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训师开场白怎么写
作为演讲者,不管你准备了多少演讲内容,演讲最初的30秒都是最重要的。
不要小看这短短的开场白,它将决定此后你所说的每一句话的命运。
听众将根据你给他们留下的第一印象来决定是否耐心聆听你的演讲。
因此只有独具匠心的开场白,以其新颖、奇趣、敏慧之美,才能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才能立即控制住场上气氛,在瞬间集中听众注意力,从而为接下来顺利演讲搭梯架桥。
1)开场白的重要性 开场白,顾名思义,就是一开场所说的话。
开场白开的不好就等于白开场,人与人见面第一印象十分重要。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所以说开场白非常重要。
许多名人也给出过很好的忠告。
俄国大文学家高尔基说:“最难的是开场白,就是第一句话,如同在音乐上一样,全曲的音调,都是它给予的。
平常却又得花好长时间去寻找。
”高尔基的这段话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演讲的第一句话至关重要,它的作用如同音乐的“定调”,规定着“全曲”的基本面貌和基本风格。
第二,适当的第一句话不是那么容易找到的,它是长期积累和斟酌钻研的结果。
对于演讲者而言,有决定意义的是要获得听众的信任,引起他们的注意。
开场白就是沟通演讲者和听众之间的第一座桥梁。
开场白应达到三大目的:一是拉近距离,二是建立信任,三是引起兴趣,为下面的演讲做好准备。
演讲的开场白只要几句话就行,长一点的演讲则需几段。
如何在几分钟内有效地做到吸引听众,引出话题,建立信任,介绍要点呢
下面这六个技巧屡试不爽,不妨一试:(1)语出惊人;(2)提出问题;(3)利用幽默;(4)设置悬念;(5)讲述故事;(6)建立信任。
这些技巧并非每一条都适用于任何演讲、任何场合。
然而,在这些技巧中,你肯定至少会找到一条能在你下次演讲中大显身手。
1.语出惊人 如果你想迅速吸引你的听众,那么开场白一开始就要语出惊人。
你可能会描绘一个异乎寻常的场面,透露一个触目惊心的数据,或者栩栩如生描述一个耸人听闻的问题。
听众不仅会蓦然凝神,而且还会侧耳细听,更多地寻求你的讲话内容,探询你演讲的原因。
南达科他州北部州立大学的希瑟·拉森在撰写她的演讲词“逆流而行”时,运用了一系列的惊人之语,迅速地把她的听众吸引了过来。
举例: 每11分钟就有一个美国人死于这种病。
这个数量是死于谋杀犯罪案人数的两倍。
今年有4.6万人死于这种病,而8年越南战争的死亡人数也不过是这个数字。
在近十年里,美国人死于这种病的人数是死于艾滋病13.3万人数的三倍。
这种病将使你我和其他美国人今年在医疗费用上花费掉超过60亿美元,并失去劳动能力,更不用说我们所遭受到的生命损失了。
我所说的患乳腺癌这种疾病的浪潮可能会直接袭击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
2.提出问题 你可以通过提出与中心思想相关的问题来使听众投入于你的开场白。
举例: 看到这张美钞吗
它对你有什么用呢
你可以用它来投资,可以省下来买更贵的物品,或者干脆花掉。
虽然现今1美元买不了多少东西,但另一方面,孩子们可以用这1美元去买他们喜欢的东西,即便是他们买来的东西会伤害他们。
这1美元可以让孩子们廉价地、随处可得地,但非常致命地“爽”一把。
很显然,威德森不想让她的听众真的来回答她的问题。
她只想引发他们对她的话题--吸入溶剂和气溶胶的危险--进行思考。
3.利用幽默 幽默如果运用得恰当,在吸引听众注意力上能取到很好的效果。
它有助于缓和现场气氛,使他们愿意继续听你的演讲。
下例演讲者以幽默的语气用他自己的故事作开场白,来表达他对被邀请作演讲的感谢。
举例: 三位公司主管试图给“名声”这个词下个定义。
第一个说:“名声就是白宫邀请你去与总统会面。
” 第二个说:“名声就是白宫给你发出邀请,当你在那儿时,电话响了,但是总统却不接。
” 第三个主管说:“你们俩说的都不对。
名声就是你被邀请到白宫拜见总统,这时总统的热线电话响了,他接过来,听了听,然后说:‘找你的
’” 今天我应邀在这里演讲就如同在白宫有电话找我。
4.设置悬念 丽贝卡·威特就读于圣路易斯州的密苏里大学,她曾给大学生做过演讲,看看她是如何开场的。
举例: 我是一个由七个字母构成的单词。
我破坏了友情、亲情、邻里之情、同学之情。
我是当今青少年中最大的杀手。
我并非酒类,也并非可卡因,我的名字叫自杀。
威特的开场白激起了听众的好奇心,促使他们继续听下去以便找到答案。
于是,为了保持听众的兴趣,威特引用了一些触目惊心的统计数据,又提出了两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举例: 为什么高级中学没有采取措施呢
作为日常课程的组成部分,为什么高级中学缺少强制性的自杀防范纲要
这些问题都很重要。
这也正是我今天在这里做演讲的原因。
起初,威特的开场白激起了听众的兴趣,因此,在一两分钟内就吸引住了他们。
但是在头两句话之后仍旧保持听众的兴趣,威特就必须继续努力。
通过引用数据,提出问题,她确保了她的听众兴致不减。
5.讲述故事 只要与你演讲的主题相关,动人的故事人人都会喜欢。
不论哪种类型的演讲,以故事开篇都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位大学生用下面这个故事开始了他的演讲:“卫生保健的斗争领域”。
举例: 加利福尼亚急诊护士提姆·杜非弥尔成了一位英雄,不是因为他成功地抢救了一位病人,而是因为他勇敢地营救了一位急诊医生。
一个不满的患者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枪击三位急诊科医生,造成两人轻微受伤,一人中弹--正中头部和胸部。
杜非弥尔猛扑向持枪者,救出了重伤的医生,迅速送往急诊手术室。
6.建立信任 听众之所以倾听你的演讲与你可信度密切相关。
你得让你的听众明白:你有资格站在这里阐述这个话题。
约翰·F·富格逊部长在华盛顿Kirkland的一所中学举行的老兵节集会上讲话时,他在开场白中获得了听众对自己的信任。
举例: 我们齐聚一堂,向服过兵役的美国男人和女人,尤其是那些参加过越战的老兵,表示敬意。
我是他们中的一员。
1967年我在美国海军陆战队中服役。
我是反间谍第15组的成员,就在非武装区之外活动。
我们组是情报军事行动部队的一小部分,现在叫做凤凰计划。
约翰·F·富格逊向听众说明他曾亲自参加了越战。
他并没有自吹自擂,夸大其辞;他只阐明了他那时的任务是什么。
他的经历与战争老兵的主题以及学校集会的目的直接相关。
因此,对听众来说,他似乎显得更为可信。
3、开场时应注意的问题 以上所举的各类最基本的开场白的方法,使用时应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灵活掌握。
无论使用哪一种方法,都要注意下列问题: (1)开场白不能长。
(2)如果是稍长的演讲,应对演讲的主要内容作预告。
(3)许多人用过的套话不要再用。
如“我没什么要讲的,只因为……”,“我很不会演讲,可是……”,其他陈词滥调也不要用。
假如实在想不到更精彩的开场白,就以单刀直入开场,如:“我与大家谈谈……问题……”,“我赞成这样的说法,理由如下……”,“我不同意那样的观点,我有如下根据……” (4)集中听众的注意力。
至于使用什么样的方式由你自己决定。
(5)让听众了解你的讲话目的和内容。
(6)使听众对下文产生期待。
以一个轻松的玩笑开头,然后进入陈述事实和理论论证部分,你的听众将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放松以至开始认真倾听你的演讲。
(7)与听众建立互动联系。
激起听众的兴趣,尽量使他们放松,完全投入到你的演讲中。
演讲不是催眠,你要主动与听众沟通。
(8)告诉听众你的演讲与他们之间的关系,使他们坚信会从你的演讲中受益。
(9)使听众意识到你是演讲的操控者,给予他们必要的指导。
例如他们应该何时、怎样处理这些问题。
对每个新问题进行必要的解释。
(10)与听众一道深入探讨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赢得听众的支持。
4)不宜使用的开场方式 正如有各种各样的吸引听众注意的开场方式,同样存在许多即使是那些有经验的演讲者也很容易陷入的开场方式误区,一旦陷入其中,你精心准备的演讲就会前功尽弃: (1)不要一开场就反复述说演讲题目和内容。
这段时间是你激发听众兴趣、制造悬念的阶段,重复听众已知的内容显然不是明智之举。
不要一开场就说:“今天我要跟大家探讨的问题是……”。
(2)不要一开场就拿腔作调,假装抱歉。
你可能以为这可以使你表现得更加友善和谦逊,但事实往往事与愿违,听众会误以为你缺乏自信。
(3)不要对听众中的“重要”人物特殊对待。
没有必要说“谢谢李市长、王局长、张主席……”诸如此类的话,只有在非常正规的场合、面对非常尊贵的听众发表相当正式的讲话时,才会使用这种过分客套的言辞。
如果你想让听众注意他们中的某位人物,只需在讲话中直呼其名即可。
(4)不要解释你为何讲话。
不要向听众解释你认为别人邀请你发表这番讲话的原因。
记住,你站在台前便是最好的理由。
你知道,听众当然也知道。
即使非说不可,也应高度概括你的解释,因为你的朋友不需解释,你的敌人不信解释。
(5)不要说你选择这个主题有多么重要。
因为听众自会鉴别,你所要做的只是与他们探讨隐藏在话题后面的本质。
以《改变所以然》为题作一篇演讲。
用讲故事的方式开场,内容为自己是如何改变这种观念的以及它对你的影响;或者用一个恰当的笑话进入这个主题。
怎么写文案(策划书)
案步骤: 1、题目是策划书目的的体现,因此一写清楚,要举办什么比赛、进行什么会议、开展什么活动等等。
例如写演讲比赛的策划书,如果是电子版的则要设计一个好看的封面。
2、根据演讲比赛的具体情况写好策划书的目录。
一般要写上活动的名称、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主题、活动对象、活动目的、活动内容、活动日程安排、各项工作负责人,最后是活动预算和预期能达到的效果。
3、具体内容。
首先写清楚活动的名称、活动时间和地点、活动主题、活动对象等比较简单的内容。
4、活动的目的。
活动的目的一般分成三个方面,一是成功举办一届演讲比赛;二是锻炼同学们的演讲能力,以便今后代表学校比赛;三是营造学校良好的文化氛围。
5、活动的内容写详细。
其中要包括比赛报名的方法(直接去院系报名或短信报名),初赛和决赛的人选安排,评委嘉宾的人选等等。
还要写上奖品的问题。
6、日程安排。
要把每一天的工作以表格的形式写出来,格式是时间、事情、地点、备注,这样越详细越好,后期可以再修改。
7、动的预期效果。
这里和活动的目的大体相同,主要是包括锻炼同学们的才艺;增强学院的人文气息,激发同学们的演讲热情;选拔专业的演讲学生参加校级以上的比赛等等。
策划书是对某个未来的活动或者事件进行策划,并展现给读者的文本。
策划书可以为整个活动提供有力的指导,并能找到活动的不足之处。
主持一个会议,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才艺大赛持人开场白和结束语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2、敬爱的老师,到场有同学们,123大家晚上好!1、踏着时代的节奏,带着“和谐+个性”的思想,2、怀着青春的憧憬,乘着创建“人文校园”的东风3、今天,我们将在这里隆重举行第十三届艺术节系列活动校园歌手、舞蹈、才艺大决赛,1、活跃课余气氛,丰富学生生活,建设充满人文关怀的校园文化是他的宗旨2、发现才艺新苗,挖掘表演潜质,培养我们和谐鲜明的个性就是他的目标。
3、我们是初升的太阳,我们是带露的鲜花;我们从乡村走来,我们从大山迈出。
1、在这灯光与微笑构成的舞台,在这笑声与歌声汇成的海洋,在这永恒与温馨筑就的圣地2、我们舞动激情的青春,飞扬嘹亮的歌喉,唱响时代的主旋律3、我们踩着悠扬的旋律,释放精彩的演技,放飞青春美丽的梦想,1、这,将是才艺的较量,更是信心和勇气的大比拼。
2、这,将是激情的燃烧,更是动感与活力的大绽放。
3、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1、想得多远,我们就能走得多远。
2、来吧,挑战自我,让青春的舞台亮起来,1、来吧,迎接成功,让张扬的风采飞起来。
2、校园歌手、舞蹈、才艺大决赛123现在开始。
1、首先请让我介绍一下出席决赛的领导和评委老师。
……请大家用热烈的掌声欢迎和感谢他们的到来
2、经过激烈的预赛阶段,今晚共有32个节目参加决赛。
让我们预祝选手们马到成功。
让我们用热烈掌声揭开决赛的帏幕。
1、下面有请1号选手上场,1号选手……,来自
培训师的结束语
本次培训就这样结束了,希望大家好好把握好人生的路,在以后的人生岗位和工作岗位上都以和平喜悦的心去面对,相信你们一定能够活出精彩的明天。
借此结束之际,我把几句话赠送给大家,xxxxxxx,之类的,和你课上有关无关的都行,勉励自己,激励别人的,感悟人生真谛的。
最后,希望大家如果遇到了什么困难或是疑惑,或有什么好的想法和感悟,欢迎随时打电话找我交流,永远无私的奉献,那才是爱,这是我的电话13xxxxxxxxx.感谢这些天大家的支持,这一期的培训到这里就结束了,谢谢大家,我们有缘再会。
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古代祭祀礼仪
上中国祭拜网看看古代祭祀的 1.祀先代帝王 《礼记·曲说:“法施于民则祀之,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
”对于“有功烈于民”的先代帝王,如帝喾、尧、舜、禹、黄帝、颛顼、契、冥、汤、文王、武王等,都要举行崇祀。
后来,受祭享的先代帝王人数越来越多。
秦始皇在巡游天下、经过名山大川时,曾经祭祀先代帝王。
他到云梦,望祀虞舜于九嶷山,因为相传虞舜死后葬于九嶷。
他到会稽,会稽有大禹陵墓,于是祭祀大禹。
后来历代帝王出巡,多仿效秦皇,祭祀先王。
自汉代起,开始为先代帝王维修或营建陵园,分别立祠祭祀。
光武帝时,皇宫中有古代圣贤帝、后画像,不过那大概还不是用于祭奠行礼的。
隋代以祭祀先代帝王为常祀。
在京城立有三皇五帝庙,另立庙祭祀三皇以前诸帝,并且在先代帝王始创基业的肇迹之地分别建置庙宇,以时祭祀。
明洪武六年(1373年),太祖始创在京都总立历代帝王庙。
嘉靖时,在北京阜成门内建历代帝王庙,祭祀先王三十六帝,择历朝名臣能始终保守节义者从祀。
清代沿用此庙,初祀三皇、五帝等。
后又改变原则,“凡为天下主,除亡国暨无道被弑,悉当庙祀”。
(3)对于先代帝王的陵寝,清代祀典规定祭祀三皇、五帝以下数十处,春、秋二季仲月致祭,或在陵寝筑坛而祭,或在当地享殿行礼。
凡皇帝巡游,途经先代帝王陵庙,皆有祭享之礼。
清统治者特别对明代诸帝陵墓,更是优礼有加。
这显然是出于缓和满汉民族矛盾、巩固其统治地位的政治需要。
2.祀先圣先师 祭祀先圣先师是立学之礼,礼经并未实举其人。
汉魏以后,逐渐以周公为先圣,孔子为先师;或者以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
唐代确定孔子为先圣,颜回为先师,从此以后不再变更。
对于孔、颜,历代帝王益封爵,赠谥号,直至用天子之礼乐优加尊崇,祭祀典礼极为隆重。
《礼记》所载立学祀典,不过“释奠”、“释币”、“释菜”三项。
“释币”,即有事之前的告祭,以币(帛)奠享,这不是常行之礼。
“释奠”,是设荐俎馔酌而祭,有音乐而没有尸。
“释菜”,是以菜蔬设祭,为始立学堂或学子入学的礼仪。
唐、宋以后一般只用“释奠”礼,既作为学礼,也是祭孔礼,仪式则日趋繁琐。
祭孔始于汉高祖十二年(前195年),当时孔子的地位并不高;汉平帝才追谥孔子为褒成宣尼公。
学校祀先圣先师周公、孔子,始于东汉明帝永平二年(59年)。
南北朝时,太学内已立有宣尼庙,祭祀时设轩悬之乐,用六佾之舞,牲牢器具,依上公之例。
每年春、秋二仲月,行释奠之礼;每月初一,国子祭酒率博士以下及学生拜孔揖颜。
各地郡学也都立有孔、颜之庙。
唐宋以后孔子封爵加至“大成至圣文宣王”,从祀弟子、贤人封为公、侯。
元代世祖时虽有一时贬黜孔子及儒家的举动,但成宗即位后立刻恢复尊孔。
直到明朝嘉靖时,世宗才废除所封孔子王号,取消了塑像,降低了原用天子之礼的祀典规格,称为“至圣先师”。
清代,盛京即建有孔庙。
定都北京后,以京师国子监为太学,立文庙,孔子称“大成至圣文宣先师”。
祀礼规格又升为上祀,奠帛、读祝文、三献奠爵,行三跪九拜之礼。
雍正四年(1726年),又定八月二十七日为孔子诞辰,全体官民军士斋戒一日。
在孔子故里(曲阜阙里),春、秋祭祀与太学相同,其庙制、祭器、乐器及礼仪也都以北京太学为准式。
祭孔礼仪在文庙举行。
唐玄宗又为姜太公师尚父立武庙,肃宗又追封姜太公为武成王。
其祭祀礼仪与祭孔类似。
至明初,由于明太祖的反对,武成庙才被废止。
宋代又有算学先师之祭。
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立黄帝为算学先师,但典仪规格较低。
3.藉田与享祀先农之礼 《礼记》有“天子为籍千亩”,“天子亲耕于南郊,以供斋盛”的记载。
(4)藉或作“籍”、“藉”。
藉礼,就是祭祀农神,祈求丰收的礼仪。
农神,也称“田祖”,又称为“先啬”,汉以后通称“先农”,认为就是教民耕作的神农氏。
藉田在春天举行。
藉田礼为历代帝王所遵循,而且仪式日趋繁复。
南北朝时,在先农坛北建御耕坛,围以青幕,供皇帝观看农夫耕种藉田情形之用。
宋以后就直称“观耕台”。
明、清时的先农坛都在正阳门外,为一成方坛,东南方有观耕台,藉田时才加以陈设,附近又有神仓等建筑。
今仍有若干古建筑保存。
藉田、祀先农是古礼之孑遗,本有重农、劝耕的良好意愿,但历代帝王的亲耕藉田,表现与宣传个人的意味太重,难怪就连有的皇帝自己也说,藉田是“空有慕古之名,曾无供祀训农之实,而有百官车徒之费”。
(《晋书·礼志》) 4.亲桑与享祀先蚕之礼 天子藉田,王后就去采桑养蚕。
礼经有仲春“后率外内命妇始蚕于北郊”的记载,亲桑、享先蚕之礼就是据这项活动而制定的。
(5) 史书记载,汉代已有此礼仪,皇后率领公、卿、列侯夫人到东郊苑中采桑,并以中牢羊、豕祭祀蚕神——苑窊(wā)妇人和寓氏公主。
当时,宫中蚕室养蚕在千薄以上(薄是养蚕的竹帘),蚕丝由织室纺织,用作祭服。
魏晋以后,亲桑礼与藉田亲耕礼比附,遂相应地建造了先蚕坛,又有皇后“采桑坛”。
明嘉靖十年(1531年)在西苑(今北海公园)新建先蚕坛,废去北郊安定门外的旧坛。
实际上,当时亲蚕礼只举行过几次,嘉靖十六年起干脆明令作罢。
清代的先蚕坛在西苑东北角(今北海公园后门一带),并有观桑台、亲蚕殿、先蚕神殿等建筑,但皇后很少亲自莅临,常派嫔妃或官员代祀。
历代所祀蚕神各有不同。
后齐曾祀黄帝轩辕氏为先蚕,后周又以黄帝之妃西陵氏为先蚕。
西陵氏名嫘祖,后代民间养蚕,多祭嫘祖为蚕神。
另有一说,房星天驷为先蚕。
因此,祀先蚕也有祭天驷星的。
5.享先医 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年),将三皇定为先医,令天下郡县加以祭祀。
明、清沿用其制,皆在皇宫内太医院设殿享祀。
每年仲春上甲日由皇帝遣官或太医院正官主祭,全体医官陪祀。
6.五祀 五祀指祭祀门、户、井、灶、中溜,也有作户、灶、中溜、门、行的。
五祀与五行、四季、五脏等搭配,春祀户;夏祀灶;季夏之月(六月)祀中溜,中溜即中室;秋祀门;祭井也在冬季。
汉魏时,都按季节行五祀,孟冬之月“腊五祀”,总祭一次。
唐、宋、元时又采用“天子七祀”之说,祀司命、中溜、国门、国行、泰厉、户、灶。
这里的“司命”,不是星辰,而是宫中小神,相传主督察人的年寿、行为、善恶。
泰厉是无人祭奠的野鬼,主杀害。
明、清两代仍祭五祀,岁终在太庙西庑下合祭。
清康熙以后,罢去门、户、中溜、井的专祀,只在十二月二十三日祭灶。
这就同民间长期流传的灶王爷(灶神)腊月二十四朝天言事的故事相合了。
国家祀典采用了民间的习俗。
7.高禖(méi) 高禖是乞子之祀。
《礼记·月令》说,仲春之月“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高禖,天子亲往。
”玄鸟就是燕子。
《诗经·商颂·玄鸟》:“天命玄鸟,降而生商。
”古代相传,简狄吞鸟卵,而生契。
契是商民族的始祖。
高禖是求子之祭,在玄鸟由南方北归之日举行,可能与此故事有关。
一说高禖之神是女娲。
清代学者王引之认为,“高”是“郊”的假借字,所以祭于郊外。
看来,高禖是远古妇女乞求生育之祭的延续和发展。
高禖之祭,设坛于南郊,后妃率九嫔等参加。
高禖之祭始见于《汉书·武五子传》。
汉武帝年二十九始得太子(戾太子),乃“为立禖”。
魏晋南北朝,各国皆有高禖之祭,但直至唐、宋时才依照礼经制定了礼仪。
宋代高禖坛,以青帝为高禖,于春分之日行礼。
金代高禖祀青帝,在皇城之东永安门北建木制方台,正位祭的是昊天上帝,台下才设高禖神位。
清代无“高禖”之祀,而有“佛立佛多鄂谟锡玛玛”之祭,又称“换索”,据说主要目的是保婴。
司祝歌祷辞云:“聚九家之彩线,树柳枝以牵绳,举扬神箭,以祈福佑,以致敬诚。
某年生小子,绥以多福……。
”(《清史稿·礼四》)这是满族的传统习俗。
8.傩 傩(nuó)是驱除疾疫之礼,《周礼·夏官》有“方相氏”,蒙熊皮,以黄金为四目,著玄衣朱裳,执戈扬盾,率百隶而于季春、仲秋、季冬三时为傩礼,索室驱疫。
东汉时,傩礼在腊日前一天举行,也称为逐疫。
9.蜡腊 蜡(Zhà)、腊本是两种祭祀,蜡祭百神,为报答一年来恩佑之功;腊,原写作“腊”,祭先祖、五祀。
有人认为这是同日异祭(隋杜台卿《玉烛宝典》);有人则认为是同祭异名(汉蔡邕《独断》)。
按《礼记·郊特牲》“天子大蜡八”,蜡祭八神都是与稼穑年成有关的神。
腊祭则是用狩猎获取的禽兽祭享祖先。
虽然两种祭祀起初并非一事,大概因为它们都是岁末的合祭,后来便混为一谈了。
史书记腊祭,始见于《左传》。
虞君不听宫之奇劝谏,假道晋军伐虢,宫之奇叹曰:“虞不腊矣
”时在鲁僖公五年(前655年)。
《史记》记秦惠文王十二年(前326年)初行腊祭。
秦始皇信从歌谣之言,腊祭更名为“嘉平”。
汉代仍改为腊,祭祀宗庙、五祀、百神,慰劳农夫,大飨燕饮。
后蔡邕又有“五帝,腊祖之别名”的说法,因而各朝都依五行相代理论选择腊祭之日。
北周时,腊祭又称蜡祭,于十一月祭神农氏、伊耆氏等。
隋初沿用周制,定孟冬下亥日蜡百神,腊宗庙,祭社稷。
开皇四年(584年),隋文帝下诏,停止原行蜡祭,改为十二月举行腊祭。
唐贞观十一年(637年),定蜡腊之礼,于季冬寅日蜡祭百神于南郊;卯日祭社稷于社宫,辰日腊享于太庙。
祭礼同圜丘祭祀。
宋代以十二月戌日为腊日,建蜡百神坛,同日祭社稷,享宗庙。
神宗元丰时又改为腊祭前一天蜡祭百神,四郊建四坛,各祭其方之神。
南宋绍兴时定蜡东方、西方为大祀,蜡南方、北方为中礼。
元、明后,国家祀典已无蜡腊之祭,但地方州府或有“八蜡庙”,蜡腊之祭仍在民间举行。
历代礼书“吉礼”事项最繁。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一个周密而庞大的神鬼体系,几乎可以说无处不有神鬼,无物不有神鬼,这里所介绍的,仅是纳入国家祀典的、比较重要的神鬼祭祀。
古时候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具备哪些??
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按男女内外有别位置和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内外有别的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三从四德 定义、源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 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义绝”与“和离 “义绝”与“和离”,同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方式。
“义绝”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
礼规定丈夫可以休妻,妻不能离夫,但是丈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
”妻子可以与杀死岳父母的丈夫脱离关系,因为他破坏了“夫妻义合”的原则,妻子离开他是正当的。
“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且不再限于夫杀妻之父母,而是包括夫或妻对对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外祖父母等的侵犯(殴打、詈骂和伤害)。
唐宋通行的七种“义绝”条件有2条针对丈夫,1条夫妻共用,4条针对妻子,其中有“妻子欲害夫”即“义绝”的条款。
法律还规定,若犯义绝不离的,“合得一年徒罪”。
元明清义绝据时变更内容。
“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
”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
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参考资料:
单人旁的加个家字怎么拼的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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