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丧葬习俗
原坟、烧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国丧俗有:出殡日天原坟的习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摆供品、上香、踩院子、烧纸等程式。
(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只摆供品、上香、烧纸)。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
目前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烧大七)。
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
(烧五盆纸花)。
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
3:烧百天、烧周烧三周年的意义:人死到阴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阴府之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其职是:将亡者提询,以生前所作所为,善善、恶恶、加以侦讯,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第一殿秦广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阎罗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儿女烧七,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过王顺利。
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
具体日期算法,例如: 老人于2009年01月01日逝世。
(以下为公历时间) 一七:01月07日(一般为01月05日的原坟所代替) 三七:01月21日 五七:02月04日 七七:02月18日 百日:04月09日(实际天数是第九十九天,也有短百日的含义) 一周年祭、三周年祭要按祭日来算。
葬礼俗多循古礼,晚清时代丧服、丧期均遵《文公家礼》(朱熹所撰,又称《朱子家礼》)。
大致程序为:长辈弥留之际,子孙必须到场送终,如果父母死时子女不在身边,不仅亲友责其不孝,子女也会感到终身遗憾和愧疚。
死者断气(即《家礼》中所说的“初终”)后,立即烧钱纸,称为“落气纸”;在死者身旁点一盏油灯,称“长明灯”。
家中及时确立丧主等经办丧事的人员。
亲属按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穿戴孝服,按旧制应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而实际生活中多披白色头巾,以头巾之长短、系头巾之麻线的粗细和颜色来分别,但统言之披麻戴孝。
鞋则用白布覆盖,根据辈份点缀一点红绿。
一面派人购制棺木(许多有条件的老人生前就已置办了寿材),一面通知亲友前来参加葬礼,一般人家口头通报,富家大户发讣告,讣告有一定格式。
然后为死者洗澡,“前三后四”,即用湿毛巾在死者胸前抹三下,背后抹四下,穿戴寿衣寿帽,并在其右手放入一根棍棒或柳树枝,上串一烧饼,称“打狗棒”。
覆衾死者身上,脸上则覆盖白布(即《家礼》中所说“小殓”)。
设祭,哭丧,守灵。
一般摊尸半天到三天不等,家中必要到场的人到齐后即将死者放入棺材(即《家礼》中所说的“大殓”),亦设奠,家人嚎哭。
钉棺盖时孝子在一旁高喊“某某躲钉
”此时成服,设祭堂,早晚奠,接受亲友吊丧。
在家中办理这些事情的同时,派人外出择定墓地,挖好墓穴。
出殡(俗称“上山”)日,请道士做斋,为死者开路。
棺木一般有八人抬,路远的还要有八人替换。
棺木出门时要摔碎一只碗或钵。
出门后前面有人擎铭旌,丢纸钱(俗称“买路钱”),中间有孙子或重孙骑坐在棺木上,后面孝子贤孙、亲戚朋友依此跟进,徐徐向墓地进发。
棺停墓穴旁,先用稻草烧墓穴,谓之“暖井”,有的还杀一只公鸡将鸡血洒在墓穴周围。
棺木放在墓穴后,孝子先撒一把土,然后土工填埋,堆成新坟。
三天后亲人再至墓地上坟添土,称为“复三”或“复山”、“复土”。
武汉三镇和周边地区丧葬礼俗大致相同,所不同者,汉口商家丧礼,讲究奢华,所置棺椁要选择花板中心有菊花者,墙板厚至尺许,每年要加漆一道。
入殓时陪葬品丰厚,多以珠宝玉器殉葬。
题主仪式上,往往请地位显贵者题点木主。
葬前延请地理先生看风水,选择牛眠吉地,下葬则要请算命先生占卜时日。
有部分人家丧事循古礼不修佛事,而举行祭奠。
大部分人家丧事还是要做佛事,一般要延请和尚在家念经三至五、七日,送殡仪仗中方相明器以巧为能,亭彩幡帐以多为贵。
小户人家请不起和尚,但仍要请人唱孝歌,因此汉口出现了一种专门唱孝歌的行业,业此者在其门上悬挂“悲乐堂”招牌,其鼓盆之歌,几令人绝倒。
贫困户棺椁极平常,有十二圆花的就很好了。
最穷苦人家甚至买不起棺木,到自新善堂板棺局去乞求施舍薄棺。
该局每年施舍无算。
殓后计算日支与死时相冲,则要预设祭仪,关门掩户,全家躲避他处,称“回殃”,认为亡者回家时会带回殃神。
回殃又称“回煞”,届时必用芦秆作梯,靠在屋檐上,说亡人由此而下地回家,有的人家还撒灰在地上以验亡者足迹。
屋中设有筵席,等待死者回来享用。
次日如发现灰上有痕迹,就以为是亡魂昨夜回家了,其实是偷荤猫、鼠留下的行迹也说不定。
更有甚者,请道士驱煞,送走殃神,俗称“赶鬼”。
人死至七日称“头七”,然后逢七日有“二七”、“三七”以至“七七”或“十七”,民间认为每七日死者要过一阎罗,故请僧道诵经、焚楮,以为“超度”。
逢七日,必以竹为箱形,糊以纸,里面装钱纸,谓之“篑”,或装纸袋内,谓之“包袱”,或包袱上书写死者姓名,生殁时日。
时人认为“不经之甚”,但相沿成俗,莫之或易,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有烧包袱的。
民国时期丧礼无五服详制,丧服亦无定数,礼义之家以及乡民丧服丧期仍遵旧制,当局亦不过问。
租界不准举行丧礼,人死必先报验,限三日内出柩,不得久延,所以要想举行传统丧礼,必移柩华界,灵柩出行前须先照会租界当局。
办丧事本来是极其悲伤的事情,但必设盛馔宴请吊丧宾客,否则遭人讪笑。
乞丐有时也来凑热闹,但亦讲道理。
如果丧家不作吊宴客,他们并不来骚扰。
如果丧家宴请吊丧宾客,他们就来了,来后听主人安排,并不强索强要,有的地方,乞丐还来参加抬棺材,自己虽有要事也莫敢辞,条件是须丧家跪接,事后管一餐饭,并不要酬金。
死去的亲人送上山后,孝子要供灵守孝。
一个月内不能剃头,不参加外面喜庆活动。
守孝一般三个年头,第一年农历新年祭祀活动最为隆重,俗称“新年”或“馨香”。
亲友、邻里则都要来给亡者送香烛、燃鞭炮“拜年”。
而在黄陂,家有新丧者,其亲友必于除夕携烛一对、冥钱一扎,来灵前叩头辞岁,示哀恋之意。
这些实际是丧礼中吊祭活动的一种延伸。
孝子在新年的三天不能出门拜年,但在黄陂等地农村,年前有新丧者,孝子要穿白袍墨套、戴无纬空梁冠,以服内兄弟二人穿白袍作陪,到亲戚家叩首谢孝,称为“管新灵”。
守孝之家,门上春联不用红纸,第一年用白纸,第二年用黄纸,第三年用绿纸。
此俗现在仍有,但一般都用黄纸,不论年头。
在黄陂则有所不同,凡有亲丧者,必以蓝纸写一“服”字贴于门首,门对用白纸,其对文大半均曰“守孝难还礼,思亲免贺年”。
三年孝满除服,要请和尚做法事或请道士做道场,超度亡灵。
此时可将灵牌、条幅连同孝服、孝鞋一并焚烧,俗称“烧灵”。
每年清明节、中元节、过年(在年前)都要祭奠死者和祖先。
分庙祭和山头祭。
庙祭是在祠堂进行,没有祠堂的,就在家祭祀,到墓地上坟。
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必须有肉包子和烧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清乾嘉时代的一首竹枝词描写了汉阳龟山、月湖一带上坟的盛况: “轿帘开处见双鬟,结伴来从大别山。
一路纸钱飞不断,大家同是上坟还。
” 从前对于墓地的选择十分注意地势与环境,阴宅风水迷信根深蒂固。
为找到一块牛眠吉壤以供亡者安息,并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要请地理先生审慎勘测,妥而后葬。
由于择地需要时日,人死后不能早日入土,停棺不葬者十分普遍,甚至将灵柩停放中堂数年不葬,或迁厝寺观、善堂、会馆、公所的厝屋。
久历寒暑,易生朽蠹,兵燹频仍,易遭破坏,不特生者于心不忍,更会影响周围环境。
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种停棺不葬的现象在各地逐渐减少。
此风减杀的原因有:(1)经过舆论宣传,士大夫劝诫,民众逐渐认识到葬亲只求高旷地与干净土而已,无所谓天星峦头之说。
迷信渐为破除,已不再拘于风水时日;(2)因时局不宁,水火兵燹,恐生意外,抓紧举行安葬;(3)政府取缔厝棺,提倡公墓。
此俗的革除,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与死人为邻,以停柩为累的不正常现象。
民国时期,政府制订新式丧礼,但难以推广普及,官方和民间团体不得不转而求其次,对传统丧葬礼俗中影响突出、危害严重的弊端加以禁革。
取缔停柩,设立公墓,是政府的禁革措施之一。
民国以前,武汉除专葬外国死者的万国公墓和专葬教会死者的教会公墓外,中国人只有义冢而无公墓,义冢管理不善,往往变成乱葬岗,有碍市容卫生。
民国年间,一方面加强义冢的规划与管理,一方面学习西方葬俗建立公墓。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公墓条例》,要求各市、县政府于市村附近选择适宜地点设立公共墓地。
1929年4月又颁布《取缔停枢暂行章程》,规定所有厝棺和田亩内之坟墓均迁葬公墓。
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
从《湖北省设置公墓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取缔厝棺及坟墓办法》的条文看,城市公墓由市政机关设置,各县公墓由县长督饬保长按照实际情况,分保或联合数保设置。
公墓用地依(1)公有荒山;(2)公有山;(3)私有荒山;(4)私有山;(5)公有旷地;(6)私有旷地次序选择,若选用私有山地,得依法征收,付给地价。
公墓分甲乙丙丁四种规格,主管机关得视其财力选定种类设置之。
公墓内分收费区与免费区,免费以赤贫为限。
公墓由主管机关雇用管理人员。
公墓设置完成后,除法令特许者外,无论何人不得于公墓外营葬。
厝棺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3个月内迁葬公墓,外籍厝棺不愿葬在本地者应迁回原籍。
在田亩中营葬之坟墓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1年内适葬公墓,墓主表示不愿迁葬或未遵限迁葬者,得按所占田亩面积课以墓地税。
无主之厝棺及坟墓采取平夷、迁并或火葬的办法酌情处理。
凡有关古迹名胜及与国家有功绩者之墓不在迁葬之列,并应加强保护。
根据以上规定,武汉三镇逐渐建立自由公墓区,并在1934年经湖北省政府决定,兴建公共墓园,埋葬国民政府批准的公葬烈士、乡贤和上层人物。
1936年又由武昌市政府决定,筹建了汉阳、武昌两座公墓,埋葬普通市民。
公墓的设置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改革。
取缔有碍观瞻、污染环境、且充斥风水迷信的厝棺停柩,取缔占用农田、破坏土地资源的坟墓,铲除城市内外的乱葬岗,建立环境幽静、文明卫生、整齐划一、便于管理的公共墓园,这一切,从人们易于接受的方面为丧葬礼俗的进一步变革奠定了基础。
求一篇庭审观摩的感想
参加庭审观摩的几点体会今天上午,我参加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未遂)案件的庭审观摩,案情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因怀疑其妻子与被害人某有不正当,便一直怀恨在心,2008年2月份的一天,被告人本村有一户人家办丧事,被告人得知其妻与被害人将一同去帮该户人家做饭,便劝其妻不要去并与妻子发生争吵,后被告人又去被害人家劝被害人也不要去,但被害人的态度傲慢,反而说出一些风凉话,从而急起被告的怒火,遂从地上捡起一块直径十多公分的石头,朝向被害人的头部砸去,在趁被害人的手从口袋里掏东西时,被告人再次用力用石头砸向其头部,致被害人倒地,接着被告人再次用石头砸向倒在地上的被害人的头部,便逃离现场,后被害人被过往群众送往医院紧急抢救,后经鉴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重伤。
通过参加庭审观摩,体会颇多。
体会之一、熟悉了完整的的程序。
从7月12日到公诉科报到以来,虽然也参加了几次庭审的记录工作,对庭审的程序有了大致的了解,但从庭审的规范程度,审判、公诉人员的业务水平以及工作经验来说,今天的庭审效果是最好的,对我来说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路作用,为下步即将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体会之二、对被告人家庭感到惋惜,为的处境感到担忧。
庭审开始前,我看到两个年龄相差不大、身材瘦小、皮肤黝黑、衣衫褴褛、低声抽泣的小女孩,流露出孤立、无助眼神,含着眼泪看着坐在被告席上的父亲的背影,两眼不时向审判台和公诉席和辩护人望去,乞求能听到有利于自己父亲的声音,庭审结束后,被告人的妻子紧紧地抱住即将走上囚车的丈夫,,丈夫上车后,她发疯似的拼命追赶着飞速行驶的囚车,那种伤感的离别场面真是令人惨不忍睹。
此至现在,同情、惋惜等情绪一直笼罩着我的心:我痛惜被告人,只要三十多岁,年轻力壮,在农村来说是全家顶梁柱的他为什么行事鲁莽、意气用事,不想想自己的老婆和未成年的孩子而一意孤行走上犯罪道路。
我更对农村、儿童现象感到种种担忧,这一现象在我国广大农村领域的客观存在也是本案的发生的原因之一。
本案的被告人长期在外打工,其妻子带着两孩子在家耕种农田,料理家务,照顾双方年迈的双亲,体力上超负荷的工作,晚上常常一个人,委屈、烦恼无处诉说,情感缺失,如出现在自己艰难的时候,有异性主动关心照顾,很容易造成感情上出轨,人都是有七情六欲的,也不例外,所以我们对出现这种现象也没有太多的理由对她们进行责难和谴责。
如当囚车开走后,被告人的妻子带着两个孩子一起跪在审判法官面前,当着许多人的面承认自己与被害人之间的不正当关系,自己及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乞求法官从轻发落,在男女不正当关系在古今中外羞于见人、难以启齿的情形下,被告人的妻子毅然不顾自己的尊严主动暴露自己的隐私为自己的丈夫求情,我们凭什么理由认为留守的妻子与自己丈夫没有感情,凭什么理由认为她们对自己的家庭没有责任心,问题出现的原因是社会体制问题,是农村农民的生存现状问题,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我们的种种的担忧,并期待政府能正视这些严峻的现实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体会之三、被害人过错应作为量刑的法定情节。
本案是一起由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
本案的被害人过错有二。
一是与被告人的妻子通奸,在双方终结不正当关系后,还出现骚扰现象。
二是当被告人与谈话时,对被告人不屑一顾,且说一些难以入耳的话,从而激发了犯罪人的犯罪行为。
想想没有被害人的过错,就不可能造成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从而导致被害人受伤,被告人没有犯罪行为就不可能造成妻离子散、身陷囹圄的恶果,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虽然罪不可赦,但被害人的过错在对其定罪量刑时应该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但我国现行刑法并没有把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的量刑情节,这与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出现的被害人过错引发的犯罪行为实施正确定罪量刑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被害人过错在处理案件是做为酌定的量刑情节,但由于法官法律素养、法律意识的差异,导致实践中对哪些情节是酌定量刑情节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造成在案件情节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能会出现此地的判决与彼地的判决不一致的情况,造成适应法律的不统一。
其次,在被害人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在量刑时如果仅仅做为酌定情节,在法定的量刑幅度内考虑,难免会与罪责刑相一致的原则相冲突,判决的结果很难让被告人心服口服,甚至会引发被告人的逆反心理,从而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因此,应把被害人的过错做为量刑的法定情节,尽可能地把那些较为定型的酌定情节予以明示,成为法定情节,便于司法机关统一遵守,正确量刑。
同样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对被害人有过错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虽然本案没有当庭宣判,但我期待并相信法院最终会做出公正的、令当事人双方都能接受的判决的。
生日的时候寿星怎样致辞
把老师气走的课堂反义词游戏一天,老师走进课堂,学生们一齐起立喊:“老师早上好
”老师愤愤地说:“为什么只叫早上好
那我下午呢
难道就不好了吗
”于是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下午好
”老师又愤愤地说:“那我晚上呢
”学生们又一齐喊:“老师晚上也好
”老师点点头说道:“这样才行,现在重新喊一遍
”学生们一齐喊:“老师早上好,下午好,晚上也好
”老师说道:“坐下
今天我们要复习反义词,我们这样练习,我说一句,你们大声说出反义词。
现在开始。
” 老师:“今天天气很好。
” 学生:“今天天气很坏。
” 老师:“到处阳光明媚。
” 学生:“到处阴云密布。
” 老师:“马路上人山人海。
” 学生:“马路上空无一人。
” 老师:“年轻。
” 学生:“年老。
” 老师:“站立。
” 学生:“躺倒” 老师:“有个年轻人站立在路上。
” 学生:“有个年老人躺倒在路上。
”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
”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
” 老师:“我捡到一元钱,交给老师。
” 学生:“我丢了一元钱,去偷老师。
” 老师:“错误,不能这样说
” 学生:“正确,应该这样说
” 老师:“错误。
” 学生:“正确。
” 老师:“这不行,这是违法行为
” 学生:“这可以,这是合法行为
” 老师:“我说错误。
” 学生:“我们说正确。
” 老师:“听老师的,老师说的才是正确
” 学生:“听我们的,老师说的都是错误
” 老师:“你们愚蠢。
” 学生:“我们聪明。
” 老师:“停止
” 学生:“继续
” 老师:“你们现在停止
别说了
” 学生:“我们现在继续
还要说
” 老师:“你们这些蠢猪,我说停止
学生:“我们都是天才,我们说继续
” 老师:“你们听老师的
” 学生:“老师听我们的
” 老师:“学生都得听老师的
” 学生:“老师都得听学生的
” 老师:“现在你们停止练习
” 学生:“现在我们继续练习
” 老师:“你们没完没了了吗
” 学生:“我们有始有终的呀
” 老师:“那你们就停止
蠢猪
” 学生:“那我们该继续
天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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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气吁吁地抱着讲义走出了教室。
中国简介
中国(China),位于东亚,是一个以文明为主体、中华文化础,以汉族为主要民族的统一多民族国家,通用汉语。
中国疆域内的各个民族统称为中华民族,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
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距今约5000年前,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开始出现聚落组织进而成国家和朝代,后历经多次演变和朝代更迭,持续时间较长的朝代有夏、商、周、汉、晋、唐、宋、元、明、清等。
20世纪初辛亥革命后,中国的君主政体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共和政体。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大陆建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
中国有着多彩的民俗文化,传统艺术形式有诗词、戏曲、书法和国画等,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是中国重要的传统节日。
中国,又以“华夏”、“中华”、“中夏”、“诸夏”、“诸华”、“神州”等的代称出现。
“夏”,在商、周以前有夏;“华”,是指华丽、兴旺;也有说上古华、夏同音,本一字。
“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
”华是指汉服,夏指行周礼的大国,而“华夏”的意思就是“身穿华裳的礼仪之邦”。
而汉语中的“中国”一词,最早指天下的“中心”——黄河流域黄河中下游的中原河洛地带,中国以外称为四夷。
古中国直辖地区为汉地,其周围四夷均为臣属之地,所谓“天子有道,守在四夷”。
中国是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四夷是居天地之偏者。
汉代始建蛮夷邱,并促成汉文化圈,南北朝建“四夷馆”。
明朝四夷馆,内分八馆,曰鞑靼、女真、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等等。
自清朝统治中国以来,中国作为东亚文化宗主的局势渐渐被打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