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教师节的资料
现在管理理论该员主要四人事经营、合同成本经营、物资经营、财营。
国内说的经营管理专业普遍认为是合同成本经营。
合同成本经营主要的工作内容有:招投标、预决算、合同谈判、进步报表、配合财务审计等。
经营管理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一、 目的:明确经营部各工作人员的职责,层层管理、级级负责,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公司产品销售业绩,并做为经营部各职员的工作职权及工作业绩考核依据。
二、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客户服务过程中所有销售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工作。
三、 经营部组织机构工作范围及执行文件:3.1经营部由集团公司直接领导,由主管领导考核经营部的工作业绩。
3.2经营部由销售总监负责实施全面工作,实行销售总监负责制。
3.3经营部下设市场销售部、市场部、企划部、公司直属专卖部。
3.4经营部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开发公司营销产品市场、产品销售、市场调查、产品售后服务及量体订制服务,广告企划,专卖店形象的设计和推广,专卖店货架、配件外加工成品,成品仓库、公司专卖店(展厅)的管理。
3.5经营部执行文件:《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市场管理工作程序》;《发货管理工作程序》;《售后服务管理程序》;《企划管理工作程序》;《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程序》;《成品仓库管理程序》;《公司直属专卖店展厅管理工作程序》;《团体订制服务工作程序》。
四、 职责与权限4.1销售总监职责:4.1.1负责全面统筹协调经营部机构各部门的各项工作。
4.1.2负责制订本部门完善的工作流程和服务循环体系。
4.1.3负责本部门职员的工作考核,业绩评定及请假、考勤、任免建议。
4.1.4对市场进行科学预测和分析,制定公司本年度销售计划和确定销售策略。
4.1.5负责管理和监督货款的到位,及时催收应收货款。
4.1.6代理销售合同的评审和签订,督促合同的正确履行。
4.1.7了解客户的经营情况及信用程度,收集并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
4.1.8了解竞争对手,掌握公司产品销售及代理商专卖店信息反馈的分析和总结。
4.1.9负责规范和管理产品销售市场、控制处理窜货的发生。
4.1.10发货、调换货的管理和控制。
4.1.11根据市场销售状况确定合理的广告投入和正确的促销手段。
4.1.12每月提交部门月工作计划及月总结报告。
4.1.13每月主持召开经营管理机构工作的例会,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2市场部区域主管职责与权限4.2.1负责对市场专卖网络的发展与规范,对客户的要货及时做出处理。
4.2.2负责规范管理专卖店整体形象、店堂布置、服饰陈列、销售管理、服务标准、零售价格、广告宣传、顾客档案、销售反馈。
4.2.3客户销售款的催收工作。
4.2.4收集各代理商的销售信息和库存信息,对代理商、专卖店的销售业绩进行比较,每3天向销售总监汇报。
4.2.5收集市场新开业专卖店的档案,每月汇报销售总监。
4.2.6保持与代理商,专卖店的思想沟通和交流,妥善处理、及时记录客户的有关建议并反馈销售总监及主管领导。
4.2.7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3售后服务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3.1配合相关部门负责所有客户的调退货处理。
4.3.2负责处理顾客投诉,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填写《顾客投诉记录》并反馈给相关部门,对重大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4.3.3收集产品售后信息,汇总后交销售部经理及销售总监。
4.3.4协助配合其他销售人员的工作。
4.3.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4团体订制科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4.1负责团体定制合同的评审签订。
4.4.2负责安排量体人员进行量体服务。
4.4.3负责与团体订制客户的沟通及跟单和发货。
4.4.4负责团体订制产品的返工、返修。
4.4.5负责团体订制客户的货款回收。
4.4.6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5企划部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5.1负责公司专卖店的平面设计和形象设计。
4.5.2公司广告资料的设计(产品画册、加盟手册、VCD片、企业专刊、POP、彩旗、喷绘等)及有关公司形象标识的设计。
4.5.3策划专卖店的统一促销活动。
4.5.4负责组织编辑《专卖店管理手册》。
4.5.5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6专卖店设备管理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6.1负责对客户所要求的店面设计、货架喷绘进行下单制作,监督质量和交货限期,及时发货。
4.6.2收集客户对喷绘、店面设计方案、货架的反馈信息,包括质量、形象等。
4.6.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7销售统计职责与权限4.7.1负责电脑录入《汇总发货单》,确保统计帐目的准确性。
4.7.2配合销售总监和销售人员查询销售情况。
4.7.3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8助理及信息管理员职责与权限4.8.1负责审核公司西服厂发货单的价格。
4.8.2负责传真省外《汇总发货单》予客户。
4.8.3协助销售总监处理日常事务,督促机构属下各部门完成每天或每阶段的工作,并把具体情况成文后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4参与制定及督促执行机构内的完善的工作流程。
4.8.5管理好客户档案及物流档案,整理信息材料并及时反馈给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
4.8.6负责经营部文件的打印、复印;妥善保存管理好经营部各种文件。
4.8.7负责整理并起草月工作总结。
4.8.8当销售总监不在岗位时,代理执行其工作,并把每天工作情况作好相应的记录,及时与销售总监及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保持工作的协调及延续性。
4.8.9完成上级主管交待的其它工作。
4.9仓库主管职责:4.9.1全面负责统筹安排仓库工作,保证仓库正常运转。
4.9.2负责管理成品出入过程。
4.9.3熟悉仓库产品储存,及时向公司及销售部经理、销售总监反映产品储量。
4.9.4负责仓库人员具体工作的安排和管理。
4.9.5负责仓库的环境卫生、物资安全。
4.9.6配合和处理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
4.10仓库保管员职责:4.10.1负责保管仓库所有物资。
4.10.2负责仓库的防火、防盗、防潮(湿)、防尘、防鼠工作。
4.10.3负责整体规划仓库物品堆放区域,充分利用有限库容,使原材料及产成品摆放整齐有序和通风干燥,做到标识明确,分区分类。
4.10.4配合售后服务科及相关部门负责不合格品及顾客退货的管理。
4.11公司直属专卖店负责人职责与权限:4.11.1负责专卖店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规范店员的服务标准、服务用语和店员请假的审批)。
4.11.2负责直属专卖店上货(补货)流程管理及监督专卖店货品盘点。
4.11.3专卖店销售情况的管理,每月把当月专卖店销售情况予以分析、总结、报予上级领导。
4.11.4负责调配仓库,保证专卖店的货源供货。
4.11.5专卖店的整体形象和服饰的监督和管理。
好的管理不是用来解决问题的,而是用来防范问题的发生。
遵循这一管理原则,我们设立这一管理框架后,仅仅是完成了工作的基础,真正让这一柜架在整个销售市场的管理中发挥作用,就在于如何运用和实施这一管理体系,这就需要公司遵守严谨的市场销售行为,要求经营部所有人遵守工作业务流程,让流程来管理一切市场销售活动,让我们柒牌公司销售管理达到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最终目的。
…………
学生会总结结束语
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窗口,是老师与同学交流的纽带,我们深知肩上责任的重大,深知自身的不足。
收获是喜悦的,与此同时我们也播下了希望的种子。
新的学期,新的征程,我们要在工作中不断发现自身的不足,找出差距,取长补短,认清自己的目标,明确我们的发展方向。
我们相信通过努力,在新的征程中一定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在国教学生会这块锻炼我,磨练我,激励我,成长我,成熟我的沃土上,我留下了太多的回忆,这其中有苦,也有甜,但更多的还是充实!非常感谢国教学生会给了我这个可以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
当然,我前进的步伐不会因在学生会遇到一些挫折、打击而停止;相反,我会迎着风浪,在波涛汹涌的“大海”里继续扬帆前行
屹立于世纪之巅,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学生会如何在日益走向开放的校园中发挥基层学生会的作用,为我校的升本和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将会不断的努力与探索,扬长避短,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在稳定中创新,在创新中稳步前进,逐步走向完善,我们也坚信:只要我们以积极的心态主动的工作,无悔的付出,一定会谱写出更加壮丽的篇章。
更多克艘“总结王-zongjiewang”
古井(小学课文)
《古井》 老舍我们村的东头有一口古井。
井里的水清凉可口。
村里的人都到这儿取水。
古井像一位温情的母亲,用她的甜美的乳汁哺育着她的儿女。
古井离我们家才十来米远。
每天从晨光熹微到暮色降临,取水的人络绎不绝地从我家门前走过,桶儿叮叮当当,扁担吱悠吱悠,像一支支快乐的乡间小曲。
门前的路面湿漉漉的,老是像刚下过一场春雨似的。
我们家的邻居是一对年过六旬的老人。
男的是个老党员,在抗日战争时期腿负过伤,走路一瘸一拐的;女的又矮又瘦,身子很单薄,简直像一阵风能把她吹倒似的。
老两口只有一个女儿,在外地教书。
乡亲们见两位老人用水有困难,这个帮着挑一担,那个帮着提一桶,老人的水缸总是满满的。
两位老人多次表示,要给帮他们挑水的人一些报酬,可是谁也不肯接受。
“日子长着哩,俺们不能总让大家白出力气啊。
”老两口带着歉意说。
“那口古井给人们出了多少力气
可它从来没跟人们要过报酬。
”乡亲们总是这样劝说两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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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考助理农艺师?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考?
第一条 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发展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专业的生产计划、规划,提出科研、推广项目、工作方案并参加实施;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解决生产或科研中本专业有一定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显著,并取得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产业化经营,推进依法治农中取得较好效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性文章、论文、著作;有指导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外语和计算机获取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蚕桑、食用菌等的良种选育、引进、繁殖、栽培、耕作改制、生长调节剂、土壤调查、土壤肥料测试、土壤改良与利用、肥料利用及新型肥料研制与开发、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土壤环保、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植物检疫、农药质量及残留量检测、农药与植保机械的开发与应用、农业环境质量检测、管理与保护、蚕茧收烘、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技术研究与推广和科技管理与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农艺师资格: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获得农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农艺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悉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等;了解《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产品质量法》、《江苏省实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江苏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选育当地1种以上作物优良品种,或参加1个以上优质、高产、高效新品种的引进、转化与推广工作。
5.参加当地1种以上作物的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
6.参加当地耕作改制、优化布局、调整种植结构或进行多种形式间套混作或立体农业栽培技术的开发研究与推广应用。
7.参加当地优化农业生态体系内资源合理利用及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的开发、研究与推广。
8.参加研制、生产1种以上新产品,或在农产品贮藏保鲜、加工环节中引进或改进1项以上新技术、新工艺。
9.参加1种作物较大面积的优质农产品基地产业化生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的规划、设计、实施和技术指导工作。
10.参加县以上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农业环境检测站、种子质量检测站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承担农业环境质量、农产品及种子质量检测。
11.参加2种作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
12.从事农业及其服务体系建设、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执法等业务技术工作。
13.参与运用信息技术在农业范围内进行数据信息综合处理、分析预测等。
(二)从事土地利用和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土壤资源、地力普查及普查资料的分析整理总结工作。
5.参加县以上土壤肥料中心化验室的建设与计量认证、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土壤理化现状化验分析与肥料质量检测。
6.主持1种主要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并提出1项有价值的复混(合)肥料的配方建议。
7.参加当地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应用技术的研制开发与推广。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本专业的发展规划与实施方案、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主要作物病、虫、草、鼠及其他有害生物或天敌种类或植物检疫对象普查的规划、实施与材料分析总结。
5.参加当地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及迁飞性害虫和气流传播病害的监测与预测预报。
6.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1种以上作物病虫草鼠害的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无害化病虫草鼠害防治配套技术或1种以上植物检疫对象的综合治理扑灭配套技术。
7.参加当地植物检疫的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对国外引种材料进行疫情监测,或参加本地区无检疫对象种苗基地规划设计、管理和技术指导及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工作。
8.参加推广2种以上防治病、虫、草、鼠害新技术的应用,或参加对病虫测报技术或工具进行1项以上的改进。
9.参加研究开发1种以上农药新品种、新剂型的配方和应用技术,或2种以上新农药应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或对植保机械应用技术提出2种以上改进方法。
10.参加当地2种以上主要病虫草抗药性的监测工作,并进行抗药性病虫草的防治。
11.参加农药质量监测或农药生物测定或作物、产品中农药残留的检测。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市(厅)级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下达的项目。
2.参与市以上有关法规、条例的起草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技术规程或产品技术标准。
3.参加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蚕桑(蚕种)生产、试验示范、技术推广等规划3项以上。
4.参加本地区或本部门大规模的蚕种或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
5.参加选育桑、蚕新品种或引进1个以上桑、蚕优良品种的推广工作。
6.参加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或参与较大规模的蚕茧收烘处理、技术管理和产业化经营工作。
7.参与规划、实施蚕茧或桑苗生产基地建设。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作物、园艺、中草药及食用菌栽培和良种选育、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贮藏保鲜与加工、农业教育、农业环保、农业执法、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作为主要参加者起草市级以上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撰写国家、行业、地方企业产品技术标准1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
4.参与制定的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以及年度计划、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并经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5.参加选育1个以上优良新品种或参与引进的1个以上新品种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审定通过或登记,得到推广应用,并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研制的1个以上新产品,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评审认定为优质或名牌产品。
6.参加2种以上主要作物的制种基地或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种(籽)、苗木批量生产的各项指标均达到规定标准或合同指标,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
7.参与规划、设计、管理的优质农产品基地、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标准化示范区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产品品质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增长10%以上。
8.参与开发、推广的优质、高产、高效配套栽培技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的生态种植技术,或省工节本、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贮藏、保鲜、加工技术应用面,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本人服务范围内适用该项技术的10%、20%、30%、40%以上。
9.承担的种子、农产品质量、农业环境质量检测工作,检测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责任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与农业综合服务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兴办服务体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加强技术培训和农业教育与管理及农业执法等方面作出较大成绩,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认可或表彰。
11.参加运用计算机进行的信息综合分析处理或预测结果等,在指导生产、提高效率、增加效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并通过市级以上同行专家的鉴定认可。
(二)从事土地利用与土壤肥料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开发的肥料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肥料生产、土肥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
4.参加县以上土壤资源、地力普查的结果,经省级鉴定通过,其承担的工作对当地制定生产规划、指导农业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5.参加制定的本地区土壤改良、中低产田改造、耕地修复、农田保护区等规划,所提出的建议被同级政府采纳后,土壤肥力等级较改良前提高0.5~1个等级,农作物产量或农产品质量有明显的提高。
6.承担的土壤肥力测试、肥料质量检测、土壤、农产品有害物质检测、土壤肥力动态监测的样品数达到当地同类人员检测的平均数,并未出现过质量事故,测定误差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检测、分析方法提出改进,并被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7.参加研究开发各种新型肥料及生化制剂1种以上经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登记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或参与开发的2种以上配方肥料,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8.参加的作物肥料运筹、平衡施肥及配套技术研究,经市内同行专家鉴定通过,且推广应用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
(三)从事植保、植检及农药、药械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植保、植检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的主要作物病虫鼠害的短、中、长期预报,准确及时,无错报、漏报事故,准确率在市内平均水平以上;改进的测报技术、办法、工具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认证通过,并在应用中发挥作用。
5.参加研究制定和推广的病虫草鼠或植物检疫对象综合防治配套技术或新技术,新农药的控害效果、经济效益比原有技术提高10%以上,推广面积省、市、县、乡各级分别占适用面积的10%、20%、30%、40%以上,或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扑灭检疫性病虫的发生。
6.承担的农作物病虫草鼠及有害生物种类、发生程度、为害等级的普查结果,或植物检疫对象、分布范围、面积的普查结果,对制定规划、划定疫区、控制扩展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认可。
7.承担的农药质量、病虫草抗药性、农药残留量及植物检疫对象监测工作,未出现质量事故,监测误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对分析检测方法进行改进,并被上级技术部门或同级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可或采用。
8.参加制定1种作物无害化病虫草害综合防治配套技术,应用后产品的农药残留量,经法定农药残留量测定单位抽查,在国家允许范围以内,并经同行专家鉴定通过。
(四)从事蚕桑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或主要参加者),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
3.参与制定的蚕桑生产、技术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技术规范、规程,在技术上有所创新,经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以上同行专家论证通过,并在生产中发挥主要作用。
4.承担规划、实施600亩以上蚕茧生产基地、2万张以上规模制种基地或10万株规模桑苗生产基地,并达到规划设计标准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5.承担生产一代杂交种累计8万张以上,蚕种质量、公斤茧制种量等指标符合国家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或参与蚕桑生产和技术推广工作,年产茧规模达300吨以上。
6.参与蚕种冷库管理和技术工作,累计冷藏、浸酸等保护处理30万张以上,无责任事故,品质优良,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可。
7.负责组织年经营蚕茧收烘规模在300吨以上,蚕茧质量水平达省内先进。
8.在乡(镇)以上范围内或1000亩以上生产基地负责桑、蚕病虫害测报防治、新品种、新技术、新蚕药、新蚕具及先进检测方法推广、综合开发等工作,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表彰。
9.在推动乡镇蚕业产业化过程中,从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提出切实有效的改革措施,使蚕田面积、蚕茧产量有较大增长,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10.参加总结1项以上蚕桑生产先进经验,并组织推广应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可或表彰。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论文、著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上;或作为作者之一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三)在市级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作为第一作者宣读、交流论文或专业文章2篇以上。
(四)撰写的有关本专业技术培训教材或手册、讲义2万字以上(公开发表或内部发行)。
(五)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或专业文章1篇,以及为解决较难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项技术分析(论证)报告1篇以上。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者。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农艺师资格后,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市级以上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先进工作者。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三)县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2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完成市级以上下达的科研或推广项目,成绩显著者。
(五)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中,为推动某一产品的产业化经营有突出贡献者(产品开发研制者、工艺设计者、标准制定者),产品取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证书或被评为市级以上优质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六)在新品种培育或专业技术的发明开发、改造推广及牵头创办、经营农业产业化企业中取得重大突破,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申报农艺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五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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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内容人事部门工作包1、考勤(各级打卡记录,配合算员工的工资)2、招聘(面试邀请、面试、招聘人员)3、培训(员工培训、在职培训、岗前培训)4、绩效(员工绩效考核)5、企业文化(员工文化一类)①组织。
即制定、修改关于权限和职能责任的组织结构,建立双轨的、相互的、纵向及横向的信息交流系统。
②计划。
即预测对于工作人员的需求,做出人员投入计划,并对所需要的管理政策和计划做出预先设想。
③人员的配备和使用。
即按照工作需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录用、培训管理、调配、绩效管理、奖惩、安置等。
④培训。
即帮助工作人员不断提高个人工作能力,进行任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
⑤工资福利。
即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做好工作人员的工资定级、升级和各种保险福利工作。
⑥政治思想工作。
即通过各种教育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激励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⑦人事管理研究。
即对工作情况和程序进行总结、评价,以便改进管理工作。
行政部工作内容:+一、拟订、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完善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对规章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定行政、总务及安全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计划。
二、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办公室年度、月度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经理办公会、重大业务会议,并负责记录;负责督办、检查总经理办公会及部门经理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组织起草公司重要文件;组织起草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