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谊会串词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来宾,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主持人XXX,首先我在这里对大家的到来致以深深的感谢
今晚,我们的活动内容十分丰富,目的是让大家在紧张繁忙的生活中慢下步调,感受诗意的生活,细品高雅的艺术,希望每一位来宾都能在今晚的节目里找到心中的共鸣。
青葱岁月里,年少轻狂的懵懂爱情永远是最真实最纯粹的,若是我没有记忆怎会怀念,若是我们不曾拥有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岁月,难道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让聆听这样一段,有请XXX。
感谢歌手的动情演唱,听完这首歌,也许大家都明白了,不要等到爱情搁浅的时候,才懂得要珍惜。
中华文明有着的悠久历史,遗留至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比比皆是,像书法,剪纸艺术在现在的日常生活中依旧屡见不鲜,接下来,有情XXX同学为我们展示。
十分感谢xxx精彩的演绎,展示让我们大开眼界。
江南乃书香之地,玉米之乡,富足的文化营养孕育了不计其数的才子佳人,相传古代更是有、的故事,下面,将由xx为我们带来小品。
真的是一个幽默又不失可爱的精彩节目,让我们再一次把掌声送给他们。
接下来,到了我们现场的互动游戏环节,我们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一个有趣又好玩的小游戏,叫做“我爱歌曲,我爱生活”,游戏的规则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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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每一位观众都能积极参与到我们的活动当中~~~ 欢迎回来,有趣的游戏环节似乎把我们现场的气氛提到了高潮,那么接下来继续为大家奉上精彩的节目。
世界上最动人的是什么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好似水莲花不胜微凉的娇羞。
是的,最动人的就是女孩子的笑容,女孩子的舞姿,接下来,有请XXX为我们带来舞蹈。
今晚的节目可谓异彩纷呈,高潮不断,我们也为大家准备了丰富的节目内容,不仅有美妙动人的舞蹈,更有婉转动听的歌曲,大家对歌曲串烧一定不会陌生,不过接下来为大家准备的节目准备的节目更加有趣,请欣赏一组诗歌串烧,掌声有情XXXX.。
打字不易,如满意,望采纳。
医院医患关系沟通的情景剧剧本
作者:凡人医生瓷器村有一家饭店,每顿饭只收1分钱的饭费。
我在这家饭店工作多年,目睹了许多离奇的故事,今天要讲给你听。
你一定会感兴趣的。
(一)公益食堂这家饭店始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是生产队的食堂,主要靠生产队拨款维持运转。
村民们每顿饭只要交1分钱的饭费就可以随便吃。
当然饭菜也很简单,就是萝卜白菜馒头。
生产队领导曾经教导我们:“食堂是公益机构,要体现公益性。
食堂职工要履行‘救饥扶饿’的神圣职责。
”我们一直把这些教诲铭记在心。
有的村民连1分钱的饭费都交不起,我们就让他进来白吃;食堂门口经常有乞讨者,我们就从后厨给他们拿饭吃。
反正这些都会由生产队给买单。
就这样,我们食堂的口碑一直很好。
由于我们工作时都穿着白大褂,甚至有人称我们为“白衣天使”。
到了八十年代,食堂归村委会管理。
虽然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5角,但村委会给食堂足额补贴,所以村民们一直享受着“1分钱吃饱”的优惠价,食堂职工也一直在履行着“救饥扶饿”的神圣职责。
(二)聪明绝顶的村长 九十年代初,村长说,村委会的平房太寒酸了,要盖一座办公大楼。
村干部们异口同声地表示支持,负责基建的村长小舅子和负责后勤的村长表弟更是热烈欢呼。
村委会的分支机构很多,有犁地部、播种部、浇水部、收割部、打场部、拾荒部、养猪部、喂猪部、杀猪部、卖猪部……等等,按照每人4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计算,至少要盖80层大楼。
可是钱从哪里来呢
村里开会研究了三天三夜,最后,聪明绝顶的村长想出了一个聪明绝顶的办法:把食堂改名为“瓷器饭店”,也就是“市场化”;村委会只给食堂拨款40%,让食堂自筹60%。
所谓“自筹”,就是让食堂向吃饭的村民收钱。
这样,就可以减轻村里的财政负担,省出盖大楼的钱。
村委会的会计算了算帐,说道:“现在每顿饭的平均成本是3元,村里补贴1.2元,食堂只要把饭费从1分涨到1.8元就可以了。
我散会之后就去安排。
” 村长瞪了会计一眼,喝斥道:“你脑子有毛病吗
现在村民们本来就对物价敏感,村委会要是宣布把饭费涨到原来的180倍,村民们还不把村委会砸了
” 会计说:“那咋办
不涨饭费,食堂靠啥自筹资金
” 村长笑了笑,说道:“我自有办法
” (三)以餐具养食堂 第二天,瓷器村村委会发布了一份名为《以餐具养食堂》的红头文件。
文件规定,为解决公立食堂经费不足的问题,现允许食堂向顾客收取“餐具费”。
餐具费的收入,将用于弥补饭费收入的不足。
从此以后,村民们到食堂吃饭,除了支付1分钱的饭费以外,还要支付1至5元的“餐具费”。
“1分钱吃饱”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村民们纷纷议论:“村委会控制了饭费的上涨,真是亲民爱民
食堂加收了餐具费,真是贪得无厌!” 九十年代,瓷器村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是大好,不是小好。
村委会陆续购买了18辆奔驰、18辆广本、18辆帕萨特,村长包养了两个小媳妇,还把儿子送到河对岸的阿麦瑞克村上学。
其他村子受了灾,村委会慷慨捐款。
村干部的工资,也一次又一次地上涨。
当然,村民们不知道,村委会对食堂的拨款比例却是逐年减少的。
到了1998年,拨款比例下降到了10%。
这10%的拨款,还经常无法按时到位,有时还会被村委会赖帐不给。
这时的“瓷器饭店”,虽然对外还宣称是“公立食堂”,但实际上已经跟自负盈亏的私营饭店相差无几了。
这期间,村委会也觉得1分钱的饭费实在是低得可笑,于是也给上调了几次。
1998年,饭费调到了2元。
但是,这时的饭菜档次也提高了很多,物价也涨了很多,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5元至20元,饭费加上餐具费收入仍然不足以收回成本。
食堂没办法,只好采购了一些中高档餐具,以便提高“餐具费”收入,用于弥补饭菜的亏损。
此外,食堂还引进了南非鲍、澳洲龙虾、神户牛肉等高档菜,这些菜可以在2元饭费之外单独定价,卖到上百元,既可以满足高端顾客的需求,也可以增加一些收入。
(四)四个难题 2000年,村委会的会计奉命对食堂进行调查,发现了几个问题,汇报给了村长。
第一个问题:随着物价的上涨和食谱的更新,每顿饭的成本已经涨到了10至30元。
但是,按村委会的定价,饭费仍然只能收2元钱。
即使加上餐具费和少量高档菜的收入,食堂仍然是亏损的。
照这样下去,食堂就会倒闭。
如果食堂倒闭了,村民们没处吃饭,就会来找村委会算帐。
如何避免食堂倒闭
第二个问题:随着村民的餐饮需求的增长,食堂的工作量比以前增加了好几倍。
但是,食堂的职工编制没有增加。
因此,食堂现有职工不得不长期、常态超负荷工作。
他们每天凌晨3点就要上班,晚上23点才能下班。
遇到吃夜宵吃到后半夜的顾客,他们只能强打精神,加班奉陪。
增加了的这部分工作量,不是靠增加人员来完成的,而是靠现有职工无偿加班、放弃节假日、牺牲个人.权益来完成的。
食堂职工对此有意见,如何平息
第三个问题:在这二十多年中,餐饮行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现代餐饮已经变成了一门高技术含量的行业。
一个人要想当厨师、服务员,先要以高分考入大学,读5年本科,其中大部分人又读了3年硕士,厨师长、厨师、领班等职位甚至只录用博士。
新职工在正式工作前,要经过漫长、艰苦、低薪的见习期和轮转期,从摘菜、刷碗、拖地、端盘子做起。
正式步入工作岗位后,终生都要进修、学习、钻研,紧追餐饮行业前沿,才能胜任工作、保住饭碗。
顾客对饭菜的口味、色泽、形态、火候、营养、卫生、充饥能力、刀工精度、数量精度等方面以及配套服务的要求非常高,食堂职工必须遵循复杂而严格的技术标准,精工细作,精心服务;一旦出现疏漏,就可能被告上法庭、定罪判刑。
因此,食堂职工的工作难度、工作量、心理压力和从业风险都比较大。
食堂职工的付出显著超过了其他大部分职业,但是,食堂职工的工资标准却并不高。
食堂职工对此有意见,如何平息
第四个问题:村民们缴纳了沉重的税赋,却不能享受“1分钱吃饱”的福利待遇,每顿饭除了要花2元饭费以外,还要花几元、几十元的餐具费。
如果想吃鲍鱼、龙虾,还要花成百上千元。
因此村民们纷纷抱怨“吃饭贵”。
食堂的职工、灶位、桌位、餐具等资源都比较紧张。
在高峰时段,前来吃饭的村民甚至会找不到桌位,上菜速度也会变慢。
因此村民们纷纷抱怨“吃饭难”。
如果村民们发现“吃饭贵”和“吃饭难”是由村委会缩减食堂拨款引起的,就会责怪村委会。
如何避免村民们发现
村长听完这四个问题,一言不发,只顾眯着眼睛抽烟。
会计不敢多嘴,也只是一言不发地看着村长。
等到一袋烟抽完了,村长才转过头来,问会计:“你说,食堂的职工是人还是神
”会计弄不清村长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道:“当……当然是人,不是神。
怎么啦
”村长点了点头,说道:“这就好
只要他们是人,不是神,就好办了。
” 村长显然已经有了一个好办法
(五)一箭四雕 第二天下午,被村长派去食堂查账的会计兴冲冲地跑回来,向村长报告:“查到了
我查到了
” 村长说:“别着急,坐下慢慢说。
会计坐下,喘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仔细审查了食堂的餐具帐目,终于发现,他们在采购鲍鱼的时候收取了供应商的1000元回扣。
其中500元用于购买消毒柜,100元用于维修灶具,100元用于更换灯泡、水龙头;给几名干部和厨师长每人发了30元的奖金;最后给厨师和服务员补发了上月拖欠的工资,每人5至10元不等。
” 听完汇报,村长狡黠地笑了:“好啊
我就知道,他们是人,不是神
” 会计不明白,就问村长:“您这是什么意思
” 村长说:“他们不是神仙,所以他们不可能凭空变出米面肉菜、水电煤气、桌椅碗筷。
如果没有拨款,他们就只能靠歪门邪道来维持食堂运转。
他们不是神仙,所以他们忍不住疾苦清贫、高付出、低回报,他们会自己设法用歪门邪道来弥补收入。
” 会计讪讪地问:“那,咱们村里是不是要严查一下,刹刹他们的歪门邪道
” 村长斩钉截铁地说道:“不
我就是要让他们搞歪门邪道
” 会计纳闷了,问村长:“为什么
” 村长叹了一口气,说道:“亏你跟了我这么多年,怎么还是不开窍啊
你昨天说的四个问题,第一是食堂入不敷出,第二是职工又苦又累,第三是职工收入微薄,第四是村民吃饭贵、吃饭难。
你说,这四个问题的原因是什么
” 会计不假思索地答道:“这个我知道
食堂入不敷出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拨款少,又不允许食堂涨价;食堂职工又苦又累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编制太少,食堂又没钱雇临时工;食堂职工收入微薄是因为村里给食堂定的工资标准太低;村民吃饭贵,是因为村里给食堂拨款少,食堂只能向村民收钱,村民跟以前的‘1分钱吃饱’比较,觉得现在吃饭贵;村民吃饭难,是因为村里给食堂的拨款和编制少,食堂建设和人员不足。
” 村长说:“不错,你这个会计还算没白当。
那你说,这四个问题,归根结底是谁的责任
” 会计张口刚想说,又给咽回去了。
村长厉声问道:“你说,是谁的责任
” 会计诚惶诚恐地看着村长,结结巴巴地答道:“是、是、是村委会的责任……” 村长冷笑了两声,干笑了两声,又大笑了两声,最后和颜悦色地对会计说:“你答对了。
但是,我要让全村人都相信,这是食堂职工的责任
” 会计纳闷地问:“怎么让他们相信呢
” 村长说:“就是要让食堂搞歪门邪道
村委会表面上要打击回扣,但实际上要纵容甚至鼓励食堂从供应商手里拿回扣
” 村长接着讲道:“回扣可是个好东西。
第一,回扣给食堂提供了资金来源,弥补了饭费价格过低和拨款不足造成的亏损,维持了食堂运转,掩盖了村里拨款不足的事实。
第二,回扣可以用来给职工发工资奖金,安抚职工队伍,让他们忘记辛苦劳累,甘心做牛做马,卖命加班劳动。
第三,按照村民们的一般观念,“回扣”肯定是非正义的。
村民们一听说食堂收了回扣,肯定会非常痛恨食堂,于是就把眼光全都盯在食堂职工身上,向他们发泄怨恨,就不会找咱们村委会的麻烦了;同时,村委会隔三差五地假装打击一下回扣,还会赢得村民的拥护和爱戴。
这样,你昨天所说的四个问题就全都解决了,村委会还不用花一分钱
” 会计的嘴巴张得老大,半天才回过神来,赞叹道:“村长,您真是太高明了
这是一箭四雕啊
” (六)发动村民斗食堂 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瓷器村办公大楼的第44层,4444房间,正在召开“瓷器村宣传工作动员大会”。
会议由村长亲自主持,广播站站长、板报组组长、标语队队长、治保会主任等人参加了会议。
村长指示,在今后针对食堂的宣传报道中,要掌握几个“混淆”。
第一,要混淆“被动避害”和“主动趋利”。
食堂如果没有供应商回扣、高档餐具的餐具费、高档饭菜的饭费等收入,只靠拨款和2元饭费,根本不可能维持运转。
食堂的厨师、服务员如果不向顾客推荐高档餐具和高档饭菜,就拿不到工资,久之则被辞退。
食堂不可能坐等倒闭,职工不可能坐等辞退,因此他们主要是在执行政策、被动避害、维持生计。
但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们认为他们是在主动趋利、利用专业技术进行敛财致富,以激发村民们对他们的仇恨。
第二,要混淆“合理收入”和“暴利收入”。
从行业的技术含量、难度、风险、工作量、付出代价等方面来衡量,食堂职工的合理收入水平应在1000元左右,但现在大多数职工即使加上回扣工资也只能拿到600元。
必须通过宣传教育,抹杀这个行业的特殊性,用低学历、低技术、低难度、低风险、低劳动强度的职业的低微收入水平与之做比较,充分利用村民们“患不均”的心理,让村民们认为食堂职工拿600元就是暴利,以激发村民们对食堂职工的仇恨。
第三,要混淆“府败领导”和“普通职工”。
在食堂里,确实有些领导,依靠回扣拿到了每月数千元的暴利收入,但这部分人的比例在1%以下。
实际上,99%的普通职工拿着偏低的工资,却在加班加点、受苦受累、牺牲奉献。
必须通过宣传教育,让村民们认为,所有食堂职工都依靠回扣拿到了暴利收入,都富得流油,都有八套房、十辆车、一百个小老婆,以激发村民们对他们的仇恨。
第四,要混淆“正当的高价账单”和“不正当的高价账单”。
有些高档饭菜本来就应该是高价,但在宣传报道时,必须淡化饭菜本身的档次和价值,而要强调账单上的高额数字,让村民们认为食堂在宰人,以激发村民们对食堂的仇恨。
村长最后总结道:“食堂职工都是普通人,必然会带有普通人的各种缺点。
你们要细心挖掘,将小事扩大化,将个案普遍化,将鸡毛蒜皮上纲上线,让村民们认为食堂职工都是十恶不赦的大贪屋犯、大杀人犯、大渎职犯。
顾客与食堂发生纠纷时,你们要大篇幅报道顾客的声音,尤其要用浓墨重彩渲染顾客多么悲惨、痛苦、无助,同时,要少报道或者不报道食堂的声音,不给食堂任何辩解的机会。
要抢在事实查清之前,先行认定食堂职工一定有罪,先行认定顾客一定有冤。
要通过“一言堂”式的报道,把食堂彻底批倒、斗臭。
等到食堂的负面形象树立起来之后,他们的正当做法也会被怀疑为营私牟利,他们的好心好意也会被怀疑为驴肝肺,村民们将再也听不进他们的澄清辩解,他们一张嘴就会被村民们视为狡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加班加点、吃苦受累、牺牲奉献更是会被完全忽略。
村民们会认为,“吃饭贵”“吃饭难”是食堂职工造成的
” 从此以后,揭批食堂和食堂职工的新闻报道就没有停歇过,每隔一两年还会掀起一次高潮。
(七)两千元的馒头 2008年的某一天,村民张三到食堂吃馒头,咬了一口,就抱怨道:“一点味都没有
来个水煮鱼
”服务员端上水煮鱼,张三吃了一口,又说道:“太辣了,没法吃
拿菜谱来
”服务员拿来菜谱,张三点了一只1200元的龙虾和一瓶1000元的茅台。
酒足饭饱之后,张三叫服务员结帐。
服务员拿来账单,一共是2235元。
张三跳了起来:“什么
这么贵
你们想钱想疯了
” 第二天,瓷器村村头的黑板报上登出了一条新闻,标题用醒目的特大号黑体字写道:“吃个馒头竟花2200元”。
正文里说:“村民张某,来到食堂,仅仅是想吃个馒头。
最后结帐的时候,他却要面对2200多元的天价账单
当张某质询食堂收费的时候,食堂经理竟然理直气壮地说,收费合理,计费无误
”看了这条新闻之后,村民们都气愤无比,异口同声地指责食堂黑心宰人。
(八)吃饭饿si 2009年的一天,村民李四在食堂里吃饭,吃着吃着,忽然想起了前几天跟邻居因宅基地打架的事。
他越想越气,竟然气得心脏病发作,倒地身亡。
李四的老婆孩子、三姑六舅、街坊邻居听说李四死在了食堂,赶忙扛着锄头锹镐,跑到食堂,让食堂赔钱。
他们说:“在你们食堂吃饭时死了,所以就是被你们给活活饿死的
是你们没有尽到救饥扶饿的义务
” 瓷器村板报组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采访了李四的家属,连夜赶写了一篇催人泪下的板报文章。
文章说:“李某,一个身板硬朗的汉子,谈笑风生地走着进了食堂,一个小时后,却身躯冰冷地蒙着白被单,被抬了出来。
他只是想来吃一碗白米饭,他的老婆孩子还在家里等着他。
他的儿子明天就要满6周岁了,李某早就答应儿子,要在家里陪他过6周岁生日,要送给他一本漫画书作礼物。
然而,谁能想到,仅仅一顿饭的功夫,父亲与儿子,阴阳两隔。
刚买来的漫画书还在李某的衣兜里,还带着他的体温,但他再也不能亲手送给儿子了。
他还有个12岁的女儿,正在上小学。
李某是家里唯一的劳动力,他死后,谁来负担女儿的学费
恐怕女儿只能辍学,去城里打工,用她那双稚嫩的小手去赚钱养家……”最后,文章义正词严地说道:“食堂,本来是救饥扶饿的神圣殿堂,现在却变成了要命的鬼门关,把顾客活活饿死。
厨师的道德何在
服务员的良心何在
呜呼哀哉
呀买代
” 板报发表几个小时后,黑板周围的墙面上就写满了村民们义愤填膺的跟帖。
村民们说:“把厨师捆起来,也让他活活饿死
”“把服务员千刀万剐,以告慰冤死的顾客
”“所谓食堂,就是榨干你的钱再把你活活饿死的地方
” (九)天价芦笋 2010年初,村广播站的记者小刘为了搜集新闻素材,开始调查食堂饭菜的原料价格。
终于,在一个偏僻的深山林区,他发现农民出售鲜芦笋的价格只要0.1元一斤,而一盘烧芦笋在瓷器村食堂里却要卖到10元。
他敏感地意识到,这可能是个绝好的新闻素材
经过调查,他发现,农民以0.1元的价格把芦笋出售给本村蔬菜商,蔬菜商以0.2元的价格出售给乡蔬菜站,蔬菜站以0.4元的价格出售给蔬菜商贸公司,蔬菜商贸公司以0.8元的价格发往各地的蔬菜商贸公司;食堂本地的商贸公司以0.8元的价格购进后,以1.6元的价格出售给蔬菜批发站,蔬菜批发站以3.2元的价格出售给食堂;食堂制作烧芦笋这道菜时,还用到了肉和蘑菇,除去肉和蘑菇之后,芦笋折合6.4元。
看着这些数据,小刘有些失望,因为每个环节的毛利率都是50%,食堂环节并不比其他环节的利润更大。
而且,食堂还提供了高技术含量的烹饪和配套服务,烧芦笋的利润还要用于补贴廉价饭菜的亏损。
小刘又了解到,一个蔬菜推销员,收入相当于一个博士学历的厨师的几倍、十几倍,这也从侧面说明了,食堂应该不是获利最多的环节。
最后他还发现,食堂大多数饭菜的加价率没有芦笋这么高,芦笋只是少数特例。
小刘不禁发起愁来,这稿子该怎么写呢
广播站站长听了小刘的汇报之后,哈哈大笑:“这很容易写嘛
来,我教你。
” 几天以后,题为《天价芦笋,百倍利润》的文章在村广播站播出了:“一斤芦笋的出厂价只要1角钱,但食堂卖给村民的价格却是100角
芦笋的价格暴涨了100倍
这天价的芦笋,简直比黄金还要暴利,比贩毒还要暴利啊
看到如此确凿的铁证,我们终于知道‘吃饭贵’的原因是什么了
食堂本是公益机构,应以‘救饥扶饿’为天职,但如今却成了厨师、服务员、洗菜工们敛财致富的暴利机构,吃饭焉能不贵
” 这正义的声音,从村广播站的大喇叭里播出来,传到瓷器村的家家户户。
村民们听到这“百倍利润”的芦笋,气得肺都要炸了,恨不能立刻把食堂砸了,把厨师、服务员、洗菜工们碎尸万段。
(十)女工喝水330公斤 2011年,为了让村民们“明白消费”,村委会规定,食堂必须给顾客打印“收费明细”,要细到每种原料、每项服务。
比如说,洗菜所用的水,不能直接摊到菜价中,而必须单独列在“水费”一栏中。
菠菜、油菜等绿叶蔬菜,按村委会规定,需要多次浸泡清洗,以便除去农药、化肥,因此用的水比较多,平均每盘菜要用5升水。
村里有个女工,在食堂吃了一个月的饭,每天都要点两盘炒菠菜,因此每天都会用10升左右的洗菜水。
再加上炒菜做饭过程中用到的水,每天的“收费明细”上总共会列出11升水。
一个月下来,就是330升。
村板报组的组长听说了这件事,赶忙责令板报员小张写一篇文章,报道一下。
小张犯了难,对组长说:“每天用11升水,其中10升是洗菜的 ,很正常的嘛,有什么可报道的
” 组长启发道:“洗菜用10升水很正常,但如果喝10升水呢
还正常吗
每天总共11升水,听起来不多,但一个月的加起来就是330升,就是330公斤
听起来多不多
一个女工的肚子里能装下330公斤水吗
” 小张听完之后,豁然开朗,赶忙跑回去奋笔疾书。
不多时,一篇义正词严、文采飞扬的文章诞生了。
村头板报刊载了这篇文章,标题叫做《女工在食堂“被喝水”330公斤》。
文章写道:某女工,仅仅是想吃一盘炒菠菜,但在最后结帐但时候,却看到收费明细清单上赫然写着“自来水330公斤”
一个女工的肚子里能装下330公斤自来水吗
食堂的乱收费已经到了不顾常识、不知廉耻的地步
正巧,村里的“老大妈合唱团”正在村头排练红歌。
团长张大妈看到板报标题后,都没看正文,就把嘴一撇,评论道:“不用问,肯定是食堂乱收费
”旁边的李大妈、刘大妈、赵大妈、王大妈纷纷附和:“对
肯定是乱收费
” 孙大爷、钱大爷遛早,路过板报墙,看了板报之后,用拐棍指着食堂方向,气呼呼地说道:“食堂太不象话了
人怎么能喝下330公斤自来水
拿我们当傻子呢
我们的眼光可是雪亮的
” (十一)结局 村委会的大楼依然矗立着,村干部的生活依然滋润着。
村民们依然自费掏钱吃饭,怨气冲天。
食堂职工依然加班加点、累死累活、忍气挨骂。
厨艺比较好的厨师,大都辞职改行,或者去别的村子当厨师了。
年轻人看到食堂里的工作状况和厨师的社会地位,也都不愿意学厨师专业。
食堂里剩下的职工,因为待遇差、身体疲劳、心情憋闷,工作积极性也不高。
因此,食堂的服务水平越来越差,饭菜越来越难吃。
由于工作太繁忙、太劳累,后厨和前堂都经常出错,比如把盐当成白糖、把醋当成酱油、把菜上错桌、给顾客算错账。
村民们当然因此更加痛恨食堂的厨师和服务员们。
村长的儿子在阿麦瑞克村读书毕业了,把户口留在了阿麦瑞克村。
村长和媳妇带着金银细软,投奔儿子去了。
跟村长有关系的人,诸如村长的小舅子、表弟、外甥,村长老婆的“相好的”,以及村长老婆的“相好的”的“相好的”,都在村里的历次“民心工程”中发了大财,盖起了别墅,开上了豪车。
村民们依然觉得“吃饭难”“吃饭贵”。
每次觉得心里堵得慌的时候,就跑到村头的板报墙前面,虔诚地拜读每天晚上准时更新的板报。
读完板报,顿时觉得瓷器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村子,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村民。
当然,村民们依然不能忘记那个可恨的食堂。
在茶余饭后,村民们经常会骂上几句:“他娘的
砸烂这个黑心食堂
打死这群黑心厨师
”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都是什么
194条规定,当事人应该共同向有管辖权的提出,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另一方表示同意的,视为共同提出申请。
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调解组织所在地申请司法确认。
当然,当事人提出确认申请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提出申请 的,人民法院应当记录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当事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司法确认申请书;;身份证明。
《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2011年3月21日第1515次会议通过) 为了规范经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和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根据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所在地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
第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 (二)确认身份关系的; (三)确认收养关系的; (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第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司法确认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撤回司法确认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指定一名审判人员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通知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当面询问当事人。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陈述申请确认的调解协议的有关情况,保证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
人民法院在审查中,认为当事人的陈述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当事人补充陈述或者补充证明材料。
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补充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可以按撤回司法确认申请处理。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二)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侵害案外人合法权益的; (四)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内容不明确,无法确认的; (六)其他不能进行司法确认的情形。
第八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
第九条 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条 案外人认为经人民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确认决定。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将调解协议不予确认的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通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人民调解委员会。
第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建立的调解员名册中的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参照本规定办理。
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他人调解达成的协议的司法确认,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4〕12号)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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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
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
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
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
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目前,在各国司法实践中广为使用的不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而解决纠纷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调解、谈判、案件评估(case valuation)、法院微型审判(mini-trial)、早期中立评估(early neutral evaluation)、由法官主持的和解会议(judge hosted settlement conference)等。
这一概念既可以根据字面意义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根据其实质意义译为译为“审判外(诉讼外或判决外) 纠纷解决方式”或“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等。
[1]当代国际比较法学家将ADR 的共同性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第一,程序上的非正式性(简易性和灵活性);第二,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
即无需严格适用实体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框架内,可以有较大的灵活运用和交易的空间;第三,从纠纷解决主体角度,ADR 具有非职业化特征,可以使纠纷解决脱离职业法律家的垄断;第四,形式的民间化或多样化,其中民间性ADR 占据了绝大多数;第五,从纠纷解决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看,包括仲裁在内的ADR 的构造是水平式(horizontal) 的或平等的。
中立第三人并不是行使司法职权的裁判者(法官) ,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合意较之诉讼具有更重要的决定意义,因而被称之为更彻底的新当事人主义;第六,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和平和性(非对抗性)。
[2]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人民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符合这些基本特征,可以被涵盖在ADR 的范畴之内,尽管它们都保持着各自的特殊性。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体体现为以诉讼为核心,各种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3]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类方式,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二、构建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人民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及时有力弘扬的社会。
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对抗程度不同,解决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格局。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确保各项事业有新格局、新水平、新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有些矛盾纠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突发性强,发现和控制难度大,靠单一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司法干预社会矛盾纠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对某些矛盾纠纷不是最佳的手段,因为司法的职能是裁判争端,不具有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许多利益调整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方法实施综合调控,不易进入司法程序。
同时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群众遇到纠纷都走诉讼这一独木桥,必然会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平和方式解决的矛盾更趋对立,最终影响社会和谐。
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协调运作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综合利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高调处效能,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符合保障民生、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目标。
人民法院将有限的审判资源用于解决重大疑难的社会矛盾纠纷,对一般的民间纠纷倡导采取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是缓解审判压力、成功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得到更多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维系家庭温情、邻里礼让、交易诚信,可以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和社会责任。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和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法院判决所不能替代的。
对于当事人来讲,有事就打官司不是法律意识强的表现;对于法院来讲,不是受理的案件越多越体现政绩。
发挥多元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符合人民利益至上的具体要求。
三是有利于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不断发展。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发挥社会控制作用,共同构筑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转高效的社会矛盾解决体系,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不断创新调解理念、调解手段和调解方法,推动完善以“以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分流社会矛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及时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特别是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助于协调统一各方利益,加强团结合作,把人心凝聚到谋发展、干事业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充分发挥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基本思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个趋于和谐的社会、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国家应当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纠纷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占有自己的位置, 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且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纠纷, 都应当有不同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化解方式。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要明确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既充分发挥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又能够相互衔接配合、相互补充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的作用,基础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建立和加强,根本在于诉调一体化对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中心,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民间调解发扬光大,把行政调解发挥到位,把法院调解贯彻始终,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一)加强人民调解,打牢基础建设。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必须在加强人民调解上下功夫,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在各单位、各社区(乡镇)、各行政村都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及时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优化民调组织结构。
基层法院应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配备调解经验丰富、审判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同时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街道司法所长、街道社区推荐的司法协理员为特邀调解员,还应从司法所长、发挥作用好的司法协理员中聘请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并将经济补贴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结合具体案件,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行政调解,调配救济资源。
要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职责。
目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有相当数量是行政性纠纷,行政机关也承担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解决纠纷的职责。
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中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高效性的特有优势,同时,行政机关掌握着其他纠纷解决主体不具备的行政裁量权和社会资源,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资源调配,实现纠纷有效解决。
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救济是指当权利的实现出现障碍时,需要对其提供一种救济和帮助。
救济包括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
就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而言,政府部门的公力救济和行业协会等的社会救济,都是十分重要的,但现实情况却是有差距的,还有很大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发展的空间。
必须更新观念,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理念,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纠纷解决规则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在行政调解中积极倡导“以和为贵”、合作、自治等价值理念,引导采用平和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纠纷的对抗程度,避免纠纷的升级,增加社会的和谐度。
(三)建立联席制度,搞好诉调对接。
建立“三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一体化的平台。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要建立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参加,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
二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
各基层司法所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的考评和管理,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比,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法院要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建立“裁判案例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惩治、教育、保护、预防的司法职能。
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每月纳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的数量、类型、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统计报表,抄送法院,法院应将每月受理的经过人民调解的案件情况、发生法定事由被确定为无效或变更、撤销的调解协议情况形成统计报表,反馈给司法行政机关。
四、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措施。
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其相互协调,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是一项需要多方协作、不断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地位,加强联系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构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格局。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推动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把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坚持与深化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配套、措施具体、成绩显著,各综治部门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尤其要超前处置好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防止矛盾上交或外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围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社会管理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多元合力。
畅通诉求渠道是推动和完善多元解决纠纷的前提。
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纳入到社会控制的大系统中发挥作用,构成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各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要根据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职责,坚持做到既不越位、不错位、又不推诿、不回避,充分发挥主动高效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将人民调解融入诉讼渠道。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
要努力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协会工作的新途径,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依法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制度,做好民间纠纷的预测和防范,加大调处工作力度,能调则调、宜调则调,使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为法院审判工作“减压”。
努力消除人民调解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挖掘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资源。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又熟悉社情民俗、贴近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发挥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处理社会纠纷的经验的优势,积极探索律师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激励机制,促使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自治解决。
工会、妇联等组织既要依职权主动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又要积极协助法院做好疏导工作,劳动、国土、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履行自身调处纠纷职能的同时,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符合专业特点的参考意见,为和谐解决矛盾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是提升司法权威,增强司法水平。
司法是最规范、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手段,司法审判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最主要力量,要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职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立案及时、裁判公正、执行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最大可能地减轻当事人讼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
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范畴内,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社会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释放群众情绪,理顺社会矛盾,防止出现因纠纷而结“世仇”的现象。
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辩论赛四辩如何总结
四辩总结陈词稿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以及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
十分高兴能与对方辩友进行这次以“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到底哪个更重要”为主题的辩论赛。
刚才,我方辩友已经详细、深入地阐述了公司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并以充足的证据和缜密的论证说明了“公司利益更重于个人利益”的道理,相信对方辩友此时已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下面,我再进一步阐述我方的观点。
我方并不否认个人利益的重要性,毕竟“趋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在公司利益面前,个人利益就要往后放一放了,公司利益相对于个人利益而言,不但重要,而且还要加上一个“更”字
俗话说得好:大河有水小河满,大河无水小河干。
还有这样一句话:要想使一滴水不枯竭,那就将它放到大海里吧
一个人要想更好地保障个人利益,那么就只能依托于强大的集体利益,一个人要想使自己事业有成、充分体现个人价值,那么就只能依靠强大的集体力量
一个企业的兴衰与我们每名员工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如果我们员工脱离了公司这棵大树,如果我们远离了公司这一沃土,我们岂不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
因此,我们每一名员工都离不开公司这个大集体
公司利益重于天
每名员工只有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扎实奉献,才能使我们的公司充满朝气、蓬勃发展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总是将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导致公司失去了前进的动力,丧失了竞争的源泉,这都是个人利益至上思想在作怪
美国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