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庭经济困难申请理由什么写。
你家来自农村,就说我家来个贫困的山村,爷奶年纪很大,身好,母亲常年劳作患有肩周炎不能干重活,家里仅靠父亲一人支撑,父亲要供养一家人的生活还要供我的学费,经济负担重。
如果你家来自城镇,就说家里父母下岗失业,父亲靠打零工挣钱,家里开销大。
我是学院法学系20xx级xx班的一名学生,学号是1xxx4,籍贯云南昭通。
家庭成员有父亲、母亲、姐姐、弟弟、我。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现在十分需要领导、学校、国家帮助我,帮我和我的家庭度过难关,让我能有幸和其他的同学一起顺利完成学业。
特向学院申请建立贫困生档案,希望学院给予帮助和支持。
父母以打工为生,收入很不稳定。
并且身体欠佳。
上大学来,我深知着上学的机会来之不易。
我省吃俭用,化压力为动力,无时无刻努力着,各门功课均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帮助同学。
现在大一的我是入党的积极分子。
我希望通过我的努力,能让我的家人欣慰,用良好的成绩来回报帮助过我的亲人和朋友,来回报国家和社会。
我也一直从事探索着各种能够赚点生活费的工作。
做过促销、做过外场主持、自己也做过些买卖。
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以及发达的网络资源,我慢慢的在生意买卖方面有了些思路。
我不在课余的时间玩游戏,睡觉。
我学会充分的利用自己所有的资源为家里减轻负担。
大学生本应自信、自强、自立,但高额的学费,目前仅凭我个人能力是完全不够的,希望学院领导体恤学生家长的艰辛,给予一定的扶助。
现如今,党和国家的政策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这让我这样的学生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我满怀热血感谢党和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关心。
真诚希望领导给我一次机会,理解我求学之路的燃眉之急。
我会以绝对的努力好好学习,争取上进!只要自己一有能力,我将帮助所有有需要帮助的人。
特别的是我一定要成为一个能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和巨大贡献的人。
2贫困申请书怎么写尊敬的领导:您们好!我是机电工程系机电xx学生xxx。
我在思想上积极向上,心态乐观。
在生活中,我做事积极,与同学友好相处,遵守纪律,我加入了院团委社团部,这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积极参加了系上组织的足球比赛、班上组织的知识竞赛等课外活动。
在学习中,我与老师相处融洽,上课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学习努力,考过了英语二级和计算机一级考试,我始终保持在班上前十名的成绩,平均成绩达到八十分以上,无挂科,无重修,综合素质被评定为优秀。
我来自四川省xxx,父母是农民,家中共有4人,父亲与母亲均在家务农。
父亲在空闲时间到别人家做散工,2010年时,父亲因手受伤,需要治疗,在家休养一年多,花去了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
母亲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颈椎病以及风湿病,常年需要治疗。
母亲坚持做针线活。
妹妹年幼,还在读书,经常生病,去年因生病发高烧,连续住了一个月的院。
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加重了家里的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我符合XXX—XXX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特此申请,望批准。
此致 敬礼!申请人:XXX时间:XXXX年XX月XX日3贫困申请书的申请理由有哪些尊敬的各级领导,老师:你们好!我是来自四川省xx市xx县xx镇xx村x组的贫困学生xx,xx年xx月xx日出生于xx村xx社。
家有6口人,爷爷奶奶,爸妈,哥哥和我。
爷爷奶奶年过八十,身子虚弱,长期卧病在床,需要人照料;爸爸妈妈长期在xx镇xx村四组务农,凭此微薄收入维持家庭日用;哥哥也不得不因此辍学,外出务工,以求补贴家用但现下,我的继续求学为家庭带来了新的经济负担,高额的学费和生活费无从着落,因此特向你们申请贫困扶助!我明白,此次贫困扶助是国家关心,领导重视和老师帮忙下发起的旨在为我们贫困学生带给必须经济援助,以帮忙贫寒学子实现梦想的助学工程。
我保证,在此后的求学生涯中,必须孜孜不倦,力争上游!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完善自身品格。
做一个有文化,有素质,有道德,有理想的新时代青年!争取成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此致敬礼!申请人:xxx
关于“国家助学金助我成长”的演讲稿
助学政策,助我成才寒冬季到了。
但我所感受的暖意。
这个冬天,我收到了雪中之炭—学金。
感受着学校、社会、国家的温暖,冬天里的美丽阳光,暖和着我的脸庞,也温暖着我的心灵。
助学金的帮助不但大大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让我的生活与学习得到了物质保证,让我能够更加安心与专心地学习,而且还增强了我的感恩心,让我更加懂得知恩图报,培养了我的生活自信心,增强了我的社会责任感,坚定了我报效祖国与人民的信念。
我要怀着感恩的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珍惜时间,拼搏奋斗,励志成才,努力成为祖国未来合格的建设者与接班人,用自己的力量为祖国、为社会、为人民做出最大的贡献。
从贫寒的家庭走出,背负着学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求学的艰辛,铭心刻骨。
然而国家的资助政策让我不仅圆了学习梦,还让我找到了生活前进的动力和方向
其实所获助学金对我而言,并不纯粹是金钱物质鼓励,它最重要的本质是给我一种莫大的肯定、鞭策和希望,这些都是金钱难买的! 每当我对自己放松要求时,我就会想到助学金,我不能对不起那份助学金,作为当代学生,应该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把自己的命运前途和国家的命运前途联系起来,国家针对学生的助学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也赋予了国家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我们当然不能辜负国家的期望。
可以说我是幸运的,虽然我出生在贫寒的家庭,但是,在这一路上有很多人在帮助我,正是这些关爱,鼓励和支持才使得我没有被困难击倒,反而变得更加坚强,父母的爱让我懂得了对父母要孝顺,国家的助学政策和学校老师的关爱使我学懂得要感恩,要用自己的行动去回报,去帮助更多的人。
美国前总统林肯说: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人所能负的责任,我必能负;人所不能负的责任,我也能负。
责任,是一种高尚的道德品质,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责任,是一种催人奋进的力量,是一种敢于担当的使命。
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当代学生,我深知社会、家庭对我的期望:刻苦努力,学习到真本领,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虽然我无法选择出生,但是我们能选择改变自己的命运。
国家助学政策为我插上了理想的翅膀,使我能更顺利的成才、成长。
国家的助学政策,使贫困的学子们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关爱和人间的温暖。
我相信他们也会像我一样,不忘祖国的恩情。
我也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的祖国一定会建设的更加美好,我们也会更加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政策,争当祖国建设的中坚力量。
在社会中,有很多人是值得我们去感谢,去感激的。
感激抚养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不断成长。
感激帮助你的人,因为他们使你度过难关。
感激鼓励你的人,因为他们给你力量。
感激教育你的人,因为他们开化你的蒙昧。
感激藐视你的人,因为他觉醒了你的自尊;感激遗弃你的人,因为他教会了你该独立。
凡事感激。
学会感激。
感激一切使你成长的人
当我们懂得感激时,我们便能够生活在一个感恩的世界里,我们就有怨,没有恨,只有和谐、尊重、平等、博爱。
学校这次给我们提供助学金是为了给我们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来学习,学好知识以后能贡献于社会,做有用的人。
我认为我们应先学会感激,只有先拥有感激的心才会有回报的行动。
其实很多时候,感恩也并不在于回报什么,而是在自己与社会、他人之间创造一种互相影响的友善的氛围。
老师和同学在帮助我们时,并不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回报他们什么,他们只想将心中的那份关爱传递给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将这份爱继续传递给别人。
如果说世界上真有什么物美价廉的东西,我想,那一定是“谢谢”二字,它不需要你付出,却可以从中受益。
在此,我真诚的向给予我帮助的老师和同学们说一声“谢谢你们”。
是你们的关爱照亮了我的心田,滋润在我的心上。
真的很谢谢。
是你们让我感受到了温暖的美好。
“助学金”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它大大减轻了家庭负担,我会合理运用这些钱,好好学习,将来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你们,感谢党和学校学院的领导以及辅导员。
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努力,努力取得更优异的成绩,绝不会辜负党对我的期望. 有了助学金的相伴,我前行的道路更加宽广,我的心灵不再寂寞与无助。
感谢国家政府,感谢你给了我光明的大学生涯。
我相信,黑暗的天空因为有了群星的点缀而璀璨,平凡的我们因为有了感恩的心而不凡。
我会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完成我的学业,将来用自己的青春与热情报效我们的祖国和人民。
助学金从表面上来看是对贫困生物质上的帮助,但就我个人意见来看,它对精神上的帮助更不容小觑,包括个人生活压力,学习压力,家庭压力。
因为多方压力的下降促使我们这些贫困的孩子更加专心的学习,抽更多的时间读书,勤工俭学固然很好,不仅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还能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
但作为学生,第一要务当然还是学习。
助学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台,它让我们物质上有所获得,精神上同时也受益多多,能把自己的更多精力投身于学习之中,在学习知识的道路上成长。
助学金在表现出帮助别人的人的高尚品质的同时,也教育了那些受助的学生以及那些参与此次活动的人。
作为一名受助者,我在受到别人帮助的同时,深深感到了社会无比的温暖,并时刻提醒自己一定要像帮助我们的人一样去帮助另一批需要帮助的人。
因为我明白获得帮助之后的那份喜悦,明白那份帮助给我生活的巨大影响,所以我也要尽力让需要帮助的人体味到那份喜悦,并也由此想到助人为乐之举。
我想:这也是助学金对于社会团结互助的伟大作用吧。
它启迪我们“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启迪我们“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明天”,思想上助学金助我成长。
感恩的心灵在心中成长,感恩的热血在体内流淌,感恩的思想在脑中眺望,感恩的胸怀无比坦荡。
感谢助学金为我们有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帮助,感谢伟大的祖国美好和谐的政策,感谢那些帮助别人却不求回报的善良的人。
人生中总是不能避免沧桑,但爱心总能给荒芜的沙漠播下新的希望;生活中总是不能一帆风顺,但爱心总能给失落的心灵以坚强的力量。
也许只需一滴水,饥俄的树苗就不在枯萎;也许只需一丝暖,受伤的翅膀就偏偏高飞。
因为有人伸出双手,多少无望的眼睛从此看到辉煌;因为有人敞开胸怀,多少无助的心灵从此告别悲伤;因为有人献出一份爱,共同托起满天星,无望的眼睛从此看到光辉,无助的心灵从此告别伤悲。
试述第三部门兴起的原因。
从传统民间公益组织到现代“第三部门” 作者:秦晖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647 更新时间:2006-10-17 ——中西公益事业史比较的若干问题 作者系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一、公益事业发展史的西方模式 两种“第三部门”观 “第三部门”(third sector)这一概念如果按它的提出者T.列维特等人(Levitt,1973)的定义,即非公非私的、既不是国家机构也不是私营企业的第三类组织,那末它就应该是个古已有之的现象。
因为无论中国还是“西方”抑或是任何文明区,国家(政府)与企业之外的人们组织形式都是自古迄今种类繁多的。
而且严格说来,“民族国家”在西方被认为是近代现象,在中国固然“国家”早熟而且形成了前近代世界罕见的官僚机构,但其组织的发达也不能与现代国家相比。
而“私营企业”的严格定义几乎只适用于资本主义时代,其广义的所指尽管可见于古今中外,毕竟也以近代为繁荣。
所以从逻辑上讲,如上定义的“第三部门”应当是时代越古、社会越“传统”它就越兴盛才对。
我们的祖先(西方人的祖先也一样)活动在“衙门与公司之外”的形形色色的组织——宗族、部落、村社、教会、帮伙、行会等等——中的时候,实比如今的人们为多。
就是在加上附加条件(如必须是提供“公共产品”的组织等)之后也如此:毕竟那个时代如果有“公共产品”的话,也恐怕更不能指望衙门与公司来提供的。
然而,通常人们都是把“第三部门”作为一种现代(近代)现象,乃至“后现代”现象来描述的。
其中有的主要把“第三部门”的成长与国家干预、国家控制的退缩和公民自治、社会自治的扩张联系起来,因而非常强调它的“现代性”意义或“市民社会”意义——这两个词在这种语境中一般都是与被称为资本主义的西方现存社会相联系的。
这种观点往往直接指出“第三部门”之发展与“私有化”进程的关系、与福利国家的消亡之关系,并把它看作是“官方的替代物”、“非计划的(个人志愿)合作”与“制度化的私有化”等等。
(Kramer [et al],1993)相反地,有的人则主要强调“第三部门”的成长是对个人主义、自由竞争、私人企业等“市民社会”古典原则的否定,把“第三部门”的兴起与社群主义、合作主义、“新社会主义”、“现代性批判”或“后现代趋向”联系起来。
这种观点往往把非私有(当然,也非官办)经济当作“第三部门”的主要构成,从前南斯拉夫的“工人自治”企业、西班牙的蒙德拉贡、英国的工合运动与费边主义经济直到以色列的基布兹公社,都被视为“第三部门”的事例。
有人还归纳出了“第三部门”的三种类型:“合作经济”、“混合经济中的合作成份”和“与利润分配相结合的参与制中的合作利益”。
(Clayre,1980) 显然,这两种“第三部门观”是非常不同的,乃至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立的。
它不仅导致了价值判断的差异,而且也导致了事实判断、包括“什么是第三部门”这一判断的差异。
象前南斯拉夫的“自治企业”、西班牙的蒙德拉贡与以色列的基布兹这类虽非私有但仍是“企业”、虽未必追求利润极大化但绝对具有法人经济效益目的的“部门”,在克莱尔眼中是第三部门的典型,但在克莱默看来恐怕是根本不能列入第三部门范畴的。
我们可以把它们分别称为新左派的第三部门观与新右派的第三部门观,或者“非个人主义”的第三部门观与“非国家主义”的第三部门观。
按玛利琳·泰勒的说法,这是两种全然不同的提供公共产品的途径:在公共福利的主要提供者方面,新左派(书中称为“福利多元主义”)期待于“志愿部门”,而新右派期待于“具有志愿部门社会保障网络的赢利部门”。
在财政来源方面,前者期待于政府而后者期待于私人来源。
在规则方面,前者主张按政府与作为“中介结构”的志愿部门的规矩,后者则主张按市场规则通过个人交易来进行。
当然,有别于这二者的是传统的福利国家模式,它在所有这三个方面都只期待于政府。
(Gidron [et al],1992:150) 可见,如今人们讲的“第三部门”具有时代之根(现代的或“后现代”的)和结构之根(政府和企业之间,或更本质地说,是国家与个人之间)。
它是现代化过程中人们生活日益形成国家与公民社会(即个人主义的或个人本位的社会)二元格局的结果。
也正是作为这种二元格局中的一种“中介”组织和对二元紧张的现代社会症状的一种治疗尝试,“第三部门”中才会存在“非国家主义”与“非个人主义”、“现代性”与“后现代”这样两种方向。
从“共同体”公益到“国家+市场”公益 而在近代以前的传统西方,这种二元格局是不存在的。
德国现代社会学奠基人之一F.滕尼斯曾指出:“共同体”与“社会”是人类群体生活的两种结合类型。
前近代的传统文明中没有“社会”而只有“共同体”,共同体是一种自然形成的、以习惯性强制力为基础的血缘、地缘或宗教缘集体纽带,它不是其成员个人意志的总和,而是有机地浑然生长在一起的整体,是一种“人们意志的统一体”。
只是到了近代化过程中,一方面交往的发达突破了共同体的狭隘界限,发育了大范围的(地区或民族的)公共生活,一方面人的个性与个人权利发达起来,于是形成了“社会”。
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自然习俗的产物,而社会则是理性人在合意的基础上结成的“有目的的联合体”。
共同体是整体本位的,而社会则是个人本位的,“社会的基础是个人、个人的思想和意志”。
共同体是相对狭小的群体,而社会则大至与民族国家相当,并由此形成“社会”与“国家”的二元结构。
“共同体是古老的,而社会是新的”。
(滕尼斯,1999) 滕尼斯的这种分析,我以为是大体符合西方社会史的实际的。
在这一进程中既然国家与“社会”(个人本位的公民社会)的二元格局是近代(现代)化的产物,那么这二元之外(或之间)的“第三”部门也只能是近现代的产物。
而在传统的“共同体”时代既然没有民族国家与公民社会这“二”元,当然也就不会有“第三”部门。
因此尽管西方传统时代也存在着“衙门与公司之外”的组织(即“共同体”),存在着由它提供的“公共产品”即传统的公益、慈善事业,但现代第三部门并不是它的后继。
而“第三部门史”的研究者在论述当代第三部门发育的时代、社会根源的同时,也很少要涉及它的“历史根源”。
当代史学对西方(乃至日本、印度等其他各国)前近代的公益、慈善事业或“社会工作”事业的历史已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如J.B.施尼温德等对西方博爱与救济意识演进史的研究(Schneewind,1996)、A.E.C.麦坎茨对17-18世纪荷兰自治市阿姆斯特丹等地市民慈善组织与孤儿救助事业的论述(McCants,1997)、M.道顿等的英国公益慈善史探讨(Dauton,1996)、W.K.约尔丹的1480-1660年间伦敦慈善团体研究(Jordan,1960)、S.卡瓦罗对1541-1789年意大利都灵地区慈善医院文献的考证(Cavallo,1995)、T.M.萨弗利关于德国奥格斯堡地区济贫抚孤公益事业历史的描述(Safley,1997),P.加维特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贫儿、弃儿与孤儿养济院的研究(Gavitt,1990),等等。
从这些研究看,西方近代以前的传统时代慈善、公益事业除技术上的落后特征(活动领域狭小,主要限于救济孤儿、施舍医药等等)外,在观念形态与社会组织层面更有明显的特点:在观念上慈善过份依赖于宗教意识,被看作是一种单方向的“赐与”(Giving),不可能形成“公共物品”的概念。
(Schneewind,1996)活动局限于狭小的群体,而且往往被纳入传统共同体的束缚——保护关系中,施舍者与被施舍者间形成一种人身依附纽带。
如16世纪都灵地区“慈善与权力”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捐助者建立免费医院的目的往往是以之作为通往统治者地位的桥梁。
而文艺复兴时期佛罗伦萨最著名的慈善机构英诺森养济会,则是直接受庇于教皇的。
它虽然也由教会募捐来支持,但那时的认捐属于对教会尽义务,并无“志愿”性质。
西欧以外不少其他民族的传统公益活动,也带有明显的“共同体”性质,束缚——保护纽带而非志愿合作纽带成为这些活动的基础。
如俄国传统的米尔公社除了土地公有、定期重分、劳动组合、连环保等经济职能外,还有十分发达的社区公益职能。
米尔专门预留有“共耕地”,其收获用作公益金(即各家在共耕地上出工相当于公益捐助),诸如老弱病残、意外灾难的补助、公医、公匠、公牧的雇请、节庆典仪的开支等,均可承担(Figes,1986)。
日本传统时代的町与印度的村社,也有类似的公益职能。
(吉田久一,1994;Wadia,1968)。
然而进入近代化过程后,传统共同体趋于解体,人们在摆脱了传统的束缚的同时,也失去了传统的保护——包括相当一部分原由传统共同体提供的“公共物品”。
于是许多国家的人们在由“共同体的附属物”变成自由公民的同时便“享受”到了两种自由:摆脱束缚的自由与失去保护的自由。
传统共同体的公益职能一部分由新兴的国家机器来承担,一部分则成了市场交易物而改由赢利部门来提供。
至于公共物品供求中的“搭便车”问题在这个时期是不会引起太大注意的。
原因很简单:在由共同体本位的传统时代向个人本位的市民社会过渡时由于旧的身份、等级、特权、共同体等壁垒的存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比比皆是,因“搭便车”而造成的“失灵”因而易于被掩盖。
只有到旧时羁绊已不存在、交易自由充分发展、社会经济机制最大限度地趋近于“完全市场”的状态下,那些不是因为非市场力量的干扰,而是由于市场逻辑本身的固有缺陷所致的“失灵”才会凸显。
同样道理,在“民族国家”职能初具、政府干预力量还未充分施展之时,“政府失灵”的问题也是难以凸显的。
直至“二战”以前的情形的确如此。
那时“国家主义”和市场主义一样处在上升期。
从19世纪英国的迪斯累里、德国的俾斯麦分别建立福利国家的雏形(即“皇帝——国王的国家社会主义”、“保守的福利国家”和“父权式的托利党社会主义”)、20世纪的美国新政、北欧社会党福利体制、英国劳合乔治与麦克唐纳的“工党社会主义”、德意法西斯的“法团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直到斯大林式的社会主义,欧美的左派(社会党)、右派(保守党)、极左派(共产党)与极右派(法西斯)都出台了由国家提供“公共产品”的制度设计。
另一方面,传统的共同体公益日渐衰落,如17世纪荷兰阿姆斯特丹的传统社区捐赠基金与教会慈善基金尚处在“黄金时代”,但18世纪后因“资本主义的兴起”,市民社会出现了“财政上的保守与文化上的慷慨”,而“朋友政治与金钱”的关系日显,传统慈善基金制度随即衰落了。
(Mccants,1997)在英国,原由教会主持的慈济诊所与药房在18世纪大都世俗化,转由世俗政府及企业支持,当时在约克、利兹、赫尔、设菲尔德等地的这类医疗公益还带有行会性,到19世纪这种行会性也趋于消除。
如在哈德菲尔德的纺织业慈济诊所中,1841年还有57%的病人是纺织业雇员,到1871年这一比例降至22%;但诊所超越行会性而向社会开放的同时,慈善性也逐渐为商业性所取代了。
(Barry and Jones,1991:149-169)19世纪法国的传统社区互助协会在摆脱村社、行会、教会的色彩后也发展迅速,其数从1852年的2488个发展到1902年的13673个,会员由23.9万增至207.4万。
但同时其慈善色彩也大为减退。
到1910年,这类协会总预算收入达6298万法朗,然而其中只有1189万,即18.8%来自捐赠、遗产赠与及成员的自愿奉献;另有1172万(18。
6%)来自政府资助,3936万(62.5%)来自带有自惠性的入会费或会金——而这部分取之会员,用之会员的资金作为入会条件实际上是一种交易。
(同上,172-186)。
总之在欧美社会“走入现代化”的背景下,公益事业的共同体基础逐渐为国家+市场(或政府+“社会”、国家+个人)基础所取代。
正如研究者所指出:这一时期公益组织的特征是“非制度性的自由捐助作用很小,大多数组织处于政府的监督下”。
法国在1882-1902年间“经批准的”公益会社成员增加了100万,而“自由的”公益组织成员只增加10万。
解释很简单:国家的资助只有在政府控制下才能使用。
而若无国家支持,极少有组织可以达到收支平衡。
因此从国家与私人(市场)那里得到收入并不是“非正常”的。
这一时期“互助主义”(mutualism)公益的实践实际上是战后福利国家体制的序幕,“它使人们不由自主地选择了一条介乎自由主义与国家主义之间的道路”。
(同上:184-185) 对于西方历史上从传统公益向现代公益的演变,以往学者有多种表述,如“从教会慈善向世俗控制转变”(Weaver,1967:14),“从父爱主义的福利形式向职业化管理与保险——融资体制过渡”(Barry and Jones,1991;190),从“救助个人的慈善”到“作为社会责任的慈善”和“作为道德责任的慈善”、最后到“福利国家中的慈善”的演变(Alvey,1995),以及从“近似原则”向“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发展(同上;26)等等。
但从根本上讲,笔者认为这种转变的本质在于“共同体失灵”所导致的对国家与对市场的二元崇拜。
西方的现代公益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的。
从“国家+市场”公益到第三部门:否定的否定
现代公益模式的形成带来了一系列变化: 首先是传统慈善观念的变革。
西语中“慈善(harity)”一词现在的辞书中都释为“仁爱”、“基督之爱”、“为上帝而普爱众生”等,带有浓厚的宗教(基督教)色彩。
但实际上它早于前基督教的古典文明时代已经流行,在早期拉丁语(caritas)及希腊语(charis)中,它首先都意味着一种珍贵的情怀与高尚行为,它与恩惠及感恩相联系,但无论在古希腊还是古罗马,这个词都从不用来表达一个家庭(家族)内的施惠关系,而只是用以表达一个人对他自己家庭(家族)以外的他人之善意行为。
可见,这时的慈善虽然含有受者对施主的依附性含义,但也反映了一种突破共同体中自然形成的人际关系的局限之意图。
(Weaver:6)这时也已经出现了西方公益史上著名的“近似原则”(cy-pres doctrine):这一原则认为施主的直接救助目标不能达到时,有势力的组织者可以征集其所施并用之于“近似于施主原意的其他目的”。
(Alvey;8)这就为慈善信托基金的发展开了路。
但到19世纪,与感恩相联系的慈善观念已越来越为两个方面所排拒:对弱者而言,他们“对于受惠的民主化预期”已使“慈善”变得像是“对贫穷阶层的侮辱”(Barry and Jones,1991:190)。
对于强者而言,“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也造成了一种对所谓不争气者的一种“维多利亚式的厌恶”;而倾向于“对受惠者更具选择性的博爱”。
正如英国学者安德烈·里德所言:“它不打算帮助那些不值得同情的浪荡子、二流子或纯粹的贫民,土地法已经为他们提供了足够的东西。
它只打算帮助那些愿意自助的人:他们与其他人一样,没有什么天意神旨以不可抗拒的突发灾难挡住他们的路”。
新的博爱要帮助的是这样的人:“他们不能乞讨,因为他们习惯于工作,他们拒绝成为穷人,因为他们已经为更好地生活而追求了独立性”。
(Alvey,1995:26) 由于这种“福音主义”拒绝救助所谓“自已弄穷的人”,而并非“自己弄穷”的真正的不幸者(如残疾人、孤弃儿等)的救助又被认为应当是当时职能日趋发达的国家的责任,因而19世纪兴起的私人捐助信托基金(慈善基金)便逐渐退出传统慈善领域即对特殊不幸者的施舍,而转向了对公共生活的关注,如教育、法律、宗教、科研等,更突出的则是20世纪兴起的环保等领域。
现代公益的特点在与宗教的关系上表现尤为明显。
如前所述,中世纪西方慈善事业的最大施主是教会,“教会资助社会事业”是那时的传统。
但英国在16世纪、荷兰在18世纪、其他西欧国家大致也在此期间都出现了来自宗教的慈善基金日益减少的趋势。
由大笔私人遗产(资本主义积累的产物)捐赠而设立的世俗基金取代之而成了救济事业的支柱。
(Alvey:1995:12,19)但随着“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兴起,济贫施药养老育孤这类事业逐渐转由国家主办,民间世俗基金便更多地关心公众的精神需求,同时现代化要求的政教分离趋势也使国家不便支持教会,民间世俗基金便成为宗教这一特殊“公共物品”的主要投资者。
基督教博爱思想、救世情怀与利他主义虽然仍是西方人捐助行为的精神动力之一,但教会本身已由施助者变成了主要是受助者。
“教会资助社会事业”遂为“社会事业资助教会”所取代而成为现代公益的一大特征。
在美国这一点尤为明显,20世纪60年代前期美国全国公益来源有80%来自个人捐赠,而在公益开支中宗教占了将近一半(49%),为其最大端,以下依次是教育(17%)、福利(14%)、保健(12%)、其他(8%)。
(Weaver,1967:62-65) 在传统慈善的重要领域医疗事业中,“父爱主义”的施医舍药也逐渐变成了“理性主义的福音主义”的医学研究资助。
1888年法国出现的巴斯德研究所便被视为“20世纪医疗慈善事业所继承的模范”。
这个私人投资、吸纳志愿捐助的非赢利机构除以一系列科研成就闻名于世外,还开展了预防白喉(1894年起)等社会公益活动并为狂犬病等患者提供免费医疗。
但它的主办者始终认为科学是“消除贫困与疾病之根”的希望,而慈善则是次要的。
它开创了此后一大批类似机构之先河,如法兰克福洛克菲勒医学研究所、保罗·埃里克研究所等。
与此类似,传统的施舍济贫也发展成以民间公益组织扩大就业机会的努力,工合运动的发展便是一个典型。
(Barry and Jones,1991:195-196) 现代公益的另一重要活动领域是教育。
随着公民社会——民族国家二元结构的形成,以市场规则运作的“教育产业”和国家主办的“教育事业”同时勃兴并排挤了传统时代以教会、村社为主角的共同体教育。
但“教育产业”与官办“教育事业”之间仍有很大的空缺需要第三种力量来填补,这是工业化时代教育成为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的结果,因此也正是在这一领域较早兴起了新的公益组织形式。
19世纪前期,英国出现了拥有数千捐助人的“要求关心穷人教育的皇家慈善委员会”、布罗哈姆委员会等组织,从事对学校与对学生的教育资助。
当时一份调查显示,英国有4100多所学校受到资助,这些学校共有学生16.5万。
在另外约14300个未受资助的学校中,则有31万交费生与16.8万慈善资助生。
受资助学校的学生与未受助校中的受助生合计33.4万人,已经超过了交费生人数。
除此之外,在主流教育系统之外的非英国国教徒中还有许多受资助的初级学校,分别由战憟教徒、犹太人与胡格诺教徒建立(Alvey,1995:28-31)。
教育、宗教、科研领域的这些情况表明,即使在“国家+市场”被寄以最高期望的“走进现代化”时期西方也存在着国家与市场之外的民间公益力量。
它无疑是当代第三部门的先驱。
无疑,就西方文化的继承性而言它与前近代传统文化并不是毫无瓜葛,正如保尔·魏德林所说:基督教人道主义遗产与更早时代商业主义的大众参与到工业时代“与其说被拒绝了,不如说是在更现代的指导下被改造了”。
(Barry and Jones,1991:190)但如果就实践的指导思想、组织资源、动员方式与行为规则等方面看,父爱主义与理性福音主义、共同体慈善组织与公民公益组织、“教会资助社会”与“社会资助教会”等区别的断裂性还是很明显的。
正因为如此,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西方一直有所谓“慈善终结论”、“慈善失败论”之说。
正如英国讨论公益问题的拿旦(Nathan)委员会在20世纪50年代初所提到的:“我们历史中最悲壮的失败之一,就是这些慈善者所作出的努力。
尤其是在18世纪后期及19世纪,由私人努力来提供学校、医院、施药所、济贫院、孤儿院的普遍服务、发放养老年金、以及救济其他范畴的‘应当贫穷者’(deserving poors)”。
而历史证明民间的这些努力终结了,“如今国家的法定服务——新的或旧的——现在提供了从摇篮到坟墓的个人福利,……(于是)困扰委员会的基本问题是:慈善者还有什么事可做
” 但委员会主席、英国著名律师与议会法学家拿但认为旧慈善的终结恰恰意味着新型志愿行动的兴起。
有趣的是:他在论证这一点时并未强调“市场失灵”与“国家失灵”,而恰恰论述了志愿行动与这二者的契合。
他认为志愿服务与国家服务相互排斥的观点已经过时,这两者并无明显界限:“历史上(民主)国家行为就是志愿行为的结晶与普遍化”,“如所周知,如果没有志愿服务的渠道相配合,民主国家很难有效地发挥职能”。
福利国家制度应当由志愿努力来补充,这不仅由于作为民间力量的志愿组织可以作为压力团体对国家构成“刺激、抑制和批判”,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帮国家的忙:“志愿部门不像政府衙门,它有自由去进行实验,能成为开创性的先锋,而国家可以接着干——如果这种开创被证明有益的话”。
与之相比,赢利部门虽然也有“实验的自由”,但其实验的目的是产出私人物品,因此即使实验成功,国家也无法“接着干”。
反过来讲,志愿部门因其不具强制性,其实验如果失败,也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而国家如果胡乱搞“实验”,那就要酿成灾难了。
换言之,志愿部门再不济,顶多成为“有益无害的乌托邦”,而国家若搞乌托邦就可怕了——有过这种经历的中国人对此应当比拿但更有体会——这是从“消极自由”的角度肯定志愿部门。
若从“积极自由”的角度志愿行动当然就更值得肯定。
因为这种自由观不仅讲“有权做什么”,而且更讲“应当做什么”,而志愿者的利他向善、服务公众显然是“应当做”的。
可见,拿但委员会眼中的志愿部门是建立在自由主义(在“积极自由”意义上也可以说是社会民主主义)基础上的,它以(民主)国家有效、市场有效为前提,即它首先是(民主)国家主义、个人主义的,然后才在一更高层次上体现其非国家主义、非个人主义的色彩,发挥其弥补“国家失灵”、“市场失灵”缺陷的功能。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社会才能“找到一种方法,使过去的好心能更自由地服务于现时变化了的新需求”。
(Alver,1995:38) 因此,现代西方的志愿部门或第三部门是在公民社会内部发展起来的,无论它的创新实验是成功打开了“后现代”的大门,还是流为“有益无害的乌托邦”,它与前公民社会的传统慈善都已判然为两。
只是在“否定之否定”的逻辑下,传统慈善的若干特点有时会“复归”,如“近似原则”如今已成为志愿捐助信托基金的通行准则。
依靠这一原则,分散的捐助者的个人意志既得到尊重,又可以把这些捐赠整合为统一的资助意向并服务于更大的社会目标。
古罗马时代已经出现的这一原则在“理性福音主义”时代受到了严格的限制,因为那时更强调遗嘱自由和对捐赠者特定选择的尊重。
但在战后,第三部门与公益事业的发展日益要求突破捐赠者个人意志分散的局限,“近似原则”也就日益扩大了适用性。
如美国早期最重要的公益捐助人、也是大政治家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在1743年建立的北美最早公益组织之一“富兰克林基金”(正式名称为美国仁爱协会),以富兰克林捐赠的遗产为本金,富氏原定的资助对象是:波士顿、费城两地“有优良声誉的已婚青年发明家”。
但到1962年,富兰克林基金会终获法律许可,在cy pres的原则下把最初专为青年发明家而设的这笔钱用于资助医学院学生及医院职员,而在此以前,基金的一部分已用于支持开办富兰克林学院。
(Weaver,1967:21-22) “近似原则”赋予民间组织在不断变化的社会条件下有效动员志愿捐赠资源用于事前并未设想的各种公益目标的权利,明显地扩大了志愿部门的能量。
可以说没有这一原则就没有今天的第三部门发展。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拿但委员会曾主张:如果志愿的公益应受到鼓励的话,则公益信托基金必须被赋予“它们的古代特权”(指cy pres等)。
(Alvey,1995:38)但这种“古代特权”已经是公民社会条件下经过二次创新即“否定之否定”的结果,已不是“传统的”简单延续了。
二、公益事业发展史的中国模式 共同体·社会·大共同体 如上所述,共同体——(个人本位)社会的纵向二分法与民族国家——公民社会的横向二分法是解释西方社会变迁的有效模式。
因而从传统共同体公益向近现代国家+社会(个人、市场等)公益转变,再从国家与市场之外发展出第三部门便成了西方公益事业发展的主线。
然而中国的情形则全然不同。
正如笔者曾论证的(秦晖,1998-9),秦汉以来的传统中国社会并非滕尼斯所讲的那种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但地缘、血缘等“自然形成的”小共同体也并无西方中世纪那样发达。
在古代中国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国家下无数小农的个体家庭直接作为“编户齐民”而隶属于皇权及其下延权力组织(吏权)。
在这种结构中,小共同体无法取得本位地位,但这并非意味着个性自由与公民个人权利的成长,恰恰相反,正是早熟的集权国家作为一个大共同体的强控制使小共同体权利的成长都成为不可能,就更谈不上个人权利的成长了。
于是在微观层面,传统中国因缺乏强固的小共同体纽带而呈现出与西方近代化过程以个人本位消解了传统共同体之后的状况具有某种表面相似的“伪个人主义”状态,“编户齐民”之间无法发生广泛的横向依附(如西方中世纪在村社、采邑、教区、行会与宗族等类群体中所见的那种依附),因而彼此间显得很“自由”,中国也因此很早就产生了西方直到近代化过程开始后才习见的许多现象如“自由租佃”、“土地私有”、“自由交易”等等。
但这种一盘散沙式的“自由”却以宏观层面上的某种“普遍奴隶制”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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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助学金班会简讯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工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不息,勤奋学习,培养受助学生的责任感和感恩意识,深化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的认识。
1、学校资助办公室出一期特刊进行资助工作的宣传。
让学生了解我国对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与措施,学生如何申请助学金、免学费,向学生介绍资助标准和基本申请条件,申请、评审及发放一些相关事宜。
2、各班主任组织学生查找相关政策资料在班级进行宣传。
二、各班召开主题班会为了贯彻落实、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正视困难、战胜困难的拼搏精神,全面掌握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形成积极向上就业观,促进班风、学风建设,让同学们充分了解国家对家庭贫困生的资助政策的同时,感受到国家对广大学生的贴心关怀,学会感恩,要求10、11级各班于2011年9月25日晚召开主题班会。
1、中心思想班会以“常怀感恩情,常为感恩行”去诠释对国家助学关爱政策的理解。
教育学生既要知恩于心,更要感恩于行,以实际行动感谢党和国家的恩情,感谢学校的教育和培养,把感恩教育引向深入。
2、班会核心内容围绕“国家助学金、免学费政策宣传;学校奖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设立评选”“国家、学校资助工作的思想”“感恩故事”开展感恩教育。
3、班会形式看幻灯片、小品、相声、唱歌等形式不限。
4、班会总结及要求各班开展主题班会活动过程中的图片及文字材料(活动计划、形式、过程、总结等)于2011年9月28日前上交学生科。
文字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宋体或仿宋字体,标题三号,内容四号。
班级照片可打印。
班委会及班主任要认真记录本次活动的过程,将活动效果在总结中进行反馈。
此次班会后,各班要将感恩教育活动持续一段时间,特别是下一步奖、助学金发放过程中及发放后产生的效果,切实推动感恩教育的深入开展,目的是通过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的评选和发放引导学生积极好学的风气。
三、各班出一期以“感恩”为主题的黑板报(10月10日前完成)。
班会结束后,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宣传栏进行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要把感恩教育推向高潮,切实达到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作用。
香港恩慈教育基金会颁奖仪式日记350字
香港恩慈奖励王 司中心校学子 10月16日下午,金风送 爽,香港恩慈基金会总干事长郑 国成先生一行6人在黔南州关工 委主任邱金泉先生的陪同下,到 王司中心校进行爱心资助,这是 香港恩慈首次到王司 中心校进行爱心活动,黔南州关 工委、州老干局、都匀市老干局 及王司镇政府等有关领导出席了 发放仪式。
在颁发仪式上,香港 恩慈基金会总干事长郑国成先生 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作了热情洋溢 的讲话,会场掌声不断,郑国成 先生还即兴为全校师生演唱了 ,黔南州关工委 主任邱金泉先生强调:孩子是祖 国的未来,全社会应给予他们更 多的关爱,让他们在温暖和谐的 校园环境中健康成长。
同时希望 受到资助的同学们,要胸存鸿鹄 志,常怀感恩心,珍惜获奖机 会,以优异的成绩去回报爱心人 士的殷切关怀,用自己的实际行 动去帮助那些学习上、思想上相 对落后的同学,奋发向上,刻苦 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乡, 回报社会。
王司中心校党支部书 记王尚军同志代表全校师生对远 道而来的爱心人士们表示热烈的 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 的敬意,蒙邦扬校长代表全校师 生接受香港恩慈资助 6600元奖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