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请了个教授来讲物权法讲座,怎么写主持词呢
急啊
各位领导、同志们、朋友们: 今天我们有幸请来了******(“*”某单位、某头衍)来为我们讲解物权法,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的到来表示最热烈的欢迎。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这部法律的通过标志着,中国民法典向诞生迈出了关键一步。
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要有物权法,一部《物权法》就是一部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为什么要学习物权法
(因为不清楚你们的受众对象) 学习物权法的意义何在
建议你看看这篇文章 我们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要达到哪几个目的)
梁彗星是否有参与民法总则的编纂
大家好 今天由我XXX来主持本次班会。
大家都知道法律与我们相关。
比如婚姻家庭、合同、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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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大家对法律有什么认识
互动:大家来把常见的法律来分类,按照民法、商法、程序法分类。
提问:大家是否利用身边的法给自己带来帮助么。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什么可以代行集体经济职能
您好
民法总则规定,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职能。
谢谢阅读
未经他人允许,使用、传播他人肖像(比如照片、图片)之类的行为,并加以恶搞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清末制一部单独的民族法典草案叫大清民律草案》参考大清民律草案是中国第一部民法案,对以后的民法立法有一定影响。
草案由沈家本、伍廷芳、俞谦三主持的修订法律馆起草。
自1907年正式着手,一方面聘请日本法学家松冈义正等外国法律专家参与起草工作;另一方面则派员赴全国各省进行民事习惯的调查。
主要内容《大清民律草案》条文稿共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五编,1569条。
其中,总则、债权、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
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和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精神,仍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
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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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基本信息模块里面的完成时间有冲突,辛亥革命爆发时间为10月0日,因此,本草案的完成时间应该为1911年的8月),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
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
《大清民律草案》遵循的立法原则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采纳各国通行的民法原则.(2)以最新最合理的法律理论为指导。
(3)充分考虑中国特定的国情民风,确定最适合中国风俗习惯的法则,并适应社会演进的需要。
分析与评价制订民律草案前三编所依据的主要是各国的现有成文法和最新法学理论,后两编则以中国的传统礼教与民俗为依据。
这对民律草案的内容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民律前三编以模范列强为主。
民律前三编在起草者松冈义正的影响下,以日、德、瑞士民法典为参照,体例结构取自德国民法典。
在总则编中,采取了私有财产所有权不可侵犯、契约自由、过失致人损害应予赔偿等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
在债权编中,规定了债权的标的、效力、让与、承认、消灭以及各种形式债的意义和有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在物权编中主要规定了对各种形式的财产权的法律保护及财产使用内容等。
这些内容主要以西方各国通行的民法理论和原则为依据,对中国旧有习惯未加参酌,因而体现出明显的资产阶级民法的特征。
民律后两编以固守国粹为主。
根据民律草案的起草原则,所有涉及亲属关系以及与亲属关系相关联的财产关系,均以中国传统为主。
立法者具体提出这两编主要参照现行法律、经义和道德,虽也采纳了一些资产阶级的法律规定,但更多的是、注重吸收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相沿的礼教民俗。
第四编亲属对亲属关系的种类和范围、家庭制度、婚姻制度、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监护、亲属间的抚养等作了规定。
这一编体现了浓厚的家族本位特色,确定了家长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
第五编继承规定了自然继承的范围及顺位、遗嘱继承的办法和效力以及对债权人和受遗人利益的法律保护。
这一编同样体现着浓厚的传统色彩,家族的传承观念远远重于个人的物质利害得失。
《大清民律草案》前三编与后两编的迥异,使整部法典的风格难以统一。
从整体上二来说,由于急功近利,法典一味强调对最先进民法理论和立法成果的吸收,故而在许多方面与中国实际严重脱节。
就法典本身来说,《大清民律草案》虽然不太成熟,但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草案,对以后的民事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