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会议主持稿
主 持 稿 尊敬的XX教授、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晚上好
我是XXX。
在课程开始之前由我向大家简单的讲讲本次培训的主题、意义以及介绍培训讲师和参加培训的人员。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调整观念、统一思想、建立团队”。
本次培训是以后一系列培训的开端。
我给合它定位,它是个“引子”(引导的引),因为我们的观念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发生变化的,它的转变是一个长期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后阶段我们将请XX教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发展的现阶段特点以及经营战略,为我们制定一套系统的、适合我们的培训方案。
所以本次培训,是一系列培训的一个“引子”。
我本人很感激XX教授对我的关心和帮助。
今天能请来XX教授到公司为我们上课,我们应该感到很荣幸。
我要向大家介绍来自XX师范大学的XXX教授(大家欢迎)。
XX教授是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专家,特别是“统一观念,团队建设”方面的课程讲得更是生动、具体。
(XX教授是个不喜欢张扬的人,就介绍到这) 下面,我也要向XX教授介绍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组成,他们是由公司的总经理层人员、各部室成员、各项目部、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计有96人;以及由XX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其他各部室全体成员、各分公司、专业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计有106人。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共有202人,具有相当规模,人多我想有必要强一下。
最后,宣布。
请烟民们不要吸烟,请把手机设到振动或静音位置。
为了体现我们个人的素质,请大家在上课过程中不要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如果有问题需要沟通的可举手示意,我们很感激您这样的形为,因为这可以带动课程中安排的互动环节。
求一个两分钟的新年模拟主持稿,要有开场白和结束语的,急急急急急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急
求三八妇女节演讲的串词 文章就是赞美女性和赞美母亲的比较多
尊敬的各位领同志们、姐妹们:春风,百花争艳。
伴融融的春意,满怀着新的与憧憬,我们迎来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4周年。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纪念属于自己的光辉节日 。
在此,我谨代表办事处妇联向在座的妇女姐妹们致以节日的祝贺
向为妇女事业发展不懈努力的各级妇女干部致以亲切的问候
向长期以来关心、重视、支持妇女工作的办事处党工委、行政、人大联工委表示诚挚的感谢
向即将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这个会是欢庆大会,也是个工作会,主要是传达贯彻全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和省妇女十一大会议精神,总结2014年的工作,表彰先进,部署2014年的工作,组织动员全办广大妇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昆办的经济发展建功立业。
下面我讲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2014年主要工作回顾2014年,我办妇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级妇联及办事处中心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妇女儿童中心工作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带领全办妇女积极参与五个文明建设,在全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全国妇女十大会议精神指导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行动指南,为今后妇女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办事处妇联认真贯彻会议精神,为使各部门、各基层妇女干部能更好地为广大妇女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开展了各类培训活动,基层妇女干部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提升了工作业务水平,整体综合素质也得到了提高,为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效率高的妇联干部队伍奠定了基础,树立了新时期妇联干部的新形象。
我办妇联基层组织结构合理,新老结合,组织健全。
村、社区妇代会主任都热心热爱妇女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使昆办的妇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她们为昆办的妇女工作做出了贡献。
特别是铝南村的孔锡兰和杨金村的陈铁芳两位老妇女工作者,从事妇女工作十多年,一直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在妇女主任的岗位上不计报酬,不图名利,一心一意为妇女们服务。
年轻的妇女主任们也很不错,如红星社区的杨静同志和五里村的曾群辉同志都是2014年才进的村委班子,她们年轻有活力,肯钻业务,勤学好问,很快就进入了角色,适应了工作,努力带领本辖区的妇女们积极投入到昆办的经济建设中来,有效地发挥了“半边天”的作用。
南津路社区的妇女主任贺辉煌同志、新坳村的妇女主任文湘莲同志在妇女工作中能独档一面,工作突出,是优秀的妇女带头人,“三八”红旗手。
二、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妇女的生活,增强妇联组织的积极性妇女的进步从来都与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紧密相连。
我办广大妇女以特有的聪慧、勤奋、创新、奉献的时代精神,锐意进取,自觉奉献,广泛参与“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为全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天表彰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和五好文明家庭都是全办妇女群体的佼佼者、领头雁,她们用自身的贡献和作为证明,妇女是促进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
新坳村周水立同志家庭积极配合村上的各项工作,村上集资修路她家出资3500元,把艰苦创业,勤俭持家节省下来的辛苦钱用于支持村上的公益事业,在她家的带头作用下,新坳村的村容村貌得以改观。
昆仑桥社区直四牌楼的李桂香同志,她的小儿媳贺香2014年曾经怀孕,身为社区计划生育信息员的婆婆李桂香,努力做儿子儿媳的工作,在她的耐心劝说下,贺香最终把四个多月的身孕做了引产,在儿媳引产后李桂香细心的照顾,使儿媳深受感动,没有为引产后悔。
现年59岁的李桂香,打破中国几千年来传宗接代传统思想理念,坚决支持儿媳响应国家号召,坚决按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办事,这种想法和行为实属难得。
南正街社区的易阳辉家庭、南津路社区的曾时英家庭,湘碱社区的陈江元家庭都能全家和睦相处,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团结邻里,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是典型的“五好文明家庭”。
在“三八”期间我办各级妇女组织均举办庆祝活动,召开表彰会、庆祝会、座谈会等。
每年全办各村、社区都要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八十多户,“三.八”红旗手50多名。
南正街社区十多年来连续评选表彰“五好文明家庭”,被评选上的每户家门口都挂一块光荣牌,这样的评选活动使之“五好文明家庭”户达到 总户数的20%,社区文明程度和居民素质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我办妇联积极响应市妇联开展的“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成立了一支由十多人组成的“巾帼环保志愿者服务 队”,进一步传承“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中华美德,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妇女。
五月份在步步高前坪,市妇联举行了巾帼志愿者服务队授旗仪式,宣告着我办的志愿者服务队正式成立。
授旗仪式后,我办的服务队热情地奔向涟水河边,进行保护母亲河的义务活动,对涟水河堤进行了清扫。
为保护母亲河奉献了自己的一份绵薄之力。
积极参与上级妇联主办的各项活动,在湘潭市妇联、湘潭市教育局、湘潭市关工委共同举办的湘潭市“为国教子”家庭教育征文活动中,我办中心小学的邓乐颐老师所写的《父母是永不退休的班主任》一文获得优秀奖。
三、努力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关爱妇女健康,充分体现上级部门对妇女儿童的重视和关心。
妇女病普查普治是保障妇女生殖健康的有效措施,我办将农村妇女病普查普治纳入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办事处妇联积极配合市妇联做好全办农村已婚妇女的清查摸底工作,总计我办农村已婚妇女有二千八百多人,为卫生部门的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4年五月下旬昆仑桥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摸底情况对全办已婚妇女免费进行了一次妇女病的检查。
通过对妇女群众妇女病普查普治,普及了妇女生殖保健知识的宣传,降低了妇女生殖道感染率,降低了宫颈癌,乳腺癌患病率,提高了农村妇女的健康水平。
医卫方面优秀人才、“三.八”红旗手谭福平,1989年毕业于湘潭卫校的她,曾在原湘乡化工厂医务室工作,化工厂改制后,她毅然承担起湘碱社区卫生所的重任,团结依靠原卫生所的下岗职工,努力改善医疗条件,保证了社区卫生所的正常运转,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看病就医。
五年来,她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守职业道德,得到了广大居民患者的认可,为下岗女职工再就业树立了榜样。
女性团体安康保险工作我办在全市走在前列,办事处妇联在全办妇女中广泛开展女性系列保险工作,有关女性系列保险的政策和业务很受广大妇女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全年共计完成保额两万零捌佰捌拾圆整,圆满完成上级妇联交办的任务。
江岸村的妇女主任李曙辉同志,在村上身兼数职,从无怨言,默默地在自己的岗位上埋首苦干,她深知女性团体安康保险工作的重要性,抽出一定的时间走村入户,努力宣传,江岸村成为2014年全市第一个完成妇险任务的村,不仅为村上的妇女们保平安,还为2014年全市患妇科癌症的十多个姐妹贡献出了一份爱心。
关爱妇女健康,提高了妇女健康的保障水平,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
四、关心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突出重点,开创少儿工作的新局面6月1日上午,办事处分管教育领导彭坤南部长带队,组织妇联、关工委、团委、学区、信用社、派出所、三建公司、个私协、昆仑桥工商联分会等有关单位部门组成慰问团,到全办六所小学进行了慰问,共送去慰问金4500元,扶助贫困生14名,共解决学费2800元。
南津路社区居委会党组织在“六一”之际,发动党员干部捐款,为社区一名13岁的贫困女孩刘思佳送去了500元的爱心助学款。
这样的活动在办内各单位部门比比皆是。
真正体现了全社会关爱儿童。
注重实效,体现了各级部门对儿童的关爱。
五里村育苗幼儿园园长陈咏梅,艰苦创业,从事幼教工作十多年,在这平凡的岗位上,她以自身良好的品德让爱的种子在幼儿们心中生根发芽,她自己也在这平凡中收获了幸福,收获了成功。
将当时只有两名幼师20余名幼儿发展到现在已具规模的10余名教职工200多名幼儿的幼儿园。
她耐心细致管理,呕心沥血教学,真情永驻服务,昆办农村的幼儿教育事业因她而精彩
五、大力宣传各种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坚持以妇女群众的需求为服务导向,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妇女的维权意识。
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线,精心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同时还采取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巩固学习成果,提高了广大妇女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积极进行“零家庭暴力村”的深入开展活动,进一步深化家庭文化建设,继续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高妇女的地位。
江岸村的王良平家庭、红星社区的潘虹家庭、铝南村的刘玉兰家庭、五里村的李桂珍家庭、杨金村的王谷英家庭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尊老爱幼,勤俭持家,为昆办的和谐家庭建设作出了榜样。
积极发动广大妇女订阅《今日女报》,让求知若渴的广大农村妇女们从报刊中汲取新的血液,增长新的见识,提高了她们的文化、技术、思想、政治素质,2014年订阅《今日女报》80多份,多年来都超额完成了上级妇联分配的任务。
六、以“双学双比”为动力,以帮助农村妇女增收为重点,提高广大妇女致富的能力和本领。
以基层妇联为依托,搞好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宣传和学习,提高广大妇女群众对新农村的认识,激发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的热情,发挥半边天的作用,推进我办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铝南村谌水兰同志,抢抓发展机遇,在湘乡市区创建了生意红火的华泰大酒店,安排村民就业,带动村民致富奔小康,积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她是昆办首当其冲的致富带头人,“三.八”红旗手。
拥有亿兰珠宝和张万福珠宝两家店的南正街社区黄亿兰,她感慨国家好的政策使她致富,她怀一颗感恩之心真情回报社会,她说:是该为这社会做点什么的时候了。
于是,她这几年来连续参加了由振兴连锁超市举办的捐物拍卖救助贫困学生的活动;于是,她参加了昆仑桥工商联牵头组织的救助贫困生的活动;也于是,她参加了由服饰市场管理所牵头组织的为四川大地震灾民捐款捐物的活动,她说:她将会对祖国作出更多的贡献,会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
本次大会表彰的还有谭玲玲同志、杨雨春同志、曹建同志,她们都热心公益、积极投身于和谐昆办的建设,成绩突出,是当之无愧的三八红旗手。
第二个方面,2014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湖南省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精神。
张春贤书记在妇代会上对全省妇女提出了四个要求,对我们妇女寄予了极大厚望,我办妇女将以此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
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把着眼点放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谋求发展上,让实践充分证明,我办妇女成为全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真正的“半边天”,办事处妇联成为办事处党委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坚固桥梁和纽带,真正推动我办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展“巾帼创业”行动。
紧紧围绕增加农村妇女收入这个主题,深化“双学双比”,因地制宜组织各种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巾帼创业”活动, 培养高素质妇女劳动者和创新型妇女人才,努力满足妇女对提高科技致富能力、提供增收致富项目的迫切需求。
激励广大妇女强化自主创新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投身自主创新实践,为加快我办经济社会发展作贡献。
三、引领妇女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和谐家庭建设。
以社会主义和新价值体系为根本的和谐文化,是实现社会和谐的精神动力。
争创“省级文明城市”,大力配合市妇联的“巾帼文明行动”, “三.八”节期间,将积极配合市妇联组织巾帼志愿者开展“五车下乡”活动,推动城乡优势互补、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创建工作,以家庭和谐促社会和谐。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和谐家庭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昆办结合起来,促进家庭关系和谐融洽、家庭环境整洁舒适、家庭生活科学健康、家庭成员全面发展。
四、抓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积极创建公平、正义、和谐的社会环境。
办事处妇联将从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切实深入开展“巾帼维权”行动,切实帮助妇女儿童中的弱势群体解决最直接、最需要、最现实的问题,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继续为关爱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而努力,开展女性系列保险工作。
“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办妇联将开展慰问活动,为留守儿童、春蕾女童办实事、办好事,推动全社会关心贫困儿童的成长。
积极配合市里做好农村已婚妇女妇科病普查普治的工作和免费婚检工作。
继续加强法律宣传工作,向广大妇女宣传各种法律法规,动员办事处范围内妇女订阅《今日女报》,扩大她们的知识面,进一步提高全办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水平。
维护社会稳定,积极进行“零家庭暴力村”的深入开展活动。
从而使维权工作逐步走向经常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自身建设。
2014年为湘乡市妇女素质提升年,我办将坚决响应省十一次妇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妇联的各项工作,积极促进“巾帼成才”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各项活动,参加各类培训。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以改革的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扩大工作覆盖面,坚持“党建带动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把妇女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构建与党的群众工作规律相符合,与社会事业进程相协调,与妇女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社会化妇女工作体系,促进我办妇女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天高路远任驰骋,东风正劲再扬帆。
希望受到表彰的家庭和个人把荣誉作为起点,不断努力,开拓创新,再接再厉。
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的文明进步。
让我们敞开胸怀,迎接新一轮的机遇和挑战,让我们团结一心肩负起历史的重任,勇往直前,共同创造昆办更加美好的明天
谢谢大家
昆仑桥办事处妇联
上台演讲,开场词应该如何说?
上台演讲开场白上台演讲开场白(一)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同事:大家下午好
五月的春风情深意暖,五月的花海流溢飘香,和着春潮,伴着夏韵,寻着五四的足迹,迎着七一的红旗,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公司知荣明耻演讲比赛暨廉政教育会议。
今天的会议议程共有两项:首先是知荣明耻演讲比赛,来自不同岗位的八名参赛选手将八仙过海,一展风采。
接下来是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
上台演讲开场白(二)各位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六年一班的XX隽,我特别喜欢上信息课,学习电脑。
你们喜欢吗
看来大家和我一样对学习电脑都很感兴趣,如今,我们的生活已经离不开电脑,同学们也有了 U盘、 MP3、PSP等数码装备。
在信息课上我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因此我的电脑水平提高得更快了,被选拔进电脑校队。
我还和XX远同学一起对电脑的光驱进行了改造,参加市创新大赛获得了奖励,老师说我是个电脑高手了。
学习了五六年的电脑,我也真正体会到,电脑的乐趣不仅限于游戏。
每当我要打印文件,我总把内容随心所欲输进Word里,把它们切换成各种字体、各种颜色;有时我想展示图文并茂的作品,只用鼠标稍微操作,幻灯片就会把它们用不同色调、不同形式呈现在我的眼前,有时加上两个gif动画,可以使情节更加活灵活现;Flash的制作让我意识到,制作动画并不难;画图板让我明白,不用那复杂的绘画工具,照样能画出绚丽多姿的画面;Email成为我们与台湾、新疆,新加坡等小朋友传递友谊的桥梁;百度、GOOGLE搜索是
爱松滋 家乡 演讲稿
独臂将军”建奇功━━贺炳炎 谢元淮 谢元淮(1792
-1874
) 字钧绪、默卿,为明朝河南布政司参政谢佑后裔。
清嘉庆二十一年(公元1816年),调任太湖东山巡检,协办海运,后奉派到两淮主持盐务,于1823年首创“票盐”制。
1826年升任无锡知县,旋奉调海洲分公司总办盐务,每年为国库增加税银数百万两。
1836年补任淮南监掣同知,1852年因实施“票盐”制遭官吏反对而被革职,次年冬被任命为广西桂平、梧、郁盐法道。
殁于同治年间。
他在江淮五十年,疏浚运河及吴淞口、秦淮河,赈济江都灾民,清丈江阴沙洲,鸦片战争期间奉命防守上海,口碑甚佳。
晚年著述有《铸银钱以抑洋价论》、《钞贯说》、《碎金词谱》 伍文定 伍文定(生卒不详) 明弘治十二年(1499年)进士。
任常州推官时,魏国公徐佣与民争田,他秉公断案,时人称为强吏。
平定宁王宸濠叛乱,论功第一。
开拓西南及宦官斗争,卓有建树。
官至兵部尚书。
傅献(约1321-1380) 明朝初为官。
元朝末参加了红巾军起义。
公元1363年,陈友谅授其为江西行省官。
陈友谅败死,归附朱元璋。
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以后,累官至中书省左丞相,参知政事,协助定刑律、制礼仪,又兼詹事同知,辅教太子。
后被免职。
王运孚 王运孚(1876-1944) 亦名信孚,字铁公、铁工。
佛教信奉者、书法家。
早年东渡日本,入早稻田大学学习法律、政治,辛亥革命后归国,出任湖北省议会副议长、国会众议院议员。
1927年后致力于佛学研讨,初受禅宗,后深入密宗,加入中国佛教会。
除潜心专研佛学外,王运孚爱篆刻,好书法,行楷俱工,尤擅汉隶,时人誉为“铁笔”,武昌黄鹤楼侧“大汉陈友谅之墓”墓碑及墓志铭、紫阳湖畔“湖上原”石碑等,皆出其手。
1935年王克敏、王揖唐等拼凑“冀察政务委员会”,召其北上任职,被拒之,于次年在武汉筹建松滋同乡会,供作松滋赴省学生入学前栖身之所,并将藏书数千卷馈赠图书馆。
1944年病卒。
? 潘哲夫 潘哲夫(1902-1977) 亦名开第。
1931年春出任县农会副干事,1938年活动于湘鄂边组织游击武装。
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
荆沙被日军占领后,他奉党组织指示打入国民党第六战区第二游击纵队司令金亦吾部,先后任上校参议、独立第四旅旅长。
1942年按中共湘鄂特委尽快做好武装准备的指示,在湘鄂连区积极联络,1943年夏发展抗日武装3000余人,自任湘鄂边游击总队司令,开展对敌斗争。
次年1月率主力千余人渡长江编入新四军第五师三军分区江南挺进纵队,任司令员,同年冬改任襄南指挥部副指挥长,旋调任鄂豫边区行署第三专区副专员。
1946年,随五师突围至陕南,任鄂豫陕行署第一专区副专员、专员,次年4月经组织派遣返回江南,任襄南专署副专员。
新中国建立后,先后任省湖业局副局长、中南人民监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省参事室副主任、民革省委副主任、省政协常委兼副秘书长等职 雷鸣泽 雷鸣泽(1904-1949) 别号次勋。
先后就读于武昌博文中学、武昌中华大学、上海光华大学,1927年返回松滋街河市创办向上小学,自任校长,掩护黄杰、沈德纯、黄绍豫等在该校组建中共松滋县委。
1938年武汉失守后,中共湖北省委决定成立松(滋)枝(江)宜(都)三县联合抗日动员委员会,雷担任主任委员。
1941年出任兴山县长,因宣传抗日救国、抵制日货、严禁鸦片,得罪当地豪绅而被控“通匪”,判刑12年,4年后经保释出狱。
抗日战争结束后任联合国救济总署湖北分署沙市办事处主任,广泛吸收共产党人,向鄂豫边调运大批粮食支援解放区。
1948年接江汉军区指示回松滋策反保安团团长陈锟,准备迎接解放大军南渡大江,后因陈翻脸而被捕,于次年5月21日在押解至枝城途中跃入长江,壮烈牺牲,年仅45岁。
新中国建立后,雷鸣泽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 韩明炬 韩明炬(1903-1980) 幼读私塾,1917年随父往北京,1922年考取公费留学德国,初读启尔大学医学院预科,后转入明里大学医学院、柏林大学医学院本科,1929年毕业,因成绩优异,留校继续深造,1931年获医学博士。
回国后于1935年任湖北省立医院院长。
抗日战争期间,他经恩施,赴重庆,出任国立江苏医学院教授兼附属医院妇产科主任,后辞教行医,成为名闻山城的妇产科权威。
1949年,他的朋友邀约同去港澳、台湾,均遭严辞拒绝。
1950年5月回湖北,出任省人民医院院长兼湖北医学院妇产科教授。
1956年初,他向省委建议,组织计划生育专题讲座,并采取综合措施迅速控制人口增长,他是在马寅初受打击后大胆提出控制人口增长建议的学者。
在医疗教学中,他勤勤恳恳直至生命最后一息。
他先后被选为省科协委员、中华医学会武汉分会常务理事、武汉妇产科学会副主任委员,以及省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和省政协第四届委员、常委。
肖楚才 肖楚才(1898-1995) 原名肖名盛,出身贫寒。
1933年8月在湖南澧县参加红军,被编入红十七师四十九团,同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5年11月,红二、六军团退出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进行长征,他随军转战湖北、贵州、云南等省,于次年6月在西康甘孜与红四方面军汇合。
7月,红二、六军团及其总指挥部和第三十二军(原为红一方面军第九军团)组成第二方面军,接着与第四方面军一起北上抗日,于10月在甘肃会宁与主力红军(红一方面军)会师。
1936年12月他入延安抗大,因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被评为先进党员、模范学员,毕业后被调往山东抗日前线。
解放战争期间,他在华东十三纵三十七师、三十一军四科从事后勤保障工作,因出色完成任务,多次立功受奖。
新中国建立后,他先后担任野战第十七、十八医院及福建康复医院的行政院长。
1958年10月,他回松滋休养,于1995年因病去世,终年97年。
? 文清 文清(1910-1999) 出身贫苦,1930年6月参加红军,193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班长、排长、副连长、连长、营长、副团长、团长、旅参谋长、军分区参谋长、司令员、纵队参谋长、军参谋长、川北军区副司令员、四川军区副司令员等职。
他是政协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
曾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88年被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他参加了中央苏区一、二、三、四、五次反“围剿”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
抗日战争时期,他先后参加了百团大战和文安枣子营、五台、繁峙等战役战斗,出色地完成了作战任务,为夺取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
解放战争时期,他参加了保卫延安战役,并指挥了罗川、榆林、清间、瓦子街和解放西安、解放大西南等战役战斗。
战争期间他曾多次负伤,右眼失明,被定为二等甲级残废。
新中国建立后,他经常深入部队调查研究,认真做好和平时期战备训练和民兵预备役工作,为部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