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案为戒正风肃纪心得体会
为吸取上海高院个别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教训,加强检察队伍廉政建设,日前,上海松江检察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以案为镜、正风肃纪”专项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播放了违法违纪事件警示教育片,传达了市委领导要求和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大会和全市检察机关廉政教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随后,该院纪检组长陆桂军从教育目的、学习内容、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专项警示教育活动进行动员部署。
该院检察长杨玉俊强调,要以此次专项警示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吸取上海法院四名法官违法违纪事件沉痛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院廉政建设,重申检查纪律和制度要求,规范检察人员从检和业外行为。
贯彻市委提出的“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监管、严惩腐败”的“四严”要求,做到敬畏法律、敬畏组织、敬畏家庭。
据悉,近日该院还围绕“引以为戒、净化自我”的主题,开展对《警示与镜戒》一书中的38个廉洁案例进行研究学习,并通过邀请廉政监督员参与讲评活动。
广大干警通过学习,结合自身工作,从办案安全、八小时外生活细节、个人修养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畅谈了廉政感想并交流心得体会。
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每季度开展廉政讲评,开展执法为民专题教育,并举办”清莲”杯廉政作品大赛、参观全国“百优”廉政教育基地方塔园等活动,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为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提供了坚实的作风纪律保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求两篇以廉政为主题的演讲稿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007年,全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同比下降了16.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4.4%,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
一、实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主体,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关键是要把党组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上来,真正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2007年四月初省内个别市县安全监管局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安全监管干部有的感到压力挺大。
在这种情况下,新到任的金华局长深深感到,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生命线,队伍要稳定、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好,必须抓好廉政建设。
在履职第一天的见面会上,疾患局长郑重地提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并主持制定的第一个制度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主持召开的第一个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会议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组织的第一个专题学习是为期两周的政行风建设教育活动。
局党组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行 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承担廉政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布置、一起组织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去年底,在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时,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二是落实责任到位。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职责,责任落实标准、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均作了明确规定。
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局党组要求,也都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凡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受奖资格,并按照分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不仅这样规定,也这样执行。
三是支持纪检工作到位。
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具有特殊性,责任大,任务重,局党组十分关心和支持纪检组工作。
全局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都认真听取纪检组的意见。
局党组明确提出,纪检组要加强对局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
对此,纪检组作出规定:在工作中重点对局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同时,对局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领导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
确实使纪检组能够大胆放手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去年,局纪检组先后6次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治理行风等环节,对违反工作纪律,吃、拿、卡、要、报的处室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为他们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坚持从严治内,树立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不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力度,推动了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有的不法分子不惜用金钱开道、攻关,拉拢腐蚀执法人员。
局党组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举一反三开展教育,亡羊补牢建章立制,抓住重点加强监督。
第一,常敲警钟搞教育。
一是印发警示笺。
在局机关不定期印发《反腐倡廉警示笺》,将一些反腐倡廉的典型案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有关警示言论等及时宣传到每个同志,给大家以教育、启迪和警示,从而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
特别是重点工作启动前后、重要节假日前后等关键时期,进行针对性教育,做到提前打招呼、敲警钟。
二是坚持五必谈。
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上岗前必谈;对新调换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上岗前必谈;对新调任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上岗前必谈;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必谈;在重大执法工作开始前对相关的人员必谈。
去年,纪检组共对50余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联络沟通,充分发挥家庭这个以感情、亲情和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细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组织召开了省局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家属参加的廉洁从政座谈会,认真听取家属的意见,解答家属关心的问题。
组织大家观看吉林省纪委摄制的警示片《权钱交易的代价》,特别是原白山市委书记王纯的典型案例,在干部家属中引起了很大震动。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家属,在事业上要多一点支持、感情上多一点寄托、生活上多一点理解,督促协助爱人过好廉洁从政关。
局机关监管二处处长家属是长春市某区政协主席,开展活动时因公出国未在长春,回来后主动找到纪检组长要求补课。
第二,扎紧篱笆建制度。
从严治内,制度建设是保证。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每年年初都制定下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局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规定方案》;针对安全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随意性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试行)》;对照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中群众反映的17条具体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2007年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通过建章立制,为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盯住重点严监督。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使用条例》,对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程序办事,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同时,实行纪检监察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的干部由纪检组在廉政上把关,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监督。
制定了《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执法监察活动的实施方案》。
在全系统开展了执法监察活动,去年全系统共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30409份,仅有2起引起行政复议。
2007年全系统查处事故178起,局纪检组重点调阅了延边、白城、辽源、长春等地区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在购置办公用车、微机、监管器材等大项物资采购时,都由纪检组同志派员监督。
去年,局直属单位宣教中心进行办公楼建设,监察室主任全过程参与招投标。
三、加大源头治本力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解决执法机关的违规违纪现象和腐败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改革力度,建立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
去年,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
去年6月,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在省直机关执法部门率先将原5个处室的审批职能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办公室,进入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审批。
彻底解决了前接后批、前店后厂的问题,实现了行政审批与监管相分离。
并把审批流程分解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开六个环节,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规范了审批权力运作,保证了行政审批的优质高效和规范运行。
去年审批办共收件2926件,按时办结2848件,办结率97.3%。
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60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并将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
为了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和工作脱节的问题,建立了监管处室与审批办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了审批与监管的职责。
职能处室负责日常监管,根据监管中掌握的情况,及时通报审批办。
审批办在组织三同时、企业现场复核等工作时,职能处室派人参加。
由于审批环节减少了,办事效率提高了,受到基层和企业普遍欢迎,上级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二,减少行政许可--下放权力。
随着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总局13号令的出台,事故处理、处罚权限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对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将原由省局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权限下放到各市州局负责;非煤矿山许可、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等权力下放工作也正在调整之中。
将省局直接监管的中央和省属企业具体监管职责下放到市州或县,省局由原来直接监管的22户企业调整为只负责14户中央和省属企业总部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推行政务公开--透明用权。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进行了两次梳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许可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不便民、无实效的程序予以修改。
将梳理后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制定新的流程,并在网上发布,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
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固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每月定期发布《信访情况反映》,及时通报信访办结情况。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都能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群众比较满意。
今年新年伊始,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在研究筹划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关注民生,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
通过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安全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四个环节是容易发生事故背后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
结合吉林的实际,对症下药,针对每一个环节,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努力开创吉林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更新更好的局面,确保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的完成,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董事长助理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董事长助理岗位工作职责 在董事长办公室的助理人员一职,其岗位职责有哪些呢?快来看看由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董事长助理岗位工作职责”,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
董事长助理岗位工作职责(1) 一、收集各种相关信息、数据、情报,为董事长决策提供参考、建议; 二、协助董事长开展各项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三、在授权范围内协助董事长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各项汇报、联络工作; 四、协助董事长对投资、营运、资本运作、财经审核等工作做综合性的协调与组织工作,掌握主要经营活动情况; 五、检查、督促董事长布置的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 六、在董事长授权范围内与新闻媒体进行沟通联络; 七、负责董事长有关文件的起草、修改、审核,整理各类文书、文件、报告、总结及其他材料,负责董事长文件的督办、处理与反馈; 八、协助董事长做好工作日程安排; 九、完成董事长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董事长助理岗位工作职责(2) 1.协助董事长做好公司行政办公的各项工作安排,进行有关项目的管理,制定项目计划,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参与董事长的决策。
2.协助董事长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负责公司内刊的审编,进行公司的日常事务管理。
3.认识自己的位置,随时待命,吃苦耐劳,对工作认真踏实、细心负责。
4.每天上午询问董事长的活动日程安排,重要活动提前提示董事长; 5.协助董事长安排好重要会议和日常会议的组织,并做好会议记录
怎么写会议精神
5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送审稿)》,我省政府性债务审计整改情况及加强债务管理思路,《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办法(草案)》,我省与波兰马佐夫舍省建立友好省关系,2014年区域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安排意见,以及2014年全省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分配、动支第一批预备费意见。
副省长夏耕、王随莲、孙绍骋、张超超、季缃绮、赵润田,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会议。
7日 副省长夏耕在济南分别会见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俊臣、香港特区政府驻上海经贸办事处主任谭惠仪。
7-8日 省政府分别在淄博、济宁召开工业经济运行座谈会。
副省长张超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8日 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
副省长赵润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9日 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
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电视会议在济南召开。
副省长赵润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张超超签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宽带中国”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0号)。
10日 省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开幕式在泰安举行。
副省长王随莲出席仪式。
△山东省暨山东大学第十一届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开幕式在济南举行。
副省长季缃绮出席仪式。
12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与土库曼斯坦列巴普州州长若拉耶夫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土库曼斯坦列巴普州政府关于开展经贸科技与文化合作的协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来我省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在济南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建成主持座谈会,副省长王随莲参加座谈会。
△第三届尼山论坛筹备工作第二次协调会在济南召开。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季缃绮主持会议。
△副省长赵润田在济南出席黄河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
之后,在德州出席全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培训会议并讲话。
13日 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副省长季缃绮在山东分会场参加会议,随后出席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讲话。
14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临沂考察调研经济社会发展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陪同活动。
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崔少鹏,省领导李法泉、雷建国陪同调研。
14-15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日照就全面深化改革进行调研。
省政府秘书长蒿峰陪同调研。
15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在济南会见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一行。
副省长赵润田参加会见。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到青岛指导“5•11”挡土墙倒塌事故救援、调查和善后工作,并察看防汛排涝和城乡危房排查改造工作情况。
青岛市市长张新起,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活动。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到我省就审计干部队伍建设问题进行专题调研。
副省长赵润田主持召开座谈会并讲话。
16日 山东半岛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在烟台举行。
副省长王随莲出席活动并观摩演练。
△省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在德州召开。
副省长赵润田出席会议并讲话。
16-17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青岛督导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青岛市市长张新起,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活动。
17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青岛会见参加2014亚太经合组织贸易部长会议的亚太经合组织21个成员的贸易部长和有关国际组织官员。
会见结束后,汪洋在青岛考察2014青岛世界园艺博览会相关场馆和青岛规划展览馆。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毕井泉、李保东、赵树丛、姜增伟,省及青岛市领导姜异康、郭树清、李群、雷建国、夏耕、张新起,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活动。
△由省残联主办的“共享阳光”—山东省公益助残募捐演出在济南举行。
副省长孙绍骋观看演出。
△2014年山东省暨济南市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在济南举行。
副省长邓向阳出席仪式。
18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到省特殊教育中等专业学校看望学校师生。
副省长孙绍骋,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活动。
△山东社科论坛—传统文化与美德山东建设研讨会在济南召开。
副省长季缃绮出席会议并讲话。
19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全省禁毒工作、加强雨洪资源利用工作、《山东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条例(草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草案)》、2014年我省第一批取消下放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2013年度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副省长夏耕、孙绍骋、季缃绮、赵润田、邓向阳,省长助理徐珠宝,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会议。
△省政府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扩大)会议在济南召开。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赵润田主持会议。
省长助理徐珠宝,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会议。
△南澳州—山东投资合作恳谈会在济南举行。
副省长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夏耕在济南会见德国大陆集团董事会成员、中国区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康睿凡博士一行。
△副省长季缃绮在济南出席2014年“创青春”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大赛闭幕式。
20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省政协主席刘伟,省委副书记王军民在济南会见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一行。
省领导孙守刚、雷建国、季缃绮,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会见。
△第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在济南开幕。
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出席开幕式。
中国外交学会副会长、党组书记卢树民主持开幕式。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联合国文明联盟前高级顾问克里斯托弗•贝斯,中华宗教文化交流协会会长王作安,贵州省委副书记李军,山东大学校长张荣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副省长季缃绮出席开幕式。
12-21日 副省长张超超率山东经贸科技代表团对英国、瑞士和意大利进行访问。
2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济南会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一行。
省领导雷建国、夏耕,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会见。
22日 副省长夏耕在济南会见以汤加副首相瓦伊普卢为团长的汤加政府议会联合考察团一行。
△全省图书馆系统“尼山书院”建设工程启动仪式在济宁举行。
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受聘为尼山书院山长(院长)。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出席仪式并颁发聘书,副省长季缃绮主持仪式。
22-23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滨州对鲁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省政府秘书长蒿峰陪同调研。
23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来我省考察农业科技工作和夏粮生产。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陪同活动。
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白春礼、毕井泉、张来武、胡静林、余欣荣、黄守宏、施尔畏,省领导雷建国、温孚江、张超超,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活动。
△第三届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在济南闭幕。
第九、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副省长季缃绮出席闭幕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在济南会见法国驻华大使白林女士。
副省长夏耕参加会见。
△蓝黄“两区”规划实施情况检查推进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在济南召开。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政府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在济南举行座谈会。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主持座谈会。
副省长邓向阳,济南市市长杨鲁豫,青岛市市长张新起,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王天普、高级副总裁王志刚出席座谈会。
22-24日 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率全国“扫黄打非”三大专项行动督查组来我省督查调研。
省委常委、宣传部长孙守刚陪同活动。
副省长季缃绮主持召开座谈会。
24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济南会见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李长江率领的督查组一行。
省领导孙守刚、季缃绮参加会见。
△全省县(市、区)长、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节约集约用地专题研讨班在济南举办。
副省长孙绍骋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辅导报告。
26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签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军区批转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等部门山东省实施<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细则的通知》(鲁政发〔2014〕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鲁政发〔2014〕11号)。
△副省长张超超签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三届山东省企业管理创新成果奖的通报》(鲁政字〔2014〕103号)。
27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签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的通知》(鲁政发〔2014〕12号)。
28日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送审稿)》、推进省油区工作办公室政企分开工作,以及加强我省小型电动汽车管理工作。
副省长夏耕、张超超、季缃绮、邓向阳,省长助理徐珠宝,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会议。
△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在济南会见台湾贸易中心董事长王志刚一行。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副会长蒋耀平,省和济南市领导颜世元、夏耕、杨鲁豫,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参加会见。
△国家防总黄河下游防汛抗旱检查组来我省检查工作。
副省长赵润田陪同活动。
29日 2014山东(济南)台湾名品博览会在济南举行。
省委常委、统战部长颜世元,副省长夏耕,台湾贸易中心董事长王志刚出席开幕式。
△鲁台商会交流年启动仪式暨恳谈会在济南举行。
副省长夏耕出席仪式并讲话。
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乃静出席仪式。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什么意思
“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
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双规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双规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
双规是什么含义您知道双规这种特殊的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的来由吗
双规为什么有那么大的威力
党和政府对双规有哪些规范
具有中国特色的双规的合理性和局限性是什么
这一手段,是长久实施,还是过渡性的
它究竟会保留多长时间
一直主张制度反腐的著名学者李永忠为您--揭开双规的朦胧面纱双规是怎么诞生的记者:在中国反腐大业中,恐怕没有什么手段比双规更令腐败分子惶惶不可终日了。
当然,准确提法是两规,在监察部门叫两指。
很多普通人都好奇,这种反腐败的特殊手段是如何在中国应运而生的呢
李永忠(下称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国内腐败现象呈易发、多发态势。
纪检监察机关临危受命,承担着查处严重腐败案件的重任。
虽重任在肩,手段却只有一张嘴、一支笔。
在此尴尬情况下,一些能够突破的大案要案活生生地煮成夹生饭;一些本该绳之以法的腐败分子,眼睁睁地逃脱惩处。
在反腐斗争形势严重的特殊时期,一种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所亟须的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两规、两指应运而生。
两规最早见于1990年12月9日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条例》(1997年5月9日废止),条例中明确规定:监察机关在案件调查中有权责令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监察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监察法》中,两指代替了原行政监察条例中的两规,成为突破要案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双规的威力来自何处记者:据我们所知,很多腐败分子都是在两规期间交代出犯罪事实的,您前边提到两规是特殊组织措施和调查手段,其中特殊是何含义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威力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来自一些基本证据的掌握。
被调查对象都明白,凡是被采取两规、两指措施的,纪检监察机关都掌握了相当部分证据。
二是来自被调查对象权力的暂停行使。
权力在腐败分子手中,不仅是谋利的工具,而且是掩盖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在两规、两指时段,一些知情者、受害者,不再受被调查对象权力的威慑,而大胆向组织揭发控告;一些涉案人员也失去了保护伞的庇护。
两规、两指措施能有效地使被调查对象的屁股离开马桶,从而产生人所尽知的、臭味迅即出来的马桶效应。
三是来自信息的不对称。
两规、两指期间,被调查对象惟一受到限制的是与外界联系。
这也是外界感到神秘与特殊之处。
被调查对象不了解在此期间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哪些已东窗事发,哪些已反戈一击,哪些已后院起火,哪些已铁板钉钉
信息的不对称会使其处于一种必然的劣势地位,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人员就会利用这种优势,从证据上、政治上、心理上精心设计,从中查找其弱点和破绽,予以突破。
双规的生活很可怕
记者:听说您在地方纪委当过6年案件检查室主任,也曾对调查对象实施过双规,不少人想像双规的生活非常可怕,是这样吗
李:应当说,双规下的生活和非典隔离有类似之处。
被调查对象与调查组人员同吃同住,惟一不同的是双规人员与外界的联系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由于对查办案件中的两规、两指措施的宣传远不及对非典隔离措施的宣传,因此一些人对此产生不理解乃至误解。
其实,两规、两指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如海关总署原副署长王乐毅被两规后,情绪紧张,夜间心律最低每分钟31次,由于他曾患有心衰、房颤和高血压等病,调查组及时安排他住院治疗,医院为其安装了最好的心脏起搏器。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王乐毅身体恢复正常。
春节前,组织安排他与远在家乡的老父母通了电话;过生日,给他买了蛋糕;生活上,根据其饮食习惯安排饭菜。
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铁的事实面前,王乐毅交代了收受赖昌星以及海关系统有关人员所送的巨额钱款等问题。
两规的限制记者:纪检监察机关对采取两规、两指措施有无明确具体的行为规范,有哪些限制性条件
李:1998年6月到2001年9月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相继出台了四个规范性文件,对两规、两指措施做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和法律的关系记者:作为一种非常规手段,两规、两指与现实的法律、法规的运行难免会发生冲突。
比如广州市一国企总经理双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双规。
怎样处理双规措施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李:由政策而法规,由法规而法律,是解决两规与现行的法律冲突的正确途径。
这方面香港的成功做法可资借鉴。
1971年港英政府颁布了全新的《防止贿赂法案》,该法案扩大了犯罪概念的范畴和惩治范围,加重了刑罚。
1974年2月,香港廉政公署成立。
到1977年10月,廉署在反贪污行动中逮捕了260名警官,引起警务人员强烈不满,数千警务人员游行示威,廉署总部遭到袭击。
在此压力下,总督颁布了部分特赦令,要求廉署对1977年10月1日前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
这种让步反而助长了部分警察的嚣张气焰,甚至提出解散廉署。
总督不得不召开立法局紧急会议,通过了《警务条例》修正案,规定任何警官如果拒绝执行命令,即被开除,并不许上诉。
当年的港英总督用法制手段平息警廉冲突的做法,应该为今天我们规范两规、两指所参照。
香港廉署依法对公务员的生活及消费水平调查,高于官职收入水平而不能做出合法解释的,即可立案调查。
而我们目前在这方面立法还比较欠缺。
两规期间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情况,一方面说明两规不限制其政治权利的享有;另一方面,也说明办案单位与组织部门联系的渠道不够顺畅,舆论监督不到位,才使他的问题不为群众所知,因而当选人大代表。
至于某官员上午在人代会上作报告,下午被两规,则说明两规的使用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批准前某官员的行动没有丝毫受限。
从某种意义上讲,两规、两指是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体制拾遗补缺的过渡办法,需要逐步法制化。
12年来,如果不是坚决而大胆地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一些严重腐败案件很难突破,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也很难增强。
两规、两指措施,维护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其产生的负作用,现阶段明显低于正作用。
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
因此,评价两规、两指措施,当以利一而害百,君子不趋其利;害一而利百,君子不辞共害为借鉴。
切忌以偏概全,感情用事;切忌臆想当然,超越阶段。
双规的局限性记者:作为一种权宜之计,两规、两指是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
如果有,这种局限性表现在哪里
李:两规、两指措施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种手段与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与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任务以及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政治地位不相符;二是这种手段的缺乏强制力与被调查对象已严重违法乱纪所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不相符。
世间任一事物,外延的扩大,必然是内涵的缩小,这些年来,为应对反腐败斗争之急,纪检监察机关在增加两规、两指调查手段的同时,办案职能凸现了,监督职能却明显缩小了。
宋朝名臣王安石曾以令人无可非商鞅,商鞅能令政必行的诗句,赞誉了商鞅变法。
从商鞅变法到王安石变法,当时和后来的非议一直没断过,而改革往往是在争议和非议中前行。
套用王安石的诗说:令人无可非两规,两指能使腐者败。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也将从以办案为主逐步转到以监督为主,从而切实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
记者:您预计,这种权宜之计大概会保留到什么时候呢
李:说到这里,我想起了前一段播出的电视剧《绝对控制》。
刑警薛冰在常规手段难以对付唐子杰那样的腐败分子的情况下,不得不舍生取义,采取非常规手段去侦破此案。
如果要使更多反腐斗士避免薛冰式的自我牺牲,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和两规两指措施的改进,就必须加快步伐。
我以为,从现在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前,随着体制改革和措施改进的稳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行使两规、两指措施不仅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适用范围对象也会越来越小,适用频率会越来越低。
同时,我也认为,在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前,在司法机关侦破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尚未获得更为独立的权力前,两规、两指措施可能会延用相当一段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