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的介绍
佛教是广泛流行于亚洲的宗教和哲学。
它对东方世界的宗教、文化、社会生活发挥重要作用。
佛教于公元前5世纪产生于伽毗罗卫国(现尼泊尔境内)。
佛陀的生平与教义:佛教创始人为乔答摩·悉达多。
他出身于今尼泊尔南部边境武士氏族释迦族,故称释迦牟尼。
生于公元前563年前后。
他发觉社会生活徒劳无益,浩瀚的哲学著作使人无所适从,终于舍弃家室妻儿,向当时最有名望的精神导师学习瑜珈,刻苦修炼。
直到发现如无健康即亦不能进行修炼时为止。
公元前525年前后,他在菩提伽耶一株菩提树下彻悟成佛。
他宣传自己的教义,约公元前480年死于拘尸那。
原始佛教的根本教义主要有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五蕴、无我论和业报轮回说。
四谛即苦、集、灭、道十二因缘即指无名-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十二个生命环节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
回答者:钙加锌 - 秀才 二级 12-2 22:51佛教与基督教、伊斯兰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
公元前6世纪至前5世纪,释迦牟尼创建于古印度。
以后广泛传播于亚洲很多国家和地区,对许多国家的社会政治和文化生活产生过重大影响。
一、起源:佛教创建时,印度已经进入了封建领主统治的农奴社会。
当时印度传统的吠陀天启、祭祀万能和婆罗门至上三种信仰,以及婆罗门作为一切知识的垄断者和神权统治的代表的地位开始动摇,成为众矢之的。
自由思想家中出现了种种反传统信仰的沙门思潮。
佛教属于沙门思潮之一。
创始人释迦牟尼生于今尼泊尔境内的迦毗罗卫,是释迦族的一个王子。
关于他的生卒年月,在南、北传佛教中,至今仍有种种不同的说法,但一般认为生活于公元前6~前5世纪。
他在青少年时即感到人世变幻无常,深思解脱人生苦难之道。
29岁出家修行。
得道成佛(佛陀,意译觉者)后,在印度恒河流域中部地区向大众宣传自已证悟的真理,拥有越来越多的信徒,从而组织教团,形成佛教。
80岁时在拘尸那迦逝世。
二、演变:佛教创立后,在印度几经演变。
佛陀及其直传弟子所宣扬的佛教,称为根本佛教。
佛陀逝世后,弟子们奉行四谛、八正道等基本教义,在教团生活中维持着他在世时的施设和惯例。
由于佛陀生前在世时于不同场合对不同的对象有着不同的说法,弟子们对此便产生不同的理解。
约在佛灭后100年,佛教分裂为上座部、大众部两大派,称根本二部。
此后100余年间续有分裂,先后分成十八部或二十部,称枝末部派。
关于部派分裂的次第、年代、名称、地区均有不同的说法。
当时佛教传播的范围,北至喜马拉雅山麓,南至基斯那特河(克里希那河)。
一般认为由上座部直接分出的最大一部是说一切有部。
上座部(以说一切有部为代表)和大众部在教义上有较大差别。
两大部的主要差别是;①对法(事物、存在)的认识。
大众部认为“过去来来,非实有体”、“现有体用,可名实有”,即认为一切现实都依因缘生灭,过去的已经灭了,没有实体,未来的没有生起,也没有实体,仅仅现在一刹那中才有法体和作用;说一切有部主张法体是永恒存在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三世也都是实有的,即所谓“法体恒有”、“三世实有”,被称为我空法有论。
②对佛陀的认识。
大众部认为生灭于人间的释迦牟尼佛是化身而非实身,佛陀的实身是积累极长期的修行而成,他有着无际的寿命和威力,所说一切言语为随机说法,并以一音说一切法;说一切有部不承认释迦牟尼是化身,认为佛说言语并非都是经教,也并不是一音说一切法。
③对声闻和菩萨的认识。
大众部强调菩萨广度众生的慈悲愿力,轻声闻而贵菩萨;说一切有部虽承认声闻、缘觉、菩萨能修行根性和所修行道路有差别,但认为佛与声闻、缘觉所得解脱没有差异。
公历纪元前后,在佛教徒中流行着对佛塔的崇拜,从而形成了大乘最初的教团——菩萨众。
他们中间一部分人根据《大般若经》、《维摩经》、《妙法莲华经》等阐述大乘思想和实践的经籍,进行修持和传教,形成了中观派(空宗)和瑜伽行派(有宗)两大系统,而将早期佛教贬称为小乘。
佛陀逝世后约500年,大乘中观派兴起。
此派创始人龙树,阐发“空”、“中道”和“二谛”的思想,其弟子提婆继续弘扬龙树的学说,使大乘佛教得以进一步发展。
以后还有清辨和佛护、月称等从不同的角度阐发中观的思想,形成自续派和应成派。
同时,小乘佛教中的说一切有部、经量部等,仍继续发展。
佛陀逝世后约900年,瑜伽行派兴起。
此派奠基人是无著和世亲。
无著原是说一切有部僧人,因对说一切有部教理感到不足,而阐发大乘教义。
其弟世亲,原是说一切有部学者,后从无著改宗大乘,称“千部论师”。
无著、世亲弘扬“万法唯识”、“三界唯心”的唯识论,此后传承主要有难陀、安慧、陈那、护法4家,护法之后还有戒贤、亲光等。
7世纪以后,印度密教开始流行,到8世纪以后,与印度教相接近。
波罗王朝在那烂陀寺以外另建超戒寺,作为研习和宣传密教的中心;9世纪后,密教更盛,相继形成金刚乘、俱生乘和时轮乘。
11世纪起,伊斯兰教的势力逐渐进入东印度各地,到13世纪初,超戒寺等许多重要寺院被毁,僧徒星散,佛教终于在南亚次大陆消失。
(选自(选自《中国大百科全书——宗教》))慈善,是一个古老的概念。
《北史·崔光传》:“光宽和慈善,不忤于物,进退沉浮,自得而已。
”而在此之前,《韩非子·内储》:“王曰,慈惠,行善也。
”即以慈爱优惠来做善事。
直接释义大约是“以慈行善”。
既然是“以慈行善”,其重点则在于对“慈”的理解。
“慈”,《说文》只注二字:“爱也。
”《左传》:“宣慈惠和”,做疏注的人发挥道:“慈者爱,出于心,恩被于物也。
”这就把中国古代对慈及爱的理解讲得比较清楚了:慈,是一种发自内心世界的爱,她的恩惠要遍施于万物,当然首先是人。
汉代贾谊讲:“恻隐怜人,谓之慈。
”对人,要有恻隐同情之心,将别人的痛苦当做自己的痛苦,将别人的危难当做自己的危难。
及到北宋张载,更提出了著名的社会伦理命题:“民吾同胞,物吾与也。
”希望爱一切人如同爱同胞手足一样,乃至“视天下无一物非我”。
在儒家看来,这样的襟怀,这样的推己及人,才能称得上真慈真爱。
自从两汉之际(公无前后)佛教传入中国,“慈善”二字便与之结下不解之缘。
最常见的说法是“大慈大悲”,即最崇高的最宽泛的慈爱与悲悯。
佛学要典《大智度论》第二七《释初品·大慈大悲义》解释说:“大慈与一切众生乐,大悲拔一切众生苦。
”使一切生命体感到快乐,称为“大慈”。
这种解释与中国固有传统中对“慈”的解释如“恩被于物”、“恻隐怜人”不仅毫无冲突,而且显现出相互融合的浓厚基础。
在佛教与中国社会相适应相融合的过程中,慈悲意识与慈善事业一起得到了推广和发展。
在进入近代社会之前,中国的大量慈善事业都是与佛教慈悲意识分不开的,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佛教将“善恶因果业报”的观念引入慈善事业,对于推动更多的人们以“行善事、得好报”的广义功利目的投入到现实的社会慈善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人们至今仍在沿用一个褒义词“功德无量”,恰好蕴涵着深刻的佛教业报思想。
实际上,许许多多人正是为了“功德无量”的慈善事业,不惜献出巨额财产、不惜献出悠悠此生。
历史上曾有人对此提出批评:“务施不关周急,归德必在于己。
”认为哪怕是为了来世的果报,也是本质自私的行为。
这种批评不免过于苛刻,不近人情。
其实,如果不去计较信仰观念,客观上为社会做奉献的积极作用还是值得肯定的。
与儒家的“民胞物与”的观念相应,佛家提介“无缘大慈,同体大悲”,即认为最崇高的慈爱与无条件的最宽泛的悲悯是无分别的。
果报已不再是慈善的目的。
当然,比起一般的“行善得报”,这已是另一番境界,而照佛家说,这才真是“功德无量”的。
《金刚经》明载:“若菩萨不住相布施,其福德不可思量。
”所谓:“不住相布施”,是指“三轮体空”,即以施者、受者及所施之财作为“三轮”,“施者反观体空,本无一物”,称作“理空”;受者观身无相,观法无名;身尚不有,物从何受”,称作“受空”;施受既空,彼此不妄,其物自空”称作“物空”。
“三轮”所指都是“有为法”,如果不把心挂系在因“有为法”而获得福上,便不受“生、住、异、灭”的局限,那么当然就是“功德无量”了。
与儒释两家相呼应,道家也曾对慈善大加倡导。
最为著名的是《太上感应篇》,被称为“道家劝善之书”,“其文,尚朴不事浮华;其言,举事以明功罪。
”从此书所劝善行来看,大多是为救济当时社会贫苦民众的。
例如:“一、收街市弃儿,雇人代养。
……二、每冬十一月初一,收贫人入本宅养济院。
……三、普济应验汤药。
……七、赈济穷民。
……八、修造桥梁,开河铺路。
……”《太上感应篇”,从北宋真宗开始,赐钱百万,命工刊刻,大显于世,历代受到推崇。
尽管其中大致是依照中国传统的“神道设教”的老模式,以因果报应作为思维逻辑的基础,向普通民众做深入浅出的推广,常常受到鄙夷俚俗都的讥讽,但一千多年来,这种传播影响之下所形成的以慈善为荣的社会风气,却是值得予以高度评价的。
佛道两家虽有各自的理论体系,但在慈善积德方面却是一致的,半个世纪之前,佛家重印了《太上感应篇》,印光法师亲自作序褒所。
而就在四五年前,福建省佛教协会佛教教育基金会,又加以影印。
重新勘阅,细品古今仁人用委员会又加以影印。
重新勘阅,细品古今仁人用心之良苦,不禁令人感慨万千。
总之,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体系中,儒、释、道三家都对“慈善”给予了应有的推崇和重视,并以其各自的不断阐扬和不断实践,丰富了“慈善”的内涵。
赵朴初先生在对比中西方文化中的处世伦理时,曾睿智地指出,西方人讲“爱心”只要讲LOVE就可以了;而中国人,却喜欢讲“慈爱”:KIND AND LOVE。
这是传统慈善观念在民众中造成的深刻的潜意识。
尽管时代不同了,某些在旧日认为合情合理的方式,如今早已不合时宜,但倡慈劝善的传统却永远不会是过时的,永远值得我们继承与发扬。
就现实而言,似乎应从传统中汲取精华,以便给“慈善”的内涵注入内在的活力。
回首传统,可以看到“慈善”之内涵的清晰结构:最核心的部分是培育“恻隐之心”,启发“本有佛性”,倡导“民胞物与”、“大慈大悲”的襟怀;而在可操作性上,则应顺应人们的功利意识,将一己之私利与他人之福利建立在一种平衡协调、良性互动的观念定式中,在人们中造成一种只要有能力就应该投入慈善事业的社会趋向。
在历史上,无论从基本理念还是从可操作性而言,以公平中介的形象出现的宗教都曾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当今的慈善事业中,宗教肯定还会发挥相当的作用。
而与此同时,作为非宗教的那部分慈善事业,如何从“慈善”的传统内涵中找到可借鉴的成分,从而形成从核心理念到可操作性,表里呼应、行之有效的新结构,将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十分有趣的新课题。
简而言之,使“慈善”这个概念从古老变成新鲜,它的现实意义便将变成历史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