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级200字“我是文明小使者”不知道怎么写征文
全地积极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抗震救秀”学习活动 四川绵阳市 在全市未成中开展三项教育活动,激发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一是组织开展“灾区重建从我做起”活动。
通过倡导灾区未成年人在灾民安置过程中,争当文明卫生督查员,建设洁净环保生活环境,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培养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
引导未成年人在家里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二是举办 “学英雄、我行动”读书演讲活动。
通过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利用学校、社区的网络服务设施,全面了解全国尤其是绵阳市4名“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8名“抗震救灾优秀少年”的先进事迹,组织灾区帐蓬学校和全市不参加高(中)考的中小学生开展读书演讲比赛,激发未成年人学习英雄、崇尚英雄的美好情感。
三是开展“学习英雄少年,感恩师长”活动。
通过倡导学生在学校为老师制作一份感恩卡,在家里为父母洗一次碗,在社区参加“爱心一助一”结队帮扶活动,进一步强化中小学生学习英雄少年,感谢家长养育、感谢老师教育之恩,感谢社会关爱之情,努力营造和谐温馨的成长环境。
为提升活动效果,绵阳市在市级和各县市区政务网以及各部门网站开设“学习英雄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专题,登载全市未成年人参加活动的收获体会,发表家长、教师和社会各界群众的感言评论。
同时,在报纸开辟“学习英雄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专栏,刊发未成年人参加活动的优秀征文,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发表言论评论,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
浙江诸暨市 在全市20余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学英雄少年事迹,做奋发有为一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掀起了“听英雄故事、学英雄精神、践英雄行动”热潮。
一是运用多种渠道,大力宣传英雄少年事迹。
利用诸暨日报、电台、电视台、门户网等社会媒体和校园广播站、校园网、校报、黑板报、宣传窗(栏)等校园媒体,开辟专题、专栏、专版,运用转载、述评、小议等多种形式,使中小学生从不同角度,全面宣传英雄事迹,同时向全市中小学生印发少年英雄事迹折页,把宣传的触角深入到每个学生,使中小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受到一次心灵的洗礼。
二是以活动为载体,深入学习英雄少年精神。
开展“我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学什么”主题大讨论和“我心目中的抗震救灾小英雄”征文演讲比赛,让学生们讲一讲英雄的事迹,说一说心中的体会,抒发对小英雄的崇敬之情。
同时,组织开展暑期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对英雄少年事迹的学习,引导学生学习英雄品质,珍惜美好生活,并以日记的形式记录暑期活动的内容和心得,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是知行合一,践行英雄少年的可贵品质。
通过开展一次以感恩为内容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即送一张感恩贺卡,发一条感恩短信,做一件感恩事,唱一首感恩歌曲,倡导弘扬感恩美德“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理念。
开展“突发情况应急演练”活动,训练青少年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应变能力,引导他们学习英雄少年们危急时刻沉着镇定、临危不惧的精神,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
开展“学英雄少年,做爱国少年”活动。
将中国文明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确立为诸暨市青少年学习抗震救灾英雄事迹,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网上教育基地,通过浏览该网站上的英雄事迹、各界反应、访谈特稿等栏目,学习感人事迹,增强爱国情怀。
山东青岛市 在青岛大学路小学隆重举行暑期主题实践活动启动仪式,动员组织全市未成年人积极参加“五个一”的“学英雄少年,做奥运主人”系列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学英雄少年,做美德新人”活动。
结合正在开展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实践活动,把英雄少年的精神化作学习、生活、成长的动力,从身边小事做起,树立远大志向,养成良好品德。
二是开展“牵手灾区,共筑未来”活动。
通过开展送一份祝福、捐赠一批图书、参与一次征文等活动,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的未成年人树立重建家园的信心。
三是开展“做奥运主人,为奥运奉献”活动。
动员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我做奥帆小主人”、“百万学生迎奥运”和“我的家庭奥运行动计划”等活动,力所能及地为奥运会多做贡献。
四是开展“我们的责任”社区体验日活动。
倡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区清洁卫生、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做“社区小义工”和“文明小使者”。
五是开展“学英雄少年,做奥运主人”征文活动。
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将在暑期举办“学英雄少年,做奥运主人”征文活动,在岛城媒体刊发征文启事。
广西南宁市 结合“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采取有力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南宁市按照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关于组织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学习的通知精神,迅速召开会议,部署落实广大未成年人主题学习活动,要求把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小英雄们的感人事迹与学校的日常德育工作结合起来,与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家长学校及市民学校的教育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二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南宁电台、电视台、南宁日报、南宁晚报、“南宁未成年人网络家园”网站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刊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主要事迹,各类学校通过童谣、板报、校园广播、文艺演出等形式,宣传颂扬小英雄们在地震灾害中表现出的坚强勇敢、团结互助、乐观向上的感人事迹和可贵品质,为学习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实际,务求实效。
为使学习活动取得成效,南宁市结合当前开展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广大未成年人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我帮你做一件事”活动,各类学校还组织主题班(团、队)会,畅谈学习感言,撰写心得体会,开展征文比赛,激发广大未成年人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吉林长春市 切实组织全市广大未成年人开展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和“抗震救灾优秀少年”学习活动。
一是统一时间集中学。
长春市教育局召开各城区教育局负责人、校长大会,对全市中小学生向“抗震救灾英雄少年”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学校利用班会时间集中学习50名英雄少年的事迹, 要求全市少年儿童要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在困难和灾难面前坚强乐观的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与灾区儿童心手相连,互助共勉,共同成长进步。
二是结合实际深入学。
长春市中小学校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 与日常德育工作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学习方式方法,开展深入学习。
通过参加长春市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局、妇联、共青团举办的“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文明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争做“行为规范小标兵”,培养珍爱生命、热爱生活、关心他人、努力学习的优良品质。
三是延伸社会拓展学。
通过召开期末家长会,给学生布置家庭实践作业,让学生走进社区, 积极参与“两城联创”,争当“社区文明小义工”活动,把学习课堂搬到社会。
长春市教育局还将利用暑期时间,在全市中小学生中开展围绕“学习抗震救灾英雄少年”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同时,进行征文、手抄报等评选活动,使学习活动深入开展。
中央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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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学生交通安全1、学校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学校集会和班队会,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中小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低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下学生)上学要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接送。
二、确保运动安全 学校和班级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
谁举办,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运动安全。
三、确保劳动安全1、学校和班级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班会公益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
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野外劳动要防止虫兽袭击等。
2、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它危险性劳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1、学校、班、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校内和校外两种,如游泳、活动课、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小型校内活动经校长批准,政教处备案;大型乡镇内活动由总校部批准;大型乡镇外活动由县文教局批准方可进行。
2、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精心制定活动纪律,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明确各环节职责。
3、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
中小学不得组织超越年龄、生理特点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五、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从事饮食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
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定期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六、确保教学实验安全 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
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要求从事各种实验。
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
七、确保消防安全1、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
2、学校要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微机室要配备1211型专用来灭火器,实验室要配备一定的灭火设备。
八、重视管理失当安全1、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了解他们的心理、尊重他们的人格,科学施教。
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入耳入脑,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如哄、撵、滞留等)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
2、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九、确保学校治安安全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村治保委员会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建立治保委员会,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
2、学校和班级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
十、确保住校生安全 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住校生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
十一、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对师生伤亡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总校部和教育局,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急需抢救的,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十二、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
十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
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
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
十五、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
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