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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开训式主持词

时间:2016-11-10 00:20

小学班级特色介绍

在蔚蓝的天空中,一群勇敢的小雏鹰正迎着阳光自由地飞翔。

这群小雏鹰正是我们勒流中心小学三年(2)班的同学。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是我们的做人原则;学会学习,学会休闲是我们的班级特色;遇难不退,遇苦不怕,绝不向困难低头是我们的行动口号;“努力学习,超越自我”是我们的班级格言;创建一个具有浓厚学习氛围的和谐集体则是我们的目标。

在过去的一个学期里在各方面都取得了挺好的成绩。

如曾获表扬班级,班级墙报获得好评等。

生活在我们这个班集体里的同学们来自四面八方,你看我们生活在一起,有多么的快乐

多么的团结友爱

求一篇加入实验班的自我介绍模版 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加上为什么要加入实验班 我是学前教育专业的 需要

您好。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  ——基于甘肃政法学院的实践教学模式构建  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教学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人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手段。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日益成为高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

基于此,我们结合甘肃政法学院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整合教学资源和教学团队,在刑事法学教学中,改革以课堂概念和理论讲授为主的传统教学方式,根据学校师资力量、教学条件和优势,结合刑事法学理论体系成熟,实践操作性强等特点,探索以法科学生法律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并付诸教学实践。

教学效果表明,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不仅深化了我校刑事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改革,也为其他部门法案例教学提供了有益的、可资借鉴的经验,其成效明显。

  一、惟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本研究成果由此萌芽、成长并结果  传统法学教育的明显弊端是过于注重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系统传授,轻视甚至忽视了结合实际案例解决问题和分析问题能力的培养,由此必然导致难以适应当前法制建设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

利用刑事法学理论体系完备、实践操作性强的特点,构建基础知识传授与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相结合,课堂教学与法律实践紧密衔接的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注重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才能使我校刑事法学教学在 “泛”法学教育背景下,突出自己的特色,提升学生的综合竞争力。

  (一)培养适应社会特别是司法实务部门需要的法律人才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根本动因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的需要。

在当代法治建设进程中,法律职业人才要求具备两方面的素质:一是法律职业能力,二是法律职业道德。

(1)法律职业能力。

法律职业能力是法律职业者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技术和方法的总称。

基于传统刑事法学教学缺乏与理论教学匹配的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在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同时,更加强调结合案例对法律实践和操作能力的培养,通过开展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法律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案例能力。

(2)法律职业道德。

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还必须具备高尚的法律职业伦理道德,传统教学模式难以使学生进入真实的角色境界,无法真正体验法律职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应当遵守的职业道德,而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恰恰弥补了传统教学的这一弊端,使得学生在“身临其境”的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培养与形成职业道德。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契合了法律研究人才培养的需要。

法律人才包括法律职业人才和法律研究人才,而法学教育不仅要为社会培养合格的法律职业人才,同样也负有培养高素质法律研究人才的重要使命,法律研究必须融入法律实践才能指导法律实践,同时,法学研究的创新,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单靠书本知识的传授是不够的,必须结合社会需求和司法实践活动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正是将二者较好结合的教学模式。

  (二)谋求学校自身可持续发展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的直接动因  1.构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契合了学校重视实践教学的办学传统和强调应用性人才的培养目标。

甘肃政法学院能在高等教育大众化时期立足并长足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为甘肃乃至西北地区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上手快、留得住、用得上”的应用型人才,而且承担了政法系统在职人员培训的职责。

当前法学教育正处在资源整合、优胜劣汰的阶段,我们不具备研究型大学深厚的人文底蕴和丰富的教育资源,必须立足自身特色,面向基层,强化特色。

培养学生法律职业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恰好契合学校办学实际和发展定位。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

目前各高校都在结合社会导向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开展教学计划、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模式的改革,竞争激烈,形势逼人,教学型大学对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必须紧扣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与创新。

因此,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构建能够契合并顺应高等教育培养要求,通过实际案例,训练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有助于学生就业。

目前法科学生的就业率相对较低,这固然与国家整体形势有关,但也与教师教学注重课堂理论讲授,对学生实践操作技能训练较少有关,同时,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不能完全满足实务部门对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有关,导致法科学生综合竞争力较弱。

因此,以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及实施为契机,有针对性的强化实践技能训练,提高学生解决和分析案例的能力,注重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的培养,能使学生在就业时更具竞争力。

  二、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能够充分体现专业政法院校的刑事法学教学特色  ——本成果的生命力在于其创新点  甘肃政法学院作为甘肃省惟一一所专业政法院校,在举办普通高等教育伊始只有法学一个专业,专业的单一性虽然有其局限性,但却有助于其快速发展成为优势专业。

回顾学校历史,2001年之前学校先后由省委政法委和省司法厅主管,承担着全省政法干部的培训任务,使得学校与省内司法机关建立了相当密切的关系。

这一背景决定了我校教育教学的特色:注重实践实训教学,贴近司法实务。

这一优良传统一直得以传承、巩固,经过认真总结、探索、完善,最终形成符合甘肃政法学院实际的法学实践实训教学模式,在实践性相对更强的刑事法学领域开展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效果尤为明显。

  与综合性大学及其他院校法学教育相比,我校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之处在于:  (1)创立了“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有机结合的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

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实训教学环节和学生活动紧密结合,针对法学专业学生在不同阶段的学习特点和需求,结合每学年学习的课程,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与学生活动模块相融合,定期开展案例实践教学。

从对象、时间、内容、形式,再到实施和考核,形成了一整套严谨的案例实践教学方案,使整个案例实践教学活动保持了连续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课内实践(教学活动)+课外实践(学生活动)”的有机结合,使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取得了明显效果。

  (2)创造了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有利条件和平台。

学校建成了功能齐全、体现司法办案全流程的法律实验实训中心,既满足教学,还承办兰州市法院系统、仲裁部门部分案件的审理,为教师实践教学、学生观摩审判、学生实践活动提供了充分保障。

同时在省内兰州、武威、白银、金昌等市州各级法院、检察院建立了17个稳定的专业实践实习基地,为全方位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建设实践实训特色教材。

我们在总结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经验、区域审判工作规律的基础上,挖掘典型案例,注重编著专业理论与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材,在不断总结刑事法学  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成果的基础上,现已出版《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模拟法庭》、《法律诊所实用教程》、《以案说法》、等实践性教材,在本科生、研究生教学和政法干部在职培训教育中均收效明显。

  三、将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理念贯穿于刑事法学教学的课堂内外  ——本成果的基本内涵和实施方案简介  (一)成果的基本内涵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宗旨在于,刑事法学的教学过程,不再单纯依靠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学生学习效果难以检验且忽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教学方法和模式,通过采取模拟实际工作环境等多种手段与方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强调学生的参与式学习,让学生接受司法案例的系统训练,以使学生在大学四年的学习中,其专业技能、实践操作能力、分析案例能力、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都得到提高,为社会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性法律人才。

  (二)成果的实施方案  1.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的主要内容。

  依据刑事法学自身特点及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培养的需要,我们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精心设计了10个模块:课堂案例讨论、案例审判观摩(法院旁听)、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根据多年从事刑事法学课程教学、组织学生活动和司法工作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我们认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应如下图所示构成:  上述刑事法学流程化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中,“课堂案例分析→案件审判观摩→司法见习→案例司法文书写作→案例模拟审判→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司法实习”是主线,反映学生从了解办案到模仿办案、实际办案的全过程,各环节前后相继,垂直排列, 实践教学时间明确,并以粗体箭头表示顺序不能变动。

旁线表明的四个实践教学环节(即法律诊所、法律专题讲座、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与教学内容及学生认知过程具有非同步性,位置相对可变,学生和时间可作灵活安排。

  (1)案例分析讨论。

刑事案例课堂分析讨论是最基础的案例实践教学形式,与刑事法学理论教学同步进行。

由教师选取实践中的典型疑难案例提前公布给学生,学生查阅资料后,对案例中涉及的刑事法学问题进行讨论,教师点评,引导学生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

法学院要求每门课程每学期不少于14个课时的案例讨论和辩论的同时,老师还可以在教学过程中灵活安排案例讨论。

通过案例教学,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了学生逻辑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同时便于适时检验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巩固教学效果。

  (2)审判观摩(庭审旁听)。

在刑事法学的授课过程中,当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后,适时组织学生到本地法院实地观摩案件审理或邀请法院到我校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法学院和安宁区法院签订合作协议,每学期法院最少在学校审理4个刑事案件,法院将公开开庭案件信息通知法学院,法学院学生可以凭学生证随时去法院旁听,学生旁听后提交书面旁听体会。

通过对刑事案件审判实践的同步体验,使学生直观的认识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差异,熟悉司法流程,初步训练学生根据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罪名认定的技巧和证据的认定方法,并可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

  (3)司法见习。

在学生修完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后,适宜立即开展司法见习环节。

组织学生到司法实务部门进行短期的专项实践见习活动,这些专项活动如参观、阅卷、了解办案流程,现场了解庭审前后的办案情况,协助完成简易的司法辅助工作等。

学生通过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亲身体会司法实务工作,培养对专业的学习情趣,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初步形成法律思维方法。

法学院定期组织学生去法院、检察院及律师事务所参观,并要求学生在大一暑假到司法部门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司法见习活动。

  (4)案例司法文书写作。

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具体案件的能力,必须要求学生掌握各类刑事案例司法文书的制作。

在学生学习《司法文书》课程后,并进行基础司法文书写作练习、参观真实卷宗后, 组织学生结合真实刑事案例撰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等刑事诉讼各阶段的主要司法文书, 进行司法文书写作练习,锻炼和提高学生逻辑推理能力、司法文书写作能力和写作水平。

  (5)案例模拟审判。

案例模拟审判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最核心的环节。

刑事模拟审判是指以一个具体的刑事案例为蓝本,让学生充当法院庭审刑事诉讼活动的主体,模仿真实法庭审判情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模拟审判的实训活动。

我们在教学中要求开展实战性模拟法庭,在模拟法庭开庭之前,教师仅确定该案案情和庭审将要争议的焦点以及诉讼活动主体各方的名单,而其他陈述意见、辩护意见以及法官对诉讼的主持、最终判决结果等都处于未知状态。

学生在开庭之前必须认真分析案件,自行全面搜集材料,精心准备己方证据和法律文书并全面考虑对方可能提出的意见、证据和依据,积极争取最佳判决结果。

在模拟法庭的“实战”中,学生不仅要充分明确地表达自己的观点,还要根据诉讼辩论过程中随时出现的新情况作出应对反应。

几年来,法学院将模拟审判作为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主要内容,在二年级第二学期组织模拟审判比赛,模拟审判以班级为单位,对法庭庭审过程、法律文书和案卷制作统一组织参加比赛和评比。

法学院已成功举办七届全院模拟审判大赛。

  (6)法律(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专题辩论。

法律专题辩论是由组织老师选取理论界和实务部门分歧比较大、与现实生活联系比较密切的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组织学生以正反方的形式展开辩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的法律专题辩论环节,通过法学院定期组织专题辩论赛的方式实施。

专题辩论赛以班级为单位在三年级第一学期举办,老师提前将论题布置给各班,各班选派辩论选手进行比赛,各班辩论赛结束后要提交书面总结。

法律专题辩论环节能激发学生对热点刑事事件和案例的关注,为学生掌握辩论技巧、使用法言法语发表观点创造了条件,也使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辩能力及临场应变能力得到提高。

法学院已定期成功举办四届全院法律专题辩论赛。

  (7)司法实习。

司法实习环节是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最后一个环节,安排在学生已学完大部分专业课程后的第七学期,结合学生三个月的专业实习时间,集中安排学生在司法实务部门参与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同时,要求每个学生在实习期间自己收集并整理三本案件卷宗,其主旨是培养学生对所学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

  (8)法律诊所。

刑事法律诊所是指,在法学院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或帮助教师办理刑事案件的案例实践教学方式。

我校虽然2009年才开展法律诊所教育,但依托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在我校设立的工作站,充分保证了开展法律诊所所需的案件,使学生能较快接触真实案件并在老师的指导下办理案件,法律诊所教育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成效明显。

  (9)刑事案例专题讲座。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流程中的刑事案例专题讲座,特指由法律实务部门的专业人士就刑事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案例所作的讲座。

为了能更加紧密的贴合实践,法学院定期邀请我省资深法官、检察官、警官和律师到学校为学生做刑事案例专题讲座,旨在让学生更好地了解司法实践、缩短与司法实践的距离,特别是帮助学生在进入法律职业领域后很快适应司法部门的需要。

  (10)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

社会实践是学生的第二课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则是重要的实践教学活动,我们将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两个实践模块作为重要的课外教学活动开展,以培养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并增强其社会责任感。

该环节主要通过学生社团和学生活动实施,如依托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12.4”普法宣传日、学生社团的“法律进社区” 等活动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

我校的暑期“三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援助等与实践实训教学紧密结合的学生社团活动,得到了学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肯定。

  2.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研究理论成果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改革、研究的过程中,为了配合该教学改革的进行,成果主要完成人组织编写并出版了《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刑法学》、《以案说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教材。

目前,该系列教材作为本科及研究生实践教学教材在甘肃政法学院、西北民族大学及全国部分高校推广使用,部分教材在新疆少数民族政法干部培训班中作为教材使用,给甘肃省三期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班和我省部分检察院、法院干警发放,获得学生和司法实务部门较高的认可和评价。

  四、全方位、人人体验与参与的流程化案例实践教学模式在刑事法学教学中凸现出其优越性  ——本成果的实施效果和推广价值  (一)成果的实施效果  1.学生所学刑事法学理论知识得以巩固和融会贯通。

在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环节,分析、办理具体案件的过程,都需要用到以前学过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文书等相关法律知识,因此,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才能适应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的要求,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在运用中得到巩固和提高。

同时,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把学生置于真实或近乎真实的环境中,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法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和思辩能力得到锻炼和提高。

在全真模拟实践教学中,学生亲身参与司法流程,效果非常明显。

如在模拟审判教学中,让学生扮演不同的角色,进入法庭辩论的实战状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法庭实战的气氛,并按照真实案件开庭的要求组织材料,在法庭上即时表达,相互展开辩论。

开庭之后让学生观看开庭录像并总结,然后由指导教师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不足,通过反复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使其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及即时答辩能力均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法律专题辩论赛和法律诊所等教学环节也同样能起到这种效果。

  3.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在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中,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案例时,能够积极调动学生分析思考和创新思考的主观能动性,激发学生的潜力,从而提高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4.学生团队精神、合作意识得到强化。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很多环节都需要学生共同参与解决问题,使学生容易形成较强的集体荣誉感,从而强化团队合作精神,这正是法律职业伦理中不可或缺的成分,恰恰是在传统教学模式下很难形成的。

  5.学生学习效果明显增强。

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通过参与式教学方法,以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对实践案例的认定和处理为教学目的,能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极大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使学生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颖丰富的多样化案例实践教学内容中,通过个人或集体对资料的搜集、整理和思考,通过实践的演练与指导教师的引导与评析,提高了运用书本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了课堂讲授难以企及的效果。

  (二)成果的推广价值  法学教育是系统而全面的多学科综合性教育模式,刑事法学参与式案例实践教学模式旨在通过案例实践教学使学生得到司法流程的系统训练,提高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践案例的能力,其教学实践表明,本成果在培养合格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成效明显。

应认真、科学总结经验,为校内其他法学科目案例实践教学研究与应用提供指导作用。

其次,我校属于甘肃省唯一一所政法公安类院校,法学教学一直走在省内前列,本研究成果可供兄弟院校在法学教学中参考。

在今后的实践教学中,我们将继续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加强与国内外其他院校开展法学教育的交流、合作,使其日臻完善。

教师任职以来从事教育管理情况

职称之于教师正于职位之于公务员的意义一样,在典型事业单位部门,职称是教师多种身份地位的具体附着物。

而对高职教师职业的判断,常常是出于与本科教师的比较而得出的。

已有研究多基于个案研究,认为实践层面高职与本科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差异较小,前者在很大层面上“套用”后者的标准。

这些结论代表当前对高职评价现状的总体印象,但将其推广至高职院校群体需持谨慎态度。

这是因为实践层面在国家尚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任职条件的情况下,高职教育系统间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各异,具体到院校层面操作性方案差异明显。

因而,高职教育系统层面的职称评价标准的比较更具有实际意义和可比性。

“高等教育的工作都按学科和院校组成两个基本的纵横交叉的模式。

”这些模式便构成了不同的院校集合,即高等教育系统。

一般而言,个体院校层面和高等教育系统层面是高等教育研究的两个基本立场,基于这两个层面对高等教育组织所进行的结构功能研究方法、假设、结论均不尽相同。

高等教育系统可大可小,本研究仅限于省级高职教育系统管理层面,试图对全国29个(黑龙江、四川、西藏等地政策文件缺失,香港、澳门和台湾未统计)高职教育系统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发现其中影响教师质量和标准的关键因素。

各地区职称文件主要源于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保障部门、典型高职院校人事部门网站最近的职称评价方案,作者对此结合本科院校相应指标进行深度阅读、比较解析。

以下分别从高职教师职业性质,评价指标中对教学与科研的侧重,理论与实践的偏倚,评价制度的差异等方面展开分析。

一、 高职与本科的共性及个性高职与本科院校均属于普通高等学校范畴,两类院校教师具有一些共同的职务要求。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

教育部在统计普通高等学校时,高职与普通本科并未被分为不同类型,而是与成人高等学校有所区别。

高职与普通本科教师均应承担的职责包括:课程教学、实践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教学与科学研究、学生辅导和青年教师指导等。

同时,教师都应具有职业道德、政治思想素质、学历资历基本条件,以及教学、研究、科学技术工作等方面业绩条件。

从各系统实际情况来看,这些条件均在各类教师职称标准中得以强调。

高职教育是横跨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一种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个类型,是职业教育的一个较高层次。

《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2011年)依据定向性把教育课程分为普通课程和职业教育课程;依据教育课程获取资格证书的差异,高等教育又分为普通(学术)和职业(专业)两类。

职业(专业)导向是高职区别于普通本科的根本特征,高职教育应该更重视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包括实践动手能力、技术应用能力的培养,教师职称标准理应向这些方向倾斜。

如宁夏提出,“高职学院以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为主,重点评价教师在产学研实践工作中的业绩”;广西高职讲师条件中规定,要“具有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并将先进技术用于专业教育和生产实践,取得一定的成果”,“能组织专业课程的教学,在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教学效果良好”。

总体上,这些标准中体现的高职个性特征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以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等指标。

相比本科院校,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存在如下问题。

其一,评价体系更新滞后。

16个地区职称评审条件的版本于2010年有所更新,自2009年以来未有更新的仍有13个地区,其中甘肃、辽宁、广西和吉林等中西部地区最新职称文件出台于1999—2004年间,这显然不适应当前高职教育发展的需求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2010年全国共有专任教师40万人,比2005年增长了51%,近40%的专业教师成为“双师型”教师。

2000—2013年间,普通专科教师数由17.50万人增加到63万人,其中专任教师由8.66万人增长到43.66万人,校均规模则由2 282人增加到5 876人,生师比则由17.65下降至17.11根据教育部网站规划司历年统计数据整理。

高职系统的快速发展对教师的任职标准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二,高职特色不明显,指标可替代性强。

福建、湖南、浙江、上海、四川、吉林、北京等7地已将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院校,共有15个地区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甘肃、贵州、海南、河北、吉林、青海、云南等7地未出台相关政策。

部分地区如安徽、江苏、山西、新疆等对专业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能力等有强制性规定,但这些条件在其他地区往往是作为可选项出现,可以被论文、项目、奖励等条件所替代。

其三,本科评审条件的简化倾向明显。

在有专门高职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的地区,任职条件明显比本科有所降低,特别是在学历资历条件方面;9个地区将高职与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等类型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并列,整体评审条件也有所放松。

与本科相比,教学论文、获奖、教学科研项目等方面的数量和级别的要求明显有所降低,同职级讲师、教授的评审条件比较接近。

二、 教学与科研的侧重在高等教育体系中教学与科研本是一家,职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均无例外,高职院校需要科研正如本科院校少不了教学一样,科研、教学的差异在于类型不同而非层次的高低。

教学与科研理应是高职教师的天职,教师教学偏向技术技能、实践动手能力的培养,自身也应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和资历;科研方面应从事更多的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这样与本科院校教师所擅长的基础研究、理论研究区别开来。

实际层面,教学与科研从高职与本科院校比较、在高职系统内部看来都与此形成极大的反差,职业教育与学术教育的划分是教学与科研分层而非分类的结果,高等教育层次越低职业性越强,学术性越弱化。

总体上看,较之本科,高职教师职称条件重教学、轻科研,教学工作量要求更高,而科研成果数量和等级要求低。

如陕西明确指出:“对普通专科学校、高职学院、成人高等学校,应以教学业绩为主,重点考察其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鼓励广大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入到教学工作中。

”该省高职副教授须承担2门课程教学任务,完成240学时教学工作量;而本科副教授任课数1门,教学工作量科研型为80学时、教学型为200学时。

同时,同等条件下高职副教授论文发表数量要少1篇,对中文核心期刊、国家级刊物的发表数量相应有所减少,对于科研项目的级别、横向项目经费或者技术推广收益的要求普遍降低。

教学科研任职条件要求体现如下几个趋向。

其一,教学的中心地位明确。

除思想政治素质、计算机与外语、继续教育、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外,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也是职称评审的必选项,所有地区都规定各职级教师均应承担12门课程的教学任务要求,教学评价合格也是各类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职级越高,该项要求越严格。

如安徽、甘肃、广东等11地均要求教师讲师、副教授任职以来教学评价合格且优秀次数至少2次,才有资格参加高一级职称评审;黑龙江本科院校实施教师分类评审,高职院校教师与本科教学为主型教师条件类似。

其二,教学科研评价标准差异较大。

各地教学工作量要求不一,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在120~300课时、120~320课时、100~320课时左右。

教学和科研业绩是可替换项,各地区对于排名、级别、数量等要求差异更大。

如教材著作要求方面,讲师、副教授、教授分别要求1万~6万字、4万~12万字、4万~20万字左右;再如论文方面,各职级均有数量的要求,16个地区副教授、教授层次要求至少发表1篇中文核心期刊收录论文,河南要求最高,教授层面要求至少发表CSSCI、SCI等5篇或论文8篇且核心期刊论文6篇。

其三,科研的业绩显示度更高,重科学研究、轻教学研究。

高职教师的科研要求并未弱化,职级越高,该项权重越大,而教学工作量并未加码,重教学工作的结果、奖励、项目,“教师教学考核‘科研化’的倾向较为严重”。

特别是在破格条件中,科研业绩仍是关键考核条件。

如湖北教授破格的条件中除项目、著作教材、奖励、科研经费等条件外,核心期刊论文发文情况是必要的附加条件。

与纯科学研究相比,教学研究的地位并不高。

安徽、河南、新疆等地规定要求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而其他地区多只要求与本专业相关论文即可;教授层面仅安徽、黑龙江、湖北、内蒙古、重庆、山西、宁夏、江苏、河南等地提出教研项目方面的要求。

三、 理论与实践的偏倚鲜明的职业性、技能性导向决定了高职教育应更加重视实践,突出实践教学和学生知识应用能力的培养,因而将人才培养定位于高层次技能型人才是当前众多高职院校的共识。

教师队伍薄弱一直是困扰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瓶颈,目前我国职业师范大学数量少、规模小、办学层次低。

与普通本科一样,部委属高校毕业研究生是高职教师队伍的主体,他们缺乏必要的教师职业训练,社会实践、专业经历相当匮乏,加强职后的专业实践训练、强化实践教学是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议题。

职称评审制度对此应发挥重要的政策导向作用,突出专业实践能力的评价制度,获得高职系统层面的一致认同。

如辽宁提到,对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学术水平”的要求,不应局限于理论研究,其中应包括职业技术教育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等方面的水平。

广西对各级教师职责的实践能力有着特殊要求,如要求教授“应有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根据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开拓新的技术研究领域,并取得显著成果”。

总体上看,多数地区教师实践任职条件涉及产学研合作、科技开发、技术推广、成果转化、参与专业竞赛或指导学生参与竞赛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发展规划的制定等。

具体到指标层面,理论与实践的评价体现出如下特点。

其一,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得到强调,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判标准并不明确。

专业实践能力是一个能力集合,它包括实践教学能力、科技开发能力、联系行业能力、专业建设能力、自身发展与反思能力、道德情感等。

高职院校评审条件单列地区就此均对各职级教师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安徽、江苏、山东、山西、新疆等地更是将专业实践列入基本条件中的必要考核模块。

一些地区提到职业技术教育和生产实践、培养学生专业技能的要求,但缺乏具体指标,系统间在行业资格、实践经验、技术开发与实践教学等方面评审要求各异。

其二,实践经验要求淡化。

“双师型”教师可谓高职教师的代名词,其素质要求“侧重于教学与实践的整合”,是指既具有教师资格,又具有技术职称(或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丰富实践经历的校内专任教师和校内兼课人员。

除湖南、黑龙江、宁夏、山西、重庆等地外鲜有地区提及“双师”的对应要求,湖南、黑龙江等7地规定各类技术职称的必要性,而对于专任教师一线生产实践的最低要求普遍在4~6个月左右,达到1~2年的只有山东,一些地区社会实践经验甚至可以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社团活动指导的经历替代。

其三,重视实践教学的绩效评价,实践教学培训、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偏低。

许多地区将教师专业技能竞赛或评比中获奖、组织学生竞赛获奖、主持参与横向课题、获得发明专利及其应用效果等作为评价教师实践教学能力的指标,这种做法有失偏颇。

国外教师评价制度不仅在于对教师进行测量和评估,还期望通过评价促进教师的成长和发展。

绩效只是教师专业表现,并不能用以评价教师实践教学水平。

加之实践经历的先天不足,高职教师定期接受实践教学培训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政策层面仅安徽、广东、广西、江苏、内蒙古、宁夏、新疆、重庆等地明确提出继续教育的硬性要求。

同时,除广东、黑龙江、重庆等地外,教师授课条件中鲜有实践教学、实践实训课程的任务要求。

而当多数地区将这些实践教学绩效评价作为论文、课题、奖励等科研绩效的替代项时,它本身所具有的评价实践教学能力和水平的功用随之会大打折扣。

四、 评价模式与权限的差异“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在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大学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科学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了高校享有评聘教师的自主权,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根据学校所承担的教学、科学研究等任务的需要设置”,“教师经评定具备任职条件的,由高等学校按照教师职务的职责、条件和任期聘任”。

目前,除教育部认定的有自主评定各级教师职务的重点大学外,许多地区将评聘教师权力下放到地方院校。

随着高校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院系、教师群体在教师职称评价中的话语权不断扩大,评价指标更能体现教师工作内容和性质的差异。

高职院校的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北京、福建、湖南、上海、四川、浙江等地已经走在前列,普遍实行以分类评价为代表的评价模式改革,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一是分类评审。

即参照普通本科的类别,根据教师承担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任务倾向划分教师类型。

如浙江高职院校教师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和社会服务推广型等类别进行评价。

二是分层评审。

即根据院校办学层级确定不同职称评审条件。

如陕西将院校分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省属本科院校、高职等类分别制订职称评定条件,而高职类院校的各类标准明显低于其他院校。

三是分课程任务评审。

该评价模式一般按公共课、专业课类限定教师任职条件。

前者以教学型为主,重点考查教学论文、教学研究及奖励等方面的业绩;后者侧重专业实践教学、技术转化成果及社会效益的表现。

天津的教授则细分出理工农医、文史财经和公共基础三类。

四是分科(分专业)评审。

该评价模式按照普通文科、理工科、艺术、体育类分别进行评审。

一般文科论文数量多但级别相对低,理工科项目要求高;艺术与体育类的教学工作、论文、研究项目与获奖等要求有所降低,但更侧重学生获奖、产品开发与设计等实践业绩。

评价模式的变化同样影响着系统与院校间的评价权力格局。

一是在系统的权力及其运行方面,主要通过结构总量控制法间接约束评审指标。

系统将评审权交给院校,进而提出基本任职条件、教师总量和结构比例方面的限制条件,院校据此确定各类教师职称的任职条件。

如云南提出,教育厅直管学校(单位)不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评聘须严格在核定的岗位数额内进行,同时也在探索给予部分高校职称评审权力。

二是个体院校层面,在获得更大的职称评定权时,聘用教师的弹性随之加大,可自主采取评聘结合或评聘分离等人事制度。

浙江实施各级职务的院校完全自主评聘制度,到2017年教师职称将 3年一轮换,考核不达标就降级。

北京则实行教师聘任制和全员聘用合同制模式,该市已经取消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职称不再是终身制。

湖南自2014年开始的制度可谓“委托代理制”,省级设定各职称系统和职级的基本条件,将各类职称评审工作逐步授权或委托少数具有相应职称评审资格的高校代理评审,直至全省院校均能自主评聘教师。

吉林选择部分省属高职高专和技师院校,福建则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院校自主评审、“评聘结合”的制度。

五、 结论及政策建议高职作为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而非层次,教师评价更应体现出教师实践教学技能和水平。

以上分析表明,当前省级高职系统层面高职教师职称体系改革正与本科院校同步进行,整体上指标体系突出了对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和业绩的评价,但指标设计、评价模式仍有待完善。

现将以上分析结论简单归结如下,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1 结论1. 高职教育特色在职称评审条件中得到突显,但部分指标与本科趋同。

许多地区已经制订了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评价指标,其中明确限定教师专业实践的表现指标。

一些地区对不同职级高职教师的使命作了系统阐述,具体指标体现出重教学、厚实践的特色,这些明显有别于本科院校。

少数地区在特定指标、讲师与教授职级等方面存在套用本科院校评价体系的现象,科研业绩表现仍是教师晋级的核心指标,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市厅级以上研究课题仍是职务晋升的必备条件。

由于缺乏公认评价标准,实践教学能力的评价多以定性描述为主,重视实践业绩而忽视必要的实践经验,且实践指标的可替代性较强。

2. 指标体系体现出显著差异性,缺乏相对统一的职务任职标准。

由于国家并未出台专门的高职教师职称标准,高职系统层面因此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时有了更大的政策空间,从只规定基本任职条件,到对不同类型教师各个方面表现的分层评价,系统间的差异非常明显;部分地区任职条件更新滞后,指标脱离当前高职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

换个角度来看,越是经济社会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职称评定条件越高,量化及硬性条件越具体。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高职教师使命表述总体不明,经验成分较多,实际操作过程中更多受制于教师总体职称结构的影响。

这势必会影响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标准化建设进程和教育教学质量。

3. 院校个体职称评审的自主权扩大,教师队伍进一步分化。

高等教育和高职教育发达地区教师职称评审制度改革进程明显加快,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不断扩大,在教师职称标准拟定、评价程序实施、人员聘任和制度设计方面的话语权增强。

加之教师分类评价试点和评聘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系统甚至个体院校内部教师群体呈现出分层、分型发展的趋势。

这可能是一个正常的、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其副作用是教学科研、理论与实践教学、育人与服务的分离,甚至教学职能的矮化和科研的向上漂移,这对于办学目标和教师职责相对单一的高职院校而言却又是不利的。

2政策建议1. 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国家层面高等学校教师任职标准,进一步明确高职教师的职业特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的具体任职条件由国务院规定”,但高职教师任职资格缺乏国家标准。

结合当前高等教育类型特点,我国应修订完善《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按学术型、职业型教师工作特点制定研究型大学、一般本科和专科院校教师职务标准;加快制定职业类教师资格标准、技师和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建立教师职业技能鉴定题库,保持教师职务标准制度的规范性、针对性、长效性。

2. 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和相关专业建设,建设专业化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我国应根据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统筹优化职业技术师范院校、职业技术教育类专业的层次布局、结构布局和功能布局;适当扩大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专业的规模,拓宽专业方向。

高水平师范大学和地方骨干师范院校应深化专业特色建设,成为“双师型”教师的摇篮,支持办学条件较好、职业导向鲜明的院校分专业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试点。

3.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培训交流机制,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和实践教学技能提升服务体系。

允许教师通过待岗挂职、在职培训积累实践经历,提升实践教学水平,在职称评审标准中适当增加实践经历、实践教学表现、继续教育培训等内容的刚性要求。

推进高水平大学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从企业聘请高技能人才、工程技术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创造条件支持教师赴企业开展技术支持、产品研发、专利服务和员工培训等业务的交流合作。

4. 优化职称评审制度,扩大、优化配置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力。

建立国家标准指导、省级统筹规划、院校自主评定的高职教师职称评审制度,逐步扩大院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要在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做到宁缺毋滥,综合考虑地区、院校内部职务结构,合理控制教师数量和能力结构,优化教师素质结构。

完善职称评审的监督和社会反馈机制,评审指标、流程、结果要及时面向校内外公开,接受政府、教师、相关行业企业的监督。

演讲与口才 目的

提高演口才水平的“八演讲既然是工具,一门科学、一器、一门艺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实践活动,当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学好的。

但也绝不是像有的人所想象的那样高不可攀,可望而不可及。

探索古今中外著名演讲家的成功之路,我们不难发现,那些闻名于世的杰出演讲高手都不是生就的天才,而是经过长期不懈的艰苦锻炼成功的。

正如,美国久负盛名的演讲家戴尔卡耐基说的那样:“演讲绝不是上帝给予少数人的特别的才能。

”世界上没有什么天生的演讲家,如果有的话,那就是奋斗不息的你。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和口语表达能力呢

根据二十多年来学习演讲,掌握演讲,运用演讲的实践经验,本人认为,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和口才,就必须要做到“八多”:多看、多听、多问、多写、多记、多想、多学、多练。

第一节:多看、多听、多问 演讲是借助有声语言和态势语言的艺术手段,面对听众的讲话,是一人讲、众人“听”、众人“看”的实践活动。

一个人要想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面对听众讲话,就必须首先做到“多看”、“多听”、“多问”。

一、多看 多看的含义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多看一些演讲与口才方面的书籍和文章。

演讲具有很强的科学性和艺术性,因此,演讲者必须认真系统的看一些与演讲相关的书籍如:演讲学、演讲美学、修辞学、逻辑学、心理学、语言学、交际学、伦理学、教育学等,全面掌握演讲知识和规律,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后,再由理论到实践,用理论指导实践。

这样就能使自己的演讲与口才水平在实际运用中得到较快的提高。

目前,国内和国外的演讲理论、演讲实践和演讲技巧的书籍越来越多,数不胜数;演讲与口才的杂志和报刊也纷纷面世,而且深受欢迎。

如邵守义老师主编的《演讲与口才》杂志,自1983年来创刊以来,越办越火红,发刊量早已突破一百万,被广大读者誉为“说辩的良师,交际的指南,公关的益友,人才的摇篮。

”曾荣获全国优秀期刊奖,是全国百种重点期刊之一。

第二、多看别人演讲,多看一些名人的演讲录像,多看一些电视谈话节日和电视论辩赛。

这样就能增强对演讲的感性认识,提高对演讲态势语言技巧运用的理解,并从中感悟出演讲的要蒂和精义。

看演讲,特别是看演讲高手风度潇洒,动作优雅,举止得体,表情丰富的演讲,是一种美的享受,艺术的熏陶。

在古希腊时代,人们都以看名人演讲为荣。

在国外,人们参加演讲活动都要穿上正规礼仪服装,衣冠整齐,怀着十分虔诚和崇拜的心情注视着演讲者,他们把看名人演讲,作为一种文化层次高、社会地位高的标志之一。

第三、“多看”的含义还表现在要求演讲者要认真仔细地观察社会,观察生活,观察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和变化,观察与演讲内容相关的事物。

要善于用自己的眼睛看表面,看本质,看点,看面,看深,看细,看过去,看现在,看未来。

对客观世界的方方面面切不可心不在焉,听而不闻,视而不见,而是要用眼睛做摄像机把生活中的各种各样的现象和素材拍摄下来,经过大脑的分析,整理后在储存在脑海里或记录在本子上。

演讲活动是一种高级交际活动,也是一项复杂的智力活动。

演讲者往往身负严肃的政治使命或教化使命,经常面对着生疏的变换着的听众,只有符合社会需要,符合听众的心理特征和交际需求的演讲,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因此,演讲者在台上演讲时,还要多看听众,多用眼睛和听众进行交流,观察听众的表情和反映,以便及时调整演讲思路和演讲内容。

二、多听 演讲者要把话讲给别人听,要使自己的演讲动听,其前提之一,就是演讲者自己首先要多听。

一是多听别人演讲,多听别人说话,以提高有声语言的表达能力。

资产阶级革命家、美国第16任总统林肯,是闻名于世的大演讲家。

他的成功就在于他从青少年时代就开始了对演讲口才的刻苦练习,并做到了多看、多听。

他年青时当过农民、伐木人、店员、邮电员以及土地测量员等等。

为了成为一名律师,他常常徒步30英里,到一个法院去听律师们的辩护词,看他们如何辩论,如何做手势。

他一边倾听那些政治家、演说家的声若洪钟、慷慨激昂的演说,一边模仿他们。

他听了那些云游四方的福音传教士挥舞手臂,声震长空的布道,回来后也学他们的样子,对着树林和玉米地反复练习演讲。

演讲的成功使林肯终于成为一名雄辩的律师并最终踏入政界。

二是多听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日主持人播音、讲话,提高自己普通话的标准程度和音色、音质、音量的水准,以达到演讲语言流畅悦耳、优美动听的目的。

三是多听自己的讲话练习或录音(像)。

正如罗马哲人塞涅卡说的那样:“在向别人说些什么之前,首先要把它说给自己听听。

”初学演讲者在正式上台讲话之前,应该反复地练习讲几遍,可以对亲朋好友讲,可以找个偏僻无人的地方讲,也可以对着镜子或录音(像)机讲。

每讲一遍,自己都要留心的听,仔细地找出语言上的毛病,或请内行人挑刺指出弱点和不足,并认真加以改正。

如果每次演讲、发言之前都能坚持试讲、试听几遍,长此以往,其口语表达能力则会不断提高。

四是学会“听”话的艺术。

要学会说话,首先就应该学会“听”话。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会“听”话的人既能很好地领会,理解别人说话的意思,又能仔细地欣赏、揣摸别人说话的技巧,更能从别人的言谈中听出言下之意和弦 外之音,同时,还要做到察颜观色。

有一个年轻人,去拜访苏格拉底,向他求教演讲术,苏格拉底刚开口没说几句话,这位年青人不但不认真听,反而打断老师的话,自己滔滔不绝讲了许多话,以显示自己的才能。

苏格拉底说:“我可以教你演讲,但必须收双倍的学费”。

年轻人问:“为什么要双倍呢

”苏格拉底说“要教你两门课,除演讲外,还要上一门课:怎样闭住嘴听别人说话。

” 三、多问 演讲是一门学问,有许多客观规律和成功的经验。

但不少人都有这样一个误解,认为说话是天生的,一个人两三岁就会咿咿呀呀说话了,好像也没有花多大功夫,自然而然就会了。

因此,很多人对说话的艺术和技巧都不大在意,更谈不上用心去求教,去学习,去研究了。

有的人虽然觉得说话、演讲有东西可学,但又只限于看看书或听听录音,而不好意思开口向别人请教,结果只是事倍功半。

柏拉图说过:“不知道自己的无知,乃是双倍的无知”。

英国诗人雪莱说过:“我们学得越多,就越发现自己无知”。

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也说过:“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一个人要想提高自己的演讲水平和口才,就必须放下架子,丢掉面子,向有经验的演讲者和对口才有研究的专家虚心求教,不懂就问,不耻下问,这样就能使自己的演讲与口才能力发生质的变化,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由于广播,电视深入千家万户,录像、录音设备的普及应用,几乎所有大型的较为重要的会议和活动都会有新闻工作者录像、录音,制作后多次向广大听众和观众播放。

现代人的说话,已经不是一说而过了,而是会音像齐全的永久保留。

所以每一个人特别领导干部对自己的发言、报告、演讲一定要加以重视,高度负责。

在国外,尤其是发达的国家不管是国家首脑还是一般人员,他们在发表重要讲话和演讲之前,都要向演讲口才专家咨询求教,并接受专家的辅导和指点。

在西方国家所有的演讲口才咨询服务公司,家家业务繁忙,生意兴隆。

可喜的是,在我国现在也有不少领导干部开始接受演讲与口才的辅导和咨询了。

第二节:多写、多思、多学 一、多写 对于初学演讲和语言即兴表达能力不是很强的人来说,多写是一种提高口才能力的有效途径。

多写的要求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多写发言稿、演讲稿。

不管是什么规模和级别的会议或活动,只要认为自己有发言的可能,就应该争取机会并抓紧时间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写好文字稿,并不断的修改、完善,然后把稿子背熟,做到胸有成竹。

上台发言时尽量不带讲稿,如能长期坚持下去,循序渐进,即:先写书面稿,背熟,上台脱稿;慢慢地只写几点提纲;再到只打一下腹稿;发展到最后不要任何准备,能临场发挥、见机行事、出口成章、口若悬河;其演讲口才水平就会由量变到质变,到达一个较高的层次二是多写一些学习演讲与口才的心得体会,把自己对演讲口才的认识、感受用文字写下来,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

同时,把自己工作中,生活中所见,所闻,所思的闪光语言,写在本子上,记录下来,以便日后查阅使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好记忆不如烂笔头。

二、多思 孔子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韩愈也认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

”不论是台上演讲,还是平常生活中的说话,都是一个语言思维、逻辑思维的过程,它是把大脑中的想法即无声语言,转化为有声语言的过程。

人们思考问题和思想交流的过程中必须凭借语言的帮助,思考的内容和交流的思想要通过有声语言的表达才能体现出来。

否则,谁也不知道你在想问题,谁也不明白你思考的是什么问题。

言为心声,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心里怎么想,嘴巴就会怎么说。

嘴上说的,就是刚才想的;刚才想的,就是下面要说的。

想与说,思维和表达,相互之间交流传递,循环往复。

有声语言这种区别于书面语言表达的、想说就说、随想随说的特点,就决定了说话者即要才思敏捷、思维灵活,又要深思熟虑、三思而“言”、“君子敏于行而纳于言”。

这是多思的要求之一。

多思的要求之二,要经常冷静思考,反复分析,为什么有的人讲话非常受欢迎,有哲理,有深度,有广度,使人感动万分,受益非浅;为什么有的人说话枯燥无味、漫无边际、毫无新意,甚至令人反感。

多思者,就能从中悟出道理,获得经验和教训。

多思的要求之三,说话之前要在脑海里认真构思一下,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打“腹稿”。

在不同的情况下,要考虑好不同的说话内容,“到哪个山就唱哪个山的歌”。

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方说话时,要认真思考应该怎么说,那些能说,那些不能说,多琢磨,多推敲,力求做到“语不惊人誓不休”。

“说一次之前想两次,你就会说得好一倍。

”这是名人演讲的经验之谈。

多思的要求之四,要“一日三省吾身”。

每天都要对自己所说的话进行反思,对那些比较得体,成功的讲话要总结归纳、举一反三;对有些失误、不妥的话,甚至得罪人、起反作用的话语,要分析原因,闭门思过,加以改正,尽量避免在今后的说话中言多必失、祸从口出的现象发生。

三、多学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古今中外一切著名的演讲家,都是以学识渊博和阅历丰富为基础的。

因此,任何一个想成为演讲家的人,想拥有出众口才的人,就必须在“多学”上下功夫。

1、多学知识。

英国哲学家、政治家培根说:“知识就是力量。

”前苏联的伟大作家高尔基曾说过:“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个人知道得越多,他就越有力量。

”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意大利美术家、哲学家达·芬奇说过:“对一件东西的爱好是由知识产生的,知识愈准确,爱好也就越强烈。

要达到准确,就须对所爱好的事物全体及组成的每一个部分都有透彻准确的知识。

”所以说,多学知识,是提高口才和演讲水平的前提。

因为知识是口才的基础,没有知识就肯定没有口才。

“积之愈厚,发之愈佳”。

一名优秀的演讲者,一个口才出色的人,必须要有广博的知识,丰富的联想,演讲起来,才能上下几千年,纵横数万里,山南海北,古今中外,旁征博引,融会贯通、谈吐自如。

一个机智风趣的演讲家还必须具有随机应变,对答如流的能力,演讲起来才能谈笑风生,妙语联珠,巧问妙答,左右逢源。

而要做到这一点,没有渊博的知识积累是无法实现的。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

”要想给别人一杯水,自己就应有一桶水,半桶水都不行。

那些学识浅薄,胸无点墨、孤陋寡闻,不学无术的人,是根本说不上有口才的;说起话来,不是信口雌黄,就是洋相百出、错误连篇。

所以,演讲者要多学、广学、博学。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古今中外的、天南海北的、三教九流的、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体育的、科学技术的、工业的、农业的、文学艺术的、医疗卫生等等,都要无所不知,无所不晓。

2、多学演讲技巧 一个人敢说话、会说话,还不等于有口才,正如一个人会骑自行车还不是艺术一样,只有杂技演员娴熟的骑车表演才称得上艺术。

演讲上是一种综合艺术,要真正掌握这种艺术,并非易事,它包括很多方面的技巧,诸如声音的字正腔圆、吐字归音,形体的动作、面部表情和仪表礼节,控场、应变的方法,即兴说话的诀窍,论辩的艺术,对话的妙法等等。

这些都需要我们从理论到实践,对演讲的技巧进行系统的学习和运用。

古希腊著名的演讲家德摩斯梯尼,之所以能登上古希腊演讲艺术的顶峰,成为当时的“十大演讲家”之首,就在于他热衷于演讲艺术,并主动地求教于演讲学者和专家,自觉地进行极为艰苦的演讲基本功与演讲技巧的学习和训练。

3、多学做人 演讲是一种思想性、政治性较强的现实活动;演讲是真理的呐喊,演讲是心灵的共鸣,演讲是人格的展现。

因此,演讲者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高尚的思想情操和无穷的人格魅力。

只有这样演讲者才能说服人、感染人、打动人、鼓舞人,从而促使人们去行动。

早在2500年前,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就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言必信,行必果”。

“君子以行言,小人以舌言。

”这里说的就是要言行一致。

我国古代教育家荀况说过:“口能言之,身能行之,国宝也;口不能言,身行之,国器也;口能言之,身不能行之,国用也;口言善,身行恶,国妖也。

治国者当尽其宝,纵其器,任其用,除其妖。

”我国当代教育家、著名演讲家景克宁教授认为:“作为演讲者站在讲台上,必须言行一致、理直气壮,必须表里统一、通体透明,必须心口如一、言而有信。

” “言之于口,不若行之于身。

”语言是灵魂的镜子,是行动的影子。

一个人的行动和为人是最好的语言。

我们每个人都知道,把语言化为行动,比把行为化为语言困难多。

所以,一个人要想成为合格的演讲家,成为受人欢迎的演讲家,就必须多学做人,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展现出人格的魅力。

第三节 多 记 这里的“多记”是指把知识储存起来,记在脑子里。

记忆,是演讲者储存材料、发挥联想、出口成章的前提条件。

优秀的演讲家往往都有惊人的记忆力。

著名作家王蒙曾说:“作家没有记忆力就是白痴。

”这个说法对于演讲者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

一、记忆的能力和分类 记忆是感知和经验过的事物在头脑中的反映。

记忆包括识记、保持、回忆(再认、重观、复做)等过程。

人的大脑约有150亿个神经细胞,每天能记录生活中大约8600万条信息。

据估计,人的一生中能凭记忆力储存1000万亿信息单位。

其功能相当一台10的14次方的电子计算机,相当于美国国会图书馆藏书总量的50倍,即5亿册书的信息量。

这种信息贮存能力是目前世界上容量最大的计算机也望尘莫及的。

记忆大体可分为三类:机械记忆,意义记忆和情绪记忆。

这三种不同的记忆在演讲中有着不同的用途。

记忆力是一种可增可减的大脑功能。

它与人的肌体的各种器官的功能一样,用则进,少用则退、不用则废。

记忆力可以通过合理使用和训练不断提高,也可以放弃使用和锻炼而逐渐衰退。

演讲需要记忆力,离开了记忆或照本宣科,则会影响演讲效果。

因为演讲者必须熟记演讲内容才有可能随时随地当众表达。

所以说,学习演讲能够训练一个人的记忆力,而增强了记忆力又能使演讲水平不断提高,这是一个良性循环的过程和结果。

二、多记的要求 人的智能结构,通常包括观察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以及创造力。

对演讲艺术而言这五种能力都是缺一不可的,但其中的记忆力对演讲者特别优秀的演讲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一个演讲者要口若悬河、出口成章、言之有物,就必须要有知识的储备和高超记忆力。

我国当代著名的演讲家、年愈古稀的景克宁教授演讲时从不先写好讲稿,但任何一场演讲,他都从不马虎,总是经过深思熟虑地打好“腹稿”,把所要讲的内容全部贮存在脑子里。

所以他每次上讲台,都从不拿讲稿乃至片纸只字,而且从不坐下讲,总是挺身立在麦克风前,情绪饱满,神态自若地侃侃而谈,一气就讲二、三小时。

古今中外,旁征博引,佳句妙词,脱口而出,他的大脑就像一本百科全书,令人叫绝。

这样娴熟的表达离开记忆,尤其是离开渊博的学识和敏捷的思维为基础的理解记忆,那是不可想象的。

那么怎样才能提高演讲的记忆力和水平呢

古今中外著名演讲家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一个出色的演讲家在知识的记忆方面,应该做到五个一百。

1、记住一百句名人名言、哲理格言。

哲理名言大多是一个思想体系,一个整体结构中的精华;它是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的被广大人民群众认可的,有一定思想性,真理性,指导性的语言;是人类智慧的精炼总结。

诗有诗眼,书有书魂,演讲有演讲意境。

一首诗有一联名句就是可称为好诗;一本书有一句名言,就有阅读的价值;同样,一篇演讲中,如有一句哲理名言,便能使听众受益非浅,难以忘怀。

因为无论演讲者阐述的观点多么的标新立异或超凡脱俗,其实都是或多或少地被历史上的名家论述过的。

名人名言是永远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的,而名家所具有的影响力也是恒久存在的。

因此,演讲者应抓住听众内心深处的心理,恰当地引用哲理名言或权威人士的论述,让它们服务于自己的理论观点的论证,加强演讲的说服力量。

2、记住一百首诗词歌赋。

中国是一个诗歌的国度。

诗歌和词赋分别是文学创作的一种形式。

从它们开始出现的那一天起,就具有口口相传的特点。

我国古代把不合乐的称为诗,合乐的称为歌,现在一般统称为“诗歌”。

它是由现实生活所激发的沸腾的感情波澜的产物。

在内容方面,它高度集中、全面概括,并具有强烈的感情和丰富的想象。

在形式方面,语言必须精炼、准确、富于表现力,同时,要有鲜明、和谐的韵律和节奏,这样才能便于人们口头传诵。

演讲的语言和诗歌的语言都具有有声性的特点。

好的演讲就应该具有诗歌般的语言,出色的演讲者就应该有诗歌般的激情。

实践证明,那些洋溢着诗歌激情,充满了诗情画意的演讲词,一经演讲者说出,就仿佛插了双翅,能飞进千百万听众的心中,成为震撼人心的鼓点,鼓舞人心的号角。

所以,一个成功的演讲者就应该多读一些诗词歌赋,多记一些诗句在脑海里。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

在演讲时,在平常生活中,适当地引用一些诗词歌赋,不仅能产生美的意境,而且还能提高说话者的文学品味和艺术魅力。

3、记住一百个古今中外动人的故事情节。

演讲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和鼓动,也就是说:演讲不仅要以理服人,而且也要以情动人。

演讲产生的最佳效果的基础是听众首先被演讲的内容所感动,然后,使听众在“夹叙夹议”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演讲者的思想和观点。

如果演讲者只讲一些空洞的、毫无说服力的“大道理”就不可能增强演讲的可信度和感染力。

事实胜于雄辩,在演讲中引用确凿的事实和感人的情节,是能够证明自己理论观点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演讲者引用的事例越具体、越全面、越生动、越感人,对于演讲观点的证明就越有力,就越能打动听众,说服听众。

古今中外的历史上和我们身边的现实中,有关许许多多的、方方面面的、动人的、感人的故事情节。

一个要想成为有口才的人,就必须积累这方面的素材,有目的,有意识多记住一些故事情节。

这样,在演讲中和日常工作中,演讲者就能用生动,通俗的语言随口讲出与内容有关的故事情节,使听众保持轻松的心境和浓厚的兴趣,从而更易于接受演讲者的观点。

4、记住一百个幽默风趣的笑话。

幽默是人类同自己做斗争而锻炼出来的一种武器,也是一种引发喜悦,以愉快的方式使人快乐的艺术。

幽默是人的思想、学识、智慧和灵感在语言运用上的结晶。

笑话,是当今社会人际交往中不可少的艺术手段,它往往是一个短小的故事。

但笑话不一定就等于幽默。

也就是说,幽默的人可能会说笑话,而会说笑话的人未必一定是幽默的人。

在一般情况下,听众都渴望听到轻松有趣的演讲。

那种基调过于严肃,内容过于单调的演讲是难以得到听众好评的。

演讲者应当善于在演讲过程中穿插一些趣闻、轶事、幽默、笑话等方面的内容,使演讲的观点既能形象化、生动化,又能够加深听众对观点的理解和记忆;还能增进演讲者与听众的交流,调动演讲气氛,强化现场效果,消除听众的压力,振作听众的精神,使听众的注意力集中于演讲本身;同时还能给听众带来欢乐,让会场充满笑声,使听众更喜欢和信任演讲者。

大凡有口才的、出色的演讲家都十分注意在演讲中运用幽默的语言。

因此,初学演讲者就必须在背诵较多的笑话和幽默语言的基本上灵活地使用幽默语言,才能熟能生巧的逐渐地提高自己的幽默感。

5、记住一百段在不同的场合下说话的语句。

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常会遇到一些场合,需要我们说几句话,而且有时就是这么几句话,如果得体,恰当就能够帮我们很大的忙,解决我们大大小小的许多问题;但如果辞不达意,含糊不清,颠三倒四,那么就会造成被动,甚至带来祸从口出的后果。

一个口才出众的、能说会道的人,不管在什么场合都能准确、生动、简洁、流利地用语言表达出自己意图,使别人非常愉快地接受,并能很快地谈成要办的事情,建立起良好的友谊,甚至还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

相反,我们也会经常看到许多不会说话的人,他们无法用语言完全表达出自己的意图,往往使别人听起来费劲,结果造成工作和交际上的困难,以至于严重影响工作和事业的发展。

究其原因,除口语表达能力差外,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对不同场合,不同时间,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下说话技巧、套话掌握不够。

总之,人的记忆力是无限的,只有用心地记,经常地记,反复地记,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量,那么,随着知识的储备越多,口才也就会越来越出色。

第四节 多练 伟人早就告诫过我们:“语言这个东西,不是随便可以学好的,非下苦功不可。

”演讲与口才的技能不是天生的,也不是无师自通的。

同其他任何才能一样,口才的获得来之于勤奋的学习、刻苦的练习。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古今中外一切口若悬河、舌辩滔滔的演讲家,一切能言善辩、口才出众的雄辩家,一切口齿伶俐、善于应酬的交际家,都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后天的努力和苦练的基础上,靠自信、勇气、拼博、锻炼造就而成的。

一、当众说话非常可怕 早几年,美国的一家咨询公司,曾对数千名市民进行了一次特殊的心理测验,其项目就是“你最怕什么

”测验的统计结果出人意料,人们是天不怕、地不怕,死不怕、车祸不怕、癌症不怕、而是最怕“当众说话”。

演讲是高层次的一人说,众人听的“当众说话”,所以当众演讲是需要极大的勇气和胆识的。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可以发现,许多人在一般的交谈中也许会滔滔不绝,谈笑风生,但一旦叫他站在台上,面对一片黑压压的人头和一双双利箭般的眼睛说话时,却语无伦次、惊恐慌万分、洋相百出、令人大失所望。

这种现象不仅发生在一般人的身上,就是那些伟人、名人、著名的演讲家,在他们没有经过刻苦训练和掌握演讲技巧之前,都有过类似的状况。

古罗马雄辩家西塞罗在最初的演讲时,曾感到自己“脸色苍白,四肢和整个心脏都在颤抖。

”美国演讲说家詹宁斯·伯瑞安说,当他第一次站在讲台上面对听众时,他的“两个膝盖颤抖得碰到了一起。

”马克·吐温第一次站起来演讲时,“觉得嘴里像塞满了棉花,脉搏快得像争夺金杯时的百米赛跑。

”而政治家路易·乔治则说:“我第一次试着做公开演说时真是陷于难堪之境。

绝不是故意形容,完全是真的。

我的舌头抵在嘴的上膛,我竟说不出一个字。

”更有甚者,英国历史上有位叫尤斯瑞里的首相曾说,他宁愿领一队骑兵去冲锋陷阵,也不愿在议院发表一次演讲。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英国首相邱吉尔,是一位出类拔萃的演说家,被列为世界10大著名的演说家之一。

但是,邱吉尔第一次在议会上发表演讲时,却栽过一次大筋斗——当他讲到一半时,突然忘记了下文,怎么也想不起来了,憋得面红耳赤,只好中断演讲,尴尬地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但他毫不气馁,潜心研究演讲技巧,经常锻炼自己的口头表达能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邱吉尔终于成为20世纪的著名演说家和卓越的政治家。

以上事例说明,一个人如果没有进行过演讲、口才技能的学习和训练,那么,当众讲话肯定是十分可怕的。

我国著名的演讲家李燕杰,从小不爱讲话,更不爱在大庭广众之中讲话。

刚参加工作时,连在小组会上都不敢发言,人们都说他腼腆,像个大姑娘。

后来参加南下工作团,做群众工作以后,慢慢地锻炼得敢讲话了。

他说,“即使一个口才笨拙,不敢面对群众讲话的人,只要肯努力实践,刻苦学习,并且把演讲与事业连在一起,是完全可以成为很好的演讲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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