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区揭牌仪式主持词
社区仪式词篇一:揭牌仪式主持词尊敬的各导、各位嘉宾,同志们:在这春光明媚物复苏、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美好季节里,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举行人民办社区六项基层组织建设揭牌仪式,这是我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人民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又将迈入新的阶段,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
社区六项基层组织的建立,对于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邀出席今天揭牌庆典仪式的领导有:中共华龙区委组织部部长***同志,华龙区民政局局长***同志,人民办党工委书记***同志,人民路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人民办党工委党委委员***同志。
。
同时,光明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易兴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光明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易兴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各社区的部分居民代表会、楼栋党小组、社区志愿者代表以及办事处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今天的揭牌庆典仪式。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现在,我宣布:人民办社区六项基层组织建设揭牌庆典仪式正式开始。
第一项,请中共华龙区委组织部部长***同志和人民办党工委书记***为光明社区党建联席会、居民协商议事会、居民代表会揭牌;第二项,为社区党建联席会、居民协商议事会成员颁发聘书,因时间关系,人员较多,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发放,请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上台代领。
顺序是振兴
消防知识讲座主持词 消防安全讲座主持词 消防工作会议主持词
这些都不错,可以借鉴~《消防知识讲座主持词》《消防安全的班会主持词》《防火主题班会的主持词》《消防安全知识竞赛串词》《消防知识教育讲座主持词》《消防工作会议主持词》
有关教师节的资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小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议事活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的议事机构,依法管理、决策小区内共有事权。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监事会是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机构。
洋房楼长、别墅片区长联席会议是让业主委员会和监事会定期倾听广大业主诉求并对业主委员会和监事会进行监督的机构。
洋房楼长、别墅片区长联席会议设置秘书长一名和副秘书长两名,并作为常设机构(由于时间和精力有限,楼主和片区长选举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30天内进行)。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本物业小区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之日起成立。
第二章 业主大会召开程序 第五条 发布公告。
业主大会召开会议前20日,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应当将召开会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物业小区内业主公告。
物业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花都区狮岭镇政府、山前大道社区服务站、花都区国土房管局。
第六条 征询意见。
业主委员会或召集人发放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将业主大会议事内容书面征询物业小区内业主意见。
业主自己或者委托代理人填写征询意见表或选票,并签名有效。
第七条 回收统计意见。
筹备组可通过设立若干投票箱、上门或寄挂号信、快递、电子邮件、电子投票系统等形式回收物业小区内业主表决票,进行综合意见或统计票数,进行表决,邀请镇政府、社区服务站指导、监督,或请公证处公证。
筹备组发放和回收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可分步骤进行。
第八条 通报大会议事决定。
征询意见表和选票将分步骤进行。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筹备组作书面记录并存档。
筹备组必须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大会议事决定的时间,通报征询意见和选票结果,接受物业小区内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筹备组将业主大会的议事决定自会议结束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并将有关材料送花都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三章 议事内容第九条 业主大会的议事内容:(一)制定、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物业小区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三)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设立业主监事会,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决定物业服务方式、内容、标准及收费方案,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它物业服务人;1)业主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
2)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3)承包制:续聘现有物业公司或者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管理山庄。
以上三种物业管理方式的方案需至少提前30天给业主公示,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方式形成决议后,30天内由业主委员会牵头确定具体方案和细则,经过楼长、片区长联席会议50%以上成员的表决通过并向业主公示后执行。
(五)决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续筹、增值收益等方案;(六)听取和审查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监事会职责;(七)审议、批准业主委员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决定业主委员会委员、监事会成员报酬;(八)制定物业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经营方案及收入使用方案;(九)改变或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十)决定物业小区内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条 业主委员会的议事内容:(一)组织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二)为业主大会选聘、续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经业主大会决定和授权,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三)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组织修订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四)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按时缴交物业服务费用;(五)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中的有关问题;(六)提出维修资金续筹方案,督促维修资金缴交责任人按照规定缴交维修资金,组织业主讨论维修资金的使用; (七)公告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大会决议等内容; (八) 对违反管理规约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 (九)按业主大会授权决定共有物权的经营方案,签订经营合同,管理经营收入,定期公布帐目;(十)保管本物业小区共有物权产权证、业主资料、共有物业图纸、合格证、维修记录等全部资料;(十一)对业主委员会委员违反管理规约、工作纪律和法律法规的作出处理,须报业主大会决定的,提出处理议案。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 投票规则 第十一条 业主的投票权采用产权制。
业主自取得物业产权时自然取得投票权。
业主大会做出决定,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业主大会作出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的决定和决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 须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
第十二条 持有房产证或经房管局备案的预售合同为投票权人。
业主的投票权可书面委托使用人或承租人或其它业主行使,但使用人及承租人不具有业主代表和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被选举权。
第十三条 同一物业业主超过一人的,由其中一名共有人签名确认的意思表示,视为全部物业共有人的意思表示。
第十四条 业主请主动在指定地点领取投票表格,没有领取投票表格,筹备组应派人逐户派送,送达物业使用人的,视为送达业主本人。
投票人必须在投票上填写业主拥有物业面积或所代表业主投票权并签名(盖章)。
逐户派送敲门无人应答的,在门口拍照后投入信箱(别墅)或从门缝中放入(楼房、别墅),即为送达,该有门牌号的照片为送达的证据。
送达使用人的,视为送达业主。
也可用快递、挂号信、电子邮箱(电子档选票)等形式送达。
1、业主身份确认基于花都区国土房管局提供的业主清册加业主身份证的组合确认业主身份。
2、发放选票筹备组或筹备组组建的收发票组负责此项工作。
收发票组将表决票送达每户业主,确认业主身份。
业主须做选票发放签收登记表上签字。
发放选票工作开始 3日后,无法送达的,筹备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无法送达的业主名单、注意事项:请业主见公告后速与筹备组联系,在投投票截至时间前领取选票并行使投票权、筹备组联系式)。
3、投票和送达方式投票采用“流动投票”、“集中投票”或其它方式进行,投票时问定为 2015年10月31日至2015年12月15日(发放选票与投票工作可以同时进行)。
但投票截止时,回收选票未达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的条件的,应张贴通知,继续征集未投票业主的投票,本业主大会采取以下方式投票:(1)流动投票:投票期限内,筹备组或收发票组上门收集业主的投票,确认业主身份后,业主可将填好的选票,持业主身份的有效证明到指定的票箱进行投票,筹备组或收发票组应当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选票及登记等工作。
(2)集中投票。
筹备组或收发票组集中一个时段在物业管理区域(如A区,B区、C区、D区、E区、F区、G区、H区,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或指定地点设立投票箱(具体地点后续公告)。
业主将填好的选票,持业主身份的有效证明(包括业主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投票箱进行投票。
筹备组或收发票组应当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选票及登记等工作,山前社区居委会在现场监督。
(3)电子邮箱投票。
筹备组可通过筹备组专用业主大会投票邮箱(E-mail: 13600051525@163.com\\\/ 18902297339@163.com\\\/ jbyzht@qq.com)发放选票给业主或委托代理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把本人签过的选票连同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业主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扫描或者拍照作为附件通过电子邮箱返还筹备组指定邮箱(E-mail: 13600051525@163.com\\\/ 18902297339@163.com\\\/ jbyzht@qq.com)。
(4)快递邮件。
筹备组可通过邮寄方式发放选票给业主或委托代理人,业主或委托代理人把本人签过的选票连同身份证明复印件(包括业主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通过邮寄方式返还筹备组指定收件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山前大道金碧御水山庄H区别墅720号赵曼收,电话15917481248)。
(5)委托他人送达表决票。
业主本人可以将签字表决后的表决票委托他人送达至筹备组制定的投票箱,但表决票需附带业主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筹备组或收发票组应当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选票及登记等工作。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代理人须出示业主身份有效证明,书面委托书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
在投票当天截止的时间,筹备组或收发票组应对投票箱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筹备组指定的安全地点,任何人不得毁损投票箱。
3、计票每天或者每周投票结束后,在狮岭镇政府、山前大道社区居委会的指导监督下,由监票组、计票组进行公开唱票、验票、统计投票结果,最后在花都区狮岭镇金碧御水山庄会所公开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公示30天,所有选票应当保留备查。
第五章 议事方式 第十五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每年一月召开1次定期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同时告知花都区国土房管局、狮岭镇人民政府和山前社区服务站。
(一)30%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提议; (二)20%以上业主提议;(三)30%以上的洋房楼长、别墅片区长联席会议成员提议;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的;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管理规约规定的其它情况。
业主委员会不按要求召开临时会议的,30%以上业主委员会委员、30%以上的洋房楼长、别墅片区长联席会议成员或20%以上业主可以按程序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书面征求意见形式,但应当有物业小区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二分之一以上业主且占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参加。
业主以答复调查问卷或提出书面意见表达个人意愿,并签名确认。
经收集汇总表决结果,形成业主大会的决定。
第十七条 业主大会采用设投票箱形式征求、回收业主意见,进行表决: 在物业服务区域内分设多个固定和流动投票箱,由业主自行将个人意见投入投票箱内,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筹备组统计、汇总。
在规定时间内不参与投票,不提出同意、反对、弃权意见的,该票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内(依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00 号)》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议事方式: (一)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业主大会负责。
(二)业主委员会设委员5-7名(单数),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由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另外设候补委员1-3名成员;设业主监事会3名成员,候补监事会1名成员。
(三)每次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至少5日前,通知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并送达有关材料。
(四)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业主委员会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做出决定经全体委员人数半数以上同意。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的议事程序: (一)业主委员会会议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不少于每3个月召开一次;有1\\\/3以上委员提议或者主任认为必要时,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主持,主任因故缺席时,由副主任召集、主持。
(二)发布公告。
业主委员会在会议召开5日前将召开会议的通知、议事内容等以书面形式在物业小区内公告。
(三)审议内容。
业主委员会在业主大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审议。
(四)业主委员会应当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委员应当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业主委员会的决议违反法律、法规侵害业主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失的,参加决议的委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在表决中对决议有异议并记载在会议记录中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五)通报议事决定。
业主委员会在公告栏通报业主委员会议事情况、议事内容及其决定。
(六)决定执行。
业主委员会执行会议决定或委托物业服务公司执行会议决定。
(七)业主委员会会议要公开、透明,接受业主监督,允许业主列席旁听。
(八)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业主委员会超越职权出的决定或者做出与本区域内无关的决定,由签字同意该决定的委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满3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
前一届业主委员会自任期届满停止工作,有关资料、公章等移交所给山前社区服务站暂时保管。
第二十一条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从物业管理费中提取1%支付,经费开支包括:业主大会会务费用、业主委员会办公用品和必要的日常办公费等; 监事会、业主委员成员补贴等费用。
经费收支帐目由业主委员会专人负责管理,业主委员会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报业主大会决定,并应该以书面形式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和经费收支帐目于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7日内在物业小区内公告,接受业主的质询。
(一)业主委会会成员补贴公益性工作,无补贴。
(二)监事会成员补贴公益性工作,无补贴。
(三)业主委会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为山庄事务差旅费用和通信费用实报实销。
经监事会审核,并经楼长、片区长联席会议批准并公示后报销,但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元。
特殊情况由经楼长、片区长联席会议批准并公示后报销。
(四)业主委会会、监事会办公费用统一通过京东、天猫等网店购买,实报实销,但每人每年不能多于500元。
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则所称业主是指物业小区内房屋的所有权人,包括尚未出售物业的建设单位。
已经签订小区房屋买卖合同并向房管局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并持有房管局回执的买方被视为取得小区物业产权,享有小区业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生效,同时报当花都区国土房管局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未规定的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党员纳新步骤
党员纳新程序及步骤入党是一个人崇高的理想与人生追求,是一项本人自愿的、非常严肃认真的事情,容不得半点马虎。
入党分为四个阶段,每个阶段又有具体的步骤和程序: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经教育引导,申请入党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2、党支部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3、申请人撰写自传(也可附在入党申请书之后);4、团组织推优(推荐出优秀的申请入党人);5、党支部经征求意见、同本人谈话、支委会讨论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6、建立《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二、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7、指定培养联系人,并进行经常性的至少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如: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8、支委会进行定期考察;9、经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党内民主评议、征求党内外意见、支委会讨论、党总支审议后,列为发展对象;10、基层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11、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如参加学院党校培训班学习。
我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的培训对象包括发展对象和部分入党积极分子);三、预备党员的接收12、确定入党介绍人(针对发展对象);13、填写《入党志愿书》;1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15、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经全体正式党员表决后,支部作出决议;16、党总支审查各种入党材料和程序;17、党委组织部审核;18、党委(授权党总支
张力是河南人?? 有没有详细点的资料
1.表面张一种物理效应,它使得液体的表面获得最小的、光滑的面积,就它是一层弹性的薄膜一样。
要扩大一个一定体积的液体的表面,那么需要向这个液体作功。
要扩大一个一定体积的液体的表面,那么需要向这个液体作功。
表面张力的定义为在扩大一个液体的表面时所作的功除以被增大的面积。
因此表面张力也可以被看作是表面能的密度。
液面由于跟气体接触,表面层里分子的分布要比液体内部稀疏些,也就是分子间的距离比液体内部大些.在表面层中,由于分子间的距离比较大,分子间的作用力就表现为引力.如果在液体表面任意划一条分界线MN,把液体表面分为左右两部分,那么,液面左侧的分子对液面右侧分子的作用力的合力为引力F1,液面右侧的分子对左侧分子的作用力的合力为引力F2,F1和F2大小相等方向相反.液面各部分之间这种相互吸引的力叫做表面张力.在表面张力作用下,液体表面有收缩到最小的趋势.定义一对液体表面张力的概念是这样叙述的:液面上任一分界直线一边的表面层与另一边的表面层之间相互吸引的力,叫做表面张力. 液面上任一分界直线一边的表面层与另一边的液体(实际上是另一边厚度为二倍表面层厚度的表面双层)之间相互作用的力(尽效果为引力)在液面切向的分量,叫做表面张力. 要扩大一个一定体积的液体的表面,那么需要向这个液体作功。
表面张力的定义为在扩大一个液体的表面时所作的功除以被增大的面积。
因此表面张力也可以被看作是表面能的密度。
2、绳的一部分与另一部份之间的作用力,平衡时张力等于绳两端的拉力。
2.富力地产集团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力正式投身地产界是在1993年。
当时他从原来任职的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出来已经5年,其间主要靠做装修和工程设计赚了一些钱,恰逢广州楼市开始急速升温,各路人马纷纷杀入,他力邀来自香港的李思廉合资组建广州天力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共投资2000万元,双方各占50%股权,此即后来富力地产的前身。
雄心勃勃的天力公司起步头一年就连续做了三个楼盘,但因为手头资金有限,项目地块都选在广州天河区和白云区的城郊结合部,而且多是廉价的宅基地(即农民自有建房用地)。
第二年,他们洽购广州氮肥厂职工宿舍用地重新开发过程中注意到,很多广州老牌国有企业因旧城改造需要必须陆续外迁,而这绝对是一个在市区获取大块平价土地做大众化住宅的好机会。
1994年,他们买下一家外迁化工厂的地皮,开发公司第一个小区项目富力新居,据称后来张力曾回忆说,“那块地靠着煤厂,又挨着铁路,没人敢买,我们就敢买。
当时拿到那块地,地上的煤还有一寸多厚,我们把煤铲起来,再用水冲干净。
房子一开卖,每平方米3000多元,买房的人排起队来,很快就卖完了。
因为当时很少人搞普通住宅,市场上几乎没货,人人都去搞甲级写字楼、高档豪宅。
” 富力新居出人意料的业绩,给李张二人打了一支强心针,也使公司的战略方向初步明朗,此后便一发不可收拾:从较早的富力广场、富力半岛,到最近启动的富力现代城,前后在广州做的23个楼盘300余万平方米楼面,半数以上是市区旧厂房的拆迁地块,而令公司一夜之间名扬全国的北京富力城,原址其实也是北京起重机厂等五家老厂房所在地。
一个敢于冒险的实干家 “张总是一个敢于冒险的人”,一位曾在富力核心部门任高级主管的人士这样评价其昔日的老板。
1995年果断买下富力广场地块的决策,充分体现了张力“敢于冒险”的做事风格。
占地12万平方米的富力广场,原为广州铜材厂和同济化工厂所在地,现任富力集团副总经理吕劲在一次接受采访时曾透露,那时候要买这块地必须先给工厂付3000万定金,这笔钱对当时的富力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况且还没有得到政府的正式批准前,能不能把钱打到对方账号上呢
“高层们讨论到夜里12点半才下定决心,即使有很多不确定因素,钱也要先给工厂,表达我们合作的诚意,把这个大项目争取回来。
” 而张力本人则称,“拿铜材厂那块地时,看到‘满目疮痍’的烂地,很多发展商都选择了退出,我们和厂方商量,看能不能分期付款,晚一点给钱。
我们一个月后就开工,两个月后就卖楼。
项目资金流动很快,结果付款很顺利,前后只用了8个月就交楼了。
” 稍有常识的人都明白,假如那时候房子一下卖不动,资金流一断,对富力的打击将是致命的,事实却证明张力冒险成功:1996年面世的富力广场,无论社区环境还是户型都是当时老城区最漂亮的,均价卖到每平方米6000多元,它令广州人从此对一家本不起眼的开发商有了最直观的认识,也为公司带来了众多荣誉,至今仍被富力上下视为公司发展历程上的一大转折点。
了解这段往事的人,对后来富力初入北京即以32亿天价拿地建富力城,几乎引发京城楼市一场风暴之举,也就完全不奇怪了。
不过,那位富力前高管又强调,张力虽然不怕冒险,但很注重实际,而且工作勤奋,反应敏捷,做事仔细。
据他介绍,已是大集团老总的张力,还经常顶着南方炎夏三十多度的高温,亲自四处巡视工地,且极为注重检查施工质量和产品设计效果。
他认为,富力在成本控制方面之所以优于很多同行企业,“张总功不可没”。
创造财富奇迹的另一半 统计资料显示,自1996年开始,富力集团销售额平均每年翻一番,从1995年的3000万元到2002年的20亿元,今年销售目标更高达40亿元,已从起步时10多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今天名副其实的地产大鳄,但多年来富力仍一直沿用当初合作双方平分股权的“双老板”制,这在国内房地产界可谓另类。
追踪张力的财富故事,自然不能不提富力的“另一半”———现任董事长李思廉。
据富力有关人士介绍,李张二人在公司内部分工明确,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数学系的李思廉,主管公司财务和市场营销,张负责项目土地和工程管理。
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李在公众场合出现的机会更多一些。
关于两人之间的合作, 张力曾表示,“我和搭档(指李思廉)十年没红过脸,在商界也是绝无仅有。
我们之间没有签署过任何一份文字的东西,大家讲的都是信用。
”由此可知,两人关系绝非一般生意上的伙伴可比。
而李思廉对此问题的表态,则更多是从公司整体运作层面出发,“我们公司比较注重团队精神,就是说我们不把公司的成就简单看成是哪一个人或者哪一个部门的功劳。
” 2001年11月,经过连续数年业务高速增长后,富力集团对旗下全资子公司广州天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广州富力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达5.5亿元,该股份公司随即进入上市辅导期,近期更有消息称上市筹备工作已到最关键阶段。
作为国内大型房地产企业之一,富力上市的努力为业界所瞩目,而上市过程将对该公司迄今为止相对稳定的独特股权结构、从而对这两位老板个人财富价值的变化产生何种影响,也许会是人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
2005年起张力任联席董事长,主要负责购地、开发、工程、成本控制和集团架构管理等方面。
3.东北师大美术系教授(1943.4—)吉林东丰人。
擅长油画。
1964年毕业于吉林艺术学院美术系油画专业,1986年中央美院油画系研修班结业。
东北师大美术系油画教研室主任、教授。
作品有《冻土》、《小屯三月》、《冬魂》、《雪娃》、《令箭》等。
出版有《当代中国美术家画语类编》。
4. 重庆大学教授 从事燃烧与环境保护、可持续能源技术及系统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燃烧与清洁能源方向学术带头人。
中国工程热物理学会多相流委员会委员,煤清洁燃烧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学术委员,教育部高等学校能源动力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主要研究方向: ◆气固旋转多相流动与燃烧理论 ◆化石燃料洁净燃烧技术及系统◆新能源技术与系统◆MSW综合治理与能源化 近5年来,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0余项。
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技奖3项;获中国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一级学报和三大检索系统收录30余篇。
研究生培养:招收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5.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男,1976年6月出生,汉族,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199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200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
2005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法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
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主要学术成果有:《论约定保证期间的最长期限》、《遗产债务清偿的顺序》、《当代公用物法律关系的演变及其公用性的保持》等。
参与多项重大课题研究。
曾经讲述的课程:《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实务》。
主要成果: 1、《民事审前准备》( ( ISBN7-80161-880-7\\\/D × 880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1月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 ISBN7-80161-967-6\\\/D × 967 ) (合著,江伟教授主持),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3月第1版 2 、唐德华主持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 95 规划重点研究课题项目,“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号: 96AFX013 。
书籍:《民事诉讼理念与机制》( ISBN7-5620-2670-X\\\/D × 2630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第一版。
4 、《论阐明权的适用范围》,载《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 ISBN7-5620-2754-4\\\/D × 2714 )第一卷,“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 2003-2004 年秋季论坛专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第 1 版。
(获 2004 秋季论坛三等奖) 5 、论阐明权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性质界定,《法律适用》 2005 年第 10 期, 2005 年 10 月出版。
6 、《论阐明权的诉讼机制背景》, 2005 年秋季论坛三等奖。
一、发表文章 1 、《 WTO 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对该机制的运用》,载《浙江社会科学》(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 2002 年第 3 期。
2 、《再审发动程序之重构》,载《法律适用》(中文核心期刊) 2002 年第 8 期。
3 、《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再审制度》,载 2002 年 11 月 16 日《南方周末》, A6 版。
4 、《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制度及其完善》,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期刊) 2003 年第 4 期。
5 、 《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评析》,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中文核心期刊) 2004年第1期。
6 、 《 论证据固定——以民事诉讼为视角》,载人民法院报 2004年1月13日。
二、参编教材 1、《证据法学》(江伟教授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2、《民事诉讼法》,中国致公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6.上海万科物业管理公司监事 男,1959年出生。
1985年毕业于江西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本科学历。
曾先后供职于江西省第二化肥厂、江西大学、江西省劳动人事厅。
1992年11月进入万科。
1995年任上海万科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1996年任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8年11月任公司企划部经理;1999年任深圳万科精品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0年离职万科,任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重新加入万科,任北京万科总经理;2002年至今任万科物业管理总监;2004年作为职工委员会代表出任公司监事。
7.法学博士男,1972 年生,法学博士。
曾经讲述的课程:《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证据法学》,《民事诉讼法实务》。
主要成果: 1、《民事审前准备》( ( ISBN7-80161-880-7\\\/D × 880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1月第1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 ( ISBN7-80161-967-6\\\/D × 967 ) (合著,江伟教授主持),人民法院出版社 2005年3月第1版 2 、唐德华主持之国家哲学社会科学 95 规划重点研究课题项目,“中国民事诉讼理论与实践”,号: 96AFX013 。
书籍:《民事诉讼理念与机制》( ISBN7-5620-2670-X\\\/D × 2630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第一版。
4 、《论阐明权的适用范围》,载《法大民商经济法评论》( ISBN7-5620-2754-4\\\/D × 2714 )第一卷,“法大民商经济法学院 2003-2004 年秋季论坛专号”,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6 月第 1 版。
(获 2004 秋季论坛三等奖) 5 、论阐明权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性质界定,《法律适用》 2005 年第 10 期, 2005 年 10 月出版。
6 、《论阐明权的诉讼机制背景》, 2005 年秋季论坛三等奖。
一、发表文章 1 、《 WTO 争端解决机制与中国对该机制的运用》,载《浙江社会科学》(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SSCI 来源期刊) 2002 年第 3 期。
2 、《再审发动程序之重构》,载《法律适用》(中文核心期刊) 2002 年第 8 期。
3 、《域外法治发达国家的再审制度》,载 2002 年 11 月 16 日《南方周末》, A6 版。
4 、《 论我国民事诉讼证据保全制度及其完善》,载《山东科技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中文核心期刊) 2003 年第 4 期。
5 、 《 我国民事诉讼举证时限制度评析》,载《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中文核心期刊) 2004年第1期。
6 、 《 论证据固定——以民事诉讼为视角》,载人民法院报 2004年1月13日。
二、参编教材 1、《证据法学》(江伟教授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年12月第1版。
2、《民事诉讼法》,中国致公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关键词]党组织;建设;对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近期,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有了一些新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目前,社区下设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5名,其中2名流动党员;干部党员28名,占62.2%,群众党员15名,占33.3%;近年来,在社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践行北大荒核心价值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形势从总体上来讲是好的,呈现出不断加强和改进的趋势,特别近两年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实施“北大荒先锋工程”,社区党组织建设出现了新气象,发生了新变化,党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建设文明、和谐、发展的社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需要用改革的精神,发展的办法去研究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支部紧贴发展中心、服务社区的大局意识不强,政治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二)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组织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三)少数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高,人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