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以下材料拟写一份会议纪要。
要求格式规范,要素完备。
公文的含义 公文──公务文书。
指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处理各种事务中形成的体式完内容系统的各种书面材料,或称文件。
公文的特征 一、有鲜明的政治性。
二、有法定的作者。
法定作者,即有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
三、有法定的权威和特定的格式。
作为机关的喉舌,公文可以代表机关发言代表制发机关的法定权威。
因此,制发公文必须统一格式,不能各行其是。
四、有现实的效用。
公文的作用 一、有上传下达、互通情报的作用。
二、有工作依据和凭证的作用。
三、有宣传教育的作用。
四、有规定人们行为的规范作用。
公文的格式 公文的格式一般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或机关用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文件版头、公文编号、机密等级、紧急程度、阅读范围等项。
一、标题。
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公文种类三部分组成,称为公文标题“三要素”。
如:《延华集团董事局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这一文件标题中,“延华集团董事局”是发文机关,“关于表彰1997年度先进工作者”是发文事由,“通知”是公文种类。
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
公文标题的位置在公文的开首,居于正文的上端中央。
二、主送机关。
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发出的指示、通知、通报等公文,叫普发公文,凡下属机关都是受文机关,也就是发文的主送机关;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报告或请示的公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报送另一机关,可彩抄报形式。
主送机关一般写在正文之前、标题之下、顶行写。
三、正文。
这是公文的主体,是叙述公文具体内容的,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内容要求准确地传达发文机关的有关方针、政策精神,写法力求简明扼要,条理清楚,实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长杂乱。
请示问题应当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数事。
四、发文机关。
写在正文的下面偏右处,又称落款。
发文机关一般要写全称。
也可盖印,不写发文机关。
机关印章盖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间,作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生效的凭证。
五、发文日期。
公文必须注明发文日期,以表明公文从何时开始生效。
发文日期位于公文的末尾、发文机关的下面并稍向右错开。
发文日期必须写明发文日期的全称,以免日后考察时间发生困难。
发文日期一般以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六、主题词。
一般是将文件的核心内容概括成几个词组列在文尾发文日期下方,如“人事任免 通知”,“财务 管理 规定”等,词组之间不使用标点符号,用醒目的黑体字标出,以便分类归档。
七、抄报、抄送单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内容的有关单位。
送往单位是上级机关列为抄报,是平级或下级机关列为抄送。
抄报、抄送单位名称列于文尾,即公文末页下端。
为了整齐美观,文尾处的抄报抄送单位、印刷机关和印发时间,一般均用上下两条线隔开,主题词印在第一条线上,文件份数印在第二条线下。
八、文件版头。
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头,标明是哪个机关的公文。
版头以大红套字印上“××××××(机关)文件”,下面加一条红线(党的机关在红线中加一五角星)衬托。
九、公文编号。
一般包括机关代字、年号、顺序号。
如:“国发[1997]5号”,代表的是国务院一九九七年第五号发文。
“国发”是国务院的代字,“[1997]”是年号,(年号要使用方括号“[ ]”),“5号”是发文顺序号。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的,只注明主办机关的发文编号。
编号的位置:凡有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的上方红线与文头下面的正中位置;无文件版头的,放在标题下的右侧方。
编号的作用:在于统计发文数量,便于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时,可以作为公文的代号使用。
十、签发人。
许多文件尤其是请示或报告,需要印有签发人名,以示对所发文件负责。
签发人应排在文头部分,即在版头红线右上方,编号的右下方,字体较编号稍小。
一般格式为“签发人:×××”。
十一、机密等级。
机密公文应根据机密程度划分机密等级,分别注明“绝密”、“机密”、“秘密”等字样。
机密等级由发文机关根据公文内容所涉及的机密程度来划定,并据此确定其送递方式,以保证机密的安全。
密级的位置:通常放在公文标题的左上方醒目处。
机密公文还要按份数编上号码,印在文件版头的左上方,以便查对、清退。
十二、紧急程度。
这是对公文送达和输时限的要求,分为“急件”、“紧急”、“特急”几种。
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工作问题的及时处理。
紧急程度的标明,通常也是放在标题左上方的明显处。
十三、阅读范围,根据工作需要和机密程度,有些公文还要明确其发送和阅读范围,通常写在发文日期之下,抄报抄送单位之上偏左的地方,并加上括号。
如:“(此件发至县团级)”。
行政性、事务性的非机密性公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的行文,都不需特别规定阅读范围。
十四、附件。
这是指附属于正文的文字材料,它也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件不是每份公文都有,它是根据需要一般作为正文的补充说明或参考材料的。
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之前,注明附件的名称和件数,不可只写“附件如文”或者只写“附件×件”。
十五、其他。
公文文字一般从左至可横写、横排。
拟写、誊写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严禁使用圆珠笔和铅笔,也不要复写。
公文纸一般用16开,在左侧装订。
公文的行文关系 行文的关系,指的是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关系。
注意: 一、下级机关一般应按照直接的隶属关系行文而不要越级行文。
二、行文常规:平行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应当使用平行文(如函、通知等),不能使用上行文(如请示、报告等),更不能使用下行文(如命令、指示、决定等)。
三、要分清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向上级的请示,不要同时抄送下级机关;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可以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当根据内容写明主送机关和抄报机关,由主送机关负责答复所请求的问题;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单位行文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要注意党政不分的现象。
党务和政务事宜要分别行文,凡属政府方面的工作,应以政府名义行文;凡属党委方面的工作,应以党委名义行文。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不同种类的公文,有着不同的具体要求和写作方法,但是,不论哪一种类的公文,都必须做到以下同点: 一、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和上级机关的有关规定。
二、要符合客观实际,符合工作规律。
三、公文的撰写和修改必须及时、迅速,反对拖拉、积压。
四、词章必须准确、严密、鲜明、生动。
注意几点:(一)条理要清楚。
公文内容要有主有次,有纲有目,层次分明,中心突出,一目了然。
(二)文字要精炼,篇幅要简短。
(三)遣词用句要准确。
公文要讲究提法、分寸,措词用语要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做到文如其事,恰如其分。
(四)论理要合符逻辑。
公文的观点要明确,概念要准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词,产生岐义,耽误工作。
(五)造句要合符文法,通俗易懂,并注意修辞。
不要随便生造一些难解其意的缩略语,对涉及一些平时用简称的单位应使用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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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七)正确使用顺序号[ 一、(一)、1、(1)]。
五、要符合保密制度的要求。
公文的种类 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
一九八一年二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暂行办法》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归纳为九类十五种,即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求、批复、函。
这些文种近视眼行文关系、文件去向,可分为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上行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求、报告。
平行文──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的发文,如通知、函。
下行文──上级机关对所属下级机关的发文,如命令、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等。
延华集团和各成员企业使用频率较高的文种只有请示、报告、通知、通报、函五种。
请示和报告 一、请示。
请示是向主管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或问题作出指示、给予答复、审核批准时所使用的公文。
请示与报告的区别:请示是要求上级机关给予答复的文件,而报告则是不要求答复的文件。
(一)什么事情应该请示
一般而言,凡向上级请示的问题,应属于以下几种情况: 1、属于主管上级单位明确规定必须请示批准才能办理的事项。
2、对现行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等不甚了解,有待上级单位明确答复才能办理的事项。
3、工作中发生了新情况,而无章可循,有等上级明确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4、因情况特殊难以执行现行规定,有待上级重新指示才能办理的事项。
5、因意见分岐,无法统一,难于工作,有待上级裁决才能办理的事项。
6、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可以开展工作,但因事由重大,为防止工作中失误,需请示上级审核的事项。
7、按上级明文规定,完成一个任务,需报请上级审核的有关事项。
(二)撰写请示需掌握的三个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
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
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
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
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3、具体提出对上级的要求。
包括希望按某个最佳方案批示;由于时间限制,或事态严重,希望上级尽快答复,甚至务请在什么时限内答复;提请上级批复时需要注意或强调的问题,否则可能引起什么不良后果;在上级正式批复前,建议上级同意暂先按什么原则进行工作;等等。
向上级提出上述要求的目的,是为了得到上级及时、准确的批复,但行文中切勿使用要挟的言辞。
二、报告。
报告是陈述性文件。
它的种类很多,按内容可分为专题报告、综合报告、总结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年度报告、季度报告、月份报告和工作进程报告等。
为了陈述清楚,报告的拟写方式一般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情况;二、经验;三、问题;四、今后意见。
如果属于自我批评、工作反省的专题报告,也可分为四个部分:一、情况;二、原因;三、责任;四、处理情况和意见。
通知 通知是一种使用范围较广的文体。
凡需要特定机关和人员知道、办理的事宜,都可以用通知。
但也不能因为通知便于使用而滥用通知。
通知可分为“批示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五种。
这里仅介绍“一般性通知”、“会议性通知”、“任免通知”三种。
一、一般性通知。
在上级机关的有关事宜需要使下级机关知道或办理时,如:庆祝某个节日,成立、调整、合并、撤销某个机构,启用印章,更正文件差错,请下级机关报送有关材料等,都可使用这种通知。
这种通知,要交待清楚所通知的事项,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等。
二、会议通知。
上级机关要召开比较重要的会议时,一般都要提前通知所属有关单位,这就是会议通知。
这种通知要求写得明确具体,交待清楚会议名称、主持单位、会议内容、起止时间、参加人员、会议地点、报到地点、携带材料以及其他有关事宜。
如果这些事项交待不清,丢三拉四,就可能影响会议的按时召开和正常进行。
三、任免通知。
上能机关在任免下级机关的领导人或上级机关的有关任免事项需要下级机关知道时要发任免通知。
这种通知的写法比较简单,一般只要写清俯发碘菏鄢孤碉酞冬喀楚决定任免的时间、机关、会议或依据文件,以及任免人员的具体职务即可。
不论哪种类型的通知,都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一、通知一般都要有一个符合标题“三要素”(即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的标题,使人一看标题就知道是通知什么事情或要求做什么事情。
有些机关简单地使用“通知”作标题,这是不确切的,应尽量避免,更不应提倡。
二、被通知单位就是文件的主送单位,有的通知往往不写被通知单位,这是不妥当的。
三、如果所通知的事项需要被通知的单位尽快知道,可在“通知”之前加“紧急”二字,这就是常见的“紧急通知”。
通报 通报是把工作情况、经验教训、好坏典型事例等,通知所属下级单位的文件。
通报的作用在于沟通消息,互通情报,使有关单位和组织了解工作的进程,树立全局思想,安排自己的工作;或使其学习他地、他人的经验,见贤思齐,推动自己的工作;或使其记取他地、他人的教训,引以为戒,警惕类似问题的发生。
因此,撰写此类公文,要放眼全局,拿准所通报内容的普遍意义。
要事实准确,把时间、地点、人物、数据、事例、背景都书写清楚。
要目的明确,对其原因、影响、经验、教训进行科学地总结,使人得到教益。
通报采用叙事的写法,总的要求:叙事清楚,简明扼要。
函 函,即信;公函即公务信件。
它是上下级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在商洽和联系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所使用的文体。
函的特点是不受公文规定的严格限制,如不用正式文件头,也可不编文件号,有时还可不拟标题,因此用起来极为简便。
公函大体有以下几种用法: 一、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询问一般事宜,或上级机关答复或催办下级机关有关事宜。
二、平行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有关事宜, 三、用函来通知一般事项。
如通知开一般性的会议、要求下级机关报送某项材料或统计某些数字等时,也常用公函。
四、向上级机关请示较小事宜也常用函。
函件采用书写、复印、打印、传真等传递方式均可。
机关公文的制发程序 凡以机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件,均须按以下程序处理: 制发文件单位拟稿 送机关办公室核稿 呈领导审阅签发 机要员登记编号 打字校对付印装订 机要员用印留存 发文单位发出文件 1998年1月22日 办公室主任应具备的素质 无论什么机关的办公室主任,都是那个机关领导者的耳目、参谋和助手。
一个称职的办公室主任,应该具备以下素质: 一、具有正确领会领导意图的理解能力。
领导的意见、指示一般都是通过办公室主任上传下达的。
因此办公室主任必须要正确理解领导的意图,以便准确地上传和下达领导的意见、指示。
二、具有组织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能力。
大型会议和大型活动,一般都由办公室出面组织,需要办公室主任作出详尽的计划与周密的安排,包括会议通知、材料准备、会场布置、食宿安排等等,凡涉及到的所有细小末节的事情都必须安排得十分周到,否则就会贻误工作。
三、具有妥善处理事务的能力。
因为办公室主任有时候是代表领导者处理事务的,所以,无论是领导交办的事务还是领导没有交办的机关其他事务,都必须一件一件处理得恰到好处,不能因事务处理得不妥当而损害领导的形象。
四、具有很强的驾驭文字的能力。
办公室主任不仅要做好会议记录、综合文字材料等简单的文字工作,更重要的是要参与审定或者亲自撰写领导讲话文稿、审核并修改以机关名义发文的各类文稿。
所有这些出台的文字材料,都代表着机关的形象。
因此,办公室主任应该具备很强的驾驭语言文字的能力,并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
五、要有很强的综合、平衡、协凋能力。
机关办公室是具有综合、平衡、协调职能的机构,很多时候都代表领导者综合情况、平衡关系、协调工作。
因此,办公室主任要全面地了解和掌握全局情况,站在领导者的立场和角度做好全局各项工作。
六、要有一定的公关能力。
办公室主任经常接待来访人员和来客,领导不在场要接待得十分得体;领导在场时,不能喧宾夺主。
代表领导者到外面办事,要想方设法克服一切困难,千方百计把事情办成。
七、要有超前的预测和参谋能力。
某些事预计领导会想到,要提前作好准备;某些事领导暂时还没有想到而办公室主任想到了,要提醒领导;领导办某一件事,办公室主任要注意学习领导的办事方法,设身处地想想这件事要是由自己来处理该怎么处理,必要时还可为领导当参谋,出主意。
如果作文是以记者的角度写的,写到别人说话该怎么写
山东长山县有一位王瑞亭公子,能够扶乩问卜,预言人间祸福。
乩神何仙,乃是八仙之一吕洞宾的弟子。
也有人说他只是吕洞宾所骑的仙鹤变的。
每当何仙降临,常与人论文作诗。
太史李质君把他当老师一样看待。
经他评改的文章,脉胳清晰,理达词畅;李太史之所以揣磨成熟,能考中进士,大多仰赖何仙的功力,因此,当代的一些文学士子都非常景仰他。
然而他为人决断疑难事务,多凭事理,从不追究别人的错误和责任。
康熙三十年,朱文宗大人亲临济南府主持岁考。
考试以后,参加会试的诸位友人,请何仙来预测岁考的等第。
何仙要来他们所作的文章,一一加以评点。
座中有一位是乐陵考生李忭的好友——李忭是一位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读书人,大家对他都抱着殷切的希望——这位友人拿出李忭的试卷,请何仙品评。
何仙为他占了一卦,卦象显示为:“一等”。
过了一会卦象上又说:“刚才对李生的评价是根据文章的质量来断定的。
可是此人运气太坏,应该黜为四等。
奇怪啊!文章的质量与人的运气怎么差得这么远,难道是因为朱文宗评卷不论文采吗?诸位考生,请少等片刻,我现在就去打听明白。
”又过了不大一会,卦象上又说:“刚才我到了提学的官署里,看到朱文宗大人公事繁忙,他所焦虑的问题根本不在诸生的考文上。
一切试艺文卷都交给了他的六、七个幕僚来处理,其中有的人是廪生,还有的是以捐资取得资格的监生,这些人一点天赋的秉性都没有,大半都是饿鬼道中的游魂,以到处乞食为生。
托生以前曾在黑暗的地狱里生活了八百年,眼睛的精气已完全丧失,就象人在洞里呆得久了,乍一出来,看天地的颜色都变了样,因此失去了明辨事物的能力。
其中,可能有一两个前世为人身所化,但对文章阅卷分等之类的工作,也掌握不住标准。
”大家又问:有没有法术可以挽回?卦上又说:“法术也要尊重事实,这是人所共知的道理,何必多问?”大家都领会了其中的用意,不再多问,并把乩卜的结果转告了李忭。
李忭听了恐惧不安,拿着他的文章请求另一位太史孙子未加以鉴定,并把何仙乩卜的凶兆告诉了孙太史。
孙太史读了他的文章,非常欣赏他的文采,因而解除了他的困惑。
李忭认为孙太史是享誉海内的文章宗师,很有权威,所以心里感到踏实,便不再把何仙乩卜之辞放在心上。
后来,岁考的结果公布了,李忭果然列在了第四等。
孙太史听到这消息大吃一惊,把李忭的试卷取来重新阅读,仍然找不到毛病。
他感慨地说:“石门提学朱文宗大人,很早就有文名,必然不至于谬误到如此地步。
一定是幕府中的醉汉,不懂文章作法和句读的人干的。
” 于是众人都非常敬佩何仙的神功,一起对他焚香膜拜,表示敬意。
这时,何仙又为李忭乩卜一卦,乩书上说:“李生不要因为暂时的委屈,心里就产生愧疚。
要把盲试官错判的试卷,多复写几份,广为传播,这样一来,就会更加暴露他们的荒诞无稽,明年的会试,可望得到优等成绩。
”李忭照着何仙说的办法去做。
久而久之,府学里的官员们听到群众的议论感到压力很大,便为李忭挂匾表示慰问。
第二年,他的会试成绩果然列为优等,何仙的卜术如此的灵验啊!异史氏说:“幕府中的无能之辈这么多,无怪乎京城里的丑妇巷中,一到晚上就没有闲床了。
唉,真可悲呀!”
求助一道初二上学期政治题。
这种问答题是开放性的 一般自己答个差不多就行 比如班会步骤无非也就是主持人先上台说一段blablabla的引言 引出主题 然后介绍主人公 或者找下面的同学上来介绍(如果有人知道的话) 讲完以后请同学谈感受 说说以后怎么做 如果可以就此题让同学们写一些演讲稿 发扬人物精神之类的 其实挺好写的 初二政治 说一句劝 最好自己组织语言 语言这种东西是要靠自己的 学是学不来的 人的个性很大一部分就在于他的文字是否出彩 即使是比较死板的政治 只要平时锻炼好 也能答出出彩的地方 让评卷老师眼前一亮 虽然很功利 但是学生也就只能这样 除非你很个性呵呵 这种题如果不是很需要专业知识就不必问了 自己随便组织语言即可 刚开始自由写 然后有答案了就进行修改 就没什么大问题 况且这道题目还需要别人的答案 那真的有点抄袭的意思了 别人的思想毕竟是别人的 无心之说 呵呵
在语文阅读和写作教学中,你有哪些问题或困惑
1.1897年4月办起师范院和外院学堂,即小学堂,让师范生分班教学。
一年后又办起中院,即中学堂,上院即大学堂,建成于1900年2.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
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
孟子说:“夏日校,教也。
”到了商朝,称为“庠”,到周成为“序”。
“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
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
“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
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
“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
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
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
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
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
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
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在长安兴建太学,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
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
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
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
教师称博士。
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文学,助教与教官。
宋代除了太学外,有律算书画医诸学,书院制度开始兴起。
宋初有四大书院——白鹿,乐麓,应天,嵩阳。
南宋书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国小学,回回国小学,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学。
元代书院始设“山长”明清教育制度相近,中央有国子监,学生称贡生、监生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国学生清代正式形成五贡——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明清府和州县设孔庙和学官(学校),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谕明学称学正,副职均称训导,学生院试进学后的生员(秀才),按成绩优劣依次分廪生增生、附生。
还有启蒙教育,明清有三类:私塾,义学,专馆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建立京师大学堂为新式学校 3 未名湖、博雅塔和图书馆4.科举以前的人材制度秦朝以前,中国社会采用分封制,选士也依靠世袭制度。
西周时,天子以及诸侯分封天下。
周礼之下,社会阶级分明。
管理国家由天子、诸候、卿、士分级负责。
而各阶层按伦常,依照血缘世袭。
到了东周,稳定的制度开始崩溃,於是有「客卿」、「食客」等制度以外的人材为各国的国君服务。
到了汉朝,分封制度逐渐被废,皇帝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皇帝为管理国家,需要提拔民间人材。
当时采用的是察举制,由各级地方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
由州推举的称为秀才,由郡推举的称为孝廉。
察举制缺乏客观的评选准则,虽有连坐制度,但后期逐渐出现地方官员徇私,所荐者不实的现象。
东汉末年,曹丕时创立九品中正制,由中央特定官员,按出身、品德等考核民间人才,分为九品录用。
魏、晋、六朝时沿用此制。
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改良,主要分别是将察举之权,由地方官改由中央任命的官员负责。
但是,这制度仍然存在不公平的弊病。
晋代以后,负责中正的官员都由世家士族出任,他们考核人材所凭准则,仅限於门第出身。
於是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不但堵塞了民间人材,还让世族得以把持人事,影响皇帝的权力。
[编辑]隋唐为了改革九品中正制,隋文帝於开皇七年587年命各州「岁贡三人」,应考「秀才」。
隋炀帝在大业元年605年设进士科取士,成为以后的科举。
在整个隋朝的三十八年内,总共举行了四至五次科考,总共取秀才、进士十二人。
唐朝继承并发展了这一制度。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与制科两类。
常科每年举行,制科则是皇帝临时设置的科目。
常科的考生有生徒和乡贡,常科名目很多,依据应举人的条件和考试内容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科。
生徒是在国子监(国子学、弘文馆、崇文馆)、各地学馆入学考试合格的学生。
乡贡则是通过府试、州试的人,又称举人;考头名的称解元。
通过朝庭尚书省的省试者称为进士及第,考头名的称状元,其余分甲第和乙第。
唐朝初年,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科举考试,开元二十四年(726年),以郎官地位太轻,改由礼部侍郎主持。
唐代科举中最常见的科目是进士和明经。
进士一般试帖经、杂文、策论,分别考记诵、辞章和政见时务。
明经一般试帖经、经义、策论。
所以进士和明经的区别主要在于辞章和经义。
当时人重进士和轻明经。
进士每年录取名额不过三十人,加上明经也只有百人左右。
除了每年的常科考试外,还有临时不定期由皇帝亲自主持的科举考试,叫制科。
唐代制科的科目见于记载的就有百种,如博学宏词科、文经邦国科、达于教化科、可以理人科等。
参加制科的人不仅有白身,也包括有出身和官职的人。
应试者可以由他人举荐,也可自荐。
开元以后,全国参加制科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所以“所收百才有一”。
考试以策论为主,也考经史和诗赋。
录取后“文策高者,特赐与美官,其次与出身”。
制举以开元时期为最盛,文宗太和以后就很少举行了。
武则天主政时,曾首创了由皇帝主持,覆核进士资格的殿试;和取武将的武科举。
但是二者在唐朝时并未有成为定例。
唐代的科举仍然留有一定的举察制影子。
例如:士子在应试前,流行把自己的作品呈送社会名流,希望名流能向主考推荐。
除了武则天主政的一段时间外,唐代的科举没有糊名的习惯。
考官在评卷时,考生的名声往往是考虑因素之一。
这样做的原意跟举察一样,是希望可以兼顾人材在试场外的表现。
但同时这亦无可避免造成了不公平,出现士子与考官之间的利益瓜葛。
到了唐末吏治败坏时,弊病更甚。
整个唐朝的科举取士约一万人。
唐代的宰相中,百份之八十是进士出身,可见科举的成效。
但科举亦并非唐代政府招纳人材的唯一方法,门荫入仕和杂色入流也是唐代重要的入仕途径。
到了唐代后期,出身寒门由科举入仕者渐多,与世族门荫入仕者形成两大官僚派系集团,互相倾轧,史称「牛李党争」。
唐朝的新科进士仅授予的官职远较后代进士低微。
例如,唐朝秀才科上上第授正八品上官职,明经科的上上第授从八品下官职而进士、明法两科,甲第授从九品上;乙第只能当最小的官从九品下。
著名诗人王维考中状元后当的太乐丞,就是从八品下的小官。
因此,唐朝的科举类似于现代的基层公务员招考。
[编辑]宋宋代进一步改良了唐朝的科举制度,确立了一套相当完整的体制。
宋代改良科举制度,其中重要原因是皇帝欲加强对取士过程的控制,减少考官及士子联党结派的可能。
自宋太祖开宝六年起,取录的进士一律要经过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最后一关殿试,名次也由皇帝亲定。
自此以后,进士都是「天子门生」,而不再是考官的门生。
为了保证考试公平及公正,宋朝对考试的规则进一步完善,以免考生或考官作弊。
另一方面,宋代取士的数量大增,每科进士通常达数百人,并且放宽了应考条件,不论财富、声望、年龄皆可应考,对偏远地方的考生更给予路费。
自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起,定期开考,三年一科,之后为明、清二朝所沿袭,至科举被废为止。
宋代的科考分为三级:解试(州试)、省试(由礼部举行)和殿试。
解试由各地方进行,通过的举人可以进京参加省试。
省试在贡院内进行,连考三天。
为了防止作弊,考官俱为临时委派,并由多人担任。
考官获任后要即赴贡院,不得与外界往来,称为锁院。
考生到达贡院后,要对号入座,同考官一样不得离场。
试卷要糊名、誊录,并且由多人阅卷。
而殿试则於宫内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及定出名次。
自宋代起,凡於殿试中进士者皆即授官,不需要再经吏部选试。
南、北宋三百二十年,总共开科一百一十八次。
取进士二万人以上。
[编辑]元蒙古人不着重开科取仕,灭宋后一度不举办科举,至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再次开办。
元代科举分地方的乡试,和在京师进行的会试及殿试。
元代科举只考一科,但分成左右榜。
右榜供蒙古人、色目人应考;乡试时只考两场,要求较简单。
左榜供汉人、南人应考,乡试时考三场,要求较严格。
乡试、会试考获名单俱按种族分配。
元朝自仁宗至顺帝时灭亡止,科举时办时废,只曾举办约十次,取士一千余人。
但元科举所选人材通常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元政府中产生的影响也不大。
[编辑]明、清明清科举各级考试名称明朝的科举在宋代的基础上继续改良发展,制度已非常完善,规模也更大,参加科举的人数大增;考核的内容却开始僵化。
明朝二百七十七年开科八十九次,取进士一万七千人。
清朝科举基本承袭明制。
清开国初时曾在顺治年间两次分满汉两榜取士;之后改为只有一榜,但不鼓励满人、蒙古人参加,把科举入士之途留给汉人,即所谓「旗人不占鼎甲」。
清朝二百六十七年间开科一百一十二次,进士二万六千人;进士前三名中只有三人是满人,其中两人是顺治分榜时所取。
明清时,正式由国家举行的科考分为三级:乡试会试殿试在参加正式科考以前,考生先要取得「入学」的资格,即成为生员。
入学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称为童试的县、府、院三级考试。
这是大部分士子所用的方法,被认为是入士的正途。
另一方法是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
监生中有皇帝恩准的「恩监」;因长辈曾为国建功而特准的「荫监」;和最常见的方法:透过捐献金钱财物而成的「捐监」。
监生虽然亦可应乡试、会试;但一般被认为是「杂流」,就算能考中进士,地位也较为低。
[编辑]童试童试亦称童子试,分为「县试」、「府试」及「院试」三个阶段。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
清朝时一般在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
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
通过县、府试的便可以称为「童生」,参加由各省学政或学道主持的院试。
清朝的院试是每三年举行两次,由皇帝任命的学政到各地主考。
辰、戌、丑、未年的称为岁试;寅、申、巳、亥年,称为科试。
院试得到第一名的称为「案首」。
通过院试的童生都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有了「功名」,进入士大夫阶层;有免除差徭,见知县不跪、不能随便用刑等特权。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公家按月发给粮食;其次称“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生员获得「入学」的资格后,可以到官办的府、州、县学读书。
不过明清的入官学基本上只是一种形式,并没有多少真正的知识传授。
入学后经过学政的选拔,便可以参加下一级乡试。
成绩特佳的生员,有机会被选为贡生,成为国子监的学生。
与国子监其他「监生」不同,「贡生」是正途所出,属一种荣誉。
有些读书人要多次尝试才能通过最基本的县、府试成为童生。
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试多次落第,到了白发苍苍仍称「童生」者大不乏人。
清道光年间广东曾经多次有百岁童生参加院试的纪录。
[编辑]乡试乡试是正式科考的第一关。
按规定每三年一科。
清朝时是在子、卯、午、酉年举行,遇上皇帝喜庆亦会下诏加开,称为「恩科」。
乡试於八月在京城及各省省城的贡院内举行,亦称「秋闱」。
考官是由翰林及进士出身的官员临时担任。
乡试每次连考三场,每场三天。
开考前,每名考生获分配贡院内一间独立考屋,称为「号舍」。
开考时,考生提著考篮进入贡院,篮内放各种用品,经检查后对号入座。
然后贡院大门关上,三天考期完结前不得离开,吃、喝、睡都得在号舍内。
每次各省乡试取录的名额不一,按各地文风、人口而定。
清朝时,以直隶、江浙取录最多,贵州最少。
监生、贡生更可以离开本籍,到京师赴考。
乡试发的称为「乙榜」,又称「桂榜」。
考中的称为「举人」,头名举人称「解元」。
中了举人便具备了做官的资格,[编辑]会试和殿试通过乡试的举人,可於次年三月参加在京师的会试和殿试。
会试由礼部在贡院举行,亦称「春闱」,同样是连考三场,每场三天,由翰林或内阁大学士主考。
会试发的榜称为「杏榜」,取中者称为「贡士」,贡士首名称「会元」。
得到贡士资格者可以参加同年四月的殿试。
殿试由皇帝主持和出题,亦由皇帝钦定前十名的次序。
殿试只考一题,考的是对策,为期一天。
录取名单称为「甲榜」,又称「金榜」;分为三甲:一甲只有三人,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赐「进士及第」。
二甲多人,赐「进士出身」。
三甲则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一般称为「传胪」。
殿试只用来定出名次,能参加的贡士通常都能成为进士,不会再有落第的情况。
能中进士便是功名的尽头,不能重考以求获得更高的名次。
能够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就是「连中三元」。
明清的惯例,殿试一甲授翰林院修撰及编修。
其他成绩较好的进士亦入翰林院,任「庶吉士」。
成绩较次的进士任六部、中书、御史或知府、知县等职。
明初洪武三十年1397年的会试曾发生南北榜之争。
当年春天杏榜取录的五十二名进士全部为南方人,引起北方举人的不满。
朱元璋大怒,亲自查问后,把三名主考处死,在夏天再发榜,所取的进士全为北方人。
之后在明仁宗时确定,会试按地域分配名额。
在会试的试卷中加上「南」、「北」等字,按「南六十」、「北四十」的规定录取进士。
之后比例偶有调整,但按地域分配名额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举被废。
这种制度保障了文化相对落后的边远省份(如甘肃、贵州、云南等)每界科举会试有一定数量的举人成为会士、进士,进入政界的中高层,有利于保持国家的统一与政治安定。
[编辑]废除鸦片战争后,科举的内容渐渐与时代的需要脱节,加上西学东渐和学校教育的崛起,科举制度渐渐衰落。
1895年,中国在甲午战争中被日本打败,发生在京考会试的举人集体请愿的公车上书事件。
康有为、梁启超等举人们的建议之一,便是改革科举,兴办新学。
百日维新时,科举一度被废,但在戊戌政变后再次被恢复。
1901年,清政府先废除考试用八股文。
到了光绪三十一年,即1905年9月2日,经袁世凯奏请,慈禧以光绪名义发布上谕明告:「着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
各省岁科考试,亦即停止」。
自此延续千年的科举制度正式宣告废除。
[编辑]日落后的科举:留学生考试清政府虽然废止了传统的科举,但并未停止透过考试来从民间选拔人材;而科考千年来深入民心,民间对以考试入士为官之途,仍然有相当的需求。
在废科举的同时,清政府同时制订了「留学生考试章程」,吸引归国的海外留学生透过考试进入政府。
1905年至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为止,被称为「洋科举」的留学生考试举办过六次,总共取录了1388人。
根据规定,在海外高等学校入学三年者可以应考。
考试分为两场,首场在学部举行,称「部试」;次场在保和殿举行,称为「廷试」。
考试内容包括外文,以及留学生留学时所习科目。
考取者按成绩及其学习专业,分别授予各科「进士」、「举人」等传统科举的身份,成绩最佳者更授予翰林编修。
当时的各式名衔包括有「格致科进士」、「工科进士」、「商科举人」以至「牙科进士」等等。
[编辑]科举的考试内容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