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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立法调研会上的主持词

时间:2018-12-20 09:52

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立法原因、宗旨和基本原则

2月1日,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在兰州胜利闭幕。

本报记者 党运 摄本报讯 (甘肃日报记者尤婷婷 徐爱龙)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2月1日上午在兰州胜利闭幕。

会议由主席团常务主席王三运、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孙效东、周多明、李慧、马青林、张绪胜主持。

在主席台就座的有刘伟平、冯健身、欧阳坚、罗笑虎、连辑、吴德刚、泽巴足、咸辉、张晓兰、虞海燕、李建华、傅传玉、冉万祥、崔玉琴、张开勋、郝远、李荣灿、王玺玉、黄强、夏红民、马世忠、德哇仓、刘立军、张津梁、黄选平、栗震亚、张世珍、张景辉、李沛文、马文云、侯生华、梁明远、路志强、祁学军、李阳、廖志安、李永军、马国瑜、邢伟志等。

大会通过了关于甘肃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省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省及省级财政预算的决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关于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罢免陆武成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通过了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罢免陆武成的甘肃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在会上讲话。

他指出,这次大会,是一次集中各方智慧、团结民主务实的大会,是一次弘扬新风正气、催人奋发进取的大会。

会议期间,各位代表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履行职责,体现了敢于担当、高度负责的使命意识,展示了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彰显了顾全大局、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

会议审议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各项报告,充分反映了全省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发展愿望,必将极大地激励全省各族人民,满怀信心向着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王三运强调,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

我们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要求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这次省“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上来,集中全省的智慧和力量,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发进取,推动经济发展适应新常态、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依法治省迈上新征程。

要聚焦转型升级发展这个中心任务,坚持以丝绸之路经济带黄金段建设为统领,深入实施“3341”项目建设工程,更加注重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共同拉动,更加注重经济、文化、生态三大平台协同支撑,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一同发力,更加注重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推动经济发展在新常态的轨道上行稳致远。

要坚决用好深化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紧紧扭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推动国资国企、财税体制、金融体制等关键领域改革率先取得突破,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和改革的协同深化,营造各领域改革互动并进的良好局面。

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这个基本方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完成民主法制领域涉及人大工作的年度改革任务;发挥人大立法的主导作用,推动地方立法从侧重经济立法向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多元立法并重转变;凸显人大代表的示范引领,广大代表要以身作则,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法治甘肃建设的具体实践。

要始终牢记改善民生这个崇高使命,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不懈追求,扎实做好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工作,持续抓好“人大代表在行动”特色实践活动。

要精心锻造履职能力这个看家本领,围绕依法履职、强化监督、拓展平台推进创新,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监督检查的实效性、专题调研的精准性、代表工作的特色性。

要不断强化改进作风这个重要保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带头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新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深入开展“抓落实年”活动,以良好的作风推动工作落实。

王三运强调,要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

各级党委要自觉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全力以赴支持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尽责,认真听取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的真知灼见,广泛吸纳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参与重大决策。

各位代表要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动员和团结全省各族人民,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心、一流的业绩,努力开创甘肃更加美好的未来。

后勤工作人员大会演讲要注意什么

省政府办公厅1997年工作总结和1998年工作要点  一、深入“争创”,1997年工作又有新提高。

  1997年,是我国历史上非常重要而又极不平凡的一年,是我省实施赶超战略迈出重要步伐的一年。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办公厅党组带领全厅干部职工高举“争创”旗帜,增强改革总揽意识,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全厅两个文明建设以得新进展。

呈现出持续稳定不断发展的良好态势,具体表现为“五个有所”:  (一)政务服务水平有所提高  抓大事和超前谋划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

  年初,秘书长提出:注意把握大局,围绕政府中心开展工作;注意掌握实情,主动加大调查研究的力度;注意适度超前,积极参与谋划大事;注意统筹兼顾,协调各方面抓好落实。

一年来,经过全厅上下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如:协助抓好农业产业化和加快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工作,组织了全省农村工作会、江淮分水岭地区综合治理开发工作会等重要活动,起草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农业产业化战略的决定》;协助抓好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的落实和扶贫工作;协助抓好国有企业改革及配套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了全省工业结构调整会等一些重要会议,并形成了《关于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等一批改革力度较大的政策性文件 ;协协助抓好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和个体私营经济工作,并协调制定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的决定》;协助做好财政金融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进财政奖励和扶持财源建设的办法,参与组织召开了全省金融会、证券工作会,建立了每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协助做好财政金融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改进财政奖励和扶持财源建设的办法,参与组织召开了全省金融会、证券工作会,建立了每季度金融形势分析例会制度;协助做好拓展外向型经济工作,组织或参与组织了’97香港经贸洽谈会、北京对外合作恳谈会、华交会、东西部投资贸易洽谈会、厦门经贸洽谈会等系列活动;协助做好社会事业发展工作,参与组织筹备了’97年中国合肥专利及科技成果展交会、文化会、卫生工作会,协调制定了文化经济政策和卫生改革与发展意见,参与组织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和巢湖旅游开发现场办公会,启动实施“双千工程”、开展人才资源普查与规划工作等。

协助做好的上述政府工作大事,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有的甚至在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为加强政务服务的统筹安排和超前谋划,坚持了秘书长、厅主任联席会议制度。

每次会议检查通报前一阶段省政府重要工作落实情况,协调安排今后一段时间省政府重点工作,并具体分解到每位秘书长、厅主任,分头抓好落实。

坚持重大事项由分管秘书长协调制度。

每年秘书长、副秘书长主持召开的协调会近300次。

特别是在超前谋划、把握主动上,1997年做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

如年初便着手拟就《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1997年重点工作安排意见》,提出了着力抓好10项重点工作和44件实事的建议。

随后又提出了20条措施,形成了《关于改进和加强省政府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接着协助省领导抓工作作风问题,回良玉省长3月份在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在全省及至全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为准确深入地把握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早拟定了18个重点调研课题,协助省政府负责同志开展有调研。

一季度,针对工业生产增幅下降较大的情况,积极协助省领导组织工交生产、扭转被动局面。

同时着手谋划省政会领导关于合肥现代化大城市的调研活动及工作会议。

针对企业与金融部门关系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见事较早,及时设计了南北两路工业和金融问题调查,并组织在安庆召开全省加快“优资”试点、加强银企合作、全力推进工业快速高速发展会议,遏制了银行存、贷款下降势头,促进了银企关系的改善。

与此同时,开始谋划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大会,会议对我省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和近期企业改革攻坚产生了重大影响。

接着提出建议,筹备市长、专员会议,进一步加强了对改革的指导。

此后又深入基层调研,提出了当前企业改制应注意解决好“四个新”问题,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印发各地市参阅。

在市长、专员会议期间,便根据省长意图,主要着手谋划加大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工作,先后安排了省政府负责同志在巢湖等地的调研及全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经验交流会,并指导有关部门起草了《安徽省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方案》。

为推动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形成,在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谋划召开了我省建立以来第一个省级高规格的“全省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大会”。

另外,在协助安排全省企业解困再就业会议,准备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起草人代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准备新一届政府起步工作等省政府一系列重大工作的和活动中,都表现了较强的主动性。

  工作效益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加强了对省政府重要部署和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的检查工作,先后对全省体改大会、全省农村工作会、工业和金融调研座谈会、第三产业大会、财政大会、卫生工作会、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以及加大投入开拓市场、再就业和解困4份文件的贯彻落实进行了督查。

并注意运用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

1997年,省政府文件、会议数量进一步得到控制。

主要文件发文量,在1996年已压缩20%的基础上又压缩了15%,且质量有所提高,公文办结率为95%,达2400多件;据不完全统计,全年为领导起草讲话稿600多篇;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在去年的基础上又减少了15%。

向国办报送的信息继续保持了全国先进位次,向省政府领导报送信息,突出大事、要事、急事、突发事,增强了信息的时效性和贴进度。

政府立法工作进一步改进,提高了立法草案的质量。

1997年制定并实行了立法协调制度、立法咨询制度和立法预审制度。

全年办结法规草案17件、规章及规范性文件27件;清理法规60件、规章156件。

组织省建设厅等6个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运用法律手段妥善处理了一批时间长、难度大的案件。

全年承办全国人大代表议案1件,代表建议2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8件。

人代会议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结率100%,代表、委员对办理工作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信访工作进一步加强。

起草制定了《关于衽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决定》,协助召开了全省信访工作会议,与地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关于群众到省政府机关门前上访处置预案》和实施细则;全年共处理人民来信27657件,接待群众来访12854人次,其中集体上访323批、8441人次;信访案件查办年终结率达96.8%,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有新拓展,全年共收到人民建议260多分。

加强了与国家有关部门和兄弟省、市的联络,全年接待省部级以上领导及其他团组183批、629人。

《安徽政报》发行、利用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精神文明建设有所加强  一年来,办公厅精神文明建设着重在“两个拓展”上狠下功夫,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向思想道德领域拓展。

全厅上下广泛深入地开展以“查思想,看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树立了没有;查工作,看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的情况如何;查作风,看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如何”为主要内容的“三查三看”和岗位练兵活动作为以实际行动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继续围绕“争创”目标、推进机关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专门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部署,明确牵头责任单位,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活动方案。

各处室、各单位积极响应,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全厅参与这项活动的职工达95%以上,近20个单位组织了各项竞赛活动,学习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探讨总是的蔚然成风。

为检验这次活动成效,全厅又集中组织了法律、计算机、公文处理、财会、交通法规知识竞赛以及“贯彻十五大精神、岗位练兵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查三看”不仅进一步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而且振奋了精神,鼓舞了干劲,全厅“创一流,争上游”的氛围更加浓厚、热烈,并在省直机关和社会各界引起较大的反响,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先后作了多次报道。

思想政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认真贯彻落实《厅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

开展了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双学”、“三讲”活动,重点学习党的十五大的报告,要求逐字逐句地研读,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引向深入,并组织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全年干部职工培训面达80%,主办以“双学”为主题的培训班27期、辅导讲座12场,1326人次接受了培训辅导。

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勤政为民的教育,维护了省政府和办公 厅的良好形象。

二是向精神文化领域拓展。

广泛开展了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文化娱乐活动。

如“五四”职业道德演讲比赛、庆“七一”、迎港归文艺晚会和知识竞赛以及长跑、射击、钓鱼等体育活动,即陶冶了情操,又进一步增添和保持了机关生机和活力。

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召开了创建表彰大会,表彰了8个先进单位,评选了十佳个人、47户五好家庭,确定了通讯站等7个“窗口”单位,制定了职业道德文明规范;以绿化、优化、美化环境为重点,继续狠抓了办公、宿舍大院的创建工作。

1997年办公厅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

厅机关处室和厅内“窗口”部门,在参加全省、省直在合肥市组织的各项评比、竞赛活动中,有的获先进称号,有的集体立功,有的名列前茅。

  (三)后勤服务有所优化  按照“改革体制,转换机制,健全规章,强化管理,开发开放,保障供给,优化服务,再上台阶”的总要求,深化后勤改革,优化后勤服务取得了新成效。

  后勤体制改革继续深化。

通信站、机关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部的转换机制工作顺利完成,在成建制转为事业单位后,又实行企业化管理,开展了优化组合,双向选择,减人增效,把经营效益同个人利益直接挂钩,实行了目标经营责任制,并建立了激励、竞争、约束机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明显的经济效益。

1996年没有完成责任目标的物业管理服务部、膳食科,都大幅度地超额完成了1997年责任目标,实现了服务改进、效益提高、职工增收。

通讯站在做好服务的基础上,扩大服务领域,减少局网费,受到干部好评。

  后勤服务工作继续加强。

在坚持“三个服务”的基础上,服务重点注意向老干部和一般干部倾斜。

对办公大院老同志的住房进行了维修,进下落实了老干部的“两个待遇”,建立了对老干部服务承诺制度,年初承诺的为厅内老干部的五件实事全部落实。

坚持每月上门为老干部服务或征询意见,努力做到让老干部满意。

为解决普通干部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加快了职工住房的建设,两幢共9000平方米职工宿舍建成,当年有174位干部职工分得新房或调整了住房,使符合分房条件的干部职工住房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此外,还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职工解决子女就学问题,为全厅干部、职工进行体格检查。

面向市场,拓展经营,努力创收。

同时加强对职工的综合服务,小食堂开设了快餐,大食堂开设了对外供应点,为职工生活提供了方便。

努力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厉行节约,增收节支。

维修了机关大院北办公楼,改造了第一会议室、幼儿园锅炉房,完成了大院电力增容一期工程。

从改善财务管理出发,制定并完善了办公用品、工作餐、移动电话、长途电话、供暖收费、统筹医疗等管理办法,全方位地开展厉行节约活动,并取得好的成效。

加大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力度,维护了办公、宿舍大院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了要害部位的安全。

  (四)办公自动化建设有所进展  着重抓了厅办公自动二期工程建设和开发、应用、管理、培训工作。

计算机局域网的应用功能有了较大的提高。

局域网站点发展到211个,上网站点发展到68个,网络软件开发初步完成并开始试运行,举办了4期共有40余人参加的应用软件培训班,各处室与领导办公室初步实现公文查询、信息共享,实现了办公厅与国家各部委和各省市区信息共享,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有了显著提高。

与15个厅局实现了计算机联网,培训了20多个厅局办公自动化业务骨干,向部分厅局开放了办公厅信息库、安徽省情等服务项目。

办公厅自动化系统及远程政务信息网开通试运行,经评选被列为我省电脑界在影响的十件大事之首。

  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的指导。

做到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加强服务,推动各级加快了办公自动化建设步伐,基本实现了地市与县市区计算机联网,部分地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办公自动化局域网。

  (五)厅管理单位工作有所强化  机构改革基本完成。

省信访局、省外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及部分驻外办事处机构改革“三定”工作顺利实施,实现了平稳过渡和有效运转。

  日常管理在所加强。

召开了驻外办事处主任会议,总结了工作,表彰完成工作目标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提出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研究制定了《省政府驻餐办事处工作规则》和《省政府驻外办事处中层干部实行聘任制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使办事处改革和规范化管理取得新进展。

加强了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用改革的精神搞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建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在改革进人、人机制上迈出新步伐,厅各管理单位在履行省委、省政府赋予的职、责,更好地树立安徽“窗口”形象,为全省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作出了新的积极贡献。

  在肯定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敢清醒地看到,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矛盾和困难,工作中也有缺点和不足。

主要是,减少省政府领导一般性事务活动仍缺乏有效的机制和手段;“文山会海”问题远未要根本解决;“争创”活动在全厅开展不够平衡,尚在“冷角”;部分干部知识更新尚跟不上形势;后勤队伍适应市场的能力尚比效弱;个别职工有违纪现象,品德教育仍需 加强;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和文体活动还不够经常,等等。

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需要靠加大改革和工作力度加以解决。

  二、 乘势而上,1998年工作再上新水平  1998年,是新一届政府开局之年,也是我省继续抢抓机遇、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好中求快”、争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的一年。

为此,办公厅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十五大精神,围绕中心,把握大局,坚持深入“争创”,全国优化服务,在创一流业绩,塑一流形象上迈出新步伐,为实现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贡献。

要重点把握和做好的几项工作是:  (一)紧紧把握大局,努力搞好政务服务。

  要充分发挥办公厅的参谋、助手作用,协助省政府领导,切实加大农村工作、深化企业改革、经济结构调整、解困和再就业、扶贫攻坚、发展科技教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工作的力度,努力再创全省经济工作的新局面。

要突出抓好办文、办会、信息、信访、调研、综合、法制、联络、协调、督办等10个环节,统筹安排好省政府各项工作。

继续坚持秘书长、厅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注意超前谋划,并主动协调处理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出现的工作矛盾。

继续坚持秘书长、厅主任联席会议制度,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注意超前谋划,并主动协调处理上下之间、部门之间出现的工作矛盾。

继续坚持主要业务处室处级干部全年有一个月时间开展有调研的制度,围绕改革攻坚和推进工作中的一些难点、热点,深入细致地搞好调研,形成一批有份量的调研成果,供领导决策参考。

要狠抓工作落实,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文件,对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以及领导的重要批示要加大督办力度。

着力查处重要信访案件,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积极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工作。

继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加大行政执法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复议应诉机构及其有关制度,提高政府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二)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建立务实高效的服务机构。

  继续从严控制会议和文件,严格把好会议审批关和发文关,对省政府及办公厅全年召开会议次数和发文数量实行目标管理,坚决将会议和文件压缩到最低限底。

加强对省政府领导活动统筹安排,尽量减少事务性活动。

进一步加强值班、联络工作,保证上下左右渠道顺畅。

大力推进办公自动化工作,积极抓好事务管理、信息共享等软件的应用与完善,切实搞好办公厅与各地市、省政府驻外办事处计算机网络的改造,实现办公厅与省直主要部门的计算机联网,认真做好机要、传直工作,加强对全省政府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指导。

要继续开展地市、省直部门对办公厅工作的对口评议活动,不断推动办公厅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的转变和提高。

  (三)面积新世界,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继续抓紧抓好党的十五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入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风政纪教育,把“三讲”活动落实到增强党性、努力改造世界观上,落实到加强团结、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上,落实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好各项工作上。

尤其要强化群众观点,强化为群众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意识,把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人民群众、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上,真正树立“人民公仆”形象。

着眼新特点,不断改进和加强党的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家访谈心等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强化党支部目标管理,重点抓好勤政、廉政建设和党员领导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注意开展经济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使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两个拓展上取得新突破和新进展。

拟于二季度召开一次全厅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三季度围绕“争上游,创一流”举办一次演讲会。

积极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安排好逢年过节的娱乐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拟于四季度举办厅第二届职工运动会。

  (四)狠下功夫,大力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要把1998年作为全厅的学习年,形成一个学理论、学法规、学知识、学业务的新高潮。

一是要在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上狠下功夫,使大家对理论的指导思想、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认识有新的深化,在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大政方针的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政策部署的自觉性上新的增强,在运用理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水平上有新的上升。

二是要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管理知识、历史文化知识以及做好工作所必需的其他知识上狠下功夫,使大家在掌握运用经济工作规律、协助领导驾驭经济工作大局的本领上有新的提高,在依照科学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上有新的进步,在学习掌握历史知识、现代知识的面上有新的扩大。

三是要在学习本职工作业务上狠下功夫,使大家在懂得了解政府工作上有新的进展,在熟练掌握岗位业务上有新的面貌,在办文、办会、办事、提高写作能力,操作办公自动化等专业技能上有新的成效。

每个单位、每个同志要对学习作出周密计划安排,确保落到实处。

处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抓好学习,作出表率。

拟举办一至二次理论讲座、二至三次现代科技知识讲座、一次青年干部成交长流会、一至二期提高处室负责人领导艺术研讨班、三至四期应用办公自动化软件业务骨干培训班,继续在全厅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对干部职学习情况实行记分考核、建档归档。

  (五)加大力度,积极推进后勤工作的改革和优化。

  要继续按照改革创新、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要求,实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制,推动后勤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要求达到的目标是:实行机制转换单位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到位,适应新机制、新环境的能力不断增强;各项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增收节支等工作更有成效;机关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各项服务保障更加有力;创建工作进一步拓展,机关大院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和安全保卫工作、房产管理工作再上台阶;为老干部和一般干部职工的服务工作进一步优化。

具体办好几件实事:争取经费维修办公大楼,更换办公、宿舍大院路灯;在宿舍大院再兴建三至四个花坛,利用一切空闲地种植花草、树木,美化环境;加强技术防盗措施,组织业务消防人员培训,备齐消防器材,提高防火防盗能力;为老干部再办几件实事,切实做到五个“老有”;狠抓厉行节约,对移动和长途电话实行限额管理,定额发放办公用品,力争水电费支出在1997年的基础上有所压缩;关心、安排好职工生活。

解决干部职工的后顾之忧。

  (六)继续努力,积极做好厅管理单位的工作。

经续抓紧省政府驻外办事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全面过错成驻外办事处的机构改革工作。

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厅管理单位的建设,加强工作联系和指导。

各个厅管理单位要注意抓好薄弱环节,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切实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为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大力拓展近些年办公厅建设和发展中探索出来的成功之路,坚持做到“五个继续”:一是继续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创新机制,开拓进取。

不断强化改革意识,一以贯之地以改革为导向,统揽全局。

进一步活化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着力协助领导同志抓大事。

在保证服务的前提下,把后勤工作逐步推向市场,促使后勤战线克服依赖思想,增强危机感,增强市场意识,增强开发能力。

继续完善催人奋进的用人机制,积极推行领导岗位的聘任制、用人的合同制、干部的评议制、职工的诫勉制、进人的公开招考制以及必要的交流制度、培训制度等,干部工作坚持总体上保持连续稳定、缺什么补什么、适当交流微调的方针,功夫用在学习、培训、锻炼、提高上。

二是继续在筹谋大事上下功夫,围绕中心,保证全局。

努力站在全省的高度、领导的角度,围绕热点问题,强化“耳目”意识,争取做到领导未闻有所知;把握难点问题,强化“参谋”意识,争取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突出重点问题,强化“助手”意识,争取做到领导未示有所行。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参与梳理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协助省政府领导做好决策,加强调研,协调问题,狠抓落实,优化对决策的全程服务。

三是继续在深入“争创”上下功夫,两手齐抓,协调发展。

坚持不懈地抓机关党的建设,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谈心,交换意见,换位思考,沟通感情,把着力点放在教育人、培训人上,进一步提高全厅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

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培训工作,适应新形势,补充新知识,苦练基本功,继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

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勇于开拓、勤政务实、服务奉献、雷厉风行”的办公厅厅风,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办实事,办好事。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求实效,精益求精。

强化廉政教育制度建设,防患未然,警钟长鸣,使全厅干部能在权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生活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公务活动中从简。

四是继续在维护团结上下功夫,凝心聚力,形成合力。

加强团结教育,在全厅进一步营造一方面比思想、比学习、比纪律、比效率、比贡献、后劲赶先进、先进再先进,另一方面又相互尊重、互通信息、互帮互助、心齐气顺、心情舒畅的环境,从大局出发,以工作为重,讲政治,讲原则,讲整体,讲配合,讲服务,讲发展。

五是继续在班子建设上下功夫,以身作则,事事垂范。

厅领导从本级抓起,带领和感召全厅党员干部做好表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坚持把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的愿望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加强学习,勤政廉政,确保政治上坚定,工作上高效,作风上过硬,领导全厅围绕新目标,开创新局面。

全国人大监督权与决定权的区别

第二个问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关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是一个包含多种法律形式和法律层次的综合性系统,从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特点来讲,既包括作为整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基础的宪法规范,也包括行政法律规范、技术性法律规范、程序性法律规范。

按法律地位及效力同等原则,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分为以下五个门类:(一)宪法《宪法》在安全生产法律体系框架中具有最高的法律位阶。

宪法中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是安全生产方面最高法律效力的规定。

(二)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1.基础法我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和与它平行的专门法律和相关法律。

《安全生产法》是综合规范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一部普通法律,处于第三法律位阶,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创制,适用于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核心。

2.专门法律专门安全生产法律是规一专业领域安全生产法律制度的法律。

我国在专业领域的法律有《矿山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3.相关法律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是指安全生产专门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中涵盖有安全生产内容的法律,如《劳动法》、《建筑法》、《铁路法》、《民用航空法》、《工会法》、《矿产资源法》等。

还有一些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有关的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

公务员工作日中晚餐不准喝酒是哪里规定的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

很显然,如果公务人员在公务过程中(包括中午)饮酒,就可能因酒误事,可能因酒与前来办事的行政相对人发生冲突,可能因酒影响公务员本身及政府的形象。

这样,公务员对其法定义务的履行就会大打折扣。

所以《公务员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公务员工作日午间不得饮酒,但是根据立法精神,追究责任并无不妥。

如果是在工作中饮酒,那责任就更明显了。

现在很多部委都制定了规章制度,要求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中午不允许饮酒的规定。

目前民法典编纂工作情况如何

根据党中央的工作部署,编纂民法典的起草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为参加单位。

为做好民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五家参加单位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协调小组,并成立了民法典编纂工作专班。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汇编,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

编纂民法典采取“两步走”的工作思路进行: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的总则编;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后,再与民法总则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草案。

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着手第一步的民法总则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则为基础,系统梳理总结有关民事法律的实践经验,提炼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引领性的规则,形成民法总则草案,2016年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三次审议,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制定民法总则,完成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第一步,为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基础。

民法总则通过后,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接续努力、抓紧开展作为民法典编纂第二步的各分编编纂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民法典编纂工作各参加单位全力推进民法典各分编编纂工作,系统梳理、研究历年来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以现行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基础,结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民事法律提出的新需求,形成了包括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6个分编在内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2018年8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其后,2018年12月、2019年4月、6月、8月、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第十四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拆分审议,对全部6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二审,对各方面比较关注的人格权、婚姻家庭、侵权责任3个分编草案进行了三审。

在此基础上,将民法总则与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提请2019年1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经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本次大会审议。

民法典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草案印发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部署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民法典草案工作,征求代表意见。

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将草案印发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并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在北京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

各方面普遍认为,编纂民法典,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栗战书委员长多次就贯彻落实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

我们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民法典编纂工作,对与疫情相关的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梳理研究,对草案作了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

2020年4月20日、21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代表研读讨论中提出的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民法典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认为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和广泛征求意见,草案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经比较成熟,形成了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会议审议民法典草案的准备工作,更充分听取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4月29日,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改后的民法典草案再次发送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请各地方以适当方织有关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听取意见。

内容来源自:中国政府网

谁有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全文如下:一、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要意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

(1)发展历程。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和规律,作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协商民主在我国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丰富了形式,拓展了渠道,增加了内涵。

(2)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

面对改革开放进程中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的新形势,面对社会新旧矛盾相互交织的新变化,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观念多元多样的新情况,面对世界范围内不同政治发展道路竞争博弈的新挑战,加强协商民主建设,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更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利于促进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冲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发挥我国政治制度优越性,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二、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渠道程序(3)指导思想。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为发展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注入新的活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智慧和力量。

(4)基本原则。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贯彻民主集中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依法有序、积极稳妥,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

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坚持广泛参与、多元多层,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求同存异、理性包容,切实提高协商质量和效率。

(5)协商渠道。

继续重点加强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积极开展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逐步探索社会组织协商。

发挥各协商渠道自身优势,做好衔接配合,不断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

各类协商要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协商内容和方式。

(6)协商程序。

从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简便易行、民主集中的要求,制定协商计划、明确协商议题和内容、确定协商人员、开展协商活动、注重协商成果运用反馈,确保协商活动有序务实高效。

三、继续加强政党协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优势,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搞好合作共事,巩固和发展和谐政党关系。

(7)继续探索规范政党协商形式。

完善协商的会议形式,就党和国家重要方针政策、重大问题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就重要人事安排在酝酿阶段召开人事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就民主党派的重要调研课题召开调研协商座谈会,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主持,邀请相关部门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商座谈会,沟通思想、交换意见、通报重要情况,由中共中央负责同志或委托有关部门主持。

完善中共中央负责同志与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约谈形式。

完善中共中央与民主党派中央书面沟通协商形式。

(8)完善民主党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制度。

民主党派中央每年以调研报告、建议等形式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可以个人名义向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委员开展的国内考察调研以及重要外事活动,可根据需要、经统一安排邀请民主党派中央负责同志参加。

(9)加强政党协商保障机制建设。

健全知情明政机制,有关部门定期提供相关材料,组织专题报告会,协助民主党派优化考察调研选题。

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与民主党派的联系,视情邀请民主党派列席有关会议、参加专项调研和检查督导工作。

完善协商反馈机制,中共中央将协商意见交付有关部门办理,有关部门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支持民主党派加强协商能力建设。

无党派人士是政治协商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联是具有统战性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有关部门要为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参加协商做好联络服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党委要结合实际,对开展政党协商作出具体安排。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各级人大要依法行使职权,同时在重大决策之前根据需要进行充分协商,更好汇聚民智、听取民意,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

(10)深入开展立法工作中的协商。

制定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健全法律法规起草协调机制,加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与相关方面的沟通协商。

健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机制,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

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对于法律关系复杂、意见分歧较大的法律法规草案,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协商,在各方面基本取得共识基础上再依法提请表决。

(11)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协商民主中的作用。

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增加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人数,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

提高代表议案建议质量,有关方面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协商,增强议案建议办理实效。

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鼓励基层人大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开展协商,探索协商形式,丰富协商内容。

五、扎实推进政府协商围绕有效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政府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12)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

政府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实际,探索制定并公布协商事项目录。

列入目录的事项,要进行沟通协商。

未列入目录的事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沟通协商。

(13)增强协商的广泛性针对性。

坚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等的沟通协商。

专业事项坚持专家咨询论证。

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重大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的,重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吸纳社会公众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参与协商。

涉及特定群体利益的,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以及群众代表的沟通协商。

(14)完善政府协商机制。

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各方面参与政府协商创造条件。

完善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在立法、设定决策议题、进行决策时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规范听证机制,听证会依法公开举行,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建立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完善咨询程序,提高咨询质量和公信力。

完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联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台账制度,将建议和提案办理纳入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办理结果逐步向社会公开。

六、进一步完善政协协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15)明确政协协商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其他重要问题等。

(16)完善政协会议及其他协商形式。

改进政协通过会议进行协商的形式,适当增加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次数,完善协商座谈会制度。

更加灵活、更为经常地开展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探索网络议政、远程协商等新形式。

增加集体提案比重,提高提案质量,建立交办、办理、督办提案协商机制。

通过协商会议、建议案、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民主监督职能。

(17)加强政协协商与党委和政府工作的有效衔接。

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认真落实由党委、人大、政府、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提出议题的规定,探索由界别和委员联名提出议题。

规范年度协商计划的制定,由党委常委会会议专题讨论并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

健全知情明政制度,相关部门定期通报有关情况,为政协委员履职提供便利、创造条件。

规范党委和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政协协商活动。

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和反馈机制。

(18)加强人民政协制度建设。

政协全国委员会研究制定规范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具体意见。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条件成熟时对政协界别适当进行调整。

完善委员推荐提名工作机制,优化委员构成。

研究制定政协委员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在政协建立健全委员联络机构,完善委员联络制度。

七、认真做好人民团体协商围绕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开展协商,更好组织和代表所联系群众参与公共事务,有效反映群众意愿和利益诉求,发挥人民团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9)建立完善人民团体参与各渠道协商的工作机制。

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事关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相关人民团体协商。

政协要充分发挥人民团体及其界别委员的作用,积极组织人民团体参与协商、视察、调研等活动,密切各专门委员会和人民团体的联系。

(20)组织引导群众开展协商。

人民团体要健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机制,及时围绕涉及所联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协商。

拓展联系渠道和工作领域,把联系服务新兴社会群体纳入工作范围,增强协商的广泛性和代表性。

积极发挥对相关领域社会组织的联系服务引领作用,搭建相关社会组织与党委和政府沟通交流的平台。

八、稳步推进基层协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大量决策和工作,主要发生在基层。

要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建立健全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协调联动机制,稳步开展基层协商,更好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1)推进乡镇、街道的协商。

围绕本地城乡规划、工程项目、征地拆迁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

加强乡镇、街道对行政村、社区协商活动的指导。

跨行政村或跨社区的重要决策事项,根据需要由乡镇、街道乃至县(市、区、旗)组织开展协商。

(22)推进行政村、社区的协商。

坚持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规范议事规程。

积极探索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恳谈会等协商形式。

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外来务工人员、驻村(社区)单位参加协商。

通过协商无法解决或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或事项,应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决定。

(23)推进企事业单位的协商。

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

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健全各层级职工沟通协商机制。

积极推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等重要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协商。

逐步完善以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企业组织为代表的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

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协商。

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与相关社会组织联系的工作机制和沟通渠道,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开展协商,更好为社会服务。

九、加强和完善党对协商民主建设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握正确方向,形成强大合力,确保有序高效开展。

(24)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

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协商民主建设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和重要议事日程,对职责范围内各类协商民主活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

要做到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来决定和调整决策和工作,从制度上保障协商成果落地,使决策和工作更好顺乎民意、合乎实际。

党委领导同志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掌握协商民主理论,熟悉协商民主工作方法,把握协商民主工作规律,努力成为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积极组织者、有力促进者、自觉实践者,通过推进协商民主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25)建立健全党领导协商民主建设的工作制度。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各方分工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确保协商依法开展、有序进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

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研究制定协商计划,解决协商民主建设的重大问题,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党派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协商,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协商活动。

加强对协商民主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6)支持鼓励协商民主建设探索创新。

协商民主建设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鼓励探索创新,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渠道、各种方式进行广泛协商,建立健全提案、会议、座谈、论证、听证、公示、评估、咨询、网络、民意调查等多种协商方式。

尊重群众首创精神,注重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并适时上升为制度规范。

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

加强协商民主理论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体系。

研究制定协商民主建设党内法规。

(27)营造协商民主建设良好氛围。

各级党委要自觉把协商民主建设贯穿于各领域,坚持有事多协商,遇事多协商,做事多协商。

健全党内民主制度,以党内民主带动和促进协商民主发展。

党委宣传部门和主要新闻媒体,要加强正确舆论引导,普及协商民主知识,宣传协商民主理论和实践,树立协商民主建设先进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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