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为了改变晚晴至北洋军阀以来的税制混乱、货币紊杂、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不清等财税方面的混乱局面,为减少财政赤字,增加政府收入,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稳固统治,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对财税体制进行了一些重要的改革。
主要政策有:统一财政;改革盐税、关税,创立统税;改革币制,废两改元,发行法币。
这些政策的实行改善了国民政府的财政状况,稳固了其统治;也对统一国内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一定了积极作用。
但是某些政策则带来了加重人民负担,加强官僚资本对金融的垄断,引发通货膨胀等负面影响。
关键词:南京国民政府 财税改革 统一财政 关税自主 盐税 统税 废两改元 法币政策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在很短的时间里,实现了名义上的全国统一,南京国民政府面对着从晚清至北洋政府等历届前政权所留下来的巨额债务,面对着内支外绌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加强其政权统治,就必须首先强化其经济基础的现实需要,在国内资本主义已经有了一定发展程度的基础上,国民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财税体制改革,,对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的。
在这里我们探 讨一下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前期(1927-1937年)对财政体制、税务制度和货币制度进行的重大调整。
财政金融制度的变化,是近代中国社会经济向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方面,也是自晚清以来历届中央政府利用国家的财政金融政策影响和调整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是衡量当时中国国家经济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
下面我主要从南京国民政府的几大财经政策方面来论述南京国民政府初期的财说改革。
一、统一财政: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面对着巨额的内战军费支出、行政开支以及左支右绌、入不敷出的财政困境,面对着各地方军阀肆意设卡征税,与中央政府争夺税源甚至于武力攫夺中央财税的严峻现实,于1927年6月和1928年7月两次召开全国财政会议,于1927年7月19日制定了《划分国家地方收入暂行标准案》、《划分国家地方支出标准案》(因其由当时的财政部长古应芬主持制订,故简称“古氏划分案”),于1935年7月24日公布了《财政收支系统法》等。
明确规定:中央政府负责征收烟、酒、盐等专卖品税收,厘金、矿产等特赋收入,关税,惩罚及赔偿收入等19项课税(亦有学者认为南京国民政府只有11项课税项目),地方政府负责征收田赋、土地税、工商税及其他杂税杂捐等10种税收。
⑴企图通过这些法规,厘清并确定中央与地方间的财政关系,建立起中央、省、县三级财政收支制度,把民国以来中央与地方长期争夺、混乱不堪的财政税收制度统一起来。
与此同时,南京国民政府还进行了名曰“统税裁厘”的财政改革。
所谓“统税”,即对工业品实行一物一税的原则,在征收了统一的一次性捐税后,将原有之中央二五税、出厂税及沿途之厘金、各省之特税等一概废除⑵。
为此,南京国民政府还于1928年7月专门成立了“裁厘委员会”,宣布于1929年6月内裁厘完毕(实际上,裁厘与统税是于1931年同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的)。
1932年又设立了“统税署”(后改名为“税务署”)⑶。
这样通过形式使中央集中了全国的大部分财力,同时也给地方保留了机动财力,对于出现的地方财政困难通过转移支付方式予以解决,从而扭转了自清末以来财权分散于地方的不利局势。
提高中央的权威与打压地方势力,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对于南京国民政府统一财政的这些努力,它既有利于缓解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困难,巩固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统治;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民族工商业,有利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然而,其负面影响也是显著的:(1)南京国民政府虽然名为中央政府,但其当时所能实际控制之地区,不过长江中下游数省,而其所提出的统一财政及“统税裁厘”等诸政策,又属于中央集权型财政体制,一旦实行,必将损害到各地方势力的利益而受到强烈抵制或者明奉暗拒,j其结果必然是推行起来举步维艰,不尽人意(2)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一时期南京国民政府主要的财税收入还是来源于关税、盐税和统税。
如1936年,三税即占到了南京国民政府财政总收入的近65%。
而各地方军阀则因为其财源主要靠田赋及土地税、营业税和执照税,因其税种减少而加重了对田赋附加税的征收力度。
如据国民政府立法院的调查,1930年田赋附加税的种类,江苏省为26种,河北省21种,湖北省20种,云南省18种,浙江省10种。
至1930——1931年度,一般省份附加税超过正税几倍,有的地区甚至达到30倍之多。
此外,各地方还实行田赋预征且预征时间越来越长,如四川一些地区的田赋预征超过了30年。
大大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导致农村经济更快地走向凋敝。
⑷(3)关于“统税裁厘”,从总体上看,虽然“统税”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裁厘”有利于改变以前那种“厘卡林立,重迭征收”的弊端,但“统税”的税率高达50%,在客观上又加重了民族资本主义的经济负担。
二、税制改革税收由于其所独有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使其成为公认的财政收入分配的最佳 经济杠杆,税收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财政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南京国民政府整顿财政的中心环节必然是整顿税务,增加财政收入的在中心环节亦必然是增加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
(一) 盐税改革 1927年国民政府颁布实施《财政部盐务署稽核总所章程》,重新建立盐务稽核机构,并在上海成立盐务稽核总所,整合了征管机构,强化了征管能力,提高了征管效率,同时经过与英、法、日等国的协商,原北京政府所失去的盐税主权得以完全收回。
另外还颁布了新的盐法,与北京政府的旧盐税条例相比减轻了税负,比如规定每百公斤一律征收国币五元,不得重征或附加,渔业用盐每百公斤征 收三角,农业用盐一律免征,在减 轻税负同时用扩大税基与加强征管的实现了盐税收入的增长,据统计1936年盐税收入达17014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十四点二三。
(二) 关税改革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初期关税政策的最大变革便是关税自主。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即于该年5月、8月两次发表取消不平等条约宣言,制定了《国定进口关税条例》,决定于当年9月1日起实行关税自主。
随后,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等开始与英美等诸列强驻华公使展开了以“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为主要内容的外交谈判。
从1928—192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与美、英、西、荷、德、意、法等11国签订了新的《关税条约》或者《友好通商条约》。
在新条约中,欧美列强在保留其“最惠国待遇”和继续把持对中国海关行政权的前提下,承认中国关税自主,同意取消各列强在华关税特权,实行1925年关税特别会议所议定的七级附加税税率标准(其中,最高一级进口商品税率至1932年增到50%,1933年增至80%)⑸。
南京国民政府于1929年公布实施《海关进出口税则》,宣告了中国的关税自主。
至1934年先后公布了四个国定进出口税则,税率实行十四级,最低百分之五,最高达百分之八十,平均税率为百分之二五,改变了过去进口货物不分种类,一律值百抽五的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关税体制。
⑹同时还统一了海陆关关税,由于过去陆路关税比海路关税少纳三分之一,因此改订新约后将增加陆海关关税。
为了发展本国民族资本主义,提高本国出口产品竞争力,国民政府还减免了出口关税。
通过实施“关税自主”政策,南京国民政府既取得了形式上的关税自主权,也在实际上提高了关税税率,它还改变了长期以来中国关税制度上的均一税和海陆关税不统一这两种不合理规定。
“关税自主”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初期所采取的一项重要的财政外交政策,其主观目的固然是为了扩大税源,增加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解决南京国民政府进行内战所急需的军事费用和其他庞大开支;它在一定程度上的积极作用也是不可否认的。
这种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1)通过实行“关税自主”,中国政府可以较大幅度地提高进口税和减免出口税,这对于鼓励和提高中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护和支持中国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无疑是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
(2)通过“关税自主”和独立自主地制定关税税则,在一定程度上也改变了当时中国进口商品的结构。
在这其中,最明显的改变是各类棉布进口数量的大大减少。
(3)关税自主政策的实行,大大地增加了南京国民政府的财税收入。
据有关统计资料记载:通过关税自主,中国关税收入从1913年的1697万元,至1928年增长到17914万元和1929年的27554万元。
关税收入在中央政府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也从1913年的21%,至1928年上升到41%和1929年的51%,成为南京国民政府稳定财政的重要手段之一。
(三) 创立统税 由于国民政府裁撤厘金,以及取消了一些苛捐杂税,导致财政收入的减少。
因此经财政部决定开办统税以弥补此项损失。
先后选择了生产比较集中、设厂并以机器大规模生产、人民消费量较大、税收富有弹性的卷烟、棉纱、水泥、火柴、麦粉、薰烟叶、洋酒、啤酒、火油作为征税对象。
由于将统税划为中央收入、课征对象是大宗消费品、规定了一物一税不对同一货物重复征收、全国统一税率、地方不得征收附加、中外产品同等纳税等原因,统税收入大幅度上升,到1936年收入达16157万元,占中央财政收入百分之十二点二五。
三、币制改革币制改革:自晚清至北洋政府时期,中国的货币制度都极其混乱,货币种类极多。
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初期,流通的本位币即有银两、银元,其中银两又有规元、库平、关平等,银元有鹰洋、墨洋、龙洋、袁头等。
辅币则有铜毫、铜元、制钱和各种各样的纸币。
币制混乱,造成了国内商品流通困难,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严重地影响了国民政府的财政征收。
对此,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实行了“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
(一)废两改元 “废两改元”是南京国民政府所采取的一种确定银本位币的货币措施。
1928年3月浙江省政府率先提出“统一国币”、“废两改元”的建议。
同年6月,在国民政府召开的全国经济会议上,又有人提出“废两改元”、“统一国币”的议案,引起国民政府的重视,但因为种种原因,当时没有实施。
直到1932年7月,国民政府财政部决定实行“废两改元”,并制定了“废两改元”的原则。
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财政部发布了《废两改元令》,宣布实施“废两改元”。
在确立银本位政策,使银两的成色、形状和重量均规范化和统一化的基础上,使银元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
“废两改元”在客观上起到了统一货币、发展经济和便利人民的作用,扩大了中央银行活动的规模和机能,有利于中央政府纸币的推行,为以后实行法币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法币政策1935年11月3日,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法币政策实施法》及《兑换法币办法》,实行法币政策。
。
财政部决定设立专门委员会,办理法币发行收换及保管准备金事宜。
此次币制改革办法出台前夕,时任财政部长孔祥熙在上海召集金融界领袖会谈两小时,旋即公布改革方案。
当日,上海市面投机活跃,物价狂涨。
上海钱业公会特召集紧急执委会议论补救办法,决定所有现金银缴存中央银行,并发行纸币⑺。
主要内容 1)统一货币发行权,实行法币政策。
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后加中国农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为法币;其他银行不得继续发行新钞票;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之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其他原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准其照常行使,由财政部定期以法币换回。
⑻ 2)实行白银国有。
禁止白银流通,并将收归国有的白银移存国外,作为外汇准备金;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银类者,应自11月4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
3)放弃银本位制,采用外汇本位制。
为使法币对外汇比价稳定,规定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法币的价值用外汇率来表示;法币与英镑保持固定汇率,当时规定法币1元合英镑1先令2.5便士。
为此引起美国的争夺,同年12月美国变更购银办法,迫使世界银价猛跌,影响中国外汇基金的稳定。
1936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被迫与美国缔结《中美白银协定》,法币又与美元保持固定汇率,法币1元等于0.2975美元,使法币成为英镑、美元的附庸。
法币政策的实行,使得自晚清以来全国混乱不堪、花样繁多的货币得以统一和规范,这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有利于国内金融业、工商业的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币制混乱给民众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币制改革后确定了法币的对外汇率,稳定了与外币的关系,促进了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发展。
但是,1935年的“币制改革”又具有明显的掠夺性和垄断性,正是通过这次“币制改革”,南京国民政府的“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大银行发行了14亿法币,总共集中了5亿左右的白银在自己手中,形成对金融的强烈垄断,导致中国近代官僚资本最后形成;国民政府又以法币系拥有法偿资格的不兑现纸币,而用膨胀发行办法填补财政赤字,导致恶性通货膨胀,成为后来国民经济崩溃的重要原因。
客观的说,从货币形态的发展上看,国民党政府施行法币政策已进入了现代型的行列,但因整个国民党政府政治经济制度腐败,没有充分发挥现代货币的作用,发展到后来,流弊丛生,逐渐变成阻碍社会经济发展的桎梏。
⑼南京国民政府在其统治初期(1927-1937年),面对常年战乱破坏、北洋军阀和帝国主义残酷压榨的国民经济,混乱的财税体制和货币制度,实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财政政策和税制、币制改革。
这些改革大多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当时中国的实际,对国民政府财政的改善、促进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方便人民经济生活有很大积极作用。
也正是通过统治前十年的财政经济改革,为国民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充实了财政实力,南京国民政府才能在九一八至抗战爆发大规模整顿陆军、加强陆军武装建设;才能在抗战中组织较为有效的抵抗;才能为日后抗战的胜利创造可能。
十二个五年计划全文
篇一:我国十二个五年计划 我国十一个五年计划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一部分,主要是对全国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中国除了1949年到1952年底为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已经编制了十个“五年计划”,目前正在着手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研究、编制工作。
第一个五年计划 “一五”计划,是指我国从1953年到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计划。
它是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下,由周恩来、陈云同志主持制定的。
根据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要求,“一五”计划所确定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我国设计的156个建设项目为中心、由694个大中型建设项目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以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以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
“一五”计划时期,我国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基本完成。
计划所规定的各项建设任务,主要依靠我国人民的力量,加上当时
财务总监主要工作是做什么的
财务主要工作是做:1、负责公司的会计、报预算建立的工作;2、所有财务人员,并要求安排所有财务部门人员工作;3、建立公司会计、报表、预算、薪酬等制度;4、负责与政府财税部门的沟通、协调;5、负责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等;6、核算公司运营成本,节省公司耗材等;7、负责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8、负责培训所有财务部门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
外企财务是做什么的
首先我得声明外企有很多种,欧洲公司、北美公司、日韩公司,它们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企业文化都不同,所以对财务部门的职能分工也不同,越大的集团(例如排名在世界100强内)越有其独特的组织架构和岗位头衔,在其他企业不通用。
比较纯粹和狭义的“外企”可称为跨国公司,英文简称MNC(Multinational Company),这个词在外企的英文招聘启事里常见,比如要求求职者过去有MNC的工作经验。
广义的外企还包括:该公司只是股本中有外资注入,或者外方公司拥有控股权,不代表外方参与运营管理决策,这类外企如果是中方本土管理团队制定组织结构,那要看管理团队是不是按MNC的运营体系来设计组织架构,以及CFO构建财务职能的思路。
所以,我这里只能就前者中的欧美MNC里的财务职位做科普性的介绍,抱歉我对日韩系企业的财务职能不了解,欢迎知晓的网友补充。
MNC里,欧洲公司与美国公司的财务职能线有少许差异,包括英文的称谓。
1.欧洲公司(代表国家是德法瑞)的财务职能总体来说,欧洲MNC的下属子公司里,财务部门的日常工作通常分两条线:会计核算(Accounting)与财务控制(Controlling),可以大致理解为,前者是财务会计,负责日常会计交易处理、结账、出具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税务申报和缴纳、出纳、资金结算与银行关系,后者是管理会计,负责预算、预测、财务分析、决策支持。
所以如果你应聘欧洲MNC子公司的岗位,大概从岗位头衔上就能看出属于哪个组,带Accounting字眼的属会计组,带Controlling字眼的属控制组,两者都有初级、高级、主管、经理的不同级别。
从会计核算与财务控制的人数比例看平均是6:4,也就是说,在一个欧洲MNC的工厂里10个人的财务部门,财务经理下面会有一个6个人的Accounting团队和4个人的Controlling团队。
有的行业后者人数还会多于前者,比如某快速消费品MNC在中国区所有子公司的财务人员中,Accounting与Controlling的人数比例是1:2,这跟国内多数企业是相反的,国内很多公司是会计核算人员占80%以上。
有人说这是财政部现在大力推进管理会计人才建设的原因之一,我有保留意见,因为我发现很多中资企业在财务岗位分工上不强调职能定位,而是从报表出发、按科目或者是会计要素分工设岗,比如成本会计既要做成本核算(Accounting)又要做成本分析(Controlling),资产会计既要做固定资产相关的会计分录、维护资产台账和盘点(Accounting),又要做资本性支出的分析(Controlling),他们的头衔都是XX会计,但不好衡量他到底多少时间花在财务会计上,多少时间花在管理会计上,最后容易形成的结果是:财务会计(Accounting)是法定的责任,所以会计分录和记账是一定要做的,至于管理会计(Controlling)不是法定的责任,所以做成什么样看上级和老板的要求,以及这个人管理会计的知识和技能,还有就是他的态度。
所以从这类中资企业转到外企工作,首先要转换的思维就是按职能定位分工:做账的不管分析,分析的不管做账。
2.美国公司的财务职能美国的MNC里财务岗的分工与欧洲公司不同的是没有Controlling的称谓,要么叫Financial Analyst(财务分析),要么叫Financial Planning Analyst(财务计划与分析,FP&A),现在很多国内企业招财务分析岗也喜欢叫FP&A了,就是学的美资企业。
FP&A的职责和欧洲公司Controlling的职责类似,也是管分析不做账的,但美国MNC里的FP&A更注重计划,也就是各种短期预测,教材上应该叫滚动预测(Rolling Forecast),有的美资企业叫业绩展望(Outlook),这些短期预测频率至少是月度,有的还每周预测,所以在美资上市公司的MNC里做FP&A的一大感触是:不仅是财务,包括业务部门,预测的功能都很强,而且做的很细,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来美国公司的管理会计水平是前沿的。
有的美国公司喜欢把会计这条线称为Controller,也就是说美国企业把会计职能不仅定位为经济活动的记录者,也是内部控制的执行者,所以美资MNC的CFO下面一般会有一个Corporate Controller,职责是管会计与报告,还管制定全球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的萨班斯法案及各种合规性(Compliance)要求。
但欧洲公司的Controller不是这个含义,前面已经提到欧洲公司的Controlling是管理会计,美国公司的Controller偏向财务会计。
外企的岗位中常出现的Finance Controller(FC)到底是什么,后面再说。
3.会计核算类岗位不论欧洲还是美国的MNC,会计这条线的内部分工都比较类似,除了要满足内部控制基本的不相容职责分离的要求,在头衔称谓和职责描述上与国内很多企业不同。
由于MNC通常信息化程度较高,ERP系统都是业务与财务模块高度集成的,所以会计组的分工也常常是基于业务循环不是基于科目或会计要素,例如在信息化程度比较低的国内企业的财务部门,常有往来账会计(或往来科)、结算会计(结算科)、费用会计的岗位,但是在MNC是没有的,所以如果你属于这类职位,那么制作你的英文简历一定不能查字典硬翻译,比如如果你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做公司费用报销业务的制单与记账,那你的英文简历要是直译成Expense Accounting,会直接被外企过滤掉,因为匹配不到外企相同岗位的职责描述,在外企,不论欧资还是美资,都会把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分开设岗,前者简称AR(Accounts Receivable),后者简称AP(Accounts Payable),一切与采购到付款这个业务循环相关的业务都归AP组来核算,所以费用会计就是外企的AP会计。
会计这条线还有一种特殊的组织结构,就是财务共享服务中心(FSSC)。
采用这种模式管理的MNC越来越多,甚至很多国内大型企业也开始流行。
采用这种模式的公司特点是ERP系统运转成熟、高度信息化、流程标准化,所有的运营业务几乎都能在线上完成,会计核算业务也因此被分成几大组:1)从销售订单到收款(Order toCash):主要职责包括客户档案维护、信用审核、订单处理、发货开票、收入确认、应收账款的核销、对账、货款催收,岗位描述中常见的字眼是O2C \\\/Credit control \\\/Order booking \\\/Billing \\\/Invoicing \\\/ARcollection \\\/Revenue recognition等等2)从采购到付款(Procure toPay):主要职责包括供应商档案维护、采购发票与收货核对、应付账款挂账、对账、核销、付款、出纳、费用会计、银行调节表,岗位描述中常见的字眼是P2P \\\/Invoice matching \\\/Payment \\\/AP \\\/T&E(Travel &Entertainment)\\\/Bank reconciliation等等3)从总账到报告(Ledger toReport):主要职责包括总账模块的过账、转账凭证录入、月末摊销预提、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核算、存货核算、内部往来核算与对账、工资与福利核算、运行报表、合并报表、开放与关闭会计期间等等,岗位描述中常见字眼是GL \\\/Closing \\\/FA(Fixed Asset)\\\/Inventory \\\/IC(Intercompany)\\\/Payroll \\\/Reporting \\\/Consolidation等等4)从生产到存货(Production toInventory):仅适用于制造业工厂,就是国内企业的成本会计,注意这里说的存货仅指产成品之前的存货核算,包括原材料、在制品的流转和加工过程,如果没有制造环节只是商品进出,这类贸易型的存货核算是归在总账到报告组的共享服务中心的岗位已经不是传统的会计核算了,在人才市场上不够通用,所以如果你应聘外企的会计类基层岗位,一定要从招聘启示和面试中搞清楚是不是属于共享服务中心。
关于共享服务中心与传统会计岗的区别,我去年曾在本版写过一个贴子,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看。
4.公司职能型财务岗(Corporate Function)这类职位在MNC的中国企业中应该不多,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大型外企的中国区或亚太区总部,很少出现在二三线城市的运营子公司,在一些美国公司,习惯把这些职能统称为Infrastructure,不好翻译,字面上的意思是基础设施,大概意思是跟一线业务运营不直接相关的辅助部门。
这些财务职能主要包括司库(Treasury)、税务筹划与咨询、内部审计(IA),前面说的负责会计核算的共享服务中心通常也属于这类职能型财务部门。
象西门子这种世界前50强的MNC的中国区总部,还会有更稀奇古怪的财务辅助部门,比如有专门部门负责制定、修改会计政策并给下属企业培训,甚至还有风险管理、合规性主任(Compliance Officer)之类的岗位,这是因为它在中国不仅业务单元多,而且经营的行业跨度大,不仅涉及各种制造类行业,还包括服务业和金融业,专业性控制和风险管理异常重要。
有人问外企运营实体公司里,财务也要做税务和资金管理的工作,和这些Corporate function有什么不同,我只能说运营实体里的税务和资金工作更偏重交易层面,比如子公司的税务职责主要是报税和缴纳,以及发票和档案管理,但总部的税务部门要负责所辖区域整体税务成本的节省和风险合规的咨询,比如制定转移定价就一定不是一个外企下属工厂的税务会计能决定的;司库也是同样的道理,运营实体的财务部门大多负责日常资金结算以及流动资金的筹措,但区域级的司库职能就需要负责集团内资金调配和现金池操作、外汇风险管理以及运用一些理财工具,这些都更符合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这门学科的范畴。
外企总部的这类财务岗位很多都是区域级别,有的甚至是全球级别,所以在外企的招聘启事里还有些关键词体现了这个岗位的国际化程度,比如Regional Role(区域级)或者是Global Role(全球级),甚至有的部门都是区域级或全球级,以前这种部门不会设在中国,但近些年随着外资更熟悉中国,以及中国本土的国际化人才渐多,所以这些跨洲际的职能部门也有设在中国的了。
应聘这些财务岗的人一般都是走高精专路线的,因为多数是定位为专业性控制,这种控制不同于运营实体子公司的Controller,以美国公司的Controller为例(即会计部门),会计职能的控制作用是体现在交易层面的,侧重按既有制度执行,但区域与集团层面的控制是体现在顶层设计和规划,需要运用专业技术。
不过,这类定位为“总部辅助管理”的财务岗最大的职业风险是就业面仅限于同类大公司,到中小企业去很多工作技能都用不上。
当然,中资企业中的大公司,例如央企和已在海外运营的大型集团企业的总部也会有这些科室和岗位,只不过很多都做得没有这些MNC专业就是了。
5.什么是Controller?Controller,大概是最让人困惑的外企财务管理岗了,甚至至今都没有令人信服的中文译法,虽然从国外翻译过来的会计教材上译为“主计长”,但字面上看也不知所云。
在任何招聘网站上搜索Controller这个词跑出来的外企职位中,最常见的是Financial Controller,业内统称FC,很多在外企工作的财会人都把成为FC做为自己的目标。
那么FC做为一个职位头衔到底该怎么译?我工作的第一家公司是合资企业,外方是亚洲公司且出资比例超过50%,所以财务总监是外方派的外籍人士,他的名片上印的是FC,中文译为“财务长”,我看到的与外方集团总部及集团内兄弟公司的往来传真信函上的落款也都称FC为财务长。
后来见很多外企的招聘启示上都把FC称为财务总监,恐怕财务总监是目前对FC最普遍的翻译,我考察了很久,认为这种翻译是不准确的。
我的考察是基于多数外企FC的具体职责,以及对中资企业财务总监一职的理解。
以美国企业为代表的治理架构下,上市公司财务的最高负责人称CFO,那么如果把不上市的私人企业都考虑在内,财务总监应该是一个公司财务的最高负责人,区别只在于上市公司的CFO更强调管理资本市场的投资者关系,还要负责法务,而且CFO和CEO一起对董事会负责,而非上市的私营公司的财务总监没有这些职责,只是做为财务这个职能的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那么问题是,“公司”的含义是什么?我个人认为应该考虑整个股权架构,是Ultimate company(直接面向投资者的终极公司),不是那些受母公司管辖控制的运营类子孙公司,这就是为什么MNC把那些总部的职能称为Corporate function的原因,这里的Corporate就是指Ultimate company,不是指下属运营单位,尽管下属公司在当地也是独立的法人实体。
当然有些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如果独立上市和面对资本市场的投资者,这种公司也可以称之为Ultimate company。
那么,外企那些大大小小的FC,不对投资者和董事会负责,不是Ultimate company,它的财务负责人就不能称为财务总监。
前面说过欧洲公司和一些美国公司对Controller的职责定位不同,所以把FC译成财务总监就更啼笑皆非了,我有个朋友是西门子的,头衔是Senior Finance Controller,她的职责主要是某个事业部的预算和财务分析,难道她写中文简历和对外宣称时把自己说成高级财务总监?我还见过有的外企招聘FP&A Controller的职位,也就是说这时的Controller是指财务部门中某个分职能的主管,相当于国内公司财务部内的某个科长。
所以描述外企的Controller是什么,最好是撇开头衔看职责。
但在很多外企,除去那些总部的特殊部门和岗位,运营子公司的FC大多主管所在子公司的财务部日常所有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也包括执行层面的税务和流动资金管理,这种FC也具备子公司的财务最高负责人的意义,只是这个子公司只被集团授权做运营活动,没有投融资活动。
有人会认为这些应该是财务经理的职责,但从级别上来看,在外企FC要比财务经理要高,管理的团队也更大,主要体现在FC下面会管辖不同的经理,比如德国公司,会计经理(或主管)和财务控制经理(或主管)都向FC汇报,所以FC更适合称为高级经理。
如果硬要给FC一个中文称谓,我觉得比照国企和国内大型集团企业来看,FC相当于国内企业的财务部长或财务主任,也就是财务总监或CFO下面那个主持日常财务工作的二把手。
所以如果你目前在国内公司是向CFO或财务总监汇报的、主管公司所有财务日常工作的财务部长或财务主任,你在编制英文简历时可以称自己为FC。
另一方面,我认为MNC的这些Controller与国内企业财务部长的一大区别是,Controller更好地履行了很多管理会计的职责,外企的财务部一般没有岗位或科组叫管理会计,但是管理会计功能又很强大,就是因为它们在全球各级分子公司有着庞大的Controller团队。
我曾经看过一个在国内举办的德国企业管理会计方面的沙龙报道,里面有个词叫“管理控制师”,我估计类似Controller的职责,Controller的存在意义就是保证其所在分子公司的会计与报告流程的效率和质量、业务决策支持的受重视与权威程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计划与预测功能的准确性和前瞻程度。
有不少网友问我从什么职位容易升到FC?我只能说不好一概而论。
有的外企对财务强调业务支持和计划管理,那么做Controlling或FP&A的就容易上去,但我也发现有的外企对FC的要求是财务报告和控制,以及负责财务部门日常全盘工作、管理与税务、银行、工商财政等政府部门的关系,那么只做过财务分析的人就不占优势,这也是为什么很多四大审计部门出身的经理和高级经理更容易跳到MNC去做FC。
6.高级管理岗最后说说外企那些高级管理岗。
最典型的头衔是FD(Finance Director),这也是个让人比较乱的职位,特别是一个公司里既有FC又有FD,到底谁官大、称谁是财务总监?根据我过去见到或听说的外企的情况是,有的公司有FC就没有FD,或者有FD没有FC,所以这种情况就属于FC和FD的职责类似,只是称谓不同,另一种情况是公司里既有FC也有FD,一般出现在中国有多家运营子公司、也有中国区或亚太区总部的外企,那么通常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称FC,中国区或亚太区的财务负责人称FD,即子公司FC向区域级FD汇报,公司内的职级上FD>FC。
当然,不同专业线也有自己的FD,比如共享服务中心的FD、税务部门的FD、BU的FD等等。
所以我个人感觉,如果说Controller倾向体现职责和角色,那么FD就只象征着内部的岗位级别,从职责和角色上说和Controller是一样的,都不是财务总监。
在外企也有CFO,但这个CFO也更象是内部的岗位级别,不是终极公司的CFO,不需要负责投资者关系,所以也不是财务总监,比如中国区的CFO,或者某个BU的CFO,职责都是以支持区域战略决策和运营控制为主。
所以如果不打算搬到海外生活,那区域级或BU级的CFO就算是外企财会人的终极目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