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可适用广东省林木林地调解处理条例吗
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1日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本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初步的学习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一)领导重视、亲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湛江市一些市县政府在处理集体土地、林地纠纷时,居然以“双方均无权属证明”为由,违法将集体性质的土地、林地收归国有,近年来引发多起纠纷。
省委《值班要情专报》第225期对此转载。
省委主要领导作出“要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建议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归纳梳理全省不同山林土地纠纷的类型,并由省林业厅牵头,联合起草《全省土地山林纠纷调解处理适用法律规范》,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分类指导各地准确适用法律规章。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果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条例》补充列入了2015年年的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主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安排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条例》的起草,省人大黄龙云主任亲自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时任省人大肖志恒副主任带队调研、多次提出起草重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林业厅领导亲自主持调处部门《条例》研讨会,出席、列席条例起草评估会等,对有些条款作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批示。
(二)现行调处规章不规范,不适应新常态对调处工作的需求。
一是原《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目前,已实施了八年的省政府规章《调解处理办法》局限性显而易见,该《办法》存在没有规定政府处理期限,对政府确权行为的责权利、对当事人争山抢林的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模糊等问题,造成许多纠纷久调不决、成为历史积案,矛盾不可调和,引发不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5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尤其强调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属行政确权的范畴,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在实践中各地调处部门普遍反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予以修订,并独立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通过明确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是部门规章存在适用范围不清问题。
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确权案件,有部分市、县相关裁决机关认为,只有土地、林地权属证书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实例中部分规章又存在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补充规定》等。
事实上,在处理山从山林权属争议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国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如混淆使用,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因此,出台《条例》,才有利于在调处实践和参与诉讼实践中,不易造成处理林地纠纷适用了处理土地纠纷的相关法规的矛盾,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获得“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有利于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林木林地权属变迁的复杂性需要有健全法规来规范保障。
从山林土地权属确权的历史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山林土地权属历经了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化时期、六十年代初的“四固定”时期、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时期等多次变革调整,在分分合合中,存在大量山林土地历次改革均没有确权发证,已确权发证的又大量存在界址不清、权属不明、权属凭证缺失等问题,长期以来积存了大量的山林土地纠纷。
若没有健全完善而且具有强制约束的法规保障,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偏差,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三)严格立法程序,科学严谨起草《条例》。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6月3日,成立了由省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林业厅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全面启动起草工作。
二是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起草小组通过省内外的实地调研、召开林权争议案件审判法官专题等10多场座谈会,理清立法思路,突出重点,在现行的政府规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不下10次,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全面征求意见建议。
多次向省编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院、检察院等1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由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征求了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处机构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实务工作者、社会人士征求意见,通过省人大公众网平台向全省社会开放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前共征求意见达到上万条之多,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其好的制度设计和规定内容,将主要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吸收。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规定的试点工作。
本《条例》立法项目是实操作性很强的程序性、实体性立法。
为检验《条例》是否接地气、有实效,实践是最有效的检验手段。
先后在选择在林情不同、山林纠纷案情不一、管理体制各异的连山、仁化、五华三县开展《条例》试点工作。
着重在试行公开聘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及按照调处依据、调处程序和调处时限等规定试行调处。
通过为期三个月试行,为《条例》的完善制度创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四是严格遵守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科学严谨。
《条例》是严格通过立法的程序要求,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条例》草案经过吸收了中山大学等9所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66位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过了6次专题论证会、表决前评估会等,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共三次会议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因此,《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主要领导以民为本、爱民之心、为民之要,凝聚了省人大领导敢于直面问题、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积极参与立法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利益高度关注并极力维护,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体现了全社会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责任与担当,将进一步推动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七条,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原则、调处依据、管辖与受理、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与原《办法》相比,增强新内容、创设了新亮点,突出“事要解决”的原则,着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林区的平安边界建设,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氛围。
(一)重在调解,特别对民间调解制度作了设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目的是明晰产权、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处理,而且通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条例》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环节,力求通过调解解决大部分的林权争议。
一是在林权争议受理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先行组织调解;二是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调解正式介入前,先由社会调解力量组织一次公正公开的民间调解;三是规定调处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多次调解,只要有需要或者调解有可能解决争议,就应当组织调解;四是调处机构应当组织一次有利于增加公信力的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有关社会组织和双方亲友代表参与,见证调解。
(二)强化责任,特别对限定调处期限作了突破。
为体现社会民众立法意愿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条例》从几个方面强化了调处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一是为强化调处具体工作的责任,规定了受理、调查、勘验、使用、处理、公告、送达、建档等各个时机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完成时限等;二是为强化管辖的责任,规定林权争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就地处理的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管辖权进行受理,依法调处并作出决定;三是为强化提高自身能力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调处技能等培训;四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不作为将受到严惩。
(三)明确依据,特别对各类权属凭证作了规定。
为解决林权争议双方各持一词,证据界定困难的突出问题,《条例》将现有的各类林权凭证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力求调处依据更加明确和清晰,通过凭证效力认定等工作解决大量类似的林权争议。
一是对法定林权凭证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有关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二是在规定不同时期权属凭证应当追溯权源依据的同时,又规定同一时期合法权属凭证处理的原则;三是在规定当事人凭证与所在地其他持证人属同一情形的予以认定的同时,又规定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四是对鉴定凭证本身真伪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权属凭证所载实地四至范围的确定办法。
五是对登记发放、撤销、变更林权证作出指引性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不能作为林权依据的情况。
(四)分类调处,特别对常见争议调处作了区分。
《条例》归纳分析了当前林权争议的不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调处作了原则性、选择性规定,力求解决几类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解决某类争议共同的焦点问题,促成全省林权争议的批量解决。
在规定确认林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的基础上,对以下六类争议的调处作了规定:一是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二是因历史原因当事人对争议的林地均无法提出权属凭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经营使用事实的;三是可以按照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的;四是国有单位与乡镇、村农村集体发生林权争议的;五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
六是跨行政区域发生林权争议的等。
关于限定调处工作期限,《条例》有所突破。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已经立法的兄弟省市只有福建设置了办理期限。
但从我省山林纠纷调处现实来看,必须对大量积存的林权争议及时调处,并争取通过制度保障来批量解决,决不能延办。
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期限、调解期限、处理和重新处理期限、公告期限,以及有关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期限和当事人配合有关调处工作的期限。
(五)完善程序,特别对调处关键环节作了细化。
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需要一定的自主性、灵活性,《条例》对相关主体在几个关键环节应当遵循的调处程序进行了细化,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既体现《条例》要结合调处实际赋予适度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出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执行严肃。
一方面,细化当事人在申请环节的配合义务:一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林权争议调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二是规定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推选参加调处的代表并予以授权委托;三是规定行政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加调处活动;四是规定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
另外,对当事人维护林权争议现状和依法参加、配合调处工作等管理重点作了规定。
另一方面,细化调处机构在调处环节的工作规范:一是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细化,规定通知勘验人、当事人、见证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调查勘验笔录;二是规定签订《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应有的附件和手续;三是规定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后,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均应规范办理;四是规定一般只有五种情形才能中止调处;五是林权争议调处期间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调处机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终止调处;六是规定对争议林地林木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提存发放措施等。
三、《条例》创设的主要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系列指示,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搞好制度创新和设计,规范相关行为,落实有关主体责任,调整相关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林权争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林权争议问题,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出台的《条例》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五有”:(一)林权争议“有人受理”,解决了当事人“出路”问题。
《条例》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条件,凡是当事人认为有权属争议并能提供证据材料的,向当地调处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调处部门必须先接受,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林木林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这一宽进制度设计,解决了群众诉求有人理、申请有人管的问题,畅通了渠道,方便了群众,体现了政府要“以民为本、主动服务”的行政工作要求。
(二)林权争议“有人调解”,解决了权属争议“源头治理”问题。
引入民间调解,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首创,“多元调解、民间参与”也是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的力量。
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熟悉林权历史和现实情况,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士作为民间调解员,组织专门的履职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充实调处力量。
另一方面规定,民间调解员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政府不强加给当事人,尊重了公民自由选择权。
还规定民间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这一创设条款,既充分尊重民意,传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理念,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从源头上突出主动治理,减少了政府的因行政裁决的行政成本,达到了权属争议的“案结事了”、“案清人和”。
(三)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解决了权属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
但是,广泛存在的林权争议不能因此延办,否则以后更加难办。
尤其是对目的全省积存着已受理未办结的案件达7841宗,因山林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仍居高不下,这些矛盾纠纷、权属争议就象是埋在林区“地雷”,若不及时排除,将成为影响林区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及行政高效原则,从原来没有时间限制到现每宗案件必须在15.5月时间内限期办结案件,否则将受到行政问责或承担法律责任,这从制度设计上防止了政府不作为情形,避免了争议案件从原来的只受理没期限解决处理规定,造成了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减少或者杜绝出现案件的“堰塞湖”现象,保障了争议案件解决有出路。
(四)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解决了权属争议调处程序问题。
调处林权争议是政府法定行政行为,属于程序和实体的裁决,既要充分依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实体的裁决,又要严格依照调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将因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被撤诉。
从调处实例中,就有不少案例因程序问题被法院撤诉,需要政府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条例》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作了周全安排,严谨了调处程序、细化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内容,同时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对调处工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尽可能减少因程序出错被法院撤诉的风险。
(五)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解决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调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期限,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没有在规定期限结案,不仅调处具体工作人员、而且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调处人员及地方政府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行政的要求,减少或杜绝了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现象出现,压实了责任,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实现了林木林地争议“定纷止争、案清人和”调处目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平安林区建设。
当然,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更好地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机关工作人员的“有为则奖、无为就罚”管理措施。
开国后朱德怎么没了身影?害怕鸟尽弓藏
开国后朱德并没有没了身影。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朱德任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在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在第二、三、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连续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在1956年9月中共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并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
1955年9月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他是以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
参与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他极其关心并积极主张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及时提出一系列正确的建军方针和原则,对陆、海、空和装甲兵、炮兵等诸军兵种的建设和发展,对军事院校工作和培养现代军事人才等工作倾注了大量心血。
为了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他把更多的精力用于调查研究,对发展工业、矿业、农业、商业、外贸、财政、交通等项事业,都提出过不少中肯的意见和重要的主张。
他一贯主张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实行多种经营方式,主张勤俭建国、勤俭持家。
对于经济建设中“左”的错误,提出纠正意见。
建国初期,兼任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为加强执政党的建设,维护党的组织纪律,克服党内各种不良倾向,保持党的优良作风,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他还多次出国访问、会见外国领导人,增进了中国人民和各国人民的友谊。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他曾遭到林彪、江青集团的侮辱和打击,但受到的保护。
1976年7月6日在北京逝世。
朱德简介 朱德(1886年12月1日-1976年7月6日),字玉阶,原名朱代珍,曾用名朱建德,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要缔造者和领导人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大元帅之首,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军事家、政治家、国家的领袖。
北洋时期,曾被授予勋五位、三等文虎勋章、陆军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期间,被国民政府授予国民革命军上将军衔及抗战胜利勋章,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唯一同时指挥过国、共军队的军事统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于1955年,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安溪有哪些名人
罗豪才全国政协副主席。
汉族,1934年3月生,福建人公党成员、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在新加坡被英殖民当局监禁。
1952年至1956年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
1956年至196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0年至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
1985年至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86年至1992年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
1993年至1995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
1995年至1996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6年至1997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7年至1998年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8年至1999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9年至2000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00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李光地(1642~1718年),字晋卿,号厚庵、榕村,安溪湖头人。
清康熙九年(1670年)登进士第五名,官至直隶巡抚、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是清朝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
他壮宦48年,操守清廉,鄞政恤民,育材举贤,黜墨击贫,保护善类,治绩显著。
尤其是在平定福建耿精忠的判乱和台湾明郑政权起了关键性作用,为祖国的统一事业做出积极的贡献;又奉旨整治漳河、子牙河、永定河,平息水患,大兴水利,开创了古代治河的新篇章。
他是位理学大师,并竭力向朝廷推荐朱子学,奉旨编纂《朱子全书》、《性理情义》、《周易析中》,成为清初复兴理学的中坚人物。
他还十分注重科学技术的研究,在天文、地理、历法、数学、音韵、音乐、兵法、水利等诸多领域都卓有建树,而且在文学、诗歌创作也造诣很高,堪称是清代一位不可多得的大学问家。
卒谥文贞,赠太子太傅,被雍正帝褒为“一代之完人”。
其著述甚丰,共43种,后人编为《榕村全集》,存38种。
--------------------------------------------------------------------------------王瑞璧(1904—1998年),安溪县解放前最后一任县长,新加坡著名书法家、教育家。
•陈凤伍(1907—1933年),海南省文昌人,中国工农红军闽南游击队第二支队支队长,革命烈士。
•陈沼涛(1917—2007年),祖籍安溪县祥华乡,生于台北,成立财团法人陈沼涛文教基金会,热心家乡文教事民业。
捐建沼涛中学、小学、图书馆。
•莫耶(1918—1986年),女,原名陈淑媛、陈爰,笔名白冰、椰子、沙岛。
安溪县金谷镇人,甘肃省文联副主席,著名作家,革命歌曲《延安颂》词作者。
•林梧桐(1918—2007年),原籍安溪县蓬莱镇,全球杰出华人企业家,马来西亚云顶度假旅游胜地创始人,慈善家,雪兰莪安溪会馆会长。
•庄炎林(1921年— ),安溪县龙门镇人,第四届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
•李尚大(1920年—2008年),安溪县湖头镇人,印尼雅加达安溪福利基金会主席,著名实业家、社会慈善家。
热心家乡公益事业,捐建慈山学园 、慈*******中等。
•施金城(1925年— ),原籍安溪龙门镇,印尼实业家,新加坡安溪会馆名誉主席,香港安溪同乡会名誉会长。
为家乡教育事业呕心沥血,捐建培文师范学校,被誉为安溪当代的“陈嘉庚”。
•李陆大(1926—2006年),安溪县湖头人,新加坡著名实业家、慈善家。
热心家乡公益事业,为中国扶贫事业作出巨大贡献。
1996年,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将1980年发现的“3609号”小行星命名为“李陆大星”。
•唐裕(1926年— ),祖籍安溪县蓬莱镇,新加坡华人实业家,著名侨领,杰出的社会活动家,世界安溪乡亲联谊会创会主席。
•王永庆(1916年—2008年),祖籍安溪县长坑乡,全球杰出企业家,台湾第一大财团台塑集团董事长。
在不足50年的时间内,创造惊人的“台塑”神话,被誉为“中国经营之神”。
•陈沼涛 (1917--2007.1.3),民国6年(1917年)出生于台北,祖籍福建安溪县祥华乡珍山村。
台湾财团法人陈沼涛文教基金会董事长,台湾地区著名的社会活动家、慈善家。
他到台北市杭州南路创业,依据《陈氏族谱》记载的祖籍地之名成立珍山营造厂,开始涉及建筑业。
陈沼涛对故土有着深厚的感情,依据《陈氏族谱》的记载,陈沼涛的祖先是安溪县祥华乡珍山村翰林世家。
1991年,已有75岁高龄的陈沼涛得知消后,毅然带领家人到安溪谒祖。
回乡后,他深感家乡的发展急需人才,决心在家乡捐资兴学。
他说:“不是我有钱,而是我有心。
同根同源同血脉,隔山隔水不隔情”,“孩子们有书读是我毕生最大的心愿”。
陈老先生先后捐资1800多万人民币,兴建了沼涛小学、沼涛图书馆等,极大地改变了安溪的文化教育面貌,结束安溪没有县级图书馆舍的历史。
1994年10月,正值第二届“世界安溪乡亲联谊会”在安溪召开,陈老先生再次慷慨解囊,捐建沼涛中学。
2003年,正值沼涛中学建校10周年校庆,88岁高龄的陈老先生,坚决要亲自参加庆典活动。
在庆典大会上,陈老先生深情地说:“看到所种的小树长大了,结果了,非常高兴”。
朴实无华的言语,道出了陈老先生对家乡学子的殷殷期望。
如今,由陈老先生捐资兴建的沼涛小学是“福建省示范实验小学”,沼涛中学是省级“达标中学”,共培养出一万多名的学生;沼涛图书馆的藏书达8万多册,发挥着良好的社会效益,成为乡亲们汲取知识营养、开启智慧的殿堂。
•陈发树,1961年出生于福建安溪县祥华乡。
新华都实业集团董事长、武夷山旅游股份副董事长、紫金矿业董事等。
1987年在厦门经营日杂起家。
1995年到福州开办“新华都百货”。
2000年9月入股紫金矿业,目前持股20.19%,为第二大股东。
2003年,陈发树介入房地产开发,并参股了筹备上市的武夷山旅游。
2008年4月,新华都集团宣布正式聘请唐骏出任集团总裁,唐骏素有“打工皇帝”之称,此次加盟新华都集团,将获价值10亿元的股票期权。
2009年5月7日,福建首富陈发树2.35亿美元接手青岛啤酒7%股权。
•高建平,福建安溪人,1976年7月参加工作,中GD员,大学学历,高级经 济师。
现任福建省委候补委员,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历任兴业银行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兼直属福州经济开发区办事处主任,兴业银行办公室总 经理,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筹建组组长,兴业银行行长助理兼上海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上海分行行长,兴业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工 作),兴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
•张明法,1934年出生于缅甸仰光,祖籍安溪县蓬莱镇。
香港实业家。
5岁时,明法随父母返回家乡安溪蓬莱。
没过多久,他与年迈的祖母相依为命。
艰难的山区农家生活环境,造就他吃苦耐劳、自立自强的刚毅性格。
无论是小 学、中学还是大学,他不仅学业优秀,还是出色的学生干部。
1960年在江苏农学院(今扬州大学)毕业后,留校执教:1963年调往浙江农业大学,舌耕15 年。
其间,曾任浙江省畜医院院长、浙江农大工会主席、浙江省政协委员,成为一位颇有建树和声望的畜医专家。
他的科研成果“家畜针刺麻醉”获得第一届全国科 学大会奖。
•罗豪才, 男,汉族,1934年3月生,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中GD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陈志坚,博士生导师。
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于安溪县 长坑乡南斗村。
1985年毕业于福建师大生物系。
1986年8月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医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1991年5月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医学院生化博士 学位。
1991年6月到美国圣地亚哥肿瘤研究所任博士后。
1993年6月到美国波士顿肿瘤研究院任研究员。
他潜心从事肿瘤研究工作。
志坚于 1997年8月到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研究中心任博士生导师,荣获美国政府卫生部科研基金奖、美国心脏学会奖等一系列奖项。
他在世界一流刊物《细胞》、 《自然科学》、《遗传》等杂志上发表过多篇论文。
他曾先后到日本、以色列、西欧、北京、上海、香港参加世界性科研座谈会。
1999年9月到香港“世界生物 科学家大会”做学术报告。
志坚教授在美国医学院从事肿瘤研究工作,是一位成就卓著的青年专家 •裴金佳,男,汉族,安溪县湖头镇人,1963年8月出生,1984年8月参加工作,中GD员,党校在职大学学历,助理会计师。
1982年9月至1984年7月在福建省集美财经学校财会专业学习;1984年8月起在厦门市财政局工作(期间:1985年9月至1988年6月参加厦门大学自学考试财经专业学习);1990年12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副局长;1992年5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财政局局长;1994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副区长,兼财政局局长;1996年1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常委、副区长,兼财政局局长(1994年8月至1996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经济管理专业学习;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参加厦门大学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1999年1月起任厦门市开元区委副书记、区长;2003年9月在厦门“三区整合后”,任厦门市思明区区委书记。
裴金佳在组织建设和培养年轻干部建设上表现突出,他对思明区软件园二期、同安工业集中区思明园、思明光电产业园、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这“三园一区”的建设有较大贡献。
2006年5月31日,厦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审议,决定任命裴金佳为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裴金佳现为厦门市现任最年轻的副市长,也是当前唯一一位上世纪60年代出生的副市长。
•李建国,福建省委委员,泉州市委副书记,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男,汉族,1952年8月生,安溪县湖头镇人。
大学普通班学历。
1969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1969年1月为江西省军区战士,班长,代理排长。
1973年4月回乡劳动。
1973年9月在厦门大学历史系学习。
1976年8月为安溪县教育局师训班教员。
1978年4月为安溪县委党校教员。
1987年7月任长坑乡党委书记。
1991年3月任安溪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1993年10月任安溪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94年1月任安溪县副县长。
1995年4月任安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1996年5月任德化县委书记。
1998年9月任南安市委榧恰?001年4月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南安市委书记。
2001年9月任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2年5月任泉州市委常委,石狮市委书记,市长。
2003年10月任泉州市委常委、石狮市委书记。
2005年3月任泉州市委副书记、石狮市委书记。
2005年6月任泉州市委副书记、晋江市委书记。
2006年7月任漳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福建省委委员。
2009年6月17日李建国调任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陈海基,1954年9月生,福建安溪人魁斗镇人。
1974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5年1月任南安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6年9月至1998年9月在厦门大学经济所产业经济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8年4月任福建省委办公厅厅务会议成员、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其间:1999年9月至2000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1年9月当选福建省社会科学联合会副主席。
2003年12月任福建省委副秘书长。
2004年8月任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福建省委候补委员。
•柯希平,出生于安溪县蓬莱镇蓬溪村的柯希平能够成为一名成功的企业家, 是他多年奋斗的结果。
1989年,柯希平从内地调入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厦门分公司时,公司正因管理不善、经营困难,处于严重亏损状态。
柯希平担任总经理 后,进行了大胆而深入的改革,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针对当时供销社关系少、门路窄、销售难的现状,身先士卒,踩着自行车,深入市场,一家一家的摸底调研。
很快,供销社改变了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闭门坐等的观念,根据市场需求组织货源供应。
由于理顺了内外关系,建立了稳靠的贸易伙伴,厦门公司销售额逐年翻番, 到1993年已突破亿元大关,企业扭亏为盈,并接连几年被厦门市工商银行评为“AAA”级信用企业。
•陈泽峰 1969年,陈泽峰出生于福建省安溪县长坑乡玉南村,丰泉环保集团董事长,中国环保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十大杰出青年;“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全国百名“公益之星”;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福州大学环境工程硕士研究生导师。
德国有全球第一的环保技术,中国有世界最大的环保市场,陈泽峰立足国内、走向国外,搭起了一座整合国内外资源的桥梁。
上市给丰泉环保集团一个更为宽广的发展平台,也促进了丰泉的战略转变。
资金雄厚了,技术力量更强了,陈泽峰的目光自然更远了,他说:“我们的目标是打造100亿的环保集团,不仅要做国内环保市场的‘领头羊’,还要做‘世界的清洁工’,在世界范围内做大型化项目、做高精尖技术,将公司打造成世界十大环保品牌之一。
”
小学生学习压力的现状、危害、影响
小学生学习负担的现状分析 (一学生学习负担危害小学生的健康 我们不曾忘记,中代史上屈辱的一页。
150年前,闭关自守的清政府腐败无能,国力衰弱,民不聊生,如魔鬼般的鸦片毒害了多少中国人的生命,抽过鸦片的人,一个个面黄肌瘦,为此,中国人落上了“东亚病夫”的称谓。
小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其素质关系到国家、民族的前途和命运。
然而,我国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学习时间过长,一个学年中,加班加点再加上克扣寒暑假和节假日,学生一年中上学的时间往往长达300天左右;二是上课时数过多,通常一天要七节课以上;三是作业量过大,这几乎是一个无底洞;四是学习乃至整个学校生活过于单调、枯燥、无趣和压抑。
这些过重的学习负担已经严重的影响了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
1、过重的学习负担严重影响小学生的视力。
沉重的学习负担使学生近距离写作业,使眼肌疲劳,得不到放松和正常调节。
同时,过重的学习负担是睡眠不足,国外研究发现:睡眠不足引起的全身植物是神经功能紊乱,影响眼局部交感和副交感神经功能失调,导致睫状肌调节功能紊乱,这是近视眼形成的病理基础;另外,学习负担过重是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减少,眼睛得不到很好的休息。
2004年6月6日,鞍山市卫生部门组织一些医院的眼科医生到部分小学为学生进行义诊。
在等待的队伍中,记者不时可以看到一个个“眼镜族。
在之后的调查中记者发现在全校学生健康情况调查表视力一栏中,全校近视率在19.8%。
近视在悄然蔓延,据了解,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最新数据表明,我国小学生近视眼发生率为22.78%,中学生为55。
25%,高中生为70.34%,更另人震惊的是,我国近视发病率在全世界的排名,已经从1998年的第四位上升到第二位。
目前,近视上升的态势,高居小学常见病之首。
这将影响我国高素质人才对职业的选择,缩小不少特殊职业人才的选取范围。
有着丰富医学经验的中华医学会鞍山市中心医院眼科主任、主任医师李敏告诉记者,学习负担过重是诱发小学生近视眼发病率升高的主要因素。
2、过重的学习负担影响睡眠时间和睡眠质量。
教育部对我国中小学生睡眠时间有明确规定:小学生睡眠时间要超过9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要达到8小时。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高影君指出,睡眠对孩子的成长发育起着关键的作用。
青少年的生长发育除了遗传、营养、锻炼等因素外,还与生长素的分泌有一定关系,生长素的分泌与睡眠密切相关,所以青少年要发育好,长的高,睡眠必须充足,而这种激素主要在夜间分泌,孩子只有睡眠良好,才能长高长壮。
然而,我国中小学生睡眠情况却不容乐观。
“上学最早的人是我,放学最晚的人是我,作业最多的,睡觉最迟的,最困最累的,是我是我还是我……”这首十下颇为流行的“校园歌曲”,是四川政协委员在部分学校调查是听到的。
虽然有些搞笑,但确实从某种角度唱出了学生的辛酸和无奈,睡眠成了中学生的一大奢望。
第一本中国少年儿童蓝皮书揭示,有47%的小学生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睡眠标准9小时。
是什么挤占了孩子们的睡眠时间呢
究其原因,首先是家庭作业过多。
在小学1—3年级中,67%的城市儿童、46%的农村儿童每天写作业超过1小时;在小学4—6年级中,37%的城市儿童、26%的农村儿童作业超过1小时,;21%的城市初中生、20%的农村初中生作业超过2小时。
不仅老师留作业,家长也要布置作业。
小学高年级以上学生10点以后睡觉很普遍,其次是学校要求到校早度时间太早,孩子们天刚蒙蒙亮就得起床上学。
在学校,考试及考试成绩压倒一切。
社会、家庭评价一所学校、一个教师,用的主要甚至唯一的指标就是升学率。
这种片面的升学导向是学校教育陷入了误区,学校用分数压教师,教师用分数压学生。
更可怕的是把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成绩好即一切好,成绩差就被冷落、歧视、孤立,甚至被排除在集体之外。
在这种情况下,小学生背上了沉重的学习负担,睡眠时间大大减少,重压之下,不少学生体质下降,患神经衰弱、脊柱弯曲等疾病的中小学生不断增加,由于睡眠时间不足和质量不高,很多学生出现了精神恍惚、记忆力下降等问题。
由此可见,睡眠不足对中小学生的身体健康危害是很大的,没有好的身体素质,怎能收到良好的学习效果
没有好的身体素质怎能挑起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重担
因此,减轻小学生学习负担刻不容缓。
我们有责任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睡眠,我们有责任创造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快乐的学习,健康的成长
(二)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危害小学生的心理健康 1、过重的学习负担使小学生产生厌学情绪。
著名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指出:自由支配时间对于全面发展和形成他们(学生)的智力的、审美的情趣和需要是必不可少的。
作业量过多,学生负担过重不但影响学生的全面发展,甚至会产生厌学情绪,教学工作只会取的事倍功半的效果。
一个朋友的男孩(6岁)在国内只在小学一年级读了一个学期,刚刚到巴黎时,由于语言不通,上课有困难,学习内容又不同;父母因工作又不能常陪伴他,孩子看上去很孤独、寂寞,但他却说:“这里比中国好”。
再问他为什么,他说:“这里作业少”。
听到这种回答,我内心被深深震撼了,孩子的选择竟如此简单
我们来看看世界上其他国家学生的学习负担吧。
法国的小学生作业量可以说是很少的。
小学一年纪基本上没作业,二三年级学生每天只有20分钟作业量,四五年级为40分钟作业量,所以公园、街头花园中、草地上、儿童游乐场、体育馆中到处都是踢球、荡秋千、锻炼身体的孩子们,而不是在教室中学习、解题,直到家长到来。
学习是学生的主要任务,但并不是唯一任务,只是学生全部精神生活的一部分。
学生的精神生活是多方面的:学习、社会实践、劳动、体育运动、课外阅读、制作活动、文艺审美活动……虽然中央和教育行政部门多次指示要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但和前几年比较,小学生的学习负担有增无减。
多次听到另人心碎的事实:一位小学生放学后急忙打开书包写作业,先是坐在椅子上写,太累了就跪着写,稚嫩的手上留下了握笔的痕迹,过了晚上10点,作业还没完成,她急得哭了,也许是太累了,竟趴在桌子上由哭入睡,醒来之后,边哭边写作业……繁重的学习负担,另学生们喘不过气来,进而产生厌烦乃至逆反心理,这就挫伤了学习积极性,影响了学习心理的形成,降低了学习效果,并且随着今天网络的普及,不少厌学的青少年开始从网络上获得快乐和满足,以上网来逃避现实生活中的烦恼与情绪,而过度的上网则会导致青少年出现情绪障碍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
不久前,某省在召开少代会时,让小代表们说心里话,孩子们说的最多的是:多想有个快乐的星期天,“……星期天老师要给我们补课,家长给我们作业加码,被安排的满满的,我们真的很累很累”,“我们需要自由奔驰的空间,需要的是宽松和谐的学习环境”……这是发自孩子们内心的呼声。
由此可见,我国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现象已使学生产生极度厌烦的情绪,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世界交流的日益广泛,减负是我们每个教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为之努力奋斗。
2、过重的学习负担容易扭曲学生的性格。
性格是一个复杂的心理现象。
影响性格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遗传因素、环境因素、生物因素都影响性格的形成。
而环境因素是影响性格形成的主要因素,环境因素又包括家庭、学校等方面的因素。
性格影响着人的精神生活,也关系到人的身体健康。
中小学生处于生理、心理、身体发生变化的时期。
从心理学理论上讲,人的身心潜能的发挥要符合客观规律。
现在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强迫过量的发挥身心潜能,使其生理、心理负担处于满负荷、超负荷状态,这对他们的健康成长是一种摧残,定将造成破坏性恶果,使其性格出现不该出现的缺陷,记得有一句话“哀寞大于心死”当一个人对任何事情都没了兴趣,对什么都默然置之,豪无进取心,那是多么可怕的事情。
很多中学生面对沉重的学习负担,他们感到生活中除了沉重的学习负担,就没有快乐而言,是那么的单调无味,久而久之就会导致他们的性格发生扭曲,产生孤独、无助、寂寞的感觉,进而导致说谎、逃学、离家出走,甚至违法犯罪,酿成如此悲剧,实在值得深思。
(三)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严重阻碍了素质教育的实施 改革开放20多年以来,我国在经济上取得飞速发展的同时,教育事业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
然而,正如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我国也面临这样一些问题;教育基础相对薄弱,文化相对落后,经济不够发达等形成了人均资源占有率较低的现实,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社会发展对人才急需的状况与高素质人才匮乏的现实形成了较为严重的矛盾。
反映到教育领域,通过升学最终进入大校门,成为许多人既定的成才之路。
这种认识一度普遍存在于各级政府的领导干部、教育管理部门的领导、教师乃至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当中,学生单纯地追求升学,学校片面地追求升学率,社会以升学率的高低来评价学校的好坏,这样一系列错误的认识,助长了应试教育这样一种错误的教育倾向。
在应试教育这种教育模式下,小学生课业负担繁重,学习时间过长,严重的影响了小学生的身心健康。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自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三次全教会,作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决策。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就是要坚持以“三个面向”为指导,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提高民族素质和民族创新能力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面向21世纪的一代新人。
而学生负担过重已成为制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瓶颈”。
目前,小学课程门类偏多,教材内容偏深;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要求学校进行各种专题教育,并见诸课本,进入课堂。
某省中小学共30多门课程,其中学科类9门,活动类6门,专题类约20种。
有的学校仍然对学生搞注入式、题海战术,各种各样的模拟考试、大考、中考、小考、测验等。
中国学生统统地被考试“格式化”了,已经失去了创新与创造的能力,一个没有创造力的国家和民族,就意味着发展的停滞。
去年“五一”放假期间,某小学五年级学生要做33页习题和8篇作文。
学生质问:节日家长都休息了,为什么我们还要做这么多的作业
以上这些错误行为和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扭曲了基础教育的性质和任务,剥夺了少年儿童的童心和乐趣,严重阻碍着少年儿童全面地、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发展,制约了基础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
显然,这种教育倾向不但不能适应社会人才培养的需要,而且还会有碍于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由此可见,不解决学生负担过重来谈素质教育就是一句空话,学生过重的负担就是素质教育的“绊脚石”。
(四)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影响“两基”的巩固提高 “两基”是指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向小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图书报刊、学生用品等是造成小学负担过重和乱收费的重要原因之一。
据了解,某省小学生一至六年级,各种书籍平均22.3本,其中四、五年级25本。
据某小学校长反映,该校五年级学生仅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就达20本。
某省某中师附小一个学生书包里有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共20本(册),共计费用为62.05元;某省初中二年级一个学生各类教科书19本,共计116.8元,各类图册、练习册及习题集21本,共计88.75元;某市初中二年级每学期教辅材料和专题教育读本费用156.70元,均超过了购买教科书的费用。
再加上一些学校的乱收费和其他方面的“搭车”收费,使农村不少学生因缴不起费而失学,因而影响了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严重影响了“两基”的巩固提高。
当前“两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之一是初中辍学率回升。
据一些省统计,其中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的占50%左右。
(五)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损害了政府和教育的形象 近年来,尽管三令五申,但一些部门、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仍然不断地向小学生推销各种教辅材料、专题教育读本、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学生用品等,有的还以此作为评比和奖励的条件。
有些新华书店在向学校征订教科书时,夹带推销各种非教科书类书籍。
有些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不考虑学生和家长意愿,统一组织学生订购各种书刊。
某市六年级复习资料多达31种。
一些地方小学生书包重量达5公斤左右,有的不得不使用行李箱。
某省一个镇,农村年人均收入1924元,1998年该镇小学一年级收费,包括代收费462元,占人均收入的24%;初一年级收费654元,占人均收入的34%;高一年级收费1214元,占人均收入的63%。
不仅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更为严重的是还会助长不正之风,损害政府和教育的形象。
三、应对减轻小学生学习负担的主要措施 (一)抓宣传教育和舆论导向,树立科学的素质教育人才观 首先,要加大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营造素质教育的舆论氛围。
逐步转变用教科书里的知识传播的学习来衡量教学质量的传统教学质量观;转变学生是被动接受知识的容器的传统学生观念。
树立科学的素质教育的新型人才观。
素质教育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教育,从心理学的角度讲,要求培养的学生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创新水平的开拓型人才。
为此,二十一世纪的人才,不仅要掌握“双基”,更重要的要学会怎样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为以后的终身学习和解决未来生活中的新问题打下基础。
实现这个目标,就要求教育工作者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教师、家长三方面积极性的新型教育评价制度。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制度的导向激励功能。
同时,学生在“减负”之后,课余活动时间增多,作为学校乃至整个社会应为学生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动场所,开展丰富多采的课余文体活动,调动和培养学生多方面的兴趣,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二)改变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要减轻小学生过重的心理负担、课业负担,做到“减负”不降质,必须从教学模式上进行改革,打破课堂内容和形式的封闭,在开放中构建新的模式:一是可以采取学生个别学习、小组学习、大组讨论、教师讲解、师生一问一答等多种教学形式,把学生从“笼”中放出来,激发其学习热情和兴趣;二是课堂教学不囿于教室、图书室、运动场等都应成为课堂,并向社区、工厂、农村扩展,向图片、画报、影视等延伸,实行开放性教学,拓宽学生视野;三是积极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极大地调动学生学习热情、培养学生获取信息,运用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三)努力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理论修养和教学业务水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育人大计、教师为本。
从教师素质的层面落实“减负”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教师的敬业意识、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此基础上,要鼓励教师的科研意识和创新精神,努力钻研教学业务,创新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方面的知识,指导教学实践和学生的学习,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和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余负担。
为培养面向二十一世纪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结论,过重的学习负担对小学生个性发展的扭曲、摧残已是人所共睹的事实,如近视率的居高不下,学生身体素质的下降,因不堪重负而产生的心理压力导致的种种心理异常现象,社会责任的泯灭,动手能力缺陷……已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
陶行知先生在半个多世纪前批判旧中国教育时说:中国教育培养的就是一个个“书呆子”,这些“书呆子”实际上就是被过重的学习负担扭曲摧残了大“畸形儿”。
时代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陶行知当年鞭挞的“伤生”教育今天还未销声匿迹,让人悲哀不已。
伴随着历史的脚步,我们跨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由于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社会化、产业化、信息化程度的空前提高,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多层次、多门类、多规格的趋势,在这种背景下,同志提出了“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当今社会处于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创新已经被认为是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动力。
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和残酷。
从本质上讲即是人才和教育的竞争。
正如李岚清副总理所指出的那样:“教育在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今天的青少年学生各方面素质如何,将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实施素质教育是迎接二十一世纪挑战,提高国民素质,培养跨世纪人才的战略举措,“全面提高学生德智体诸方面素质”,“让学生生动活泼发展”是素质教育的归宿,而学生课业负担的过重,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一大碍石。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06年12月29日通过的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
因此,在小学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减轻小学生学习负担,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刻不容缓的任务,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事业才会蓬勃发展,我们祖国的明天才会更加美好灿烂
2014政府在养老制度改革方面采取了哪些重大举措
一月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1月6日下午民政部官方网站发布了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两部委《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养老服务业的综合试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落实措施;2014年养老产业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政策将开始逐步细化完善落地,养老产业的运营模式、商业模式将逐渐清晰,并将基本形成养老产业的市场格局
通知确定全国42个试点城市。
二月 定调养老保险并轨 2月7日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法将这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筹资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与合并前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保持基本一致。
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土资源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民政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商务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的九个养老解读 3月5日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院总理做政府工作报告,的报告振奋人心,对从事健康养老产业的人们,极大的鼓舞,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作为扩大内需的主要着力点,非常给力,这四项服务均和养老产业密切相关,期待更多更好的支持政策出台。
1、重点发展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 2、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投向社会事业等领域 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利于解决养老用地不足 4、构建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促进科技服务健康养老 5、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解决养老人才不足 6、医改有利于医疗支持健康养老服务 7、发展中医,服务健康养老 8、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服务健康养老 9、完善社保体系,发展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成为民政部十大工作之首养老服务业成为民政部2014年十大工作之首。
记者查阅《2014年民政工作要点》,第一项就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拓展社会福利服务。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介绍,这几年,每年关于社会福利保障的建议提案在200件左右,其中养老保障占比最高。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九大养老关键词 1、问题:农民工未能享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 2、目标:基本养老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 3、社保: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 4、养老产业:发展养老作为特色产业,为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结合 5、社区养老: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健全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6、养老小镇: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打造特色养老小镇 7、养老用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保障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8、养老人才:建立健全新型职业化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输送养老人才 9、生态文明: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损害少、生态效益好的养老产业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3月14发布《关于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部署,认真做好卫生计生委相关老龄工作,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培安任卫生计生老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办公厅、医政医管局、基层司、家庭司、流动人口司、国际司等司局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
四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文件精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国土资源部制定《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布执行。
五月强调落实健康、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国务院总理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继续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在抓紧落实健康、养老服务和信息消费等方面支持政策的同时,围绕群众迫切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丰富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供给,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届京交会国际养老服务产业推介会举行 5月31日,由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承办的第三届京交会国际养老服务产业推介会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此次推介会共达成合作意向22.1亿元 六月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政部 国土资源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城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116号)关于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关于“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的要求,经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发改高技〔2014〕1358号)。
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近日,教育部、民政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老龄办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意见》(教职成〔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人才培养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组织保障。
七月 关于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宣部、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十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并提出要在2020年基本形成老龄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这是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八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号)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改为后置审批国务院总理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中央财政24亿支持8个省份试点养老产业化中央财政下拨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4亿元,支持在吉林、山东等8个省份开展以市场化方式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试点。
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4〕24号)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国务院总理8月2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强调:加快建设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康复医院等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养老院、农村养老设施等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基层群众能力。
建设公众健身活动中心等,推动便捷体育健身设施在城乡广覆盖。
九月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意见(国卫医发〔2014〕51号)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财社[2014]105号)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体育总局 银监会《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通知》《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 9月23日,由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老龄产业发展报告(2014)》发布 十月王勇强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国庆、重阳节,国务委员、全国老龄委主任王勇在考察养老机构、看望慰问老年人时强调:“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养老照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34号)老年健康核心信息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的通知(国卫办家庭函〔2014〕885号)中国智能化养老产业大会举行 10月23-26日,2014中国老年健康与智能化养老产业大会暨第三届全国智能化养老战略研讨会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举行中央候补委员调研太申祥和山庄 10月24日,中央候补委员、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委书记叶红专专程来到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在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蒋洪卫的陪同下,叶红专考察调研太申祥和山庄在15年发展养老事业中,融合中医、养生、文化、旅游等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服务的情况重点推进养老健康家政消费等六大领域消费国务院总理10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要求重点推进6大领域消费。
强调鼓励养老健康家政消费,探索建立产业基金等发展养老服务,制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的税收政策,民办医疗机构用水用电用热与公办机构同价。
十一月蒋洪卫:公益性事业,商业化运作新华网专访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秘书长蒋洪卫,蒋秘书长提出养老产业:公益性事业,商业化运作多产业融合构建健康养老产业商业模式《中国养老》杂志社刊发联盟秘书长蒋洪卫署名文章《多产业融合构建健康养老产业商业模式》 2014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 11月14-16,北京国际老龄产业博览会举行 14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主办的《健康养老投融资论坛暨项目推介会》在北京展览馆举办 16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组织老博会部分嘉宾参观考察北京最好的三家养老机构,北京太申祥和山庄、北京汇晨老年公寓、北京太阳城新型城镇化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 15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主办,中国林业与环境促进会、新华网养老频道、投资时报等机构联合主办的《新型城镇化与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隆重举办,商务部领导首次在公开活动阐述养老服务产业化,全国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张世平出席。
2014中国大陆养老城市排行榜 15日,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标准排名、投资时报联合发布《2014中国大陆养老城市排行榜》国务院强调建设健康、养老一体化的社区服务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1号)强调:建设健康、养老、看护等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和社会服务信息惠民工程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安部、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
全国及地方省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指南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推出《全国及地方省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指南(2012-2014)》商务部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化发展商务部关于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 急 商服贸函[2014]899号)养老机构开业筹备流程及手续指南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推出《养老机构开办筹备流程及手续指南》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养老投资力度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养老投资力度,非公养老实行自主定价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国家卫计委印发《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减免养老行政事业性收费关于减免养老和医疗机构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7号)国务院督察养老政策落实情况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各地积极落实,按要求全面自查。
以各地设置养老服务设施、为社会力量提供便捷服务等为重点,国务院办公厅派出5个督查组,到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贵州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进行实地督查。
鼓励外资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商务部 民政部发布公告(2014 第81号)鼓励外国投资者在华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服务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农业部关于进一步促进休闲农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十二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201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养老服务业统计工作民政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养老服务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4〕 251 号)卫计委强调大力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2月12日下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强调:大力推进社会办医、医养结合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培育新的增长点。
加强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控工作,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1号)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报告中国健康养老产业联盟产业研究中心发布《最全中国特色养老模式研究报告》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卫生计生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4〕93号)养老保险制度并轨 12月23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代表国务院,向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报告国务院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做报告,提到:国务院将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有关部门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反复论证,改革方案已经拟定,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如何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
文秘部门的地位和职能决定了文秘工作大到覆盖单位组织的方方面面面,小到涉及部门人员的点点滴滴。
作为机关管理工作的一部分,就要求文秘工作事无巨细,都能收放自如。
放,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宏观上控制到位,相互衔接。
收,要求文秘人员的工作微观上不丢不落,见微知著。
收放自如,要求文秘人员能把纷繁复杂的工作分门别类,并用现代科学管理的方法统筹解决。
从某种意义说,办文、办会和办事的能力是文秘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功,是工作能力的重要表现。
总体要求:办文、办会、办事的总体要求就是“快、准、细、严、实”五个字。
快,就是要快行动,要快说、快干、快完,讲求效率,要有时效性,说了算,定了干,看轻重缓急,谋先后主次,要有预见性,时时想在先,事事干在前。
准,就是要准到位,要准确及时,讲求筹划,对上路子,吃透上面精神,摸清领导意图,准确传达指示,正确处理事项。
细,就是要细到家,要细致、细腻、细心,讲求质量,有明察秋毫的眼力,有解剖麻雀的手力,统筹谋划,深入考虑,全面权衡。
严,就是要严要求,要严格、严谨、严密,讲求态度,一丝不苟,坚持严格管理,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工作有序。
实,就是要实打实,要实心、实意、实干,讲求末端,一抓到底。
实,包涵了方方面面,思想求实、作风务实、学习扎实、工作落实、生活朴实、身体结实等。
第一部分 规范办文办文主要是围绕文书、文件、文字材料3个方面开展工作。
这3方面的工作又可以分为3项事务。
第一项就是文字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信函和新闻稿件的撰写工作,以及领导同志需要的各种文字材料的准备和起草工作。
第二项就是文书处理和档案工作:主要指文书文件办理方面的工作,包括文书的打印、制作,收发、运转、传递工作,立卷、归档工作。
第三项就是围绕文书文件要办理的事务。
主要指因文书文件产生的、而且需要文秘部门承办的事务。
比如一份文件要迅速复制多份下发,有的文书要发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及时登录电子政务网络下载或上传有关文件。
一、发文办理1.起草:县委办公室公文的起草实行主任负责,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对综合性公文,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对方面性公文,由办公室分管副主任负责,有关部门起草;对县委常委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议产生的《会议纪要》、《批复》等文件,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负责,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共同起草。
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制发的公文,属于办公室直接起草的,由县委办、政府办安排人员共同起草;属于县委部门或群团组织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委办审核后,再送县政府办审核;属于政府部门起草需要审核的,由县政府办审核后,再由县委办审核。
2.审签:县委办公室各类公文须经主任审核后,方可送有关领导审签。
以县委名义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主要领导签发;县委、县政府联合制发的公文,须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再送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签发;以县委办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制发的公文,由主任审核,县委分管领导或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签发,必要时送县委或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签。
公文须经领导签发后方可挂号印制,需要及时发出的紧急公文,如果签发领导不在,可由办公室主任或者副主任请示签发领导,授权审核后挂号印制。
3.登记、印制、盖章:领导审签后的公文,属办公室负责起草的由承办秘书校核,属于部门负责起草的由部门校核,经校核无误后,打印文件清样,交由办公室收发员审查和格式把关后,方可登记挂号,交付印制。
印制的文件须经办公室相关文秘人员和印章管理人员再次进行认真校核把关,分管副主任审核确定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
4.分送:办公室公文的分送范围由收发员根据公文所规定的发送范围拟定,经分管副主任审定后安排分送。
公文应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分送,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到位,并实行签字制度,紧急公文在规定时限内送出,普发的一般性公文在2个工作日内送出。
分送后剩余公文交收发员保存。
办公室产生的所有非密级公文加盖印章后,都必须由政务专网文档管理人员负责在电子政务专网上同步发送,并督促收文单位及时签收。
5.领导讲话、工作汇报等其它材料的起草、审定参照上述规范办理。
注:按照两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办事程序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公文处理规定,按照行文关系和职权范围行文。
属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由部门自行发文,不得要求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
牵涉多个部门的,由主要部门牵头协商,协商一致后由部门联合发文。
需经县委、县政府审批的事项,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可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县委、县政府同意。
乡镇、部门因工作原因需以县委、县政府、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按业务归口由各责任乡镇或部门按公文规范要求负责拟稿,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或复印件作为发文依据,稿面应附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发文稿纸,并按要求填写文件标题、主送、抄报抄送单位、附件、拟文时间、缓急和密级等内容,签署拟稿人姓名,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核稿后呈相关领导签发。
二、来文处理遵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执行,实行限时办结制。
1.签收:收发员(或文书)在收到公文核对清楚后,在对方的送文登记簿上签字(或在电子文档签收清单中签收)。
签收中如发现收文份数不符或其它问题的,要及时向发文机关查询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2.拆封:公文由收发员(或文书)拆封,其他人员未经安排不得擅自拆封。
标明领导“亲收”的公文、信函,直接送交领导本人,不得拆封。
3.登记:收发员(或文书)要设立专门的收文登记簿,对上级机关公文按收文的登记范围和收文处理的内容要求,逐件进行登记,有条件的填写《文件处理意见单》,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对下级机关送来的周知性文件材料,直接送分管政务工作的领导处理。
收发员收到公文后要分类立卷及时送阅,紧急公文要单卷及时送阅,非紧急性公文须在1个工作日内送阅。
4.拟办:负责收文处理的领导在接到收发员送来的文件后,应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业务分工提出明确具体的拟办意见,处理公文要分清急缓先后,急件、特急件随到随办,一般来文要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办意见。
5.传阅:收发员(或文书)要随时掌握领导活动情况,及时送阅文件,紧急重要的文件应及时提醒领导阅示。
6.交办:收发员(或文书)要对领导批示进行认真登记。
对需要转交有关部门或人员承办的文件,登记后及时送有关部门或人员阅办,并由签收人员签字。
7.催办:领导批转有关部门或人员办理的文件、电报或其他事项,要适时催办督办,督促承办部门或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
8.归档:办结的文电要注明办结时间,并及时整理入柜,次年3月底前立卷归档。
注:通过机要密码通信系统接收的各类明密电报,收发员(或文书)要严格收文办理程序,根据情况严格控制阅读范围,办结后及时归档或送回原收文单位。
通过政务专网接收的各类文件电报,收发员要定时查看,当遇政务专网故障时,要及时和上级部门衔接,避免出现遗漏。
今后,正常上班时间通过政务专网发送的各类文电,两办将不再进行电话催收。
三、公文处理中需要注意的几点事项发文办理主要是把好“五关”:政治关、政策关、事实关、格式关、语言关。
1.把好政治关。
公文是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力的,不能出现政治错误。
①不能违反或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②公文里面如果出现领导,不能出现姓名、职务、排序上的错误。
③注意公文涉及到的权限的问题。
比如说我们发一个通知,这里面要求县级领导出席培训班并发表讲话,这是部门安排权限的问题。
领导看了这个通知,他就问谁定的
我怎么不知道
里面有权限的问题就不是简单的问题了,这也是政治。
2.把好政策关。
政策必须前后一致,左右一致,需要调整的,必须说明前一条是需要废弃的,保持政策的一致性。
3.把好事实关。
事实包括数字、引文、人名、地名,还有公文涉及的一些事情的事实,都必须要把好关,不能出任何差错。
4.把好格式关。
公文的格式是规范的,有统一的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来处理。
①文种不能混用,请示就是请示,报告就是报告。
不能叫请示报告,不能把请示写成报告。
②上行文主送机关必须是一个。
比如我报一个请示,只能给分管这项工作的领导报一份请示,不能每一个领导都送,那就会出问题。
有什么问题呢
就是不同领导的批示可能不一致,最后执行谁的
造成了领导之间的不协调,给上级机关造成了矛盾,最后你自己无所适从,哪个领导的指示你能不执行
不能说合我意的执行,不合我意的不执行。
③发文日期必须是最后一位领导签发的日期,不是我们在起草公文的时候就把日期写上了。
格式里面有很多要求,我讲的这3点都是比较容易出问题的地方,请大家把握好。
5.把好语言关。
公文语言要求准确、简洁,不啰嗦,这一点在公文起草时候大家要注意,把握好这一点。
要注意用词规范,比如说截止、截至,后面的截至是及物动词,截止是不及物动词,比如截至到某月某日,这比较准确的,截止某月某日是不对的。
还有制订(言丁的订)、制定(确定的定)也是有区别的,前一个制订是在制订方案、制订计划方面的用的比较多,后一个制定主要是用在法律规章方面。
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1.凡是送县委、县政府的公文,均统一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收发室或机要局签收、分发,原则上不得直接送领导个人或其它科室,未签收、登记的公文,原则上不办理。
2.对越级上报、多头请示、文种混用、体例格式等不规范的;对明显不符合公文处理规则的;对明显不符合国家方针政策的;对已正式答复再次报文又没有新增内容的;对没有与有关部门协商,简单将矛盾上交县委、县政府的来文,一律作退文处理。
对上报公文涉及到相关政策依据的,应在来文后附上相关政策依据原件或复印件,否则作退文处理。
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和市驻灵各单位报送县委、县政府的请示件、报告件必须由主要领导签发,注明签发人。
对不符合报送规定的公文不予收文。
4.转乡镇、部门征求意见的公文,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重要公文1个工作日内返回意见。
意见返回后如有不同意见,由分管领导召开相关乡镇、部门领导协调会,由会议作出办理意见。
第二部分 规范办会所谓办会,就是承办会议事务性的工作。
文秘人员办会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会议效果,关系到领导的意图能否得到圆满实现。
会议一词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有组织有领导的商议事情的集会,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党委会、厂长办公室等;二是指一种经常商议并处理重要事务的常设机构或组织,比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
我们这里讲的是指前一种。
它至少包含四个要素,即有组织、有领导、商议事情、集会,四个要素缺一不可。
一、会议的类型会议的类型繁多。
从会议的性质看,有党的会议、行政会议。
从会议规模看,有大型会议、中型会议、小型会议。
从会议议题看,有综合性会议、专业性会议、专题性会议。
从会议的形式看,有例会、临时性会议、电视电话会议,还有多种多样的现场会。
从会议的功用看,有商讨、决策性会议,如常委会、党委会、办公会等;有部署工作性会议,如党委扩大会议;有交流表彰性会议,如经验交流会等;有报告、动员性会议,如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的报告会、先进单位和个人事迹汇报会等;有调查研究性会议,如就某些问题所举行的汇报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有选举性会议,如党代会、人代会等。
二、会务工作会议从筹备到善后,有一系列会议秘书工作(也叫会务工作),会务工作做得好坏,是影响会议质量和会议效果的重要因素。
会务工作包括秘书工作和事务工作两部分,重要会议还包括安全保卫工作。
会务工作一般包括3个步骤,即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总结。
1.会前准备工作拟定会议筹备方案。
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时间地点、会议议程、出席领导、参加人员、列席人员、座次安排、安全保卫、文件资料、典型发言、颁奖、经费预算、新闻报道、会场布置、筹备分工等。
‚会议方案审批。
a.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联席会议,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会议筹备方案,送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呈送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b.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主办部门填报《会议审批呈报单》,并附会议筹备方案及相关材料,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前5天报送县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根据申请和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安排,提出会议的初步意见,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需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性会议,由县委书记或县长审批。
需合并召开的会议,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呈送有关领导审批。
c.以县委、县政府名义临时召开的各种紧急会议,由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直接报经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责任单位全力以赴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协调督促承办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ƒ制发会议通知。
通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会期、会议内容、参会人员、相关要求等。
通知范围包括:出席领导、列席人员、相关新闻媒体记者。
④文件材料准备。
主要包括:领导讲话、相关文件、主持词等。
⑤会场准备。
根据会议性质在主席台背景处布置党徽或红旗,悬挂会标,摆放花卉,摆放桌椅,清扫卫生。
大型会议印制座席表或摆放桌签,小型会议摆放桌签。
会场内音响、话筒、灯光等设备应提前进行调试,确保使用正常。
会场应于会前两小时准备到位,特殊情况下最迟应于会前半小时准备到位。
⑥食宿安排。
大型会议和有基层代表参加的会议要考虑到住宿和就餐安排。
⑦信访接待及安全保卫。
⑧新闻报道。
根据会议需要,安排县委报道组、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派记者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负责新闻报道工作。
⑨人员落实。
准确收集与会人员名单,重点是参会领导名单拟制出席人员报名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
⑩会议报到和签到。
大型会议,会前半天,在会议食宿接待的宾馆安排人员进行会议报到。
小型会议,会前30分钟,在会场门前签到。
报到(签到)结束后,应及时汇总参会人数,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2.会中服务工作根据会议规模,在会场安排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参会人数、会议记录和会场服务,办理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维持会场秩序,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安排服务人员在会场倒水,服务人员着装要整洁,做到庄重大方、规范用语。
ƒ县委常委会等重要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随意增删、改动,对于一些重要的会议或领导脱稿讲话的会议,需要录音的做好会议录音。
④会议的保密。
对需要收回的会议文件资料,由工作人员负责在会议结束前及时如数收回。
对于涉密的重要会议,凡规定不准记录的会议内容,不得记录,更不得对外泄露涉密内容。
3.会后总结工作会议结束后工作人员检查会场,查看有无遗留物品、资料。
‚对需要产生会议纪要的,由参会工作人员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报领导审定后,按规定范围发放;已录音的会议及时对录音进行整理。
ƒ大型会议结束后,对会议经费进行结算,并按程序报批。
根据会议的不同类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可适当减少有关环节。
领导临时召集的会议的会务流程是:根据领导安排—确定会议地点—明确会务要求—梳理参会人员并制作通知单—电话通知—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准备会议室—会议组织—会务服务。
三、承办会务的基本要求1.市级领导调研督查全县性活动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负责承办,有关乡镇、部门协办。
市上分管领导调研检查方面性活动或局级以下领导调研督查活动,且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陪同的各项会务工作,由相对应的办公室予以协助和指导,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承办。
2.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和县委全委(扩大)会、县委常委(扩大)会及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各项会务工作,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承办。
3.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方面性工作会议或全县性工作会议,由业务主管部门牵头承办,负责草拟会议通知、会议材料,提前3天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审核,并做好会议通知分送、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组织等各项会务工作,必要时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予以协助、指导和把关。
4.部门召开系统内部的各类会议,均由部门负责通知,并做好各项会务工作。
5.国家、省、市召开的方面性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有县上领导参加的,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做好会场布置、会议签到、会议组织、会议记录等各项会务工作。
6.全县综合性会议费用由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负担,方面性会议费用由相关部门(单位)负担。
四、会议纪律1.单位或个人接到会议(含电视电话会议)通知后,应按通知要求按时参会。
凡明确规定参会人员的,原则上不得请假。
参会人员因外出学习、参加上级会议、考察或因病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应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并告知县委办公室或县政府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安排他人顶替参会;经批准可由其他人顶替的,会后要及时了解会议精神,尽快贯彻落实。
如经请假但会议有特殊要求不得换人的,会后由主办单位向请假人员补发有关会议文件材料。
2.全县性会议需着正装的,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通知时注明,参会人员自觉遵守。
要切实维护会场秩序,会议期间关闭手机或将其设置为振动、静音状态,并不得接打电话;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不得在会场来回走动,随意交头接耳或从事其他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严禁随意离开会场或早退。
第三部分 规范办事办事主要指以办公室日常工作为主的事务办理。
文秘工作纷繁复杂,涉及面广,除了“办文、”“办会”以外,其他都可以归于“办事”。
一、办事的特点按政策要求办,遵规守矩,不变通、不走样;按工作程序办,逐级请示报告,有始有终;按职责权限办,不推诿、不争揽,有所为有所不为。
二、办事的基本流程办事有它一般规律,我这里谈的办事三阶段,也是从对办事的一般规律的认识来说的。
(一)办事之前的工作阶段“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一事当前,必须注意把握好四个重要环节:调查、策划(预案)、协调、请示。
1.调查。
就是调查研究,就是一事当前,我们首先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背景材料搞清楚。
调查研究必须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客观、全面、深入。
客观,即如实反映客观实际。
全面,即全面地了解情况。
倾听各方意见,“兼听则明”。
深入,即深入群众,联系实际。
2.策划。
就是筹划、谋划办事的方案。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事情的大小、虚实、时限、规模等因素提出2-3个办事方案。
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最佳方案或者第一方案、第二方案、第三方案,候选方案等。
一般来说,我们在办事之前,至少要有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方案。
设计方案时,要做到周密、严谨、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要预计在办事中可能发生的以及不可预计的问题,假如这些问题一旦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3.协调。
就是解决办事中里里外外的矛盾,抹平方方面面的疙瘩,理顺条条块块的关系,使各种关系达到和谐。
协调是一种行为过程,协调工作就是使协调者与被协调者之间或多个被协调者之间和谐统一,步调一致,去完成某项任务,达到某个目标分方式和方法。
协调工作不仅在事前要进行,在办事中仍然要进行。
那么,我为什么在办事前就提出这个协调问题呢
因为,往往一事当前,我们事先进行协调,后来办起事来就顺利很多,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
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先的协调比事中的协调更管用,见效更快。
4.请示。
就是把调查的来的情况,提出的方案,协调中遇到的问题,在办事前向领导请示,听取领导的意见,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并取得办事的确认权、行动权。
调查、策划、协调、请示这四个环节不是截然分开,也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二)办事期间的工作阶段在办事期间必须抓好四个重要环节:实施、督办、报告(阶段性)、调整(操作方案的调整)。
1.实施。
就是按照最佳方案也是既定方案去实行,去操作,一丝不苟地去办事。
2.督办。
就是催办,就是对所办的事进行查询督促和办理。
做好催办工作,不仅可以提醒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把事情办完,而且可以使领导及时了解办事的进展情况。
3.阶段性报告。
就是我们在办事还没有完结的时候,向领导报告工作的进度,或者及时向领导报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个环节也是很重要的,往往工作方案的进一步调整、工作方式的进一步改进,就是在进行了阶段性报告之后产生的。
4.调整方案。
就是当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了或者发生了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困难,原来的方案已经不适用了,及时改进方案,使工作方案与新的形势、新的情况、新的问题、新的政策相适应,保证任务顺利完成,事情能够办好。
这四个环节也不是截然分开的,不是一步一步按部就班地进行的,它们往往相互交融在一起,需要我们机动灵活地掌握。
(三)办事之后的工作阶段事情办了,但工作还没完。
我们有的同志往往事情一办完,就撒手不管,这样是很难提高的。
一件事办完后,不管成功与否,都要做好善后工作。
善后也有四个环节:总结、材料、汇报、归档。
就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相关领导提出意见。
该表扬的表扬,该批评的批评;该作为成功的范例的就作为成功的范例发扬光大,该吸取教训的就吸取教训作为前车之鉴,最后还一定记得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三、机关日常事务处理规范1.亲朋来访型事务。
问清来访者姓名、单位、与领导的关系或经何人介绍、来访事由等基本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在核实其真实身份的基础上,按照领导意见进行接待办理;未经领导同意,不能允许来访者进入领导办公室。
2.咨询求助型事务。
首先要弄清当事人咨询求助的具体事项,按规定允许公布的,给予热情答复;暂时不宜公布的,委婉作以解释。
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要求不现实或不属本质工作权限的,要耐心告知原委,并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介绍其到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办理。
对求助要求不合理且不听劝告,滞留不走的当事人,在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的同时,可请信访、公安及有关部门配合,将其带离机关。
3.商务型事务。
通过查验相关证件、电话查询等方式,辨明真伪,然后汇报领导决定。
4.宣传报道型事务。
弄清其真实身份和意图,对其所属媒体具有一定影响,宣传报道或举办活动确有积极作用的,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对以有偿宣传为手段,追求经济利益的新闻媒体,一律婉言谢绝;对以反面曝光为目的,要求采访有关领导或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的,要迅速向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出相应安排。
5.上级指示型事务。
分别不同情况处理:①来电要求同有关领导取得联系,并确认其身份真实者,应热情答复;对其身份一时无法确认的,让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后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由领导亲自同当事人联系。
②若当事人以上级领导身份来电对本级领导做出指示的,无论其身份真实与否,工作人员都要详细记录,并请其留下通讯方式,随即向有关领导报告。
③接到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及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后,要及时认真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办任务,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遇到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不能按期完成时,要及时上级部门或领导书面报告,说明情况,以免贻误工作。
6.突发型事件。
处理时要注意做到:①工作人员要在最短时间内,详细了解并认真记录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状况,当事人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内容,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应对。
②对匿名报告,无法辩明真伪的,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迅速处理。
③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恶性案件等情况紧急,又无法立即同领导取得联系的突发事件,报告分管领导后,可打破一般工作程序,先通知有关部门迅速赶赴事发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待同领导取得联系后再详细汇报说明,根据领导要求,进一步完善落实处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