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职业有哪些
新兴职业有:网络写手、同声传译、私人裁缝、职业规划师、网络主持(主播)、酒吧聚会达人、旅游体验师(酒店试睡员、美食试吃员)、网游陪练、无人机飞手、精算师(理财规划师)。
如何构建或改造企业的组织能力
摘要:现代管理学权威论点指出,任何公司的成功,主要由战略和组织能力决定(企业成功=正确的战略强大的组织能力),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是培育竞争能力的保证。
面对需求、监管、创新等内外部环境快速变化对银行愿景、发展战略、传统经营模式和组织能力提出的新挑战,以及加快世界一流大型上市银行建设进程的新要求,农业银行确实要在进一步重视战略管理的同时,进一步强化组织能力建设。
依据 “组织能力=员工能力员工思维模式员工治理方式”原理(著名的“杨三角”理论),本文以张家港分行为例,初步归纳了农行加强组织能力“三大支柱”建设的推进举措。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组织能力建设;员工能力;员工思维;员工治理 一、员工能力(Employee Competency)支柱建设的推进举措 这里的理论和方法遵照农行省分行行长专门指引,即员工能力建设主要解决队伍行不行问题,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尽可能具备新战略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队伍建设首先要找对人,但随着环境的改变,对员工能力的要求也会变,所以还要重视员工培训并适度淘汰素质低的人员。
可选择的员工能力培养工具包括:领导\\\/员工能力模型、岗位准入门槛、EMBA、员工适任岗位调整、人才选拔与引进、培训、360度考评、利用外部智力等。
农业银行张家港分行要进一步完善员工能力提升规划,通过招聘(Buy)、培养(Build)、淘汰(Bounce)、留住关键人才(Bind)和争取外部支持(Borrow)等途径,创新员工职业发展体系,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衡量员工是否具备必要的能力来实现公司的战略,主要从两方面评价:一是从全行角度评价,指标有吸引\\\/挑选最优秀人才的能力(应聘人数\\\/招聘人数)、对培养员工能力的投入(每年的培训天数、能岗、辅导)、自愿离职比例、关键人才留住率、开除表现差的员工;二是从员工角度评价,指标有员工是否具有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必备能力、员工是否得到了充分的培训、银行是否提供了自我学习和发展的环境、银行是否能够留住关键人才、银行是否能以公平的方式很快开除表现差的员工。
在具体的推进举措上,应高度重视以下两方面的队伍或团队能力建设。
(一)“带头人”队伍或团队能力建设 关键让各级班子成员等“带头人”,尤其是一、二级支行“一把手”成为业务经营、市场营销、风险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要“能干事、会干事、干实事”。
一是加强基层“四好” 班子等级考评激励。
张家港分行在农行系统首创二级支行“四好”领导班子ABC等级评定办法,在解决“四好”班子难定等级和难以激励这“两难” 问题上取得突破。
做法上,对29个二级支行领导班子按照团队能力、竞争能力、经营质量、内部管理、基础管理等五个方面量化考核,原则上得分为95、85、75以上的对应划分为A级、B级、C级,评定办法实行“类推”制,原则上有一项不符合A级就要退到B级评定,以此类推。
评定过程中坚持标准,严格把关,不搞平衡,宁缺不滥,但只要符合条件的,上报、评定不受名额限制。
在评定结果利用上,评定的等级与有关集体先进评选直接挂钩,包括将A级“四好”班子向上推荐参加“金融先进单位”、“先进党支部”评定等;评定的等级还与班子奖金激励直接挂钩。
通过这样的等级考评与激励,不断增强二级支行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中层“双强”干部结构调整。
配好用好“科学发展能力强、凝聚员工能力强”的二级支行带头人队伍和“内部管理能力强、服务基层能力强”的机关部门带头人队伍,以此促进全行干部队伍机构调整。
从2007年至今,张家港29个二级支行班子成员调整了48人,其中16人提拔为一把手(含副行长主持),14人提拔为运营(会计)主管,同时免去1名行长和5名运营主管等不称职领导;去年以来还有10名大学毕业生员工通过竞聘,被提任试岗制行长助理,其中1人已正式担任行长助理并很快提任为主持工作的副行长,但也有1人因业绩不佳而免去试岗行长助理职务。
在机关部门,有8人提任为总经理助理,其中6人已提任副总,2人提任主持工作的副总。
(二)“众员工”队伍或团队能力建设 建设一支推进战略实现的员工队伍,重点应加强以下两个方面的调整优化。
一是营销主力调整优化。
营销人员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都是制约农行竞争力的瓶颈,以往很多二级支行仅有一名专职客户经理,且大部分都属“跑单型”、“看门型”、“报表型”客户经理,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拓展维护日益庞大的客户群体;客户经理能力素质也参差不齐,未能充分发挥营销人员应有的作用。
对此,必须结合业务量、业务难易程度、业务发展潜力等实际情况,合理测算客户经理这一重要人力资源需求,通过制度安排优先保证配置。
当前和今后新增人员原则上应按内外部“二八”开的比例进行分配,配足、配强、配优客户经理和大堂经理,建立客户经理等级管理制度,推行优胜劣汰的上岗机制,加强综合素质和营销技能培训,建立一支领先同业、具有强大行销能力的职业营销队伍,更好地发展二级支行营销主渠道作用。
进入“十一五”规划期以来,张家港分行通过公开竞聘等方式,将合格、胜任的内部员工充实到公司、个人客户经理和监管员、风险经理岗位,加强前台营销和后台控险力量的配置。
截至2011年,全行各二级支行网点外部客户经理(含行长)已达143名,比2005年增加36人,增长33.64%,增幅比内部人员(从287人增至355人,增加66人,增长22.99%)增幅高出10.65个百分点。
今后还将创造条件促使更多内部人员分流到外部,以加快实现内外部人员“配比对半”。
为加快适应个人高端客户维护拓展之需,目前29个二级支行各1名专职个人客户经理已全部配备到位并在全行培育了(取得证书的)AFP、CFP理财师58人。
竞选组长发言稿
各位领导、同学: 大家好
首先感谢同学们给予我这次展示自己的机会
班干部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上岗,我一是坚决拥护、二是积极参与。
本着锻炼自己,为大家服务的宗旨我站在了这里,希望能得到大家的支持。
; 我叫XX,现年X岁, 今天,我竞争的职位是团委书记。
理由有三点:第一点,我认为这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自己。
我觉得越是新的工作新的环境越富有吸引力和挑战性,越是能够学到新知识,开拓新视野,挖掘新潜力。
挑战与机遇同在,压力与动力并存,这次竞争新的岗位,目的在于锻炼自己,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从而在今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第二点,我认为自己具备担当该职务所必须的政治素养和个人品质。
首先,我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
其二,我兴趣广泛,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能力较强,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具备一种勇于接受挑战的信念。
锐意进取精神的十足,这将有利于开拓工作新局面。
第三,我办事稳妥,处世严谨,信奉“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懂得及时征求他人意见,相信集体的力量,而不会盲目的独断专行。
; 第三点,我认为自己具备担当该职所必须的知识和能力。
首先,我认为自己具有较好的的理解判断能力。
几次上台演说的机会,使我懂得了一些与人交谈、演讲演说的语言艺术。
不断增强了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
其三,我信奉诚实、正派的做人宗旨,善于将心比心,善于联络感情,能够与人团结共处,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赢得他们的拥护。
综上所述,我自认为已具备了担任组长的条件,如有幸竞职成功,我将迅速找准自己的位置,在学校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坚持结合实际,不断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把工作做细致,做全面,保证工作落到实处。
如果我应选上这个职位,我将会一如既往的勤奋学习、努力工作。
最后我只想说一句话,那就是:给我一次机会,我将还您一个满意
谢谢大家
一分钟的快板形式自我介绍
组长稿 大家好!我是 谁谁。
今天,我带着同的期望来到这里竞选组 假如我是组长,我要树立“榜样”意识。
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求组员们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上,工作上,冲锋在前,成为领头雁。
假如我是组长,我要树立“团结”意识。
组长和组员是平等的,我要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团结和带领同志们,发扬“一团火精神”。
严于律己,宽厚待人。
组长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组长工作不是负担,而是一个极好的学习机会。
在组里,我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今天,我作为同志们推荐的候选人,我想说:我不仅想做元帅,而且希望成为一名出色成功的能为大家谋利益的元帅——组长
学校广播电台 申请书 300字的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很荣幸能来到这里参加竞聘,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姓-,名-,来自于-年纪-班,爱好画画、游泳、葫芦丝。
今天我要竞选的是广播站站长。
我十分喜欢播音主持人这个行业,从小就向往能成为一名播音主持人,我对校广播站也是有着一定的了解得,校广播站是宣传学校一个阵地,也是学校和同学之间交流沟通的一个平台,我希望自己能利用这个平台,通过我的声音报道发生在学校的人和事,宣传真善美,营造出健康、活泼、向上的校园氛围。
我想参加校广播站是认为我有以下优势,第一,我从小就接受的是普通话教育,普通话基础比较好,从上小学开始,老师认为我的吐字清楚,声音洪亮,感情充沛,经常带领同学读课文,后来在老师的推荐下在学校参加过一些朗诵课文大赛,讲故事大赛等一些活动,并取得了理想的成绩。
第二,我这个人做事比较沉稳,从小学到初中一直是班干部,老师交待的事情事无巨细,都尽力做到最好,老师认为我有很强的。
第三,我在初中和高中时经常主持班里的联欢会,能随机应变的处理一些意想之外的事件,心理素质比较好,我想这是做为一个播音主持人不可或缺的素质
如果,我能进入广播站工作,那将是我的荣幸,我将尽我最大的努力把本职工作做好,接受站长的一切安排,配合站长工作,争取做到学校满意,广播站满意,同学满意,在参加校广播站的同时我也会把自己的学习搞上去,做好一个学生干部的表率。
真诚的希望在座的各位老师,学长能够给我这样一个施展才华,锻炼才干的机会,谢谢
林肯竞选的演讲稿
林肯竞选总统的演讲稿? 合众国的同胞们:1861年3月4日按照一个和我们的政府一样古老的习惯,我现在来到诸位的面前,简单地讲几句话,并在你们的面前,遵照合众国宪法规定一个总统在他“到职视事之前”必须宣誓的仪式,在大家面前宣誓。
我认为没有必要在这里来讨论并不特别令人忧虑和不安的行政方面的问题。
在南方各州人民中似乎存在着一种恐惧心理。
他们认为,随着共和党政府的执政,他们的财产,他们的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都将遭到危险。
这种恐惧是从来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
说实在的,大量相反的证据倒是一直存在,并随时可以供他们检查的。
那种证据几乎在现在对你们讲话的这个人公开发表的每一篇演说中都能找到。
这里我只想引用其中的一篇,在那篇演说中我曾说,“我完全无意,对已经存在奴隶制的各州的这一制度,进行直接或间接的干涉。
我深信我根本没有合法权利那样做,而且我无此意图。
”那些提名我并选举我的人都完全知道,我曾明确这么讲过,并且还讲过许多类似的话,而且从来也没有收回过我已讲过的这些话。
不仅如此,他们还在纲领中,写进了对他们和对我来说,都具有法律效力的一项清楚明白、不容含糊的决议让我接受。
这里我来对大家谈谈这一决议:“决议,保持各州的各种权利不受侵犯,特别是各州完全凭自己的决断来安排和控制本州内部各种制度的权利不受侵犯,乃是我们的政治结构赖以完善和得以持久的权力均衡的至为重要的因素;我们谴责使用武装力量非法入侵任何一个州或准州的土地,这种入侵不论使用什么借口,都是最严重的罪行。
”我现在重申这些观点:而在这样做的时候,我只想提请公众注意,最能对这一点提出确切证据的那就是全国任何一个地方的财产、和平生活和人身安全决不会在任何情况下,由于即将上任的政府而遭到危险。
这里我还要补充说,各州只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合法地提出保护要求,政府便一定会乐于给予保护,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一一而且对任何一个地方都一视同仁。
有一个争论得很多的问题是,关于逃避服务或引渡从劳役中逃走的人的问题。
我现在要宣读的条文,也和任何有关其它问题的条款一样,明明白白写在宪法之中:“凡根据一个州的法律应在该州于服务或从事劳役的人,如逃到另一州,一律不得按照这一州的法律或条例,使其解除该项服务或劳役,而必,须按照有权享有该项服务或劳役当事人的要求,将其引渡。
”毫无疑问,按照制订这一条款的人的意图,此项规定实际指的就是,对我们所说的逃亡奴隶有权索回;而法律制订人的这一意图实际已成为法律。
国会的所有议员都曾宣誓遵守宪法中的一切条款——对这一条和其它各条并无两样。
因此,关于适合这一条款规定的奴隶应“将其引渡”这一点,他们的誓言是完全一致的。
那么现在如果他们心平气和地作一番努力,他们难道不能以几乎同样完全一致的誓言,制订一项法律,以使他们的共同誓言得以实施吗?究竟这一条款应该由国家当局,还是由州当局来执行,大家的意见还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肯定地说,这种分歧并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问题。
只要奴隶能被交还,那究竟由哪一个当局来交还,对奴隶或对别的人来说,没有什么关系。
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也决不会因为应以何种方式来实。
现他的誓言这样一个无关紧要的争执,他便会认为完全可以不遵守自己的誓言吧?另外,在任何有关这一问题的法律中,应不应该把文明和人道法学中关于自由的各项保证都写上,以防止在任何情况下使一个自由人被作为奴隶交出吗?同时,宪法中还有一条规定,明确保证“每一州的公民都享有其它各州公民所享有公民的一切特权和豁免权”,我们用法律保证使这一条文得以执行,那不是更好吗?我今天在这里正式宣誓,思想上决无任何保留,也决无意以任何过于挑剔的标准来解释宪法或法律条文。
我现在虽不打算详细指出国会的哪些法令必须要遵照执行;但我建议,我们大家,不论以个人身份还是以公职人员的身份,为了有更多的安全,我们最好服从并遵守现在还没有废除的一切法令,而不要轻易相信可以指之为不合宪法,便可以逃脱罪责,而对它们公然违反。
自从第一任总统根据国家宪法宣誓就职以来,七十二年已经过去了。
在这期间,十五位十分杰出的公民相继主持过政府的行政部门。
他们引导着它度过了许多艰难险阻;一般都获得极大的成功。
然而,尽管有这么多可供参考的先例,我现在将在宪法所规定的短短四年任期中来担任这同一任务,却.面临着巨大的非同一般的困难。
在此以前,分裂联邦只是受到了威胁,而现在却是已出现力图分裂它的可怕行动了。
从一般法律和我们的宪法来仔细考虑,我坚信,我们各州组成的联邦是永久性的。
在一切国民政府的根本****中永久性这一点,虽不一定写明,却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完全可以肯定说,没有一个名副其实的政府会在自己的根本法中定出一条,规定自己完结的期限。
继续执行我国宪法所明文规定的各项条文,联邦便将永远存在下去——除了采取并未见之于宪法的行动,谁也不可能毁灭掉联邦。
还有,就算合众国并不是个名副其实的政府,而只是依靠契约成立的一个各州的联合体,那既有契约的约束,若非参加这一契约的各方一致同意,我们能说取消就把它取消吗?参加订立契约的一方可以违约,或者说毁约;但如果合法地取消这一契约,岂能不需要大家一致同意吗?从这些总原则出发,我们发现,从法学观点来看,联邦具有永久性质的提法,是为联邦自身的历史所证实的。
联邦本身比宪法更为早得多。
事实上,它是由1774年,签订的《联合条款》建立的。
到1776年的《独立宣言》才使它进一步成熟和延续下来。
然后,通过1778年的“邦联条款”使它更臻成熟,当时参加的十三个州便已明确保证要使邦联永久存在下去。
最后,到1787年制订的宪法公开宣布的目的之一,便是“组建一个更为完美的联邦”。
但是,如果任何一个州,或几个州也可以合法地把联邦给取消掉,加这个联邦可是比它在宪法制订以前还更不完美了,因为它已失去了它的一个至关重要因素——永久性。
从这些观点我们可以认定,任何一个州,都不可能仅凭自己动议,便能合法地退出联邦——而任何以此为目的的决议和法令在法律上都是无效的;至于任何一州或几州的反对合众国当局的暴力行为,都可以依据具体情况视为叛乱或革命行为。
因此我认为,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来看,联邦是不容分裂的;我也将竭尽全力,按照宪法明确赋于我的责任,坚决负责让联邦的一切法令在所有各州得以贯彻执行。
这样做,我认为只是履行我应负的简单职责;只要是可行的,我就一定要履行它,除非我的合法的主人美国人民,收回赋予我的不可缺少的工具,或行使他们的权威,命令我采取相反的行动。
我相信我这话决不会被看成是一种恫吓,而只会被看作实现联邦已公开宣布的目的,它必将按照宪法保卫和维持它自己的存在。
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需要流血或使用暴力,除非有人把它强。
加于国家当局,否则便决不会发生那种情况。
赋予我的权力将被用来保持、占有和掌管属于政府的一切财产和土地。
征收各种税款和关税;但除开为了这些目的确有必要这外,决不会有什么入侵问题——决不会在任何地方对人民,或在人民之间使用武力。
任何内地,即使对联邦政府的敌对情绪已十分严重和普遍,以致妨害有能力的当地公民执行联邦职务的时候,政府也决不会强制派进令人厌恶的外来人去担任这些职务。
尽管按严格的法律规定,政府有权强制履行这些职责,但一定要那样做,必然非常使人不愉快,也几乎不切实际,所以我认为最好还是暂时先把这些职责放一放。
邮政,除非遭到拒收,仍将在联邦全境运作。
在可能的情况下,一定要让各地人民,都享有完善的安全感,这十分有利于冷静思索和反思。
我在这里所讲的这些方针必将奉行,除非当前事态和实际经验表明修改或改变方针是合适的。
对任何一个事件和紧急问题,我一定会根据当时出现的具体形势谨慎从事,期望以和平手段解决国内纠纷,力图恢复兄弟爱手足情。
至于说某些地方总有些人不顾一切一心想破坏联邦,并不惜以任何借口图谋不轨,我不打算肯定或否定;如果确有这样一些人,我不必要再对他们讲什么。
但对那些真正热爱联邦的人,我不可以讲几句吗?在我们着手研究如此严重的一件事情之前,那就是要把我们的国家组织连同它的一切利益,一切记忆和一切希望全给消灭掉,难道明智的做法不是先仔细研究一下那样做究竟是为了什么?当事实上极有可能你企图逃避的祸害并不存在的时候,你还会不顾一切采取那种贻害无穷的步骤吗?或者你要逃避的灾祸虽确实存在,而在你逃往的地方却有更大的灾祸在等着你;那你会往那里逃吗?你会冒险犯下如此可怕的一个错误吗?大家都说,如果宪法中所规定的一切权利都确实得到执行,那他也就会留在联邦里。
那么,真有什么如宪法申明文规定的权利被否定了吗?我想没有。
很幸运,人的头脑是这样构造出来的,没有一个党敢于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
如果可能,请你们讲出哪怕是一个例子来,说明有什么宪法中明文规定的条款是没有得到执行的。
如果多数派完全靠人数上的优势,剥夺掉少数派宪法上明文规定的权利,这件事从道义的角度来看,也许可以说革命是正当的——如果被剥夺的是极为重要的权利,那革命就肯定无疑是合理行动。
但我们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少数派和个人的一切重要权利,在宪法中,通过肯定和否定、保证和禁令;都一一向他们作了明确保证,以致关于这类问题,从来也没有引起过争论。
但是,在制订基本法时却不可能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任何问题,都一一写下可以立即加以应用的条文。
再高明的预见也不可能料定未来的一切,任何长度适当的文件也不可能包容下针对一切可能发生的问题的条文。
逃避劳役的人到底应该由联邦政府交还还是由州政府交还呢?宪法上没有具体规定。
国会可以在准州禁止奴隶制吗?宪法没有具体规定。
国会必须保护准州的奴隶制吗?宪法也没有具体规定。
从这类问题中引出了我们对宪法问题的争端,并因这类问题使我们分成了多数派和少数派。
如果少数派不肯默认,多数派便必须默认,否则政府便只好停止工作了。
再没有任何别的路可走;要让政府继续行使职权,便必须要这一方或那一方默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个少数派宁可脱离也决不默认,那他们也就开创将来必会使他们分裂和毁灭的先例;因为,当多数派拒绝接受这样一个少数派的控制的时候,他们中的少数派便必会从他们之中再脱离出去。
比如说,一个新的联盟的任何一部分,在一两年之后,为什么就不会像现在的联邦中的一些部分坚决要脱离出去一样,执意要从从那个新联盟中脱离出去。
所有怀着分裂联邦思想的人现在都正接受着分裂思想的教育。
难道要组成一个新联邦的州,它们的利益竟会是那样完全一致,它们只会有和谐,而不会再出现脱离行动吗?非常清楚,脱离的中心思想实质就是无政府主义。
一个受着宪法的检查和限制的约束,总是随着大众意见和情绪的慎重变化而及时改变的多数派,是自由人民的唯一真正的统治者。
谁要想排斥他们,便必然走向无政府主义或专制主义。
完全一致是根本不可能的;把少数派的统治作为一种长期安排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一旦排斥了多数原则,剩下的便只有某种形式的无政府主义或某专制主义了。
我没有忘记某些人的说法,认为宪法问题应该由最高法院来裁决。
我也不否认这种裁决,在任何情况下,对诉讼各万,以及诉讼目的,完全具有约束力,而且在类似的情况中,—应受到政府的一切其它部门高度的尊重和重视。
尽管非常明显,这类裁决在某一特定案例中都很可能会是错误的,然而,这样随之而来的恶果总只限于该特定案件,同时裁决还有机会被驳回,不致成为以后判案的先例,那这种过失比起其它的过失来当然更让人容易忍受。
同时,正直的公民必须承认,如果政府在有关全体人民利害的重大问题的政策,都得由最高法院的裁决,作出决定那一旦对个人之间的一般诉讼作出裁决时,人民便已不再是自己的主人,而达到了将他们的政府交给那个高于一切的法庭的地步了。
我这样说,决无意对法院或法官表示不满。
一件案子按正常程序送到他们面前,对它作出正当裁决,是他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别的人硬要把他们的判决用来达到政治目的,那并不是他们的过错。
我国有一部分人相信奴隶制是正确的。
应该扩展,而另一部分人又相信它是错误的,不应该扩展。
这是唯一的实质性的争执,宪法中有关逃亡奴隶的条款,以及制止对外奴隶贸易的法律,在一个人民的道德观念并不支持该法的,社会里,它们的执行情况也许不次于任何一项法律所能达到的程度。
在两种情况下,绝大多数的人都遵守枯燥乏味的法律义务,但又都有少数人不听那一套。
关于这一点,我想,要彻底解决是根本不可能的;如果寸巴两个地区分离。
以后,情况只会更坏。
对外奴隶贸易现在并未能完全加以禁止,最后在一个地区中必将全面恢复;对于逃亡奴隶,在另一个地区,现在送回的只是一部分,将来会完全不肯交出来了。
就自然条件而言,我们是不能分离的。
我们决不能把我们的各个地区相互搬开,也不可能在它们之间修建起一道无法逾越的高墙。
一对夫妻可以离婚,各走各的路,彼此再不见面。
但我们国家的各部分可无法这么办。
它们只能面对面相处,友好也罢。
仇视也罢,他们仍必须彼此交往。
我们维道能有任何办法使得这种交往在分离之后,比分离:之前更为有利,更为令,人满意吗?难道在外人之间订立条约,比在朋友之间制订法律还更为容易吗?难道在外人之间履行条约,比在朋友之间按法律办事还更忠实吗?就算你们决定。
诉诸战争,你们,总不能永远打下去吧;最后当两败俱伤而双方都一无所获时,你们停止战斗,那时依照什么条件相互交往,这同一个老问题仍会照样摆在你们面前了。
这个国家,连同它的各种机构,都属于居住在这里的人民。
任何时候,他们对现存政府感到厌倦了,他们可以行使他们的宪法权利,改革这个政府,或者行使他们的革命权利解散它或者推翻它。
我当然知道,现在就有许多尊贵的、爱国的公民极于想修订我们的宪法。
尽管我自己不会那么建议,我却也完全承认他们在这个问题上的合法权利,承认他们可以按照宪法所规定的两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来行使这种权利;而且,在目前情况下,我不但不反对,而倒是赞成给人民一个公正的机会让他们去行动。
我还不禁要补充一点,在我看来,采取举行会议的方式似乎更好一些,这样可以使修订方案完全由人民自己提出,而不是只让他们去接受或拒绝一些并非特别为此目的而选出的一些人提出的方案,因为也可能那些方案恰恰并不是他们愿意接受或拒绝的。
我了解到现在已有人提出一项宪法修正案——这修正案我并没有看到,但在国会中已经通过了,大意说,联邦政府将永远不再干涉各州内部制度,包括那些应服劳役者的问题。
为了使我讲的话不致被误解,我现在改变我不谈具体修正案的原来的打算,明确声明,这样一个条款,既然现在可能列入宪法,我不反对使它成为明确而不可改动的条文。
合众国总统的一切权威都来之于人民,人民并没有授于他规定条件让各州脱离出去的权力。
人民自己如果要那样干,那自然也是可以的;可是现在的行政当局不能这样做。
他的职责,是按照他接任时的样子管理这个政府,然后,毫无损伤地再移交给他的继任者。
我们为什么不能耐心地坚决相信人民的最终的公道呢?难道在整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更好的,或与之相等的希望吗?在我们今天的分歧中,难道双方不都是认为自己正确吗?如果万国的全能统治者,以他的永恒的真理和公正,站在你们北方一边,或你们南方一边,那么,依照美国人民这一伟****官的判决,真理和公正必将胜利。
按照目前我们生活其下的现政府的构架,我国人民十分明智;授于他们的公仆的胡作非为的权力是微乎其微的;而且同样还十分明智地规定,即使那点微乎其微的权力,经过很短一段时间后,就必须收回到他们自己手中。
由于人民保持他们的纯正和警惕,任何行政当局,在短短的四年之中,也不可能用极其恶劣或愚蠢的行为对这个政府造成严重的损害。
我的同胞们,请大家对这整个问题平心静气地好好想一想,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不会因从容从事而丧失的。
如果有个什么目标使你迫不及待地要取得它,你采取的步骤是在审慎考虑的情况下不会采取的,那个目标的确可能会由于你的从容不迫而达不到;但一个真正好的自标是不会因为从容从事而失去的。
你们中现在感到不满的人,仍然必须遵守原封未动的老宪法,新个敏感的问题上,仍然有根据宪法制订的法律;而对此二者,新政府即使想要加以改变,它自身也立即无此权力。
即使承认你们那些心怀不满的人在这一争执中站在正确的一边,那也丝毫没有正当的理由要采取贸然行动。
明智、爱国主义、基督教精神,以及对从未抛弃过这片得天独厚的土地的上帝的依赖,仍然完全能够以最理想的方式来解决我们当前的一切困难。
决定内战这个重大问题的是你们,我的心怀不满的同胞们,而并非决定于我。
政府决不会攻击你们。
只要你们自己不当侵略者,就不会发生冲突。
你们并没有对天发誓必须毁灭这个政府,而我却曾无比庄严地宣誓,一定要“保持、保护和保卫”这个政府。
我真不想就此结束我的讲话,我们不是敌人,而是朋友。
我们决不能成为敌人。
尽管目前的情绪有些紧张,但决不能容许它使我们之间的亲密情感纽带破裂。
回忆的神秘琴弦,在整个这片辽阔的土地上,从每一个战场,每一个爱国志士的坟墓,延伸到每一颗跳动的心和每一个家庭,它有一天会被我们的良知所触动,再次奏出联邦合唱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