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总结结束语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窗口,是老师与同学交流的纽带,我们深知肩上责任的重大,深知自身的不足。
收获是喜悦的,与此同时我们也播下了希望的种子。
新的学期,新的征程,我们要在工作中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找出差距,取长补短,认清自己的目标,明确我们的发展方向。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在新的征程中一定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在国教学生会这块锻炼我,磨练我,激励我,成长我,成熟我的沃土上,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这其中有苦,也有甜,但更多的还是充实!非常感谢国教学生会给了我这个可以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
当然,我前进的步伐不会因在学生会遇到一些挫折、打击而停止;相反,我会迎着风浪,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继续扬帆前行
屹立于世纪之巅,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学生会如何在日益走向开放的校园中发挥基层学生会的作用,为我校的升本和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将会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扬长避短,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创新,在创新中稳步前进,逐步走向完善,我们也坚信:只要我们以积极的心态主动的工作,无悔的付出,一定会谱写出更加壮丽的篇章。
更多克艘“总结王-zongjiewang”
督察和督查的区别是什么
在选择编制工作的时候,很多人会因为自己不是很熟悉其中的一些职称问题和职能问题,而不知所措,那么公务员编制VS事业编制,哪家强???其实很多工作我们只要看明白其中的一些待遇和职能的不同就可以区分啦。
一、先解释下两者的意思1、公务员编制先说公务员,公务员以前叫干部,后来改叫公务员了。
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句有三个重点:“依法履行公职”就不多说了,说白了公务员是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国家机器的组成者;所谓“公务员编制”的正规名字其实应该是指“行政编制”;国家财政负担,就是大家说的,“纳税人养着的”、“吃皇粮的”。
2、事业编制事业编制就复杂了。
这是中国特色的一类东西。
用老话讲,事业单位本质是社会服务组织,介于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之间;或者说,都有涉及。
总之,涵盖特广,成分特杂。
大概分以下几类: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自收自支、财政补贴。
具体分类区别就是其经费来源不同。
另外,就事业单位的编制而言,很多部门都是既有行政编制,也有事业编制。
二、两者之间的区别1、经费来源不一样行政编制,国家财政全额负担;事业单位按不同的种类,由国家财政或全部或部分或一点不负担。
2、待遇、地位不一样这点在很多地方都有体现,一般来说,在体制内的行政或事业单位中,行政编制地位最高、待遇最好,这里所说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升迁机会。
而两者的稀缺程度也是依次递减,行政编制最少、最稀缺,事业编制多。
这两种编制很占资源。
3、职能职责不同这个不用多说。
理论上,公务员是”依法行政“的;而事业单位的全称是公益性事业单位,部分事业单位也有公共服务、行政的职能,部分其实是企业行政的,鉴于此事业编制也是这些职能。
争取校卫队队长一职该怎么写
想建设好大学生校卫队,可按以下具体章程实施:第一章总则大学生校卫队章程第一条大学生校卫队是由校保卫处武装部直接领导的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和学生勤工助学相结合的群众性治保组织。
第二条学生校卫队以“从严治队,服务师生”和“按照准军事化要求规范队伍,建设全省高校一流的学生自治组织”为宗旨和目标。
第三条学生校卫队同时又是学生民兵应急分队和学生义务消防队。
第四条新队员加入校卫队必须先学习本《章程》,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予以聘任。
第五条学生校卫队员一旦正式应聘,工作满一年,考核合格,表现优秀,享受副部长级以上待遇,颁发聘任证书。
第二章职责第六条负责校区(主要是教学区、家属区和宿舍区)的巡逻值勤,做好防盗、防火、防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制止涉及学生打架斗殴事件,控制突发事件发生,维护学校政治稳定和治安安全。
第七条对学生中带有倾向性的思想动态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对集体性违纪事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第八条负责全校性重大事项、大型活动的公共场所秩序维持,或由保卫处组织集中行动维护学校治安安全。
第九条学习消防安全与灭火知识,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参加扑灭初始火灾行动,积极开展义务消防队工作。
第十条协助保卫处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学生宿舍区的正常秩序维持,严格治安巡查管理,预防和控制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参加抗灾抢险的突击任务,完成上级军事机关和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十二条加强队伍自身素质建设,定期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治安业务知识学习和军事体能、技能训练。
第十三条学生校卫队队员的权利和义务:1、有对本队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的权利;2、在本队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表现突出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4、队员对队务委员会成员有监督其工作的权利;5、有维护校园安全保卫和提供稳定工作信息的义务;6、有遵守本《章程》的义务。
第三章机构职能第一节学生校卫队机构设置第十四条学生校卫队机构设置为:队务委员会、办公室、中队、防暴队、预备队。
第十五条本队设队务委员会,由大队长1名、政委1名、大队办公室主任1名、大队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队长5名、防暴队长1名、中队书记6名、中队办公室主任6名、中队办公室副主任6名组成。
队务委员会职能:校卫队日常管理工作、重大事情的决策和处理、奖励与处惩、训练与教学、聘用和解聘校卫队队员。
第十六条学生校卫队各职能机构参照本《章程》,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十七条队务委员会负责新一届校卫队的组建工作。
第二节校卫队大队长第十八条学生校卫队大队长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十九条学生校卫队大队长职能:1、全面主持学生校卫队日常管理(如值班、训练、队员管理等)工作及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2、负责防暴中队组建工作,监督、检查防暴中队工作,协调好防暴中队与五个中队的关系;3、发挥联系上级与队员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信息,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负责学生校卫队各类工作会议召开;4、负责各项活动及重大事件的组织安排;5、协调对外联络及宣传推广工作;6、负责队伍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三节校卫队政委第二十条学生校卫队政委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一条学生校卫队政委职能:1、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团支部建设,召开团工作会议,主持负责团支部工作;2、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学习活动;3、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工作;4、负责调查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5、领导校卫队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四节校卫队大队办公室主任第二十二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三条大队办公室主任职能:1、起草与管理大队队内有关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2、协助监督、检查、协调各职能机构和各中队工作,搞好办公督办工作;3、队内财产和资料的统计与管理;4、校卫队总办公室的管理和后勤装备及执勤用具、服装配备管理工作;5、负责校卫队日常值班的规划安排;6、全面协调各中队办公室。
第五节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第二十四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由上届队务委员会提名候选人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并发文任命。
第二十五条学生校卫队大队办公室副主任职能:1、全面负责校卫队对外办公的日常宣传、管理工作;2、策划和组织大队活动等;3、负责校卫队网站(网上留言)、微博、贴吧的维护与更新;4、负责校卫队对外联络,宣传报道的具体组织工作,打造品牌效应;5、负责与往届队员的联系,建立队友资源库并做好存档工作和队史建设;6、全面负责学生校卫队失物招领工作开展;7、全面协调各中队办公室。
第六节校卫队防暴中队第二十六条校卫队防暴中队职能:1、全面负责防暴队训练工作,协调好与各中队关系;2、严格训练、创新训练,将防暴队打造成学生校卫队的旗帜;3、全面负责安排校园安全防暴巡逻工作;4、全面负责安排上级交办义务执勤任务;5、主要负责校卫队对外宣传、对外表演工作;6、须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工作,由办公室存档。
第七节校卫队中队长第二十七条由5名中队长和1名防暴队长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二十八条中队长职能:1、全面负责中队日常工作;2、协助大队长和政委监督、检查、协调本中队职能机构和各分队的工作;3、提请队务委员会聘用和解聘本中队队员;4、抓好本中队的学风建设;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八节校卫队中队书记第二十九条由5名中队书记、1名防暴队书记和1名防暴队副书记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条学生校卫队日常中队书记职能:1、全面负责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政治学习活动;2、负责中队队员思想动态收集和汇总并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3、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4、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及日常品行的监督、考核工作;5、领导中队内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三十一条学生校卫队防暴中队书记职能:1、负责调研信息工作的督促、检查、统计工作;2、全面负责纪律建设、队员日常工作及日常品行的监督、考核工作;3、领导防暴中队内的评优组织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生校卫队防暴中队副书记职能;1、全面负责本中队的思想政治工作;2、负责本中队队员思想动态收集和汇总并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
第九节校卫队中队办公室主任第三十三条由5名中队办公室主任和1名防暴队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四条校卫队中队办公室主任职能:1、起草与管理中队队内有关文件,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2、中队内财产和资料的统计与管理;3、校卫队中队办公室的管理和后勤装备及执勤用具、服装配备管理工作;4、负责本中队日常值班的规划安排。
第十节校卫队中队办公室副主任第三十五条由5名日常中队办公室副主任和1名防暴中队办公室副主任组成,由大队长和政委提名后,在全体队员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由保卫处审批同意后发文任命。
第三十六条校卫队中队办公室副主任职能:1、策划和组织中队活动等;2、负责校卫队网站(网上留言)、微博、贴吧的维护与更新;3、负责校卫队对外联络,宣传报道的具体组织工作,打造品牌效应;4、负责与往届队员(友)的联系,建立队友资源库并做好存档工作和队史建设;5、协助大队副主任负责对学生校卫队失物招领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节校卫队分队长第三十七条分队长由队务委员会研究后,由大队长直接聘任,报办公室登记备案。
第三十八条分队长职能:1、负责分队内信息收集和资料整理;2、对分队队员进行监督、管理及考核,了解队员动态;3、分队长须定期向队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办公室将存档并作年终总结依据;4、组织安排队伍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二节校卫队预备队第三十九条设立学生校卫队预备队,由中队队务委员会直接管理。
学生校卫队预备队由新近加入队伍或受处分队员组成,参加校卫队的日常训练和会议;进行少量义务值勤,服从值勤安排,实行择优上岗。
第四章管理办法第一节基本要求第四十条组队条件:1、不抽烟、不喝酒、未谈恋爱,仪表端庄、整洁;2、身体素质好,不怕苦不怕累,具有奉献精神;3、学习成绩良好;4、思想素质较好,学生干部和党员优先;5、新生军训时表现较好者、贫困生优先。
第四十一条治队办法:1、全体队员必须遵守本《章程》,严格按照《章程》规范建设队伍;2、每个队员原则上以一个年度为考核单元,未满一年的不发给聘书、不参与评先评优。
3、每年4月份、10月份为学生校卫队(包括预备队)调整换届时间,新老队员结合,实行竞争上岗,表现好者可以留任,差者必须离队,不以时间为限。
4、老队员有责任和义务把经验与心得传授给新队员。
第二节纪律要求第四十二条每周三早上和周日下午为出操时间;以两周为周期,周日晚上召开校卫队例会,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第四十三条请假必须和中队长说明情况、必须有校卫队专用书面请假条,经大队长、中队长批准同意后方有效,否则以旷勤处理,请假情况由办公室存档,请假条交至中队书记和政委备案,至少提前半天请假。
第四十四条在执行任务期间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汇报。
第四十五条违反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1、批评教育包括口头批评、通报批评。
2、纪律处分包括记过、留队察看和开除队籍。
3、严重违反校卫队纪律的给予开除队籍处分,将以保卫处名义将通报送发学院。
第四十六条有以下行为者予以降级或者退队:1、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2、以公徇私、办事不公者;3、破坏队伍团结,严重影响队伍形象者;4、发现问题未及时报告和处理而造成较大影响者;5、擅自利用校卫队或以校卫队名义进行谋利及损害校卫队形象和利益者;6、请非校卫队队员替班,经教育仍不改正者;7、一学期累计有两门或者两门以上科目不及格者。
第三节值勤要求第四十七条全体队员必须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以军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树立良好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值勤时必须着装整齐、带好值班用具,处事做到文明礼貌,大胆细心。
第四十九条值班必须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手续,爱护好值勤用具。
第五十条值班期间严禁做其他与本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遇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校卫队队员对制服、警械、对讲机等值班器具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外借、遗失。
第五十二条通过早操体能训练和政治学习,队员应基本达到军人素质标准。
第四节活动要求第五十三条为了增强校卫队的凝聚力,树立良好的形象,调动全体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校卫队的团结和稳定,可适时组织队员参加有益的活动,必要时须报请保卫处审批同意,方可组织进行。
第五十四条根据队员们的实际情况,可组建相应的学习、球类、武术等小组,开展强身健体的训练,组织友谊比赛。
第五十五条每学期组织进行一次大型的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等公益活动,或者每年组织一次学生校卫队队列会操比赛,展示校卫队风采。
第五十六条校卫队与其他团体组织进行联谊活动,或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要时须经保卫处批准同意,严禁擅自集体外出。
第五章评优与奖励办法第五十七条鼓励广大队员立志成才,调动队员的学习工作积极性,促进队员的德、智、体等多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由保卫处研究决定,对优秀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八条队员在校卫队各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根据学生奖励办法和评优办法的规定,按一定的要求比例进行评定。
第五十九条学生校卫队每年进行年度总评,根据工作实绩及平时表现评出学生校卫队年度优秀队员和优秀分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第六十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评定条件:1、学习成绩较好。
2、思想品德优秀,模范遵守校规校纪;3、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工作实绩突出;4、学生校卫队任职时间较长,一般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第六十一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原则上按队伍总人数20﹪的比例推荐候选人。
第六十二条优秀学生校卫队员的审批程序:1、由队务委员会讨论初选名单,推荐候选人;2、由教导员提交,队员大会上投票表决通过;3、评优审批表存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六十三条在学生校卫队员中推荐优秀学生到学生工作处、团委参加“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评比。
第六十四条设立学生校卫队单项奖:1、现场抓获违反校园管理规定行为者给予一定精神或物质奖励;2、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分子,视情况予以50~200元奖励或嘉奖;3、处理突发事件或抗灾抢险成绩显著者,予以100~300元奖励或嘉奖;4、维护学校公共财产安全或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见义勇为做出突出贡献者,视情节予以100~500元的奖励和嘉奖;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经保卫处审核,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科技协会的工作职能以及部门分工
第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教务处、科技处、学生部(处)的学术指导下,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由在校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组成的群众性科学技术团体。
第二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育人思想,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以“活跃大学生科技学术氛围,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大学生科技实践能力,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学习为中心,以提高大学生素质为目的,全心全意为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服务,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广泛深入地开展具有学术性、知识性、社会性、实践性的课外科技活动,调动同学参与的积极性,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思维,挖掘其科技攻关、科技服务潜力,本着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的精神,为同学们进行科技创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为促进学校的人文建设,营造学校良好的学术科技氛围做出贡献。
第三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由校科学技术协会和各学院科学技术协会组成。
第四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工作基本方针,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尚,倡导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精 神,坚持独立自主、民主办会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协助解决广大同学在学习、科技、生活和工作方面所遇到的实际困难,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
第五条 本协会在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科协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团结全校同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以学习好、工作好为目标,以学习为中心,积极开展科技、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
科协的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第六条 普及科学知识,开展科技创作、学术研讨活动。
开展科技竞赛活动,培养学生的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 促进学科发展。
第七条 组织科技成果参加挑战杯。
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
制定、改进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措施,引导全校学生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第八条 反映科协成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协成员的合法权益。
组织科协成员参与科协政策、法规制定和事务的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工作。
关心科协会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会员的潜力。
第九条 致力于我校同学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科技开发能力的提高。
加强校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扩大我校影响。
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举荐人才。
第十条 加强学生干部队伍自身的建设,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的政治素质。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为学生自发的,群众性的学术性协会,隶属于校团委,各院分设科协统一管理。
1、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设立校、院两级。
在校级协会统一领 导下工作。
2、校级协会设立主席1名,常务副主席1名,副主席4名;设立主席团(由团委负责老师直接指导,由主席,副主席组成)、秘书处、科技竞赛部、科技服务部、公关部、宣传部、科技信息部六个部门,每个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由10人左右组成。
主席团由团委推选参加选举产生,各部部长由校团委组织推选,审核,选举,批准和聘用。
3、院级协会设主席一名(需由学院学生会副主席以上职位人员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副主席两名(由各院学生会联合推荐,经主管部门和主管单位审核和聘用)。
第十二条 校级协会对各院协会工作具有指导性,协会主席对全体会员负责,并具有对院级协会开展活动的领导权和监督权,协会活动经费的调拨权,各种活动经费去向的审查权。
第十三条 会员可按自己爱好和实际情况参加活动,会员之间可以组成兴趣小组或科研活动小组集体活动。
第十四条 协会机构的具体职能如下: 主席团: 由一名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及四名副主席组成。
主席负责整个协会事务的统筹安排,常务副主席具体负责临潼校区工作,四名副主席协助主席管理协会,四名副主席的分工分别为:对协会日常事务的管理、对协会材料的管理、协会对外公关管理、对协会各部门的监督管理。
秘书处: Ⅰ、秘书处简介: 秘书处是科协各大职能部门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为:日常事务的管理,协助主席团和其他部门合理安排日常工作,协调工作及其关系。
保证工作效率,促进科协内部团结,为各部门的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其工作简介如下: 1 、执行主席团的决议分配,落实主席团部署的工作任务 。
监督各职能部门 工作的开展情况 2、完成科协日常事务。
包括办公室。
档案,活动资料,会议记录,文件备案等管理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草拟有关条制度,并提交主席团审议 4、对各部门的活动策划进行实审并提交主席团 5、发挥秘书处协调功能,协调各部门、各队员之间的工作关系增强协会凝聚力 6、发挥桥梁作用,及时反馈基层信息,增进协会和外界的沟通和交流,以更好地改进工作 7、给各个部门 做会议记录并联络各部,对各部门工作进行监督。
Ⅱ、秘书处各组及各其任务: 1、材料组:负责编写活动策划、总结以及对协会资料管理 2、助理:主席、副主席以及各部部长各自设置自己 助理放置在秘书处; 3、日常事务组处理日常工作,如作协会内部通知等; 4、机动组:协助协会的日常工作及活动开展的各环节; 5、人员明细管理人:及时掌握各部人员状况,根据协会各岗位人员需求定制协会人员管理办法及协会所需人员上限; 6、摄影组:负责采集和保管协会开展一切事务的照片; 7、监察组:统计各部成员所做工作,并作量化分析统一加分,在学期末更具各部成员得分参与评优。
宣传部: 1、日常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协会日常(节日)宣传海报; 2、突击工作宣传:主要负责制作临时而紧急的宣传海报。
3、工作文化宣传:主要在校内外群体中宣传科协的工作文化精神。
外联部: 1、联系校内各学院:联系校内各学院共同开展相关活动; 2、联系其他科研机构; 3、联系企业单位; 4、联系其他兄弟高校; 5、负责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科技竞赛部: 1、采用项目管理制度; 2、挑战杯项目组:组织校内“希望杯”。
组织“挑战杯”的讲座,并定期组织各学院的科技精英开展挑战杯培训班; 3、日常活动项目组:临时从他部聘用人员成立项目组开展 相关活动。
科技服务部: 1、日常事务处理:负责协会管理人员的选拔以及活动开展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2、服务组:向老师提供相应服务; 3、对学生义务维修服务:定期开展义务维修活动; 4、应急小组:负责协助其他部门人手不够的情况。
科技信息部: 1、科技信息采集:日常时刻收集有意义的关于科技方面的信息,用于对协会管理及开展相关调研活动; 2、出版科技期刊:定期出版科技期刊; 3、适时的播放科技电影,丰富学校科技氛围; 4、负责科协网站的建立和维护。
各院分会: 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活动,承担科协各种活动。
第四章 会员制度 第十五条 凡承认并遵守本章程,且具有一定创新素质和对科学具有浓厚兴趣、富有奉献精神的在校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会员,同时报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秘书处注册 第十六条 会员条件: 科协实行团体会员制和个人会员制 1、团体会员: (1)各院科协分会为校科协的固定团体会员。
(2)凡经学校批准成立的科技学术类学生社团组织,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支持科协工作,可申请为团体会员。
2、个人会员: (1)我校在籍学生,承认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章程,愿意参加校科协活动,可申请成为个人会员。
(2)院科协会员由各院科协登记注册,并报送校科协备档。
(3)校科协会员,直接在校科协办公室登记注册,并备案。
第十七条 西安工程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 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工作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3)有优先参与科协举办的各项活动和取得相关资料的权利; (4)优先享用本协会的各种奖励措施。
2、会员应尽的义务: (1)遵守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维护协会声誉和形象; (2)执行科协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科协所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3)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种活动; (4)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对西安工程大学科协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5)注重团队协作,充分发挥协会的团体力量; (6)依章程及有关其他规定履行会员其它义务。
第十八条 会员毕业、退学、转学后,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十九条 会员有退会自由,由本人申请,经科协主席团讨论通过后,给予除名; 第二十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章程或长期不履行会员义务或有损科协声誉和利益者,经科协主席团研究通过,开除其会籍。
第五章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例会制度: 1、 每周定时召开副部级以上干部例会,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一段工作及近期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 会议由主席主持,由秘书处在会前组织签到,严格考勤,并 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3、 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有事需及时向主席说明原因。
4、 对于未请假不参加例会者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活动组织程序: 1、 各部门应在每学期开学初制定本学期的总体工作计划,并于开学后二周内及时将工作计划(word文件,用A4纸排版)上交秘书处。
2、 各部门的日常工作,常规活动由本部门自行安排、组织,但需在最近一次例会前3-5天制定活动计划(必须包括所需人员、财务、场地安排等情况),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
计划和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及时上交秘书处,由主席审阅,秘书处备案,以便在活动结束及年终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3、 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活动,各根据活动的大小成立一个专项活动委员会来具体组织该项活动,以便该活动指挥统一、责任明确。
必要时应在活动前召开专项工作会议来安排、部署。
4、 每学期工作结束时,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副部长要及时进行本学期工作总结及个人工作总结。
总结(word文件,用A4纸排版)应及时上交秘书处。
第二十三条 按部门设立部门考核,记录各部门工作情况以及考核组对各部活动考核结果。
第六章 考核制度 在校团委的指导下,为了更好地促进科协工作,实现科协管理彩的规范化、制度化,完善管理制度,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科协工作的协调和统一,对科协干部、成员所做的工作,以考核的方式进行全面的反映,制定本制度。
个人和部门的考核结果由科协秘书处备案,作为期末评定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优及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
第二十四条 考核原则: 1、 考核对象为科协所有干部、干事。
干事在一学期内被安排到 的工作,三次以上不参加的,取消考核资格; 2、 科协干部、干事考核制度实行百分制;基本分为100分,进行加减分,优则加分,劣则减分。
主席团领导秘书处进行公开考核,公开加减分,由主席团和各部门互相监督。
第二十五条 考核内容: 1、 部门考核: (1)部门活动举办的非常成功,当即在本周的例会上表扬,由主席团评议可以申请“活动最佳组织奖”称号。
(2)部门成员举止文明,活动积极参加,加3分。
(3)本部门活动受校领导口头表扬者,每次加5分;每收到一封感谢信,加5分;校报及校内刊物发表的,加7分;市电视台或市级刊物有报道的活动,加10分。
(4)凡科协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每次扣2分;(工作计划在活动前3天上交,工作总结应在活动后3天内上交)。
(5)对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每次扣10分,不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6分,延误者每次扣3分。
2、 个人考核: (1)例会(无故缺勤者)每次扣3分,迟到、早退扣1分,请假一次扣0.5分; (2)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勤二次者,在全体例会上点名批评并扣分。
(3)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勤三次者,从科协除名。
(4)本部门组织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扣3分,请假者扣1分。
第七章 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 学年结束对各院科协进行综合实力的评比。
包括活动开展的质量,所取得的成果,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的学生数量及其获奖情况等。
第二十七条 对参加学校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奖的个人会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学年结束对全体科协干部进行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科协干部和优秀干事若干名。
第二十九条 奖励: 1、 对思想积极进步,工作特别务实的科协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及推优入党。
2、 据有关评定和考核情况,对于科协的优秀个人和部门给予申请“优秀干部”或“优秀干事”及“优秀部门”的机会。
第三十条 惩处: 1、 工作态度不认真,日常活动不积极,给予警告,严重者内部给予记过处分。
2、 因工作态度造成过失者追究相负责人责任,并公开检查。
3、 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失误者,自动退出科协组织。
4、 对于无故缺勤副部以上级别例会者,一次给予警告处分,二次取消所有评优资格,三次直接革职。
(对科协有特殊贡献者依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章 人员的管理和任免 第三十一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对其工作人员参照《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第三十二条 科协的换届选举在团委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负责策划并召集会员代表选举和执行。
第三十三条 根据每个人在部门内部的表现,部长对部员的特长与工作能力进行总结,在部长例会时可进行部门间的人员交流,以达到人力资源的合理搭配。
第三十四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科学技术协会的事业,树立为科学技术工作者服务的思想,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广的专业知识、较强的组织和社会活动能力。
第三十五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三十六条 人员的任免在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研究决定。
第九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1、 学校专项拨款; 2、 资助; 3、 捐赠; 4、 其他收入。
第三十八条 建立学术交流、科学技术普及和奖励等项基金。
第三十九条 各级科学技术协会的经费、资产及国家和地方拨给科学技术协会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条 经费及资产由财务主管独立管理。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协会其他各项管理制度依据本章程,若有抵触则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西安工程大学临潼校区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期实行
党卫军和盖世太保的关系
没有从属关盖世太保是纳粹德国密警察机构,有点类似后来苏联的克格勃; 党卫军是装备制式军用装备的正规精锐战斗部队,全部由纳粹党员组成,是希特勒的王牌军.党卫军 Schutzstaffel, SS 德国纳粹党的法西斯特务组织和军事组织。
因队员穿黑色制服,又名黑衫队。
1925年4月成立。
1946年被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宣判为犯罪组织。
党卫军成立初期仅为A.希特勒的卫队和对付政敌的工具,隶属于E.罗姆领导的冲锋队,规模很小。
1929年1月起由H.希姆莱领导,党卫军有很大发展。
1931年6月建立情报机关党卫军安全处。
次年 1月设党卫军种族局。
1933年初,其成员已发展至5万余人。
1934年7月,罗姆被处死以后,党卫军在纳粹恐怖组织中起主导作用,由希特勒直接掌管。
党卫军的嫡系部队是以“预备队”和“百人留守队”为核心扩建的武装党卫队,人数最多时达50余万人,此外有看守集中营的特殊部队骷髅队,包括国家秘密警察(盖世太保)在内的整个警察部门也由党卫军领导。
党卫军名义上受内政部长领导,实际直接归希特勒指挥。
党卫军的各级组织布满全国,指挥各地的警察和情报机构,党卫军直接参加法西斯侵略战争,以残酷的手段迫害和屠杀共产党人、民主进步人士、犹太人、被占区居民及战俘。
达豪和布痕瓦尔德等集中营的惨绝人寰的屠杀暴行,都是由党卫军的骷髅队进行的。
党卫军是德意志第三帝国的精锐部队,是由重型武器武装并经过严格、特殊训练的非正规武装力量,但却是纳粹党的统治工具。
作为纳粹的嫡系部队,尤其受到重视。
党卫军完全按照希特勒的《二十五点纲领》行事,是希特勒对于政治和军事的双重管理工具。
士兵都是由“雅利安人”组成,与都是工人组成的冲锋队不同,党卫军全部都是由医生、教师等学历和素质较高的人组成,这是为了培养出纯血统的“雅利安人”。
党卫军必须同总司令海因里希·希姆莱一样身高,约5尺9寸。
希姆莱和许多纳粹高级将领一样,相信“雅利安”民族是神话中“亚特兰蒂斯神族”的后裔,由于与其它民族的人通婚才会失去神力,只要有计划地培育出纯种的“雅利安人”,就可以使用神力,使党卫军成为神族部队。
希姆莱是一个外表斯文,内心极度变态的人。
希姆莱也是一个狂热的唯心主义分子,还专门成立学会组织各行业精英研究UFO、巫术、神话传说,并把党卫军也打造成了一个梦幻般的部队,这成了二战中最神秘的未解之谜。
事实上,党卫军并没有扭转败局,连希姆莱最后也背叛了希特勒。
1945年5月1日,希特勒自杀后,昔日不可一世的德意志第三帝国就只剩下柏林城内的帝国大厦里的2000名党卫军顽固分子还在垂死挣扎。
5月9日凌晨,约德尔代表新元首邓尼茨签署投降书。
战后,希姆莱在监狱中畏罪自杀。
尽管党卫军以成为历史,但是全世界依然有许多党卫军和纳粹分子隐姓埋名,逃脱了审判。
以西蒙·维森塔尔为代表的正义之士依然在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2006年8月11日君特·格拉斯,公布了自己隐瞒50年的党卫军真实身份,并忏悔自己的罪行,格拉斯向世人进行了告白——“我曾经是纳粹党卫军成员”,君特·格拉斯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中唯一一个纳粹党卫军成员。
盖世太保盖世太保是法西斯德国国家秘密警察组织。
“盖世太保”一词是根据德语Gestapo的读音形式创造的。
Gestapo是Geheime Staat-spolizei(国家秘密警察)的简缩形式,是节选ge(heime)“秘密”、sta(ats)“国家”、po(lizei)“警察”等词的词首字母组合而成的。
Gestapo成立于1933年,最初的头子是戈林,1936年与党卫军合并,成为国家保安警察部队的一部分,由希姆莱领导。
该组织是德国法西斯党进行残暴统治的工具,希特勒曾利用它在德国国内和占领区进行过大规模的恐怖屠杀。
1946年纽纶堡国际军事法庭宣布这个血债累累、恶贯满盈的组织为犯罪组织。
不经意的发明盖世太保最早产生于德国的普鲁士和巴伐利亚二个邦。
1933年纳粹党执政后,纳粹二号人物戈林以普鲁士邦内政部长身份接管邦警察局,他把政治警察、谍报警察和刑事警察中政治特别部门合并,组成秘密警察处。
一个无名的邮局小职员奉命为这个新成立的组织设计一种免费投递的邮票图样时,提议把它叫做秘密国家警察,简称盖世太保(Gestapo),一个令人谈虎变色的名称就这样出现了。
1934年4月戈林任命希姆莱为盖世太保首脑,希姆莱随即任命后来以刽子手外号闻名的党卫军保安处处长莱因哈德·海德里希为盖世太保副首领。
1936年6月,希姆莱成为德国警察总监,盖世太保随之向全德国发展。
同时希姆莱改组全德警察指挥体系,盖世太保改为着便服的保安警察。
但许多党卫军兼有盖世太保职务。
在《盖世太保枪口下的中国女人》剧中,我们看盖世太保人员安德鲁穿着领章佩有两条闪光银杠的党卫军制服就是这个原因。
盖世太保有预防性逮捕权。
海德里希在德国遍布特务网,仅在30年代就雇有10万名兼职密探。
此外,保安处还有3000人的专职密探和3万名兼职密探。
在纳粹上台后的几年中,成千上万的左派人士、知识分子、犹太人、工会运动者、过问政治的教士,都不经法律程序被投入集中营。
白色恐怖下使人的心态曲扭。
当时一位驻柏林的美国记者写道:你的儿子、你的父亲、你的妻子、你的表亲、你的友好、你的上司、你的秘书,都可能是海德里希的组织的告密者。
《盖》剧中德国驻比利时总督霍夫曼仅因给东线的儿子送件冬衣竟被其妻子告密,正是这段历史的真实写照。
纳粹统治的头1年,就在德国建立了萨赫森豪森、达豪、布痕瓦尔德等50多个集中营。
集中营设有禁闭、鞭笞、勒死等酷刑,并明文规定凡谈论政治、举行集会、发表煽动言论者一律绞死,不服从命令或袭击守卫者当场格杀。
帮助希特勒篡夺军权盖世太保不仅对人民实行法西斯统治,还把矛头指向任何阻碍纳粹争取最高权力的上层阶级,对冲锋队血腥的清洗后,又向当时唯一不受控制的陆军军官团开刀,制造了德国战前一段决定命运的奇异插曲。
1937年12月,德国军队一号人物、丧偶多年的战争部长冯·勃洛姆堡元帅与其24岁的女秘书埃娜结婚。
勃洛姆堡迷恋于新婚妻子的美貌,而忽略了对她过去的了解,而柏林警察方却握有埃娜做过妓女以及拍过春宫照片被判刑的材料。
显然,埃娜被安排在勃洛姆堡身边工作是一个圈套。
可是,当一无所知的勃洛姆堡向戈林申请结婚时,戈林不但满口答应,还表示愿去与希特勒疏通此事。
次年1月,当勃洛姆堡夫妇去意大利旅行时,盖世太保送交的埃娜档案摆到了希特勒办公室的案头。
勃然大怒的希特勒大骂勃洛姆堡欺骗了他,当场指示参谋长贝克说,第三帝国不能容忍最高级将军与一个婊子结婚,下令将元帅免职。
与此同时,希姆莱以无中生有的恋童癖强迫陆军二号人物、总司令冯·弗立契上将辞职。
2月4日,德国广播电台宣布除战争部长和陆军总司令外,另有16名高级将领退休,44名将领因对纳粹主义不够热心而被调离职务。
希特勒宣布取消战争部,成立以凯特尔为首的最高统帅部(OKW)。
欧洲新秩序的执行者德国进攻波兰后,盖世太保的主要活动扩大到境外。
盖世太保除了在占领区拟定需要逮捕的人、危险组织名单、抓夫拉兵、进行经济掠夺外,另一个主要任务是作为新秩序的执行者,参加特别行动队,搜捕犹太人和抵抗力量。
在进攻苏联时,盖世太保成立了ABCD4个特别行动队,受命随陆军战斗部队执行最后解决犹太人和苏军政委等任务。
在纽伦堡审讯中,曾任特别行动队D支队队长的奥仑道夫交待,他在第1年里一共杀害了9万男子、妇女和儿童。
每到一个市镇或村庄,他们就以重新安置为名命令当地的犹太人集合起来,犹太人被勒令交出贵重物品,脱掉外衣,集体被押往刑场枪杀或送上毒汽车处死,上自白发老人下至周岁孩子均不能幸免,其状惨不忍睹。
1942年10月5日,盖世太保在乌克兰的杜布诺镇一次就杀害5000名犹太人。
另据秘警察的犹太处处长卡尔·艾克曼统计,特别行动队在东欧各国总共屠杀了200万犹太人。
1941年夏,盖世太保与党卫军合作,在东欧建立了奥斯威辛、毛特豪森、索比包等30余个集中营,关押来自荷兰、比利时、法国、挪威和东欧各国等地的犹太人数百万。
波兰境内的奥斯威辛等集中营设置了毒气室和焚尸炉等,改造成灭绝营。
奥斯威辛集中营创造一天毒死6000人的记录,该灭绝营共杀死250万犹太人。
当苏联红军解放这个人间地狱时竟发现,有7吨剪得很整齐,相当于14万妇女的头发,纳粹把这些头发当做毛毡的替代品,成为生产原料。
据历史学家保守的估计,在整个战争中被屠杀的犹太人为572万余人之多,约占当时欧洲犹太人总数的一半。
1942年5月,杀人如麻的海德里希被捷克抵抗运动炸死。
战争结束时,戈林和希姆莱在狱中自杀。
1946年纽伦堡国际法庭宣布盖世太保为罪恶组织,为这个遗臭万年的机构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运动会秩序册的基本原则
四、运动会项目及要求:(一)、学生田径分组、项目:1、分组:按年级分三个组。
2、项目:50m、200m、400m 、800m(女) 、1500m (男)、4×200m、跳高、跳远、铅球 3、参加办法:(1)以班为单位各年级运动员参加本年级组项目比赛。
(2)每组别、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
(3)接力项目各班各组分别报男、女各1队。
4、记分及奖励办法:(1)各组别男、女单项取前4名,按5、3、2、1记分,接力按双倍记分。
(2)团体总分按各年级组排列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积分相同按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3)奖励:个人单项奖前四名,接力赛按年级奖前二名,团体按总分分年级奖励前二名。
5、报名日期及地点:各班将报名表填好后上交体育组,截止于2009年9月19日前,过期不予受理。
6、比赛规则及其他:参照2003年《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凡代替他人比赛者取消该项成绩,并一次扣除团体总分10分。
本规程解释权及未尽事宜均由竞赛组负责解释或补充。
(二)教工比赛项目及要求:1、项目:分设男女自行车慢赛、钓鱼、50m、200m、4×200接力2、分组及报名办法:分一年组、二年组、三年组和行政后勤组,教辅人员参加到楼层年级组。
年级组由年级主任组织报名,行政后勤组由索德军主任负责组织报名。
每队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
3、比赛规则及奖励办法:参照2003年《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对违规者取消比赛资格。
对按照规则完成比赛任务的颁发奖品。
五、筹备事务领导分工:张国民:全面指挥工作。
负责准备开幕词并致开幕词。
高武权:负责会务工作。
主持开幕式、闭幕式。
包玉堂:担任本次运动会的执行主席,指挥比赛事务。
双子威:准备闭幕词并致闭幕词。
陶红平:负责本次运动会的安全保卫、宣传报导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工作。
六、会序: (一)开幕式主持人宣布运动会入场式开始。
各检阅队伍接受大会检阅。
第一,检阅队伍齐奏鼓乐。
第二项:全体起立,升国旗、奏国歌。
第三项:校长致开幕词。
第四项:运动员代表宣誓。
第五项:裁判员代表宣誓。
大会主持人宣布查干花蒙中2009年秋季运动会开幕式结束,各检阅队伍退场。
大会工作人员进入各自岗位。
(二)闭幕式第一项:裁判员、运动员入场。
第二项:公布比赛成绩。
第三项:公布“体育道德风尚”奖班级名单。
第四项:颁发奖状。
第五项:致闭幕词。
第六项:宣布查干花蒙中2009年秋季运动会闭幕。
七、大会要求:1、各组组长组织分管职能部门成员,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保证筹备工作充分;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程序,保证活动顺利开展;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2、各位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各负其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各位班主任按照会议要求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活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运动会顺利进行。
4、全体学生要按时参加比赛,严格遵守大会要求和比赛规则,保证安全、顺利参加比赛。
5、严禁任何师生向校内携带校外人员,严禁师生擅自出入校门,运动会期间严格执行《教职工考勤制度》和《学生请假制度》。
6、各代表队要认真执行大会要求,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对无理取闹的每次扣除团体总分10分,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7、各组组长、工作人员、班主任,擅离岗位,按照旷职处理;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负完全责任。
8、学生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取消比赛资格;因违反规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