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新年晚会主持词开场白五篇
公司新年晚会主持词开场白五篇公司新年晚会主持词开场白一 A:春日春风春浩荡,猪年腾飞,祝新的年一帆风顺,二龙腾飞,三羊开泰,四季平安,五福临门,六六大顺,七星高照,八方来财,九九同心,十全十美
B:突破,分秒之内,可以颠覆一个世界 C:创新,弹指之间,可以诞生一个奇迹 D: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来宾 合:大家晚上好
A:我是今晚的主持 B:我是 C:我是 D:我是,非常感谢公司提供这样担任此晚会节目主持人的机会, A:首先送大家一副对联: B:上联是:张开龙口,白酒红酒老青岛,喝个痛快 C:下联是:甩动兔尾,歌曲舞曲迪斯科,玩个舒畅 D:横批:兴致而归 A:,是突破的年,是创新的年。
B:这一年,在x总和x总的领导下,公司力求创新寻求突破 C:发展战略上,采取了横向多元深挖的方法。
在原先电子元器件国际贸易基础上衍生了 D:电子成品国际贸易,电子元器件国内业务,电子B2B商城,农产品B2C淘宝店铺。
合:我们的目标是年打造出一条自主的供应链,20xx年成功上市 A:在这里,公司能稳健快步发展 B:离不开x总和x总的领导 C:离不开在座各位同事的辛勤付出和亲爱的家属的默默支持 D:更离不开各位供应商与合作伙伴的相互共勉 合:在这里,我们真诚的道一声:你们幸苦了 A:今晚将是一个温馨、快乐的夜晚 B:今晚,我们准备了动听的歌曲、劲爆的舞蹈,搞笑的小品,好玩的游戏,还
求以“青春礼赞,祖国颂章”为主题的晚会主持词
[会议致词]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主持词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推进会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开始开会。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指导下,通过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三级物流配送体系、人才培养以及市场主体培育,使烈山区电子商务进一步便利农民生产生活、助力扶贫攻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今天在这里召开烈山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进展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让成员单位全面知晓烈山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推进,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区人民政府邓副区长;区政府办、财政局、工信局、扶贫办、发改委、农水局、人社局、教育局、文广局、统计局、招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工会、工商联、区电信公司、区移动公司、区邮政公司、区旅投公司相关领导和同志;南京云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示范区项目经理汪冠芳;各乡(镇)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推进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区电子商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区商务局全体工作人员。
今天下午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请区人民政府邓副区长作工作要求。
二是(三)国务院扶贫办电商扶贫课题组成员、商务部推荐电子商务进农村申报评审专家、商务部特聘国发78号文解读专家、半汤商学院副院长王盛老师针对农村电商全覆盖与
幽默演讲稿开场白
词由主持人于节目进行过程中串联节目的串联词。
如今的各种演出活动和集会中,主持人往往成了主角,而主持人在台上所表演的主持词,则是集会的灵魂之所在。
因此,主持词写作的成功与否,已经成为集会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所以,每当举办演出活动或者集会时,主办者总是请人为演出或集会撰写主持词,由此可见主持词写作的重要性。
如果把演出中各个单独的节目,比喻成散落的珍珠;那么,通过主持人的表演,用主持词将它们巧妙的串联在一起,则形成一条优美的项链,有珠联璧合之妙用,让各个节目都在同一的主题下发出夺目的光彩,使整个聚会活动获得成功。
如何卖自己
这个题目是从洋文(How to sell\ yourself)硬翻过来的,所以中国人听起来未免有点不入耳,在欧美则是很普通的,甚至可以说是很流行的。
其实在今日之中国,这话虽不好听,但这话所代表的事实却已经很普通,甚至很流行,说不入耳,说难听,恐怕还是有点面子观点在作祟,在中国有许多事是只能做不能说的,“卖自己”也属此类。
但以西风东渐之速,我预料不久的将来“卖自己”三个字也会渐渐变得入耳起来,好听起来。
\ 中国传统上是一个重农轻商的社会,商为四民之末,所以中国人向来好像不喜欢“卖”字,跟“卖”联在一起的词语,几乎全是负面的,如卖友、卖交、卖国、卖笑、卖身,无一不是贬词,至于“卖自己”,更是不可思议,所以从来就没有这种说法。
古语说:“自炫自媒,乃士女之丑行。
”自炫自媒都是丑行,何况自卖呢
如果真的非说不可,也要说得文雅一点,最好不要用这个“卖”字,例如《孟子·万章篇》有句话说:“自鬻以成其君。
乡党自好者不为。
”这里自鬻就是自卖,虽然古雅一点,但也不是什么好词。
至于孔夫子讲的“沽之哉,沽之哉
我待贾者也。
”这个“沽”也是“卖”,这里的待贾而沽,倒真有点卖自己的味道,但这话是自比为美玉,待贾而沽的目的是求见用于世,以便为人民服务,跟后世说的“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意思差不多,但也毕竟不好简约为“自沽”、“自货”。
当然,如果你真是孔夫子那样的大圣人,或是岳飞那样的大英雄,即使自沽自货,甚至自鬻自卖,也都无不可,那是可以“又当别论”的。
\ 近年来中国社会进步神速,已从农耕社会迈进了(或正在迈进)商品社会,要发财就要靠做买卖,令人艳羡的大款都是商人或准商人(“准商人”是我发明的词,泛指那些虽非商人却也靠买卖发迹的人),餘风所被,无论是文人雅士,贩夫走卒,人人都勇于自炫自媒,自沽自货,乃至于自鬻自卖,朋友们、同伙们也跟着起哄,凡女人(只要不是鸡皮鹤发)都称为美女,凡男子(只要不是两袖龙钟)都称为帅哥,能写几个大字就是书法家,读了几本古书就是国学大师,总之,好像人人都是一块美玉待价而沽,令人有满街都是圣人之感。
最好玩的是政客,尤其是靠竞选为生的台湾政客,那股自炫、自媒、自沽、自卖的劲儿真叫人佩服不已。
我在台湾就接过一张竞选人的名片,是三折的,两面都是光荣履历,第一条就骇然写着“某某幼儿园歌舞比赛第一名”,接着是“某某国小百米赛跑第二名”,如此等等,真是美不胜收。
还有一位竞选人,竞选广告上注明是“谢东闵(台湾前副总统)的外孙的表哥”,至于“陈水扁的学弟”、“吕秀莲的学妹”之类,那几乎就随处可见。
欹欤盛哉,台湾人才之多也
\ 我有时觉得自己未免有点古板,有点不合时宜,既然中国社会已经从农耕社会进入到商品社会,买卖就是最常见的事,什么都得买,也就什么都可以卖,“自己”为什么就不能“卖”呢
何况民主社会本来人人都是圣人,孔夫子既然可以待价而沽,我们自然也可以,何况既然生活在商品社会中,何人又能自外于买卖
整个社会都在卖,你自然也得跟着卖,你要想不卖都不行。
比如说要找工作,就得写一份漂亮的履历,告诉别人自己有多少亮点,如何值得买,否则老板怎么会雇你
就是贵为大学教授,每个学期也都会接到一大堆表格,要你做自我评价,这些表格细到参加什么学术活动、在活动中扮演什么角色(例如主持、发表论文、讲评论文、参加座谈等)、有何表现等等,全要密密麻麻地缮写,你如何能不自炫自卖
你想不自炫自卖都不行。
我有一次烦了,在一列横栏的表格中,竖着大写四个字“记不得了”,事后想想,觉得未免太意气用事,自己虽然快意,在别人眼里,只会得到“狂傲自大”四个字的评语。
而且再想想,你毕竟是教授已经升到了顶,才敢如此放肆,如果是个小青年求职,你还敢不借此把自己好好地炫耀一下,论斤论两地自卖,以求得个好价钱
\ yourself),这是商品社会的规律,没什么好脸红的。
何况你卖的是自己,总比卖假药、卖黑心猪肉、卖毒品要好,比卖官鬻爵、收受贿赂更不知要好多少倍。
当然你如果格外要好,最好在卖自己的时候也做一个诚实的商人,是几斤就几斤,不要掺水,是什么货色就什么货色,不要假冒伪劣。
是孔子便自称美玉,是岳飞就自称好汉,用不着太谦虚。
以吕祖谦为首的浙东学派都有那些人
主要思想分别是什么
浙东学派(或称浙东学术),中国传统学术的一个派别,其源起于宋,发达于明清时期。
其代表人物多为活动于宋时“两浙东路”(大致相当于今浙江省钱塘江以东各地市)一带及籍贯为浙江的学者。
其为“宋学”及明清学术中的显学之一,对近现代学术和海外学术(尤其是日本和东南亚)影响很大。
浙东学派的学术思想体系庞杂,著作繁多,其重要学术取向是“经世致用”。
狭义浙东学派,指清初以黄宗羲、万斯大、万斯同、全祖望、章学诚、邵晋涵等为代表研究经学兼史学的经史学派,因这些代表人物均系浙江东部故名。
广义的浙东学派包括狭义浙东学派,及浙江其他地区的学术派别,如宋今浙中(浙江中部地区)以吕祖谦为代表的金华学派,陈亮为代表的永康学派,今浙南(浙江南部地区)叶适为代表的永嘉学派。
(注:古以钱塘江为界,分为“浙西”、“浙东”,今杭嘉湖地区古为“浙西”,而宁(甬)绍、台温、金丽衢地区均属“浙东”地区) 狭义的浙东学派指今绍兴、宁波、台州一带学者所发展的学术,盛于明清,源头可追溯至两宋。
因学人籍贯及活动范围多在宁绍(今宁波绍兴)地区,地处浙江之东部(注:古以钱塘江为界),故名。
阳明学派及浙东史学或包含其中。
宋明理学,即为两宋至明代的儒学。
虽然是儒学,但同时借鉴了道家甚至是道教和佛学的思想。
北宋嘉祐治平年间(1056年—1067年),儒学发展形成了王安石荆公学派、司马光温公学派、苏轼的蜀学等派。
后来谈兼性理而著名者,有周濂溪的濂学、张载的关学、二程(程颢、程颐)兄弟的洛学。
后来洛学由朱熹发扬光大,在福建创出闽学,成为居正统之位的程朱理学。
濂、洛、关、闽四学派,人称理学四派。
程朱理学,是宋明理学的一支流,有时会被简称为理学,以便与陆象山、王阳明的心学相对。
但其实心学亦属于宋明理学的一支。
北宋诸儒以周敦颐、张横渠、程颢、程颐为大宗,上承儒家经典,讲仁与心性,又讲格物穷理。
熙宁三年以后,王安石变法引发党争,二程分别退居洛阳,理学在此后七年或十年达到成熟。
宋朝南渡以后,儒学分为三派——程颢开胡五峰之“湖湘之学”,程颐开朱子之学,也就是程朱理学,代表者乃朱熹;陆九渊则直承孟子而开出心学一派。
全祖望评价:“宋干、淳以后,学派分而为三:朱学也,吕学也,陆学也。
三家同时,皆不甚合。
朱学以格物致知,陆学以明心,吕学则兼取其长,而复以中原文献之统润色之。
门庭径路虽别,要其归宿于圣人则一也。
”北宋中叶以后,道学家的声势愈来愈浩大;南宋前期虽然政府几次三番下令禁止,并不能阻挡道学的流行和减削它的声望。
南宋以后,只有朱陆二系传续不绝。
元明之际,朱学进居正统之位,为中国君主社会后期的官方思想。
惠栋在评《毛诗注疏》时说:“宋儒之祸,甚于秦灰。
”明朝中叶,王阳明承陆九渊而阐发心学,创立致良知之“阳明学”,集心学之大成。
明末刘蕺山呼应胡五峰而盛言以心着性之义。
明末王学亦走入末流,黄棕西说:“明人讲学,袭《语录》糟粕,不以六经为根坻,束书而从事于游谈。
”王是真说: “今之学者,偶有所偷窥,则欲尽废先儒之说而驾其上。
不学,则借一贯之言,以文甚陋;无行,则逃之性命之乡,以使人不可诘问。
”宋学的主要学派包括周敦颐的“道学”派(以“道”为核心概念)、邵雍的“数学”派(以“数”为核心概念)、张载的“气学”派(以“气”为核心概念)、二程与朱熹的“理学”派(以“理”为核心概念)、陆九渊的“心学”派(以“心”为核心概念)、陈亮与叶适的“事功学派”、吕祖谦的经世致用派等。
陆九渊本人则提出“六经注我”的治学方法。
宋学吸纳儒、释、道三派,形成了所谓的理学与心学,凌廷堪认为“宋学不求于经而但求于理,不求于故训典章制度而但求于心”。
方东树则认为“窃以孔子没后,千五百余岁,经义学脉,至宋儒讲辨,始得圣人之真。
平心而论,程、朱数子廓清之功,实为晚周以来一大治。
”理学初起于北宋、盛极于南宋与元、明时代,清朝中叶以后逐渐没落。
它是宋朝以后才发展出来的一种新儒学思想,除了传统儒学的自身更张和社会形势所迫之外,还与大量融入了佛老思想。
宋明以降,著名理学名家有:周敦颐、张载、二程(程颢、程颐)、杨时、罗从彦、朱熹、吕祖谦、杨简、真德秀、魏了翁、许衡、吴澄、曹端、薛瑄、吴与弼、邱濬、陈献章……等。
吕祖谦字伯恭,寿州人,因吕姓郡望东莱,世称东莱先生。
南宋哲学家、教育家。
官宦世家,八世从祖吕蒙正(圣功),太平兴国二年进士第一。
祖谦自幼随父在福建任所,师从林之奇,至临安,师从汪应辰和胡宪。
吕祖谦以祖致仕恩,补为将仕郎,绍兴二十七年,改为迪功郎,孝宗隆兴元年四月,中博学鸿词科,特授左从政郎。
乾道二年十一月,其母逝,归葬婺州。
乾道六年,任太学博士,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
乾道八年二月,其父去世,久居明招山守墓服丧。
淳熙三年,因李焘推荐,升任秘书省秘书郎。
吕祖谦与朱熹、张栻过从甚密,时称“东南三贤”。
曾与朱熹一同讲学于浙江浦江的月泉书院,论学主“明理居敬”,认为“居敬有力,则其所穷者益精;穷理浸明,则其所居者亦有地”。
祖谦反对空谈阴阳性命之说,开创“吕学”(“婺学”),为金华学派的代表,开“浙东学派”先河。
吕祖谦极力主张抗金,恢复失土。
重视史学, 仿司马光《资治通鉴》撰《大事纪》12卷与《大事纪解题》12卷,还有《通释》3卷,内容较《通鉴》精简,史称“每条之下各注从某书修云云,以自附于述而不作之义”。
可惜祖谦40岁左右健康转坏,患“萎痹”,自言“非药石所能料理”,43岁以后,右肢瘫痪,行动不便,未竟其书。
南宋淳熙二年,由吕祖谦邀请,朱熹与陆九渊等人参加的一次学术会议,名之为“鹅湖之会”,首开书院会讲之先河;双方“相与讲其所闻之学”,陆九渊提出“尧舜之前有何书可读”,认为只要“明心见性”即可,致使“朱熹不慊”,不欢而散。
陈亮尊奉吕祖谦为“道德一世师表”。
淳熙四年奉宋孝宗之命编辑《宋文鉴》。
鹅湖之会,是中国宋朝时的一场程朱理学与心学之间的学术辩论,由吕祖谦主持。
辩论方为:程朱派朱熹,对抗心学派的陆九龄、陆九渊兄弟。
地点在鹅湖山(今江西省铅山县),邻近郡县官吏、学者百人列席观会。
双方连三日激辩,陆九渊略占上风,但最后未明定胜败结果,陆朱两方各自萧然离去。
鹅湖山位于江西省北部上饶市铅山县。
鹅湖山上建有鹅湖寺,鹅湖之会即在此举行。
南宋淳熙二年(1175年),吕祖谦为了调和朱熹“理学”和陆九渊“心学”之间的哲学理论分歧,使两人的观点“会归于一”,于是出面邀请陆九龄、陆九渊兄弟前来与朱熹见面。
六月,由吕祖谦主办,朱熹与陆九渊、陆九龄等人参加,此一次“鹅湖之会”,首开书院会讲之先河,是一场中国哲学大辩论,列席旁听者有刘子澄、赵景明、潘叔度等江西、浙江、福建官员及学者百人以上。
朱、陆双方的朋友和门生弟子都参加了。
在这场大辩论中,双方“相与讲其所闻之学”,朱熹侧重“道问学”,他认为治学的方法,最好是居敬和穷理,二者相互把持运用。
陆九渊、陆九龄侧重“尊德学”,力主发人之本心。
陆九渊从“心即理”出发,提出“尧舜之前有何书可读”,认为只要“明心见性”即可,所谓“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致使“朱熹不慊”,朱熹强调“格物致知”,认为格物就是穷尽事物之理,致知就是推致其知以至其极。
双方争议了三天,辩论非常热烈。
陆九渊逼问朱熹“尧舜之前有何书可读
”,认为明心见性,何必死读书,陆九渊兄弟略占上风。
但谁也不能说服谁。
最后未曾明定结果,也谈不到消除歧见。
象山门下朱亨道有一段记载:“鹅湖讲道,诚当今盛事。
伯恭盖虑朱、陆议论犹有异同,欲会归于一,而定所适从……论及教人,元晦之意,欲令人泛观博览而后归之约,二陆之意欲先发明人之本心,而后使之博览。
”。
会后,张栻写信给朱熹问到:“陆子寿兄弟如何,肯相听否
”,朱熹回书说:“子寿兄弟气象甚好,其病却是尽废讲学而专务践履,却于践履之中要人提撕省察,悟得本心,此为病之大者。
要其操持谨质,表里不二,实有过人者。
惜乎其自信太过,规模窄狭,不复取人之善,将流于异学而不自知耳。
”后来朱熹给吕祖谦的信中说道,鹅湖之会以后,“吾痛不得自鹅湖,遂入怀玉,深山静坐数月”。
四年之后,又爆发了“皇极之辨”。
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羲评价“鹅湖之会”说:“(朱陆)二先生同植纲常,同扶名教,同宗孔孟,即使意见终于不合,亦不过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子黄百家也说:“二先生之立教不同,然如诏入室者,虽东西异户,及至室中,则一也。
”后代的理学家为纪念朱、陆二方的辩论,便建立“鹅湖书院”。
后人为纪念鹅湖之会,于此立四贤堂,设有吕祖谦、朱熹、陆九渊、陆九龄等四个牌位,又有一个题着“顿渐同归”字样的匾额。
淳熙六年七月二十八日,第三任妻子芮氏去世。
晚年喜阅读医书。
淳熙八年七月二十九日病故。
葬于浙东武义武阳镇明招寺南300米。
岳父韩元吉在吕祖谦死后有诗:“青云涂路本青毡,圣学相期四十年。
台阁久嗟君卧疾,山林今叹我华颠。
伤心二女同新穴,拭目诸生续旧编。
斗酒无因相沃酹,朔风西望涕潸然。
”。
著有《左传说》、《东莱博议》、《历代制度详说》、《宋文鉴》等书,及与朱熹合编《近思录》。
清初四库馆臣评其成就“祖谦于史学最长”。
吕祖谦有三妻,南宋著名儒官韩元吉的二位女儿韩复、韩螺,淳熙四年十一月初二继娶国子祭酒芮烨之女芮氏。
三妻皆早亡,二子一女夭亡。
绍兴三十一年,元配韩复生长子岳孙,20天后夭折。
绍兴三十二年韩复病亡,葬于明招山。
是年次子齐孙又于九月夭亡。
另有一女吕华年,生于1159年,长大后嫁给潘景良。
乾道五年,再娶韩螺(原配韩复之妹),乾道七年,四月韩螺生一女,五月,产后不久,母女皆病卒,葬于明招山。
淳熙四年,又娶芮氏为妻。
第三任妻子芮氏生有一子吕延年,淳熙六年七月二十八日芮氏又病亡。
吕祖谦撰墓志铭:“某病废,夫人获视,劬瘁得羸疾以卒”。
吕延年官至寺丞。
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中秋晚会幽默主持词
主持人:看呐,金黄的“月饼”又挂在了天上,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到了中秋这个节啊,是的,今天就是中秋节
在中秋节这个美食多多的节日里,我们要举办一个中秋晚会!我宣布:………… 下面欢迎我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间车爆胎的xx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