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协计划
在我少数民族中,有一个民族历史、人口分布广泛、文化底蕴深厚言文字丰富的民族—蒙古族。
蒙古族在一千余年的历史发展中,在人类历史上谱写出一部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建立了中国第一个由少数民族领导的多民族的统一国家———元朝,并由此奠定了中国现代版图的基础。
蒙古族也是第一个将自己的语言作为“国语”的少数民族。
笔者在主持编纂《新疆通志·语言文字志》的时候,学习和阅读了一些蒙古民族和蒙古语言文字的文献及相关资料,了解了蒙古语言文字的基本情况和“八协”从成立以来30多年来语文协作工作的情况。
经过长期思考,于全国开展第二轮修志的时期,特提出编纂《“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建议。
一、“八协”的由来、性质及主要工作 (一)“八协”的由来与性质 方志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资料性著述,因此,首先要弄清楚“八协”的由来与性质。
“八协”是“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是国务院批复内蒙古自治区1973年上报的《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蒙古语文工作领导小组的任务》(试行草案)、《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关于加强蒙古语文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于1974年(3号文件)和1977年(138号文件)的要求成立的。
“八协”即“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的简称,由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新疆、甘肃、宁夏、青海共8个省、区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或直属有关部门领导组成,由内蒙古自治区革委会领导,中央有关部门给予指导,办公机构设在内蒙古呼和浩特。
国务院在138号文件附件之一《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小组工作简则》中指出:“协作小组的工作,在马列主义、思想的指导下,遵循党中央关于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原则,联系八省、自治区的实际,制定工作规划,组织协作,总结交流经验,努力完成协作项目,促进蒙古语文工作的发展,更好地为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建设服务,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 1979年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划恢复后,原先划给宁夏的阿拉善左旗划回内蒙古,宁夏没有协作任务而退出“八协”。
1992年,河北省人民政府要求加入“八协”,国家民委批准同意。
“八协”仍为8个省区。
其间,中央直属有关担负蒙古语言文字图书出版、广播电视、翻译等工作的单位,也以协作身份参与“八协”工作。
由于人们称呼简称习惯了,约定俗成,“八协”之名沿用至今。
(二)“八协”语言文字工作的巨大成就 “八协”成立30多年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省、区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做了大量的蒙古语言文字的协调工作,使八省、区的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有如下几个大的方面。
1.恢复了中断20余年的蒙文授课教育 1958年,受当时左的思想的影响,蒙古族的用蒙语授课教育先后中止。
在国务院和八省、区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八协”坚持“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政策,通过八省、区协作机构的共同努力,保障了我国八省、区蒙古族群众更好地享受《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恢复了中断20余年的蒙文授课教育。
30多年来,蒙古族学校逐渐增多,接受蒙古语授课教育的学生成倍增长。
而且,还填补了部分省、区蒙古语授课的空白。
2.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各类人才 自1978年开始,“八协”开展了部分省、区大中专毕业生升入高等院校的协作工作。
一是以内蒙古为主,招收其他七省、区的蒙古族学生入内蒙古设有蒙语授课的大专院校学习;二是以互换的办法,八省、区有条件的大专院校对换招收蒙古族学生,平均每年对换招生100余名。
这项工作培养了大批蒙汉兼通的各类人才,蒙古族每万人达15人左右。
他们中主要分布在八省、区蒙古族聚居地党政机关和教育、文化等事业单位。
3.促进了蒙古语文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蒙古语文协作涉及到教育、新闻、出版和文化艺术等各项事业。
30多年来,八省、区互通有无,共同协作,蒙古族聚居地区的蒙古语言文字的新闻宣传设施,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小到大,得到了快速的发展。
各地互相订阅蒙古文报刊,互相传送蒙古语文的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电影蒙古语片等。
尤其是蒙古语文教材和蒙古文图书的出版事业基本满足了八省、区蒙古族学生学习和蒙古族群众的需求。
4.蒙古语言文字科学研究成绩斐然 “八协”的历次工作会议都要讨论协定蒙古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作出规划,及至落实实施。
如蒙古语名词术语的审定统一原则的制定、蒙古语基础方言的确定与划分、蒙古语标准音和音标的研究确定等。
同时,为了做好协调工作,组建了如“中国蒙古语文学会”等群众学术团体,创造了一定的学术研究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蒙古语言文字的科学研究,推动了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
5.在全国统一了蒙古文字 过去,内蒙古和其他大部分省、区的蒙古族群众都使用胡都木蒙文,在新疆蒙古族群众和青海部分蒙古族群众中却使用托忒蒙文。
为了便于蒙古族的教育学习,在“八协”的倡议和指导下,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近20余年胡都木蒙文的推行工作,完成了全国蒙古文字的统一。
二、“八协”省区蒙古族及其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状况 据2000年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在八省区蒙古族人口为548.21万,占全国蒙古族总人口的93.53%。
他们中大多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居住。
(一)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蒙古族居住最多的自治区。
共有蒙古族417.08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7.49%。
全区八盟四市和101个旗(县、市)都有蒙古族居住,但主要居住在48个旗(县、市),占全区人口的80%。
其中44个旗使用蒙古语言文字。
全区共有民族小学1073所,在校学生21.66万人;民族普通高中65所,在校学生6.3万人;全区31所普通高校中共有16所开办民族语言授课专业,在校学生1.91万人。
(二)辽宁省 辽宁省有蒙古族66.9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58%。
设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17个蒙古族乡。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有蒙古族完全小学13所,初中3所,高中1所;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有蒙古族完全中学1所,初中4所,小学40所。
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占50—6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喀喇沁土语。
其余蒙古族主要使用汉语。
(三)吉林省 吉林省有蒙古族17.2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64%。
主要居住在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共有10个蒙古族乡。
全省有蒙古族幼儿园1所、小学66所、独立初级中学11所、完全中学3所等,在校学生13584人,其中蒙古族学生7351人。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于1980年恢复蒙古语文授课。
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占50—6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土语。
其余蒙古族主要使用汉语。
(四)黑龙江省 黑龙江省有蒙古族14.1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38%。
主要居住在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和齐齐哈尔市、大庆市。
其中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有4万多人,占全省蒙古族总人口的28.26%。
全省有54所蒙古族小学,在校学生5153人;初中8所,在校学生4930人;高中2所,在校学生404人。
全省蒙古族基本使用本民族语言的约占40%,属蒙古语中部方言区的科尔沁土语。
其余60%的蒙古族使用汉语。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蒙古族16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0.83%。
设巴音郭楞蒙古族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族自治州和布克赛尔蒙古族自治县,以及10个蒙古族乡。
有蒙古族小学34所,普通中学25所,在校学生14526人。
另有1所蒙古族师范学校,新疆师范大学人文学院设有蒙古语言文学专业。
新疆是蒙古语三大方言区的卫拉特方言区,其语音、词汇同中部方言区有比较大区别。
过去使用托忒蒙古文,1978年开始推行胡都木蒙文。
现全区都使用胡都木蒙文,个别报刊同时使用胡都木蒙文和托忒蒙文。
(六)甘肃省 甘肃省有蒙古族1.5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06。
主要居住在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全县共11161人,其中蒙古族4210人。
他们中大多懂蒙古文,语言为卫拉特方言区,但有差别,部分与中部方言区接近,形成了青海蒙古方言土语。
(七)青海省 青海省有蒙古族约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6%。
主要居住在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该县地处黄河之南故称“河南”)。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办有蒙古族中小学,以蒙古语文授课。
该州是全省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的重点区,95%以上的蒙古族干部会讲母语。
但全省蒙古族中使用母语的仅有40%,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绝大多数已经使用藏语,部分使用汉语。
(八)河北省 河北省有蒙古族16.98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0.25%。
主要居住在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和隆化民族县、平泉民族县,以及4个蒙古族乡、6个蒙古族同其他少数民族联合建立的民族乡和74个蒙古族村。
全省共有蒙古族小学153所、中学3所,另有3所蒙、汉双语教学学校。
全省蒙古族绝大多数使用汉语言文字,只有1万余人使用本蒙古语。
注:以上省区顺序排列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1980年呈送国务院的报告中省区排列顺序 三、编纂《“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目的和意义 志书是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的,反映一地自然的、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著述,具有“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
从上述“八协”的由来和八省区蒙古族基本情况和语言文字使用情况,我们可以得出几个基本概念: (1)“八协”是由国务院批示成立的,主持管理八省区语言文字协作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具有一定的行政区划概念; (2)“八协”是为纠正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撤销用蒙语授课教育的错误,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恢复在蒙古族聚居区使用蒙语授课教育。
她自1977年成立至今已有32年的发展历程; (3)“八协”领导的八省区的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包含着以蒙古语言文字为基础的民族的、社会的、文化艺术的各类内容。
(4)开展八省区的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这“是我国民族语文工作上的创举”。
由此,编纂一部《“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可以记述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和“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总结新中国成立后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经验与教训,达到以史为鉴的目的。
这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其意义在于: 一是以志书形式客观地记述“八协”工作的历史与现状,她纵写历史(包括民族史和语言文字史),横排门类,全面系统,内容包罗万象,是其他“选编”类文献不能替代的。
她的产生,必将使我国的史志百花苑中增加一朵瑰丽的奇葩。
二是可以真实客观地反映1958年至1975 年我国蒙古语言文字工作遭受严重破坏的情况,记述党和国家纠正错误,认真贯彻《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成立“八协”,开展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这一伟大创举。
三是通过志书“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使“各民族都有学习和使用自己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得以保障,使《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的我国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不受侵害。
同时系统地保存了蒙古语言文字的变革发展的历史资料和“八协”工作基本情况资料和各项成果资料。
四、《“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的内容和编纂方法 (一)主要内容 1.八省区蒙古族的历史渊源、人口分布、历史上的语言文字状况; 2.“八协”产生的历史背景、性质和职责,国务院和国家领导的重要指示; 3.党和国家对蒙古语言文字的关心、支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对“八协”工作的领导帮助; 4.“八协”的组织机构、领导人名录,各省区的相应组织和领导人名录; 5.30年来,“八协”及各省区开展的蒙古语言文字协作工作及成果; 6.现在八省区蒙古语言文字状况和语言文字工作状况; 7.30年来,蒙古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取得的重大成果; 8.“八协”重要文献、重大科研成果报告。
(二)编纂方法 首先,要成立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副主席担纲的,八省、区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领导参加的《“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编纂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由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的领导任主任;八省区语委(或主管协作工作的部门)组成编纂小组,抽调二至三人从事这项工作。
采取主编责任制,由内蒙古自治区语委的领导任主编,其他省、区语委(或主管协作工作的部门)领导任副主编。
其次,采用资料搜集全面开花,编纂工作统一进行的方法。
由《“八协”省区蒙古语言文字志》编纂委员会制定篇目,各省区编纂小组按篇目搜集资料报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待资料工作基本就绪后,由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抽调有编纂能力的人员统一进行志书编纂工作。
再次,先编资料长篇,然后写初稿,再统稿出评议稿,召开志稿评议会,再修订补充,最后向出版社报送审稿。
参考书目 八省自治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文件选编 八省区蒙语办 1985年 蒙古语族语言研究 孙竹 内蒙古大学出版社 1996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工作20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工作协作办 1998年 中国民族语文工作的创举 舍那木吉拉 辽宁民族出版社 2000年 新疆通志·语言文字志》 语文志编委会 新疆人民出版社 2000年 吉林省蒙古语文协作30年 包东嘎 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5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三十年 《八省区蒙古语文协作三十年》编委会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2005年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参考资料:民族文化博览区——白鹿公馆
中国古代四大巾帼英雄是那四个
1,汉代南阳是南阳郡,在的南阳市要大,这谁都得承认阳当时叫宛,因为宛是仅次于洛阳的大城市,所以南阳为宛代称的说法比较普遍。
2,当时有南阳郡和南郡,以汉水为界,以北为南阳郡,以南为南郡。
3,所谓隆中对,是伪命题,当时草庐中做对,被称草庐对。
要知道中学课本上的“隆中对”是节选《三国志》上面的一段文章,是教育部负责课本编辑的人临时给这篇节选起的名,也就是这篇课文,教育影响了多少代人
其实查阅古代资料你就会知道,古代只有“草庐对”,没有“隆中对”
4,襄阳当时归南郡,而非南阳郡,大量的史书记载三国时期的襄阳归“南郡”管,而不是归“南阳郡”管。
5,襄樊通过公关手段把初中语文课本第六册将“南阳”注解为“在现在襄阳一带”,把隆中对弄进课本。
教材门中,人社已经向南阳方面道歉。
6,襄樊方面一直用许多伪命题来证明自己的观点,同时影响大众的关注视线,转移问题重心所在。
7,南阳方面拿出的全是历史的史料和历史文物,而且从“文物”的角度,南阳卧龙冈传承有序,可信也有历史价值
襄樊方面却咬着自己公关到的隆中对不放,没有任何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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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的出版学词汇
宋仁宗认为的《唐书》浅陋,下诏重修。
前后参预其事的有欧阳修、宋祁、范镇、吕夏卿、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人。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
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
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
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
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
他历时十余年完成列传,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齐全部列传的稿子。
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推行“庆历新政”的活动,被贬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写定本纪、志、表,已是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鸣盛以《宋史·宋祁传》、《欧阳修传》为据,认为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年,历明道、景佑、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书成进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乃在嘉佑之前至和年间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已十余年”,“书成,上距祁稿成约又二十余年矣”。
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矣”。
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呜盛搞错的关键所在。
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
传中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呜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
但《宋史·仁宗纪》景佑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佑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
《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佑”,而非“景佑”。
显然,《宋祁传》是将“皇佑”误作“景佑”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
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佑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
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
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
王呜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佑”当为“皇佑”,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佑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
《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佑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佑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
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
修撰《新唐书》的指导思想,在《进新修唐书表》中说得非常清楚:唐有天下,几三百年,其君臣行事之始终,所以治乱兴衰之迹,与其典章制度之英,宜其粲然著在简册。
而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盖又百有五十年,然后得以发挥幽沬。
补缉阙亡,黜正伪缪,克备一家之史,以为万世之传,……商、周以来,为国长久,唯汉与唐,而不幸接乎五代。
衰世之士,气力卑弱,言浅意陋,不足以起其文,而使明君贤臣、俊功伟烈,与夫昏虐贼乱、祸根罪首,皆不得暴其善恶以动人耳目,诚不可以垂劝戒、示久远,甚可叹也
《新唐书》比起《旧唐书》来,确有自己的一些特点和优点。
因为宋代大体上继承了唐代的制度,为了总结唐代的典章制度供宋王朝参考,《新唐书》对志特别重视,新增了《旧唐书》所没有的《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
其中《兵志》是《新唐书》的首创。
《选举志》与《兵志》系统地整理了唐朝科举制度和兵制的演变资料。
《食货志》增加为5卷,不仅比《旧唐书》份量大而且比较有系统、有条理地保存了大量社会经济史资料。
《地理志》着重叙述唐朝地理沿革,记载军府设置、物产分布、水利兴废等情况,补充了不少《旧唐书·地理志》所没有的资料。
《天文志》和《历志》在篇幅上超过《旧唐书》3倍以上,记载了唐代流行的7种历法,特别是保存了历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的《大衍历》的《历议》,反映了唐代历法理论的水平和发展高度。
《艺文志》比《旧唐书·经籍志》增加了很多,特别是唐玄宗开元以后的著作补充了不少。
如李白、柳宗元的著作,就有一些是《旧唐书》所没有收录的。
北宋人认为,《新唐书》要比《旧唐书》高明。
他们严厉批评《旧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曾公亮进新唐书表》),自以为《新唐书》无论从体例、剪裁、文采等各方面都很完善。
《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颇为得意地说:“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大大胜过《旧唐书》的地方。
的确,《新唐书》从文采和编纂上比《旧唐书》强。
因为:一、其主要作者宋祁、欧阳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学家。
宋祁及其兄宋庠,在当时有“二宋”之称,宋人《东轩笔录》说宋祁“博学能文,天资蕴籍”;欧阳修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为其特长。
他们笔下的功夫当然不同一般。
参加编撰《新唐书》的其它作者,也都为北宋时期名家高手。
宋仁宗嘉佑年间曾公亮《进新唐书表》中所列之范镇、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都是当时文坛知名人物。
范镇曾为翰林学士,文笔流畅,有《东斋纪事》等百余卷流传于世。
王畴文辞严丽,一向为世所称。
宋敏求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于藏书,曾编《唐大诏令集》和《长安志》,对唐史十分熟悉。
刘羲叟是著名天文学家,后来曾助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新唐书》用这些人主笔,自然文采粲然,体例严谨。
另一方面,宋、欧等人在修《新唐书》时,态度也很认真。
欧阳修负责本纪、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
宋祁的列传部分时间更长,前后长达十余年。
他曾一度为亳州太守,“出入内外”把这部稿子随身携带。
在任成都知府时,每天晚宴过后,开门垂帘燃烛,几乎都要著作到深夜。
这种认真谨严的态度,使《新唐书》在不少方面的确胜过《旧唐书》。
《旧唐书》因撰稿时间仓促,有些转抄自唐实录、国史的痕迹都没能抹掉,存在许多“大唐”、“本朝”、“今上”字样。
宋祁等在新修时,把这些不伦不类的话都删削了。
使《新唐书》在体例和笔法、风格上显得比《旧唐书》完整严谨得多。
另外,《新唐书》在列传的标名上也作了归纳整理,如把少数民族仕唐将领合并到“诸夷蕃将传”中;把割据的藩镇也归到一起来写等等。
这样,就使得眉目更为清楚。
这些都是在文笔、编裁方面,新书胜过旧书之处。
通常都以新书废旧书61传、增331传,但对其原始根据却说法不一。
有说是“文征明《重刻旧唐书序》言”,有引作“马端临在《文献通考》中指出”,也有不少人看出马端临是引用的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的著录:“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十一。
”清代钱大昕另有统计,也被认为“遗漏很多”。
近年来,黄永年统计说,新书共增修了315传,包括“只有一两句话极简略”的记载,不包括“诸帝公主传所记二百一十二个公主”[8]。
事实上,那种“只有一两句话”追述其在唐代先祖的记载,作为“人名索引”开列得越细致越有利于读者,但这绝不能视为是人物小传或新增人物传,两者不应混同。
其实,关于新书增废旧传的情况,《新唐书》的编修者是有他们的统计标准和统计数字的。
《郡斋读书志》卷七《史评类》著录,吕夏卿撰《唐书直笔》4卷、《唐书新例须知》1卷,为其“在书局时所建明”。
其中,《唐书新例须知》记有“新书比旧书增减志、传及其总数”。
这就告诉人们,吕夏卿作为编修官,在当时有过统计。
尽管在《郡斋读书志》的著录中未记录其“增减志、传及其总数”的具体数字,但这个统计数字无疑会存于书局,并为各编修官所熟记。
据《玉海》卷四六《嘉佑新唐书》条引《国史志》云:纪十、志五十、列传百五十。
凡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又增三志、四表,凡二百二十五卷、录一卷。
(旧史凡一百九十万字,新史凡一百七十五万九百三十字。
)所谓《国史志》,指北宋《国史》中的《艺文志》。
北宋《国史》,仁宗天圣八年修成太祖、太宗、真宗《三朝国史》,神宗元丰五年修成仁宗、英宗《两朝国史》,南宋孝宗淳熙十三年修成神宗、哲宗、徽宗、钦宗《四朝国史》。
其中,仁、英《两朝国史》120卷,纪5卷、志45卷、列传70卷,宋敏求作为史馆修撰参预其编修。
因此,《两朝国史·艺文志》著录《嘉佑新唐书》,必然要依据当年书局的统计数字,更何况宋敏求又是当年《新唐书》的六编修官之一。
《郡斋读书志》据此记录了“旧书约一百九十万,新书约一百七十四万(言)”,而《直斋书录解题》则据此记录了“凡废传六十一,增传三百三百十一、志三、表四”,为《文献通考》、文征明等转相引录。
笔者以两部《唐书》每卷人物列传前的目录为统计依据,除去各自的重复,所增(包括正传、附传)、所废(仅指正传)数字极为接近上面所引《国史志》的数字(诸帝公主不在统计之列),证明“废旧传六十一,增新传三百三十一”,确实是《新唐书》书局留给后人的一个权威性的统计。
今后,再引用这个数字时,不要误以为是书局“局外”人的说法,并请分清其增、废的具体情况。
二、在史料方面,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
据专家估计,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参考史料达三百种之多,《新唐书》的修撰与《通鉴》时间相近,司马光看到的,宋、欧等势必见到。
如在《新唐书》增加的《李绩传》记载立武后之争时的态度,记房玄龄论守成之难易,都是《旧唐书》和其它书所不及的。
其它如《新唐书》的《食货志》里增加了唐朝屯田、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记载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也都是他书少见的珍贵史料。
欧阳修还是当时有数的金石大家,他对古代金石学颇有研究,曾撰《集古录》,用金石刻的记载考证史实。
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颖达碑文考证出这位唐初杰出经史学家表字冲远的事实。
这些都使《新唐书》在某些史实考证方面略胜《旧唐书》一筹。
新唐书还在列传中保存了一些旧唐书所未载的史料。
自安史之乱以后,史料散失不少,唐穆宗以下又无官修实录,所以宋祁为唐后期人物立传,采用了不少小说、笔记、传状、碑志、家谱、野史等资料。
同时,还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传。
关于少数民族的种族、部落的记载,新唐书比旧唐书多而且详。
据赵翼《廿二史札记·新唐书》载:“观《新唐书·艺文志》所载唐代史事,无虑百数十种,皆五代修唐书时所未尝见者。
据以参考,自得为详。
又宋初绩学之士,各据所见闻,别有撰述。
”这一切对修唐书都提供了有用的资料。
许多列传中采用了小说、文集、碑志、逸史和政书等文献。
诸志在采用“旧书”各志资料之外,又有新的扩大。
有关实录、政书、逸史、文集、碑志以及小说等文献,均在采摘之列。
三、《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
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
《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
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
这是公允的评价。
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
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
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此外,由于欧阳修过分强调写史为当时的统治阶级服务,有些史实他是有意避讳的。
如后周有位大将叫韩通。
他忠于后周王朝,反对赵匡胤的陈桥兵变,欧阳修就不给他立传。
这在当时就遇到同辈的议论。
据周密《齐东野语》记载,当时有个史学家刘攽(曾参加《资治通鉴》的编写),曾问欧阳修的弟子焦干之,五代史脱稿没有,焦说即将脱稿。
刘又问:为韩瞠眼(韩通的外号)立传没有,焦说没有。
刘攽大笑说:“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
”这个故事说明欧阳修也未能完全忠实于历史。
这是时代给欧阳修打下的烙印,不能不说是《新五代史》的缺陷。
《新唐书》也有明显的缺点,最主要之点是封建正统思想较为严重。
编写者对隋末、唐末农民起义大加挞伐。
在《黄巢传》前冠以“逆臣”二字;对隋末窦建德等农民军使用了极为恶毒的词汇,如“猬毛而奋”、“磨牙摇毒”、“孽气腥焰”等等。
对武则天,则诬为“弑君篡国之主”,声言写《武后本纪》目的为“著其大恶”,以便清算等等。
诸如此类,都可看出《新唐书》在观点的正统方面更胜于《旧唐书》。
在写法上,《新唐书》也有不及《旧唐书》的地方。
例如有的纪、传失之太简,甚至作了毫无道理的砍削。
清代史评家王鸣盛《十七史商榷》曾提及,《新唐书》本纪较旧书几乎减去十分之六七。
有人统计,《旧唐书·本纪》部分近三十万字,到《新唐书》仅剩下九万字,而《哀帝本纪》旧书约一万三千字,新书只剩千字左右。
这种过简的写法,使《新唐书》失去了许多重要史料。
又由于苛求文字精炼,宋祁、欧阳修等不惜删去许多重要情节,如《旧唐书》里写得十分生动、极为悲壮的《封常清传》、《高仙芝传》,到新书删削得索然无味。
尤其不应该的是由于排佛的偏见,《新唐书》将玄奘、一行等事迹一概不写,致使这两位伟大翻译家和科学家,在《新唐书》中竟无反映。
由于《新唐书》历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统地位,一般人只读《新唐书》而不读《旧唐书》,所以《新唐书》宋以来的版本远多于《旧唐书》,流传的主要版本有:(1)南宋刻本4种,分别是十四行残本,旧藏皕宋楼,现藏日本静嘉文库;同十四行元补版残本,藏于北京图书馆;十六行残本124卷,亦藏北京图书馆;建阳书坊魏仲立刻残本,旧藏嘉业堂。
(2)元刻本,明国子监根据元版修补印行。
(3)明刻本3种,分别是成化年间(1465~1487)国子监刻本,万历年间(1573—1620)北京国子监二十一史本,明末毛晋汲古阁十七史本。
(4)清刻本多种,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刻本,附宋董冲《唐书释音》25卷。
殿本又有各种翻刻本、影刻本、排印本、缩印本以及五局合刻本、开明二十五史本等。
(5)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以静嘉堂本为主,配合“北图”、“双鉴楼”及“嘉业堂”藏本,保存了《新唐书》旧刻的真面目,胜于殿本。
(6)中华书局标点本,1975年版,底本用百衲本。
2000年,中华书局又推出了简体横排本。
后世对《新唐书》进行纠谬、辨证的著作颇多,举其要者有:(1)吴缜《新唐书纠谬》,20卷,分20门,凡400余事,宋元佑四年(1089)成书,绍圣四年(1097)上于朝廷。
(2)汪应辰《唐书列传辨证》,20卷,专攻《新唐书》列传缺点。
(3)王若虚《新唐书辨》,3卷,见《滹南遗老集》。
(4)陈黄中《新唐书刊误》3卷。
(5)佚名《新唐书证误》(《稽瑞楼书目》注录抄本一册)。
(6)罗振常《南监本新唐书斠义》1卷,1936年上海石印本。
补:其他考订著作一览 旧唐书逸文12卷(清岑建功辑)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215-329页影印本 旧唐书考正(清张宗泰) 甘泉岑氏校旧唐书尝据此 读旧唐书随笔1卷(清蔡世钹) 味蕉小寮集本题读刘昫书随笔 豫章丛刊本 丛书集成第3834册 旧唐书校勘记66卷(清罗士琳、陈立、刘文淇、刘毓崧同校) 道光28年扬州岑氏刊本 同治11年定远方浚颐补刊 二十五史三编第6册影印本 卷1至卷55 二十四史订补第8册第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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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斋刻本;卷56至卷66 二十四史订补第8册第1-173页 旧唐书疑义4卷(清张道) 正觉楼丛刊本 上海图书馆藏稿本附勘同1卷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173-215页影印光绪7年刊本 旧唐书李靖传考证1卷(清汪宗沂) 浙西精舍丛书本 旧唐书大食传考证1卷(清洪钧) 元史译文证补卷30 旧唐书札记(清李慈铭)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173-181页 新唐书札记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182-204页 新唐书纠谬20卷(宋吴缜) 明万历中海虞赵开美刊本 武英殿聚珍本 福建广东覆聚珍本附校勘记2卷 知不足斋丛书十五集本附钱大昕修唐书史臣表1卷 四部丛刊三编影印万历本 丛书集成第3835-37册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1-65页 新唐书纠谬校补(清钱大昕) 嘉定钱大昕全集第4册,陈文和辑校本 新唐书辨3卷(金王若虚) 滹南遗老集卷22-24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64-83页 新唐书刊误3卷(清陈黄中) 见南献遗徵 书目答问云未刻 新唐书证误(失名) 稽瑞楼书目著录抄本1卷 唐书释音(宋董冲)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347-391页影印重刻汲古阁本 唐书注10卷(清唐景崇) 1935年铅印本 原稿已成50卷,今藏章氏。
铅印本仅本纪10卷。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391-581页影印本 唐书注稿偶存4册(近人陈汉章) 浙江图书馆藏稿本 南监本新唐书斠义1卷(近人罗振常) 1936年上海
隐庐石印本 新唐书斠议正误(罗振常)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329-347页民国时期印本 新唐书天文志疏证(清张宗泰) 未见传本 唐书兵志笺证4卷(今人唐长孺) 1957年科学出版社铅印本 唐折冲府考4卷(清劳经原撰劳格补)
斋丛书本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唐折冲府考补1卷(近人罗振玉) 永丰乡人杂著本附补遗 广仓学社丛书二集本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辽居杂著乙编增订本 唐折冲府考补拾遗1卷(近人罗振玉) 辽居杂著乙编本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唐折冲府考校补1卷(近人谷霁光)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新唐书艺文志注(失名)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607-853页民国间抄本 唐书方镇表考证20卷(清董沛) 未刻 唐方镇年表8卷考证2卷(近人吴廷燮) 景杜堂铅印本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孙:中华书局年本附岑仲勉 唐藩镇表(清华湛恩) 未见传本 唐藩镇年表1卷(清黄大华)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5册 唐藩镇指掌(明张大
)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853-889页影印民国重刻明刊本 唐将相大臣年表3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5册 唐功臣世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5册 唐镇十道节度使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5册 唐边镇年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5册 唐宦官封爵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武氏诸王年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唐诸蕃君长年表1卷(万斯同) 二十五史补编本第6册 唐书宰相世系表订讹12卷(清沈炳震) 新旧唐书合钞附勘本 二十五史补编第 6册删原表 据清来堂本 唐书宰相世系表补正2卷(近人罗振玉) 七经堪丛刊本 新唐书突厥传地理考证1卷吐蕃传地理考证1卷回纥等国传地理考证1卷沙陀传地理考证1卷北狄列传地理考证1卷东夷列传地理考证1卷南蛮列传地理考证1卷(清丁谦) 浙江图书馆丛书一集本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205-270页 新唐书吐蕃传笺证(今人王忠) 科学出版社1958年铅印本 唐书西域传注4卷(清沈惟贤) 光绪24年刊本 二十四史订补第9册第581-607页影印本 唐书南诏传笺注(今人王忠) 稿本 新唐书南诏传笺证 中华书局1963年 补唐书张义潮传1卷(清罗振玉) 永丰乡人杂著本 二十五史三编第7册第84-85页 新旧唐书合钞260卷(清沈炳震) 补正6卷(清丁子复) 嘉庆18年海宁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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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道光四年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