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街道第一次工会贺词
今年以来,在区总工会的指导下,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与支持下,我们面对区划调整后的新形势、新任务,切实按照党的十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精神,紧紧围绕区总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和年初提出的总体工作目标要求,以全新的姿态、全新的精神面貌,积极投入到工会各项工作中。
同时结合本街道实际,克服了非典、拆迁等各种不利因素和多种困难,并在基层工会的共同努力下,2003年度街道工会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街道的三个文明建设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
一、 以加强培训为抓手,全面提升工会干部素质 今年以来,我们十分注重工会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工作。
1、政治理论培训常抓不懈。
一是利用每两个月的工作例会进行领学,从而逐步形成了工会学习制度。
二是积极参加街道组织的集中授课,主要邀请一些教授和专业学者,就十六大报告、党史、以及当前的形势进行专题辅导。
三是指定一些有关书籍、文章进行自学。
如十六大报告、中工十四大会议精神、李元龙事迹等。
四是积极参加市、区总工会举办的工会干部培训班。
今年先后组织了4批工会干部外出培训,累计人数22人。
通过不断加强学习,极大地提高了广大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
2、业务培训狠抓不放。
一是组织了9名工会主席参加区总举办的江苏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的专题辅导;二是组织了7名工会干事参加了区总举办的为期天的工会干部业务培训;三是街道工会定期开展一些业务培训工作。
如《工会法》、《劳动法》以及《中国工会章程》等。
通过业务培训,使广大工作干部业务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二、以“三个到位”为手段,配合街道夺取抗非工作全面胜利 我们街道有驻地企业77家,职工3983人,尤其外资企业多、食品行业多,人员流动性大,给抗非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面对严峻形势,我们力求做到“三个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我们一方面召开有关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抗非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另一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在企业单位中共悬挂横幅30多条,发放抗非科普材料500多份。
二是责任明确到位,每个企业单位都派有专人负责。
三是措施落实到位。
每月做到厂区消毒两次,并对流动人员安排好集中观察室,并做好日常防非报表。
三、以雨润公司为龙头,全面推进民主管理工作 今年我们通过抓典型,以点带面,不仅较好地维护了非公企业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较好地调动了非公企业广大职工围绕工委、办事处的中心工作,大胆拼搏,为“富民强街、加快发展、全面实现二次创业”宏伟目标努力奉献的积极性。
1、抓好宣传,提高认识。
一是深入基层,不断向企业负责人宣传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是强化责任制,统一工会干部的思想认识。
三是积极向职工宣传。
教育和引导正确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民主管理活动中去,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依法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
一是深入调研,培植典型。
近年来,我们发现雨润公司工会工作很有特色,并将有关材料积极推荐到市总工会,市总为了推动全市非公企业工会民主管理工作,于今年三月份在雨润公司召开了非公企业职代会现场会,以雨润公司为典型,进一步推动了全街道非公企业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形象。
一方面,通过橱窗、厂报、内部信息网络等多渠道扩大宣传。
另一方面,夯实工会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健全全台帐制度、工作制度,理顺工作关系,促使公司工会的工作内容得到了拓展,工作整体水平得到了提高。
三是扩大宣传,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我们通过召开会议向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会组织介绍雨润公司开展民主管理工作经验,还及时组织他们观摩了市总在雨润公司召开的职代会现场会,极大地调动了象许氏洋参、新天时等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积极性。
四、以非公企业工会属地管理工作为契机,努力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为贯彻落实区总关于非公企业工会属地管理工作的会议精神,我们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工作,主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宣传发动到位。
我们通过横幅及各种会议进行大力宣传,同时将区总工发(2003)17号文及实施意见及时复印下发到各企业单位,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组织力度到位。
街道成立了以分管书记为组长、联合会主席为副组长的9人工会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非公企业属地化管理工作实施计划,分四个阶段有计划按步骤地进行落实。
三是责任落实到位。
面对大规模拆迁的不利形势,我们采取了以村为单位分片包干的形式,明确责任。
通过调查,共有非公企业102家,其中外资企业9家,私营企业23家,个体工商户70家。
职工总数为2607人,其中外资企业542人,私营企业1892人,个体工商户173人。
其中25人以上的企业未建工会组织的为10家。
四是落实措施到位。
针对未建工会组织的企业,我们严格按照“那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制定了非公企业组建工会工作计划,确立了“先组建、后规范”的工作思路,到目前为止,已有5家企业提出了申请,年底力争工会组建率达100%。
五、以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和凝聚力 工会组织的活力在于活动。
1、在今年“三八”期间,我们组织召开了女先进、女职工座谈会,并组织了40名女职工外出参观学习。
为鼓励下岗女职工二次创业,我们邀请了本街道下岗女职工二次创业的典型孙小华作了经验介绍,极大地增强了广大女职工树立信心的决心。
2、今年为了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街道开展了职工登山比赛,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了运动员参加比赛,在比赛中,运动员们发扬了团结拼搏精神,新天时、许氏洋参公司、双和村分别获得集体一、二、三等奖,为集体争得了荣誉。
通过街道选拔,我们组队参加了区总举办的职工登山比赛,取得了集体二等奖,个人拿了5个奖的骄人成绩。
在区总举办的职工卡拉OK比赛中,我们选派的两名选手分别获得了个人二等奖和优秀奖。
3、组织了300名职工参加了《工会法》知识竞赛。
通过竞赛,使大家对《工会法》有了进一步地了解,同时使他们能够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我们今年还为122名职工开展了小工伤保险。
其中已有1人因不慎骨折而得到了理赔,进一步提高了企业职工参保的积极性。
六、以“送温暖”工作为依托,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送温暖”工作其意义不仅仅在于帮扶本身,而是关系着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今年在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与支持下,多渠道地开展了“送温暖”工作。
一是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
今年春节、元旦,我们积极争取街道领导的支持,筹集了3000资金对10名特困职工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
二是完善特困职工的建档工作,努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今年在工委直接领导下,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开展了百名党员干部“百人手拉手”活动,并利用两年的时间进行结对帮扶,其中特困职工38名,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三是积极帮助下岗职工及其子女落实再就业。
积极帮助下岗人员转变就业观念,提高就业本领,及时与街道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想方设法帮助解决。
另一方面,与街道劳动就业保障所进行联系,扩大就业面。
今年先后落实了42名职工再就业。
七、以《工会法》为准绳,切实履行好工会职责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广大职工主力军作用。
一是在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提合理建议活动。
2、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一是推行厂务公开。
二是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资谈判制度。
3、贯彻落实党的依靠方针,推进依法治会。
一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争取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工会工作。
二是深入学习《工会法》,进一步提高了职工自我保护和工会依法维权的能力。
4、加大经费的收缴力度和监管力度,为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财力保证,并及时完成了区总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八、以支持新区建设为前提,动员广大职工积极投身新区建设 今年奥体二、三期拆迁涉及工企单位、住户较多,拆迁任务不仅面广量大,而且难度高,我们积极动员广大职工以实际行动支持河西新城区建设。
一方面组织了30名女职工代表参加了街道开展的“舍小家、顾大家,我为河西建设做贡献”的签名活动。
另一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拆迁企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综上所述,我们今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和上级工会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主要是:1、对工作的预见性不够。
2、对执行《劳动法》监督不够。
3、对创新工作方法不够,所有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完善和改进。
基层党组织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1.总体要求 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拓宽领域、强化功能的要求,以保持党的先进性为主题,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新的方式和途径,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从明确工作职责、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推进创新,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把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2.主要任务 ――明确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把工作的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共同创造幸福生活。
――改进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方式。
适应基层经济社会管理体制、治理模式的变化,规范党组织与经济、行政、自治组织的工作程序,健全党组织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保证党组织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的功能。
健全群众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机制,培育各类服务组织,拓宽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的途径和方法。
――加强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加强班子建设,推进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建立使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扩大党的组织和工作的覆盖面。
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城市新建小区的党建工作。
――改善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件。
建立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物质保障机制,保护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
新阶段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1.把基层党组织的工作重点放到凝聚群众共同奋斗上来 坚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地位不动摇,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充分履行基层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明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新的结合点和着力点,通过联系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引导和激励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共同创造和谐幸福生活。
2.巩固发展党员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坚持用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教育群众。
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建设体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符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的组织文化和道德规范。
3.动员组织党员群众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基层组织各项事业的发展。
确定符合群众共同利益的发展目标和思路,推动经济、文化、行政、社会等各项管理体制改革,营造有利于激发劳动、知识、技术和资本等生产要素创造活力的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提高干部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的先进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成为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强大动力。
4.领导支持人民群众依法当家作主 按照“加强党的领导、支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要求,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完善城乡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挥居民代表会、村民代表会的职能作用,保证群众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发挥企业职代会、学校教代会等组织的作用。
健全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居务公开等制度,采取公示、述职、听证、评议等形式,组织群众参与和监督社会基层组织的工作和事务。
5.把服务群众作为基本任务和开展工作的切入点 坚持“上级党组织为下级党组织服务,党组织为党员服务,党组织和党员为群众服务”。
领导或指导经济、行政、居民自治基层组织落实国家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
依法维护公民在财产、就业、分配、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群众生产、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务。
通过服务群众凝聚人心,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组织群众有机结合起来。
在新形势下,企业工会组织怎样加强自身建设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10〕36号主要提出以下几点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职业培训体系初步建立,政策措施逐步完善,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得到不断提高,对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职业培训工作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需要,职业培训的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针对性和有效性需要进一步增强。
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全面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加强职业培训是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职业培训是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的主要途径。
大力加强职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是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解决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根本措施;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有效手段。
(二)明确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就业和经济发展为宗旨,坚持城乡统筹、就业导向、技能为本、终身培训的原则,建立覆盖对象广泛、培训形式多样、管理运作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职业培训工作新机制,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加快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技能劳动者。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职业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适应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和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需要,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大规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为促进就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持。
“十二五”期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相应的职业培训,使企业技能岗位的职工得到至少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每个有培训愿望的创业者都参加一次创业培训,使高技能人才培训满足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企业发展需求。
二、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三)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适应城乡全体劳动者就业需要和职业生涯发展要求,健全职业培训制度。
要统筹利用各类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以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为载体的职业培训体系,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贯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成长通道。
(四)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要面向城乡各类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就业技能培训。
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要重点开展初级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就业的一技之长;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鼓励其参加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对企业新录用的人员,要结合就业岗位的实际要求,通过师傅带徒弟、集中培训等形式开展岗前培训;对退役士兵要积极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对职业院校学生要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
鼓励高等院校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培训,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切实加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适应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
要结合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对职工技能水平的要求,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加快提升企业在岗职工的技能水平。
鼓励企业通过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研修制度、自办培训机构或与职业院校联合办学等方式,结合企业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项目引进,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为参加职业培训人员提供实训实习条件。
(六)积极推进创业培训。
依托有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针对创业者特点和创业不同阶段的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
要扩大创业培训范围,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以及处于创业初期的创业者参加创业培训。
要通过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师资水平、完善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创业培训质量;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培训对象特点,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通过案例剖析、考察观摩、企业家现身说法等方式,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
要强化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及创业咨询、创业孵化等服务手段的衔接,健全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相结合的工作体系,提高创业成功率。
三、切实提高职业培训质量 (七)大力推行就业导向的培训模式。
根据就业需要和职业技能标准要求,深化职业培训模式改革,大力推行与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
在强化职业技能训练的同时,要加强职业道德、法律意识等职业素质的培养,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职业素养。
全面实行校企合作,改革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法,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
面向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城乡劳动者的初级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应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和企业岗位实际要求,开展订单式培训或定岗培训;面向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应结合产业发展对后备技能人才需求,开展定向培训。
(八)加强职业技能考核评价和竞赛选拔。
各地要切实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按统一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职业技能鉴定在职业培训中的引导作用。
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劳动者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指导企业结合国家职业标准和企业岗位要求,开展企业内职业技能评价工作。
在职业院校中积极推行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充分发挥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积极作用,选择技术含量高、通用性广、从业人员多、社会影响大的职业广泛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竞赛,为发现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创造条件。
(九)强化职业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加强职业培训体系建设,提高职业培训机构的培训能力。
在产业集中度高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地级城市,提升改造一批以中、高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在经济较发达的县市,提升改造一批以初、中级技能培训为主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示范性技能训练和鉴定服务。
完善职业分类制度,加快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鉴定题库的开发与更新,为职业培训和鉴定提供技术支持。
加强职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依托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开展师资培训,加快培养既能讲授专业知识又能传授操作技能的教师队伍。
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教师在职培训和到企业实践制度。
根据职业培训规律和特点,加强职业培训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课程体系、培训计划大纲以及培训教材的开发。
(十)切实加强就业服务工作。
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各类劳动者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定期公布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引导各类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
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要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协助落实相关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其实现就业。
(十一)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工作。
各地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明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设备、场地等基本条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职业培训,在师资培养、技能鉴定、就业信息服务、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等方面与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同等对待。
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各类民办职业培训机构招生、收费、培训等环节的指导与监管,进一步提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推动民办职业培训健康发展。
(十二)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
各地要建立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制定承担政府补贴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和管理办法,组织专家进行严格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示。
要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
鼓励地方探索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 (十三)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城乡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并通过技能鉴定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未颁布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职业应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根据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就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企业新录用的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劳动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培训机构开展岗前培训的,按规定给予企业一定的培训费补贴。
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的同时,对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员给予一定生活费补贴。
(十四)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对用于职业培训的各项补贴资金要加大整合力度,具备条件的地区,统一纳入就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效益。
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调整就业专项资金支出结构,逐步提高职业培训支出比重。
有条件的地区要安排经费,对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基础工作给予支持。
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培训补贴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要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60%以上应用于一线职工的教育和培训,企业职工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
企业应将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与使用情况列为厂务公开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公开,接受职工代表的质询和全体职工的监督。
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服务。
(十六)加强职业培训资金监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明确资金用途、申领拨付程序和监管措施。
2012年底前,各省(区、市)地级以上城市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平台,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不断提高地区之间信息共享程度。
要根据当地产业发展规划、就业状况以及企业用人需要,合理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政府补贴培训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
要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根据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职业资格培训期限为基础,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标准。
根据培训对象特点和培训组织形式,在现有补贴培训机构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直补个人、直补企业等职业培训补贴方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发放培训券(卡)的方式。
要采取切实措施,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行公开透明的办法,定期向全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审计部门依法加强对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审计,防止骗取、挪用、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确保资金安全,审计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告。
监察部门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组织领导 (十七)完善工作机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职业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切实加强职业培训工作。
要把职业培训工作作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要建立在政府统一领导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职业培训工作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十八)科学制定培训规划。
各地要根据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的要求,在综合考虑当地劳动者职业培训实际需求、社会培训资源和能力的基础上,制定中长期职业培训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和人才发展总体规划。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状况、企业用工情况,对劳动力资源供求和培训需求信息等进行统计分析,并定期向社会发布。
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职业培训工作中的作用,做好本行业技能人才需求预测,指导本行业企业完善职工培训制度,落实职业培训政策措施。
(十九)加大宣传表彰力度。
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并对在职业培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和个人给予表彰。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方针政策,宣传技能成才和成功创业的典型事迹,宣传优秀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在职业培训方面的特色做法和显著成效,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