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下一步想法和做法
工作进行到一定阶段或告一段落时,需要回过头来对所做的事情认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绩,找出问 工作总结报告 题,归纳出经验教训,提高认识,明确方向,以便进一步做好工作,把这些用文字表述出来,就叫做工作总结。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
通过总结,人们可以把零散的、肤浅的感性认识上升为系统、深刻的理性认识,从而得出科学的结论,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
它还可以作为先进经验被上级推广开来,为其他单位所汲取、借鉴,推动实际工作的顺利开展。
工作总结要用第一人称。
即要从本单位、本部门的角度来撰写。
表达方式以叙述、议论为主,说明为辅,可以夹叙夹议说。
总结要写得有理论价值。
一方面,要抓主要矛盾,无论谈成绩或谈存在问题,都不要面面俱到。
另一方面,对主要矛盾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谈成绩要写清怎么做的,为什么这样做,效果如何,经验是什么;谈存在问题,要写清是什么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其性质是什么,教训是什么。
这样的总结,才能对前一段的工作有所反思,并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内容 1.基本情况 这是对自身情况和形势背景的简略介绍。
自身情况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基本建制、人 员数量、主要工作任务等;形势背景包括国内外形势、有关政策、指导思想等。
公司工作总结 2.成绩和做法 工作取得了哪些主要成绩,采取了哪些方法、措施,收到了什么效果等,这些是工作的主要内容,需要较多事实和数据。
3.经验和教训 通过对实践过程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经验教训,发现规律性的东西,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 性认识。
4.今后打算 下一步将怎样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准备取得什么样的新成就,不必像计划那样具体,但一 般不能少了这些内容。
编辑本段特点 1.自我性 总结是对自身进行回顾的产物,它以自身工作实践为材料,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写法 ,其中的成绩、做法、经验、教训等,都有自指性的特征。
2.回顾性 这一点总结与计划正好相反。
计划是预想未来,对将要开展的工作进行安排。
总结是回顾过去,对前 工作总结分布图 一段的工作进行检验,但目的还是为了做好下一段的工作。
所以总结和计划这两种 文体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一方面,计划是总结的标准和依据,另一方面,总结又是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的重要参考。
3.客观性 总结是对前段活动进行全面回顾、检查的文种,这决定了总结有很强的客观性特征 。
它是以自身的实践活动为依据的,所列举的事例和数据都必须完全可靠,确凿无误,任何 夸大、缩小、随意杜撰、歪曲事实的做法都会使总结失去应有的价值。
4.经验性 总结还必须从理论的高度概括经验教训。
凡是正确的实践活动,总会产生物质和精神两个方 面的成果。
作为精神成果的经验教训,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物质成果更宝贵,因为它对今后 的社会实践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这一特性要求总结必须按照的 原则,去正确地反映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找出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得出规律性认识,这样才能达到总结的目的。
编辑本段种类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将总结分为许多不同的类型。
按范围分,有班组总结、单位总结、行业总结、地区总结等。
按性质分,有工作总结、教学总结、学习总结、科研总结、思想总结、项目总结等。
技术工作总结 按时间分,有月份总结、季度总结、半年总结、年度总结、一年以上的时期总结等。
按内容分,有全面总结、专题总结等。
区分以上总结的种类,目的在于明确重心、把握界限、为构思写作提供方便。
但上述分类不是绝对的,相互之间可以相容、交叉。
如《××大学1999年度工作总结》,按性质讲是工作总结,按范围讲是单位总结,按时间讲是年度总结,按内容讲是全面总结。
同时,大学的工作总结不可能不涉及教学和科研,那么它也包容了教学总结和科研总结的成份。
这说明在总结的分类上,应灵活掌握,不必过于拘泥。
编辑本段结构形式 (含综合性总结)或专题总结,其标题通常采用两种写法,一种是发文单位名称+时间+文种,如《铜仁地区烟草专卖局2004年工作总结》;另一种是采用的形式,如松桃县大兴访送部的卷烟零售户诚信等级管理专题总结:。
编辑本段写法 (一)总结的标题 总结的标题分为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种。
单标题又可分为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
公文式标题:单位名称十时限十总结内容十文称。
如标题下或文末有单位署名,标题可省略单位名称等。
文章式标题一般是直接标明总结的基本观点,常用于专题总结。
双标题是同时使用上述两种标题,一般正题用文章式标题;副题 技术工作总结 采用公文式标题,补充说明单位、时限、内容等。
总结的标题最常见的是由单位名称、时间、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市财政局1999年工作总结》、《××厂200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有的总结标题中不出现单位名称,如、。
有的总结标题只是内容的概括,并不标明“总结”字样,但一看内容就知道是总结,如等。
还有的总结采用双标题。
正标题点明文章的主旨或重心,副标题具体说明文章的内容和文种,如《构建农民进入市场的新机制——运城麦棉产区发展农村经济的实践与总结》、《加强 医德修养树立医疗新风——南方医院惠侨科精神文明建设的经验》。
(二)总结的正文 和其他应用文体一样,总结的正文也分为开头、主体、结尾三部分,各部分均有其特定的内容。
1.开头 总结的开头主要用来概述基本情况。
包括单位名称、工作性质、主要任务、时代背景、指导思想,以及总结目的、主要内容提示等。
作为开头部分,应以简明扼要的文字写明在本总结所包括的期限内的工作根据、指导思想以及对工作成绩的评价等内容。
它是工作总结的引言,便于把下面的内容引出来,只要很短 总结文本 的一段文字就行了。
2.主体 这是总结的主要部分,内容包括成绩和做法、经验和教训、今后打算等方面。
这部分篇幅大、内容多,要特别注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2.1 主体常见结构 工作总结主体部分常见的结构形态有三种。
要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好。
第一,纵式结构。
就是按照事物或实践活动的过程安排内容。
写作时,把总结所包括的时间 划分为几个阶段,按时间顺序分别叙述每个阶段的成绩、做法、经验、体会。
这种写法主要以工作回顾连带谈及经验教训。
基本上是按工作展开的程序和步骤,分段说明每个步骤和阶段的工作倚况,夹叙夹议地引出相应的经验教训。
这样写,主要着眼于工作过程的回顾。
这种写法的好处是事物发展或社会活动的全过程清楚明白。
第二,横式结构。
按事实性质和规律的不同分门别类地依次展开内容,使各层之间呈现相互并列的态势。
这种写法的优点是各层次的内容鲜明集中。
第三,纵横式结构。
安排内容时,即考虑到时间的先后顺序,体现事物的发展过程,又注意内容的逻辑联系,从几个方面总结出经验教训。
这种写法,多数是先采用纵式结构,写事物发展的各个阶段的情况或问题,然后用横式结构总结经验或教训。
具体写法是总结经验教训为主,用工作回顾阐明经验教训。
一般是先归纳和提炼出几条经验或教训,分别展开论述,把工作过程、工作办法、取得的成效等等穿插在里面写,使经验和教训看起来更加充实。
但是这样写,整个工作回顾会被拆开来分别为阐明观点服务,显得零散。
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可以在第一部分基本情况中适当加以详述,使人对工作概貌有一个总的了解。
主体部分的外部形式,有贯通式、小标题式、序数式三种情况。
贯通式适用于篇幅短小、内容单纯的总结。
它像一篇短文,全文之中不用外部标志来显示层次。
小标题式将主体部分分为若干层次,每层加一个概括核心内容的小标题,重心突出,条理清楚。
序数式也将主体分为若干层次,各层用“一、二、三……”的序号排列,层次一目了然。
2.2 主体常见内容 (1)工作回顾。
要详细地叙述工作任务、完成的步骤、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
特别是对步骤和措施,要写得详细、具体,对取得的成效要表达得形象、生动。
在写工作回顾的过程中,还要有意识地照应到下一部分的经验教训,使之顺理成章地引出来,不至于造成前后不一的感觉。
(2)经验教训。
应从工作回顾中很自然地归纳提炼出采。
一定要写得丰富、充实,并选用具体事例适当地展开议论。
使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有论点,有论据,有血有肉,鲜明生动,确实能给人以启发和教益。
3.结尾 结尾是正文的收束,应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方向、任务和措施,表明决心 、展望前景。
这段内容要与开头相照应,篇幅不应过长。
有些总结在主体部分已将这些内容表达过了,就不必再写结尾。
结语部分。
主要写明的打算,也只需写很短的一段话。
写得长了,反而冲淡了主题。
总结正文写完以后,应该在正文的右下方(指横行文字),写上总结单位的名称和总结的年月日。
编辑本段表述要求 1、要善于抓重点 总结涉及本单位工作的方方面面,但不能不分主次、轻重、面面俱到,而必须抓住重点。
什么是重点
是指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经验,或发现的主要问题,或探索出来的客观规律。
不要分散笔墨,兼收并蓄。
现在有些总结越写越长,固然有的是执笔人怕挂一漏万,但也有的是领导同志怕自己所抓的工作没写上几笔就没有成绩等等,造成总结内容庞杂,中心不突出。
2、要写得有特色 特色,是区别他事物的属性。
单位不同,成绩各异。
同一个单位今年的总结与往年也应该不同。
现在 工作总结现场会 一些总结读后总觉有雷同感。
有些单位的总结几年一贯制,内容差不多,只是换了某些数字。
这样的总结,缺少实用价值。
陈云同志在50年代就强调:总结经验是提高自己的重要方法。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开展工作时都有自己一套不同于别人的方法,经验体会也各有不同。
写总结时,在充分占有材料基础上,要认真分析、比较,找了重点,不要停留在一般化上。
3、要注意观点与材料统一 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
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
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
但常见一些经验总结往往不注意这一点,如同同志批评的那样,“把材料和观点割断,讲材料的时候没有观点,讲观点的时候没有材料,材料和观点互不联系”,这就不好。
4、语言要准确、简明 总结的文字要做到判断明确,就必须用词准确,用例确凿,评断不含糊。
简明则是要求在阐述观点时,做到概括与具体相结合,要言不烦,切忌笼统、累赘,做到文字朴实,简洁明了。
编辑本段书写格式 工作总结一般由标题、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标题。
总结的标题大体上有两类构成形式:一类是公文式标题;一类是非公文式标题。
公文式标题由单位名称、时间、事由、文种组成,如、《××镇2008年党建工作总结》,有的只写《工作总结》等。
非公文式标题则比较灵活,有的为双行标题,如《增强体质,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开展多种形式的体育活动》,有的为单行标题,如《推动人才交流,培植人才资源》等。
(二)正文。
总结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结尾组成。
1、前言。
即正文的开头,一般简明扼要地概述基本情况,交代背景,点明主旨或说明成绩,为主体内容的展开做必要的铺垫。
例如:“群众富不富,关键在支部;干部强不强,关键在班长”。
能否选配好支部“一把手”,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核心。
在工作中,我们积极围绕支部班子建设这个重点,紧紧抓住配好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着力走好“选人”、“育人”、“用人”这三步棋,努力把工作引向深入。
2、主体。
这是总结的核心部分,其内容包括做法和体会,成绩和问题,经验和教训等。
这一部分要求在全面回顾工作情况的基础上,深刻、透彻地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条件、做法、以及存在问题的根源和教训,揭示工作中带有规律性的东西。
回顾要全面,分析要透彻。
不同类型的总结,内容有所侧重,全面性总结其主体包括两个层次,即成绩和经验,存在的问题和教训。
对于一般的工作总结,重点放在成绩和经验上。
总结正文的结构,主要采用逻辑结构形式。
全面性总结根据过去一段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或者经验和教训的内在联系去组织材料。
专题性总结以经验为轴心去组织材料。
3、结尾。
可以概述全文,可以说明好经验带来的效果,可以提出今后努力方向或改进意见。
例如:通过上述工作,促使支部书记和班子整体作用的发挥。
不少村支部书记提出“任职一届、致富一方 ”,也出现了一批“舍小家,顾大家”的支部书记先进典型。
(三)尾部。
包括署名和时间两项内容。
如果标题中已有署名,这里可不再写。
编辑本段注意点 1、重视调查研究,熟悉情况 总结的对象是过去做过的工作或完成的某项任务,进行总结时,要通过调查研究,努力掌握全面情况和了解整个工作过程,只有这样,才能进行全面总结,避免以偏概全。
2、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 热爱本职工作,事业心强,是做好工作的前提,也是搞好总结的基础。
写总结涉及本职业务,如果对业务不熟悉,就难免言不及义。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总结是对以往工作的评价,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像陈云同志所说的那样,“是成绩就写成绩,是错误就写错误;是大错误就写大错误,是小错误就写小错误”。
这样才能有益于现在,有益于将来。
夸大成绩,报喜不报忧,违反作总结的目的,是应该摒弃的。
4、重点在出经验,找规律 总结的最终目的是得出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做好工作的规律。
因此,总结不能停留在表面现象的认识和客观事例的罗列上,必须从实践中归纳出规律性的结论来。
此外,还必须注意工作总结写作结构要遵循的三原则:全面、紧凑和精炼。
编辑本段写作指导 工作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一)基本情况。
1.工作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成绩和缺点。
这是总结的中心。
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
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经验和教训。
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
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4.今后的打算。
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工作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 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
3.条理要清楚。
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
5.工作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
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工程承包人违法分包工程 实际施工人怎么索要工程款
近期在城管执法过程中,非暴力抗法现象频出,法学专家争议——— 第215期法律圆桌 ■本期主持 ■李小波 北京市义方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期嘉宾 ■佟强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 韩冰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战崇文北京融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宋绍富北京天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新闻背景 城管连遇非暴力抗法 据7月14日《北京青年报》报道:近几天,本市城管在执法中遭遇到了多次尴尬的处境,到城管队里喝下“敌敌畏”,将孩子扔到队里一呆就是三天,这一系列的事情不能不让人们产生一个疑问:为何城管执法总是遭遇非暴力抗法或是尴尬局面。
■特别观点 这里面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规划整治与社区居民生活便利的矛盾。
因此,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探讨一些新的思路。
如果把城市比作人,那么市容就是脸面,老百姓的生活就是心。
市容整洁有序是外在的美,老百姓生活幸福是内在的美。
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真正动人的美丽。
案例一:一妇女喝下“敌敌畏” 7月12日,一名中年妇女因试图阻止城管依法拆除自家14平方米的违法建房,竟然在大红门城管分队的走廊里喝下几口“敌敌畏”后躺在了地上,幸被城管队员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才脱离危险。
110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很快赶到现场。
城管队员协助急救人员迅速将服毒的中年妇女送到市康复中心抢救。
因为当时无法与该妇女的家人联系,为了争取时间救人,城管队员当即代替其家人垫付了医疗费1229元。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急救后,该妇女终于脱离了危险。
城管分队小陈告诉记者,该妇女姓张,家住大红门。
今年张某家因为房顶漏雨,遂将14平方米的房屋拆除后重新翻建。
邻居立即向城管分队举报,城管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五条让张某拆除违建房。
经过队员多次劝说,张某非但拒不拆除,反而身揣药瓶在城管分队走廊里喝下“敌敌畏”。
目前,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张某已由家人陪同出院回家。
张某到底能不能办下规划许可证呢
昨天记者从丰台区规划委员会了解到,像张某这样的情况确实需要办理规划许可证后才能进行翻建,只要张某办齐所需的手续,就可在20个工作日之内获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合法翻建。
案例二:无照商贩丢下两岁娃娃三天 7月8日,和平里分队到东城和朝阳的交界处北河沿进行执法,当执法到一处非法摊商时,夫妻俩抱着2岁大的孩子对城管队员破口大骂,虽然如此,队员还是对他们的物品进了先行登记保存,并通知他们到队里接受处罚。
7月11日,这名摊贩来到分队将孩子放到办公室就失去了踪影。
孩子在队里一呆就是三天,队员们的执法任务很重,还要轮流照顾年幼的孩子。
无可奈何之下,他们通知了当地派出所,目前民警已经就此事展开了调查,并且已经找到了孩子父母的暂住地,他们将寻找其父母,对此事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城管说法 执法对象多相对较弱 提起这些在执法中遇到的尴尬事,城管部门也表示了无奈,作为执法者,维护社会秩序和整洁的环境,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城管的工作与其他执法部门不同,他们每天都要面对最基层的老百姓,执法的对象也相对较弱。
面对他们的违法行为,队员按照法规进行执法是情理之中,但是队员们也很清楚,这种执法必定会引起双方的冲突。
而且这种冲突开始变得各式各样,有些已经严重影响了他们正常的执法工作。
在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的同时,他们也希望政府部门能够给予他们工作更大的支持,让他们及早摆脱这种困惑。
■议题一:如何看待城管执法过程中,被执法者从过去的暴力抗法到现在的非暴力抗法转变的现象
主持人: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老百姓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现在的小商贩再遇城管队员时,已经普遍不动用以前的暴力手段了,进而采取的是非暴力的方式,像我们今天的新闻背景资料中介绍的几起案例,不是喝药就是将孩子扔在执法队里一走了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方式转变
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他们的这种行为
许身健:被执法者暴力抗法很容易滑入违法犯罪的泥坑,受到法律严惩,城管部门对于被执法者暴力抗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可以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害公务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致执行职务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处罚;致人轻伤的,以妨害公务罪从重处罚。
由于司法部门对暴力抗法行为的严厉惩处,以及新闻媒体对此的宣传报道,因此如今被执法者越来越多地采取非暴力抗法的形式,寄希望于通过该不当方式向执法者施加压力,既不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又能够给执法者增加负担,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宋绍富:首先应该明确的是,无论是暴力抗法还是非暴力抗法都不是合理的解决问题的途径,都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但之所以会出现从暴力抗法到非暴力抗法转变的现象,我认为这种转变是被执法者在矛盾冲突激化升级后的一种“理性”选择(尽管这种“理性”的实质仍是非理性的),因为近几年有不少暴力抗法者被处以刑事处罚,面对这种情况,被执法者明显感觉到暴力抗法的代价很大,说是趋利避害也好,说是两害相权取其轻也好,对暴力抗法者刑事打击力度的加大,使被执法者选择了非暴力抗法这一方式。
韩冰:我想出现这种转变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执法者的整体素质有所提高,强化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法理念,推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原来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有所改变,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现场对抗升级和矛盾激化;二是加强了对暴力抗法的行政和司法惩罚,增强了城管执法的安全保障,比如长沙、郑州、长春、深圳等城市建立起了城管执法公安保障机制,对暴力抗法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
■议题二:被执法者采取非暴力抗法的行为是否可取
是否可以因此减轻处罚
主持人:违法者采取非暴力的方式来抵抗城管队员的检查执法,能解决问题吗
是否采取这样的方式就能减轻对他们的处罚
佟强: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抗法,包括非暴力行为,其性质均为阻碍正常的执法行为,是错误的。
非暴力行为本身也是阻碍执法的行为,其不能减轻处罚,相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抗法者这样的非暴力行为除了应当接受城管处罚外,还有可能因为自身的抗法行为被处治安处罚。
战崇文:城管执法人员每天面对的是一些社会最基层的老百姓,有的也确实生活比较困难,这可以通过发展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解决,而不应该以破坏社会的整洁、宁静为代价。
维护社会秩序和整洁的环境,是城管人员的职责,发现违法行为应该坚决依法处罚。
被执法者采取非暴力抗法的行为不可取,而且更不能因此而减轻处罚。
■议题三:城管在执法的过程中,应如何处理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
主持人:可以说,执法者与违法者永远是一对矛盾,处理得好这矛盾,可以让社会更安定更团结,处理不好,激化了矛盾,导致的可能是难以想象的后果,面对这样的矛盾,我们的执法者应该怎样做
韩冰:要处理好城管执法者与执法相对人之间的矛盾可从两方面考虑: 一方面,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者素质;树立执法为民、执法利民的观念,克服和纠正野蛮执法、作风粗暴等问题,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疏堵结合;要重视教育宣传工作, 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比如案例一:“张某家因为房顶漏雨,遂将14平方米的房屋拆除后重新翻建”,并且“只要张某办齐所需的手续,就可在20个工作日之内获得规划许可证,进行合法翻建”,对该城管依据《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5条作出拆除的决定显然不当。
当然,张某喝“敌敌畏”的极端作法是不可取的,后来的抢救费也是城管出的,这也增加了执法成本。
另一方面,要坚决打击暴力抗法和非暴力抗法行为,在法治社会里公民有守法的义务,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手段来超越法律,逃避法律制裁,不服城管执法行为的,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宋绍富:城管部门要先保证自己不暴力执法。
另外,对一个生存和温饱都没有保障的人来讲,你要求他考虑城市的市容环境是不现实的。
这是我们社会转型期必然会遇到的问题,以案例一为例,喝农药的妇女是因为房屋漏雨才重新翻建房屋的,这是她的实际情况,“违法”与“合法”就是一个手续的问题,从社会成本上来讲,补办一个手续要远比拆掉一座房子再建一座要节约得多。
执法者在执法的过程中就更要加强引导,要对百姓灌输法律常识,让其辨明是非,要营造社会教育的大氛围;同时,也要从严执法。
许身健:总之,处理该矛盾要始终坚持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原则,要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采取对待敌人般的专政态度。
当然不能仅仅依靠城管部门一家解决该矛盾。
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投入资金,统筹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及就业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真正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议题四:被执法者应该采取哪些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法律给了被执法者哪些救济途径
宋绍富:现实生活中,城管野蛮执法的情况是很多见的:无端损坏被执法者的财产,对被执法者大打出手。
这都极大地侵害了被执法者的合法权益。
遇到类似情况,被执法者要学会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可以找有关管理部门投诉,二则可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许身健:被执法者应当理性地解决问题,寻求正确的解决途径。
如果遇到部分执法人员野蛮执法、作风简单粗暴、执法行为严重违反法律及程序的现象,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合法权利。
当事人可以当场申辩,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问题,要求其单位或上级单位对其作出内部行政处分。
对于城管部门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可以申请复议直至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遇到执法人员触犯刑法,则可向检察机关举报,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议题五:城管人性化执法应该体现在哪些方面
相关法律是否还有待完善
主持人:具体到城管部门,如何做到以人为本的人性化执法,我们的法律规定是否还不够人性化
怎样的管理及法律保障才能够做到构建和谐社会
佟强:人性化执法更大程度应当体现在城管执法人员应首先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言谈举止,避免给被执法者造成野蛮执法的影响;其次,执法之前应当做好说服教育,同时更多地补充说明如何守法,做到严格执法和说服教育相结合,以耐心解释化解法律程序的严格给被执法者造成的抵触情绪。
目前,由于城管机关仅享有罚款、没收、扣留财物、强制拆除等行政权力,不具备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权力,因此往往执法过程中在遭遇非暴力抗法时束手无策,因此有关法律法规可以尝试允许在城管机关执法过程中必要时采取措施,排除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
战崇文:对城市的规划、对市容的整饬,与对百姓生计的谋划应该是同时进行的,如果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只是从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出发,而较少考虑日益膨胀的城市人口的生存空间与生活便利,不能同时关照城市人群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么,这种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获得社会普遍认同的难度就可能加大,执行起来自然就会遇到阻力。
韩冰:目前与城管监察组织职能相配套的法规缺乏可操作性。
城管监察组织虽然行使着若干项职能,涉及到城市管理的诸多领域,但至今没有一套属于自己的完善配套法规支持。
不同处罚标准和过大自由裁量权的出现,也为城管内部腐败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温床。
在城管监察组织当前执行的任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有待法规的明确。
如对违章建筑进行强拆问题,往往绕过起诉法院的法定程序;对张贴、喷涂小广告的查处过程,各大新闻媒体纷纷对城管“掏窝点”进行报道,可城管法规对此却没有明确的条款,各单位只是跟风行动。
应该制定一部法律或法规来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范围、权限、执法人员资格、部门间的配合与协调、执法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宋绍富:城管在执法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不能越权也不能滥用职权,更不能以违法方式打击违法行为;城管在执法时应尊重被执法者的人身和人格权利,应以说服教育为主,不能把法律赋予自己的职权与经济利益挂钩,不能“一罚了事”。
此外,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立法工作应当加强。
许身健:人性化执法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
虽然被执法者自身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城管部门在处理时应当以说服教育为主,注重执法效果,切忌作风简单粗暴,冷酷无情。
应当以沟通及教育的方法使当事人既看到法律的尊严,也能体会到政府的温情。
同时必须进行综合治理,不能寄希望于处罚,尽量避免采取罚没、剥夺生产资料,不给被执法者生路,激化矛盾的简单方法。
实际上,“一罚了之”的做法后患无穷。
城管部门所适用的相关法律还有待完善,因为其适用的多为地方性法规,它们法出多门、相互之间存在矛盾,许多条款有悖上位法的规定,使城管部门的执法行为存在违反国家强行法规定的隐忧。
此外,城管部门在行政处罚和适用程序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问题,比如任意扩大适用简易程序,违反普通程序和听证程序的规定,在适用行政处罚程序时,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这些应该引起有关立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加强立法调研工作,整合相关法规,使执法人员能够有法可依。
■议题六:本案引发的社会思考
主持人:为什么一提起城管执法,就会出现暴力抗法或非暴力抗法
我们是否应该有更多的反思
佟强:从更广泛的角度看,疏导优于围堵,城市管理也是如此。
战崇文: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之所以会发生这些暴力或非暴力的抗法事件,概括起来讲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规划整治与社区居民生活便利的矛盾,是较高收入人群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与较低收入人群维持基本生活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因此,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探讨一些新的思路。
如果把城市比作人,那么市容就是脸面,老百姓的生活就是心。
市容整洁有序是外在的美,老百姓生活幸福是内在的美。
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真正动人的美丽。
韩冰:城市需要美化,也要提供生存条件,这是现代化城市管理不可或缺的,而人的生存更是重中之重。
城管执法对象中涉及为生计所迫的社会弱势群体,为人们所同情。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堵”是一方面,同时还要重视“疏”。
应对那些摆摊设点、自食其力的谋生的人进行引导并提供使其合法经营的渠道、机会,最大限度地增加便民服务。
采取建设性执法,服务性执法,可能会减少对抗,也减少执法成本。
另外,《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有些过去政府不许可的经营方式已经不属于许可的范围,人们可以自主经营;若一味强调城市形象,势必忽视这些老百姓日常生活所需、又能解决相当部分人谋生方式的服务,不能再将其列入违法。
宋绍富:市容整洁固然是一个追求目标,因为它代表着一个城市的外表,但市容整洁并不意味着百姓生活得很好,从一个城市甚至一个国家的长远发展来看,百姓生活舒适才应该是终极目标。
所以,这就需要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在制定相关规定时要学会综合地、历史地考虑问题,认识到由于我国长期城乡二元制结构导致的目前城市人口激增和他们的生存问题,要多一些人文关怀。
许身健:城管部门不能仅仅依靠城管部门一家解决该矛盾。
需要政府有关部门投入资金,统筹解决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及就业问题,使其无后顾之忧,真正化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此外,对于被执法者中个别抗拒法律实施、无理取闹的害群之马不能姑息迁就,如其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则应进行严肃处理,直至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总之,多管齐下,我们的城市管理必将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道路。
■相关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七)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
■《北京市禁止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市或者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领取规划许可证件。
第十一条规定:违法建设工程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和区、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本市城市管理监察组织责令停止违法建设,必须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工程设施,不得只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一)占用城市道路,公路、广场、公共绿地、居住小区、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地区、市区河道两侧隔离地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电力设施保护区、工矿区以及占压地下管线的; (二)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 (三)影响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或者妨碍安全视距和车辆、行人通行的; (四)危害公共安全的; (五)严重影响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的。
音响没收了 去城管局要录口供吗
音响没收了,去城管局不是录口供,而是协助调查和处理。
当事人违法将音响等物堆放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部门根据的有关规定,按照的程序,进行清理、拆除或者其他措施,当事人应该配合。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规定 第十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保持建筑物的整洁、美观。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不得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搭建或者必须符合城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影响市容的; (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根据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四十条 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的有关规定,将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五十八条 行政机关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的,由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收缴罚款据为己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哥哥你听我说是什么歌
哥哥妹妹 - 门丽 胡小宝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请不要再对我置之不理哥哥我伤心不起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请不要再说我三心二意我对你可是死心塌地哥哥你听我说呀妹妹知道你喜欢我其实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已深深印在我的心窝盼着你春天来谁知已过了百花儿开怎么不见哥哥的身影心儿在焦急等待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明白了妹妹的那片心意哥哥心中万分欢喜哥哥你听我说呀妹妹知道你喜欢我只盼望哥哥你早些来背我淌过那条河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只盼望能和你在一起今生今世永不分离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美好的生活是如此甜蜜幸福属于我和你哥哥你听我说呀妹妹知道你喜欢我其实你所说的每一句话已深深印在我的心窝盼着你春天来谁知已过了百花儿开怎么不见哥哥的身影心儿在焦急等待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明白了妹妹的那片心意哥哥心中万分欢喜哥哥你听我说呀妹妹知道你喜欢我只盼望哥哥你早些来背我淌过那条河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只盼望能和你在一起今生今世永不分离妹妹你听我说呀哥哥我是真的爱你美好的生活是如此甜蜜幸福属于我和你我和你 哦噢噢... 哦噢噢...哦... 吔...幸福爱河 - 陈咏&郭玲清澈的小河静静流淌晚风吹拂夕阳在我心中最美的姑娘她就在河对岸每当我走过她的身旁总忍不住回头望谁知道姑娘她羞红了脸像花儿般朵朵开放哥哥你这是为何每天从我的门前过可是你话也不说就这样看着我四季花含苞未开只为等到哥哥你来可是你总在门外谁让你总在徘徊思念地歌儿悠悠的唱想飞到姑娘心上就算是经过重重阻挡我也决不退让可是我不知道你怎么想这让我感到迷茫姑娘你能否告诉我爱上你我该怎么办哥哥你听我说妹妹的话不多你要是真的爱我那就千万别错过四季花为你盛开就等着你来灌溉有一朵开在门外那是我在为你等待蓝蓝地天呀绿绿地水风景是特别的美可是我依然觉得姑娘你才能让我沉醉只要你今生无怨无悔天荒地老我也把你陪让我们享受着爱的滋味生生世世永相随让我们今生相约我就是你的一切曾经日夜的思念现在你就在眼前牵着那哥哥的手天涯海角一起走有你陪伴在左右幸福快乐到永久让我们今生相约我就是你的一切曾经日夜的思念现在你就在眼前牵着那哥哥的手天涯海角一起走有你陪伴在左右幸福快乐到永久有你陪伴在左右那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