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司法
资料一: 宋朝的司法机构 宋朝的司构,也是按照中央集权建立的。
宋朝把全国分为诸路,每路都设有转运判官,是朝廷特命的路一级常设官员,其主要任务是协助转运使管理刑事和民事审判事官。
宋制地方原则上只分两级,一般由各级行政长官即地方政府首脑兼理司法。
县级司法审判事务由县长官知县事全权职掌,并且以亲自参与审判案件为原则。
县以下的镇岩官员,无权审理案件;其社首、甲首也只能在州县官员的监督下,处理一些轻微的刑事案件。
可见,县为宋朝司法机构的基层单位。
州级(与州同级的机构还有府、军)司法审判事务由州的长官即知州事、知府事和军监掌管。
进行为了控制司法和监督地方官吏,在各州特设通判,作为州的副长官。
全州的行政公事都须经过通判,才得施行。
同时,朝廷还选派幕职官员,如判官、推官等,以佐理知州,处理全州的行政和司法事务。
其掌管检法议罪的,有司法参军;掌管调查审讯的,有司理参军。
因开封府在京师,在司法官员的设置上有些特殊的规定,实际上不同于其他州、府。
开封府除设府尹一人外,还设有判官、推官四人,分日轮流审判案件。
另设左右军巡使判官二人,分掌京城地方一切案件的审讯;左右厢公事干当官四人,分管检查侦讯和处理轻微事件。
此外还设有司录参军一人,处理户口婚姻等纠纷。
(原来开封府有这么多官,可怜的包、策、昭三个人要干这么多活,累也累死了
) 宋初,在其中央主要设立刑部和大理寺分别共掌司法。
大理寺长官不设专职,以判寺一人为首,兼少卿事一人为副,均由其他官员兼任。
下设详断官和法直官等,办理具体司法事务。
寺不设监狱,所有人犯都寄禁在开封府狱(怪不得开封府的监狱很拥挤)。
真到神宗时改革官制,大理寺正副长官,才开始设置专职官吏,并恢复大理寺狱。
(这就是后话了) 此外,宋朝的中央司法机构中,还设有御史台。
以御史中丞一人为台长,往往由其他官员兼任;以知杂待御史一人为副,主持台务。
下设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检法、主薄等官,办理对违法失职官吏的侦讯,参与重大刑事案件的审理,行使监察职务。
与大理寺不同的是,御使台有拘禁犯人的监所,称为台狱,监禁它所主办的案犯。
宋朝的司法制度,实际上是三级三审制。
宋朝的基层司法审判机关设在县一级,由其知县负责。
但县级司法机关只能处理杖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徒以上的,知县搜集证据,并对案件审理明白,然后上送州里,这称叫“结解”。
县知事对于刑事案件,原则上应亲自审理。
县属镇岩官员,只能处理轻微刑事案件,以笞为限,应处杖以上的案犯,即送县讯办,不得自行决断。
杖以下的刑事案件,由县判决执行,知县署名。
县狱只羁押未决犯,已决犯笞、杖罪的行刑后即释放,徒以上的犯均要上解州里,故不羁押已决犯。
(想起很多单元里的县令,都在法场监斩呢,真可怕
) 州一级司法机构,包括府、军,在宋朝司法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因此,埋廷也特别重视。
除知州事外还特设有通判作为各州的副长官。
全州行政、司法公事都须经过通判签署(当时叫签议连书),方得施行;否则,无效。
同时,朝廷又直接选派幕职官,比如判官、推官等佐理知州,处理全州行政、司法事务。
凡属处徒以上的案件,均需送到州里处理,州可以判决执行徒以上直至死刑的案件。
州的审判程序,大致分为推鞫,检断和勘结三个阶段: 所谓推鞫,就是巡检、捕获犯人,或者由县衙解送人犯到州后,先由司理参军审讯,传集人证,搜集证据。
(昭的活儿) 所谓检断,即检法议罪的简称,就是由司法参军,根据已经得到和查证落实的犯罪事实,检出适当适用的相应法规,评议确定应当判处的罪名和刑罚。
(策的活儿) 所谓勘结,就是由朝廷选派的幕职官,即判官或推官,根据审理所得到的案情事实际和检出备齐的有关法规,进一步分析研究案情,或者视需重新直接审讯犯人,就定罪量刑作成判稿,报请行政长官知州签发。
最后,由知州根据判稿决定判词,并签署判决,对外发布公告周知,有所趋避。
(包的活儿) 案件的判决虽然是以知州的名议发布的,但是参与判决的判官或者推官,以及司理、司法各参军,要负边带责任。
因此,上述有关官员对判决如果有异议,应当及时申请知州更正;如果知州不采纳此议,可另写反对意见的文书呈送路的提刑司,保留意见,这称作议状。
倘若以后发现判决有重大错误时,有议状在先的官员,可以得到免除连事处罚;或者路的提刑司就是因议状而发现原判决的重大错误,并借以得到及时纠正者,而持有议状在先者,还可以得到庆有的奖赏。
宋朝最高统治者,以此奖惩办法来提高司法官吏责任心,保证办案质量。
(要照这么说,包包每惩办一次贪官污吏、每平一次冤案就要跟着连带一批官员才是呀
看来和包包同一时期做地方官,还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 死刑案件,事关人命,宋朝在司法制度上的作有特殊规定。
因而,知州在审判死刑案件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某案有“法重情轻,情重法轻,事有可疑,理有可悯”等特殊情事时,知州就应将全部案卷送请朝廷裁判,这叫奏谳。
凡奏谳的案件,都要由大理寺详断。
当然,犯罪事实明白,证据充分,定案准确,适用法律也没有疑义,罪犯本人又已经认罪的,当然就没有奏谳的必要了。
(审不清楚的案件没看几件上交大理寺的,倒是有不少上交到包青天这里来呀
)《宋会要》“刑法四”的规定:凡应奏谳而不奏谳,或者不应奏谳而奏谳的,知州都要受一定的处分。
这样就可以防止地方官吏在办案上的专断或者推诿。
宋朝对死刑案件还规定有“翻异”制度,即准许呼冤。
凡已经判决尚未执行的死刑案件,罪犯本人和他的家属都可以鸣冤,这在当时称作“翻异”。
刑律规定,案件一经翻异,司法机关便需再审理一次,这称为“复推”。
(这种情况“包青天”得到了充分的展示) 凡在提刑司录问时,即因复核而审讯时翻异的,提刑司应当差遣原审官以外的法官审理,称叫“别推”。
这在宋时叫不干碍官司,类似现代的回避制度。
如果案件是在提刑司详复后核准执行时翻异的,则应由该路其他监司审理。
假如本路监司都有干碍,比如同犯人有亲友关系等,那就应当由邻路提刑司审理,以免枉法裁判,(想起《狄青》单元里的大理寺官员,他的女儿就是被怀疑被狄青所杀,老人家一点也不避嫌)再审后,仍有鸣冤的,那就要直接请示朝廷,这称为奏裁,由皇帝决定。
宋朝还规定,凡天下大辟罪(即死罪)案件,都要送朝廷刑部复审,同时朝廷也经常派出使臣到各地审理案件。
就是说,一切死罪案犯都须先经过刑部详细复核。
(那为虾米包包可以在公堂上直接铡人呢
答:因为包包的铡刀是御铡
)而由各州奏谳的刑事事案件,大理寺复审后,最终还要交到刑部详复,然后自送审刑院详议。
由此可见,大理寺的职权是相当有限的。
大理寺的审判事务,具体分工还是严格的,其左部负责断刑,掌管全国官员、将校被检举犯罪的事件,和死罪案件以及其他报请复审的案件;其右部负责治狱,即掌管京师各机关职官的犯罪案件。
案件在大理寺经过详断作出定判,经刑部详复后,还须经门下省复核,门下省如果认为案件处理不当,则得依法驳斥,退回大理寺再行详断;刑部还须再行详复,或者由门下省直接予以纠正。
门下省通过,中书省仍得评议,如果评议结果认为原判不当,中书省可以直接向皇帝陈述异议。
假如皇帝也认为案件有疑义时,则发交两制(即指翰林学士和知制诰的中书舍人)、大臣(即指同平章事——宰相、参知政事——副相)、台谏(即指御史——御史中丞、谏官——知谏院)共同评议(这当时称杂议),再行决定。
(麻烦死了,还不如直接交给包包方便些
最可气的是,刑事案件这样层层把关,可还是冤狱丛生。
) 总之,审刑院、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为宋朝的司法机关,分工制约统统对皇帝负责;其司法制度也体现着这一高度中央集权的精神。
资料二 宋朝高度的中央集权统治也表现在司法制度方面。
司法权统归中央,皇帝直接控制司法,诉讼审判制度进一步发展,使宋朝的司法制度具有显著特色。
一、司法机关体系 (一)中央司法体制 宋朝沿袭唐制,中央仍以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为三大司法机关,各机构职责相沿未改。
太宗淳化二年(991年),为加强对司法审判权的控制,朝廷于宫禁中增设审刑院,置知院事一人、详议官六人。
全国上奏案件,须先经审刑院备案,再发交大理寺审理和刑部复核,然后由审刑院详议,并奏请皇帝裁决。
这实际是在刑部之上又增加了一级复审机构,剥夺了大理寺和刑部的部分权力,使审判和复核程序复杂化。
神宗元丰三年(1080年)改革官制,裁撤审刑院,将其职权归还刑部。
此后,凡奉皇帝诏命所立案件,由朝官临时组成制勘院审断;由中书省下令所立案件,由诸路监司及州军等派官临时组成推勘院审断,从而保证了皇帝对重大案件的直接控制。
此外,枢密院有权参与军政案件的审判监督,三司及户部有权参与财政赋税案件的司法审判。
(二)地方司法体制 宋朝地方实行州(府)、县两级制,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司法。
各县有权审判杖刑以下案件,徒刑以上案件须将审理意见报送州府判决。
各州有权审判徒刑以上案件,但死刑案件须上报提刑司复核,重大疑难案件要上报刑部,由大理寺审议,或经皇帝裁决。
在京畿地区,由开封府和临安府负责司法审判活动。
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在州县之上增设路一级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派出机构,主要监督本路司法审判活动,复核州县重大案件,监察劾奏州县长官违法行为,以加强中央对地方司法审判权的控制。
二、诉讼审判制度 (一)诉讼时效与审判时限 宋朝对民事和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已有明确区分,并分别规定了具体的诉讼时限。
1.民事诉讼时限与时效 为了保证农业生产正常进行,宋朝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时限的“务限法”。
所谓“务”,即指农务;入务指农忙时期,务开指农闲时期。
根据《宋刑统》“婚田入务”条规定,每年农历二月初一至九月卅日为务限期,州县官府不得受理民间田宅、婚姻、债负等民事诉讼案件;如有民事纠纷,应在十月初一至次年正月卅日递交诉状,官府须于三月卅日之前审理结案;逾期不能结案,必须上报原因。
为防止有人趁入务之限阻拦业主赎回出典土地,宋朝法律补充规定:侵夺财产案件,虽在入务期限,“亦许官司受理”。
对于判决不服,可逐级上诉,直至中央户部。
为防止诉讼久拖不决,宋朝规定了审理民事案件的词诉结绝时限。
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规定,州县半年内未结绝者,即可上诉。
宁宗庆元年间规定,简单民事诉讼,当日结绝;需要证人证言的,县衙限五日审结,州限十日,监司限半月。
[14] 关于民事诉讼时效,太祖时规定,因战乱出走而返回认领田宅者,超过十五年,官府不再受理。
《宋刑统》规定,田地房屋纠纷,事后家长、见证人死亡,契书毁乱超过二十年,不再受理;债务纠纷,债务人、保人逃亡过超三十年,不再受理。
南宋高宗时规定,买卖田宅满三年后发生纠纷,不得受理。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利于维护依法形成的民事关系和社会的稳定。
2.刑事案件的听狱之限 对于刑事诉讼案件,宋朝按大、中、小事分三类规定了“听狱之限”,要求司法官在限内结案。
如太宗时规定,大理寺分别限二十五日、二十日和十日,审刑院分别限十五日、十日和五日,各州分别限四十日、二十日和十日。
哲宗时,按案卷纸张多少,明确划分大、中、小事的三类标准:二十缗以上为大事,十缗以上为中事,不满十缗为小事。
同时规定:大理寺、刑部复审案件,大、中、小事分别为十二日、九日和四日;京师及八路地区复审案件,分别为十日、五日和三日。
[15] 对一些不能按正常程序审判的特殊案件,两宋规定有特殊的断狱时限,体现了灵活变通的特点。
(二)皇帝躬亲狱讼 宋朝皇帝对司法权的控制,首先表现为直接介入司法审判活动。
太祖、太宗等都曾亲自决断案件,徽宗也常以“御笔手诏”断罪。
凡御笔断罪案件,不准向尚书省陈诉冤抑,否则以违御笔罪论处;承受此类案件的官府,也不得以常法“阻拦延误”执行;否则,延误一时杖一百,一日徒二年,二日加一等,三日以上以大不恭罪论处,罪止流三千里。
[16] 其次,皇帝还经常亲自录囚。
开宝二年(969年),太祖曾下令两京和诸州长吏督促狱掾,每五日一录囚。
太宗重申此制,并要求每十日向皇帝奏闻一次,后又将十日一录囚定为常制。
太祖、太宗还亲录开封在押囚犯,使数十人获得赦免。
南宋孝宗、理宗不仅每年大暑审录决遣,而且实行“大寒虑囚”[17]。
(三)重视勘验证据 在司法审判活动中,宋朝重视使用口供、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各种证据,尤其注重法医检验和司法鉴定等调查取证。
官府设有专门检验官,并制定勘验法规,以规范检验的范围、内容、程序、规则,检验人员的责任及勘验笔录的文书程式等。
《宋刑统·诈伪律》有“检验病死伤不实”门,《庆元条法事类》也有“检验”门及“检验格目”、“验尸格目”等敕令格式,具体规定了检查勘验制度。
宋朝法医学的发展达到新的水平。
南宋理宗淳佑七年(1247年),湖南提点刑狱宋慈(1186—1249年)总结历代法医检验技术,结合自己的法医实践经验,编著了世界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洗冤集录》,获准颁行全国,成为官员司法检验活动的指南。
该书选定官府历年颁定的条例格目,吸取民间医药学知识,编成检复总说、验尸、四季尸体变化、自缢、溺死、杀伤、服毒等53项内容。
明朝以后,它还被译成朝鲜、日本、法、英、德、荷兰等国文字出版,在世界范围内产生了重要影响。
(四)鞫谳分司制度 鞫指审理,谳指判案,鞫谳分司就是将审与判二者分离,由不同官员分别执掌。
宋朝中央和地方都实行鞫谳分司制度。
中央的大理寺、刑部由详断官(断司)负责审讯,详议官(议司)负责检法用律,最后由主管长官审定决断。
各州府设司理院,由司理参军(鞫司)负责审讯及调查事实等,司法参军(谳司)依据事实检法用条,最后由知州、知府亲自决断。
鞫谳分司强调两司独立行使职权,不得互通信息或协商办案,有利于互相制约,防止舞弊行为。
另一方面,宋朝法律形式复杂多样,条文内容繁多,设立专职官员检详法条,也有利于正确适用法律。
但是,鞫谳分司制度并不是解决司法腐败的根本办法,而且这种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审判方式,也不符合司法制度的基本原则。
(五)翻异别勘制度 翻异别勘源于唐末五代,是指犯人在录问或行刑时推翻口供(翻异)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
宋朝录问是对徒刑以上案件判决前的例行程序,受审者可借此获得申诉机会。
在行刑前的“过堂”或行刑时,被执行人也可提出申诉。
对于这种申诉称冤案件,官府必须重新审理,称为翻异别勘。
宋朝的翻异别勘制度,分为原审机关内的“移司别勘”和上级机关指定重审的“差官别推”两种形式。
前者是在原审机关内将案件移交另一司法部门重审,又称“别推”。
宋朝中央及地方司法机构中,都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判部门,如刑部左、右厅,大理寺狱左、右推;案犯不服判决提出申诉,即移交另一部门重审别推。
后者是对移司别推后仍翻异者,由上级机关差派司法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持重审,或指定另一司法机构重审。
哲宗以后,翻异别勘制度有所变化。
凡在录问前或录问时翻异者,应移司别推;在录问后翻异,则要申报上级机关差官别推。
为了防止囚犯反复翻异,《宋刑统·断狱律》规定,翻异别推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仍翻异者,便不再别推。
南宋以后,将其放宽到五推为限。
法制教育主题班会
第一次 “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1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过程:一、教师谈话导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小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二、主要内容(一)你对法律知多少:1、师 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生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师 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生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师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
3、师 出示法律知识检测题生 完成题目(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师 播放一个动画,主要内容是: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
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师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
师 讨论(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师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
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四)社会实践结合相关内容,到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
调查内容:近年来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情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
司法机关在保护未成年人(包括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小学生有些什么希望,中学生应怎样配合司法保护。
第二次 “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2(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通过这次班会活动,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同时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
一、欢快的音乐中班长报告本次活动的意义班长:亲爱的同,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天天的发生着改变,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行行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犯到我们的权利,如果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能侵犯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强我们的法律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能力,为此我们准备了这次以《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的主题班会,再这次班会上我们将通过各种形式来了解掌握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守发律法规1、主持人: 我宣布,X年级X班《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主题班会现在开始
首先,我们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知识竟答,法律知识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后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
2、必答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布和生效的时间
一组一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1年9月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制定《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目的是什么
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全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与全面发展,把他们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3).对未成年人教育的范围是什么
《未法》第三条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法律和法制教育,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的侵蚀。
(4).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那些原则
下列原则:(1)保证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2)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3)适应未成年身心发展的特点(4)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人、组织及个人非法招用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公布和实行的时间
1955.3.18通过公布(5).《教育法》共有多少条多少章
教育法共有十章、84条(6).义条教育法是何时分布和施行的
1986(7).对违反《义务教育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适龄儿童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除教育批评外,对监护人或招用人并处罚,责令停业或吊销营业执照。
主持人: (先总结比赛情况)通过刚才的知识竞答,可以看出同学们善于动脑,积极思考,不仅懂得了法律对我们每个的意义,而且掌握了许多法律常识,下面,就让我们把身边发生的事情表达出来,让同学们分析些行为
比一比、赛一赛,看哪队表达的最精彩
第一小组:表达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
打比拼 第二小组:在商场发生的事情(搜身是否违法)第三小组:见义勇为需要大家参与。
(见义勇为者被刺围观者未一人支援)第四小组:强行借物(钱)不私了(以上每个小品表达完之后都由组长向其他三组提出至少一个问题,小组讨论后抢答得分10分、答错不扣分)。
5、主持人: 同学们,刚才同学们表达的特别精彩
课前老师让我们和社会上进行实践,你发现没发发现身边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请同学们说一说,大家议一议。
生2,我的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仗,不带就不够意思,生3,放学生有人跟踪我,怎么办
生4,我看到有人偷别人材,我不知如何是好
、 画面一:录像厅内,乌烟瘴气,一群人在看录象看投影 画面二:一少年被黑社会绑架,警查与家长与之智斗。
讨论: 画面三:有人跳窗入室,进行盗窃、一人看见后稍稍走开。
画面四: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主持人: 通过刚才的观察、讨论大家进一步明确了我们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侵权行为,我们是学生,每天都要上学、教学、每天都要与它人接触,我们只有法律意识,知道用法维护自己尊严他人的权利,我们才能高高兴兴地出门去,平平安安的回家来,下面请看各小组同学表演的文艺节目。
7. 内容一、开学了,同学们背着书包上学,而A同学确被父母留在家小品 中种地,同学们对A对白。
表演及 主持人、(A的父母属何种行为,A应如何办
)文艺 内容二、《学法》快板内容三、相声《如此兄弟》内容四、舞导《喜乐年华》8、 刚才,各小组表演了精彩节目,通过看刚才各个环节的表演,你有什么收获,你今后打算怎么做
下面我采访几个同学,说一说你自己的看法。
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主持人: 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唱一首歌9、 齐唱《让我们荡起双浆》同学们,老师首先祝贺你们班会开得如此成功,通过这次班会,同学班主任 们进一步认识了法律法规的意义,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总结永远与你相随,让幸福快乐永远与你相伴
四、 主持人宣布:班会到此结束:(仪式略)第三次 “学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主题班会3(让意外伤害远离我们)1、培养学生基本法律意识,帮助学生树立守法观念和法律信仰。
2、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使他们懂得遵纪守法的道理,知道如何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辩论会主持人的开场白该怎么说
文章简介:《大学生辩论赛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大家晚上好
网络在依托科学技术的提高下正迅猛发展,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也扮演这不可替代的角色。
许多大学生拥《大学生辩论赛主持词》 文章《大学生辩论赛主持词》正文开始>> 尊敬的各位评委、亲爱的同学,大家晚上好
网络在依托科学技术的提高下正迅猛发展,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也扮演这不可替代的角色。
许多大学生拥有了自己的电脑,但是,从中我们也发现了许多问题。
故我们两班举行此次“网络对大学生的影响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的辩论赛,希望以此来提高同学们对网络的认识,达到使同学们能正确使用网络的目的。
下面介绍下我们的辩论团队。
正方是31091-2班选手,所持观点是:网络对于大学生是利大于弊,反方则是31091-3班选手,他们所持的观点是:网络对于大学生是弊大于利 现在我来介绍一下今天辩论双方的选手 正方:一辩手: 二辩手: 三辩手: 四辩手: 反方:一辩手: 二辩手: 三辩手: 四辩手:下面由我来宣布会场纪律:1、在辩论时不要随意打断别人的话;2、不可进行人身攻击;;3、除辩论开始一辩必须说“评委、同学们好”,其余皆可省去。
4、在每场比赛中,辩手的辩位不能变动。
5、时间提示:最后30秒时,声音提示,时间结束后计时手应立即予以提示。
6 各班班委应维持好各班纪律,给各位辩手一个安静的思考环境。
谢谢好了 我们的辩论赛正式开始首先进行的是第一环节——立论即正方一辩首先发言,表明本方观点,时间3分钟,然后由反方一辩发言,表明本方观点,时间3分钟。
下面请正方一辨发言。
…………谢谢正方一辨的精彩表现,请反方一辨发言。
…………谢谢反方一辨的精彩发言,下面进行第二个环节——攻辩攻辨即由正方二辩向反方二辩提问,反方二辨作答。
反方二辩向正方二辩提问,正方二辨作答。
正方三辩向反方三辩提问,反方三辨作答。
反方三辩向正方三辩提问,反方三辨作答。
每一轮攻辩阶段为 3分钟,攻方每次提问不得超过20秒,每轮必须提出三个以上的问题。
辩方每次回答不得超过40秒。
用时满时,请停止发言。
提问、回答均简洁明确,回答方须正面回答提问方提出的问题。
重复提问、回避问题均要被适当扣分。
好下面请正方二辨向反方二辨提问,反方二辨作答。
………下面请反方二辨向正方二辨提问,正方二辨作答。
………下面请正方三辨向反方三辨提问,反方三辨作答。
………下面请反方三辨向正方三辨提问,正方三辨作答。
………谢谢各位选手的精彩发言。
接下来的是第三个环节——攻辩小结请正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时间1分30秒)请反方一辩作攻辩小结(时间1分30秒)下面进行第四个环节——自由辩论正反方辩手自动轮流发言。
每方限时 8 分钟,双方总计 16分钟。
发言辩手落座为发言结束,即为另一方发言开始的记时标志,另一方辩手必须紧接着发言;若有间隙,累积计时照常进行。
同一方辩手的发言次序不限。
若某一方的选手已连续发言四次以上,其中一人未参与发言,将做扣分处理。
如果一方时间已经用完,另一方可以继续发言,也可向主席示意放弃发言。
自由辩论提倡积极交锋,对重要问题回避交锋两次以上的一方扣分,对于对方已经明确回答的问题仍然纠缠不放的,适当扣分。
自由辩论结束,下面进行第五个环节——总结陈词由反方四辩总结陈词(4分钟)由正方四辩总结陈词(4分钟)。
总结陈词结束。
下面进行第六个环节——观众提问正方观众代表针对比赛向反方进行提问,时间3分钟,反方观众代表针对比赛向正方进行提问,时间3分钟。
双方需选派一名辩手作答。
该环节不影响评委评判。
……………看来我们的辩手确实为此次辩论赛做了充分的准备,对大家的提问能够轻而易举的作答。
观众提问就到这里了,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我们的学管干事徐老师来为我们的这次辩论赛做个总结。
大家欢迎。
…………谢谢徐老师的精彩点评。
下面进行我们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大家期待已久的颁奖环节经过对评委打分的统计,此次,辩论赛的获胜方是 ,他们的得分是 。
同时,我们还评选了各方阵中的最佳辩手,正方 ,得分为 。
反方 ,得分为 。
请我们的评委上台来为我们的获胜选手颁奖,谢谢
好了,我们这次以网络的利与弊的辩论赛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各位评委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看我们的辩论赛。
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掌声欢送我们的评委们离场。
李满圈的重要活动
30年前的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四部宪法,与广纳民意、深得民心的1954年宪法一脉相承,同「文革」色彩鲜明的1975年宪法、「左」的思想尚未彻底清除的1978年宪法进行了果断切割。
现行宪法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使命和任务,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活动的根本准则,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保证。
可以说,这是一部改革色彩鲜明的宪法,是一部开放思维贯穿的宪法,更是一部人的尊严彰显的宪法。
30年来,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又於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形成31条修正案,与时俱进地实现了宪法规范与社会实践的紧密衔接。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克服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缺陷,总结了建国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既考虑到当时的现实情况,又照顾到将来的发展前景,同时注意吸收国外的有益经验,是一部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宪法,也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这个特殊时点,我们更要深思,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应当如何进一步发挥应有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施行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和自觉意识,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
凝聚社会共识 古往今来,不论中西,每一个国家要独立生存、向前发展,前提就是全体国民要形成最起码的社会共识,比如一国以什麼为最终目标和基本底线,内部的政治权力如何分配、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如何规范,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缺乏基本社会共识或者只能用武力来获得暂时社会共识的国家,能够自主、和平、可持续地发展,而不陷入战争内耗、四分五裂的泥潭。
因此,立宪承载著一项最基本的政治功能——凝聚社会共识。
产生於中世纪的宪法性文件——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虽然主要限於保护封建贵族的权力,但充分体现了当时英国绝大多数国民反对王权专横的意愿。
此后的1628年《权利请愿书》、1689年《权利法案》以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与大宪章的精神一脉相承,构成了限制包括王权在内的公权力,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的宪法性法律,为英国从封建传统社会和平过渡到现代法治国家、开启强国之路奠定了政治基础。
如果说英国宪法是国王与贵族、精英与平民「妥协」的产物,那麼美国宪法则是吵架「吵」出来的共识。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13个州先后各自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1780年,各州代表又制定了《邦联条约》,建立了一个权力孱弱、缺乏权威的中央政府:它无力控制各州的立法权力,任凭各州议会干预司法程序;它无权向各州徵税,以致退伍军人一度因为得不到欠付军饷而威胁兵变;它无权调节州际贸易,无力阻止各州之间的保护主义和贸易战争;它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无力保卫美洲疆土和各州治安。
这充分说明,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既不能解决当时的内忧外患,也不能体现未来的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大州与小州之间、南方与北方之间、开拓者与后来者之间、农场主与实业家之间、推崇大政府者与偏好小政府者、浪漫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之间,都存在著难以调和的立场分歧和利益冲突。
怎麼办
既然不准备武力解决,那麼只能「打嘴仗」——各州派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大会,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好几次差点就散了夥,但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杰弗逊等先贤最终以纯熟的政治手段和难得的妥协精神,完成了美国立宪进程,建立起权力相对集中但又有效制约的联邦政府。
美国联邦宪法是美国社会达成基本共识的产物,在此后的两个多世纪裏虽历经沧桑,但保持了国家的基本稳定,虽经历南北内战却未分崩离析,虽经历经济萧条却未丧失信心。
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好的宪法」,正是因为它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成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到了极为关键的历史关头。
可以说,当今世界剧烈变动,当代中国深刻变革,社会思想复杂多远,社会矛盾叠加碰头。
关於中国的走向、改革的步骤和顶层的设计,也是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有人怀念建国初期虽然封闭隔绝、物质匮乏却精神丰富、平均分配的类似田园牧歌、乌托邦式的「美好年代」,提出要重回「时代」;有人痛感当前官员腐化堕落、权力不受制约、公平正义匮乏,一厢情愿地想照搬照抄,走西方「三权分立」、「两院制」和「联邦制」的道路;也有不少人因为户籍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的滞后,背负种种压力,成为「漂族」、「蚁族」、「留守儿童」、「空心家庭」,既想要有所改变,又觉得无能为力。
对此,执政党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上已经明确回应,中国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为未来施政设定了方向、划出了底线。
可以说,当前中国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更加迫切地需要宪法发挥凝聚社会共识的功能;也唯有如此,中国这艘大船才能排除「左」与「右」、「中」与「西」的干扰,轻装上阵、乘风破浪,驶出一条最适合国情、最有利於人民的路。
引领改革发展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的30年,是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特殊时期,可以说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改革」是检索中国这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关键词,也是对宪法稳定性和生命力最大的挑战。
纵观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实施后的两百多年裏,共历经18次修改形成了27条修正案,平均13年修改一次,每形成1条修正案平均需要8年时间。
而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以后,至今已作过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平均每7.5年修改一次,平均每年修改1处。
以修宪频率和幅度作比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宪法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剧烈冲突,以及这一冲突背后,中国社会因为改革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般而言,改革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先修法后改革;第二种是一边修法一边改革,两者同步进行;第三种是先改革后修法。
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就意味著必须突破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底线,「摸著石头过河」的试错模式一直存在并被默认,「先改革后修法」成为无奈而又必须的选择。
在这一背景下,「先违宪违法(或违反政策),既成事实后再修宪修法」的突破和创新成为常见的改革模式。
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来则是弊多利少。
第一,让改革在没有相应宪法依据和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使改革者心有余悸,反对改革者理直气壮,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影响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第二,让改革处於无序状态,「改革允许试错」、「改革要付出成本与代价」等藉口之下产生了不少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加大了权钱交易和权力失控的腐败风险,形成了既得利益格局,也给下一步深入改革增加了难度。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三,虽然有些明显违反法律甚至宪法的改革,在事后被证明是有利於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於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良性违宪」、「良性违法」,但这从客观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助长了法律虚无主义,从长久来看不利於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国家。
从整体趋势上看,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经形成,正在逐步走出「摸著石头过河」的历史阶段,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改革创新。
因此,「先改革后修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先修法后改革」、「边修法边改革」应当成为必然的趋势。
我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改革者,非常重视改革的正统性和合法性,都把改革称之为变法,凡要进行改革,都先通过皇权颁布法律,用法律取信於民,用法律与保守势力作斗争,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比如说,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主持了两次大规模变法,推行建立县制、奖励军功、发展生产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而且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为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宋中期,面对尖锐的阶级矛盾、严重的民族对立以及财政困境、军事危机,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日盛,大量农民的生活每况愈下,流民日益增多,政府税赋收入不断减少而开支却不断增加。
为了扭转国家衰亡的趋势,张居正推行了一系列变法措施,比如通过实行考成法,裁减冗员,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颁布清丈条例,清查田地,增加赋税;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需要合宪性和合法性作保障,宪法法律必须走在改革的前面,为改革提供依据,用宪法法律推进改革、保护改革、规范改革,决不能把有利於生产力发展的改革置於违宪违法的境地,更不能让不适应的宪法法律影响改革的进程。
因此,我们在按法定程序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通过宪法法律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通过宪法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改革开放的发展,依靠国家的力量排除改革中的阻力。
尤其是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先修宪修法或者先释宪释法后改革,避免宪法法律滞后於改革,削弱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对於需要在一定地区、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的,在注重灵活性和改革勇气的同时,也要确保在法治框架之内有序推行,通过授权决定、宪法解释、法律解释等方式赋予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有效制约权力 宪法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因此宪法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就是通过各种监督机制有效约束权力的运行,确保政府的各项权力依法行使并对人民负责,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但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
由於我国特殊的政党制度以及长期以来党政不分的现实,政府具有极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调动能力,「强政府、弱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等宪法确立的监督机制贯彻不力。
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往往不是监督的结果,而是政府的自觉行动。
比如说,在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於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71项行政审批,调整143项行政审批,同时明确指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这一表述的力度,前所未有,被舆论普遍视为政府自我改革的决心和魄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直到现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还有1000多项,而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则多达1.7万项。
可以说,没有外部的监督,没有权力的制约,光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很难真正建成法治政府。
将宪法中的权力监督原则和运行机制落到实处,还有待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权力运行尤其是规范行政权运行的立法,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当前,尤为迫切的就是推动行政程序法的出台,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政权运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合力,给作为「双刃剑」的行政权力套上法律的笼头和韁绳,努力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赔偿」,推动「良法善治」的实现。
此外,还要在行政权运行过程中,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是,加强人大监督的成效和「刚性」。
过去,人大监督采取的主要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即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些看上去缺乏「刚性」的措施,类似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的手段很少采用。
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听取审议中央决算、国家粮食安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报告,选择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现场直播或报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面对面地提出很多敏感问题,指出政府工作的不足,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这一监督形式推动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工作的改进,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也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
同时,也给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监督手段的运用,积累了实践经验。
下一步,应当循序渐进地激活人大的各种法定的「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还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三是,依照宪法的规定,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在任何一个追求司法的公正性和现代化以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合理化的社会中, 司法独立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但是由於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 我国并不存在而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也不可能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肯定司法机关在国家基本权力结构中的独立。
因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司法机关相对於权力机关并非相互制衡的分权关系而系下位对上位的关系。
司法官员受人大任免, 司法机关对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但在这个整体框架之下,审判权和检察权应当依宪独立公正行使。
尤其要避免党政领导干部的干涉,避免法定程序之外救济手段和渠道的冲击,避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蔓延,真正做到执政党所承诺和宣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充分保障人权 人权的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最充分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加以保障。
虽然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才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权入宪,但人权的理念、原则和精神早在1982年宪法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比如说,与前几部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在宪法结构上,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於国家机构之前,表明国家权力来源於人民的委托和授予;在宪法内容上,增加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等规定;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司法制度,增加了基层自治制度;等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完善的进程中,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从不同方面对公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充分的、真实的自由和权利,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权的优越性,有利於依宪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可以说,人权保障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关键在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实践中,公民的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纸面上和形式中,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目标还有距离。
不少地方的主政官员还习惯於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俯视」民众而不是「仰视」民众。
公民的平等权利还屡受侵犯。
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城乡歧视等还大行其道,且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
宪法所规定的、物权法所强调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还未落到实处。
在「土地财政」的巨额利益驱动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紧密合作」,导致「野蛮拆迁」、「带血拆迁」、「自焚抗拆」屡禁不止。
社会各界广泛期盼下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在实体和程序上尚有规避空间,「公共利益」在实践中也时常被随意解释和肆意滥用。
公民的人身自由保障有待加强。
从制度上看,虽然因孙志刚案所引发的舆论狂潮,「收容遣送」已被「救助管理」所取代,但劳动教养制度已经饱受诟病仍在广泛使用。
公民因为上访而「被精神病」或者被「安元鼎」等黑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案例层出不穷,不仅影响了公民表达自由尤其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的有效行使,而且激化了社会矛盾,恶化了治理生态,不利於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
人权的充分保障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基石,但也是一个艰难且漫长的过程。
不仅需要立法上的道德自觉和法律理性、执法上的权力制约和程序制衡,更需要建立有效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保证宪法正确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确保一切侵犯人权的组织和个人都得到法律的严惩,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生活在安定平和、免於恐惧的社会之中。
法治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富有的国家不一定强大,国家要「富」且「强」且「久」,就必须由稳定可靠的法治来支撑。
因此,执政党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宪法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规定的是对人民、国家、民族最重要、最应该铭记的事项,是我们民族历史经验教训最深刻的总结。
因此,大家才会公认,宪法既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既是宪法功能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对现行宪法的合理期待。
但归根结底,离不开宪法全面的贯彻和有效的实施。
唯有如此,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才能够变为现实。
一方面,宪法要始终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宪法不是完美无缺的,宪法内容要随著时代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吸纳共识、不断完善、凝聚力量、明确方向,从而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
此外,为了保证宪法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应当充分发挥宪法解释的作用。
无论是改革创新还是推进法治,只要遇到与宪法条文与精神不一致的,执政者都应有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先问「宪」於释宪机关,由释宪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使宪法的规定更好地得到贯彻和落实。
另一方面,宪法要健全监督机制,具备必要的威慑力。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追究。
只要宪法「有牙齿」、「能管用」,宪法就会树立起极大的权威。
宪法也是法, 也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宪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但不同於民法、刑法等一般法律不一样,最可能违反宪法的并不是普通公民,而是国家机关;最可能违反宪法的也不是具体的行为,而是抽象的行为。
如果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违宪而没有审查监督和救济渠道,人权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国家根本大法就会威信扫地。
因此,必须尽快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行为。
对於为违宪、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既可以通过内部沟通的方式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也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的标准和后续的程序,为宪法的有效实施和严格遵行树立「标尺」。
帮我找暑假作业要求的作文..![200分]
英语文章2篇:1.To the school students,video games are very popular.Some students spend all day long in playing them.Some even play truant.They forget to do their homework.They will ask their parents for money in order to play games.If they can't get money from their parents,they may do something wrong,such as stoling money .It is dangerous to school students.And it's not good for them. We can play video games for relaxing sometimes when we feel tired after school.But we can't always play them.2.When you are waiting in front of a theatre or at the train terminal, you will realize how important punctuality is. Punctuality is really a virtue, especially in a modern life. Perhaps if everybody was punctual, there would be less suffering and sorrow. Punctuality is the main constituent of good character. A person who is on time for his appointment shows his real consideration for others. On the other hand, a person who is always late shows his selfishness and thoughtlessness and he is not the person that is worthy to be friends with. 英语日记4篇:July 7 2009 It was the second day of our summer holiday. I felt good. I felt I am free. I had a lot of time to do things I like. My parents are in Zhongshan. So I live alone but I don’t feel lonely. But I didn’t do something special. I stayed at home and watched TV. Oh! I wrote an Englishdaily composition. It was my homework. Today, I have slept for 14 hours.I thought I was very tired. It was time for dinner. I must go! I am very hungry. July 10 2009I am planning to spend my summer holiday on sports this year. Playing basketball is always my favourite, so some of my classmates and I will form a small team and play basketball together. Sometimes we may have a match against some other teams and I do enjoy the sense when we win the game. July 14 2009 Today I found time was a cruel thing. Whatever man is, time always goes on. It won’t stay to wait for somebody. You can’t use anything to exchange time. Time is also a fair thing. Although you have a lot of money or you enjoy high reputation, time won’t leave them more. Today I found I hadn’t enough time. Although I have more than a-month holiday, but I found I had a lot of things to do. I had a lot of homework to do and I am essential to complete the homework as soon as I have time. July 24 2009 I have rested for 10 days. In these days, I felt very bored. I didn’t know to do what. Although I had a lot of things to do, I felt uncomfortable. I was ill because of the hot weather. I was tired, sleepy and had no strength. My parents are worried about my health. in fact, it didn’t matter. I was always in the room with air-conditioner and opened it in a low temperature. So when I went out, the high temperature disagreed to me.At last, I was ill. July 24 2006 I have rested for 10 days. In these days, I felt very bored. I didn’t know to do what. Although I had a lot of things to do, I felt uncomfortable. I was ill because of the hot weather. I was tired, sleepy and had no strength. My parents are worried about my health. in fact, it didn’t matter. I was always in the room with air-conditioner and opened it in a low temperature. So when I went out, the high temperature disagreed to me.At last, I was ill. 政治总结(7上7下)有点多哦
你可以省略,。
七上第一课 1、 人的情绪是多种多样的,也是复杂多变的,最常见的情绪有四大类:喜、怒、哀、惧。
人的情绪可分为: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两类。
2、 情绪产生和变化的原因: (1)人的需要是否得到满足,是情绪产生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
当人的需要得到一定的满足时,就会产生积极的情绪;而当人的需要得不到满足或事与愿违时,往往会产生消极的情绪。
(2)不同的情境下会产生不同的情绪 3、 为什么说情绪不同,结果不同 (1) 不同的情绪对人正常才能的发挥产生不同的影响。
( 2) 不同的情绪会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同的影响。
4、每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时难免会产生消极情绪。
产生消极情绪并不可怕,关键在于学会及时地调节和控制情绪。
调控情绪的方法有:理智调控法、注意力转移法、幽默化解法、积极的自我暗示。
5、合理宣泄情绪的方式:哭泣宣泄,运动宣泄,书写宣泄,倾诉宣泄 6、宣泄情绪应注意:情绪的宣泄要在道德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能妨碍他人,不能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第二课 7.高雅情趣的含义8.庸俗情趣的含义庸俗情趣的危害9、 为什么要培养高雅情趣(培养高雅情趣的意义,重要性): ①高雅情趣能使人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使人修身养性,经常保持一种良好的心境,有益于身心健康。
(体) ②高雅的情趣可以拓宽人们学习和活动的领域,发展人的想象力,使人充满活力,有助于开发智力和激发创造力。
(智) ③高雅情趣能催人上进,改变人的精神面貌,提高人的文化修养,使人道德高尚,使生活充实而富有意义。
(德) 10、怎样培养高雅情趣11、你 对“好奇心”是怎样认识的
12、.盲目从众的含义及危害。
13、培养高雅情趣的重要途径:丰富的文化生活 14、.怎样杜绝不良嗜好
第三课 15、不良诱惑的危害16、怎样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17、一般违法与犯罪的联系与区别 结论: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若不及时改正,发展下去,就可能导致犯罪。
可见,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二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18、 怎样做到遵纪守法,防微杜渐
(怎样预防违法犯罪
) 第四课1、(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未成年人为什么受法律的特殊保护
2、对青少年进行特殊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怎样使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保护
4、未成年人进行自我保护的方法和技能有哪些5、获得法律帮助的方式和途径有哪些
(受侵害后,如何维权
) 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要善于拿起法律武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诉讼通常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种。
第五课 1、生活中充满了真善美,也有假恶丑。
有是非善恶。
2、是非善恶对个人和社会各有什么影响
3、为什么要明辨是非善恶
(明辨是非善恶的重要意义) 只有明辨是非善恶,才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方向,实现积极向上人生目标;才能自觉用道德和法律约束自己行为,杜绝不良嗜好,抵制不良诱惑,过积极健康生活;才能积极同丑恶现象作斗争,能使自己逐步成为一个正直的人。
4、怎样明辨是非善恶
(面对是非善恶,如何做出正确选择
) 第六课1、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什么关系
(1) 每一种行为都会产生一定的结果。
(2)不同的行为有不同的结果。
→为什么2、为什么要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做出正确的判断
怎样判断
3、如何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七(下)第一课 珍惜无价的自尊 自尊自信人人都需要的 1. 自尊的表现:注意容貌上的修饰、举止方面的文雅以及行为的后果。
2. 自尊:即自我尊重,指既不向别人卑躬屈膝,也不允许别人歧视、侮辱。
3. 一般来说,一个没有自尊的人,也很难得到别人的尊重。
4. 别人欣赏我们的长处,不耻笑我们的弱点与缺点,这种被尊重更能使我们体验到快乐与感动。
自尊与被人尊重都是快乐的。
5. 真正有自尊心的人,必定是知耻的人。
6. 知耻是自尊的重要表现。
7. 虚荣心:是一种追求表面上的荣耀、光彩的心理。
(认识生活中的虚心的具体表现) 8. 世界上最名贵的衣服,不是珍珠衫,不是羽衣霓裳,惭愧知耻是最美丽的服装。
9. 尊重他人是人生的一道底线,是人生的一个亮点,自尊无价。
尊重他人是我的需要 1. 尊重他人是自尊的需要,也是自我完善的需要。
2. 我们有责任去关心他人的自尊,维护他人的尊严。
3. 要想赢得他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他人。
4. 尊重他人的表现:⑴欣赏、鼓励、期待等角度来善待对方;⑵不做损害他人的事情。
彼此尊重才能赢得尊重 1. 自尊的人最看重自己的人格。
2. 生活中有损人格的不良习惯:说谎、逃避责任、假公济私、阳奉阴违等。
3. 自尊者达观:不必太在意他人的议论和态度,要适度自尊。
4. 尊重他人的最基本的表现,就是对人有礼貌,尊重他人的劳动,尊重他人的人格。
5. 怎样尊重他人
⑴首先,要善于欣赏、接纳他人;⑵其次,不做有损他人人格的事情。
6. 尊重可以使人理智,尊重可以使人悔过,尊重可以唤醒人的良知,产生无法估量的下面效应。
第二课 1. 每个成功者都相信“我能行”。
2. “我能行”的经历归结起来,就是在思想上相信我能行,行为上表现我能行,情感上体验我能行。
3. 自信,是对自身力量的确信,深信自己能做成某件事,实现所追求的目标。
4. 自卑与自负都是自信的误区。
⑴自卑的人,轻视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能力,可以做得很好,也不敢尝试;⑵自负的人,自以为了不起,过高的估计自己,看不起别人,自以为是。
(生活中注意区分这两种人) 自信是成功的基石 1. 自负与自卑都是以我为中心,以我为中心的心态会使他远离成功。
2. 自信有助成功 自信者良好的心理品质:⑴乐观,⑵好奇,⑶专注。
唱响自信之歌 1. 有了自信才能有成绩,有成绩就会更自信。
2. 看到我们学习、生活中的进步(想一想) 3. 发现自己的长处,是自信的基础。
4. 实力,才是支撑信心最重要的杠杆。
5. 我们只有把个人的命运与祖国的发展结合在一起,的自信才有坚如磐石的根基。
第三课1. 自立,就是自己的事情自己干。
2. 自立在生活中的表现 (举例) 3. 人生需要自立:走进社会,经历风雨、见世面;法律要求我们自立。
4. 走向自立我们需要培养哪些能力
如展示:⑴推销自己的能力,⑵与人沟通、善解人意的能力 ,⑶远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⑷不断学习、充实自己的能力等等。
告别依赖 走向自立 1. 依赖思想的危害: 2. 告别依赖,一个重要的表现是独立地生活。
3. 自己的事自己负责的前提是要自主。
(自主就是遇事有主见,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 4. 自立与自主的关系:自立的前提是自主,自主的表现是自立。
5. 有了独立自主的愿望,即自立的意识后,又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自立能力呢
6. 请你谈:你如何“告别依赖,走向自立”
第四课1. 自强,就是对未来充满希望,永远向上,奋发进取。
2. 自强精神表现在困难面前3. 自强是,通向成功的阶梯。
4. 自弃与自强是对立的。
5. 自弃,是指自己懒惰成性,得过且过,不求上进,不思进取。
6. 自弃的人最终将一事无成。
少年能自强 第五课1. 所有自强者共同的特点:对人生理想执著追求。
2. 自强的关键:战胜自我。
自强的捷径:扬长避短。
3. 人最大的敌人:自己。
4. 少年怎样才能自强
第三单元 第五课 1. 挫折,就是所谓 “钉子”,即人们所遇到的失利、失败和阻碍等。
2. 挫折与人生相伴;挫折普遍存在,难以避免。
3. 造成挫折的因素有多方面的4. 面对挫折和困难,大致有三种人1. 挫折的作用2. 人们在战胜一次又一次挫折后赢得的最宝贵的礼物:智慧。
3. 挫折的有效方法
4. 战胜挫折、克服消极心理的有效方法5. 自我疏导的方法第六课 为坚强喝彩 让我们选择坚强 1. 意志坚强的人有哪些表现
意志坚强的人,⑴对自己的行动的动机和目的有清醒而深刻的认识。
⑵能在复杂的情境中冷静而迅速地判断发生的情况,毫不迟疑地采取坚决的措施和行动。
⑶在碰到挫折和失败的时候,可以调节自己的消极情绪,控制自己的言行,不灰心、不气馁、不焦躁。
⑷能够以顽强的精神、百折不挠的毅力,战胜挫折和困难,实现自己的目标。
(即:自觉性、果断性、自制力、坚韧性。
) 2. 坚强意志的意义(作用)
⑴坚定正确的人生方向,需要坚强意志。
⑵走出失败的阴影,需要坚强意志。
⑶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需要坚强意志。
⑷成就一番事业,需要坚强意志。
3. 能否将失败转化为成功的关键:有没有坚强的意志品质。
钢铁是这样炼成的 1. 坚强的意志是怎样炼成的
⑴必须树立明确的目标。
⑵要从细微之处做起,从小来做起。
⑶善于管理自己。
⑷主动在艰苦的环境中锻炼自己。
你需要从哪些小事做起:想一想 2. 品味: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第四单元 第七课 走近法律 1. 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的行为规则。
2. 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3. 我们身边的规矩有很多。
可分为三类:道德、纪律、法律。
4. 法律的显著特征:⑴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⑵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5.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6. 我国法律:作为人民意志和利益和体现,它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规范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
7. 法律的作用: ⑴规范作用。
(突出地表现为规定人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⑵保护作用。
法不可违 1.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守规矩,尤其是不能违反法律。
2. 违法行为,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3. 违法行为,可分为: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
(违宪 行为) 4. 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又叫一般违法行为; 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是犯罪行为。
5. 刑法,以国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6.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行为。
7. 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
第二,一种触犯刑法的。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
第三,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刑罚的当罚性,是犯罪的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的必然后果。
8.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9. 我国刑罚的种类分为: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10犯罪历来是国家法律打击的重点,犯罪分子终究要受到来历的刑事处罚。
防患于未然 1. 遵守法律,是践行道德的表现。
2. 犯罪行为人的心理都是想获得某种满足。
3. 要在心灵深处憎恶违法犯罪,行为上远离违法犯罪。
4. 规范未成年人行为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 想一想,我们身边的不良行为有哪些?并能采取相应的预防和矫正措施。
6. 品味:“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第八课 法律护我成长 特殊的保护 特殊的爱 1. 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 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4. 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5. 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6. 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7. 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8. 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的保护等方面。
9. 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善用法律保护自己 1. 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2. 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3. 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1)非诉讼手段;2)诉讼手段。
4. 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它包括:⑴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⑵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 5. 诉讼的含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6. 诉讼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7. 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8. 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罪犯的活动。
9. 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10. 行政诉讼:俗称“打官司”,是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的参与下,依照司法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案件的活动。
10敢打官司。
11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是包括我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12违法犯罪分子往往是凶恶、狡猾的。
我们与其斗争时,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行之有效的好方法:设法稳住歹徒,记住歹徒相貌,歹徒去向,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
倡议书:如今社会,出现许多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在抵御他的时候,要学会自我保护.我在网上曾看见一个故事:记得一个星期四的下午,放学后“我”高高兴兴地往家里走去。
当“我”走到居委会时,看到前面在修路,于是“我”绕道而行,从另外一条小路走回家。
走着走着,忽然听见一个声音:“小妹妹,你放学啦
”“我”抬头一看,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出现在“我”的面前。
“嗯,放学了。
”“我”随口回了一句。
“我是你爸爸的同事,你不认识我了吗
”陌生人笑眯眯地对“我”说。
“我”抬头看了看他,心里在回忆那些我见过的爸爸的同事,“我这有几粒好吃的糖给你吃。
”说完他拉住“我”的手,拿出几粒糖给我。
“我”心里在想,这个人“我”没见过呀,他是认错人还是……。
“我”灵机一动问道:“你也是开卡车的吗
我爸爸今天开车去哪了
”“对
对
你爸爸开车出去了,叫我来接你”。
说完陌生人剥了一粒糖,想往“我”嘴里塞。
“是坏人,我爸爸根本不是开车的。
”“我”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怎么办
平时在电视中和报刊杂志上看到过不少坏人骗小孩的案件,今天被“我”遇见了,怎么办
他手里的糖肯定有问题,“我”决不能吃。
“我是不吃糖的,难道我爸爸没和你说过吗
”“我”急中生智地说,“噢,我忘了。
”陌生人无奈地把糖放进袋里,“我带你去见你爸爸。
”他拉着我的手说道。
“我”慢吞吞地走着,大脑却在高速运转着,平时爸 爸妈妈教过我很多自救自护的方法,杂志上也有好多这方面的文章。
对了,我有办法了。
“每次去爸爸那里,我都会帮爸爸买包烟的,我们去小店买好烟就去爸爸那儿。
”“我”笑嘻嘻地对陌生人说,“那好吧,要快点,你爸爸在等你。
”看着他那自以为是的样子,“我”不禁暗暗在笑:你上当了。
陌生人拉着我的手来到小店,这时,“我”指着远处迎面而来的男子说道:“爸爸,你怎么回来了。
”一旁的陌生人脸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紧拉着我的手也突然松开了。
“我”对陌生人说:“爸爸回来了,我们过去吧
”“不、 不,我有事先走了。
”只见他惊慌失措地说道,然后往后面跑去,一眨眼就不见了踪影。
这件事告诉我一个道理,不要吃陌生人的食物,当遇见坏人时,要保持冷静, 正确运用自己的智慧与坏人周旋,以做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学会自我保护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啊
它不但能在比必要时给予我们帮助还能令我们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学习计划:1、树立学好思想政治课的信心。
信心是获得成功的第一步。
要学好思想政治课,首先必须树立一定能够学好的信心。
我们平时可以多了解一些“补弱”成功的例子,用榜样的力量激励自己。
在制定目标时,我们要从小、从低开始,积极创造学习思想政治课进步的记录,进行自我激励,不断提高自信心。
祝你成功 天天向上 2、培养学习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培养自己学习思想政治课的兴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用崇高远大的理想和明确的学习目的来激发学习的兴趣。
(2)同思想政治课学习教好的同学组成学习小组,互相取长补短,交流学习心得,来培养学习的兴趣。
(3)融洽师生关系。
若是由于师生关系不融洽造成学习思想 政治课兴趣不高,就应努力改善师生关系,听从老师的教诲,做到“亲其师,信其道”。
祝你成功 天天向上 3、采取正确的学习方法。
这可以表现在学习过程的各个方面:(1)学习环节方面。
听课时,要集中精力弄懂老师讲授的内容,做 好课堂笔记,遇到不明白的问题,课余时间应主动问老师或同学 。
课后的作业应及时、认真地完成。
学会有意识地归纳整理所学知 识,使之系统化。
平时多读一些有关思想政治的报刊、书籍,经常收看电视新闻,了解国内外发生的重大时事。
(2)学用结合方面。
要坚 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善于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认识社会热点问题和身边的生活问题,提高自己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3)学 好思想政治课还要做到有计划、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不断提高自己学习思想政治课的成绩。
心得体会: 318年,刘曜自立为帝改国号为赵,迁国都于长安。
史称前赵,以别于319年石勒的后赵。
公元328年,刘曜与后赵作战,兵败被杀。
次年,太子降于后赵。
329年,石勒建立的后赵政权,务除前赵积弊,实力得以迅速发展,足与东晋相抗。
石勒死后,子石弘继位,为其侄石虎所杀,石虎自立为帝,迁都于邺(今河北临漳)。
石虎为人极端残暴,穷兵黩武,令许多人为筹措从军装备被迫卖儿鬻女,或途中自刎则,死者相望,而征令仍有加无已。
他又听信胡言,残酷奴役汉人。
石虎死后,其子十余人互相残杀,石虎的养孙汉人冉闵杀死傀儡皇帝石鉴,自立为帝,改国号为魏,史称冉魏。
他限制“六夷” (匈奴、鲜卑、羯、氐、羌、巴氐),下令邺都城门大开, “与官同心者住,不同心者任所之”。
结果“六夷”纷纷出城,百里内外的汉人,则蜂涌而来。
冉闵看到“胡”人终与自己“离心离德” ,竟下令无论男女老少,格杀勿论,致使二十余万人暴尸于野。
冉魏政权的大屠杀引起中原少数民族的恐慌和围攻,后赵石祗在襄国称帝,并与前燕慕容儁、羌族姚弋仲联合,打败冉闵。
351年,石祗又被杀,后赵亡。
次年,慕容儁斩冉闵,冉魏亡。
河北二十余万汉人不甘侮辱,纷纷渡河南逃江南,但受到截击,死亡殆尽。
由上可以看出冉闵宰杀“胡人”是出于种族仇杀而实行的种族灭绝政策
冉闵战败被俘,慕容后斥责他:“汝奴仆下才,何得妄称帝
”闵曰:“天下大乱,尔曹夷狄禽兽之类尤称帝,况我中土英雄,何为不得称帝也
” 冉闵这话说的尤其漂亮,当真是豪气干云
然而,冉闵被“胡人”收养二十多年,期间肯定也是杀汉人无数。
弑君篡位后,却杀尽曹夷,反称夷狄为禽兽,说的和做的全不是一回事
--over--希望对你有帮助
《“十三项”医疗核心制度》原文是什么
医院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
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
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
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
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
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
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
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
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
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一)、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二)、对危重患者应积极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特殊情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件应由科主任、医政(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三)、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四)、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须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及时、快速、准确、无误。
医护人员要密切配合,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述一遍。
在抢救过程中要作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未能及时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五)、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
急救用品必须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
六、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一)、手术分类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和手术技术的要求,把手术分为四类:1、四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低的普通常见小手术。
2、三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不大的各种中等手术;3、二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有一定难度的各种重大手术;4、一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地点在本院。
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
1、住院医师2、主治医师3、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4、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四类手术。
2、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三、四类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类手术。
3、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二、三、四类手术,在上级医师参与指导下,逐步开展一类手术。
4、高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完成二、三、四类手术,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一类手术。
亦可根据实际情况单独完成部分一类手术、开展新的手术。
5、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各类手术,特别是完成开展新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索性科研项目手术。
(四)、术审批权限1、正常手术:原则上经科室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授权的科副主任审批。
2、特殊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作特殊手术,须经科室认真进行术前讨论,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政(务)科备案,必要时经院内会诊或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但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主管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医师和总值班汇报,不得延误抢救时机。
(1)手术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2)同一患者因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3)高风险手术;(4)本单位新开展的手术;(5)无主患者、可能引起或涉及司法纠纷的手术;(6)被手术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特殊人士等;(7)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异地行医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术前讨论制度(一)、 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 术前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和责任护士必须参加。
(三)、讨论内容包括: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手术方式、要点及注意事项;手术可能发生的危险、意外、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是否履行了手术同意书签字手续(需本院主管医师负责谈话签字);麻醉方式的选择,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患者思想情况与要求等;检查术前各项准备工作的完成情况。
讨论情况记入病历。
(四)、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并做好充分的术前准备。
八、查对制度一、临床科室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患者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时间、用法、浓度。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剧、毒、麻、限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时要严格三查八对制度(见护理核心制度--六、查对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二、手术室1、接患者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住院号、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配血报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后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4、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送检。
三、药房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要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瓶(袋)号、采血日期、血液种类和剂量、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1、采取标本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1、 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
2、 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 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 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1、 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 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1、 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 低频治疗时,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3、 高频治疗时,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 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九、(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1、 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验目的。
2、 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 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九、医生交接班制度一、病区值班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
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
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二、 病区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情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三、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须做好床前交接班。
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所有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四、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观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
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应及时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及时指导处理。
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
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须积极配合。
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政(务)科。
五、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须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情况时应立即前往诊治。
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
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立即前往。
六、 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及时处理。
七、 每日晨会,值班医师应将重点患者情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情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十、新技术准入制度一、新技术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二、实施者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开展新业务、新技术申请表》,提供理论依据和具体实施细则、结果及风险预测及对策,科主任审阅并签字同意后报医政(务)科。
三、医政(务)科组织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报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开展实施。
四、新业务、新技术的实施须同患者签署相应协议书,并应履行相应告知义务。
五、新业务、新技术实施过程中由医政(务)科负责组织专家进行阶段性监控,及时组织会诊和学术讨论,解决实施过程中发现的一些较大的技术问题。
日常管理工作由相应控制医师和监测医师完成。
六、新业务、新技术完成一定例数后,科室负责及时总结,并向医政(务)科提交总结报告,医政(务)科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讨论决定新业务、新技术的是否在临床全面开展。
七、科室主任应直接参与新业务、新技术的开展,并作好科室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组织实施工作,密切关注新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积极妥善处理,做好记录。
十一、病历管理制度一、建立健全医院病历质量管理组织,完善医院“四级”病历质量控制体系并定期开展工作。
四级病历质量监控体系:1、一级质控小组由科主任、病案委员(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科护士长组成。
负责本科室或本病区病历质量检查。
2、二级质控部门由医院行政职能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门诊病历、运行病历、存档病案等,每月进行抽查评定,并把病历书写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综合目标考评内容,进行量化管理。
3、三级质控部门由医院病案室专职质量管理医师组成,负责对归档病历的检查。
4、四级质控组织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及有经验、责任心强的高级职称的医、护、技人员及主要业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院各科室病历质量的评价,特别是重视对兵力内涵质量的审查。
二、贯彻执行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卫医发[2002]190号)、《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卫医发[2002]193号)及我省《医疗文书规范与管理》的各项要求,注重对新分配、新调入医师及进修医师的有关病历书写知识及技能培训。
三、加强对运行病历和归档病案的管理及质量监控。
1、病历中的首次病程记录、术前谈话、术前小结、手术记录、术后(产后)记录、重要抢救记录、特殊有创检查、麻醉前谈话、输血前谈话、出院诊断证明等重要记录内容,应由本院主管医师书写或审查签名。
手术记录应由术者或第一助手书写,如第一助手为进修医师,须由本院医师审查签名。
2、平诊患者入院后,主管医师应在8小时内查看患者、询问病史、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处理医嘱。
急诊患者应在5分钟内查看并处理患者,住院病历和首次病程记录原则上应在2小时内完成,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完成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3、新入院患者,48小时内应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医师查房记录,一般患者每周应有2次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并加以注明。
4、重危患者的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病情发生变化时,随时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对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至少5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
5、各种化验单、报告单、配血单应及时粘贴,严禁丢失。
外院的医疗文件,如作为诊断和治疗依据,应将相关内容记入病程纪录,同时将治疗文件附于本院病历中。
外院的影像资料或病理资料,如需作为诊断或治疗依据时,应请本院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写出书面会诊意见,存于本院住院病历中。
四、出院病历一般应在3天内归档,特殊病历(如死亡病历、典型教学病历)归档时间不超过1周,并及时报病案室登记备案。
五、加强病历安全保管,防止损坏、丢失、被盗等,复印病历时,应由医护人员护送或再病案室专人复印。
六、依据《省病历质量管理评价奖惩暂行办法》的要求与规定,建立科室及个人病历书写质量评价通报制度和奖罚机制。
十三、病历书写规范1、统一用蓝黑墨水,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使用规范的汉字;数字用阿拉伯数字;药名可用中文、拉丁、英文书写;度量衡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病历书写不能删改、剪贴、挖补,个别错字可以用同样的笔墨双线划在错别字上;上级医师修改一律用红色墨水笔,签署修改的日期和全名。
每页修改3处以上需要重新书写。
4、普通病人24小时以内完成入院病历、危重病人6小时以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手术病人术前完成。
5、病程记录一般1次\\\/2~3天,入院及术后3天至少每天1次,危重病人1次\\\/天,有病情变化随时记录,慢性病人可以1次\\\/周,阶段小节1次\\\/月。
6、入院前3天有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新入院的普通病人48小时以内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72小时以内有副主任医师以上查房并记录。
7、手术前有主治医师以上查房记录或讨论记录。
8、疑难危重病人有讨论记录,重大手术有术前讨论记录。
9、专科病人要有转入、转出记录,并及时完成。
10、落实签字制度:凡是需行手术、输血等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需签写知情同意书。
11、凡诊疗操作,术前术后有操作人员的记录。
12、辅助检查报告单24小时以内要贴回病历,张贴单的楣栏要填写完整。
十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确保患者安全规范用血。
2、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标记的血液。
3、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4、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5、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6、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7、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摄氏度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8、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9、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10、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并查明原因。
11、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账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批准,不得私自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