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基坑专家论证
一般找当地质监站,让他们介绍专家组(因为有时外地的他们会不认同,而当地的专家组往往是当地质监站的退休人员组成),然后拿着已编制好的 深基坑方案(必须有计算书)、地勘报告及其他必要资料(由专家组提出),交给专家组即可,然后他们会在审查后(含现场审查),对你们的方案进行审定(不合格的话会提出整改意见),合格的话他们会出具书面评定结论。
最后你们就可以依据评定合格的方案进行施工。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不经过专家论证会有什么后果
首先从程序上来说是不合法的。
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应当组织专家论证,根据结论组织施工。
如果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擅自施工,除了问题责任重大,首先是管理责任,组织者失职。
当然我也做过超过规模的危大工程,9米层高截面积0.6㎡的梁(体育馆,钢结构屋面),没有组织专家论证,措施到位,没有出现问题,后果就是顺利施工完成。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不经过专家论证会有什么后果
这个要看方案有多少技术含量,如果是很一般的方案,没有专家论证也行,如果是罕见的,创新的方案,最好还是论证一下,不然,出现安全、质量事故不好处理的。
未进行深基坑支护方案专家论证会造成什么后果
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以下基坑需要进行专家论证:(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谁组织论证
施工 具体细节如下:第八条 符合则第五条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深基坑支护经专家论证后,报监理单位审批的资料有哪些,详细点好吗
谢谢
就是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后的深基坑、支护、降水工程的专项方案。
方案要施工单位审核、审批合格,签字完毕。
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质[2009]87号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支护、降水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