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少数民族的名称,特色,节日,饮食,服饰,住房
蒙古族 [民族简介] 蒙古族,现有人口约4800,00人。
主要聚居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分布在中国的东北、西北地区。
蒙古族是一个历史悠久而又富于传奇色彩的民族。
千百年来,蒙古族过着“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生活。
中国的大部分草原都留下了蒙古族牧民的足迹,因而被誉为“草原骄子”。
蒙古族在科学文化事业上比较发达,特别是明代以来,在历史、文学、语言、医学、天文、地理等方面,对祖国的科学文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民间文艺方面,“好力宝”是蒙古族中流传很广的一种演唱形式,马头琴是最富特色的民族乐器。
蒙古族始源于古代望建河(今额尔古纳河)东岸一带。
“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汉文译名,始见唐代。
“蒙古”最初只是蒙古诸部落中的一个部落的名称。
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蒙古”也就由原来的部落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了。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学。
蒙古族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为内蒙古、卫拉特、马尔虎--布里亚特三种方言。
[饮食习惯] 蒙古族人民世居草原,以畜牧为生计。
马奶酒、手扒肉、烤羊肉是他们日常生活最喜欢的饮料食品和待客佳肴。
每年七八月份牛肥马壮,是酿制马奶酒的季节。
勤劳的蒙古族妇女将马奶收贮于皮囊中,加以搅拌,数日后便乳脂分离,发酵成酒。
随着科学的发达,生活的繁荣,蒙古人酿制马奶酒的工艺日益精湛完善,不仅有简单的发酵法,还出现了酿制烈性奶酒的蒸馏法。
六蒸六酿后的奶酒方为上品。
马奶酒性温,有驱寒、舒筋、活血、健胃等功效。
被称为紫玉浆、元玉浆,是“蒙古八珍”之一。
“手扒肉”是蒙古人传统的食品方法之一。
做法是将肥嫩的绵羊开膛破肚,剥皮去内脏洗净,去头蹄,再将整羊卸成若干大块,放入白水中清煮,待水滚肉熟即取出,置于大盘中上桌,大家各执蒙古刀大块大块地割着吃。
因不用筷子,用手抓食而得名。
斟酒敬客,吃手扒肉,是草原牧人表达对客人的敬重和爱戴。
当你踏上草原,走进蒙古包后,热情好客的蒙古人便会将美酒斟在银碗或金杯中,托在长长的哈达上,唱起动人的敬酒歌,款待远方的贵客,以表达自己的诚挚之情。
[建筑特色] “蒙古包”是满族对蒙古族牧民住房的称呼。
“包”,满语是“家”、“屋”的意思。
古时候称蒙古包为“穹庐”、“毡帐”或“毡房”等。
蒙古包呈圆形,有大有小,大者,可纳20多人休息;小者,也能容10几个人。
蒙古包的架设很简单,一般是在水草适宜的地方,根据包的大小先画一个画圈,然后沿着画好的圆圈将“哈纳”(用2.5米长的柳条交叉编结而成)架好,再架上顶部的“乌尼”(长约3 . 2 米的柳条棍),将“哈纳”和“乌尼”按圆形衔接在一起绑架好,然后搭上毛毡,用毛绳系牢,便大功告成。
一户牧民就算在草原上安家落户了。
蒙古包搭好后,人们进行包内装饰。
铺上厚厚的地毡,摆上家具,四周挂上镜框和招贴花。
现在一些家具电器也进了蒙古包,生活十分舒畅欢乐。
蒙古包的最大优点就是拆装容易。
搬迁简便。
架设时将“哈纳”拉开便成圆形的围墙,拆卸时将哈纳折叠合回体积便缩小,又能当牛、马车的车板。
一顶蒙古包只需要两峰骆驼或一辆双轮牛车就可以运走,两三小时就能搭盖起来。
蒙古包看起来外形虽小,但包内使用面积却很大。
而且室内空气流通,采光条件好,冬暖夏凉,不怕风吹雨打,非常适合于经常转场放牧民居住和使用。
[服饰特色] 首饰、长袍、腰带和靴子是蒙古族服饰的4个主要部分,妇女头上的装饰多月玛瑙、珍珠、金银制成。
蒙古族男子穿长袍和围腰,妇女衣袖上绣有花边图案,上衣高领,似与族相似。
妇女喜欢穿三件长短不一的衣服,第一件为贴身衣,袖长至腕,第二件外衣,袖长至肘,第三件无领对襟坎肩,钉有直排闪光钮扣,格外醒目。
[民族禁忌] 蒙古族人骑马、驾车接近蒙古包时忌重骑快行,以免惊动畜群;若门前有火堆或挂有红布条等记号,表示这家有病人或产妇,忌外人进入;客人不能坐西炕,因为西是供佛的方位;忌食自死动物的肉和驴肉、狗肉、白马肉;办丧事时忌红色和白色,办喜事时忌黑色和黄色;忌在火盆上烘烤脚、鞋、袜和裤子等;禁止在参观寺院经堂、供殿时吸烟、吐痰和乱摸法器、经典、佛像以及高声喧哗,也不得在寺院附近打猎。
3、回族 [民族简介] 回族,有人口约8,000,000人,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
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以及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
其先民主要是1 3 世纪蒙古人3 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
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
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
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宗教习俗]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
回族多信仰伊斯兰教,在居住较集中的地方建有清真寺,由阿訇主持宗教活动,经典主要是“古兰经”,信徒称“穆斯林”。
生活习俗固守回族传统,遵循教规,讲究卫生,不吃猪肉。
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
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举行礼拜和宗教活动的场所,有的还负有传播宗教知识、培养宗教职业者的使命。
清真寺在回族穆斯林心目中有着重要位置。
按伊斯兰教历,每年1 2 月1 0 日为古尔邦节。
每年的这一天,形成了宰牲献祭的习俗沿袭至今。
另外,伊斯兰教规定,每年教历9 月定为斋月。
在斋月里要封斋,要求每个穆斯林在黎明前至落日后的时间里,戒饮、戒食、戒房事……其目的是让人们在斋月里认真地反省自己的罪过,使经济条件充裕的富人,亲自体验一下饥饿的痛苦心态。
到教历1 0 月1 日即斋戒期满,举行庆祝斋功完成的盛会,这一天就是开斋节。
开斋节这天,人们早早起床、沐浴、燃香,衣冠整齐地到清真寺作礼拜,聆听教长讲经布道。
然后去墓地“走坟”,缅怀“亡人”,以示不忘祖先。
[饮食习惯]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
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
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
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
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
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
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
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
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
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
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
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
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
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
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
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
“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
“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服饰特色] 回族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主要体现在头饰上,回族男子多戴白色或黑色、棕色的无沿小圆帽。
妇女多戴盖头,特别是在西北地区:少女及新婚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黑、青色的、老年妇女戴白色的。
回族男子在节日或遇有红白喜事时,喜戴白色小帽,妇女则戴披搭式巾帕,巾帕前端遮至下巴,后面披垂于肩头。
[民族禁忌]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
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
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
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4、藏族 [民族简介] 藏族,约有人口4,000,000人,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临近省。
藏族是汉语的称谓。
西藏在藏语中称为“博”,生活在这里的藏族自称“博巴”。
“博巴”又按不同地域分为“兑巴”(阿里地区),“藏巴”(日喀则地区),“卫巴”(拉萨地区),“康巴”(四川西部地区),“安多娃”(青海、云南、川西北等地区)。
藏语依地区划分为卫藏、康、安多三个方言。
素有“世界屋脊”之称的西藏,美丽神奇,是藏族的主要聚居地,在现有1 3 0 多万人口中,藏族占9 5 %。
藏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之一。
据史书记载:早在秦汉以前,藏族先民就聚居在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
由于草原辽阔,水草肥美,生产多以牧业为主。
主要有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
其中牦牛体大毛长,耐寒负重,除供奶、肉外,还是交通运载的“高原之舟”。
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也有小麦、油菜、碗豆等农作物。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对研究藏族的服饰文化有着重要价值。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
藏文的使用,加强了藏族与祖国中原地区经济的联系。
十世纪到十六世纪,是藏族文化的兴盛时期,几百年间,藏族文化大放异彩。
除举世闻名的《甘珠尔》、《丹珠尔》两大佛学丛书外,还有关于韵律、文学、哲理、史地、天文、历算、医药等专著问世。
藏族人民热情开朗、豪爽奔放。
他们以歌舞为伴,自由地生活。
藏族民歌抑扬顿挫,合辙贴韵,悦耳动听。
唱时还伴以各种舞蹈。
舞姿优美,节奏明快。
其中踢踏舞,锅庄舞、弦子舞最为广泛流传。
藏族信仰佛教。
公元七世纪佛教从印度传入西藏,至今已有1 3 0 0 多年的历史。
公元1 3 至1 6 世纪中叶,佛教日益盛行,佛事活动频繁,佛教寺庙遍及西藏各地。
著名的寺庙有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扎什伦布寺和布达拉宫。
[宗教习俗] 藏传佛教主要教派:公元10世纪后,随着藏传佛教后弘期的开始,陆续出现了许多教派,早期的有宁瑞派(俗称红教),萨迦派(俗称花教),噶当派,噶举派(俗称白教)等.15世纪初,宗喀巴实施宗教改革,创建格鲁派(俗称黄教).此外藏传佛教还有一些独立的教派:息学派,希解派,觉宇派,觉囊派,廓扎派,夏鲁派等. [饮食习惯] 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和酥油、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
糌粑由青稞或碗豆炒熟后磨制而成。
酥油茶是把砖茶的茶叶倒入1米长的木质长筒内,加上盐巴和酥油,用长轴上下冲击,使其各种成分均匀融合而成。
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
青稞酒是用当地出产的青稞酿制而成的一种低度酒,男女老少皆喜欢,食物多用肉食和奶制品,不少人爱吃风干的牛羊肉。
[婚丧习俗] 西藏人死后有五种葬法,最隆重的是塔葬,然而只有圆寂的达赖喇嘛死后,在布达拉宫里把他的遗体修放在一座塔里,装饰这座塔就用去1 4 万两黄金。
其次,活佛和一些领主死后,即享受火葬。
小孩死了,或因其它病疾死亡的人,则把尸体丢进河里喂鱼,这叫水葬。
生前作过坏事的人,即用土葬。
藏族认为,被埋的人是永远不会转世的。
天葬寄托一种升上“天堂”的幻想。
天葬仪式一般都是在清晨举行的。
死者家属在天亮前,要把尸体送到拉萨北郊的天葬台,太阳徐徐升起,天葬仪式开始。
不经允许一般是不欢迎人们去观看的。
[服饰特色] 藏族服饰无论男女至今保留完整。
不同的地域,有着不同的服饰。
特点是长袖、宽腰、大襟。
妇女冬穿长袖长袍,夏着无袖长袍,内穿各种颜色与花纹的衬衣,腰前系一块彩色花纹的围裙。
藏族同胞特别喜爱“哈达”,把它看作是最珍贵的礼物。
“哈达”是雪白的织品,一般宽约二、三十厘米、长约一至两米,用纱或丝绸织成,每有喜庆之事,或远客来临,或拜会尊长、或远行送别,都要献哈达以示敬意。
[民族禁忌] 接待客人时,无论是行走还是言谈,总是让客人或长者为先,并使用敬语,如在名字后面加个:啦字,以示尊敬和亲切,忌讳直呼其名.迎送客人,要躬腰曲膝,面带笑容.室内就坐,要盘腿端坐,不能双腿伸直,脚底朝人,不能东张西望.接受礼品,要双手去接.赠送礼品,要躬腰双手高举过头.敬茶,酒,烟时,要双手奉上,手指不能放进碗口. 藏族人绝对禁吃驴,马肉和狗肉,有些地区也不吃鱼肉. 敬酒时,客人须先用无名指蘸一点酒弹向空中,连续三次,以示祭天,地和祖先,接着轻轻呷一口,主人会及时添满,再喝一口再添满,连喝三口,至第四次添满时,必须一饮而尽. 吃饭时要食不满口,咬不出声,喝不出响. 喝酥油茶时,主人倒茶,客人要待主人双手捧到面前时,才能接过来喝. 禁忌在别人后背吐唾沫,拍手掌. 行路遇到寺院,玛尼堆,佛塔等宗教设施,必须从左往右绕行. 不得跨越法器,火盆. 经筒,经轮不得逆转. 5、维吾尔族 [民族简介] 在中国西北边陲新疆,有一座白雪皑皑的天山,天山脚下聚居着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维吾尔族。
“维吾尔”是民族自称。
共有7 2 1 4 4 3 1 人。
史籍记载:维吾尔族原是公元三世纪游牧于中国北方和西北贝加尔湖以南、额尔齐斯河和巴尔喀什湖一带的牧民。
由于受部落间战争的影响,各个部落的分支逐渐迁徙西域(今新疆),先后曾被译为“韦纥”、“乌纥”、“袁纥”、“回鹘”、“畏兀儿”,以后才改为“维吾尔”,沿袭至今,是“团结”、“联合”之意。
维吾尔族以农业为主,种植棉花、小麦、玉米、水稻等农作物。
此外还擅长园林艺术。
中国最大面积的葡萄生产基地,即葡萄沟就在离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东南1 8 4 公里的吐鲁番盆地。
维吾尔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
古尔邦节、肉孜节、诺鲁孜节,是他们的传统宗教节日。
维吾尔族能歌善舞,闻名遐迩的音乐史诗《十二木卡姆》(意为《十二部大曲》)是他们的艺术精华。
群众喜闻乐见的顶碗舞、盘子舞、手鼓舞等,最富民族特色。
[宗教习俗] 信仰伊斯兰教。
[饮食习惯] 日食三餐,早饭吃馕和各种瓜果酱、甜酱,喝奶茶、油茶等,午饭是各类主食,晚饭多是馕、茶或汤面等。
以面食为主,喜食牛、羊肉。
主食的种类有数十种。
最常吃的有馕、羊肉抓饭、包子、面条等。
维吾尔族喜欢饮茯茶、奶茶。
夏季多伴食瓜果。
新疆盛产绵羊,由此维吾尔族便有了烤羊肉串的习俗。
讲究的羊肉串肉质鲜嫩,味咸辣,孜然的特殊味浓郁。
与羊肉串相媲美的手抓饭,也是维吾尔族的传统风味食品。
在新疆维吾尔、乌孜别克等民族地区,逢年过年,婚丧娶嫁的日子里,都必备抓饭待客。
他们的传统习惯是请客人围坐在桌子旁,上面铺上一块干净的餐巾。
随后主人一手端盘,一手执壶,逐个让客人净手,并递给干净毛巾擦干。
然后主人端来几盘抓饭,置餐巾上(习惯是二至三人一盘),请客人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故取名为“抓饭”。
维吾尔族抓饭的种类很多,花色品种十分丰富。
[婚丧习俗] 男女青年结婚时,由阿訇或伊码目(均为宗教职业者)诵经,将两块干馕沾上盐水,让新郎、新娘当场吃下,表示从此就像馕和盐水一样,同甘共苦,白头到老。
婚宴要在地毯上铺上洁白的饭单,最先摆上馕、喜糖、葡萄干、枣、糕点、油炸馓子等,然后再上手抓羊肉、抓饭。
[服饰特色] 花帽,是维吾尔族服饰的组成部分,也是维吾尔族美的标志之一。
早在唐代,西域男性多戴卷檐尖顶毡帽,款似当今的“四片瓦”。
到了明代,因受阿拉伯和中亚文化的影响,维吾尔族男子削发戴小罩刺绣花帽。
清代初期,维吾尔族花帽在用料和款式方面,有了新的发展。
冬用皮,夏用绫,前插禽羽。
女帽皆用金银线绣花点缀与装饰,喀什干的四楞花帽脱颖而出几乎成了维吾尔族花帽的主流而延续至今。
经过各地维吾尔族人民的不断创新,花帽做工愈益精细,品种更为繁多。
但主要有“奇依曼”和“巴旦姆”两种,统称“尕巴”(四楞小花帽)。
[民族禁忌] 维吾尔族待客和作客都有讲究。
如果来客,要请客人坐在上席,摆上馕、各种糕点、冰糖等,夏天还要摆上一些瓜果,先给客人倒茶水或奶茶。
待饭做好后再端上来,如果用抓饭待客,饭前要提一壶水,请客人洗手。
吃完饭后,由长者领作“都瓦”,待主人收拾食具完,客人才能离席。
吃饭时,客人不可随便拨弄盘中食物,不可随便到锅灶前去,一般不把食物剩在碗中,同时注意不让饭屑落地,如不慎落地,要拾起来放在自己跟前的“饭单”上。
共盘吃抓饭时,不将已抓起的饭粒再放进盘中。
饭毕,如有长者领作“都瓦”,客人不能东张西望或立起。
吃饭时长者坐在上席,全家共席而坐,饭前饭后必须洗手,洗后只能用手帕或布擦干,忌讳顺手甩水,认为那样不礼貌。
溧水有哪些习俗
先和左右主事各作一揖,再对丧者作一揖。
上香下跪,磕头4个,第四个头不起来了,直接哭,会有主事拉你起来,朝个两主事各作一揖。
可以走了。
舟山的风俗习惯
生活习俗——饮食 一日三餐,两干一稀,农忙季节,三餐均干。
平原地区以大米为主,山区则主食番薯干,青黄不接时代以瓜菜。
清明至中秋间,百工及农者午、晚之间加“餐顿”。
稀客临门,另煮白米饭。
解放后,渐以大米为主粮,亦有以面粉为主食。
1978年后,不以番薯丝作食粮。
菜肴,旧以腌菜为主,素菜有咸菜、苋菜股、指甲花、冬瓜糊等,荤菜有蟹酱、泥螺、鲓头、糟鲎、咸鳓鱼等,并有家庭制酱习惯。
平时吃瓜茄豆菜,过年节日见鱼肉。
招待客人以鱼、肉、蛋为主。
新结姻新登门,更要杀鸡宰鸭。
嫁娶筵席,一般为“九大碗”,丰者“十大碗”、“十二大碗”,宴请新婿、新大舅、大娘(将出阁姑娘)、新妇及办“新年饭”,则更丰盛。
石浦居民宴客,常用“鱼滋面”,爵溪则多用“红烧黄鱼”、“金银鱼”。
解放初至70年代,喜庆菜肴与过去同,唯碗数渐有增加。
80年代多至二三十碗,鸡鸭鱼虾、牛羊猪肉毕备。
四时点心,种类较多,主要以糯米粉或掺籼米粉制成,有年糕、团、大糕、馒头、汤团、麻糍、麦饼筒等。
米团以馅之不同,可分笋团、菜团、萝卜团、红豆团、麻糍有用纯糯米,或掺蓬蒿及以米浸乌饭树叶汁捣成。
另有灰汁团、灰汁麦果,多在早稻登场时制食;夹沙糕,俗称“状元糕”,多用于喜庆;和气团、麻团,多用于婚嫁;寿桃用于寿辰;金团多用于婴儿“周岁”馈送亲友。
另有“沙里壁”、“汤果”、“粽子”、“百宝饭”等。
酒为旧时祭祀、宴请所必需。
农忙时,干过累活,酒一碗,煮将沸,冲上鸡蛋,叫“鸡蛋酒”,以作滋补,中上农户多自酿。
另有用番薯干蒸烧酒,供炎夏饮用,亦多自制。
80年代,城乡盛行啤酒。
生活习俗——衣着 民国初,豪绅及知识阶层兴穿长衫,庄重场合外罩马褂,头戴“瓜皮帽”,少年亦然。
劳动者咸穿大襟衫,束腰带。
中年以上,常内挂肚兜,冬则外加棉褂,头戴小毡帽,老年有戴风斗帽者。
渔民、行贩,多外套“笼裤”。
寒冷雨天,视家境分别穿钉靴、木底布鞋、木底蒲鞋。
民国中期,知识阶层盛穿中山装、戴礼帽;青年行学生装,戴学生帽;劳动者除老年人外,开始穿对襟衫,戴吕宋帽。
民国后期,城镇穿中山装日众,亦有穿西装,农村仍盛行对襟衫。
民国初,妇女兴穿齐膝大襟衣、中裤、围褶裙,劳动者外系拦腰,缠足,尖闲锈花鞋。
冷天,老者戴双夹帽或缠黑包头,雨天穿笋壳鞋。
农民上山下田多穿草鞋或蒲鞋。
民国中期,始兴穿长旗袍,中长裤,农料视贫富而异,颜色仍以青蓝黑为主。
姑娘衣着多红绿,故有“红裤绿夹袄,乡下大表嫂”之说。
年老者,冬戴黑丝绒尖门帽。
民国后期,旗袍、中裤皆改短,穿长统袜,襻带鞋,农村则仍沿袭旧式衣。
解放初,男女盛穿中山装、列宁装,农村盛戴民兵帽。
1954年,提倡穿苏联花布,衣色始变。
60年代初又行素色,妇女盛行两用衫。
“文革”中,男女青年兴穿黄军装,中老年衣色主黑、灰、蓝。
80年代开始,青年男女衣着讲究,款式新颖,花色以流行为美;中老年服装亦渐有所变。
穿西装者日增。
生活习俗——装饰 旧时,儿童胸前常挂银(铜)钱,正面“长命富贵”或“荣华富贵”四字,背面为八卦或十二生肖,称“长命线”。
亦有挂锁形银器,称“长命锁”。
颈戴银项圈,手足戴银镯子,在富裕家庭中较普遍。
解放初及“文革”时期,上述幼儿装饰少见。
民国初,妇女尚缠足,“五四”运动后渐绝。
姑娘梳辫插花,额前梳“刘海”剪发后,饰以各式花夹。
已婚妇女梳髻,戴簪、钗、花等装饰,佩耳环,臂腕戴钏镯,手戴戒指,质有金、银、铜、玉。
衣服镶图案花边,鞋前绣花卉禽鸟。
解放后,上述装饰渐绝。
80年代兴烫发、画眉、涂口红、穿高跟鞋,耳环、戒指复兴,并有项链、胸花等。
男人旧时亦腰挂玉佩,手戴戒指,解放后绝,近年复有所见。
生活习俗——居住 建屋择吉日动工,邀亲邻帮忙。
上梁定在涨潮时刻,梁上挂两块红布,曰“披红”,放爆竹,抛馒头,以示欢庆,并宴请送礼亲朋和工匠,谓之“上梁酒”。
一家造屋,邻近屋顶盖以旧镬,或以竹竿高悬米筛,以防拨走“风水”。
建屋时,横屋檐不能高于正屋,大门不能与别家大门隔巷相对;弄堂直冲家门,则须门前立一“泰山石敢当”石碑;窗户正对山墙,则窗额挂一“虎头牌”以禳祸。
建屋多坐北朝南,形式多一正两横。
五五间,中为中堂,东西各两间,分别为大房与灶间;两横各三间,中间敞堂,左右为上下小房。
规模小者一正两横,正三间,横各两间。
一般南有照壁,正中开门,亦有开于东或西两小房处。
无照壁的称“散道地”。
房屋结构多为砖木,梁柱相连。
墙有青砖、乱石之分。
农村贫户多住茅屋,民国时及解放初,南田、金星等地农、盐、渔民尤多。
解放后,房屋形式多呈一字形。
80年代初,建筑材料多用水泥、钢材、红砖、形式多层平顶,设走廊、阳台,装潢力求美观。
生活习俗——外出 旧时外出远行,必择吉日起程,近路者亦拣“双日”。
对远行亲朋,须馈送路菜。
儿童外出,尤为重视,肩挎历书,以示“百无禁忌”,额中点锅煤,俗称“钶灶记”,途中过桥,常由长者挟腰,儿童手足悬空,谓如狗行而过,保途中平安。
偶去亲友家,须携带糕饼糖果,叫“进门欢”。
轿子,为旧时民间代步工具,种类较多:有椅子轿、竹制,形同坐椅,无脚,前后系绳,中穿竹杠,两人肩抬,雨天上覆篾篷。
座栏桥,亦竹制,与前者雷同,有围栏、坐板、靠背,抬法相同。
高轿,藤制,形同靠椅,有扶手、踏脚、靠枕,两杠由扶手下穿过,顶端两杠间缚一竹片,供搁置两肩,上有篷架,晴天罩蓝布轿帷,雨天覆篾篷。
小官轿,为方形轿,两侧开小窗,前有轿门,亦竹制,抬法与座拦轿同,多供妇女代步,贫困者亦有以之代花轿娶新妇。
花轿,专供娶新娘用。
外部全用木雕装饰,涂以红色、金黄,顶安铜镜,四角悬彩须,轿夫4人,另有4人轮换。
解放初,各类轿子逐渐淘汰,为自行车、机动车所代替。
礼仪习俗——婚姻 男婚女嫁,素重门第,择门户对者议亲,民间有“缎弗搭布,贫弗搭富”之说。
先由男方托媒“问名”,探得女方年庚八字,算命“卜吉”,八字相谐,媒妁乃携男方八字(用红贴书写)及礼品去女方“换日子”。
双方求签问卜,私访后,认为相配,则由媒妁带礼品、首饰往告,谓之“发送”,婚事乃定。
随后,男方将聘金(实物、现金数均通过媒妁事先商定)用红绸包裹送往女方,谓之“发聘”,双方各宴至亲好友,正式宣告结成姻亲。
结婚须拣吉年,再择定娶亲日子,然后书于红纸送告女方,并附“压日子钱”,且给“轿下羹”钱,即各筹嫁娶。
婚前一日,中堂挂灯结彩,宾客临门,晚宴谓之“拢纲酒”。
晚上,邀爹娘双全男青年2-4人作“贺郎”,与新郎同睡,谓之“暖房”。
另请姑娘2-4人作“伴姑”,备接伴新娘婚日凌晨,中堂设香案,供猪、羊等牲礼及汤果,新郎礼拜天地祖宗,俗称“享先”。
婚前新郎须沐浴,水中放枣子、花生、桂圆、棉子和红绿线、金银饰,以示“早生贵子,长命富贵”。
早餐后,帮忙者及乐师去女方迎新娘,抬嫁妆,送去“回娘菜”。
女方姑娘晨起,请“堕民嫂”绞面。
餐后回房等花轿到来。
花轿临门,须给“开门红包”。
随后,欢宴亲朋,吃“上轿酒”。
饭后,姑娘仍睡床不起,以示难舍爹娘。
再三催促始梳洗,吃“上轿饭”,第一口饭吐在爹娘床边,寓不忘返哺双亲之意。
穿戴“凤冠霞帔”,拜别父母,相抱哭泣,由兄长抱上花轿。
起程后小弟伴送,遇迎亲者遂折回。
花轿途经村落,皆奏乐、鸣爆竹。
轿抵男方大门,向轿顶撒盐米,示洁净。
然后“堕民嫂”牵新娘出轿,路铺麻袋,交替递接,意示“代代相传”。
“拜堂”由“赞礼”主持,奏乐鸣爆竹,行婚礼,一拜天地、二拜祖宗,三拜父母长辈,再新郎新娘互拜。
礼毕,由贺郎捧花烛送入洞房。
晚宴称“结婚酒”,又叫“人情酒”。
饭后闹房,设茶果招待。
闹房后,新娘向新郎敬茶,同吃“和气茶”。
有的新娘守花烛至天明,叫“守白头”。
次晨,长辈受新娘跪拜献茶,给茶钱。
新舅叫“过门”,新郎偕善交往者作伴(解放后称赵子龙保驾)同往。
婚礼结束,男方置礼谢媒。
旧时还有蓄童养媳、典妻、纳妾、入赘等习俗。
童养媳,即女方童年时由父母送男方作媳抚养,俗称“养老新妇”,成年举行婚礼,曰“圆房”,新娘称“房里新妇”。
典妻,男方多为地主豪绅,娶妻不育,典别人妻求子嗣,商定期限,期满解除。
地主豪绅淫乐,娶妻外,另纳新欢,或强娶艳丽姑娘作妾,俗称“讨小老女”。
女方无兄弟,男方兄弟众多又无力娶妻者,常男去女家成婚。
亦有女方丧偶招夫养子,俗称“进舍子丈”。
解放初,公布《婚姻法》,实行一夫一妻制,男女自愿,到法定年龄,向政府登记,领取证书,结为夫妻。
蓄童养媳、典妻、纳妾已明令禁止,入赘者受鼓励,不再受歧视。
婚姻礼仪从简,拜堂改“文明结婚”。
未婚男女虽仍请人牵线介绍,但一经认识,即由双方通过交往自主决定。
旧订婚、结婚中繁文缛礼已大部革除。
时兴婚事新办,且有集体婚礼,旅行结婚等。
近几年,因生活改善,彩礼加码,嫁妆日趋高档,宴饮更求阔气。
礼仪习俗——丧葬 病老将死,子女须环立“送终”,视其气绝眼合。
人死后,即洗身换衣,卧置门窗下,脚后点油灯,着人四出向亲友“通讣音”。
三日后出殡,须请阴阳先生择吉日。
出殡前数日,遗体移入中堂,挂帐帘,将遗体与孝堂隔开,帘前设香案,陈祀品。
亲朋送“情被”、“挽联”、“丧仪”,并向遗体拜别,有的还用乐师伴奏。
死者子孙辈披麻带孝,在帘侧匍匐回礼。
继之,请僧道“放焰口”、“拜忏”,亲属每晚睡孝堂守灵。
入殓须候涨潮时刻,钉棺时家属嚎哭,以示永诀。
儿子还须抚摸棺盖四周,随之出殡。
奠祭处,鸣爆竹起灵,以破锣(敲独声)、灯笼、招魂幡为前导,有的还乐队吹打,沿途撒纸箔。
女婿披红捧牌位随后,相继是奠幛、挽联。
“四金刚”抬灵柩,子孙执孝棒扶柩同行,最后为送丧者,白帽(妇女白巾)白衣。
遇桥,子孙须上前伏跪路侧,迎柩过桥。
也有亲友请停柩致祭,谓之“路祭”。
灵柩抵墓地,送丧者向之抑别,家属亦绕柩后返家。
牌位由长子捧回置中堂。
丧家门口事先放置点燃草结,送丧者段人人跨过,再吃“转丧酒”。
死者已做寿坟的,则于涨潮时由长子用内衣掸拂圹穴,进出均进退。
然后亲属环跪墓前,灵枢徐徐推入圹穴。
未做寿坟的则择地暂厝,或用草帘,或用砖瓦,俗呼“寄山”,待冬至或几年后再入圹。
如寿域二圹,其一已早埋入,则后死者灵柩必须厝置三年再推入。
出殡后三天内,亲人每天挈手壶去坟地,绕坟顺逆各三周,谓之“送茶”。
每过七天,要在家举行祭祀,谓之“做七”。
七七四十九天为“满七”。
如“七”期适逢月之七日,叫“撞七”,祀礼加丰。
死者百天祭祀,做“做百日”,周年祭祀,称“做周年”。
翌年正月初,亲友携香烛拜灵,称“烧座”。
27月后神主入祖棚,曰“除灵”。
户外死亡,遗体不能入中堂,搭棚入殓。
渔民海上遇难,家属在海滩“招魂”。
婴儿夭折,投入孩儿塔。
解放后,丧葬习俗多有改革,僧道放焰口、拜忏等迷信活动基本消除。
入殓、出殡也较简单,亲人少有披麻戴孝。
有的以追悼会代替“吊子”,播放哀乐代替吹打,送丧仅臂缠黑纱。
某些地方仍有保留旧俗。
喜庆妇女生育,叫“做生姆”,须满月出房。
将产,娘产送“催生衣”(婴儿衣服)、生姜米、白鲞、鸡、红糖、长面等。
婴儿出生,请近邻吃“落地饭”,向亲友分送红鸡蛋;亲友送糖面或鸡蛋、桂圆等滋补品,称“送生姆”,须用竹篮装送。
产妇素食三天后吃荤菜鲞汤、咸蛋等,并多吃红糖面。
南田盛吃姜糖茶,以增热去秽。
产妇为防风,头缠黑巾,太阳穴巾防风膏药。
男婴脐带搁墙头上,谓日后胆大;女婴脐带埋葱地,谓日后聪明。
第三天,产房摆酒菜祀祖,称“做三日羹饭”,且为婴儿剃头,谓“剃三日头”。
满月,办满月酒,亲朋赴宴,馈送首饰、衣履、玩具作贺。
婴儿周岁,摆酒食供奉,并向亲邻分送金团或馒头,送娘家尤多,父母将笔、书、剪刀、量尺、泥块置红盘上,让幼儿随意拿取,以卜未来。
做寿男49岁、女50岁开始做寿,俗谚“男做九、女做十”。
寿辰,女儿挑送寿担,堂上设香案,置酒菜和点心寿桃、寿糕、寿面等,先祀祖,然后做寿者受儿孙跪拜。
亲友亦送寿礼祝贺。
随之设寿筵,宴亲朋。
此后,每过10年,均做大寿。
亲友交往,素重情谊,婚嫁、丧葬、建屋、乔迁、生育、做寿坟等大事,均互相“送人情”,礼尚往来,不敢失当。
如须帮忙,应召登门。
亲友遭不幸或生病,则携礼探望。
探视病人,忌晚间登门。
儿童首次上门,要给挂彩色花线,称“长命线”,有的还给“红纸包”,曰“见面钱”。
岁时习俗 春节正月初一。
黎明燃放爆竹,谓之“开门炮”。
一般于中堂设香案,陈果品,行礼拜,所谓“谢天地”。
佛阁上“佛饭”。
举家素食,吃芋头,以祝新年有“余”。
穿新衣,长辈受儿孙跪拜,给“拜岁钱”。
出门见熟人,皆须拱手拜岁,全日不汲水,不扫地,晚不点灯。
丹城等地初一还拜祖坟。
初五,商铺营业。
旬内亲邻互访互宴,谓请“新年饭”。
元宵十四夜开始“上灯”,丹城兴吃汤圆,石浦行吃糊腊,乡音多食炒年糕;街巷悬挂灯彩,儿童牵玩兔灯,开始滚龙灯、跑马灯、耍船灯、车灯等活动;乡间还有放野火,烧“田坎毛”之习。
十五日前后,城乡常约请戏班演出,少则一二日,多则近旬。
乐户(俗称吹唱)上门吹打,受赏年糕、馒头,谓之“吃糕头”。
十八日“倒灯”,元宵活动结束。
花朝二月初二日,云“百花娘子”生日,妇女儿童结夥煮“天外饭”,谓食之聪明乖巧。
立春忌吵嘴打架、打碎碗碟,谓“保得立春佳,一年自然好”。
不借物,不动磨臼。
旧有丐者登门送春牛(泥制,高寸余,涂色),祝风调雨顺,受户给以钱米。
三月三滨海村镇有游沙滩、拾海螺烧食之举,俚语有“三月三,海螺爬上滩”。
清明家家祭祀祖宗,并携酒菜、订糍、香烛、纸箔上坟祭扫,奠后清除杂草,加土坟顶,插挂纸钱。
三月二十七丹城旧有“会期”,抬神“行会”,彩灯缤纷,鼓乐齐鸣。
邻近村民,纷至沓来,远道商贩,街旁设摊,观者摩肩接踵,热闹异常。
据传已有七百余年历史,解放后废止。
四月八 为浴佛节,采乌饭树叶渍糯米,捣乌饭麻糍,互相馈送, 立夏吃糯米饭,茶叶蛋,间有吃红豆饭。
食小竹笋,不切断,以求“脚骨健”。
吃青梅,谓可入夏不打瞌睡,不庢夏。
兴吃补品,贫者饮鸡蛋老酒,富者吃桂圆、人参,谓“千补万补,不如立夏一补”。
是日人人称体重,观一年之旺衰。
端午五月初五。
兴裹粽子,石浦,丹城还行吃麦饼筒,门户悬插艾、蒲,墙壁喷洒菖蒲根、雄黄泛烧酒,房内媚菖蒲根,谓可避邪禳毒。
儿童胸悬苎线串菖蒲片和各色香袋。
家堂张挂钟馗像、五毒(蛇、蝎、蜘蛛、蟾蜍、蜈蚣)图、虎图等。
民间还采集辣蓼、梓树脑晒干贮藏,作常年化食药物。
六月六六月初六吃麦馒头,翻晒衣物图书,有“六月六,晒红绿”之说。
石浦旧有会期,抬城隍老爷、戚老爷(继光)、周公公,矮伯伯等神像“行会”,间以乐队.彩灯,极为壮观。
每户设香案敬神,远近村民,往观者如潮。
解放后已绝。
七夕相传七月七是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期。
左邻右舍围坐天井,仰观银河二星,妇女则有用苦荆树叶洗发之习,故谓“七月七洗头日”。
中元十五日俗称“七月半”,以新登场早米做麦果,祀祖尝新。
爵溪还有迎神赛会,盛况不逊于丹城、石浦之“行会”。
十六日夜,以草作底,上糊灯笼,中点蜡烛,散浮海上,曰‘放水灯’,以慰海难者。
石浦、墙头亦有此举.解放后渐废。
立秋 择于交秋之时辰,食瓜类,一般以西瓜为主. 七月三十相传为“地藏王’生日,—说“开地狱”之日。
晚间,各户门前、路边、屋旁普遍插香,谓之“点地香’。
另有点香插南瓜上,以竹竿高悬,谓之“点香球”。
中秋八月十五日为中秋节,全国皆然,本县则以十六日为中秋,相传为宋宗藩所更,或谓史越王以其母十六日生而易。
中秋夜为赏月良辰,普食月饼。
重阳九月九日为重阳节,登高游赏秋景。
丹城市铺昔有售栗糕—天之风。
糕以糯米粉加糖蒸制,置笋壳上,形如饼,上嵌栗肉、瓜子仁、蜜饯、胡桃仁、红绿丝等,味美。
观平行十月初一五更,登蒙顶山天蜂,可看到日月并跃出海,片刻即逝,谓之“观平行’。
旧传石浦大明山顶亦可睹此奇景。
十月半十五日为“十月半”,晚禾登场以新米做大糕、馒头尝新。
冬至 食糯米汤圆,称“吃冬至汤果”,吃之谓新增—岁。
除夕十二月二十日后,各户准备过年,掸尘、办年货、捣年糕、做团、炒糖糕(或番薯去皮蒸熟切片),打米胖糖。
二十三日晚以五果(糖果)“送灶神”,除夕再“接灶神”。
二十八日设案中堂,以三牲福礼祈求降福,谓之“谢年”。
除夕,祭祀祖宗,晚饭全家团聚,吃“年夜饭”。
晚间室内点灯,做到“问间亮”,亦有通宵不眠“守岁”,称“守爹娘双全”。
临睡,长辈给晚辈分“压岁钱”。
家中用器亦放一年糕片,以示“压岁”。
是日,习惯向赊欠户催讨账款。
其他习俗 做会遇资金筹措不及,告贷无门,常邀亲朋好友或邻居“做会”。
一般分十脚,由一人或几人认一脚,为期十个月或一年、二年,也有十二脚的。
“头脚”归做会人,谓“首会”,或“头会”,以后逐月吐还,付息或不付息均有。
其余各脚收会顺序,以拈阉或协商排定,由“首会”每月向各脚收取会钱,交送认会者。
自第二脚起,凡收取会钱,第二月始,均附付利息。
利率—般低于私人借贷。
旧时,尚有吃‘会酒”之风,一般由做会人主办。
求雨旧时,逢久旱,兴求雨。
一般数村联合,仪式颇为隆重,先抬出附近寺庙之龙王菩萨,曝晒三日。
每户斋戒食素,然后集结村民,赴深山龙潭请“圣”。
队伍以大纛前导,随后扛菩萨及神位座轿,乐队按村排列,并有鼓琴、台角,人人执小旗,不戴帽,穿蒲鞋、草鞋,行至“龙潭”,由道士念咒祈祷,以锣从潭中兜—生物,称之“龙圣”,置于净瓶之内,恭迎返回。
途经村庄,概由族长迎送,如经县城,则由县长迎送。
民国间曾两次发生县长出迎不恭,迎圣队伍闯闹县堂事件。
迎回“龙圣”,供之棚内“龙座”,派人日夜守护,众人顶礼膜拜。
若近期内巧降甘霖,则视为灵验,遂将“龙圣”送回龙潭,并演戏“谢圣”。
解放后,此风渐绝。
堕民俗呼“小姓人”。
相传为宋将焦光瓒部属叛国投金被斥,置苏浙等地,杂处民间。
其后,元时称“怯怜户”,明时称“丐户”,备受歧视,屈居人下。
据民国29年(1940)调查,全县有3815人,散居各乡。
男业屠宰、抬轿、理发,遇婚丧则充乐手,不准穿长衫;妇女俗称“堕民嫂”,以给妇女梳髻,绞面等为业,遇婚嫁,则充任“轿下嫂”,为新娘开面、梳洗、催嫁、陪送、扶拜、换装,出门执役,穿黑衣,系裙,束腰带,以别于平民妇女。
子女不得入学。
嫁娶限于堕民之间,不行花烛礼。
民国时,虽有与平民同等待遇之倡议,仍歧视如故。
解放后,始彻底根除偏见,享受平等权利。
蜑民或称“蜒户”、“龙户”,俗呼“踝蹶”,系南夷一种,杂居闽广—带。
以渔为业,以船为家。
清时,部份由闽南迁至本县延昌,称之“晋江”。
光绪间准居陆地,仍以渔为生.衣着尚素,或蓝色,或紫黄色(多以旧帆裁制)。
妇女发成螺状,不事修饰,长衣、短裤、亦脚,故有“踝蹶婆”之称。
结婚不坐花轿.后渐被同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