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指什么
一,大会简介: 1,十七大的全称: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2,根据中共第十六届第七次全会公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于2007年10月15日上午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
3,中共十七大会议时间为七天。
这是中共从1921年的一大一直延续到2007年十七大的全体会议。
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具有连续性,每五年一次。
4,十七大开幕式主持人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帮国。
5,十七大闭幕会议主持人是党的总书记:胡锦涛。
二,党的十七大会议主要议题: 1,听取党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3,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章)修正案》; 4,选举党的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5,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三,,大会的主题是: 高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dxp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四,十七大精神内涵: 胡锦涛总书记的报告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总结了党的十六大以来5年的工作,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全面部署,对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
报告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突出了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和加强自身建设四个重点,提出了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重视民生的三大要求,以战略性思维和前瞻性眼光描绘了我国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是中国共产党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政治宣言,是指引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县政协会分组讨论主持词
各位代表:根据大会安排,下面进行各代表团分团讨论。
本次讨论共有4项议程。
首先,传达召集人会议精神。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推选团长、副团长、秘书,按照召集人会议提名,推选本团团长 ,副团长 ,秘书 ,大家先酝酿一下,有不同意见请发表,(稍停),没有不同意见,请大家鼓掌通过。
进行第三项议程: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宣读一下),各位代表对大会议程(草案),有何不同意见,请发表,(稍停)如无不同意见,请鼓掌通过。
进行第四项议程:酝酿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宣读)各位代表,请主席团成员和秘书长建议名单有何不同意见,请发表(稍停),如有不同意见,请大家鼓掌通过。
本次分团活动各项议程已进行完毕,现在休会,稍后请各位代表到会议中心,召开预备会议,时间:8:20。
第二次分团讨论主持词各位代表:根据大会日程安排,今天下午各代表团进行分团讨论。
讨论的内容共有6项:1、讨论县委领导讲话;2、讨论工作报告;3、讨论选举办法(草案);4、酝酿讨论大会选举监票人;5、讨论工作报告决议(草案);6、酝酿十五届团县委组成人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希望各位代表踊跃发言,积极、认真、严肃地参加本次讨论,并请 秘书认真作好记录。
现在进行第一项,讨论县委**书记的重要讲话,请大家轮流发言。
我建议发言的顺序由现在进行第二项:讨论《工作报告》,请发言。
现在进行第三项:讨论《选举办法》(草案),请 秘书同表宣读《办法(草案)》。
大家对这个草案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现在进行第四项:提名推荐大会选举监票人;根据主席团推荐意见,建议由 担任本次大会选举的监票人,其中 担任总监票人,大家对这个名单有什么意见请发表。
现在进行第五项:讨论《工作报告决议(草案)》。
请秘书宣读《决议(草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与县级上公安机的不同
《人民警察法》法条中,只有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明确使用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字样,全文中没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用法. 《人民警察法》中没有两种提法,但从字面上看两者还是有区别: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县级以上”是就公安机关本身的级别而言。
比如:铁路公安,它不是政府序列里的机构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县级以上”是针对政府级别而言,是指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公安机关。
乡镇人大如何处理限制代表人身自由的报告
这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需要重视从工作层面完善的重要工作。
乡镇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如此规定的初衷是防止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目的是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为民服务,保证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不受司法部门的干涉和影响,实施监督更加有效,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
报告是执行机关的法定义务 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而且是立即报告,这是对乡镇人大代表执行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机关的法定义务。
从《代表法》的规定来看,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执行机关采取措施在前,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在后。
二是强调时限要及时要快速报告,不能拖拉拖延时间。
三是报告的主送机关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主席团,也不是主席。
有差别的司法保护 和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最大的不同:是不必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可采取行为。
这也说明《代表法》对乡镇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司法保护是有所差别的。
这种差别就是: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有关措施,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的,执行机关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采取的,应当报告并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这一差别规定。
乡镇人大代表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这种差别司法保护,是因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席团不具有常设机关的性质,如果赋予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一样的许可程序,那就只能增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但这同现实法律规定又有矛盾冲突。
接到报告即确认“暂停代表执行职务”事实 执行机关是事后报告,加之法律没有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许可的权利,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相关报告可以不回复,但并不意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工作可做。
这是因为执行机关的事后报告已经涉及人大代表继续执行职务的问题。
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逮捕、审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的报告,那么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即得到确认。
客观上产生这一法律情形基于两点:一是事实上该人大代表已经不可能进行代表工作或从事代表活动;二是如果该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极大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人大代表职务的严肃性。
从《代表法》规定的情况看,对执行机关事前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接到报告或法律许可,审查的重点不是人大代表有罪与无罪上,而是是否存在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上。
实践操作层面四个问题不能回避:一是发现执行机关有打击报复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如何处理;二是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如何知情;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后如何处理。
四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是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还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处理报告之日。
这四点《代表法》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能否这样更加妥当些。
一是发现有打击报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应该向执行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二是鉴于《代表法》只明确执行机关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这一规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通报情况,让原选区或选举单位知情。
沟通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进行罢免,实践中存在诸多现实困难难以启动,则告之被暂停代表执行职务这一法定情形。
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时,应在主持词中有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全体参会人员,会后以书面形式公告乡镇辖区干部群众(包括被暂停代表职务本人)。
四是暂停代表执行职务时间相应应从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起计算。
有“暂停”就有“恢复”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暂停代表执行职务,只是中止代表执行职务,而不是终止代表资格。
一句话:“职务中止,资格犹在”。
换言之,依旧是人大代表但暂时无职务。
因此,当代表被强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应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当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依法判决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情形消失后,在其代表任期内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也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换届后可能遇到:如果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或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人当选人大代表,其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其当选资格有效时即得到确认。
被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开始执行代表职务。
(彭进军)
活动方案之举办培训班工作方案
举办培训班工作方案【篇举办培训施方案】一、时间:201x年xx月x(星期二)上午8点30,时天二、地点:在紫荆花四楼大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约500人)1、全体县级领导2、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一把手、人大主席、政协联络办主任、组织委员、宣传委员4、县直机关各单位副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5、人大、政协各委办主任6、党校和县委宣讲团所有人员三、主持人:县委书记彭新军四、学习安排:(一)x日上午主讲人: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副校(院)长教授赖建明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纲领学习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体会之二(10:30-12:00)主讲人:市社科联调研员陈建光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纲领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体会之三(2:30-4:00)主讲人:市委组织部党教中心副主任周金宗4、学习《准则》、《条例》、争做合格党员。
(4:20-5:30)主讲人:市监察局调研员陈和平五、有关事项1、县委中心组全体成员由县委办通知,其他与会人员由宣传部通知;2、授课人员联系、主持词起草、学习记录、记者联系、会标、茶水、座牌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场地安排1.43.43
人大代表对县级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发言提纲 长葛市代表团 王海全 听了大家对《政府工作报告》的讨论后,感到大家说得都很好,我感触也很深。
张市长作的《工作报告》真切实在,我认为体现出三个字。
一是“实”。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实事求是。
二是“新”。
描绘未来五年的奋斗目标富有新意。
三是“高”。
对今后许昌科学发展的阐述高屋建瓴。
五年来,许昌在中原崛起河南振兴中争当第一,那么在三化协调、富民兴许应看长葛,我们长葛这几年大事、新事、实事一箩筐,长葛新区建设雏形已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成为样板工程,农业和再生资源示范区外界瞩目,新型工业聚集区发展速度让人惊叹,我们客观求实地说,长葛是许昌过去乃至未来发展的主力强市。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社区在市委、政府的正确引领下,围绕宜城则城,以商养民发展思路,辖区商业、市场由弱到强,由小到大,居民做生意门路广,外来人员就业岗位多,惠及更多的是民生,居民养老社区发放养老金,看病就医有社区免费办理的新农合,社区成为文明和谐的大家庭。
作为最基层的人大代表,认真履行代表职能义不容辞,找准发展定位负有重任,我不但要把社情民意反应好,而且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好,更重要的是要扑下身子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好。
张市长在报告中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立意深远,我们地处城区,属地担负管理着社区和居民小区以及管理无
乡镇人大如何处理限制代表人身自由的报告
这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在实践中需要重视从工作层面完善的重要工作。
乡镇人大代表的人身自由特别保护权 《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如此规定的初衷是防止对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目的是保障乡镇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为民服务,保证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不受司法部门的干涉和影响,实施监督更加有效,体现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
报告是执行机关的法定义务 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必须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而且是立即报告,这是对乡镇人大代表执行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机关的法定义务。
\ 从《代表法》的规定来看,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执行机关采取措施在前,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在后。
二是强调时限要及时要快速报告,不能拖拉拖延时间。
三是报告的主送机关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而不是主席团,也不是主席。
有差别的司法保护 和对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最大的不同:是不必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即可采取行为。
\ 这也说明《代表法》对乡镇人大代表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司法保护是有所差别的。
这种差别就是:采取法律规定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有关措施,对乡镇人大代表采取的,执行机关应立即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对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采取的,应当报告并经该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许可。
\ 我们必须正确理解这一差别规定。
乡镇人大代表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这种差别司法保护,是因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主席团不具有常设机关的性质,如果赋予乡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同县级以上人大代表一样的许可程序,那就只能增设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但这同现实法律规定又有矛盾冲突。
接到报告即确认“暂停代表执行职务”事实 执行机关是事后报告,加之法律没有赋予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许可的权利,因此,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相关报告可以不回复,但并不意味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没有工作可做。
\ 这是因为执行机关的事后报告已经涉及人大代表继续执行职务的问题。
根据《代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精神,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执行机关对乡镇人大代表逮捕、审判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行政拘留、监视居住、司法拘留、劳动教养等)的报告,那么暂时停止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即得到确认。
\ 客观上产生这一法律情形基于两点:一是事实上该人大代表已经不可能进行代表工作或从事代表活动;二是如果该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极大损害国家权力机关的形象和人大代表职务的严肃性。
\ 从《代表法》规定的情况看,对执行机关事前报告,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接到报告或法律许可,审查的重点不是人大代表有罪与无罪上,而是是否存在对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上。
\ 实践操作层面四个问题不能回避:一是发现执行机关有打击报复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如何处理;二是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如何知情;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接到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后如何处理。
四是暂停执行代表职务的时间是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还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处理报告之日。
这四点《代表法》未有明确规定,实践中能否这样更加妥当些。
\ 一是发现有打击报复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情况,应该向执行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
\ 二是鉴于《代表法》只明确执行机关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这一规定,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向代表原选区或选举单位通报情况,让原选区或选举单位知情。
\ 沟通原选区或选举单位进行罢免,实践中存在诸多现实困难难以启动,则告之被暂停代表执行职务这一法定情形。
\ 三是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预备会议时,应在主持词中有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全体参会人员,会后以书面形式公告乡镇辖区干部群众(包括被暂停代表职务本人)。
\ 四是暂停代表执行职务时间相应应从收到执行机关报告之日起计算。
有“暂停”就有“恢复”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暂停代表执行职务,只是中止代表执行职务,而不是终止代表资格。
一句话:“职务中止,资格犹在”。
换言之,依旧是人大代表但暂时无职务。
因此,当代表被强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应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 当代表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或者被依法判决管制、拘役或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情形消失后,在其代表任期内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也应由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及时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
\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换届后可能遇到:如果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人或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人当选人大代表,其暂时停止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在镇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其当选资格有效时即得到确认。
被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情形消失后,其代表资格依然存在的条件下,开始执行代表职务。
(彭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