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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博得听说-2017年最佳知识平台-每天五分钟解决企业一个小问题中国需要一个知识平台 中国首个解决中小企业资本困惑的知识平台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
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
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
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
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
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
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
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
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
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
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
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
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
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
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
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
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
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
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
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
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
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
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
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
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
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
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
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
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
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
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
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
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
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
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
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
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
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
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
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
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
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
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
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
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
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
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
“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
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
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
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
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
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
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
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
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
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
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
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
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徐渭生平简介
首先我得声明外企有很多种,欧洲公司、北美公司、日韩公司,它们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都不同,所以对财务部门的职能分工也不同,越大的集团(例如排名在世界100强内)越有其独特的组织架构和岗位头衔,在其他企业不通用。
比较纯粹和狭义的“外企”可称为跨国公司,英文简称MNC(Multinational Company),这个词在外企的英文招聘启事里常见,比如要求求职者过去有MNC的工作经验。
广义的外企还包括:该公司只是股本中有外资注入,或者外方公司拥有控股权,不代表外方参与运营管理决策,这类外企如果是中方本土管理团队制定组织结构,那要看管理团队是不是按MNC的运营体系来设计组织架构,以及CFO构建财务职能的思路。
所以,我这里只能就前者中的欧美MNC里的财务职位做科普性的介绍,抱歉我对日韩系企业的财务职能不了解,欢迎知晓的网友补充。
MNC里,欧洲公司与美国公司的财务职能线有少许差异,包括英文的称谓。
1.欧洲公司(代表国家是德法瑞)的财务职能总体来说,欧洲MNC的下属子公司里,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通常分两条线:会计核算(Accounting)与财务控制(Controlling),可以大致理解为,前者是财务会计,负责日常会计交易处理、结账、出具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税务申报和缴纳、出纳、资金结算与银行关系,后者是管理会计,负责预算、预测、财务分析、决策支持。
所以如果你应聘欧洲MNC子公司的岗位,大概从岗位头衔上就能看出属于哪个组,带Accounting字眼的属会计组,带Controlling字眼的属控制组,两者都有初级、高级、主管、经理的不同级别。
从会计核算与财务控制的人数比例看平均是6:4,也就是说,在一个欧洲MNC的工厂里10个人的财务部门,财务经理下面会有一个6个人的Accounting团队和4个人的Controlling团队。
有的行业后者人数还会多于前者,比如某快速消费品MNC在中国区所有子公司的财务人员中,Accounting与Controlling的人数比例是1:2,这跟国内多数企业是相反的,国内很多公司是会计核算人员占80%以上。
有人说这是财政部现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的原因之一,我有保留意见,因为我发现很多中资企业在财务岗位分工上不强调职能定位,而是从报表出发、按科目或者是会计要素分工设岗,比如成本会计既要做成本核算(Accounting)又要做成本分析(Controlling),资产会计既要做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分录、维护资产台账和盘点(Accounting),又要做资本性支出的分析(Controlling),他们的头衔都是XX会计,但不好衡量他到底多少时间花在财务会计上,多少时间花在管理会计上,最后容易形成的结果是:财务会计(Accounting)是法定的责任,所以会计分录和记账是一定要做的,至于管理会计(Controlling)不是法定的责任,所以做成什么样看上级和老板的要求,以及这个人管理会计的知识和技能,还有就是他的态度。
所以从这类中资企业转到外企工作,首先要转换的思维就是按职能定位分工:做账的不管分析,分析的不管做账。
2.美国公司的财务职能美国的MNC里财务岗的分工与欧洲公司不同的是没有Controlling的称谓,要么叫Financial Analyst(财务分析),要么叫Financial Planning Analyst(财务计划与分析,FP&A),现在很多国内企业招财务分析岗也喜欢叫FP&A了,就是学的美资企业。
FP&A的职责和欧洲公司Controlling的职责类似,也是管分析不做账的,但美国MNC里的FP&A更注重计划,也就是各种短期预测,教材上应该叫滚动预测(Rolling Forecast),有的美资企业叫业绩展望(Outlook),这些短期预测频率至少是月度,有的还每周预测,所以在美资上市公司的MNC里做FP&A的一大感触是:不仅是财务,包括业务部门,预测的功能都很强,而且做的很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来美国公司的管理会计水平是前沿的。
有的美国公司喜欢把会计这条线称为Controller,也就是说美国企业把会计职能不仅定位为经济活动的记录者,也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所以美资MNC的CFO下面一般会有一个Corporate Controller,职责是管会计与报告,还管制定全球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的萨班斯法案及各种合规性(Compliance)要求。
但欧洲公司的Controller不是这个含义,前面已经提到欧洲公司的Controlling是管理会计,美国公司的Controller偏向财务会计。
外企的岗位中常出现的Finance Controller(FC)到底是什么,后面再说。
3.会计核算类岗位不论欧洲还是美国的MNC,会计这条线的内部分工都比较类似,除了要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不相容职责分离的要求,在头衔称谓和职责描述上与国内很多企业不同。
由于MNC通常信息化程度较高,ERP系统都是业务与财务模块高度集成的,所以会计组的分工也常常是基于业务循环不是基于科目或会计要素,例如在信息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内企业的财务部门,常有往来账会计(或往来科)、结算会计(结算科)、费用会计的岗位,但是在MNC是没有的,所以如果你属于这类职位,那么制作你的英文简历一定不能查字典硬翻译,比如如果你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做公司费用报销业务的制单与记账,那你的英文简历要是直译成Expense Accounting,会直接被外企过滤掉,因为匹配不到外企相同岗位的职责描述,在外企,不论欧资还是美资,都会把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分开设岗,前者简称AR(Accounts Receivable),后者简称AP(Accounts Payable),一切与采购到付款这个业务循环相关的业务都归AP组来核算,所以费用会计就是外企的AP会计。
会计这条线还有一种特殊的组织结构,就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
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MNC越来越多,甚至很多国内大型企业也开始流行。
采用这种模式的公司特点是ERP系统运转成熟、高度信息化、流程标准化,所有的运营业务几乎都能在线上完成,会计核算业务也因此被分成几大组:1)从销售订单到收款(Order toCash):主要职责包括客户档案维护、信用审核、订单处理、发货开票、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核销、对账、货款催收,岗位描述中常见的字眼是O2C \\\/Credit control \\\/Order booking \\\/Billing \\\/Invoicing \\\/ARcollection \\\/Revenue recognition等等2)从采购到付款(Procure toPay):主要职责包括供应商档案维护、采购发票与收货核对、应付账款挂账、对账、核销、付款、出纳、费用会计、银行调节表,岗位描述中常见的字眼是P2P \\\/Invoice matching \\\/Payment \\\/AP \\\/T&E(Travel &Entertainment)\\\/Bank reconciliation等等3)从总账到报告(Ledger toReport):主要职责包括总账模块的过账、转账凭证录入、月末摊销预提、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核算、存货核算、内部往来核算与对账、工资与福利核算、运行报表、合并报表、开放与关闭会计期间等等,岗位描述中常见字眼是GL \\\/Closing \\\/FA(Fixed Asset)\\\/Inventory \\\/IC(Intercompany)\\\/Payroll \\\/Reporting \\\/Consolidation等等4)从生产到存货(Production toInventory):仅适用于制造业工厂,就是国内企业的成本会计,注意这里说的存货仅指产成品之前的存货核算,包括原材料、在制品的流转和加工过程,如果没有制造环节只是商品进出,这类贸易型的存货核算是归在总账到报告组的共享服务中心的岗位已经不是传统的会计核算了,在人才市场上不够通用,所以如果你应聘外企的会计类基层岗位,一定要从招聘启示和面试中搞清楚是不是属于共享服务中心。
关于共享服务中心与传统会计岗的区别,我去年曾在本版写过一个贴子,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
4.公司职能型财务岗(Corporate Function)这类职位在MNC的中国企业中应该不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大型外企的中国区或亚太区总部,很少出现在二三线城市的运营子公司,在一些美国公司,习惯把这些职能统称为Infrastructure,不好翻译,字面上的意思是基础设施,大概意思是跟一线业务运营不直接相关的辅助部门。
这些财务职能主要包括司库(Treasury)、税务筹划与咨询、内部审计(IA),前面说的负责会计核算的共享服务中心通常也属于这类职能型财务部门。
象西门子这种世界前50强的MNC的中国区总部,还会有更稀奇古怪的财务辅助部门,比如有专门部门负责制定、修改会计政策并给下属企业培训,甚至还有风险管理、合规性主任(Compliance Officer)之类的岗位,这是因为它在中国不仅业务单元多,而且经营的行业跨度大,不仅涉及各种制造类行业,还包括服务业和金融业,专业性控制和风险管理异常重要。
有人问外企运营实体公司里,财务也要做税务和资金管理的工作,和这些Corporate function有什么不同,我只能说运营实体里的税务和资金工作更偏重交易层面,比如子公司的税务职责主要是报税和缴纳,以及发票和档案管理,但总部的税务部门要负责所辖区域整体税务成本的节省和风险合规的咨询,比如制定转移定价就一定不是一个外企下属工厂的税务会计能决定的;司库也是同样的道理,运营实体的财务部门大多负责日常资金结算以及流动资金的筹措,但区域级的司库职能就需要负责集团内资金调配和现金池操作、外汇风险管理以及运用一些理财工具,这些都更符合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这门学科的范畴。
外企总部的这类财务岗位很多都是区域级别,有的甚至是全球级别,所以在外企的招聘启事里还有些关键词体现了这个岗位的国际化程度,比如Regional Role(区域级)或者是Global Role(全球级),甚至有的部门都是区域级或全球级,以前这种部门不会设在中国,但近些年随着外资更熟悉中国,以及中国本土的国际化人才渐多,所以这些跨洲际的职能部门也有设在中国的了。
应聘这些财务岗的人一般都是走高精专路线的,因为多数是定位为专业性控制,这种控制不同于运营实体子公司的Controller,以美国公司的Controller为例(即会计部门),会计职能的控制作用是体现在交易层面的,侧重按既有制度执行,但区域与集团层面的控制是体现在顶层设计和规划,需要运用专业技术。
不过,这类定位为“总部辅助管理”的财务岗最大的职业风险是就业面仅限于同类大公司,到中小企业去很多工作技能都用不上。
当然,中资企业中的大公司,例如央企和已在海外运营的大型集团企业的总部也会有这些科室和岗位,只不过很多都做得没有这些MNC专业就是了。
5.什么是Controller?Controller,大概是最让人困惑的外企财务管理岗了,甚至至今都没有令人信服的中文译法,虽然从国外翻译过来的会计教材上译为“主计长”,但字面上看也不知所云。
在任何招聘网站上搜索Controller这个词跑出来的外企职位中,最常见的是Financial Controller,业内统称FC,很多在外企工作的财会人都把成为FC做为自己的目标。
那么FC做为一个职位头衔到底该怎么译?我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合资企业,外方是亚洲公司且出资比例超过50%,所以财务总监是外方派的外籍人士,他的名片上印的是FC,中文译为“财务长”,我看到的与外方集团总部及集团内兄弟公司的往来传真信函上的落款也都称FC为财务长。
后来见很多外企的招聘启示上都把FC称为财务总监,恐怕财务总监是目前对FC最普遍的翻译,我考察了很久,认为这种翻译是不准确的。
我的考察是基于多数外企FC的具体职责,以及对中资企业财务总监一职的理解。
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治理架构下,上市公司财务的最高负责人称CFO,那么如果把不上市的私人企业都考虑在内,财务总监应该是一个公司财务的最高负责人,区别只在于上市公司的CFO更强调管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关系,还要负责法务,而且CFO和CEO一起对董事会负责,而非上市的私营公司的财务总监没有这些职责,只是做为财务这个职能的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那么问题是,“公司”的含义是什么?我个人认为应该考虑整个股权架构,是Ultimate company(直接面向投资者的终极公司),不是那些受母公司管辖控制的运营类子孙公司,这就是为什么MNC把那些总部的职能称为Corporate function的原因,这里的Corporate就是指Ultimate company,不是指下属运营单位,尽管下属公司在当地也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当然有些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如果独立上市和面对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这种公司也可以称之为Ultimate company。
那么,外企那些大大小小的FC,不对投资者和董事会负责,不是Ultimate company,它的财务负责人就不能称为财务总监。
前面说过欧洲公司和一些美国公司对Controller的职责定位不同,所以把FC译成财务总监就更啼笑皆非了,我有个朋友是西门子的,头衔是Senior Finance Controller,她的职责主要是某个事业部的预算和财务分析,难道她写中文简历和对外宣称时把自己说成高级财务总监?我还见过有的外企招聘FP&A Controller的职位,也就是说这时的Controller是指财务部门中某个分职能的主管,相当于国内公司财务部内的某个科长。
所以描述外企的Controller是什么,最好是撇开头衔看职责。
但在很多外企,除去那些总部的特殊部门和岗位,运营子公司的FC大多主管所在子公司的财务部日常所有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也包括执行层面的税务和流动资金管理,这种FC也具备子公司的财务最高负责人的意义,只是这个子公司只被集团授权做运营活动,没有投融资活动。
有人会认为这些应该是财务经理的职责,但从级别上来看,在外企FC要比财务经理要高,管理的团队也更大,主要体现在FC下面会管辖不同的经理,比如德国公司,会计经理(或主管)和财务控制经理(或主管)都向FC汇报,所以FC更适合称为高级经理。
如果硬要给FC一个中文称谓,我觉得比照国企和国内大型集团企业来看,FC相当于国内企业的财务部长或财务主任,也就是财务总监或CFO下面那个主持日常财务工作的二把手。
所以如果你目前在国内公司是向CFO或财务总监汇报的、主管公司所有财务日常工作的财务部长或财务主任,你在编制英文简历时可以称自己为FC。
另一方面,我认为MNC的这些Controller与国内企业财务部长的一大区别是,Controller更好地履行了很多管理会计的职责,外企的财务部一般没有岗位或科组叫管理会计,但是管理会计功能又很强大,就是因为它们在全球各级分子公司有着庞大的Controller团队。
我曾经看过一个在国内举办的德国企业管理会计方面的沙龙报道,里面有个词叫“管理控制师”,我估计类似Controller的职责,Controller的存在意义就是保证其所在分子公司的会计与报告流程的效率和质量、业务决策支持的受重视与权威程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计划与预测功能的准确性和前瞻程度。
有不少网友问我从什么职位容易升到FC?我只能说不好一概而论。
有的外企对财务强调业务支持和计划管理,那么做Controlling或FP&A的就容易上去,但我也发现有的外企对FC的要求是财务报告和控制,以及负责财务部门日常全盘工作、管理与税务、银行、工商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关系,那么只做过财务分析的人就不占优势,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四大审计部门出身的经理和高级经理更容易跳到MNC去做FC。
6.高级管理岗最后说说外企那些高级管理岗。
最典型的头衔是FD(Finance Director),这也是个让人比较乱的职位,特别是一个公司里既有FC又有FD,到底谁官大、称谁是财务总监?根据我过去见到或听说的外企的情况是,有的公司有FC就没有FD,或者有FD没有FC,所以这种情况就属于FC和FD的职责类似,只是称谓不同,另一种情况是公司里既有FC也有FD,一般出现在中国有多家运营子公司、也有中国区或亚太区总部的外企,那么通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称FC,中国区或亚太区的财务负责人称FD,即子公司FC向区域级FD汇报,公司内的职级上FD>FC。
当然,不同专业线也有自己的FD,比如共享服务中心的FD、税务部门的FD、BU的FD等等。
所以我个人感觉,如果说Controller倾向体现职责和角色,那么FD就只象征着内部的岗位级别,从职责和角色上说和Controller是一样的,都不是财务总监。
在外企也有CFO,但这个CFO也更象是内部的岗位级别,不是终极公司的CFO,不需要负责投资者关系,所以也不是财务总监,比如中国区的CFO,或者某个BU的CFO,职责都是以支持区域战略决策和运营控制为主。
所以如果不打算搬到海外生活,那区域级或BU级的CFO就算是外企财会人的终极目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