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升旗仪式主持稿,关于“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的
1. 怎样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何为未成年
我先要向大家介绍以下三个概念,即“未成年人”“少年”“青少年”三个概念”。
“未成年人”这一概念从法律上说它是以年龄的划分为标准的,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未成年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少年”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未成年人中特定的一个年龄段。
“青少年”是一个笼统的、习惯性的称呼,既包括成年人,又包括未成年人,它不是法律上的概念。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当别人称你为未成人、少年、或青少年时都不算错。
但是在适用法律时,我们的提法都是用“未成年人”,这一点很重要。
那么说到这里在,我们有的同学会说,别在这里骗我们小孩子了,我知道:小孩子干点坏事没事,最多被派出所叫去批评一下就放了。
那么,请问:未成年人“干点坏事”真得“没事”吗
一、什么是违法和犯罪。
违法和犯罪这两个词,同学们一定不会陌生,但是它们的联系和区别同学们可能不是很了解。
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分析,目前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未成年人对法律的无知。
,根据《刑法》的规定,投毒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再给同学们讲一个今年3月份发生的案件,两个14岁的少年在校号称大哥大,在因与同学发生争执后意图报复。
经密谋后手持砍刀将其杀害,理由是解气。
从刚才两起案件的发生和发展看,很清楚地说明了那几位同学对违法和犯罪认识的不清。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来未成年人懂得什么是违法和犯罪,对规范自己的行为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是相当重要的。
接下来,我就给同学们讲讲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法律行为的基本分类之一。
它指违反法律,不履行法律义务。
我们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呢
我们通常所讲的未年成人的违法行为,主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严重不良行为,即: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多次偷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吸食、注射毒品;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上述列举的行为中,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这一行为希望同学们引起注意,这也是违法行为;还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这是一种违法行为,不过,受害的同学们不要害怕,要改于检举揭发,同这些违法行为作斗争。
那么对具有上述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处理呢
一方面对违法行为较轻的未成年人,一般由父母或者其监护人和学校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因不满面14周岁或情节特别轻微免予处罚,可以予以训诫。
再讲什么是犯罪。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那么什么中未成年人犯罪呢
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人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17条第三者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匀的人,因体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17条2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前面我们讲到的“那个干点坏事没事”,现在我们就有答案了。
林某14岁,因此对于盗窃,法院没有认定为犯罪,而对于其实施的抢劫行为则认定为犯罪,故可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所以我们不能再认为说“小孩子坏事没事”,就有答案了。
以上所举的例子只是较为点型的几个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不用在学习上,而是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民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的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I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严重的话就要自己玩进班房。
如: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的话,遵纪守法,,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从我们工作实践中发现很多这样的案例:有些平时表现较好的学生,就是由于在游戏室、网吧等地结识了不三不四的人后就被带坏,最后走向犯罪的道路。
未成年人的犯罪的原因,犯罪不是天生的,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是罪犯,就会杀人抢劫,他们都有一个过程,那么,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是青少年心理特征是未成年人高犯罪率的基础条件。
据犯罪心理学家分析,15-20犯罪的危险期和高发期。
青少年世界观尚未成型,可塑性大,遵守社会规范的意识淡薄。
好奇心和模防力很强,认知能力较差,自控能力弱,情绪偏激等,如果受到外界的不良影响,容易导致他们违法犯罪。
二是社会不良因素是未成年人犯罪的的温床,目前,社会环境十分复杂,黑网吧、黄色书刊、暴力影碟泛滥,容易诱发未成年人犯罪 二、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表现 在调查中发现,绝大部分在发生未成年人犯罪前,就已沾染上了许多恶习。
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
同学们
请你们记住一名话,“你可以后悔
你可以在学校后悔,你可以在路上后悔,你可以在家里后悔,但是,你千万不能在监狱里后悔
有的同学或许会问我,那么,这些不良行为有那些表现呢
厌恶学习,考试作弊;厌恶劳动,一味追求享受;,不讲公德,为所欲为;以大欺小,勒索财物;称兄道弟讲哥们义气;有些同学平时拉帮结伙,打架斗殴,常常不问是非,聚众闹事,为朋友可以两肋插刀。
同时,他们仗着人多众势,互相壮胆,这样就非常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
经公安机关侦查,故意伤害罪名成立,5个家庭因此都受到伤害。
同学们,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一棵小树长弯了,简单方法伐掉就行了,一碗水不小心弄脏了,不能喝了,怎么办
没有关系,大不了我们不喝吧,然而一个未成人出现了偏差,那就会影响他的人生。
未成年人的心理防线是脆弱的,希望社会、学校、家庭都行动起来,保护未成年人。
与此同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树立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人格情操,对于增强未成年人的免疫力或自控力、防范于未然,远离犯罪,将有特殊意义。
三、最后,谈一谈未成年人如何加强对犯罪的自我防范 所谓犯罪的自我防范是指个人为减少被害的可能,进行自我保护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方法,通俗的说“预防”就是通过外界的教民和帮助,结合未成人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来防范不良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最终达到守法的目的,这里的“预防”关键体现在“提前”这个字眼。
具体来讲,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1、未成年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未成年人就应该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旨诱。
忽以恶小而为之,忽以善小而不为, 2、树立自尊、自强的意识,自尊、自强、自律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未成年人进行自我防范和获得社会保护的途径。
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堕落,外界再怎样帮助,也是无济于事的。
3、增强辩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特别是经常学习法律知识,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的诱惑。
不阅读黄色书籍,拒绝毒品等,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未成年人在遇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4、加强未成年人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已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如里有可能的话也可以向老师和家长报告。
通过各方面的力量来达到保护自身的止的。
今天因时间关系我们就学到这儿,同学们,你们作为一名以学习为主要工作的学生,你们作为一名现代现青少年,你们是祖国的力量与智慧,是我们伟大祖国的未来,希望通过今天的学法,你们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面对开放的社会,好好把握自己人生的方向,最后祝大家学习进步,开开心心每一天。
再见
2. 青少年学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 在新的学期,同学们如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到新学年的学习是我们在座的各位同学所面临的一个现实的问题。
如果同学们放松自我,不约束自己,有些同学就会做出违规的事情,有的甚至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在新学期如何预防违法犯罪给同学们提醒。
一、谨慎上网,预防网络不良诱惑方面的违法犯罪 当前,网络犯罪(导致中小学生违法犯罪)是全社会都面临的一个问题。
网吧好比双刃剑,又称作是电子海洛因,特别是一些黑网吧,网吧经营者,昧着良心,让未成年人在网上涉及黄色下流、暴力枪杀的东西,导致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网络犯罪出现六种,即:产生盗窃、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纵火罪;侵害财产罪;贩毒罪。
因此,同学们在空余时间,上网要谨慎,要预防违法犯罪的问题出现,要把上网、泡网吧当作学知识的机会和场所,不要让他引诱自己成为自己违法犯罪的场所。
二、谨慎交友、预防以哥们义气带来的违法犯罪 在学习期间,我们同学们支配的时间多,空间大,往往去公共场所活动,娱乐的机会多,特别是一些网吧里、电子游戏室里、电影院里、舞厅、卡拉OK厅、录像厅以及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一些社会不良青年往往在这些场所的人数最多,往往这些场所成了这些不良青年的聚集地。
在暑期,同学们要远离社会不良青年,不要接受他们的邀请吃喝、跳舞等。
不要与社会不良青年交朋友,平时在暑假中,也不要讲哥们义气,要讲在法律上的真正友谊,做人做事都要讲法,讲原则。
我们有些同学由于在暑假中讲哥们义气,乱交朋友,导致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遗恨终生。
三、谨慎玩耍,预防意外伤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在业余时间里,我们许多同学都要聚集到一起玩,但在玩的过程中,往往不谨慎,会造成过失的伤害。
四、谨慎娱乐,预防侵害损害方面的违法犯罪。
同学们开展各种娱乐活动,放松自己,对身体、对成长是有利的,但在娱乐中,也要谨慎,不要过分,否则一失足成千古恨。
1、外出旅游,要预防损害毁坏文物的问题出现。
在放假期间,许多同学要跟着爸爸妈妈外出旅游,参观我国的名胜古迹和名山大川,同学们在参观名胜古迹时,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爱护文物,切记不可在文物上乱刻乱画。
在某学校有名叫李岩的学生,在一次国庆节放假中,他的爸爸带他到北京旅游,并带他登上了朝思暮想的万里长城,在长城上,李岩高兴的跑上跑下,喜不胜收,在高兴之余,他忽然心生一计,拿着水果刀偷偷地在一块长城的砖上刻下了“李岩到此一游”××市××学校。
接着,他游览了颐和园、天坛公园、北海公园等名胜古迹,同样,又刻下了“到此一游”的字样。
李岩觉得这一趟没有白来,在北京各旅游景点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心里觉得了不起,因此,心里想,以下到其他地方游玩也要刻上自己的名字,可是,李岩回家不久,却受到了长城管理委员会寄给他的信,拆开一看,原来是罚款通知单。
李岩收到罚款通知单后,还有些不服气,觉得去一次长城,刻上几个字有有什么了不起,再说,我看见别人还刻了字呢,李岩这种行为是损坏、毁坏文物的行为,已触犯了我国《文物保护法》,李岩不懂法,触犯了法律,因此,我们同学们要以李岩的案例中吸取教训,要学法用法,外出游玩要爱护文物古迹,切不可做出损坏文物古迹的事情来。
3 浅谈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青少年犯罪是每个国家都不愿面对而又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在西方发达国家,每年有不少青少年沿着凶杀、酗酒、吸毒的道路走近犯罪行列。
而我国,随着中国社会转型的进一步推进,社会环境的日趋复杂化,青少年犯罪问题也日益突出,不仅对国家经济,城市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造成了直接干扰,还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痛苦和沉重的负担。
特别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整个社会犯罪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下面,笔者就如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谈几点粗浅的认识。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极为复杂,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教育、道德等多个领域,也涉及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众多方面。
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
1、家庭教育方面。
有些父母忙于工作和做生意赚钱,无暇教育孩子。
有的父母和长辈虽然重视教育,但教育方法不当。
要么奉行棍棒政策,使他们产生逆反心理;要么溺爱孩子,使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自私自利的坏习气;要么放任不管,特别是父母离异的单亲家庭,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有效的家庭教育,一遇不良习气和坏人引诱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2、学校教育方面。
近些年来的学校教育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重智轻德、教书与育人脱节的现象。
一些青少年滋生了不良思想行为,产生了不良行为,并由小错酿成违法犯罪。
此外,受市场经济的影响,有些学生还存在“读书不如趁早赚钱”的思想,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又没能及时跟上,这些学生流向社会就很容易成为“犯罪预备军”。
在违法犯罪的在校学生中,这样的学生占据多数。
3、社会教育方面。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如果经受不住诱惑,就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学校周边格调不高的文化娱乐场所,一定程序上诱导了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此外,网络作为一种新兴的人际交往、娱乐方式,得到了广大青少年的青睐,但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有效的控制,使得各种不良网络行为得以滋生漫长,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又一诱因。
4、青少年自身素质方面。
随着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青少年生理发育加快,个性意识增强,但其心理发展滞后,自我约束能力较弱,情绪不稳定,缺乏一定的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加上大多数青少年法律意识又很淡薄,很容易受到家庭、学校和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而误入歧途。
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几点建议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培养和教育好青少年,保护其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其违法犯罪是新形势下全社会共同关注的一项重要任务。
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实施后,对增强青少年的法律观念,使青少年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犯罪应承担法律责任,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我认为,要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坚持教育为本,预防为主。
(一)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强化法制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当务之急。
学校、家庭、社会都要摆脱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束缚影响,注重对青少年实施素质教育。
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知识竞赛、演讲、展览案例分析等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及用法。
一是实施家庭细胞工程,抓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建设”。
家庭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道堤坎”,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家长的身教重于言教,家长应提高素质,树立良好榜样,不断提高家教水平,提高家庭文明程度,给青少年创造一个和谐轻松的家庭氛围,对待青少年真正做到爱得理智,教得及时,严至有度,导之有法。
尤其要加强单亲家庭子女的教育,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明确其法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防止单亲家庭子女无人监护,流散社会,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
二是以以学校为主阵地,突出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
学校始终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渠道,各中、小学校要在教育的方式和方法上下功夫,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教育活动,保证在校学生受到系统、完整的法制教育,增强他(她)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他(她)们明辨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
三是以社区和职能部门为依托,不断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
(二)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加强治安综合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对培养和陶冶青少年健康高尚的思想道德情操,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极为重要。
重要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加大打击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
公安机关一方面要坚持不懈的开展查禁传播淫秽物品,卖淫嫖娼、赌博、吸贩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黑恶势力,遏制社会丑恶现象的滋生蔓延对青少年的毒害。
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对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案件要及时侦破,特别是杀害、抢劫、强奸青少年严重犯罪案件,要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引诱、教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教唆犯,要从重处理,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是切实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管理。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的帮教转化工作。
做好青少年特殊群体帮教转化工作,不仅可以有效防止和减少这一群体地违法犯罪特别是重复犯罪,而且对其他青少年具有重大的影响作用。
一是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要强化教育。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继续办好工读学校。
要严格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学校要加强对工读生的道德、法制教育和不良心理、行为的矫治工作。
有关部门要确保工读学校的师资配备和经费投入,更好地发挥工读学校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作用。
希望这些会对你有用,谢谢采纳。
红领巾广播主持稿:《青少年上网的利与弊》
利: 一、开阔 因特网是一个信息丰富的百科全书式的世界,信息量大,信流速度快,自由度实现了全球信息共享,中学生在网上可以随意获得自己的需求,在网上浏览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最新的新闻信息,科技动态,极大地开阔了中学生的视野,给学习、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乐趣。
二、加强对外交流 网络创造了一个虚拟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每一名成员可以超越时空的制约,十分方便地与相识或不相识的人进行联系和交流,讨论共同感兴趣的话题,由于网络交流的“虚拟”性,避免了人们直面交流时的摩擦与伤害,从而为人们情感需求的满足和信息获取提供了崭新的交流场所。
中学生上网可以进一步扩展对外交流的时空领域,实现交流、交友的自由化。
同时现在的中学生以独生子女为多,在家中比较孤独,从心理上说是最渴望能与人交往的。
现实生活中的交往可能会给他们特别是内向性格的人带来压力,网络给了他们一个新的交往空间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
三、促进中学生个性化发展 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的发展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
因特网就提供了这个无限多样的发展机会的环境。
中学生可以在网上找到自己发展方向,也可以得到发展的资源和动力。
利用因特网就可以学习、研究乃至创新,这样的学习是最有效率的学习。
网上可供学习的知识浩如烟海,这给中学生进行大跨度的联想和想象提供了十分广阔的领域,为创造性思维不断地输送养料,一些电脑游戏在一定程度上能强化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四、拓展当今中学生受教育的空间 弊: 一,互联网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的构成潜在威胁。
互联网是一张无边无际的网,内容虽丰富却庞杂,良莠不齐,青少年在互联网上频繁接触西方国家的宣传论调、文化思想等,这使得他们头脑中沉淀的中国传统文化观念和我国主流意识形态形成冲突,使青少年的价值观产生倾斜,甚至盲从西方。
长此以往,对于我国青少年的人生观和意识形态必将起一种潜移默化的作用,对于国家的政治安定显然是一种潜在的巨大威胁。
二,互联网使许多青少年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脱离现实,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
与现实的社会生活不同,青少年在网上面对的是一个虚拟的世界,它不仅满足了青少年尽早尽快占有各种信息的需要,也给人际交往留下了广阔的想象空间,而且不必承担现实生活中的压力和责任。
虚拟世界的这些特点,使得不少青少年宁可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
而无限制地泡在网上将对日常学习、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严重的甚至会荒废学业。
三,互联网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
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另一方面就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
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 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
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
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 .
法制教育“班会主持稿
同学们: 早上好
老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
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
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但是你们知道吗
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
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
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
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
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
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同学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为很多孩子带来了福音
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
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
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同学们,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青少年学生的演讲稿
遵纪守法 共迎美好明天 尊敬的各位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圆来。
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其中,抢劫偷窃犯罪每年以15%上幅。
而值得注意的是,90%~95%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由小偷、小摸行为发展而来的。
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重了这些人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悲哀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还尚需一些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道德传承。
可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
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
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这种古老而又神圣的传承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道德观念指挥的。
当然,学生也不例外。
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少犯甚至不犯许多错误,行为自然也就端正。
可是,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与什么有关呢
我想,这些情景大家一定不会觉得陌生。
在拥挤的昏暗的充满了烟味的网吧里,大群大群的青少年目不转睛的坐在电脑屏幕前。
他们在做些什么呢
他们没有人在查资料,没有人在看新闻,而几乎都在玩充满了暴力的网络游戏
这样,我们再打开电视看看吧
可是,电视里放着什么
所谓的充满了刺激的武打片、所谓的充满了悬疑的警匪片……可为什么
为什么在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与人说上一句话就大打出手
为什么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这样不在乎生命的存在
此时,我们会不会又要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不是正是这些网络游戏等“电子海洛因”、粗劣的电视节目等等的原因造成了现在青少年犯罪的频繁发生
这就让我想起了一个离我们有些远却又很近的悲剧。
说它远,因为它发生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说它近,因为它就发生在中学校园里。
在2005年的10月9日,某省某中学的三名初三同学因为与同校的初二同学玩网络游戏发生了冲突,将初二的同学绑架并且残忍的将这位同学。
可是,是不是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是这些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一定还记得发生在2004年2月的马家爵恶性杀人案件吧
造成这次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记得当我问班里的同学时,他们毫不犹豫的告诉我是打牌起了冲突。
可是,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让他就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呢
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理的严重扭曲。
而他心理扭曲的原因呢
我们可想而知,那就是他的父母只重视他优秀的成绩而忘记了他心理的健康。
罪恶的双手最终将他们推向了深渊。
面对生活,面对理想,面对希望,留给他们的是无限的悔恨;面对社会,面对朋友,面对家人,留给他们的将是无边的失望与无助。
可悔恨也罢,失望也罢,那被撕裂了的纸已经无法复原,那些发生过的悲剧也无法再更改。
同学们
21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
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的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时候,请不要忽视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法律。
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一种公共时尚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而是高唱“我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多想有那么一天,连五岁的小孩子也能够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多想有那么一天,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公民可以说“我相信,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一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这一天一定会到来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主题班会主持词.
各位老师、同学: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打击侵害校园犯罪,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从主体因素上看,一是自我控制能力脆弱;二是头脑简单,解决问题的方法偏激粗暴:三是贪图享受。
从客观因素上看,一是家庭教育的误区;二是学校教育的失当;三是社会文化氛围消极方面的误导;四足缺乏社会救济措施;五是法制教育相对滞后:六是受社会经济负面效应的影响。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
许多案例表明,校园犯罪事件的发生有一定的条件,一定的气候,越是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学生纪律差的学校,发生的事件越多。
学校犯罪事件又是一种见不得人的、偷偷摸摸的勾当,因此它只能在黑暗中进行。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
阳光是什么,阳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道理。
我们在打击侵害校园犯罪的同时,还应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面对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二是同学们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青少年在哪些方面应受到保护。
在受人欺侮,遇到危险或可能发生危险时,要主动、及时地与老师、家长、公安人员取得联系,积极争取学校、社会和家庭的保护和帮助。
发生事情后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要大胆揭发坏人坏事,不要姑息养奸。
总之,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国民素质的提高,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的推进,这都寄希望于广大的青少年。
为推进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的深入开展,全社会都应当行动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一个好的安全班会的主持词
法制教育进校园主持词2016年4月8日各位领导、老师、各位同学:大家上午好,为深入贯彻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水平和法律素质,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自觉遵纪守法,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
今天清丰县教育局、清丰县检察院、清丰县团县委和马庄桥镇派出所联合举办青少年普法讲座。
下面让我介绍出席今天活动的领导和嘉宾,他们分别是:清丰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田耀坤清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公诉科长刘永军清丰县团县委办公室主任王丹马庄桥镇派出所所长杨永恒清丰县检察院公诉科检察一丹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各位领导和嘉宾。
今天参与活动的还有马庄桥镇全体师生300余人。
下面,掌声欢迎检察官孙一丹作报告,大家欢迎。
(致辞完毕)谢谢孙检察官。
同学们,刚才孙检察官给我们送来了通俗易懂、简单实用的法律知识,解读了一个个生动鲜活、触目惊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论事,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同学们一定要认真思考,努力规范自己行为,积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使这次法制教育起到应有的效果。
学校还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法制教育,写出自己的体会文章,年级组长收全后上交德育处。
同学们,今天警官在白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让我们再次用热烈的掌声感谢孙检察官。
同学们,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