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生会会议 主持词
会议主持词会议主持词农村发展工作会议主持词同志们:现在开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六中全会、中省农村工作会议和市XX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宝鸡副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全市城乡发展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农业农村暨统筹城乡发展工作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今年农业农村和统筹城乡发展工作。
市委、市政府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市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了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唐俊昌对开好这次会议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县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农工部(统筹办)、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等涉农部门负责同志;高新区、蔡家坡开发区管委会和西山建委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新农村建设工作先进镇、农民增收工作先进村和五星村代表;以及部分良种中心负责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负责人、农业科技带头人。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上官吉庆,市委副书记陈光明,市人大副主任牟林乐,市政协副主席张望。
在主席台就坐的还有,市政府秘书长武军,市委副秘书长王生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张周让,市委政研室常务副主任谢丽娟,市农业局局长王金,市林业局局长刘汉卿,市水利局局长常崇信,市扶贫办主任刘永耀。
今天的会议共四项议程:一是市委副书记陈光明作工作报告;二是由我安排今年的农业工
株洲怎么样
走进株洲 株洲——推动世界轨道交通发展的中国力量 株洲位于北纬26°03’05”~28°01’07”,东经112°57’30”~114°07’15”间,地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部腹地湖南省东部、湘江下游,面积11262平方千米,总人口385.56万,其中城区人口约120万,城镇化率约52%。
是湖南省副中心城市,城市综合竞争力第二强市和中部地区重要的区域中心城市,是我国华中南部、华东、华南、西南地区之间最大的铁路枢纽,全国8个重点建设的工业城市之一。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和发展,“被火车拖来的城市”株洲由一个昔日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在电机动力上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新兴现代化工业城市。
创造了共和国多项工业的第一。
株洲,古称建宁,位于湖南省东部,湘江中游。
公元214年,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郡,到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为株洲。
古时株洲于地名一词最早见于南宋人文集。
“株”可能取自株田之“株”。
株洲、株田相距数里,五代时株田已较著名。
“洲”字取自古人以湘水两岸为洲之“洲”。
联缀而成地名。
一说因地多槠木,且“槠”、“株”同音,故又名“槠洲”。
自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正式定名株洲后,株洲之名沿用至今。
现在的株洲市由四个市辖城区、一个两型社会示范区、一个国家级高新区及醴陵市、株洲县、攸县、茶陵县、炎陵县组成 繁华市区(18张),辖134个乡镇(街道)。
市区分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天元区四个行政区,及云龙示范区。
其中,天元区因在株洲湘江西侧,习惯性称之为河西,其余三区笼统地称之为河东 。
株洲是一座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以及推动世界轨道交通发展的中国力量。
2010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274.8亿元,人均33064元,地方财政收入130.9亿。
一、二、三产业的比例为9.7:58.5:31.8。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60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550元。
株洲是一个新兴工业城市,被誉为“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中国电力机车之都”,是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硬质合金研制基地、电动汽车研制基地。
是国家“一五”、“二五”时期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我国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空对空导弹、第一台电力机车、第一块硬质合金等100多个中国工业史上的第一都诞生在株洲。
生产的六轴9600千瓦电力机车,是当今世界功率最大的机车,整个机车的技术领先世界20年。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冶金、机械、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绿色食品和陶瓷等产业为支柱,以国有大中型企业为骨干,以制造工业为主体,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工业体系。
目前,全市有9家上市公司,南车株洲电力机车、电力机车研究所、株洲冶炼集团等3个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唐人神集团等4个企业过50亿。
魅力新城 株洲是一座历史文化古城。
古称建宁,是炎黄文化的重要发祥地。
中华民族的始祖、农耕文化的创始人――炎帝神农氏,就长眠在株洲市境内炎陵县鹿原坡,江泽民总书记亲笔题写炎帝陵名,炎帝陵也被称为“神州第一陵”,它是普天下中华儿女寻根谒祖的圣地。
南宋遗存的茶陵铁犀更是熠熠生辉。
而株洲也是革命老区,秋收起义、朱毛第一次会面、建立湘赣边根据地,都发生在株洲这片革命热土上。
株洲也是一座自然风光名城。
“天下第一洞”桃源洞古木参天,与江西革命圣地井冈山风景区连成一体,是旅游观光、疗养避暑的佳境。
攸县的酒埠江风景区,风景秀丽,景色宜人。
茶陵云阳山更被誉为湘东名山。
湘江也宛如一条玉带,流经市区,被称“东方莱茵河”,2010年开放的株洲湘江风光带景色十分优美,沙滩、石头林、露天剧场、木制酒吧房等精致点缀于玉带之上,使株洲的母亲河更显魅力。
2009年动工造价过百亿的“神农城”也致力打造全球华人炎帝文化景观中心,2011年建成核心区。
湘江风光(20张) 株洲城市环境比之前得到极大改善,那座之前的“全国十大污染城市”不复存在。
2009年,株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一举成功,近年来还相继被国家评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绿化城市”、“国家双拥模范城市”和“国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城市”、“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金融生态城市”10多项光荣称号。
目前,株洲正向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迈进。
株洲是国家政策优先实现地。
株洲市享有“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部崛起战略、振兴老工业基地改造、国家级高新区、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和综合性国家高技术基地等6个国家级政策。
株洲是投资沃土。
世界五百强中,已经有10个在株洲投资了11个项目,如日本雅马哈、加拿大普惠、德国西门子、美国ABC、日本三菱,美国希尔顿大酒店,法国家乐福荷兰分公司等等。
“中字号”企业有15家,外资企业数量居湖南省第二位。
2009年,株洲中国城市竞争力排名第82名,福布斯2010中国大陆最佳 山水桥城(20张)商业城市排名61名,皆为湖南第二,此外,株洲还是2010年度“中国十大最具投资价值城市”。
( 南宁市、郑州市、兰州市、宁波市、厦门市、徐州市、鄂尔多斯市、青岛市、吉林市、株洲市) 株洲既是全国的老工业基地,又是新兴的工业城市、株洲被誉为“中国电力机车的摇篮”、“中国电力机车之都”,是亚洲最大的有色金属冶炼基地、硬质合金研制基地、电动汽车研制基地。
是国家“一五”、“二五”时期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我国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空对空导弹、第一台电力机车、第一块硬质合金等100多个中国工业史上的第一都诞生在株洲。
生产的六轴9600千瓦电力机车,是当今世界功率最大的机车,整个机车的技术领先世界20年。
2000年研制成功的时速达到305公里的“蓝箭”交传高速动力火车,创造了当时中国第一速,驰骋在深广铁路线(深圳至广州段)、黔桂铁路线(贵阳至都匀段)、川黔铁路线(贵阳至六盘水段)上,如今和谐号动车组又创造了新的世界第一速。
株洲是商业之都。
芦淞区小商品市场和服装鞋帽市场在整个中国首屈一指,被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纺织是继长沙五一商圈后湖南又一商业购物集群。
株洲百货大楼、沃尔玛、平和堂、王府井百货、银座百货、华润万家、家润多、家乐福、步步高等云集 城市景观(17张)一起,株洲商贸正在形成批发和零售并驾齐驱的格局。
株洲是贯穿南北、连接东西的重要通道。
铁路方面,株洲是南方最大的铁路枢纽,京广、沪昆铁路在这里交汇,衡茶吉铁路正在加紧建设。
武广高速铁路建成通车,到北京只要4个小时,到广州2个小时。
株洲火车站平均每3分钟接发一趟列车,是全国五大客货运输特级站之一。
公路方面,106国道、107国道、320国道、京珠高速、上瑞高速以及连接闽南、赣南、湘南的“三南”公路都在境内穿过。
随着正在建设的岳汝高速、长株高速的竣工通车,株洲的交通优势更加明显。
航运方面,穿城而过的湘江,是长江第二大支流,四季通航,千吨级船舶可通江达海。
空运方面,距黄花国际机场仅40公里、20多分钟车程。
[1] 株洲是一个开放宜居城市,是全国绿化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作为移民为主的新兴工业城市,具有“五湖四海、开放包容”的特点。
近年来,深入开展“四创四化”,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推进城市绿化、美化、亮化和数字化工程,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城市品位明显提升,着力打造“以现代工业文明为特征的生态宜居城市”,吸引了海内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商前来投资置业,在株投资的世界500强企业有10家、“中字号”企业有15家,外资企业数量居湖南省第二位。
株洲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旅游资源丰富,文化底蕴深厚,形成了以“古、红、绿”为特色的旅游品牌。
位于炎陵县鹿原陂的炎帝陵被称为“神 市规划展览馆(2张)州第一陵”,是华夏儿女寻根祭祖的圣地。
株洲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炎陵县、茶陵县是6个革命老县之一。
株洲市制定的迈向二十一世纪的目标是:持续提升株洲的影响力和竞争力,推动“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战略目标的实现。
产业上打造“四城两基地”,即构筑电力机车城、汽车城、航空城、服饰城和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基地、新能源基地。
总体规划上继续实施“两地一中心”战略,进一步促进株洲由较为单一的工业性城市向以重工业基地、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和商贸金融信息中心为基本特征的多功能综合性城市转移和发展,把株洲建设成为中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株洲这座魅力新城一定会更加光彩夺目。
城市特色 株洲是一座年轻开放的新兴工业城市,移民特征很显著,人口来自五湖四海,同其他移民城 火车头精神开进湘江风光带 市一样,这里没有地域保护,没有外来歧视,“同在一方热土,共创美好明天”是株洲鲜明的城市特色。
株洲也是“被火车拉来的城市”。
走在大街小巷,城市景观无一不体现着这一历史内涵,作为中南地区重要的铁路交通枢纽,火车头精神体现了株洲的区位优势和地域特色。
火车头具有“奋勇争先、一往无前”的象征意义,火车头精神体现了株洲人敢为人先的精神风貌,是株洲无可比拟的城市特色。
自然条件 1、气候环境 株洲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光热充足,无霜期在286天以上,年平均气温16°C至18°C,是名副其实的膏腴之地,适宜多种农作物生长,为湖南省有名的粮食高产区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长江流域第一个粮食亩产过吨的县(市)就产生在株洲管辖的醴陵市。
2、自然资源 株洲境内物产资源丰富,已探明的矿产有煤、铁、钨、铅、锌、金、锡、铀、钼、铜、银、铌、钽、稀土、萤石、石膏、硅石土、高岭土、石灰石、花岗岩等40余种,为有名的有色金属之乡。
丰富的农产和矿藏资源,加上气候、土壤、地质、植被所具有的多样性特征,为多层次开发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3、地形地势 市域地貌类型结构:水域637.27平方公里,占市域总面积的5.66%;平原1843.25平方公里,占16.37%;低岗地1449.86平方公里,占12.87%;高岗地738.74平方公里,占6.56%;丘陵1916.61平方公里,占17.02%;山地4676.47平方公里,占41.52%。
山地主要集中于市域东南部,岗地以市域中北部居多,平原沿湘江两岸分布。
市境位于罗霄山脉西麓,南岭山脉至江汉平原的倾斜地段上,市域总体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北中部地形岭谷相间,盆地呈带状展布;东南部均为山地,山峦迭障,地势雄伟。
历史沿革 1、古代 远古时期,株洲地区就有先民生息繁衍,炎陵县鹿原陂安葬着中华民族的始祖炎帝神农氏。
据考古发现,在株洲县漂沙井黄霞垅磨山有6000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大溪文化遗址,以及叠在其上的4000多年前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遗址。
春秋战国时期,株洲属楚之黔中郡。
公元前223年,秦灭楚,巫中地区为黔中郡,株洲属之。
公元前202年,建长沙国,株洲是长沙国领地。
公元214年,三国东吴在此设建宁县,孙权割湖南县以东和醴陵、修县沿湘江东岸地带置建宁县,筑县城于今株洲市庆云山解放街、南湖街沿建宁港两岸,属长沙郡,乃株洲建县之始。
建宁县城商业发达,后一度毁于战火,据《水经注》建宁有新旧二城:旧城在槠州,吴所立:其新城则朱亭、淦田间有古城基地是也。
公元589年,隋文帝开皇九年,隋灭陈,废建宁。
公元621年,唐高祖武德四年,复置建宁县,属南云州;六年后即唐太宗元年,将建宁并入湘潭。
2、近代 岳飞题字 清顺治七年,江西商人在株洲修建宁码头,商业又有发展。
木材、茶叶、稻米、肉、蛋、瓷器、鞭炮、夏布、土纸等贸易居湘潭集镇商业之首。
清末民(国)初,随着粤汉、株萍铁路的修筑与湘江联网形成水陆交通优势。
株洲镇居民达3万余户,且大都居住于解放街、建宁街一带。
民国14年,彭松林(中共地下党员)与友人合资在株洲新街(建宁街)开设米店。
次年,发动成立株洲商民协会,并出任执行委员长,组建了粮食、南货、棉布、百货、缝纫、五金、园林、理发等16个同业公会。
民国33年,日军进犯株洲,大部分房屋被毁。
日本投降后,镇区居民大多在原址重建家园,至1949年,大部分民宅均得以恢复,房屋结构大部分是木架蔑织墙体,杉皮或小青瓦屋面。
至解放前株洲一直属湘潭县管辖。
3、现代 1949年8月3日株洲宣告解放,8月12日成立湘潭县株洲区人民政府。
1951年5月,株洲从湘潭县划出成立专辖市,由长沙专署领导。
1953年6月,株洲升格为省辖市,由湘潭专署领导。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株洲被列为全国重点建设的8个工业城市之一,国家将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中的四 解放初期和90年代株洲街头 项安排在株洲建设,即株洲硬质合金厂、南方动力机械公司、株洲电厂、株洲洗煤厂。
1965年4月又设立由市管辖的株洲县。
1983年5月,为发挥工业城市的中心作用,经国务院批准,将原属湘潭地区的醴陵县(市)、攸县、茶陵县、酃县(今炎陵县)划归株洲市管辖,共辖城市四区(含市郊区)、五县(市)。
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在市区湘江西岸设立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
至1997年经国务院批准,株洲市撤销郊区建制将市区划分为天元、芦淞、荷塘、石峰四个行政区。
2008年12月22日,《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株洲云龙示范区”“天易示范区”被明确为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五大示范区之一。
2009年3月11日,株洲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株洲云龙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分别为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市级行政、经济管理权限。
截至目前,株洲市共辖5区4县1市。
文化遗存 1、古代遗址 恐龙化石遗址可以见证株洲亿万年的沧海桑田;漂沙井磨山文化遗址、茶陵枣市独岭坳文化遗址、炎陵龙渣瑶族寨址等可以见证株洲至少六千多年的人类活动史;五代马王故城遗址、北宋金州故城遗址、三国建宁古城遗址、南宋茶陵城旧址、容陵侯故城、阴山县故城、攸县故城、三国吴建宁县新城遗址、醴陵古城遗址等古城遗址可以见证株洲两千多年的城市史;醴陵南桥鞭炮作坊遗址、楠竹山窑址、窑下湾砖窑址、沩山窑大遗址,炎陵桃岭窑址、洞下窑址,茶陵中瑶窑址、陵窑背窑址、陵窑塘下窑址,株洲县窑堆子窑址等古窑遗址可以见证株洲古代手工业的繁荣。
2、近代红色遗产 株洲是革命老区,留下了弥足珍贵的伟人足迹,留下了感天动地的先烈故事,经历了血雨腥风,感受了刀光剑影,也遗存了许多红色的遗迹:如市区的协丰长绸布店、罗哲烈士墓、十九人堆等;炎陵的水口战略决策 、水口连队建党 、中村分田运动、朱毛第一次会面、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第一团团部——洣泉书院,指挥酃城战斗旧址——接龙桥、红军标语博物馆等;茶陵县的工农兵政府旧址、中国共产党茶陵县委员会旧址、中共茶陵县委、茶陵县苏维埃政府旧址、九渡冲战斗遗址、茶陵烈士陵园、红军村和红军墙、红军学校――茶陵县立列宁高级小学校旧址、我党我军第一次肃反——湖口挽澜旧址、茶陵县烈士陵园等;攸县东冲兵工厂、南岸列宁室、攸县烈士公园、六十分烈士墓群,谭震林墓等;醴陵同志考察农民运动旧址——东富寺、革命活动纪念地——先农坛、李立三故居、左权将军纪念碑等。
3、近现代工业遗产 株洲是新中国建国初期八大工业基地之一,国家许多重要的工业项目安排在此。
第一台航空发动机、第一枚地对空导弹、第一台电力机车等100多个“全国第一”都诞生在株洲,株洲工业的发展历史,可以说就是新中国工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株洲南方公司、株洲电力机车公司、株洲车辆厂等一大批大型企业,有着相当丰富的历史遗存。
如南方公司建于上个世纪50年代的仿苏建筑群,株洲电力机车公司建于上个世纪30年代的一些车间和办公楼等,都有着不可低估的历史价值。
还有一些工业设备、工具,无不体现着中国现当代工业发展的光彩。
4、非物质文化遗产 株洲的非物质遗产也大放异彩,音乐如醴陵的思情鬼歌、 茶陵炎陵攸县的苏区歌谣、炎陵的客家山歌;舞蹈如醴陵的星子灯 、攸县大同桥火龙灯;手工技艺如株洲县南阳桥乡刘双喜漆画、邹桂文木雕、堂市乡谭建强制鼓、株洲县剪纸、醴陵鞭炮制作工艺、醴陵大蒜加工工艺、茶陵攸县的腐乳加工工艺、 茶陵冬酒酿造瓜皮帽工艺、茶陵蓝印花印染工艺、“补锅”手工技艺、攸县皇图岭豆腐制作;民俗如茶陵云阳山南岳宫庙会、攸县阳升关庙会;民间曲艺如醴陵的《春锣》和《赞土地》;戏剧如株洲县攸县的皮影戏;民间文学如炎陵茶陵的炎帝传说等。
旅游资源 株洲,是炎黄文化的重要发祥地。
中华民族的始祖、农耕文化的创始人――炎帝神农氏,就长眠在株洲境内炎陵县鹿原坡。
三国时孙权定都建业,设县建宁,羽扇纶巾的周瑜曾在这片土地上演绎过许多动人的故事,唐代大诗人杜甫留恋湘东美丽的风景,携家眷栖居于此,在他生命的最后两年,老病孤舟,两次溯湘江而南,留诗十多首;唐代奇女子、慧眼识英雄的名姬红拂之墓在株洲境内的醴陵西山,宋代名将岳飞率军途经茶陵时以枪尖挑禾蔸写的“光泉”二字,赫然镌刻在高陇石壁上;宋代大儒朱熹两次到株洲讲学,“朱亭”因他而名;明代大旅行家徐霞客为茶陵云阳山、灵岩寺、麻叶洞留下一篇篇日记,记下了株洲的名山胜水;明代大学士、立朝五十年的李东阳,以他为代表的“茶陵诗派”,将故乡“茶陵”的名字,永远镌刻在中国文学史史册上。
株洲,在中国人民革命史上,更有着光荣的一页,是我国重要革命发源地之一。
曾先后涌现了以李立三等为代表的传播马列主义新思想的革命前驱,左权、谭震林、耿飙、陈明仁等举世闻名的军事将领也都出自株洲。
茶陵、炎陵(原酃县)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朱德的第一次见面,是在炎陵县的十都;红军第一次把党支部建在连上,亲自主持的红军战士入党仪式,是在炎陵县的水口镇叶家祠;亲自批准组建的井冈山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是茶陵县工农兵政府;亲自主持、作出“撤围长沙、回师江西、攻取吉安”重大决策,被美国作家史沫特莱称为“朱德和采取了一生中最重大的步骤之一,这一步骤扭转了中国革命运动中的一次严重危机”的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会议,举行在株洲市徐家桥头的原协丰长绸布店。
株洲域内目前还有现代著名无产阶级革命家李立三故居、左权将军纪念碑、谭震林墓等。
株洲,是一块红色的圣土。
共和国第一批(1955—1964)授衔,产生了十大元帅和众多的将军。
其中株洲籍将军有41名,仅茶陵一县就出了25名将军,茶陵成了有名的“将军之乡”。
如何考助理农艺师?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考?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2014政府在养老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哪些重大举措
一月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1月6日下午民政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两部委《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养老服务业的综合试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落实措施;2014年养老产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政策将开始逐步细化完善落地,养老产业的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将逐渐清晰,并将基本形成养老产业的市场格局
通知确定全国42个试点城市。
二月 定调养老保险并轨 2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九个养老解读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的报告振奋人心,对从事健康养老产业的人们,极大的鼓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非常给力,这四项服务均和养老产业密切相关,期待更多更好的支持政策出台。
1、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 2、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向社会事业等领域 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利于解决养老用地不足 4、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服务健康养老 5、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决养老人才不足 6、医改有利于医疗支持健康养老服务 7、发展中医,服务健康养老 8、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健康养老 9、完善社保体系,发展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成为民政部十大工作之首养老服务业成为民政部2014年十大工作之首。
记者查阅《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第一项就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社会福利服务。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这几年,每年关于社会福利保障的建议提案在200件左右,其中养老保障占比最高。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九大养老关键词 1、问题:农民工未能享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 2、目标:基本养老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社保: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4、养老产业:发展养老作为特色产业,为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结合 5、社区养老: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6、养老小镇: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打造特色养老小镇 7、养老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8、养老人才: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输送养老人才 9、生态文明: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损害少、生态效益好的养老产业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3月14发布《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卫生计生委相关老龄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培安任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厅、医政医管局、基层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国际司等司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四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国土资源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布执行。
五月强调落实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国务院总理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在抓紧落实健康、养老服务和信息消费等方面支持政策的同时,围绕群众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丰富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届京交会国际养老服务产业推介会举行 5月31日,由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承办的第三届京交会国际养老服务产业推介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此次推介会共达成合作意向22.1亿元 六月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的要求,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发改高技〔2014〕1358号)。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
七月 关于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这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八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总理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央财政24亿支持8个省份试点养老产业化中央财政下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国务院总理8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建设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养老院、农村养老设施等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基层群众能力。
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等,推动便捷体育健身设施在城乡广覆盖。
九月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体育总局 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 9月23日,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发布 十月王勇强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国庆、重阳节,国务委员、全国老龄委主任王勇在考察养老机构、看望慰问老年人时强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34号)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85号)中国智能化养老产业大会举行 10月23-26日,2014中国老年健康与智能化养老产业大会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中央候补委员调研太申祥和山庄 10月24日,中央候补委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叶红专专程来到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在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蒋洪卫的陪同下,叶红专考察调研太申祥和山庄在15年发展养老事业中,融合中医、养生、文化、旅游等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情况重点推进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国务院总理10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重点推进6大领域消费。
强调鼓励养老健康家政消费,探索建立产业基金等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税收政策,民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热与公办机构同价。
十一月蒋洪卫:公益性事业,商业化运作新华网专访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蒋洪卫,蒋秘书长提出养老产业:公益性事业,商业化运作多产业融合构建健康养老产业商业模式《中国养老》杂志社刊发联盟秘书长蒋洪卫署名文章《多产业融合构建健康养老产业商业模式》 2014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11月14-16,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举行 14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主办的《健康养老投融资论坛暨项目推介会》在北京展览馆举办 16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组织老博会部分嘉宾参观考察北京最好的三家养老机构,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北京汇晨老年公寓、北京太阳城新型城镇化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15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主办,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新华网养老频道、投资时报等机构联合主办的《新型城镇化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隆重举办,商务部领导首次在公开活动阐述养老服务产业化,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平出席。
2014中国大陆养老城市排行榜 15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标准排名、投资时报联合发布《2014中国大陆养老城市排行榜》国务院强调建设健康、养老一体化的社区服务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强调:建设健康、养老、看护等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信息惠民工程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
全国及地方省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指南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推出《全国及地方省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指南(2012-2014)》商务部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 急 商服贸函[2014]899号)养老机构开业筹备流程及手续指南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推出《养老机构开办筹备流程及手续指南》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养老投资力度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养老投资力度,非公养老实行自主定价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国家卫计委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减免养老行政事业性收费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国务院督察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各地积极落实,按要求全面自查。
以各地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为社会力量提供便捷服务等为重点,国务院办公厅派出5个督查组,到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
鼓励外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商务部 民政部发布公告(2014 第81号)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十二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养老服务业统计工作民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 251 号)卫计委强调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2月12日下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医养结合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报告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发布《最全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报告》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12月23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国务院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做报告,提到:国务院将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