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村主任的工作职责
村委会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传达、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兴办和管理本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提出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建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事项。
会后将议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
5、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
关于生活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研究报告
海口中学研究性学习报告 《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调查研究》 指导老师:张慧宁 组 长:温俊成 组 员:温俊成、杨成伟、陈汉卿 导航目录 结题报告 附录一: 附录二:活动记录 附录三:自我总结表 附录四:组员互评 附录五:心得体会 附录六:导师指导 附录七:评价表 附录八:结束语 结题报告 摘要 随着当今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全球经济多元化,逐步向小康生活迈进。
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提高,综合国力明显增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国家日益繁荣昌盛,社会主义在中国显示出蓬勃生机和强大活力。
近年来,我国在保护和改善环境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也仍存在着许多环境问题,特别是生活垃圾产量日益增加,其成份变得日益庞杂。
这些垃圾不仅占用了大量的土地,破坏了,而且对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造成了持续性的污染,进而对人类的健康构成威胁。
关键词:生活、利用、垃圾、回收、调查问卷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及危害 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生活垃圾的分类 垃圾分类是指按照垃圾的不同成分、属性、利用价值以及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不同处置方式的要求,分成属性不同的若干种类。
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主要包括:(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
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片、纸盒等;(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
比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
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通过综合处理回收利用,可以减少污染,节省资源。
如每回收1吨废纸可造好纸850公斤,节省木材300公斤,比等量生产减少污染74%;每回收1吨塑料饮料瓶可获得0.7吨二级原料;每回收1吨废钢铁可炼好钢0.9吨,比用矿石冶炼节约成本47%,减少空气污染75%,减少97%的水污染和固体废物。
2、厨房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等食品类废物,经生物技术就地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3吨有机肥料。
3、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4、医疗废物分类。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5、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二)生活垃圾的危害 垃圾对人类生活和环境的主要危害是: 第一、占地过多。
堆放在城市郊区的垃圾,侵占了大量农田。
垃圾在自然界停留的时间也很长:烟头、羊毛织物1—5年;橘子皮2年;易拉罐80—100年;塑料100—200年;玻璃1000年。
第二、污染空气。
垃圾是一种成份复杂的混合物。
在运输和露天堆放过程中,有机物分解产生恶臭,并向大气释放出大量的氨、硫化物等污染物,其中含有机挥发气体达100多种,这些释放物中含有许多致癌、致畸物。
塑料膜、纸屑和粉尘则随风飞扬形成“白色污染”。
第三、污染水体。
垃圾中的有害成份易经雨水冲入地面水体,在垃圾堆放或填坑过程中还会产生大量的酸性和碱性有机污染物,同时将垃圾中的重金属溶解出来。
垃圾直接弃入河流、湖泊或海洋,则会引起更严重的污染。
你看:秦淮河水面上漂着的塑料瓶和饭盒,树枝上挂着的塑料袋、面包纸等,不仅造成环境污染。
而且如果动物误食了白色垃圾不仅会伤及健康,甚至会死亡。
第四、火灾隐患。
垃圾中含有大量可燃物,在天然堆放过程中会产生甲烷等可燃气,遇明火或自燃易引起火灾、垃圾爆炸事故不断发生,造成重大损失。
第五、有害生物的巢穴。
垃圾不但含有病原微生物,而且能为老鼠、鸟类及蚊蝇提供食物、栖息和繁殖的场所,也是传染疾病的根源。
第六、对人体健康及生态的影响。
一些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在环境中难以降解,这类废弃物进入水体或渗入土壤中,将会严重影响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健康,对生态环境也会造成长期的不可低估的影响。
残留毒害物质在动植物体内积蓄,严重影响动植物的生长,生态平衡遭受严重破坏。
当人食用含有有毒物质积累的动植物时,又使毒害物质积存在人体内,对人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诱发癌症和导致胎儿畸形等。
二、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处理专指垃圾中由居民排弃的各种废弃物(不包括市政设施与修建垃圾)的处理,包括为了运输、回收利用所进行的加工过程。
处理的目的是使垃圾的形态和组成更适于处置要求。
例如为了便于运输和减少费用,常进行压缩处理;为了回收有用物质,常需加以破碎处理和分选处理。
如果采用焚烧或土地填埋作最终处置方法,也需对垃圾先作适当的破碎、分选等处理,使处置更为有效。
生活垃圾的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目前主要有填埋、堆肥及焚烧三种处理方法。
1、填埋处理法。
填埋法是指利用天然地形或人工构造,形成一定空间,将垃圾填充、压实、覆盖达到储存的目的。
垃圾填埋处理具有投资小、运行费用低、操作设备简单、可以处理多种类型的垃圾等特点。
目前垃圾填埋处理的比例超过85%。
但由于目前的生活垃圾仍然未实行分类分拣,填埋处理的对象多为混合垃圾,因此填埋法存在以下问题:混合垃圾中的大部分可回收物、可焚烧物或可堆肥物等被一并填埋,不能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低;混合垃圾渗出液会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处理成本高;垃圾堆放产生的臭气严重影响周边环境的空气质量,大多数产生的填埋气体直接排入大气,即污染环境、浪费资源又造成,目前能够对填埋气体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填埋场不足3%;混合垃圾大量占用填埋场的空间资源,导致填埋场占地面积大,消耗大量土地资源;填埋场处理能力有限,服务期满后仍需投资建设新的填埋场。
2、堆肥处理法。
堆肥法是利用自然界广泛分布的细菌、真菌和放射菌等微生物的新陈代谢作用,在适宜的水分、通气条件下,进行微生物的自身繁殖,从而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向稳定的腐殖质转化。
目前堆肥处理主要采用静态通风好氧发酵技术。
堆肥技术适合于易腐烂、有机物质含量较高的垃圾处理,具有工艺简单,使用机械设备少,投资少,运行费用低,操作简单等特点。
利用生活垃圾堆肥在我国已有较长时期,但存在如下问题:不能处理不可腐烂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垃圾中石块、金属、玻璃、塑料等不可降解部分必须分拣出来,另行处理,分选工艺复杂,费用高,因此减容、减量及无害化程度低;堆肥周期长,卫生条件差;堆肥处理后产生的肥料肥效低、成本高,与化肥比,销售困难、经济效益差;许多有毒、有害物质会进入堆肥,农田长期大量使用堆肥,可能会造成潜在污染。
3、焚烧处理法。
焚烧法是一种高温热处理技术,即以一定的过剩空气量与被处理的有机废物在焚烧炉内进行氧化燃烧反应,废物中的有毒物质在高温下氧化、热解而被破坏,是一种可同时实现废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处理技术。
焚烧法具有厂址选择灵活,占地面积小,处理量大,处理速度快。
减容减量性好(减重一般达70%,减容一般达90%。
)无害化彻底,可回收能源等特点,因此是世界各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垃圾处理技术。
近年来焚烧法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但应用并不普遍,主要存在如下问题:建设焚烧厂投资大,建成后运行成本高;混合生活垃圾成分复杂,燃烧的效率低,焚烧尾气污染严重;混合垃圾中餐厨类垃圾含盐量较高,烟气中的氯化氢会腐蚀焚烧炉,增加烟气处理的难度和污染控制成本。
三、生活垃圾的处理与回收利用的对策 如何有效地对其进行处理和回收利用,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普通的热点问题之一。
1、大力进行科普宣传,提高农民环保意识 尽管江苏近年来经济发展相对较为迅速,人民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思想观念的更新远未跟上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程度,环境意识较为淡薄,价值观念滞后,生态意识淡薄,是思想认识障碍的深层原因。
群众中“产品高价、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旧观念仍然根深蒂固,许多地方政府在实践中很难正确处理全局的、长远的生态效益和局部的、短期的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
要通过多种宣传媒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宣传环境科普知识,让广大人民认清生活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后果的严重性和长期性。
同时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举办各种培训、讲习和辅导班,组织有关人员到生活垃圾处理典型示范点参观学习,逐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环境与资源意识,让农民自觉的避免产生废弃物,拒绝使用不必要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尽可能循环利用各种物资。
使保护环境、拒绝污染成为领导和群众的共识和自觉行动。
所以,目前加大科普宣传力度,使农村干部群众对生活垃圾方面的知识及其污染的危害性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尤为重要。
2、全面推广分类回收,实现最大化 由于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每年递增的垃圾多为可回收物,可以说有2\\\/3以上的废弃物是能回收利用的,即将垃圾相对集中,由专人将垃圾中可利用的塑料、玻璃、橡胶等拣出回收或利用,同时将废旧电池、农药瓶、发胶罐、摩丝罐等有毒有害的物品挑出来,交政府有关部门统一处理,其余的有机垃圾,可以通过快速发酵的方式,转化为肥料回归农田。
这样做将大大降低垃圾总量和体积,减少垃圾转运中耗费的人力和物力,及过多的垃圾堆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了相关部门清运和处理垃圾的负担,延长了造价昂贵的垃圾处理场的使用寿命。
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资源回收将大有可为。
然而,实现垃圾从源头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政府下定决心来组织领导,群众的参与和企业的支持,三者结合才能办成。
3、实行“排污者付费、治理者收费”的收费制度 目前我国尚没有制订关于生活垃圾的专门法律及行政法规,但一些条例中有相关的规定。
例如,国家“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推行垃圾与危险废弃物集中处理,推行清洁生产,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已有一部分意见出台,北京、天津等城市已经开始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垃圾计量制。
在各单位及各家各户交纳一定数量的基本清洁费、卫生费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单位或每户垃圾产出量的多少来负担垃圾处理费用。
其好处就是打破了目前垃圾处理的“大锅饭”,从而迫使人们认识到“多产垃圾就要多掏钱”。
要想减少这方面的开支,就要想尽办法减少垃圾量,进而达到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之目的,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垃圾量。
虽然征收垃圾处理费可能不能完全满足处理投资,但至少能解决部分问题,这也是控制农民随意排污的一种手段。
这样既能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又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
由于对垃圾的处理需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各地由于经济发展的差别能够对垃圾的处理程度就有很大不同。
因此各地区要根据自身的情况量力而行,选择合适的垃圾处理方法,减少生活垃圾对社会生态环境的进一步破坏。
解决好这一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人民的全面参与和支持,从源头和末端全方位加以控制,最终使我们的社会有一个清洁的环境,从而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研究性学习开题报告表 ( 2011 )届( 6 )班 课题 名称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调查研究 开题 时间2010年1月拟结题时间2010年5月 课题 团队组长温俊成导师张慧宁 组员温俊成、、杨成伟、陈汉卿 主导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相关课程:化学与生活 研 究 背 景在我国,近几年常有企业和零售药店开展过期药品的回收活动。
在一些社区,也曾定点设立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箱。
但总体上看,我国过期药品的回收工作缺乏持续性和普及性,回收过期药品的网点较少,消费者不能及时把过期的药送到回收网点。
在过期药品回收方面,国外一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
如今,很多国家都十分重视过期药的回收,以免随意处置过期药带来不法分子“再次利用”或污染环境等严重后果。
研 究 意 义我们大力发展校园垃圾分类处理,不仅是为了解决垃圾公害,更是由于它具有超越了垃圾处理本身最重大的意义,这就是: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片,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意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通过垃圾分类,广大群众容易理解自己与环保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垃圾公害的制造者,也同时是垃圾公害的受害者,应树立这样的意识: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也是一种广大群众个人行为,要保护民族的生存根基,必须从每个人做起。
以“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为口号,强调垃圾分类对于挽救耕地、减少污染、节约地球资源的重要意义,最终达到 “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片”的目的 研 究 内 容 范 围1、中学生及家长最真实的的看法和实践体会。
2、实地采访和对学生以及社区家庭的问卷调查。
3、网络资料。
方 法 和 措 施1、分发问卷 2、采访身边的中学生以及他们的家长 3、网上查阅资料 4、实地考察记录 研究 所需 条件社区及学校 电脑 手机 纸笔若干 计划 访问 的专 家校内身边的同学们 校外组员家附近社区的家长 预期 的成 果1、切实了解目前中学生对于使用手机利弊的认知程度。
2、提高自身自主学习、自主实践的能力,开拓眼界,增长知识。
课题 研究的计划活 动 安 排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方式 2010.1.8确定研究课题讨论 2010.1.15进行第一次的调查调查问卷 2010.2.9全体组员得出第一次调查问卷的结论统计调查问卷 2010.2.20各组员回家在家的附近的社区询问调查居民对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看法询问登记 2010.3.5收集他人看法分发问卷 课题 研究的计划活 动 安 排2010.3.10收集他人看法分发问卷 2010.3.15收集他人看法分发问卷 2010.3.20收集资料网络与书本及组员平时积累知识 2010.4.15结束高一的研究性学习统计 小 组 分 工姓 名主要负责事项 温俊成实地考察采访及调查、分发问卷、记录、报告的编排、整理归纳 杨成伟分发问卷、记录、结题报告的撰写、调查结果分析 陈汉卿记录、制作问卷、收集资料整理并统计问卷 导 师 意 见“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研究性报告”的课题研究立足校园,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在选题上是恰当的。
通过这一课题的研究能引导学生正确行为习惯,从我做起,了解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有利于提高学生自主学习、自主实践的能力。
方案合理、安排细致、操作性强。
同意按方案进行。
指导教师:张慧宁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研究性学习小组活动记录表 (11)届(6)班 课题题目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调查研究主持人温俊成 时间:次数: (5)次地点:绿茵阁记录员陈汉卿 参加成员温俊成、陈汉卿、杨成伟、刘楚彬 活 动 目 的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片,不断提高广大群众意识,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通过垃圾分类,广大群众容易理解自己与环保的关系,每个人都是垃圾公害的制造者,也同时是垃圾公害的受害者,应树立这样的意识:环境保护,不仅仅是政府行为,也是一种广大群众个人行为,要保护民族的生存根基,必须从每个人做起。
以“垃圾回收,保护地球,举手之劳,参与环保”为口号,强调垃圾分类对于挽救耕地、减少污染、节约地球资源的重要意义,最终达到 “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周围一片”的目的 活 动 过 程2010年1月8日:明确详细的计划,讨论研究课题展开 2010年1月15日——2010年1月18日:开始采访工作 2010年2月9日——2010年2月13日:开始问卷调查 2010年3月20日——2010年4月13日:上网调查及了解有关这方面的理论知识 2010年4月15日 ——2010年5月25日 :对课题进行总结,汇总并写成报告 活 动 评 价实验十分有趣,虽然平时在化学课上我们也做过很多实验,但是这一次的十分有意义。
虽然实验的过程很简单,但是在这过程中我们也非常的开心,并且学到了很多关于实验的知识。
在实验过后,我们对化学老师进行了访问,她给我们的课题研究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并且对我们的研究性学习进行了总结。
我们的课题研究就这样结束了,在这次学习的过程中,我们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看着几天努力的成果,虽然感到有些疲倦, 但是觉得很开心,很有意义 备注: 调 查 问 卷 同学: 你好
我们是高二六班的学生。
我们正在进行研究性学习,希望能就您对生活垃圾的回收及利用的看法和了解进行调查。
以下列出的各题,请您发表一下看法。
谢谢您的合作
高二(六)班 关于生活垃圾的回收及利用调查研究小组 1.请问您家里的生活垃圾可分为(可多选):( ) A.塑料、橡胶类 B.金属类 C.剩饭、菜类 D.玻璃瓶、罐类 E.木质、纸张类 F.其它 2.请问你家里常用一次性餐具吗
( ) A.是 B.不常用 C.根本不用 3.请问你家里处理垃圾的方式有:( ) A.全部扔掉 B.部分回收卖出,部分扔掉 C.分类装袋不同处理 4.有没有听说将垃圾分类装入分类箱的措施? ( ) A.理解 B.了解一点 C.听说过 D.不知道 5.如果有关部门对家庭日常垃圾进行适当收费,你认为合理吗
( ) A.积极支持合理收费 B.可以 C.不赞成也不反对 D.完全不合理 6.你(或你的家人)有回收一些废品保存,留待备用的习惯吗
( ) A.有 B.有时候有 C.没有 7.你认为你所居住的社区卫生环境如何
( ) A、好 B、一般 C、差 8.你认为造成卫生环境差的原因是什么
( )(可多选) A、居民乱扔垃圾 B、管理部门没到位 C、设施不完善 9.你所在的社区垃圾一天清理几次
( ) A、一次 B、二次 C、三次 D、不知道 10.你认为社区卫生环境的生活垃圾污染会对居民的身体造成伤害吗
A、会 B、不会 11.你周围的人对于环境保护意识如何
( ) A.一定要保护环境 B.尽力吧 C.看情况 D.不管我的事 采访记录 活动地点: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高中宿舍 学:研究性学习的组员 甲:高中的一位老师 乙:学校垃圾回收站管理员 (1) 学:老师你好,我现在正在调查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的报告,可以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甲:当然可以。
学:老师你知道垃圾分为哪些种类吗
甲:我只知道分为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街道上只有这两类。
学:那平常扔垃圾有分类吗
甲:没有,都是包在一起丢的。
学:好的,谢谢
(2) 学:阿姨你好,我现在正在调查垃圾分类回收管理的报告,可以回答我几个问题吗
乙:可以。
学:平常学校的垃圾都是送来这里吗
乙:是的。
学:送过来的垃圾有分类放么
乙:没有,都是一袋一袋送来的。
学:那你们是怎么处理的呢
乙:我们把纸和纸壳拣出来,其余的垃圾全部都装进垃圾筐,等待垃圾车来装载,统一送到垃圾填埋场填埋。
学:那么学校食堂的垃圾呢
乙:不是的。
是由农场专门承包拿来作为牲畜的饲料。
学:好的,非常感谢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自我总结表 ( 2011 )届( 6 )班 姓名: 温俊成 教科室制表 课题 名称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及回收利用调查研究指导老师张慧宁 总结陈述 我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我的贡献情况如何
制定计划,总结和撰写报告 没能完成或完成不好的是什么
哪些同学值得我学习
为什么
查找资料的部分不是很好。
我觉得刘楚彬同学值得我学习,在这过程中他常努力,也非常积极,不怕辛苦,不怕累,还能提出些非常好的建议,一直坚持到最后,表现得非常好。
我提出哪些意见和建议
(其中,哪些得到了其他同学的赞同
哪些引起了同学们的讨论
) 我从其他同学的发言中受到哪些启发
提出了寻找各国成功垃圾分类的案例,也被采用了。
其他组员也非常赞同,因为这是一个有力的论证对我们的报告来说。
其他同学提出的一些细节的建议也非常的好,而且大家提出的采访建议都非常的好。
学习过程中,我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产生这些困难的原因有哪些
课题的研究、调查、撰写犹如大工程一般,特别是课题报告的撰写需要大量的资料及调查数据。
获取大量的实时数据对我们而言是一个相当大的挑战。
学习过程中,我有哪些感受和体会
这次的研究让我学到了很多,使我一生受益匪浅,和大家在一起的辛苦和微笑也将永远记在我 心里。
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研究性学习活动学生自我总结表 ( 2011 )届( 6 )班 姓名: 陈汉卿 教科室制表 课题 名称关于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回收利用调查研究指导老师张慧宁 总结陈述 我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我的贡献情况如何
问卷调查,发放以及统计任务 组织策划工作 没能完成或完成不好的是什么
哪些同学值得我学习
为什么
在问卷发放过程中,调查对象不积极配合完成调查时有沮丧现象,不能正确调整心态,应与改善。
但在组织策划方面能分工明确,有计划,有目的的完成任务。
我提出哪些意见和建议
(其中,哪些得到了其他同学的赞同
哪些引起了同学们的讨论
)我从其他同学的发言中受到哪些启发
我提出了分队调查(2人为1小队),明确作 业目标,构成效率小队的调查方案。
学习过程中,我遇到的最大困难是什么
产生这些困难的原因有 哪些
在学习过程中,我遇到最大的困难是不能分散开来平均调查全市的数据,数据单一集中在某一区域。
这样很可能导致数据不准,造成这种困难的原因是缺乏金钱跟交通工具。
学习过程中,我有哪些感受和体会
在这次活动中,锻炼了自己的实践活动能力,学到了许多关于环境保护的知识,真正体会到“世上本无垃圾,只有放错了地方的资源”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希望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保护环境,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共筑我们的美好未来。
平安家庭创建总结
创建平安家庭工作总结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是社会的“半边天”。
近年来,街道妇联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家庭”为目标,按照“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原则,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以“内强家庭成员素质,外树巾帼文明形象”为目标,以“弘扬家庭美德、建设家庭文化、美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把创建“平安家庭”创建作为参与“平安江口”建设的切入点,发挥妇女组织优势,动员妇女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提高了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提升了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以家庭的文明促进了社会的平安稳定,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以家庭的小平安促进社会的大平安。
一、强化领导、深化认识,形成创建平安家庭强大合力。
家庭平安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
“平安家庭”是“平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动员千家万户参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街道妇联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高度重视,首先认真学习市妇联关于创建“平安家庭”活动的文件和精神要求,做到了明确思想、统一认识,把这项工作的成败提升到一个关乎社会稳定发展、关乎社会和谐进步的高度,做到“三个牢固树立”:一是牢固树立在大局中思考、定位妇女工作的理念,提高服务大局的自觉性;二是
四人以上的医疗事故算群体吗
一、群体的涵义和特征。
群体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具体单位,在社会学的先驱者那里,就已被列人研究的重要内容。
但对群体作出明确的定义,还是本世纪初的事。
美国社会学家阿尔比恩·W·斯莫尔在1905年将群体定义为“一大群或一小群的人,在期间所存在的关系使我们必须把他们作为整体来考虑。
”①此后,人们认为这一定义过于宽泛,于是对群体的涵义又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
我们认为,群体是人们通过某种社会关系联结起来,进行共同活动和感情交流的集体。
它既同社会和个人相区别,又介于社会和个人之间,并且是联结二者的中介。
群体大致有以下特征: 1.有一定数量的社会成员。
群体成员至少有两个人,这是构成群体的主体基础。
在较大的群体中,还有一定的组织结构和一定的分工协作,并且有权威人物的存在. 2.有一定的为群体成员所接受的目标。
群体目标是群体功能的具体体现,也是组织的灵魂。
没有目标的群体是不可能存在的。
3.有明确的成员关系,并形成归属感。
群体成员之间互相依赖,在心理和行为上互相影响,围绕群体目标开展活动,具有相对独特的互动方式。
4.有一定的行为准则。
群体规范有些是明文规定的,有些则是约定俗成的,它保证群体有秩序地、协调地开展活动。
5.时间上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任何群体都是现实的社会实体,它不仅占有一定的空间位置,而且在时间上也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从群体的界定可以看到,群体和我们一般所讲的人群是不同的概念。
在社会学研究中,人群通常是指那些偶发聚集体,也就是偶然地在同时间同一地方临时聚集起来的一群人,比如搭乘公共汽车的乘客。
商店里购物的顾客、电影院里观看电影的观众、餐厅里就餐的食客等等。
在这些人群的成员之间并不发生具有意义的社会互动,也没有共同的归属感,聚合的时间也十分短暂。
因此他们不能算作群体。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是松散的人群,在一定条件下也会转化为我们所说的群体。
比方说,公共汽车上突然有乘客晕倒,这时乘客们就可能会彼此交换意见,寻求救助的办法,这时这群人就有了一定的目标,出现了朝向这个目标的社会互动,于是就会形成实际的群体。
我于1980年出生在美丽的西子湖畔。
上中学时,老师和同学对我的评价是:看上去柔弱,但社会活动能力挺强。
进人大学后,我参加了学校里一个与我所学专业有关的学生社团——法学会。
刚入会的时候,我只是打打杂,跟着高年级同学的指挥棒转。
我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从最基础、最琐碎的事情做起。
写宣传海报,向系刊、校刊投稿,筹备学会活动,等等。
学会交给我的每一件事,我都很认真、出色地去完成。
于是,我获得了很好的人际关系,遇到什么难事,我只要一招手,便有同学采帮我。
大二下学期,在大家的一致拥护下,我成为法学会会长。
接手法学会的,学校正对学生社团采取优胜劣汰政策。
带着压力,我和会员一起为法学会的生存和发展努力着。
我们走出校门,与学校周围的居委会联系,在居民小区内设立了十几个法律信箱,定期开启,回答居民的法律问题;还不定期地到社区开展法律咨询,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我们法学会有一个王牌活动项目——“模拟法庭”。
为了使这一活动上一个新台阶,我与会员们一起深人社会,到中学、乡镇、企业去普及法律知识,进行模拟法庭巡演。
所到之处,反响强烈。
媒体也对这一活动做了多次报道。
功夫不负有心人。
我主持的法学会被学校评为优秀甲级社团,并推荐为向币里申报的“明星社团”。
回顾法学会的活动,我和我的同学们虽然都付出了很多,但同时也得到了很多的锻炼。
这段经历,将令我们终身难忘。
资料来源:摘编自祝蓓里、杠公卓主编:《爱与成长》,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二、群体的类型 作为人类基本活动形式的群体,有着纷繁复杂的类型。
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群体划分为不同类别。
有人曾作过统计,目前,对群体已经有近40种分类方法。
下面介绍几种主要的分类方法和群体类型。
(一)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 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是以成员的互动关系特征为标准,而进行的一种群体分类,这是社会学群体研究中最经典的分类之一。
初级群体又称作首属群体,是社会群体中最古老、最基本的形式,是个人参加社会生活的基础群体。
如家庭、邻里、游戏伙伴等,都属于初级群体。
初级群体概念是20世纪初由美国社会学家C·库利提出来的。
他认为,个人总是从一些直接的、人数不多的、亲密的交往过程中形成最初的社会关系,由这些初级的社会关系联结起来的群体就是初级群体。
初级群体具有规模较小、面对面交往、认同感强烈等特性。
次级群体又称作次属群体,是用来表示与初级群体相对应的各种群体,如学校、职业群体、社团等。
次级群体是人们为了达到一定的社会目的而建立起来的。
一般说来,次级群体规模比初级群体要大,成员较多,有些成员之间不一定有直接的个人接触,群体内人们的联系往往通过一些中间环节来建立。
次级群体既是个人步人社会所必须加人的群体,也是个人社会活动领域拓展和活动能力增强的标志。
(二)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 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是以群体的关系结构和组织功能为标准,而进行的一种群体分类。
正式群体也就是社会组织,其具体内涵,将在下一章详细论述。
非正式群体与正式群体不同,它不是由上级社会结构组织起来的,而是在成员个人倡议的基础上建立的。
因此,一般说来,非正式群体是一种自发形成的、无正式组织结构、无正式章程的群体,如朋友群、游伴群等。
非正式群体既存在于正式群体之外,也可以在正式群体内部形成。
非正式群体的主要功能是满足个人工作之外的一些心理需要,个性特征、情境和共同兴趣,在构成非正式群体中起着重要作用。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人又把非正式群体称作心理群体或兴趣群体。
正式群体和非正式群体的概念,是在美国学者G·梅约于1927—1932年进行的著名的霍桑实验以后,才正式成为社会学的术语的。
梅约研究发现,在企业中,在正式群体以外,还存在一种自发形成的群体。
这种非正式组织起来的群体所产生的“社会舆论”,是每个成员的劳动态度的道德标准,对班组的团结。
风气、绩效有着重要影响。
(三)内群体和外群体 内群体和外群体是以成员对群体的心理归属为标准,而进行的一种群体分类。
内群体和外群体,又称作“我群”和“他群”。
这两个概念是由萨姆纳在《民俗论》(1907年)一书中最先提出的。
萨姆纳认为,根据成员对自己与群体关系密切程度的自我感觉以及对不同群体的态度,可以将群体分为内群体和外群体。
凡是成员感到自己与群体关系密切,对群体有强烈归属感的,就是内群体。
而那些由他人结合而成、与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群体,就属于外群体。
内群体和外群体是通过“我们”和“他们”的群体界限来划分和定义的。
这些群体界限,有的是有形的,如学校的校徽,就是一种群体界限符号。
然而,更多的则是基于群体成员一种感情上的亲切和态度上的认同,这种认同促使成员之间亲密、团结、协调、台作。
因此,内群体和外群体的研究,对于揭示社会伦理问题,有着更显著的意义。
(四)成员群体和参照群体 参照群体和成员群体是以群体成员的归属为标准,而进行的一种群体分类。
成员群体也就是内群体,个人属于该群体的成员,并以本群体的规范作为自己活动的准则,各成员之间在行为上彼此互相影响。
参照群体是指被某一群体成员用来作为某种参照对象并试图效法的群体。
参照群体的概念是借用自然科学中的“参照系”一词演化而来的,有“目标”、“标准”的含义,所以也叫作“标准群体”或“榜样群体”。
参照群体不是人们所属的群体,而是个人心目中想要加人或理想中的群体,它的价值观和规范体系常常是参照者个人的目标或标准。
如大学生群体往往是那些想考人大学的高中生的参照群体;某个著名球队往往成为一些球迷的参照群体,等等。
不同性质的参照群体有不同的特点,其权威性和影响力也不尽相同。
一个人如果把一个或多个群体看作自己的参照群体,也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参照群体的价值观和规范来对照自己行为,指导自己的行动。
参照群体的概念,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海曼提出的。
后来,一些研究者把参照群体概念扩大到个人对自己的社会地位、行为和观点评价的标准等问题上。
因此,参照群体既可以指个人所羡慕的群体或他曾是其成员的群体,也可以指他所属的群体;既可以指小群体,也可以指大群体。
有的甚至具体的个人也可能充当参照群体的角色。
(五)大群体和小群体 大群体和小群体是以群体的规模为标准,而进行的一种群体分类。
大群体一般指规模较大、人数较多、人员之间较少直接互动的群体。
典型的大群体是如阶级群体这样的利益群体。
这类群体人数众多,活动方式和组合形式有的超出了作为实体的群体范围,在其中甚至还可以划分出许多具有实体形式的群体。
小群体则是指那些规模较小、成员之间能够直接互动的群体。
小群体的主要特征是:成员间有面对面的联系,行为上相互作用、相互影响;成员在心理上彼此意识到对方,保持着直接的思想沟通;具有共同认可的群体规范。
小群体研究在群体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
美国社会学者西奥多·M·米尔斯认为,小群体是更一般的社会系统,它不仅是微观系统,而且基本上是大社会的缩影。
仔细研究这些微观系统,可以构架理论模型,然后应用到较难直接接触的社会中去,发展一般社会系统思考方法。
群体除了上述分类之外,还可以按照形成的直接纽带分为血缘群体、地缘群体、业缘群体、志缘群体和趣缘群体;按照对社会的作用性质分为积极群体和消极群体,等等。
同时,这些分类又互相交叉。
因此,我们在对具体群体进行研究时,必须选择好分析的视角,并且注意不同类别群体之间的交互影响。
三、初级群体 (一)初级群体的涵义和特征 初级群体作为由面对面的互动所形成的、具有亲密的人际关系的社会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从总体上分析,初级群体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规模小。
初级群体的规模一般在几人到十几个或二十几人之间,在小规模的群体里,成员之间进行着全面深人的交往。
二是有长期的、经常的面对面互动。
初级群体由于人数少,成员间可以直接交往而不需要中间环节,在直接的。
面对面的交往中,成员之间对彼此的音容笑貌、行为举止都十分熟悉,从而增进了彼此的感情联系。
三是成员的人格特征可以得到比较全面的表现,初级群体成员之间大都处于一种较为宽松的氛围,因此可以表现出比较全面的人格特征。
四是成员之间的角色位置难以替代。
在初级群体中,由于人们之间有着自然形成而非外部强加的角色关系,具有强烈的感情联系,所以在彼此的心目中都具有独特的地位,难以简单地替换。
五是习惯、伦理道德和感情在维系群体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初级群体一般不靠严格的规章、制度或法律等正式手段来维护,群体成员能够很好地处理相互关系,所依靠的是习惯,人们在初级群体中生活,通常感到比较自由,不太受拘束。
(二)初级群体的类型 1.家庭。
家庭是最基本的初级群体。
对于家庭的分析,我们将在第二节详细阐述。
2.邻里。
邻里是在地缘关系基础上结成的友好往来、守望相助的共同体。
邻里既指左邻右舍几户人家,也指一个小村落或一个居民点等。
在传统社会,邻里关系往往比较密切,“远亲不如近邻”就是这种现象的写照。
现代社会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迁移频繁,加之高楼大厦的兴建,使邻里关系淡化。
特别是在大城市的许多新区,传统的邻里形式已发生重大变化。
但在农村或小城镇,邻里依然是十分重要的初级群体,发挥着重要的社会功能。
3.伙伴群体。
伙伴群体是指以性格、志向、兴趣、感情、个性等因素为纽带结合而成的一种非正式群体。
这类群体对人的社会化,尤其是对于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发挥着重要的影响作用。
(三)现代社会中的初级群体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发展,初级群体的功能出现了衰退和外移的现象。
人们参与初级群体活动越来越少,初级群体成员之间发生的联系减少,彼此的依赖程度降低,交往的时间缩短,造成初级群体成员间的关系变得松散。
初级群体的这些变化,既有历史的进步意义,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
这些消极影响突出表现在:对老年人的赡养与照顾问题;出现“破损家庭”中儿童的社会化问题;对人们的感情需要等方面带来的困难。
在西方发达国家中,人们普遍存在孤独感,精神病患病率增长,酒精中毒与吸毒现象增多,社会上人情淡漠,等等, 些社会不良现象的滋长,与初级群体的衰落有一定的联系。
因此,一些社会学家呼吁,在现代化进程中,要加强初级群体建设,重视其功能的发挥。
我国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应该警惕这种现象的发生。
村民代表怎么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编辑本段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
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编辑本段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编辑本段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团日活动形式有哪些
这里择其要介绍:\ (1)团日活动\ 这是最具有“团味”的活动,各行各业的都可以普遍开展。
所谓有团味就是有青年特点,有团组织特定的活动内容、区别于其他组织的活动。
象团的、发展新团员、欢送超龄团员、在团旗下宣誓、学习文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讨论团员的奖惩等,都是团日活动的传统形式。
特别是长期形成的(即每月一次团小组会、团支委会、团员大会和讲一次团课),是行之有效的团日活动形式,虽然它的内容不断充实变化,其形式是比较稳定的。
\ 随着改革的深化,我国青年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都发生了新的变化。
团日活动也在继承中创新,出现了许多具有时代特点和适应改革要求的新形式。
例如,“我为团日献一计”,就是依靠团员的智慧搞好团日活动。
“为团徽添光彩”,就是在团日做一件好事,从实践中受到教育。
“英模人物演讲报告团”,是同龄人心与心的交换,是感情的对流。
“评一首青年喜爱的歌”,既欢乐,又有教育意义。
此外,开展影评、书评、团的知识竞赛、为边防战士写封信、综合包户、贴心人小组、讨论会、烈士墓前话理想、优秀竞赛、文明青年活动、建设青年之家、尊老访贤、绿化祖国、美化生活等活动,也是许多基层团日活动采用的新形式。
这些形式既严肃、有意义,又生动活泼,能丰富青年的生活,寓教育于活动之中,受到团员青年欢迎。
\ (2)有自身特色的活动\ 企业团组织围绕企业生产实践,可以开展立志建功活动、“五小”智慧杯竞赛、为重点工程献青春、青年岗位能手活动、企业生产突击活动。
\ 农村基层团组织以带领青年勤劳致富,改变农村面貌,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产业化,实现农业现代化为重点,可以组织开展青年致富报告团、、美化环境、中学生回乡创业等活动。
\ 军队团的组织围绕提高青年官兵思想觉悟、军事业务、文化技术水平,可以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军地联谊、学雷锋利民便民等活动。
\ 学校团组织以培养“四有”新人为中心,可以开展活动、大中学生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大学生志愿者社区援助行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中学生实践教育活动、读书活动等。
\ 街道、社区团组织可以开展职业培训活动、文明一条街或文明社区活动、包户服务活动等。
\ (3)文娱活动\ 文化娱乐活动是团支部具有青年特点的重要活动内容,它能丰富生活,培养审美情趣,陶冶道德情操。
适于团支部集体活动的主要有:\ 文艺晚会——组织团员青年自编自演反映本单位本地区青年生活的节目,宣传好人好事,促进。
参加文艺晚会的演出者,也能从中受到教育,团组织的吸引力也能增加。
小型的晚会,可以请团员青年参加,节假日大点的晚会可以请本单位本地区的领导和群众参加。
\ 舞会——很多青年都喜欢跳舞,团支部可以视条件而适当举办一些舞会,跳集体舞,跳交谊舞,培养青年社交能力和文明行为。
\ 摄影比赛——号召青年摄影爱好者把生活中表现出来的美的场面收进境头,定期举办评比展览。
通过这项活动,唤起青年热爱生活、追求美好生活的进取心。
\ 青年艺术节、音乐会——选择有意义的时间,邀请当地的青年艺术人才和音乐爱好者,群英聚会,各显其能,演出群众喜爱的戏剧、曲艺、歌曲节目,推动文化艺术活动的开展。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邀请全国有名的青年歌唱家和演员,参加自己的艺术节或音乐会,让他们同青年见面,会使活动搞得更有影响。
\ 青年兴趣活动小组—一例如,创作组、美术组、音乐组、舞蹈组等,定期交流,互相促进,活跃青年的业余文化生活。
\ 郊游(春游、秋游、野游)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团员青年到附近游历名山大川,欣赏自然风景,开展野炊野餐、对诗联句、音乐欣赏等活动,增进友谊,联络感情。
\ (4)体育活动\ 团支部的体育活动,要在群众性上下功夫。
主要有:\ 季节性的体育运动—一不同季节组织青年开展不同的运动,达到锻炼身体的目的。
例如,春季可以搞自行车游春,夏季可以开展百人游泳,秋季可以集体登山,冬季开展滑冰、滑雪,有条件的可以形成传统。
\ 象征性的体育运动—以有革命意义的纪念活动命名的运动项目,号召青年参加锻炼。
例如“二万五千里长跑”,就是动员一个单位或一个支部的团员青年每天跑几千米,用一定的时间累计跑完二万五千里。
这类活动群众性强,时间较长,能收到锻炼效果。
\ 此外,象体育达标、小足球活动、丰收杯农民篮球赛、夏令营等传统活动和军事体育活动,都可以积极开展。
形式是很多的,大体分为校内和校外。
\ 1、外出调研,考察。
这个需要自己联系校外负责人。
如果班里有很好的人脉关系的同学存在,联系不难;如果没有人脉,可以在网上找到接待处的电话,打电话或者发传真与对方取得联系。
这种活动是最受领导好评的,因为等于是为校方作了宣传。
但是要提前至少两个星期做好外联工作。
\ 2、结合本专业特色,外出做专业义工。
如果是学法律,可以选择普法;如果是学医,可以去福利院宣传医保知识;如果是信工,可以义修电脑等。
这些结合了专业特色的义工,既发扬了助人精神,又锻炼了本身能力。
\ 3、校内可以开展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座谈会、报告会。
但是这些形式都比较老了,要搞出自己的特色,就要好好选材了。
建议是能结合时事热点,从专业角度出发,发表自己的看法。
\ 4、图片展。
这个花销会比较大,策划时要考虑学校可能会报销的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