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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两癌救助仪式主持词

时间:2018-12-13 23:00

怎么写爱心捐助活动主持词?

【可以做模式套用】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天高气爽、碧空万里,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日子。

大家怀着奉献爱心的美好心情,聚集在这里,将向以651分优异成绩考入xx大学的贫困学生xx同学进行爱心资助。

参加今天“资助xx同学爱心助学捐款仪式”的单位、个人及领导有: xxx有限责任公司 xxx有限责任公司、 xx电视报 xxx公司 xx委会 xx局 未留姓名的一位热心人 。

“资助xx同学爱心助学捐款仪式”现在正式开始。

一、首先,请向xx同学献爱心助学活动发启单位的负责人——xx公司总经理讲话 二、向xx同学进行献爱心损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捐款数额): 1、xx公司单位和员工捐款共计 元 2、xxx公司捐款共计 元 3、xx委会捐款共计 元 4、xx局 元 5、未留姓名的一位热心人 元 6、xx单位和员工捐款共计 元 …….. 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向xx同学捐款献爱心的单位和个人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三、请xx同学向大家致谢 四、请xx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及来宾讲话 并发出了奉献爱心、救助贫困学生、建设和谐社会的倡仪。

今天的捐助仪式非常圆满,非常成功。

在此,谨代表向xx同学捐款奉献爱心的发启单位,本次捐款仪式的举办单位,向所有奉献爱心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真诚感谢,也代表xx同学和他的父母向今天与会的所有单位所有来宾表示感谢

现在我宣布,今天的捐助仪式到此结束

扶贫捐赠仪式主持词

扶贫捐赠仪式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以无比激动的心情隆重举行承德新兴建筑有限公司资助贫困生仪式。

为此,我谨代表黄土梁子初级中学全体师生员工对出席此次仪式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老师们、同学们表示最热烈的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前来参加仪式的各位领导,他们是:承德新兴建筑有限公司刘建国总经理...。

老师们、同学们,在此,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表达我们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本次捐赠仪式共有五项议程,下面首先进行第一项:请杨宗昌校长致欢迎词。

  杨校长的欢迎词,不但表达了对各位领导的热烈欢迎,而且还概述了建校三年来建筑公司对我校的莫大贡献。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再次表达我们的感谢之情和敬重之意!  接下来仪式进行第二项:由我宣布一下新兴建筑有限公司救助贫困生名单这六名同学是:七年一班孙宁,七年二班周艳春,七年四班张颖,七年六班赵美茹,七年八班孙宏霞,七年十六班王景上。

下面请公司刘总为他们颁发每人一千元的救助金。

  承德新兴建筑有限公司救助贫困生的阳光雨露今天照耀滋润在我们这里。

为此,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表达我们公司救助贫困生敬仰之情。

老师们、同学们,过河不忘修桥者、吃水不忘挖井人。

承德新兴建筑有限公司的深情厚谊应该永远激励着我前进,下面仪式进行第三项,请受资助学生代表孙宁

关于少先队员的故事

郑小鹏是四川什邡市红白镇中心学校初一(2)班学生。

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他失去了姐姐和父亲,也失去了很多同学和朋友,母亲又在他来京前不幸出了车祸。

在献辞中,他讲述了自己救助村民的一个故事。

那是5月13日凌晨1时多,从山上传来一股难闻的气味,有一些逃向山外的人告诉大家,十几里外的化工厂液氨泄漏了,硫酸燃烧产生了难闻的气味儿。

老师指挥大家赶快逃向山外,只要翻过大山,就有生的希望

但郑小鹏却想到自己的村子里,还有许多村民并不知道液氨泄漏的事情,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危险。

郑小鹏找到正在救灾的堂兄,两人一同跑回村子,把消息告诉了全村百姓,劝大家赶快逃走。

地震之后一直下雨,郑小鹏浑身湿透,鞋子也不知去了哪里。

白天他在废墟里捡到一双干净的雨靴,虽然比自己的脚大许多,但总算是干的,他就穿着大靴子,同三十几名乡亲,一步一滑地翻过了两座大山。

据了解,在献辞的初稿中,写的是郑小鹏“连忙翻过大山去通知村里的人,带领三十几个乡亲一起脱离了危险”。

6月5日,郑小鹏从帐篷小学被接到北京,读到这段献辞文字时,他提出把“带领”改为“和”。

问他为什么这样改,郑小鹏说:“那不是我的功劳。

”一词之改,让大家对这位小英雄刮目相看。

郑小鹏更愿意说的是,在路上,他们碰到了解放军战士,有的战士把一天的口粮拿给他们吃,却不肯留下姓名。

“政治”一词,在中国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中世纪的骑士  骑士从幼年时代开始,就被养育成为专门适应战争的人。

他接受教育的全部目的就是为了强健体魄和巩固信仰。

他的学校就是军队前哨站里的守卫室,他的家园是永远处在外敌进攻之下的城堡。

作为侍臣,他必须经常服从领主的征召,参加反对另外一个领主的战争。

作为回报,他可以得到一些所得的战利品,或是沿路打劫商人所得的财物。

偶尔骑士也会被国王征召去,投入一场被国王认定是有利可图的对外战争。

  骑士最初是陪伴领主和国王的,这种同伴的资格必须得到正式认可。

大约到了公元1200年左右,教会接管了册封骑士的仪式,并且将很多宗教礼节和规范加入了这个仪式,使之近于神圣。

将要成为骑士的年轻人首先要沐浴,象征灵魂得到洁净。

然后穿着洁白的上衣,身披红色长袍,在祭坛前伫立或是跪拜10小时。

他的盔甲和佩剑就放在祭坛上。

到天色破晓的时候,他来到一群骑士和女士面前,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弥撒。

他的担保人将他带到领主面前,并且将他的武器和防具一件一件的递给他,每递一件,都要加上一句祈祷和祝福。

仪式中最关键的一步是为新骑士绑上马刺。

一位年长的骑士还要用自己的掌缘或剑身在新骑士的脖子或面颊上重重的打一下——这一击是所有的骑士都必须承受而且不得反击的。

这位刚刚被册封的骑士接下来还要宣誓:自己的剑永远只用于正当的理由,用来捍卫教会,保护孤儿寡妇,济贫救苦,铲除奸恶。

整个仪式以马术表演、模拟决斗和格斗游戏而告终。

全部的仪式是非常感人的。

很多诚挚的骑士终其一生都无法忘怀他们在祭坛前度过的一夜,也无法忘怀他们当年作出的誓言。

但是,这也是个非常昂贵的仪式。

其花费之高使得14世纪的很多有资格的年轻人宁可终身都保持着扈从的身份。

  骑士的义务就是必须在他主人出征时服役,不过在封建制早期,一年里也就四十天而已。

当然,他们当时认为的战争,有很多其实不过是掠夺的同义词。

真正意义上的战争只有在一方的领主向另外一方发下战书,约定在何时何地作战以后才可能发生。

很多时候,指挥官的目的并不是要打败敌人,而是尽可能的焚毁村庄,屠杀农民,削弱对方的经济来源,而对方的领主还在他自己的城堡里,暴跳如雷却毫发无伤。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

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

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

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

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

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

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

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

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

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

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直到公元13世纪,中世纪的军队还是几乎全部由战斗人员所组成,专门负责辅助性事务和后勤供给的人几乎没有。

士兵们必须自行解决给养问题,因为部队经常不在本国境内作战。

一般而言,部队里大约有三分之一是全副武装的骑士——不过这个比例经常随着情况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动。

步兵中有一些是经过训练的正规士兵,但是更多的则是临时招来应付战争的农民。

他们身穿着他们随便找到的各种盔甲,通常是用铁环加固过的皮甲。

他们携带的武器和防具可谓千奇百怪:盾牌、弓箭、长剑、梭镖、斧头、甚至还有棍棒。

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

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

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

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

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

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

征服者威廉和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

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

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

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

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

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

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

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

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

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

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到了14世纪的时候,板甲取代了锁甲。

板甲可以度身定做,并且常常饰有精美的花纹。

全套板甲的重量超过60磅,。

如果盔甲的关节处铰接妥帖并且润滑良好的话,穿着板甲的人活动起来可以比穿着锁甲的人更加自由。

  骑士的盾牌一般是用几层结实的木板做成的,用钉子把它们钉在一起,外面覆以皮革,边上还包着一圈金属。

为了弹开敌人的刀刃,一般在盾牌中央还有用金属做成的一个突起。

步兵惯用的盾牌是圆形的,而骑士们为了保护他们的腿,一般都使用风筝形状的盾牌。

为了能够在作战和比武大会时负载全身铁甲的骑士,战马必须是强健有力的。

这种军马在当时并不多见,而且极其昂贵,因为草料并不充裕,而且一般的牲畜体形都很瘦小。

养马者必须想办法把自己的马喂得高大强壮才行。

当时阿拉伯马非常受欢迎,而全身纯白的雄马更是上上之选。

按照当时的观点,骑母马是不合骑士身份的。

为了能够承受战争时的各种冲击,选作军马的马匹必须经过长期精心的训练。

另外,骑士在战场上经常拿着剑、盾、长枪,腾不出手来握缰绳,控制坐骑就只能靠用马刺驱策、用腿压马腹、还有移动身体重心之类的动作来完成--这些也需要事先训练。

  十字军是历史上的一个新鲜事物,是第一个为了一个理想而发动的战争——尽管到了后来,这个理想自然而然的失去了它原有的纯洁和高尚。

但是十字军仍然被看作是为基督教的上帝所作的服务,同时十字军战士也把自己看作效力于一个神圣目的的高尚的仆人。

  在十字军中成立了,当时它的宗旨是救助有伤病的朝圣者。

加入骑士团的志愿者必须宣誓以苦修的方式生活,忠实于本笃派的诫条。

他们的标志是一个白色的马耳他式十字架。

攻下以后,他们只接受教皇的直接命令。

他们在的会所可以容纳1000名朝圣者。

由于他们要负责朝圣者沿途的安全,他们的性质也就越来越变得像一个军事组织。

在以后的年代里,的总部搬迁过几次,也因此曾更名为罗德斯骑士团和。

  是一批勇武的骑士,他们以红十字作为自己的标志。

始建于公元1118年,最初的总部设在圣墓教堂,因为十字军认为那里是所罗门王的圣殿所在地。

成立之初的目的是守护通向圣地的通路。

但是很快,和圣殿骑士团就变得类似于警察,一直忙于调解十字军和撒拉逊人时间的日常纠纷。

当地基督教国家的统治者无权干涉骑士团的行动;骑士团拥有自己的城堡,制订自己的政策,甚至可以自行签署协议。

他们和基督教徒发生的摩擦并不比和撒拉逊人发生的摩擦少。

有些骑士团的成员改信了,其他成员即使没有改变信仰,也深受一些神秘仪式的影响。

但是他们在法国的支部在14世纪的时候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当时的法国国王腓力四世垂涎于圣殿骑士团的财产,欲将其充公。

今天的秘密共济会继承了骑士团的名号,也一并继承了那些古老而神秘的仪式。

另外一个以苦修式的行为规范约束自己的骑士团是,其成员必须是贵族出身的德意志人。

  当欧洲大陆趋于稳定,中央集权的政府日益强大,商业带来的利润日见丰厚的时候,好战的声音就越来越小了。

社会的机构也从依靠军事力量转向依靠法律力量来维持。

到了中世纪后期,骑士们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过时了。

决定战争的力量,越来越多的是来自出身卑微,像流氓一样的雇佣兵、工兵和炮兵们。

  但骑士的精神和理想却依旧长存:对抗背叛行为;为穷人伸张正义,维护地方的和平;为自己的同胞流血,必要时牺牲生命。

时至今日,在法国和德国的陆军军官和英国公立学校的传统里,还依稀可以见到这种理想的影子。

  欧洲骑士制度对中世纪社会发展的影响  多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欧洲中世纪骑士制度研究成果甚少,史家学者一般都将其作为封建等级制度中的一个等级来研究。

而目前西方学者认为,骑士制度不仅是一种全欧洲的机制,中世纪就是骑士时代,骑士阶层是社会的中坚力量,而且骑士制度具有一种影响整个时代的骑士文化与精神,直至十五世纪,骑士制度在宗教之后,仍是支配人们思想和心灵的强大伦理观念。

人们将其看作是整个社会体系中的王冠。

因此,骑士文化精神不仅是西方思想文化史研究中所关注的对象,而且也是欧洲军事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欧洲骑士制度源于中世纪加洛林朝的法兰克王国,后逐渐推行到欧洲各国。

732年查理•马特成为法兰克王国宫相,依靠斯克拉西亚中小地主出身的侍从兵支持,征服国内与周边民族后,又加强骑兵力量打败了强大的阿拉伯人军队。

由于8世纪时,一匹带装备的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牝马的价值, 9世纪仅一匹马就等于6头牛的价值,故为了巩固骑兵,锤子查理进行改革:一方面摒小农于军役之外,让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一方面将土地分封成为提供骑士的军事采邑,奠定骑士制度的坚实基础,并成为中世纪军事封建主义的滥觞。

因此,采邑作为骑士制度的经济基础,其不仅使土地从国王向公、侯、伯、子、男、爵直至骑士的一种层层分封,而且使凡能以马匹装备为封主参战并接受册封者都可称骑士,这包括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

如先后参加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是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史。

1449年英王爱德华三世建立袜带骑士团,其作为成员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俨然是一名高级骑士。

这从而使中世纪成为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由于中世纪欧洲的国家是从蛮族社会组织的基础和战争中发展而来的,因此其整个结构和社会风气都是军事的,维持社会稳定和统一的力量就是军事贵族骑士阶层及其首领。

所以,要成为一名贵族,首先必须成为一名勇武的骑士。

而要成为一名骑士,则必须经过侍童(7、8岁以后)、扈从(14、15岁以后)和骑士(21岁以后)三个阶段的封建骑士教育。

在侍童阶段教育,主要将孩子送到权势高的领主城堡中当侍童干杂活,并可从贵夫人及其女儿那里学习一些骑士礼节和文化知识,还有唱歌、乐器、象棋、口才等技艺。

进入扈从阶段,则成为主人的随从护卫,也是预备骑士,主要学习称为骑士七技的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

学习骑术就是要熟练地在快速奔跑的马背上操纵武器进攻敌人;学习狩猎则不仅是一种娱乐消遣活动,而且也是演练战术,在狩猎中锻炼作战勇气和智谋;学习吟诗目的在于通过许多叙事诗中对骑士生活和精神的描写故事,获得对现实生活的教育意义。

作为预备骑士,战时还随主人出征,并有保护责任。

进入骑士阶段,要成为一名真正骑士首先必须经过晋封仪式或称为授剑仪式,这种仪式在中世纪有其演变和发展的过程,其最初源于日尔曼人的武器授予仪式,这在古罗马作家塔西佗中就有所记载。

中世纪晋封仪式一般要选择在宗教节日,有时在战场上举行。

史称查理大帝为网罗人才,禁止贵族册封骑士,让扈从们都聚集到宫廷来,在这里每人将获得一匹骑马、一把宝剑、一副上好的锁子甲、头盔和一件刺绣的丝绸外套。

而且,如果愿意,他将立刻被封为骑士。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

在整个仪式过程中,授剑仪式最为隆重,可谓核心仪式。

候选骑士要斋戒、洗浴、忏悔、祈祷宣誓、穿戴铠甲头盔、装踢马刺等等,然后是接受象征骑士职能的剑;封主用佩剑放在受封者的颈上或肩头轻轻拍打几下,同时庄重陈述骑士的基本准则。

最后,新骑士在奔驰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

由于晋封仪式及其以后庆典活动开支颇费,故往往有几个骑士共同举行晋封仪式。

14世纪以后骑士晋封仪式渐趋简单,统治者为扩充兵源,使许多非贵族出身者通过钱财或战功都可获得骑士称号。

英法百年战争期间,英王为鼓舞士气往往在战役前册封大量骑士。

1338年英法两军在威伦佛斯对阵,一只受惊野兔使法军前部骚动,法军海诺特伯爵以为英军进攻了,便利用这短暂时间就匆匆受封了14名新骑士,以致他们后来被戏称为兔子骑士。

  教会对于骑士受封仪式极其重视,其往往利用仪式过程所象征的意义,灌输与渗透基督教观念与精神。

如10世纪时教会在《仪典书》中对骑士武器的祈祷列为教会的服务内容。

11世纪时,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剑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

在教会宗教思想寓意下骑士剑的双刃意义为:一边打击异教徒和上帝的敌人,另一边保护人民和弱者。

而全身武装的骑士则意味着是保护教会的铜墙铁壁,他们被赋予了宗教的职能:基督的骑士为教会而战。

同样,在世俗晋封仪式上,宗教精神仍是其灵魂。

如12世纪格里菲《不列颠国王史》中载一个城堡封主在授予骑士剑时道:持我已给你的剑,上帝已制定和指令最高的秩序:骑士制度的秩序,它应没有污点。

同时,剑也是正义和荣誉的象征,骑士随身带剑可随时随地对呈十字形的剑柄发誓。

骑士死后其剑往往要随葬或挂在他的墓碑上。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克莱蒙号召十字军东征时曾讲了一句名言:过去的强盗,现在都应该成为骑士。

12世纪索尔慈伯里的约翰纳斯曾这样说道:为什么建立骑士制度

为了保卫教会,为了与不信教的人进行斗争,为了尊敬教士,为了保护穷人免受不公正的对待,为了生活能得到安宁,为了献出自己的鲜血,如果需要,愿为兄弟献出生命。

10世纪末在法国南部地区发起并扩展到北部的上帝和平运动,这是在教会领导下的维护权利和秩序的运动,骑士的职责与信仰在其中得到充分体现。

  欧洲中世纪骑士是封建贵族阶层,其所遵循的忠诚、荣誉、勇敢的道德伦理与思想精神直接体现了封建的传统。

在封建体制中,骑士作为大贵族的附庸,封建义务决定他必须向之效忠;作为自己领地的主人,他又必须保护依附于他的农奴,其封建权利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正是这种封建社会所倡导的骑士道德精神及其封建义务和权利,使其在纷争不断、战火纷飞的欧洲中世纪,成为历史舞台或文学作品中演绎的种种传奇故事和高大形象,以致人们往往忽略了骑士及其制度的黑暗面。

  (二)  从军事角度而论,战争和竞技是骑士的主要职能。

在中世纪一名戴头盔、着铠甲、挎宝剑,左手操盾御马、右手持握长矛的全副武装的骑士及其侍从就是一个作战单位。

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势不可挡,有人形容一个骑在马上的法兰克人能把巴比伦城墙冲个窟窿。

在中世纪骑士驰骋战场不仅是其必须履行的军事封建义务,而且也是其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因此中世纪的骑士既是军事艺术的体现者,又是军事战略战术的谋划策动者。

从一方面而言,骑士必须每年为封主提供40天军事性质的服役,或随封主征战;从另一方面而论,更多的是骑士为保护或捍卫自己的权利与荣誉、抑或是宗教纷争、路见不平以及种种纠纷等等进行战斗。

因为在中世纪封建割据的政治状态下,通过封建的私法私战来解决矛盾,似乎已是一种社会通行的方法。

所以持剑纵横、打仗私斗对骑士来说既是一种职业或生活方式,也是一种获得荣誉财富的途径。

因此,在欧洲中世纪的武装骑士不仅是军队战斗的核心,而且也是封建林立城堡的主要守护者。

  欧洲中世纪是城堡时代,每一座城堡都是一个地区的封建军事、政治、经济和社交的中心,是封建领主制形成的基础,而城堡的捍卫者则是骑士。

有些城堡甚至就是骑士的大本营。

如温莎城堡,14世纪时英王爱德华三世将其作为骑士团的中心。

城堡的兴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正如汤普逊指出:城堡的兴起和它们的遍布欧洲,在生活方式和文明性质方面,产生了一个深刻的变革。

它们开始了一个新时代,一个军事占优势的时代,就是封建时代。

在第九、第十甚至十一世纪,即在封建制度已自觉有力并发展成为一个巩固的政体之前,生活对社会上的一切阶级来说,是又困难又粗野的。

只在封建制度成了一个有秩序的制度的时候--至少达到象人类政府在任何时代所可办到的合理管理制度--城堡里的生活才变为文雅又舒适了。

到那个时候,军事建筑也已进步到这样的程度:城堡不复仅仅是木头防舍而变为宽敞甚至雄壮的石头建筑了。

欧洲早期的城堡还都是一些具有防御性能的坚固设施,更确切地说是庄园式的设施,10世纪以后开始发展为居住型的城堡。

中世纪的战争常常就是在争夺城堡,因此11世纪起城堡多修筑在山上以增强防御能力。

有一个历史问题值得注意,就是现今保存下来的城堡一般都是中世纪晚期的,而且多在19世纪进行了改建,并非当年骑士城堡的风貌了。

在当时尽管也有许多较大的著名的城堡,但大多数骑士城堡的长度不足40米。

例如1293年在位于普鲁士施瓦本的布尔克高城堡里,只有5个堡民、8个守卫、2个守门人和一个守钟楼的人。

中世纪的战争多围绕争夺城堡而进行,城堡是主要的政治军事目标。

对城堡的围攻战争继续在军事活动中占据着绝对的统治地位,而发生在战场上的大型战役则相对较少。

战败的军队可暂避于城堡城墙之内,最后的阵地可以退至城堡中的主塔。

城堡主要防卫工事由护城河、围墙、塔楼、幕墙等组成。

城堡中储存的粮食一般可供一年食用,一支60人的守军足以抵抗10倍于自己的敌军,往往被给养所困的是攻城者而非被围困者。

因此城堡在骑士的捍卫下常常是易守难攻。

攻破城堡的方法经常主要是利用攻城槌、活动进攻塔楼和石弩炮(抛石机)等机械装置,以及挖坑道后燃烧油和木致顶部土石建筑倒塌等方法。

如1215年英国约翰王对曼切斯特城堡中百名反叛骑士与守兵的防守,就是命令首席政法官胡伯特日夜兼程送来40头最肥的猪,用猪油与木头在坑道中猛烧,使城堡高楼围墙大段倒塌而攻破之。

1244年阿尔比派主教围攻蒙特塞格城堡时用抛石机日夜不停地向城墙同一点发射重达40公斤的投掷物,最后终于击破一个豁口。

城堡攻防战经常是十分惨烈的,因为其往往是决定一个地区性战役胜负的关键。

英法百年战争(1337-1453年)、英国红白玫瑰战争(1455-1485年)就是骑士与城堡攻防战的经典演绎,其不仅在军事史上记录了一系列的攻防战术战例,而且也在历史上留下许多英勇悲壮、可歌可泣的骑士战斗故事。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

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

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

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

但弓剑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

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

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

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大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

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

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

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

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中世纪文学作品里曾讨论怎样才能做一个骑士道: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象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

他要是能打倒我,就会提高他的声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做是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敬。

然而尽管领主骑士好勇斗狠,互相不断打仗,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

维泰利描述Bremule (1119年)之战,报告说:900个武士中,只有3个被杀死。

在廷切布雷(Tinchebrai)(1106年)之役,英王亨利一世打败所有的诺曼底人,400个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骑士却没有一个阵亡。

布汶(Bouvines)之役是中古流血最多,最富决定性的一场战役,1500个骑士中,只有170个丧生。

这不仅仅是盔甲和堡垒大有益于保障骑士生命,而主要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及索取合理的赎金额。

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回,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

有史载英法战争时在克里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英国之俘掳者自由而舒适的生活在一起,并与他们的主人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

这种以金钱赎被俘骑士贵族的方式,甚至连国王也如此。

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时被内哄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骑士国王。

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样的经历。

当然中古骑士在战场英雄惜英雄、甚少杀戮对方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考虑到伤亡过重会引起严重的复仇。

因此战场战死最多的是地位低下的步兵。

汤普逊曾指出中世纪战争使封建主获得土地与农奴而发财,它也使他们的骑士和扈从获得战利品与赎身金而致富--正是这种贵族在继续战争方面所享有的特殊利益,几百年使各种为取消私战而作的尝试归于失败。

--这批不生产者只能用来打仗。

为了使骑士们成为封建统治秩序稳定的重要因素,封建统治者和教会必须对其精神上的价值取向和行动精力上的指向有所规范和引领。

这主要有三个方面:  其一是经常进行骑士比武大会。

骑士比武大会流行于西欧,举办时机往往是庆祝骑士晋授典礼或皇族贵族间的婚典、一个国王或大贵族的来访以及种种喜庆、宗教节日等。

一场比武大会有时要举行一周,比武场是城中广场或野外空地,周围有装饰漂亮的看台包厢供绅士民众观看,并有乐队演奏。

骑士先进行马上枪战,两骑对冲以矛击对方,一方被击落地后,双方可在地上继续打斗直到一方求饶或主持人叫停。

这种枪战有时骑士往往是为他们心仪的小姐之荣耀而战。

胜利者将获裁判官或一贵妇颁发的奖品。

大会高潮是参会骑士们分为两队,真正打一仗,虽通常使用钝兵器,但伤亡仍是常事。

如1240年诺斯(Neuss)的一场比武就有60名骑士死亡。

同时败者被捕为俘虏,并被榨取赎金和战利品。

比赛结束后,凡活命的骑士与贵族们一起参加歌舞宴,得胜的骑士可亲吻一位可爱的女子,并接受典礼中诗歌的赞颂。

因此在这种比武大会上,自豪、荣誉、爱情和艺术都为竞赛提供了传统的动机,骑士的忠勇和英雄精神得到彰扬。

在一些著名的比武大会遗址上人们还建立了纪念碑。

骑士比武竞技决斗的精神一直是欧洲中世纪英雄精神的源泉和典范,以致英格兰的理查德二世意欲和他的叔父们--兰开斯特公爵、约克公爵和格罗塞斯公爵一起出战法国国王查理四世及他的叔父安茹公爵、勃艮第公爵和贝里公爵。

奥尔良的路易向英王亨利四世挑战。

英格兰的亨利五世在向阿金库尔进军前向法

寻求唐明皇的资料

唐玄宗(唐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李隆基(685年——762年),鲜卑人后裔,又称唐明皇,唐睿宗李旦第三子,母昭成窦皇后(窦德妃)。

李隆基与太平公主合谋发动政变,杀死韦皇后,拥其父李旦即位,被立为太子。

延和元年(712年),受禅即位,后又发生政变,杀死太平公主,夺回朝中政权,改年号为开元。

唐玄宗开元年间,社会安定,政治清明,经济空前繁荣,唐朝进入鼎盛时期,后人称这一时期为开元盛世。

唐玄宗后期,他贪图享乐,宠信并重用李林甫等奸臣,终于导致安史之乱发生,唐朝开始衰落。

公元712年至756年在位,在位44年。

谥号:大圣大明孝皇帝;庙号:玄宗:安葬地:泰陵。

曾用年号 先天 公元712—713年 开元 公元713—741年 天宝 公元742—756年。

李隆基出生的时候正是武则天主政要做女皇的时候,所以他小时候就经历了错综复杂的宫廷变故,这也许促使他形成了意志坚定的性格。

他小时候就很有大志,在宫里自诩为“阿瞒”,虽然不被掌权的武氏族人看重,但他一言一行依然很有主见。

  在他七岁那年,一次在朝堂举行祭祀仪式,当时的金吾将军(掌管京城守卫的将军)武懿宗大声训斥侍从护卫,李隆基马上怒目而视,喝道:“这里是我李家的朝堂,干你何事

竟敢如此训斥我家骑士护卫

”弄得武懿宗看着这个小孩儿目瞪口呆。

武则天得知后,不但没有责怪李隆基,反而对这个年小志高的小孙子备加喜欢。

到了第二年,李隆基就被封为临淄郡王。

  在奶奶武则天死后,唐中宗懦弱无能,结果朝政大权落到了韦皇后和安乐公主之手,原来发动政变恢复唐朝的功臣、宰相张柬之也被他们贬官驱逐,太子李崇俊被杀。

韦皇后效仿原来武则天的做法,让自己的兄长韦温掌握大权,对于女儿安乐公主的违法卖官鬻爵也不加制止,大加纵容。

公元710年,中宗暴死。

然后,韦皇后便想学习婆婆武则天,做第二个女皇。

  一直静观时变的李隆基和姑姑太平公主便抢先发动了兵变,率领御林军万余人攻占了皇宫,把韦皇后一派全部消灭。

然后,由睿宗李旦重新即位,李隆基也因功被立为太子。

但父亲李旦也和中宗一样是个软弱的皇帝,不愿和太平公主发生正面冲突,总是忍让。

而太平公主则认为是自己给了他做皇帝的机会,功劳巨大,所以她掌握了朝政大权。

随着自己势力的强大,太平公主的野心也膨胀起来,想像母亲那样也做做女皇。

  太平公主的主要对手便是太子李隆基,开始她没把他放在眼里,觉得他还年轻,但后来了解了李隆基的英勇果断之后,就开始防范他。

她制造舆论说,李隆基不是长子,没资格做太子,更不能继承皇位。

太平公主的目的是要废除李隆基的太子身份,为自己以后做女皇帝开路。

  到公元712年,太平公主借助天象,散布流言,言太子不利于君主,将要夺位。

她本以为睿宗会对李隆基有所提防,但由于睿宗厌倦了做皇帝的生活,却把帝位让给了儿子李隆基,但是太平公主仍然掌握了朝政大权:朝廷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权和军政大事的决定权。

睿宗的让位加剧了李隆基和太平公主的矛盾。

双方都在积蓄力量,准备除掉对方。

  在公元713年的七月三日,唐玄宗李隆基果断地先下了手,亲自率领兵马除掉了太平公主和她的手下骨干几十人,将倾向太平公主的官员全部罢官废黜。

唐玄宗终于掌握了皇帝应有的权力。

当年,唐玄宗把年号改为开元,表明了自己励精图治,再创唐朝伟业的决心。

  唐玄宗虽然在清除太平公主之后,彻底巩固了皇权,但当时的形势不容乐观:兵变大大地伤了朝廷元气,吏治的混乱、腐败亟待治理。

所以,唐玄宗表示要量才任官,提拔贤能人做宰相。

在这方面唐玄宗还是有伯乐眼光的。

如著名的宰相姚崇、宋璟、张九龄都是唐玄宗时期的宰相,著名大臣。

  姚崇办事果断,他因为向唐玄宗提出了十条建议而被器重,做了宰相。

十条建议包括了勿贪边功、广开言路、奖励正直大臣、勿使皇族专权、勿使宦官专权等,唐玄宗基本上都按照姚崇的建议执行了。

对于皇亲国戚,姚崇也不进行照顾。

当时薛王李业的舅舅王仙童欺压百姓,为非作歹,姚崇奏请玄宗批准后,惩办了王仙童。

  姚崇还主持了开元初年的对蝗灾的治理工作。

当时在黄河的南北地区都发生了严重蝗灾,蝗虫飞起来遮天蔽日,对庄稼的破坏异常严重。

姚崇深知如果不能及时消灭蝗虫,不仅会导致经济的重大损失和百姓的灾难,而且对于国家稳定也至关重要。

他亲自指挥,下令各郡县要全力以赴消灭蝗虫,有功的进行奖励。

在他的大力推动下,蝗灾没有再继续蔓延,很快被制止住了。

  姚崇之后是宋璟,他也很重视对人才的选拔任用,虽然他掌握朝政大权,但他决不徇私枉法,相反,对自己的亲属还更加严格地要求。

一次,他的远房叔叔宋元超在参加吏部的选拔时,对主考官说了自己和宋璟的特殊关系,希望能予以照顾,弄个好官儿做做。

结果被宋璟得知后,不但没有给他说情,反而特地关照吏部不给他官做。

  张九龄是广东人,当时的广东被称为岭南,还不是发达地区,犯罪的人也经常被流放到那里,以示惩罚。

所以在人们眼里,那里是荒凉、艰苦的地方。

出身于广东的人由于历代在朝中做官的很少,所以那里出来的人很难在朝中做到宰相这么高的官。

但是张九龄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才华被玄宗相中。

  张九龄在做宰相之后,也像玄宗那样看重人的品德和才干,而不是看重其背景。

在吏部参与选拔官吏时,他一直主张要公正选才,量才使用。

同时,对于玄宗的过错,他也及时地指出,加以劝谏,不因为玄宗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就隐瞒实情。

  唐玄宗不仅慧眼识贤相,还对吏治进行了整治,提高官僚机构的办事效率。

他采取了很多的有效措施,第一,精简机构,裁减多余官员,把武则天以来的许多无用的官员一律裁撤,不但提高了效率,也节省了政府支出。

第二,确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对地方官吏的管理。

在每年的十月,派按察使到各地巡查民情,纠举违法官吏,严惩不怠。

第三,重新将谏官和史官参加宰相会议的制度予以恢复。

这本是唐太宗时期的一种制度,让谏官和史官参与讨论国家大事,监督朝政。

到了武则天主政之后,提拔了许敬宗和李义府等人做宰相,有的事不敢再公开,因此将这种制度也就废除了。

第四,重视县令的任免。

唐玄宗认为郡县的官员是国家治理的最前沿,和百姓直接打交道,代表了国家形象。

所以,玄宗经常对县官亲自出题考核他们,确切地了解这些县官是不是真正地称职。

如果考试优秀,可以马上提拔,如果名不副实,也会马上遭到罢黜。

  唐玄宗知人善任,赏罚分明,办事干练果断,这是他能开创开元盛世的主要原因。

唐玄宗不仅对内政进行有效的治理,对于边疆也进行了有成效的治理,将原来丢失的领地重新夺了回来。

  早在唐玄宗即位之前,北方边境已是危机四伏。

在武则天做皇帝的初期,即公元686年(万岁通天元年),契丹的李尽忠利用当时的民族矛盾,煽动部下反叛唐朝,而且攻占了营州。

武则天派兵反击,结果失败。

此后,在公元703年,安西地区的碎叶镇也被突厥攻占,致使丝绸之路最后断绝,严重影响了唐朝的声誉和外贸经济。

  北方的领土在唐朝初年曾经统一,而且设置了单于、安北都护府,分别管辖长城内外到贝加尔湖的广阔地区。

到了武则天主政以及做皇帝时期,突厥人经常骚扰边境,还攻占了蔚州(今河北蔚县)和定州(现在河北定县),迫使唐朝将安北都护府南迁。

  为了重新统一北方,唐玄宗采取了很多措施,为收复北方领土做准备。

这主要是对于兵制进行了改革。

原来的府兵制由于均田制的破坏,致使农民逃亡,影响了军队的兵源。

高宗和武则天时期,对于军事不太重视,到了唐玄宗做了皇帝时,士兵逃跑现象极为严重,军队战斗力也很低,无法和强悍的突厥军队抗衡。

  在公元723年,即开元十一年,唐玄宗接受了宰相张说的改革主张,建立雇佣兵。

从关内招募到军士十二万人,充当卫士,这就是“长从宿卫”,也叫做“长征健儿”,这次改革是从府兵制到雇佣兵制的转变。

此后经过十多年的努力,玄宗将这种制度推广到了全国。

这种制度使原来的府兵轮番到边境守卫的做法取消,解除了各地人到边境守卫之苦。

同时,这种雇佣兵还为集中训练、提高战斗力提供了保证。

  除了对兵制进行改革之外,唐玄宗还采取了其他很多的整军措施,如颁布了《练兵诏》,命令西北的军镇扩充军队,加强训练。

同时,任命太仆卿王毛仲为内外闲厩使,全力负责军用马匹的供应,这使短缺的马匹及时得到了补充,提高了战斗力。

另外,为彻底解决军粮问题,玄宗又命令扩充屯田范围,在西北和黄河以北地区大力发展屯田,增加粮食产量。

  在做好了充分准备后,唐朝逐步把营州等地收复,长城以北的回纥等族也自动取消了独立割据的称号,重新归附唐朝。

安北都护府也恢复了,唐朝重新行使对长城以北土地的管辖权。

西域地区政权的恢复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收复碎叶镇,第二阶段是重新恢复了丝绸之路。

唐朝的威望在西域重新建立起来。

  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打击强占土地、隐瞒不报的豪强,唐玄宗发动了一场检田括户运动。

当时的豪强霸占了农民的土地之后,称为“籍外之田”,他们还将逃亡的农户变成自己的“私属”,在土地和人口两方面逃避国家税收。

  公元712到725年之间,唐玄宗的检田括户运动收到了实效。

他任命宇文融为全国的覆田劝农使,下设十道劝农使和劝农判官,分派到各地去检查隐瞒的土地和包庇的农户。

然后把检查出来的土地一律没收,同时把这些土地分给农民耕种。

对于隐瞒的农户也进行登记。

这样下来,一年增加的客户钱就高达几百万之多。

  通过这些有效的措施,唐玄宗使唐朝的经济又步入正轨,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

  佛教在唐朝初年虽然没有被查禁,但发展受到了儒教和道教的限制,特别是对道教的提倡,使得佛教的发展没有取得至尊的地位。

但是到了武则天时期,为了从宗教上来打击李姓,武则天对佛教采取了纵容态度,这使得佛教发展迅速。

在全国的各个州基本都有佛教寺院。

僧侣们不仅在国家的包庇纵容下兼并土地,还极力逃避国家税收。

和尚数目的大量增加,使国家承担赋税和徭役的人数减少,影响了国家的收入。

  在开元二年,唐玄宗下令削减全国的僧人和尼姑数量,最后使全国还俗的僧尼达到一万二千人之多。

然后,玄宗又下令,禁止再造新的寺庙,禁止铸造佛像,禁止传抄佛经。

对于官员和僧尼的交往也进行禁止,这使佛教在玄宗时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

  唐玄宗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唐朝的政治、经济、文化都得到新的发展,超过了他的先祖唐太宗,开创了中国历史上强盛繁荣、流芳百世的“开元盛世”。

  开创了盛世之后,唐玄宗逐渐开始满足了,沉溺于享乐之中。

没有了先前的励精图治精神,也没有改革时的节俭之风了。

正直的宰相张九龄等人先后被罢官,小人李林甫爬上了相位。

李林甫病死后,又是杨国忠掌权,致使政治更加黑暗。

  这个李林甫最善于揣测唐玄宗的意思,在公元736年,唐玄宗想从洛阳回长安,但宰相张九龄等人说秋收还没有结束,这样上路会骚扰百姓,影响生产。

李林甫在张九龄走后却对唐玄宗说,长安和洛阳是陛下的东宫和西宫,陛下愿意什么时候来往就什么时候来往,不必再等以后,至于妨碍了农民秋收,免了他们的税收也就行了。

  玄宗很高兴,照计而行。

后来,李林甫就找机会诬陷张九龄等人,终于使唐玄宗将这些敢于直言的宰相罢官,由他把持了朝政。

李林甫掌权之后,凡是不听从他、不和他站在一起的人都要想方设法地陷害。

李林甫嫉妒贤能之人,嘴里说的话很好听,但心里却阴险毒辣。

所以,人们背地里说他是“口有蜜,腹有剑”。

  公元736年,唐玄宗宠爱的妃子武惠妃病死,玄宗日夜寝食不安。

听人说他和武惠妃的儿子寿王李瑁的妃子杨氏美貌绝伦,艳丽无双,于是不顾什么礼节,就将她招进宫里,杨妃懂音律,也很聪明,还擅长歌舞,很得玄宗欢心。

为了掩盖自己夺儿媳的丑恶行径,唐玄宗让杨妃自己请求进宫做女官,住进南宫,又赐号太真。

为了安慰儿子寿王,唐玄宗又给他娶了个妃子作为补偿。

  这个时期的封建伦理观念还没有南宋末年朱熹理学出来之后那么严格,男女观念虽然是不平等,但对于女性的贞操观念和改嫁等方面还是比较宽容的,封建社会对于妇女的压制是元朝之后的明朝和清朝。

武则天之所以能做女皇,和这时的这种宽容的社会心理有关,所以,到了清朝末年,同样掌握国家政权的慈禧太后就不敢称女皇了,社会舆论和社会心理的作用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

  后来,唐玄宗封杨妃为贵妃,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杨贵妃。

贵妃的地位仅次于皇后,但这时候没有皇后,所以杨贵妃实际上就是唐玄宗的皇后了。

玄宗对她恩宠备至,还称赞她是自己的“解语之花”。

爱屋及乌,有了杨贵妃的关系,杨氏一族开始飞黄腾达。

所以,当时民间竟有了生小孩希望生女孩,将来入宫做妃子荣耀家族的观念。

  为了讨贵妃的欢心,唐玄宗可谓费劲心机。

为了迎合她喜欢服装的心理,有专门为贵妃服务的七百多人给她做衣服。

为了让她吃上喜欢的荔枝,玄宗还下令开辟了从岭南到长安的几千里贡道,以便荔枝能及时地用快马快速运到长安,因为荔枝摘下后五天内会变味儿。

而杨贵妃生在南方,喜欢吃这种东西。

  有了杨贵妃,唐玄宗的奢侈之风越来越盛,大臣、贵族、宗室为了巴结皇帝,投贵妃所好,结果让她高兴的人都升了官,这又刺激更多的官僚贵族巴结逢迎,争献美味佳肴、珍异珠宝。

  在妹妹的关系影响下,哥哥杨国忠也平步青云,一步登天,做上了唐朝宰相。

杨贵妃的姐姐们也得到了实惠:大姐封为韩国夫人,二姐封为虢国夫人,三姐封为秦国夫人。

其他的兄长也有封赏,做了朝中的高官。

杨国忠的权势无人能比,兄妹二人的辉煌时期也为日后的悲惨结局埋下了伏笔。

  在杨国忠的专权下,整个唐朝开始混乱起来,可以说,唐朝的转向衰落固然有唐玄宗的过失,但杨氏兄妹特别是杨国忠这个哥哥没有起到正面的作用,他的为非作歹,也没有给妹妹带来好运,反而把妹妹送上了不归路。

美丽并不是罪过,但美丽却是一个起因。

在杨国忠的一手遮天之下,首先是朝政混乱。

在暴雨造成灾害时,玄宗询问灾情,杨国忠却拿着大个的粟穗子给玄宗看,说雨大但没有影响收成。

下边有的官员报告灾情,请求救助,他大发雷霆,命令司法机关进行严惩。

杨国忠能力不高,但喜欢胡乱处理朝政,正事做不好,坏事却很在行,接受贿赂、拉帮结派等等应用自如。

  朝政混乱影响了国家的经济。

均田制在这个时期瓦解,税收急剧减少,但朝廷的花费却因为玄宗和杨贵妃的奢侈而逐渐增多,国库入不敷出。

政治的腐败还影响了军队的战斗力,因为招募的兵士都是一些无赖之徒。

这些人在后来玄宗发动的战争中不但没有夺得胜利,反而招致了更多的失利。

玄宗对于唐朝的危机丝毫没有察觉,反而向外发动了一系列的战争。

政治腐败与黑暗,影响了将领的贪功求官的欲望。

为了挑起战争,并在战争中立功受赏,加官进爵,边镇的很多将领肆意挑衅,使得边境战乱不断,玄宗的好战对此又是火上加油。

玄宗外事四夷,开边不已,导致国家军事力量集中于边界,中原内地兵力空虚,造成严重的“强枝弱干”局面。

初期的边境安定局面又被打破了,最终导致了安史之乱,唐朝大伤元气。

  “安史之乱”发生后,唐玄宗仓皇出逃。

逃至今陕西兴平马嵬驿时,将军陈玄礼以军士不满为名,杀了杨国忠,逼迫唐玄宗让杨贵妃自缢。

在西行途中,太子李亨又被百姓截留,乘机北上宁夏灵武,被臣下拥立为帝,即唐肃宗,尊唐玄宗为太上皇。

在郭子仪等重臣的努力下,至德二年(758年)末,唐军收复长安,洛阳两京,玄宗也由此返回长安。

  回到长安后,玄宗住在城南的兴庆宫里。

肃宗本就对玄宗心怀猜忌,加上奸相李辅国的挑拨,对玄宗更是冷漠少礼。

实际上在肃宗的默许下,李辅国先是将兴庆宫中的300匹马取走290匹,只留下10匹;又将玄宗连骗带逼地转移到太极宫,以便监控;最后又把几十年的贴身宦官高力士流放到巫州(今湖南黔阳县)。

唐玄宗在这样的环境中,更觉寂寞,凄凉,他整日郁郁寡欢,连饭也越来越吃不下了。

上元三年(762年)四月五日,唐玄宗死在长安太极宫神龙殿,享年77岁。

后人有诗形容他的晚年说:“南内(指兴庆宫)凄凉西内(指太极宫)荒,淡云秋树满宫墙。

由来百代明天子,不肯将身做上皇

”  一是西边和吐蕃的关系恶化,开战后互有伤亡,损害了历来的和睦有好关系。

二是西南的南诏国。

由于边境将领的骄横跋扈,致使本该平息的冲突日益升级,结果唐朝征兵和南诏开战。

先后战死、病死的唐朝兵达二十万之多。

 李隆基酷爱音乐。

6岁能歌舞,显露出音乐资质。

少年时在府中自蓄散乐一部以自娱。

他精于多种乐器演奏,如琵琶、横笛等,羯鼓的演奏技艺尤为高超。

他对唐代的音乐制度做了多次重大改革,调整了原九部乐、十部乐为坐、立部伎,促进了音乐艺术的发展与提高;他设立梨园(当时的音乐学校,他自己亲自当校长),扩充教坊,培养了许多优秀的音乐艺人;吸收和容纳外来音乐,提倡俗乐,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唐乐气派。

  在8世纪上半叶,就世界音乐范围而言,李隆基堪称是一位少有的作曲大师。

唐南卓《羯鼓录》曾说他“若制作曲词,随音即成,不立章度,取适短长,皆应散声,皆中点拍”。

他一生中参与创作的音乐作品甚多,其中大部分是器乐独奏曲、合奏曲和大型歌舞曲。

作品从各个不同的侧面,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他的政治生涯和唐代由盛至衰的历史面貌。

其作品均已亡佚无存。

根据史料记载,这些作品大都是他在710年以后创作完成的,正是盛唐到中唐转折时期。

  李隆基即位前所作《还京乐》、《夜半乐》,是为了纪念他所主持的诛杀韦、武朋党集团的宫廷政变而作的。

他即位后,任用得人,出现了“开元之治”的盛世局面,并创作和改编了为数不少的宣扬君权神授、歌颂文治武功和太平盛世的音乐作品,如《圣寿乐》、《小破阵乐》、《光圣乐》、《文成乐》等等。

李隆基长于“法曲”风格,喜欢采用“游仙”题材,他本人参与创作、改编的有《霓裳羽衣》、《凌波曲》、《紫云回》等。

艺术上,历代多有赞赏之词。

在李隆基的音乐创作中,占比重较大的要推羯鼓曲。

羯鼓原是西北少数民族的一种打击乐器,隋时传入中原。

由于李隆基对羯鼓的特殊喜好,视其为八音领袖,故多为之谱曲,如《春光好》、《秋风高》等,多被载入史册。

  李隆基晚期多思念之作。

被后世称道的追忆马嵬坡之行的《雨霖铃》,怀念贤相张九龄的《谪仙怨》(也有说法,说是为思念杨贵妃所作),史料中或指其为玄宗自制,或谓乐工奉命而作,都与李隆基主持有关。

世界,国家(中国),河南近期发生的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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