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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风情话 小说

时间:2016-01-07 07:39

听过最动听的情话是什么(最好是那种古风情话)

1 埋下一座城、关了所有灯。

2 你的夕阳、我的容颜、谁的三分之一年。

3 摇曳在笔尖的舞姿、是聚光灯下最浓烈的一抹艳红。

4 我目送沿海的日落、紧抱一个醉生梦死的枕头、游不出回忆却学不会放手、怎么走。

5 用一根火柴烧一座蜃楼、借这场大雨让自己逃走。

6 躲在万劫不复的街头、微笑参透覆水难收。

7 睫毛下的伤城路过了谁的风景谁的心。

8 当掉的浅色寂语、你开了一家收购店、等来了遗忘的海角天光。

9 女巫亲吻过的咒语破天而来、浇湿的誓言漉漉退场、我坐在海上补一张网、你伏在海底披星戴月的歌 唱。

10 等一个人、还是等一个故事。

11 泅渡一个世界、共一场生死。

12 那首关于我们的歌、你把结局唱给了谁听。

13 你掌心华丽的**线条纠结进了谁的城池里欢声笑语。

14 把爱写成兵临城下的不朽传奇、那么、你会不会不辞冰雪披荆斩棘地奔赴而来。

15 把我们的故事刻在被风化的山墙上、路人看到的时候哭了。

16 你是谁朝思暮想的笔尖少年、在绝城的荒途里辗转成歌。

17 用一千年的时间去爱你、再用一万年的时间去忘记。

18 谁眼角朱红的泪痣成全了你的繁华一世、你金戈铁马的江山赠与谁一场石破惊天的空欢喜。

19 下一世的情歌、把词交由你填、看看你仍旧是谁高高在上的王。

20 橱窗里盛放的琳琅满目、是阜盛而过的年华栩栩生辉。

21 那首情歌有关风月、却无关你我。

22 戏子入画、一生天涯。

23 如花美眷也敌不过似水流年。

24 路过的风景、有没有人为你好好收藏。

25 我在漫天风雪的回忆里披荆斩棘、你却在哪一个的字典里演绎皈依。

26 绘一场生死契阔的游戏、为我们的故事写一个结局。

27 爱尔兰雪、土耳其蓝、莫斯科眼泪。

我都收藏在小小的太阳里、还有晴天和微笑。

波斯湾海、维也纳厅、阿拉伯传说。

我都纪念在厚厚的相集里。

还有七粉和公主。

28 把悲伤掩饰得天衣无缝。

29 为谁唱离歌、对谁说情话、给谁写天涯。

30 谁用微笑假装自己不悲伤。

31 把醉了的明天寄托在潘多拉的琴弦、浮沉余生虚伪地歌咏天上人间。

32 是宿命的悲、还是轮回的痛。

33 辗转在谁的年华谁的天涯。

34 那一场盛世流年、我们守着寂寞伤得面目全非。

35 寂寞这么多、在承受的有几个。

36 谁把谁的明媚尽收眼底、谁把谁的难过感同身受。

37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38 喜欢的歌、静静地听。

喜欢的人、远远的看。

39 过程和结局都有了、再去纠缠、连自己都觉得贪婪。

40 悲伤自找的,幸福是你给的。

41 怕冷的女子,心一定是凉的。

42 守住的是仓皇而班驳的灾难、是用整个生命也敌不过的假象。

43 只身步步海天涯、路无归、霜满颜。

44 如果有一双眼睛为我流泪、我愿意再次相信这个悲凉的人生。

45 星星的故事、是陪你走在人海里、却不会让你走丢。

46 舌间搁浅的妙蔓、是想为你舞一曲最后倾国倾城。

47 夜微凉、灯微暗、暧昧散尽、笙歌婉转。

48 繁杂的经历在眼角镌刻深深的纹、我转身雕下一朵花。

49 我徒手唱歌、你弹奏的肖邦、却盲了我的眼。

50 我流浪了那么久、还不想回家、因为你不在家、我便永远没有家。

51 那些纠缠到深夜里的流言蜚语我不怕让你听到、也不怕让全世界听到。

我是怕你听到了、并相信。

52 只要心中有景、何处不是花香满径。

53 那些上演着繁华不肯谢幕的年华里开出一朵地老天荒的花。

54 来生我再来典当、来世我再来与你歃血为盟。

55 爱你、给你我生命所有的美好、然后退场、让万花筒灿烂你的眼瞳。

56 蔷薇开出的花朵没有芬芳、想念一个人、怀念一段伤、不流泪、不说话。

57 幸福右边、荒芜人烟。

58 始终在做着重复的两件事、爱他以及守护。

59 嘘、我的伤才刚刚睡着。

60 只为他放弃一座城池、在天光大亮的时候、奔赴一场或生或死的未知。

61 我想看一场盛大的流行陨落的过程、我要一直不停许愿、许到沧海桑田瞬息万变直到靠近你微笑淡晴的脸。

62 错过的年华在北漠开出斑斓的紫薇花、却荒芜了轮回的春夏。

63 你走过多少条街、会想起多少次我呢。

64 一再的隐忍,一再的退让,却换来了盛宴上的谎言。

65 曾听人说,回忆是一座桥,却是通向寂寞的牢。

66 我把所有的伤心走一遍,最伤心的是你不在终点。

我把所有的绝望走一遍,最绝望的是你还在起点。

67 这年头,谁不是带着一箱子的面具走天涯

68 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再也没有机会,看到你的笑。

196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川端康成的颁奖词是什么?

1968年,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代表作,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瑞典皇家文学院常务理事、诺贝尔文学奖评选委员会主席安德斯·奥斯特林致授奖辞,突出地强调:“川端先生明显地受到欧洲近代现实主义的影响,但是,川端先生也明确地显示出这种倾向:他忠实地立足于日本的古典文学,维护并继承了纯粹的日本传统的文学模式。

在川端先生的叙事技巧里,可以发现一种具有纤细韵味的诗意。

”“川端康成先生的获奖,有两点重要意义。

其一,川端先生以卓越的艺术手法,表现了道德性与伦理性的文化意识;其二,在架设东方与西方的精神桥梁上做出了贡献。

”安德斯·奥斯特林最后宣读了奖状题词:“这份奖状,旨在表彰您以卓越的感受性,并用您的小说技巧,表现了日本人心灵的精髓。

温州晚上哪里好玩

位于瓯海区西部的泽雅镇境内,“西雁荡山”。

“泽”为水,“雅”为这里多秀水之一派峡谷飞瀑风光,景区内百余米高的水幕,气势如虹。

想知道

这里有更多温州娱乐团购>>温州晚上好玩的地方推荐:\ 一、晚上去泽雅 素有温州“西雁荡”之美誉的泽雅省级风景名胜区,位于温州市瓯海区泽雅境内,景区总面积128.6平方公里。

区内景观以群瀑、碧潭、幽峡、奇岩为特色,融朴野的山村风情为一体,有七瀑涧、金坑峡、高山角、泽雅湖、西山、龙溪、崎云、五凤八大景区,230多处名胜景点。

\ 二、晚上去渔寮 渔寮风景区名胜区位于苍南县东南部的渔寮乡境内,东临大海,南接霞关,北壤赤溪,西毗马站。

总面积为18.5平方公里。

景区山地自北向南走向,西北青山环抱,苍松翠绿。

盛产粮食、蔬菜、水果,同时又是苍南县渔业重乡,有创汇产品10多种,其中文蛤、梭子蟹、石斑鱼等水产资源十分丰富,畅销日本和港澳地区。

浅海养殖条件优越。

温州历史 温州话是南部吴语的代表方言,属正统的古汉语“化石”,保留了大量的古语古音,很接近华夏祖先的语言。

近年来甚至有学者研究指出:今天的温州话就是魏晋时期中国的“普通话”。

[23]普通话受北方古游牧民族的影响,北部吴语受雅音官话的影响,而南部吴语则由于地理原因,成为古吴语的继承者。

温州是南戏的发源地,当今留传的南戏作品都含有不少温州话。

由于南戏对元曲及元明小说的影响深远,学者们在注释考证这些作品时都需要大量引用温州话。

古诗《锦瑟》表达什么意思的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什么是婚姻制度

1、原始群婚阶段。

中现代学者研究上古时代的婚姻制度时,基本受到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他们重要理论来源的摩尔根的影响。

马克思在其,《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说:最古是过着群团的生活,实行杂乱的***。

中国学者一般也认同这个观点,认为两性关系应该带有刚从猿类脱胎过来的习惯,以小群体方式生活,无所谓家庭,有着毫无节制的***关系,处于杂乱无序的群婚状态之中。

当然,所有这些观点都基于这样一个前提-达尔文的进化论,即人类是从猿转变过来的。

中国古代学者无从知道达尔文和他的进化论,但某些记载却与西方学者的研究结果不谋而合。

《淮南子.本经训》:男女群居杂处无二别。

《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聘不媒。

游,乃是男女两性间的自由结合,媒,乃是婚姻的中介人角色,聘,则是两性结合所经过的社会程序。

根据类似的表述,学者们推测说:原始群婚之早期阶段,兄弟姐妹、上下辈之间的婚配是毫无限制的。

但是,这只是一种推测,或者说想象。

《吕氏春秋》云:昔太古无尝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

《管子.君巨篇》也云:古者未有夫妻匹配之道。

这一点,在神话故事里也有踪迹可寻。

有人说,夏娃是从亚当身上抽出的肋骨所成,那么,亚当与夏娃应该也是上下辈关系。

同时,希腊神话中,俄狄浦斯杀父娶母,还与其母合伙生了四子,应该也是远古时期上下辈无序的一种记忆遗留。

2、血缘婚。

它是人类婚姻史上第二种婚姻制度类型,也叫班辈婚,兄妹婚。

恩格斯说:在这里,婚姻集团是按辈份来划分的,在家族范围以内的所有祖父与祖母,都互为夫妻。

他们的子女,即父亲和母亲,也是如此;同样的,后者的子女,构成第三个共同夫妻圈子。

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个典型的例子-伏羲、女娲传说。

他们本是兄妹俩个,可是不知怎么搞的,人类遭遇灭顶之灾,世界上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为延续人类种族,兄妹两个不得不结合。

这一神话在唐朝李冗的《独异志》里有完整的描述:昔宇宙初开之时,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象所有的神话故事一样,顾了这头顾不了那头,这个传说,交待不出伏羲女娲是怎么来的),而天下未有人民,议以为夫妻,以自羞耻。

兄即与妹上昆仑山。

咒曰: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

于烟即合,其妹即来就兄,妹以扇蔽面(也不知是妹妹害羞,还是后世说故事的人害羞,仰或是说故事的人替 妹妹害羞,总之,妹妹用扇子盖住了脸)。

伏羲、女娲的兄妹婚,汉代画像中也有所反映,二人皆人首蛇身,缠在一起。

山东沂南县北寨村汉墓出土,墓门东侧支柱顶上有燧人氏、伏羲、女娲三人合抱图。

燧人氏是伏羲、女娲的爹,学者郑慧生先生认为,燧人是第三者,呵呵,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恰好反映了原始群婚上下无序的特征。

而山东费县南武阳东厥画像,燧人端坐中间,两手扶着伏羲、女娲,只玉成二人,自己不再申办奥运-重在掺乎了。

南阳画像石中也有发现,伏羲、女娲站在燧人的肩膀头上,应该是燧人退出的意思。

总之,伏羲、女娲的故事是原始群婚向班辈婚的过渡。

东汉梁武祠石室里,有这样一幅画像:伏羲、女娲蛇尾相交,两人上方,尚有两小儿,也在相交,他们应该是伏羲、女娲的后代。

同时,伏羲下方一男子正在扯伏羲的袖子,女娲下方一女子也在扯女娲的裙子。

形象地反映了班辈婚的特征:同辈通婚,而且,同辈之间,不分你我。

你的是我的,我的是你的。

共妻共夫。

曾有人戏问:上帝创造了亚当和夏娃,这没错;亚当和夏娃成亲,这也没错,但是,亚当和夏娃的亲家是谁

对啊,诸位有兴趣,就研究一下。

其三,抢亲婚。

两性关系被限制在家族内部班辈之间的同时,家族之外又有抢亲制作为补充。

女子在古代,可能也是被视作财产的,部落战争,家族械斗,导致女人被抢来抢去。

按现在的眼光看,抢亲肯定是不文明的,但是学者们认为,可不能小看这一抢,这一抢,抢出了文明,抢出了优生优育。

看看自己内部人生出来的畸形、弱智婴儿,再看看抢来的女子生出来的白胖孩子,古人终于悟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直到如今,偏僻的乡下仍有同姓不婚的所谓族规。

《易经》爻辞里有一段,被学者认为是反映抢亲现象的。

云: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

翻译过来即是:一群人乘马飞速而来,不是来抢财产的,是来抢亲婚配的呀。

还有一段: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也被学者认为是抢亲过后的情形:抢亲的人骑着马儿飞速而去,山路上留下一串可怜的哭声。

有学者认为,中国旧制婚俗里,仍有抢亲的遗留。

比如男方迎娶女方,女方要蒙红盖头,据说原始意思是为了防止女子半路伺机出逃,或者,妨止她们记下回家的路。

这一手,跟土匪绑人,用黑布蒙其眼一个道理。

学者们这样一推测,叫我看来,婚姻仪式里好多勾当都象抢亲了,比如,乡下迎亲仪式中,前有火铳开路,紧随其后的是十几个半大小子,手举各色小旗招摇,新郎身后更有众多的弟侄等青壮年护卫,咋看咋觉得象抢。

而女人臂弯上所戴手镯,我们不妨把它想象成手铐。

至于某些山区的哭嫁习俗,更是让人怀疑,新娘子是被人抢走的。

到后来,抢亲成为一种仪式。

广西云南僳僳族,娶亲时,双方约好地点,抢那么一番。

男方结伴持刀,女方假装呼救,女伴亲属佯救,男方扔钱财,女方亲属拾钱归。

这个,估计就是现在乡下迎亲时,新郞所扔的红包。

至于河南西南的某些落后山区,直到解放前,仍有抢寡妇的习俗。

这可是真的抢,没有事先的约定,谁抢到手算谁的。

而寡妇也不是那么好抢的,她们也有武器,那就是月经裤头,月经带之类的,中国社会看不起女人,认为这些东西比较晦气,所以,这些东西是寡妇们保护自己的最佳生化武器。

鸦片战争时,广州将军杨芳也用这一手对付过英国侵略者,只是效用不大。

还有好事者,证明《关睢》也是首抢亲诗: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求之不得,辗转反侧。

想媳妇想得晚上睡不着,怎么办

王振择先生说,那就只好抢啦。

李长之在自己的《诗经试译》中如此解释:好逑,等于配偶,逑,即仇,相当于我们现在所谓的冤家。

冤家,仇逑,不是抢亲又是什么

另从辞源的角度,有人开玩笑,说,婚,就是人发昏后的一种行为。

但《说文解字》是这样解释的:娶妇以昏时。

想象力比较丰富的学者马上据此断定:天黑才敢结婚,肯定是抢婚了。

否则,为什么不放在白天呢

其四,族外婚。

研究中国婚姻制度的学者根据考古学资料推论,族外婚是母系社会的一个标志。

根据恩格斯的论述,学者想像母系氏族的婚姻情况是这样的:氏族禁止族内通婚,须到其它氏族部落寻求女子;同时,把本族女子嫁给外族。

而中国许多上古圣人出生的神话传说,如“附宝感北斗而生黄帝”、“庆都与赤龙合婚生尧”、“握登见大虹意感而生舜”等等,正好被学者认为是族外婚的一种折射。

族外婚,又称普那路亚。

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仍保留有班辈婚的习惯,兄弟共妻,姐妹共夫。

孩子,称所有的男人为父亲,称所有的女人为母亲。

比如,商代仍保留有上古时代的称谓习惯,商代卜辞中,武丁称他的父亲为父甲、父乙(这个才是武丁的生父)、父丙、父丁、父戊,是为多父;称他的母亲为母甲、母丙、母庚(这个才是他的生母),现代社会,许昌地区的称谓也值得研究,称父亲为爹,父亲之兄为大爹,父亲之弟为小爹。

总之,很有意思。

而中国旧的婚俗,兄终弟及,姐死妹继,甚至姐妹二人同嫁一人,比如尧女,娥皇女英同嫁舜,大周后小周后同嫁李煜,从上古到新中国新婚姻法执行之前,这些旧俗也一直被社会道义所认可。

前几年流行的一个民歌,大坂城的姑娘,歌词里有一句我始终不明白: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赶着那马车来。

你说新娘子为什么要带着妹妹来呢

现在我才明白,估计是妹妹是陪嫁的,实乃班辈婚遗留。

刘心武做《人民日报》总编时,刊发一篇小说,《伸出你的舌苔或者空空荡荡》,里面也触及了西藏地区的这种民族风情,遭到中央民族大学藏族大学生的抗议,导致刘心武下岗。

总之,不管是做学术,还是做文学艺术,都得讲政治。

否则,政治找你的事儿。

这里想说些多余的话,随着人类对自身认识能力的提高,春秋以后,“天神感应”说也不再有市场。

可是到了西汉,人们为了拍刘邦的马屁,不惜给刘邦他爹戴个大绿帽:刘媪刘大妈在山坡上睡觉,龙附其身,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嗨,都什么时候了,还玩这一手,自污

族外婚还有一些变种,比如有关女儿国、丈夫国的故事。

1981年《哈尔滨日报》报道,南美洲巴西边界,有一个女儿国,全国没一个男人。

每年到一定的日期,从另一个哈姆诺族过来一批男人,和她们配合成婚。

男子离去后,女方生子。

来年再相会,女孩子被留下,男孩子被抱走。

另,我国古文献有关记载也比较多,《山海经.海外西经》载:女子国在巫咸北,两女子居。

《大荒西经》载:大荒之中…有女子之国。

《三国志》《后汉书》等载:海中有女国,无男人。

或传其国有神井,窥之辄生子云。

但这个解决不了生男咋办的问题,所以郭璞注《山海经》,云:有黄池,妇人入浴,出即怀妊矣,若生男子,三岁辄死。

至于《西游记》里,大家都知道老猪同志进了女儿国,喝了人家女儿河里的水,怀了胎,最后又做了人流。

至于丈夫国,《山海经》与《淮南子》都提及过,既然女儿国都是自力更生,自己生孩子,那丈夫国怎么解决子嗣问题呢

《太平御览》卷361引《玄中记》:丈夫民,殷帝大戊使王英采药于西王母,至此绝粮,不能进,乃食木实,衣以木皮,终身无妻,产子二人,从背肋间出(我估计跟金蝉脱壳差不多),产子二人,其父则死,是为丈夫民,去玉门二万里。

这些天方讲夜谭式的故事,应该是族外婚的变种吧。

其五,对偶婚。

马克思说:在普那路亚家族制下,便多少有了一男一女结成配偶过同居生活的事实,而这是社会状况的诸条件引起的,每个男子在其若干妻子中,有一个是主妻,反过来说女子也是如此,因而有了向对偶婚过渡的倾向。

这个我信,人是感情动物,这就决定了他(她)在众多可能的对象中,会有所偏好,有所选择。

选择的结果,便是对偶婚的产生,它是普那路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

对偶婚分两个阶段或两种方式,第一,望门居制,据说大禹和涂山氏就是这样搞的;第二,居妇家制,《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的易洛魁人。

其六,一夫一妻制。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说:一夫一妻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

这一点,在中国传统的父系社会里,得到了充分的证明,所以,所谓的一夫一妻,在中国,只能叫一妻一夫,或者一夫多妻。

注意啦,如今,这传统在中国大地有发扬光大的苗头。

《***宣言》称:任何一个时代的统治思想,始终都不过是统治阶级的思想。

这话说得太好了。

在中国,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财产继承,包括王位继承,都需要有个亲疏远近,慢慢的,大家就分清爹亲还是爷亲了,这一点,在商朝的王位继承里有所反映:商朝早期,大都是兄终弟及,无弟传子,汤至南庚,弟死后传兄之子。

商朝中期,阳甲至于祖甲,兄终弟及,弟死后传弟之子。

商朝晚期,祖甲之后,父死子继完全代替兄终弟及。

一句话,一夫一妻制确立后,父死子继的继承法确立,婚姻制度,遂成为一切宗法制度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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