 张檬 舒畅刘亦菲[153]. ·内地新四小花旦:杨幂 刘亦菲 王珞丹黄圣依[154]. ·85后五小金花:杨幂 舒畅 景甜刘亦菲 何琢言. ·85后时尚女王:杨幂 刘诗诗 唐嫣 舒畅 刘亦菲. [13][11] 影视剧奖项 2006年 ·“2006年度影视星锐榜十佳之首[155][156]. ·提名电视剧风云榜最佳新人奖[155][157]. 2007年 ·福布斯2007中国文化娱乐体育产业最具潜力名人奖[158][159]. 2008年 ·凭借《王昭君》提名第七届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最佳女演员”[160]. 2010年 ·《仙剑奇侠传三》获得春季搜狐电视剧互联网盛典——最具网络生命力电视剧top5[161]. ·2010风尚盛典——年度风尚新人[162]. 2011 ·优酷影视指数盛典——开年人气女演员奖[163]. ·2011第五届娱乐大典——特别关注飞跃人物(电视剧类)[164]. ·2011东方影视盛典——电视剧年度最具人气价值女演员[165]. ·2011MSN时尚夜暨星月对话两周年颁奖典礼——MSN星月风尚当红明星[166]. ·第十五届全球华语音乐榜中榜暨亚洲影响力大典——最佳电视剧女演员(内地)[167]. ·提名第十七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最佳女演员[168]. ·第十七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观众票选最具人气女演员奖[47]. ·第四届中国网络影响力2010年十大影视演员[49]. ·2011风尚权力榜“年度风尚最具人气女演员”[169]. 杨幂 通告(8张) ·2011乐视影视盛典“亚太地区最具人气演员”[170]. ·2011新势力盛典——最受欢迎电影女演员[171]. ·文娱十年影响力盛典---“最佳新秀人气奖”[172] 其他荣誉 ·杨幂在片场因收养被遗弃的小猫,意外获得“影响力”奖[173]. ·“2010世界华人精英代表大会首批形象大使[174]. ·百万森林爱心大使[175]. ·2011中国最美50人之炫目之美[176] 编辑本段他人评价 杨幂爸爸:希望杨幂加油,继续努力工作,越长越健康。
胡歌(拍摄《仙剑3》时):几年没见,杨幂没怎么变,但演技成熟了很多。
唐嫣:是的
没想到我们可以这么好聊
毕业之后几乎就很难遇上这么真正彼此间相互被信任的好姐妹
而我们的“臭味相投”也许也正因为我们是如此相似遭遇的沦落人。
勿需说太多,只一句话什么都懂
互诉衷肠在这世道多么难能可贵,感叹这两晚的通话你给到我豁然开朗的启发,让我似乎找到了下一步的方向。
爱你[177]. 戚薇:可爱不止一点点,美丽不止一点点,豪迈不止一点点,相见恨晚不止一点点,成盟从“此车转让”开始,O(∩_∩)O哈哈~
[178]. 安意如:在散文集《美人何处》中,她特意为杨幂写了一篇文章,文中她如此描写杨幂:“有一个女孩,她灵气四溢。
我是她的隐秘影迷,她演的王昭君,真的是出乎意料的好。
她的表演恰如其分,尤显天分卓绝。
她演的王昭君,令我相信为人传诵的四大美人的美有了真实性。
更有甚者,她让我彻底改变了对王昭君的一些看法。
”[179]. 林心如(拍摄《美人心计》时):杨幂长的好漂亮,又很懂事。
陈坤(宣传《门》时):拍《门》的时候,杨幂还是大学一年级,因为又要上课又要拍戏,所以只能坐飞机往返北京和重庆,有时候到重庆拍一个镜头就得赶紧飞回去,一个小姑娘就自己来来回回折腾了20几趟,很辛苦。
其实演员的表现应该由观众来评判才最合适,不过如果按照努力和勤奋的程度来说,我会给她的表现打200分。
归亚蕾(拍摄《红楼梦》时):这个孩子的领悟力很强,对她的戏,少红导演不需要说太多的话,她就能很快进入理想状态。
从目前来看,我觉得她的戏会很出彩。
李小婉:我要是能有杨幂这么优秀的女儿那真是太幸福了
李少红(《红楼梦》导演):我找杨幂演我最喜欢的角色晴雯,首要原因就是杨幂的个性非常突出,外表漂亮可爱,但是言行举止个性十足,这与晴雯充满棱角的性格非常接近。
张纪中(《神雕侠侣》制片人):我就是看中杨幂清新脱俗的气质和出色的演技才会一再和她合作,她不是温室里的花朵,她是原汁原味的山珍。
杨幂是个往那一站就让我心里有底的小家伙,古灵精怪的劲儿跟当年的周迅有一拼。
[180]. 萧锋(《王昭君》监制):一看这个小姑娘,就能想到“玉腮香凝,巧笑倩兮,美目盼兮”这几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起来都是那么赏心悦目。
陈家林(《王昭君》导演):小杨幂的眼睛里透露着单纯,这是绝大多数明星没有的,而且她有灵性、外形好,我想好好培养她,希望她不要走弯路。
于正(《美人心计》制片人):杨幂的戏很灵动,有种说不出的味道,似极了当年的周迅,所以我断定,她下一站一定是天后。
陆川(《南京!南京!》导演):杨幂很能驾驭古典优雅的角色,与游戏中的角色很符合。
她条件很好,而且现在见她感觉比两年前成熟多了。
造型师航悦:和交情很很深的,认识六七年的杨幂同学。
今天她做光线的主持,在我们的航悦美学,很专业,也很敬业。
不过人越来越火,身体也越来越瘦了。
[ 行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