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法院召开廉政教育大会主持词

法院召开廉政教育大会主持词

时间:2013-07-16 01:57

关于廉政进校园活动,急

在缤纷的焰火和欢快的乐曲中,新的一年向我们走来。

辞旧迎新之际,我们总是百感交集、思绪万千。

在新的一年,我们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要做,有许许多多的任务要去完成,我们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新的机遇。

我和全体教职员工以最诚挚的心意、用最吉祥的语言祝福你们,也祝福每一位同学,祝同学们美梦成真,学习进步,身体健康

同学们,新年的阳光将洒在你们的身上,新年的春风将吹在你们的脸上,请坚信,我们将和你们同行,因为我们对你们的爱是那么深沉和执着! (点烛) (歌声 背景) 吴:没有松风的秋,雁去长空;没有飞雪的冬,乍暖还寒。

一夜高风凋碧树,凋不了青春不灭的火焰;满地余寒露凝香,凝不住你绝美的年华。

(迎娟上,立于舞台左侧。

话筒递与何) 娟:在这烛光与微笑构成的舞台,在这笑声与歌声汇成的海洋,在这永恒与温馨筑就的圣地,我们欢聚在一起。

(立于吴旁,话筒与芳) 何:光阴茬苒,我们即将迎来新的一年。

今天大家在这里欢聚一堂,迎接元旦的曙光。

这一刻是美好的,这一刻是温馨的,这一刻是充满激情的。

(话筒递与吴…… xx学院2003年“走进春天”庆元旦、迎新春文艺晚会主持词(2003年12月) 1.(开场舞蹈 《欢庆秧歌》 礼花四射 主持人上场) (男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女1)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男女合)大家晚上好

(男2)春风传喜讯、金猴踏歌来 (女2)看,阳光灿烂,那是新年绚丽的色彩 (女1)听,金钟朗朗,这是新年动人的旋律。

(男1)舞起醉人的红扇,我们从微山湖畔走来;敲响震天的锣鼓,我们从xxx山下走来。

展望未来前景灿烂,我们豪情满怀。

(男2)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全校师生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创建学院工作中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

我们真诚的说一声“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辛苦了

” (女2)踏着时代的节奏,乘着创建学院的东风 带着新年的祝福,怀着青春的憧憬 (合)让我们相聚在这美好的时刻 (男1)xx学院2003年“走进春天”元旦文艺演出 (合)现在开始

(女1)出席今天晚会的领导有: xx学院党委书记xxx同志 xx学院党委副书记、校长xxx同志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领导的光临表示最衷心的问候和感谢

2.朋友们,如果我们把今天的xx和十年前的xx做一个比较,我们不能不承认,我们的学习、生活发生了多么巨大的变化。

一幢幢高楼拔地而起,一间间教室宽敞明亮,我们搬进了新宿舍、连上了电话和因特网,喜事一个连着一个,乐的我们嘴都合不上。

是呵,我们的学校建设蒸蒸日上,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请欣赏歌伴舞〈越来越好〉演唱者:xxx 3.相声是大家喜闻乐见的节目 幽默的语言、夸张的表情会把我们带进开心世界。

请出由xxx系的xxx为您合说相声《废话趣谈》 5.下面这个精彩的节目是xx系的xxx和她的搭档们带来的舞蹈《绿光》 这个节目曾经获得我校“青春歌舞大赛”的一等奖。

让我们一起来欣赏。

6.金秋十月霞满天,那是咱勤劳朴实的xx人对家乡的火热情感。

金秋十月霞满天,那是咱聪明智慧的xx人对创建学院无比执著的信念。

请欣赏群口快板《金秋十月霞满天》,演出单位:xx系。

7.近几年来,我们学校的校园文化搞的如火如荼。

特别是在每年的歌手大赛中总能涌现出一大批优秀的校园歌手。

他们活跃在学校的各个舞台。

用火热的激情表达对生活的热爱。

下面就让我们欣赏他们的风采吧。

首先请出xx系xx为您带来《好心情》 9.每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在即将绚烂的时候,有个女孩却悄然离去。

但是她并不孤单,所有的心灵紧紧相依。

没有哀伤的分离,分离也是相聚,不管身在何处,我们永远记的你。

请欣赏xx系带来的诗朗诵《声音的故事》 10、欢腾的锣鼓敲起来,敲出满腔的喜悦,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甜蜜。

喜庆的秧歌扭起来,扭出满腔的幸福,我们的日子越来越红火。

请您欣赏由xxx校区的同学们为我们带来的舞蹈《欢腾》 13.在苍茫的大海里航行,不能没有指引方向的航标。

在新世纪的历史进程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我们党前进的指路明灯。

走进新时代,我们心潮澎湃,走进新时代,我们豪情满怀。

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校师生万众一心迈向新的时代。

请欣赏xxx校区的舞蹈《走进新时代》 14.著名笑星黄宏的小品《杨白劳和黄世仁》大家也许都已看过。

今天我们这里也来了杨白劳和黄世仁,让我们看看这二位的债务问题是怎么解决的吧

15. 青春是那么的火热,那么充满激情,犹如夏日的天空,总是高远而明丽。

我们是那样的年轻,那样的朝气蓬勃,欢乐是今晚的主题,我们将用欢乐来尽情演绎。

请您欣赏xxx系的舞蹈《向前冲》 16.歌声悠扬,这歌声是我们对伟大祖国的深情祝福,舞姿优美,这舞蹈是我们对家乡、对学校繁荣的衷心祝愿。

让我们举起这欢乐的酒杯共同祝福新年的来临,迎接新年的曙光

请欣赏歌伴舞《饮酒歌》演唱者:xxx xxxx 结束语:《二十年后再相会》背景音乐起 踏着青春的节拍,我们向春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漫天风雪中欣然等待。

激扬着青春的风采,我们向春天走来,一路欢歌,一路笑语,万物在翘首期盼中安然舒怀。

走进春天,走进蓬勃的希望,每一颗青春的心都焕发出缤纷的色彩 走进春天,走进时尚的动感地带,世界在我们眼前灿烂地舒展开来 xx学院2003年“走进春天”庆元旦、迎新春文艺晚会到此结束。

各位老师、同学、再见~~

求元旦四句半台词,要四句半,学生表演,搞笑,能把大家逗乐的

谢谢

敲锣达鼓走上台,我们各个乐开怀,欢天喜地来庆祝, 元旦

各位同学晚上好,欢迎大家来指导,不管说的好不好, 别跑 今晚的节目真不少,有说有唱又有跳,小品演的真不错,好笑

别看老师比咱老,舞蹈跳的真是翘,大家觉的怎么样, 时髦

来校学习以三年,学到知识方方面,今晚领导前排坐, 温暖

老师讲课有真情,学生课上洗耳听,实习实验操作好, 技巧

咱们学校虽然小,校名今年改变了,科大牌子门前挂, 挺好

看图书. 阅览报,拔河篮球和赛跑,男女老少齐参加, 热闹

迎新年来庆元旦,一年更比一年好,住院学校发展快, 骄傲

我们即将毕业了,师生有情难忘掉,各奔前程常联系,(铛)大家说说怎么办

短信.........(四个人一起说噢~

George Washington是谁

他有什么成就

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成就:美国独立战争大陆军总司令,开国元勋,通过特伦顿、普林斯顿和约克德等战役,击败英军,取得了北美独立战争的胜利。

他主持了制宪会议,美国宪法,并在1789年,他经过全体选举团无异议的支持而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

他在两届的任期中设立了许多持续到今天的政策和传统。

在两届任期结束后,他也自愿地放弃权力不再续任等。

人物简介: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1732年2月22日-1799年12月14日),美国联邦党政治家,美国首任总统,被美国称为“国父”,美国独立战争大陆军总司令。

1775年至1783年美国独立战争时任大陆军(Continental Army)的总司令,1787年主持了制宪会议。

会议制定了现在实施的美国宪法。

1789年,他经过全体选举团无异议的支持而成为美国第一任总统(其同时也成为全世界第一位以“总统”为称号的国家元首),在接连两次选举中都获得了全体选举团无异议支持,一直担任总统直到1797年。

他在两届的任期中设立了许多持续到今天的政策和传统。

在两届任期结束后,他自愿放弃权力不再谋求续任。

华盛顿由于扮演了美国独立战争和建国中最重要的角色,故被尊称为“美国国父”,又称“合众国之父”。

学者们则将他和亚伯拉罕·林肯、富兰克林·罗斯福、伍德罗·威尔逊并列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

乔治·华盛顿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第2名。

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

的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分为四即设基层、中高级和最高人民法院,并设军事、铁路、水运门人民法院。

中国的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的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包括: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省、自治区辖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州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包括省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

村民代表怎么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编辑本段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

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编辑本段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编辑本段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如何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一)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有坚定的和理想,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热爱祖国,维护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热爱人民,密切联系群众,听取群众呼声,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反对特权思想和官僚主义。

  (二)遵纪守法,依法行政。

增强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执行法律、政令的自觉性,严守纪律、严守机密;依法执行公务,不得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忠实履行职责,讲求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岗位、玩忽职守和贻误工作。

  (四)顾全大局,团结协作。

树立全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确保政令畅通,不得各行其是;团结协作,敢于负责,不推诿和扯皮。

  (五)清正廉洁,艰苦朴素。

主持正义,秉公办事,廉洁自律,克己奉公,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亲属;严禁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

  (六)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光明磊落,言行一致,敢讲真话;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注重实效,反对主观主义和形式主义。

  (七)刻苦学习,精通业务。

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和本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努力掌握现代办公技术,精通本职业务,提高服务本领。

  (八)谦虚谨慎,文明礼貌。

正确对待成绩和荣誉,不骄傲自满,随时纠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在执行公务或工作期间,仪表端庄,衣着整洁,言谈举止礼貌、热情、大方、提倡讲普通话。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