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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9-05-03 00:52

电子商务会议流程和开场白的范本

会议主持词是会议主持者主持会议时使用的带有指挥性、引导性的讲话。

一般大型或正规的会议都要有会议主持词,所以其使用频率较高。

主持词和其他公文一样,也有其特点,有其特有的写作套路,不熟悉它,不掌握它的写作规律,就难以得心应手,更难达极致。

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以便使写出的会议主持词更规范、更具体。

一、会议主持词的特点  有人把会议主持词比喻成音乐指挥、报幕员、导游,这不无道理,但严格地说,会议主持词要根据会议的安排,对有关内容和事项作出说明,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强调,对领导讲话作出简明扼要的评价,并对会后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布置任务。

会议主持词有以下几个特点:(一)地位附属  主持词是为领导讲话和其他重要文件服务的,其附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形式上看,主持词的结构是由会议议程所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谋篇布局,不能随意发挥;从内容上看,主持词的内容是由会议的内容所决定的,不能脱离会议内容。

主持词的附属性地位,决定了它只能起陪衬作用,不能喧宾夺主。

因此,在撰写主持词的过程中,从结构到内容乃至遣词造句、语言风格、讲话口气等,都要服从并服务于整个会议,与会议相协调,相一致。

(二)篇幅短小  主持词的篇幅一般不宜过长,要短小精悍,抓住重点,提纲挈领。

而篇幅过长,重复会议内容就会造成主次不分、水大漫桥。

(三)语言平实  与严肃的会议气氛相适应,会议主持词在语言运用上应该平实、庄重、简明、确切。

要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尽量不用修饰和曲笔。

说明什么,强调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什么要求、建议和意见,都要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

(四)重在头尾  会议主持词的主要部分在开头的会议背景介绍和结尾的会议总结任务布置两部分,中间部分分量较轻,只要简单介绍一下会议议程就可以了。

因此,会议主持词的撰写,重点在开头和结尾。

(五)结构独立  会议主持词分为开头、中间和结尾三个部分,而且每部分都相对独立。

如何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

文秘部门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文秘工作大到覆盖单位组织的方方面面面,小到涉及部门人员的点点滴滴。

作为机关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就要求文秘工作事无巨细,都能收放自如。

放,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宏观上控制到位,相互衔接。

收,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微观上不丢不落,见微知著。

收放自如,要求文秘人员能把纷繁复杂的工作分门别类,并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统筹解决。

从某种意义说,办文、办会和办事的能力是文秘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是工作能力的重要表现。

总体要求:办文、办会、办事的总体要求就是“快、准、细、严、实”五个字。

快,就是要快行动,要快说、快干、快完,讲求效率,要有时效性,说了算,定了干,看轻重缓急,谋先后主次,要有预见性,时时想在先,事事干在前。

准,就是要准到位,要准确及时,讲求筹划,对上路子,吃透上面精神,摸清领导意图,准确传达指示,正确处理事项。

细,就是要细到家,要细致、细腻、细心,讲求质量,有明察秋毫的眼力,有解剖麻雀的手力,统筹谋划,深入考虑,全面权衡。

严,就是要严要求,要严格、严谨、严密,讲求态度,一丝不苟,坚持严格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有序。

实,就是要实打实,要实心、实意、实干,讲求末端,一抓到底。

实,包涵了方方面面,思想求实、作风务实、学习扎实、工作落实、生活朴实、身体结实等。

第一部分 规范办文办文主要是围绕文书、文件、文字材料3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3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分为3项事务。

第一项就是文字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信函和新闻稿件的撰写工作,以及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的准备和起草工作。

第二项就是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文书的打印、制作,收发、运转、传递工作,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项就是围绕文书文件要办理的事务。

主要指因文书文件产生的、而且需要文秘部门承办的事务。

比如一份文件要迅速复制多份下发,有的文书要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及时登录电子政务网络下载或上传有关文件。

一、发文办理1.起草:县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实行主任负责,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对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对方面性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部门起草;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产生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

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公文,属于办公室直接起草的,由县委办、政府办安排人员共同起草;属于县委部门或群团组织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委办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审核;属于政府部门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政府办审核后,再由县委办审核。

2.审签:县委办公室各类公文须经主任审核后,方可送有关领导审签。

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主任审核,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县委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

公文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挂号印制,需要及时发出的紧急公文,如果签发领导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请示签发领导,授权审核后挂号印制。

3.登记、印制、盖章:领导审签后的公文,属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由承办秘书校核,属于部门负责起草的由部门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打印文件清样,交由办公室收发员审查和格式把关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

印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校核把关,分管副主任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4.分送:办公室公文的分送范围由收发员根据公文所规定的发送范围拟定,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安排分送。

公文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分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并实行签字制度,紧急公文在规定时限内送出,普发的一般性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出。

分送后剩余公文交收发员保存。

办公室产生的所有非密级公文加盖印章后,都必须由政务专网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同步发送,并督促收文单位及时签收。

5.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其它材料的起草、审定参照上述规范办理。

注:按照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文处理规定,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牵涉多个部门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协商,协商一致后由部门联合发文。

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乡镇、部门因工作原因需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按业务归口由各责任乡镇或部门按公文规范要求负责拟稿,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发文依据,稿面应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稿纸,并按要求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报抄送单位、附件、拟文时间、缓急和密级等内容,签署拟稿人姓名,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呈相关领导签发。

二、来文处理遵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限时办结制。

1.签收:收发员(或文书)在收到公文核对清楚后,在对方的送文登记簿上签字(或在电子文档签收清单中签收)。

签收中如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它问题的,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拆封:公文由收发员(或文书)拆封,其他人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拆封。

标明领导“亲收”的公文、信函,直接送交领导本人,不得拆封。

3.登记:收发员(或文书)要设立专门的收文登记簿,对上级机关公文按收文的登记范围和收文处理的内容要求,逐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填写《文件处理意见单》,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对下级机关送来的周知性文件材料,直接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

收发员收到公文后要分类立卷及时送阅,紧急公文要单卷及时送阅,非紧急性公文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阅。

4.拟办:负责收文处理的领导在接到收发员送来的文件后,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业务分工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处理公文要分清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一般来文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5.传阅:收发员(或文书)要随时掌握领导活动情况,及时送阅文件,紧急重要的文件应及时提醒领导阅示。

6.交办:收发员(或文书)要对领导批示进行认真登记。

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文件,登记后及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并由签收人员签字。

7.催办:领导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要适时催办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或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8.归档:办结的文电要注明办结时间,并及时整理入柜,次年3月底前立卷归档。

注:通过机要密码通信系统接收的各类明密电报,收发员(或文书)要严格收文办理程序,根据情况严格控制阅读范围,办结后及时归档或送回原收文单位。

通过政务专网接收的各类文件电报,收发员要定时查看,当遇政务专网故障时,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衔接,避免出现遗漏。

今后,正常上班时间通过政务专网发送的各类文电,两办将不再进行电话催收。

三、公文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发文办理主要是把好“五关”: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格式关、语言关。

1.把好政治关。

公文是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不能出现政治错误。

①不能违反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公文里面如果出现领导,不能出现姓名、职务、排序上的错误。

③注意公文涉及到的权限的问题。

比如说我们发一个通知,这里面要求县级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这是部门安排权限的问题。

领导看了这个通知,他就问谁定的

我怎么不知道

里面有权限的问题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这也是政治。

2.把好政策关。

政策必须前后一致,左右一致,需要调整的,必须说明前一条是需要废弃的,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3.把好事实关。

事实包括数字、引文、人名、地名,还有公文涉及的一些事情的事实,都必须要把好关,不能出任何差错。

4.把好格式关。

公文的格式是规范的,有统一的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来处理。

①文种不能混用,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

不能叫请示报告,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

②上行文主送机关必须是一个。

比如我报一个请示,只能给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报一份请示,不能每一个领导都送,那就会出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就是不同领导的批示可能不一致,最后执行谁的

造成了领导之间的不协调,给上级机关造成了矛盾,最后你自己无所适从,哪个领导的指示你能不执行

不能说合我意的执行,不合我意的不执行。

③发文日期必须是最后一位领导签发的日期,不是我们在起草公文的时候就把日期写上了。

格式里面有很多要求,我讲的这3点都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请大家把握好。

5.把好语言关。

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洁,不啰嗦,这一点在公文起草时候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

要注意用词规范,比如说截止、截至,后面的截至是及物动词,截止是不及物动词,比如截至到某月某日,这比较准确的,截止某月某日是不对的。

还有制订(言丁的订)、制定(确定的定)也是有区别的,前一个制订是在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方面的用的比较多,后一个制定主要是用在法律规章方面。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1.凡是送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均统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或机要局签收、分发,原则上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或其它科室,未签收、登记的公文,原则上不办理。

2.对越级上报、多头请示、文种混用、体例格式等不规范的;对明显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则的;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对已正式答复再次报文又没有新增内容的;对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单将矛盾上交县委、县政府的来文,一律作退文处理。

对上报公文涉及到相关政策依据的,应在来文后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作退文处理。

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件、报告件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注明签发人。

对不符合报送规定的公文不予收文。

4.转乡镇、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重要公文1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

意见返回后如有不同意见,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乡镇、部门领导协调会,由会议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部分 规范办会所谓办会,就是承办会议事务性的工作。

文秘人员办会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会议效果,关系到领导的意图能否得到圆满实现。

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室等;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我们这里讲的是指前一种。

它至少包含四个要素,即有组织、有领导、商议事情、集会,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会议的类型会议的类型繁多。

从会议的性质看,有党的会议、行政会议。

从会议规模看,有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

从会议议题看,有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专题性会议。

从会议的形式看,有例会、临时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还有多种多样的现场会。

从会议的功用看,有商讨、决策性会议,如常委会、党委会、办公会等;有部署工作性会议,如党委扩大会议;有交流表彰性会议,如经验交流会等;有报告、动员性会议,如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报告会、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汇报会等;有调查研究性会议,如就某些问题所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有选举性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等。

二、会务工作会议从筹备到善后,有一系列会议秘书工作(也叫会务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好坏,是影响会议质量和会议效果的重要因素。

会务工作包括秘书工作和事务工作两部分,重要会议还包括安全保卫工作。

会务工作一般包括3个步骤,即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1.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筹备方案。

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座次安排、安全保卫、文件资料、典型发言、颁奖、经费预算、新闻报道、会场布置、筹备分工等。

‚会议方案审批。

a.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筹备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送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b.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主办部门填报《会议审批呈报单》,并附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5天报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呈送有关领导审批。

c.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临时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报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ƒ制发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会议内容、参会人员、相关要求等。

通知范围包括:出席领导、列席人员、相关新闻媒体记者。

④文件材料准备。

主要包括:领导讲话、相关文件、主持词等。

⑤会场准备。

根据会议性质在主席台背景处布置党徽或红旗,悬挂会标,摆放花卉,摆放桌椅,清扫卫生。

大型会议印制座席表或摆放桌签,小型会议摆放桌签。

会场内音响、话筒、灯光等设备应提前进行调试,确保使用正常。

会场应于会前两小时准备到位,特殊情况下最迟应于会前半小时准备到位。

⑥食宿安排。

大型会议和有基层代表参加的会议要考虑到住宿和就餐安排。

⑦信访接待及安全保卫。

⑧新闻报道。

根据会议需要,安排县委报道组、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派记者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⑨人员落实。

准确收集与会人员名单,重点是参会领导名单拟制出席人员报名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⑩会议报到和签到。

大型会议,会前半天,在会议食宿接待的宾馆安排人员进行会议报到。

小型会议,会前30分钟,在会场门前签到。

报到(签到)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参会人数,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2.会中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规模,在会场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参会人数、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持会场秩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安排服务人员在会场倒水,服务人员着装要整洁,做到庄重大方、规范用语。

ƒ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删、改动,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议或领导脱稿讲话的会议,需要录音的做好会议录音。

④会议的保密。

对需要收回的会议文件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在会议结束前及时如数收回。

对于涉密的重要会议,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更不得对外泄露涉密内容。

3.会后总结工作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检查会场,查看有无遗留物品、资料。

‚对需要产生会议纪要的,由参会工作人员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领导审定后,按规定范围发放;已录音的会议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

ƒ大型会议结束后,对会议经费进行结算,并按程序报批。

根据会议的不同类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有关环节。

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的会务流程是:根据领导安排—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梳理参会人员并制作通知单—电话通知—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准备会议室—会议组织—会务服务。

三、承办会务的基本要求1.市级领导调研督查全县性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有关乡镇、部门协办。

市上分管领导调研检查方面性活动或局级以下领导调研督查活动,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的各项会务工作,由相对应的办公室予以协助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2.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提前3天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做好会议通知分送、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4.部门召开系统内部的各类会议,均由部门负责通知,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5.国家、省、市召开的方面性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县上领导参加的,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6.全县综合性会议费用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担,方面性会议费用由相关部门(单位)负担。

四、会议纪律1.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

参会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

如经请假但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2.全县性会议需着正装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时注明,参会人员自觉遵守。

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接打电话;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

第三部分 规范办事办事主要指以办公室日常工作为主的事务办理。

文秘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除了“办文、”“办会”以外,其他都可以归于“办事”。

一、办事的特点按政策要求办,遵规守矩,不变通、不走样;按工作程序办,逐级请示报告,有始有终;按职责权限办,不推诿、不争揽,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办事的基本流程办事有它一般规律,我这里谈的办事三阶段,也是从对办事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来说的。

(一)办事之前的工作阶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事当前,必须注意把握好四个重要环节:调查、策划(预案)、协调、请示。

1.调查。

就是调查研究,就是一事当前,我们首先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背景材料搞清楚。

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客观、全面、深入。

客观,即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全面,即全面地了解情况。

倾听各方意见,“兼听则明”。

深入,即深入群众,联系实际。

2.策划。

就是筹划、谋划办事的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事情的大小、虚实、时限、规模等因素提出2-3个办事方案。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最佳方案或者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候选方案等。

一般来说,我们在办事之前,至少要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方案。

设计方案时,要做到周密、严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预计在办事中可能发生的以及不可预计的问题,假如这些问题一旦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3.协调。

就是解决办事中里里外外的矛盾,抹平方方面面的疙瘩,理顺条条块块的关系,使各种关系达到和谐。

协调是一种行为过程,协调工作就是使协调者与被协调者之间或多个被协调者之间和谐统一,步调一致,去完成某项任务,达到某个目标分方式和方法。

协调工作不仅在事前要进行,在办事中仍然要进行。

那么,我为什么在办事前就提出这个协调问题呢

因为,往往一事当前,我们事先进行协调,后来办起事来就顺利很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先的协调比事中的协调更管用,见效更快。

4.请示。

就是把调查的来的情况,提出的方案,协调中遇到的问题,在办事前向领导请示,听取领导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取得办事的确认权、行动权。

调查、策划、协调、请示这四个环节不是截然分开,也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二)办事期间的工作阶段在办事期间必须抓好四个重要环节:实施、督办、报告(阶段性)、调整(操作方案的调整)。

1.实施。

就是按照最佳方案也是既定方案去实行,去操作,一丝不苟地去办事。

2.督办。

就是催办,就是对所办的事进行查询督促和办理。

做好催办工作,不仅可以提醒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事情办完,而且可以使领导及时了解办事的进展情况。

3.阶段性报告。

就是我们在办事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向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度,或者及时向领导报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工作方案的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就是在进行了阶段性报告之后产生的。

4.调整方案。

就是当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了或者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原来的方案已经不适用了,及时改进方案,使工作方案与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政策相适应,保证任务顺利完成,事情能够办好。

这四个环节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三)办事之后的工作阶段事情办了,但工作还没完。

我们有的同志往往事情一办完,就撒手不管,这样是很难提高的。

一件事办完后,不管成功与否,都要做好善后工作。

善后也有四个环节:总结、材料、汇报、归档。

就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领导提出意见。

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作为成功的范例的就作为成功的范例发扬光大,该吸取教训的就吸取教训作为前车之鉴,最后还一定记得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三、机关日常事务处理规范1.亲朋来访型事务。

问清来访者姓名、单位、与领导的关系或经何人介绍、来访事由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在核实其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接待办理;未经领导同意,不能允许来访者进入领导办公室。

2.咨询求助型事务。

首先要弄清当事人咨询求助的具体事项,按规定允许公布的,给予热情答复;暂时不宜公布的,委婉作以解释。

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要求不现实或不属本质工作权限的,要耐心告知原委,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介绍其到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对求助要求不合理且不听劝告,滞留不走的当事人,在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的同时,可请信访、公安及有关部门配合,将其带离机关。

3.商务型事务。

通过查验相关证件、电话查询等方式,辨明真伪,然后汇报领导决定。

4.宣传报道型事务。

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对其所属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或举办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对以反面曝光为目的,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或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的,要迅速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相应安排。

5.上级指示型事务。

分别不同情况处理:①来电要求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确认其身份真实者,应热情答复;对其身份一时无法确认的,让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由领导亲自同当事人联系。

②若当事人以上级领导身份来电对本级领导做出指示的,无论其身份真实与否,工作人员都要详细记录,并请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③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及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后,要及时认真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上级部门或领导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

6.突发型事件。

处理时要注意做到:①工作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应对。

②对匿名报告,无法辩明真伪的,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③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恶性案件等情况紧急,又无法立即同领导取得联系的突发事件,报告分管领导后,可打破一般工作程序,先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待同领导取得联系后再详细汇报说明,根据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处置方案。

谁能提供名人故事,名人名言。

做论据

你要论啥

村主任的工作职责

村委会工作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等基本国策,传达、落实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兴办和管理本村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5、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

6、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镇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7、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村委会主任工作职责1、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主持村委会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村党支部提出的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负责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3、组织并带领村民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村民自治活动,积极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根据有关规定和村民建议,报请村党支部批准,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务和与村民利益有关的事项。

会后将议定事项向村党支部汇报。

5、定期向村党支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报告村委会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村党支

2016年县级新政协委员为什么要经过选举程序

党代会圆满实现组织意图。

为顺利完成党代会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党代会圆满成功,区委提前准备,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安排部署到位、精力集中保证、组织措施得力,抓好每个工作环节的落实。

区委多次召开书记办公会、区委常委会和全委会议,对大会筹备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审议通过有关事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要求,多次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宣传组、纪律督查组和安全保卫组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连续作战,从党代表名册的编制、各次会议领导讲话、主持词和人事安排、代表分团、确定列席邀请人员名单、提出大会日程安排、会务后勤、宣传报道和安全保卫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周密细致、扎实有效的前期工作,确保大会如期召开。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认真组织与会代表学习有关法律和政策,使每一位代表明确党代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以及代表应履行的义务、权利和职责。

在大会召开期间,按照党内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大会日程,细化每个环节的工作,不折不扣地按规定程序办事,切实做到应有的程序不变通,应有的步骤不缺少,不怕麻烦,不怕省事。

由于执行程序到位,组织严密规范,党代表参会率达到了98%以上,圆满完成了区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意图得到顺利实现,**区出席市第三次党代会的代表和区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全部以高票、全票当选。

技术交底包括什么内容,如何写好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是在某一单位开工前,个分项工程施工前,由相业技术人员与施工的人员进行的技术性交待,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对工程特点、技术质量要求、施工方法与措施和安全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以便于科学地组织施工,避免技术质量等事故的发生。

各项技术交底记录也是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不可缺少的部分。

内容包括:(1)工地(队)交底中有关内容:如是否具备施工条件、与其他工种之间的配合与矛盾等,向甲方提出要求,让其出面协调等。

(2)施工范围、工程量、工作量和施工进度要求:主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向甲方说明即可。

(3)施工图纸的解说:设计者的大体思路,以及自己以后在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等。

(4)施工方案措施:根据工程的实况,编制出合理、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等(5)操作工艺和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先进的机械设备和高素质的工人等(6)工艺质量标准和评定办法:参照现行的行业标准以及相应的设计、验收规范(7)技术检验和检查验收要求:包括自检以及监理的抽检的标准(8)增产节约指标和措施:(9)技术记录内容和要求;(10)其他施工注意事项。

20个名人励志超短小故事20字知40字

▲相信自己是一只雄鹰▲  一个人在高山之巅的鹰巢里,抓到了一只幼鹰,他把幼鹰带回家,养在鸡笼里。

这只幼鹰和鸡一起啄食、嬉闹和休息。

它以为自己是一只鸡。

这只鹰渐渐长大,羽翼丰满了,主人想把它训练成猎鹰,可是由于终日和鸡混在一起,它已经变得和鸡完全一样,根本没有飞的愿望了。

主人试了各种办法,都毫无效果,最后把它带到山顶上,一把将它扔了出去。

这只鹰像块石头似的,直掉下去,慌乱之中它拼命地扑打翅膀,就这样,它终于飞了起来

  秘诀1:磨练召唤成功的力量。

  ▲五枚金币▲  有个叫阿巴格的人生活在内蒙古草原上。

有一次,年少的阿巴格和他爸爸在草原上迷了路,阿巴格又累又怕,到最后快走不动了。

爸爸就从兜里掏出5枚硬币,把一枚硬币埋在草地里,把其余4枚放在阿巴格的手上,说:“人生有5枚金币,童年、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各有一枚,你现在才用了一枚,就是埋在草地里的那一枚,你不能把5枚都扔在草原里,你要一点点地用,每一次都用出不同来,这样才不枉人生一世。

今天我们一定要走出草原,你将来也一定要走出草原。

世界很大,人活着,就要多走些地方,多看看,不要让你的金币没有用就扔掉。

”在父亲的鼓励下,那天阿巴格走出了草原。

长大后,阿巴格离开了家乡,成了一名优秀的船长。

  秘诀2:珍惜生命,就能走出挫折的沼泽地。

  ▲扫阳光▲  有兄弟二人,年龄不过四、五岁,由于卧室的窗户整天都是密闭着,他们认为屋内太阴暗,看见外面灿烂的阳光,觉得十分羡慕。

兄弟俩就商量说:“我们可以一起把外面的阳光扫一点进来。

”于是,兄弟两人拿着扫帚和畚箕,到阳台上去扫阳光。

等到他们把畚箕搬到房间里的时候,里面的阳光就没有了。

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扫了许多次,屋内还是一点阳光都没有。

正在厨房忙碌的妈妈看见他们奇怪的举动,问道:“你们在做什么

”他们回答说:“房间太暗了,我们要扫点阳光进来。

”妈妈笑道:“只要把窗户打开,阳光自然会进来,何必去扫”  秘诀3:把封闭的心门敞开,成功的阳光就能驱散失败的阴暗。

  ▲一只蜘蛛和三个人▲  雨后,一只蜘蛛艰难地向墙上已经支离破碎的网爬去,由于墙壁潮湿,它爬到一定的高度,就会掉下来,它一次次地向上爬,一次次地又掉下来……第一个人看到了,他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我的一生不正如这只蜘蛛吗

忙忙碌碌而无所得。

”于是,他日渐消沉。

第二个人看到了,他说:这只蜘蛛真愚蠢,为什么不从旁边干燥的地方绕一下爬上去

我以后可不能像它那样愚蠢。

于是,他变得聪明起来。

第三个人看到了,他立刻被蜘蛛屡败屡战的精神感动了。

于是,他变得坚强起来。

  秘诀4:有成功心态者处处都能发觉成功的力量。

  ▲自己救自己▲  某人在屋檐下躲雨,看见观音正撑伞走过。

这人说:“观音菩萨,普度一下众生吧,带我一段如何

”观音说:“我在雨里,你在檐下,而檐下无雨,你不需要我度。

”这人立刻跳出檐下,站在雨中:“现在我也在雨中了,该度我了吧

”观音说:“你在雨中,我也在雨中,我不被淋,因为有伞;你被雨淋,因为无伞。

所以不是我度自己,而是伞度我。

你要想度,不必找我,请自找伞去

”说完便走了。

第二天,这人遇到了难事,便去寺庙里求观音。

走进庙里,才发现观音的像前也有一个人在拜,那个人长得和观音一模一样,丝毫不差。

这人问:“你是观音吗

”那人答道:“我正是观音。

”这人又问:“那你为何还拜自己

”观音笑道:“我也遇到了难事,但我知道,求人不如求己。

”  秘诀5:自己救自己。

  ▲让失去变得可爱▲  一个老人在高速行驶的火车上,不小心把刚买的新鞋从窗口掉了一只,周围的人倍感惋惜,不料老人立即把第二只鞋也从窗口扔了下去。

这举动更让人大吃一惊。

老人解释说:“这一只鞋无论多么昂贵,对我而言已经没有用了,如果有谁能捡到一双鞋子,说不定他还能穿呢

”  秘诀6:成功者善于放弃,善于从损失中看到价值。

  ▲请不要开错窗▲  一个小女孩趴在窗台上,看窗外的人正埋葬她心爱的小狗,不禁泪流满面,悲恸不已。

她的外祖父见状,连忙引她到另一个窗口,让她欣赏他的玫瑰花园。

果然小女孩的心情顿时明朗。

老人托起外孙女的下巴说:“孩子,你开错了窗户。

”  秘诀7:打开失败旁边的窗户,也许你就看到了希望。

  ▲人生的秘诀▲  30年前,一个年轻人离开故乡,开始创造自己的前途。

他动身的第一站,是去拜访本族的族长,请求指点。

老族长正在练字,他听说本族有位后辈开始踏上人生的旅途,就写了3个字:不要怕。

然后抬起头来,望着年轻人说:“孩子,人生的秘诀只有6个字,今天先告诉你3个,供你半生受用。

”30年后,这个从前的年轻人已是人到中年,有了一些成就,也添了很多伤心事。

归程漫漫,到了家乡,他又去拜访那位族长。

他到了族长家里,才知道老人家几年前已经去世,家人取出一个密封的信封对他说:“这是族长生前留给你的,他说有一天你会再来。

”还乡的游子这才想起来,30年前他在这里听到人生的一半秘诀,拆开信封,里面赫然又是3个大字:不要悔。

  秘诀8:中年以前不要怕,中年以后不要悔。

  ▲司机考试▲  某大公司准备以高薪雇用一名小车司机,经过层层筛选和考试之后,只剩下三名技术最优良的竞争者。

主考者问他们:“悬崖边有块金子,你们开着车去拿,觉得能距离悬崖多近而又不至于掉落呢

”“二公尺。

”第一位说。

“半公尺。

”第二位很有把握地说。

“我会尽量远离悬崖,愈远愈好。

”第三位说。

结果这家公司录取了第三位。

  秘诀9:不要和诱惑较劲,而应离得越远越好。

  ▲狮子和羚羊的家教▲  每天,当太阳升起来的时候,非洲大草原上的动物们就开始奔跑了。

狮子妈妈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必须跑得再快一点,再快一点,你要是跑不过最慢的羚羊,你就会活活地饿死。

”在另外一个场地上,羚羊妈妈也在教育自己的孩子:“孩子,你必须跑得再快一点,再快一点,如果你不能比跑得最快的狮子还要快,那你就肯定会被他们吃掉。

”  秘诀10:记住你跑得快,别人跑得更快。

村民代表怎么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0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六章 附 则  编辑本段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编辑本段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

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

  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引导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并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男女平等,做好计划生育工作,促进村与村之间的团结、互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各民族村民增进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编辑本段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

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人。

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

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

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

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

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编辑本段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根据需要可以邀请驻本村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

  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

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

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

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

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编辑本段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村应当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或者其他形式的村务监督机构,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应有具备财会、管理知识的人员。

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

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可以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由村民或者村集体承担误工补贴的聘用人员,应当接受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对其履行职责情况的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村务监督机构主持。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两次被评议不称职的,其职务终止。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村务档案。

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

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

  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十六条 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编辑本段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第三十八条 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农村社区建设,并遵守有关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与前款规定的单位有关的事项,应当与其协商。

  第三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本法的实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第四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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