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党委主机2017年巡察工作动员会主持词
镇党委主机2017年巡察工作动员会主持词 同志们: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今天,县委第一巡察组对xx镇管理区和重点村开展巡察工作,充分体现了县委对xx镇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对xx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关心爱护,必将对xx镇党委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首先,我介绍一下巡察组的组成人员: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组长周之国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张士信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刘传芳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李勇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人社局工资福利科科长张书斌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地税局监察室主任付晓辉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国税局主任郑梅红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农业局经管局副局长刘红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法院监察室负责人王守革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纪委一组科员宋朝静同志;县委第一巡察组成员、县纪委派驻一组科员张洪毕同志。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巡察组来表示欢迎!参加今天动员会的有:xx镇全体机关干部、乡直部门负责人、村“两委”干部全体。
【主持词】在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主持词
在县委巡察组巡察工作动员会上的主持词中共XX镇党委书记XXX尊敬的县委巡察组各位领导,同志们:县委第三巡察组莅临XX镇开展巡察工作,既是县委对我镇发展的高度重视,又是对XX干部的关怀和鞭策。
我们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的目的,就是要党员干部提高认识,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各项工作。
首先,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各位领导莅临表示诚挚的欢迎
出席今天动员会的县委第三巡察组的领导有:第三巡察组组长,县第三纪工委书记XXX同志;县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XX同志;县审计局总审计师XX同志;团县委XX同志。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镇机关全体机关干部,镇机关退休老干部代表;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村两委换届退下来的老村支书和老村主任。
今天的动员会共有三项议程:一是巡察组发放问卷调查表;二是请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XXX同志作动员讲话;三是由我对巡察工作作表态发言。
……刚才,XXX组长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巡察工作的内容、方式及相关情况,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一定按照县委巡察组的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
下面我代表XX镇党委政府作个表态发言。
第一、端正态度,统一思想。
县委确定我镇为巡察单位,这是县委、县纪委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怀,更是激励和鞭策。
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都是一件好事,一件大事,我们一定要端正态度,支持巡察工作。
实行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是新的形势
纪委的审查是什么
包括哪些工作流程
“廉是一种境界,根深不怕风摇动,树正何愁月影斜;洁是一种品质,不要人夸好颜色,只留清气满乾坤。
”这是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学生梁洁仪学习《廉洁修身》后的体会。
和梁洁仪一样,广东省现在每年有大约510多万大、中、小学生接受廉洁教育,全国各地的大、中、小学生也都在接受各种形式的廉洁教育。
2005年,教育部确定在北京等10个省市大中小学先期开展廉洁教育试点,今年起又在全国大中小学全面推进,并印发了《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
“青少年廉洁教育对学生、老师、学校、家长以及社会都产生了积极正面的影响,巩固和发展了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影响的长远效果将逐步显现。
”近日,教育部廉洁教育领导小组组长、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在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上这样评价。
据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主线,不断改进和创新开展廉洁教育工作的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形成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
廉洁教育为何要从娃娃抓起
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社会基础的重要举措 2005年1月,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把对青少年进行廉洁教育工作确立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指出,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与和谐文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手段。
对青少年进行廉洁教育,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对于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的社会基础,具有重要作用。
“青少年身上存在‘建设型’抑或‘破坏型’双向发展的可能性。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说,廉洁教育进校园,让孩子从小具有抵抗腐败的免疫力,将来成长为健康的社会主流力量,对今后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同时,在未成年人中开展系统科学的廉洁教育已是全球共识。
2003年10月,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其中便包含“开展包括中小学和大学课程在内的公共教育”的内容。
如何给孩子们谈廉洁
廉洁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活动 两年多来,在中央纪委的指导下,教育部会同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相互协作,共同落实青少年廉洁教育的任务。
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组织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参与的廉洁教育活动,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校园、进课堂。
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教材。
各地根据各学段学生的需求和特点,组织专家编写了《中小学生廉洁教育读本》、《大学生廉洁教育警示案例读本》等廉洁教育教材和简明廉政知识读本,为学生精心准备廉洁教育的精神食粮。
广东省的《廉洁修身》教材首次出版由省财政提供经费,按所选定年级大、中、小学生人数(510多万)印制,免费发送至各学校,由各校图书馆统一发放和回收保管并消毒。
新学期开学时,开设廉洁修身课程的学生向图书馆办理手续借出所需教材,学期结束时将教材完整归还,供下一届学生借用。
积极推进廉洁教育进课堂。
探索廉洁教育与学科教学的有机融合是各地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又一举措。
上海市编印了《上海市学校廉洁教育行动指南》,既对学校廉洁教育的工作理念、目标、原则、载体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更重要的是将各学段廉洁教育相关课目的教学、课外拓展及社会实践内容进行提示,引导教师将廉洁教育渗透于学科教学中。
不少学校如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推出了廉洁教育必修课,要求每名大一新生都要接受规定学时的廉洁教育。
各地还把廉洁教育与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让学生们在一项项活动中感受廉洁。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的一些学校组织开展了“我把廉洁带回家”活动,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寻访廉洁榜样,记录他们诚信、正直、清廉的事迹,并在班会或队会上向同学们讲述;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学生中倡议给家长写一封劝廉信,让学校、家庭和社 会共同培育廉荣贪耻的氛围。
把廉洁教育融入师德师风建设。
许多地方和学校把“依法执教、廉洁从教”贯穿于师德教育的始终,不断强化教师廉洁从教的思想意识。
杭州师范大学通过召开廉洁教育会议、播放廉洁教育纪录片、建设“廉政在线”网站等强化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廉政观念;通过评选“学生最喜爱的老师”、“三育人”标兵等展示教师风尚;通过教师亲自参与廉洁教育话剧表演等活动增强其廉洁意识。
廉洁教育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
学生、老师、家长多方受益 在全国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交流会上,中央纪委有关领导肯定和称赞了廉政文化进校园和青少年廉洁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
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介绍,青少年廉洁教育增强了广大学生的廉洁意识,促进了师德师风建设,对家庭、社区和社会的廉洁文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分层施教,廉政的文化元素逐步渗透到学生思想中。
廉政文化的一些关键词,如理想信念、明理诚信、清正廉明、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等,正在融入孩子们的思想中,为他们奠定了廉洁自律的基础和奋发有为的根基。
思想的改变体现到了学生们的日常行为中,学生的良好习惯正在养成。
不少家长反映,孩子懂事多了,知道关心老人、父母;学生损坏公物、铺张浪费、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大大减少;平时不做家务的习惯在改变,关心集体的意识也在增强。
对青少年学生开展廉洁教育,也带动了老师和家长的廉洁。
“要让学生相信、做到的,首先我们自己得相信、做到。
”这是不少老师的心声。
青少年廉洁教育推动了廉政文化进校园,营造了学校廉洁教育的氛围,广大老师受到了感染。
学生们把廉洁教育的学习收获带回家,在一定程度上也规范了家长的行为。
下一步如何谋划
让更多的孩子崇尚廉洁 “青少年廉洁教育是多个部门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要开创新局面,还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相互促进。
”这是与会各方的共同心声。
中央纪委有关领导同志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确实履行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整合各种有效资源,动员家庭、社区、学校等力量,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
李卫红要求教育部门主动加强与当地广电部门、新闻出版部门、共青团和妇联等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沟通与协调配合,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相互促进,为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据悉,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已制定《中小学廉洁教育指导纲要(征求意见稿)》,正在征求各地意见,其目的就是要各地“量体裁衣”,继续丰富教育载体和活动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廉洁意识真正进入广大青少年头脑,让更多的青少年崇尚廉洁。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求两篇以廉政为主题的演讲稿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监管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2007年,全省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和铁路交通四类事故同比下降了16.2%;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了14.4%,下降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个百分点。
一、实行一岗双责,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到突出位置 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主体,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关键是要把党组一班人的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上来,真正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
2007年四月初省内个别市县安全监管局发生了违纪违法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安全监管干部有的感到压力挺大。
在这种情况下,新到任的金华局长深深感到,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的生命线,队伍要稳定、安全监管工作要做好,必须抓好廉政建设。
在履职第一天的见面会上,疾患局长郑重地提出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的要求;并主持制定的第一个制度是《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主持召开的第一个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的会议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组织的第一个专题学习是为期两周的政行风建设教育活动。
局党组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行 一岗双责。
党组成员按照业务分工,各负其责,抓好分管处室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了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承担廉政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把反腐倡廉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布置、一起组织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去年底,在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年度考核时,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主要考核内容之一。
二是落实责任到位。
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局领导班子、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范围和职责,责任落实标准、考核方式和责任追究均作了明确规定。
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按照局党组要求,也都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责任制,在全局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凡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落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单位,一律取消评先受奖资格,并按照分工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不仅这样规定,也这样执行。
三是支持纪检工作到位。
纪检监察部门工作具有特殊性,责任大,任务重,局党组十分关心和支持纪检组工作。
全局的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都认真听取纪检组的意见。
局党组明确提出,纪检组要加强对局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的监督。
对此,纪检组作出规定:在工作中重点对局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政许可、执法检查、重大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监督;同时,对局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领导提出了加强监督检查的意见。
确实使纪检组能够大胆放手工作,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去年,局纪检组先后6次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行政审批、执法稽查、治理行风等环节,对违反工作纪律,吃、拿、卡、要、报的处室和单位,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局党组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上关心、生活上爱护,为他们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条件。
二、坚持从严治内,树立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不断加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的力度,推动了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
在执法力度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有的不法分子不惜用金钱开道、攻关,拉拢腐蚀执法人员。
局党组利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例举一反三开展教育,亡羊补牢建章立制,抓住重点加强监督。
第一,常敲警钟搞教育。
一是印发警示笺。
在局机关不定期印发《反腐倡廉警示笺》,将一些反腐倡廉的典型案例、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要求,有关警示言论等及时宣传到每个同志,给大家以教育、启迪和警示,从而增强党性观念,自觉抵制各种侵蚀和诱惑。
特别是重点工作启动前后、重要节假日前后等关键时期,进行针对性教育,做到提前打招呼、敲警钟。
二是坚持五必谈。
认真开展廉政谈话活动,对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上岗前必谈;对新调换工作岗位的领导干部上岗前必谈;对新调任重要工作岗位的人员上岗前必谈;对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苗头性问题的人员必谈;在重大执法工作开始前对相关的人员必谈。
去年,纪检组共对50余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三是开展家庭助廉活动。
加强与领导干部家属的联络沟通,充分发挥家庭这个以感情、亲情和血缘为纽带的社会细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作用。
组织召开了省局机关处长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家属参加的廉洁从政座谈会,认真听取家属的意见,解答家属关心的问题。
组织大家观看吉林省纪委摄制的警示片《权钱交易的代价》,特别是原白山市委书记王纯的典型案例,在干部家属中引起了很大震动。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家属,在事业上要多一点支持、感情上多一点寄托、生活上多一点理解,督促协助爱人过好廉洁从政关。
局机关监管二处处长家属是长春市某区政协主席,开展活动时因公出国未在长春,回来后主动找到纪检组长要求补课。
第二,扎紧篱笆建制度。
从严治内,制度建设是保证。
近年来,吉林省安全监管局每年年初都制定下发《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针对不同时期的特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
按照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局党组制定了《贯彻落实规定方案》;针对安全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随意性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针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质量不高的问题,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程序(试行)》;对照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中群众反映的17条具体意见和建议,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2007年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责任制》。
通过建章立制,为有效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盯住重点严监督。
一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环节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干部选拔使用条例》,对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程序办事,全部实行竞争上岗。
同时,实行纪检监察一票否决制,对拟提拔的干部由纪检组在廉政上把关,作为党组决策的重要依据。
二是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过程的监督。
制定了《关于事故调查处理执法监察活动的实施方案》。
在全系统开展了执法监察活动,去年全系统共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30409份,仅有2起引起行政复议。
2007年全系统查处事故178起,局纪检组重点调阅了延边、白城、辽源、长春等地区的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
三是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
在购置办公用车、微机、监管器材等大项物资采购时,都由纪检组同志派员监督。
去年,局直属单位宣教中心进行办公楼建设,监察室主任全过程参与招投标。
三、加大源头治本力度,有效规范权力运行 解决执法机关的违规违纪现象和腐败行为,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大改革力度,建立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机制。
去年,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做了一些工作。
第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权力。
去年6月,按照省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组建了行政审批办公室,在省直机关执法部门率先将原5个处室的审批职能全部划归行政审批办公室,进入政务大厅,进行集中审批。
彻底解决了前接后批、前店后厂的问题,实现了行政审批与监管相分离。
并把审批流程分解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开六个环节,简化了行政许可程序,规范了审批权力运作,保证了行政审批的优质高效和规范运行。
去年审批办共收件2926件,按时办结2848件,办结率97.3%。
将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审批时限由原来60个工作日压缩到45个工作日,并将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原来的40个工作日改为即办件。
为了防止出现监管不到位和工作脱节的问题,建立了监管处室与审批办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落实了审批与监管的职责。
职能处室负责日常监管,根据监管中掌握的情况,及时通报审批办。
审批办在组织三同时、企业现场复核等工作时,职能处室派人参加。
由于审批环节减少了,办事效率提高了,受到基层和企业普遍欢迎,上级有关部门也给予了充分肯定。
第二,减少行政许可--下放权力。
随着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总局13号令的出台,事故处理、处罚权限都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对成品油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审批权限进行了调整,将原由省局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发放经营许可证权限下放到各市州局负责;非煤矿山许可、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等权力下放工作也正在调整之中。
将省局直接监管的中央和省属企业具体监管职责下放到市州或县,省局由原来直接监管的22户企业调整为只负责14户中央和省属企业总部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三,推行政务公开--透明用权。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
对进入政务大厅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进行了两次梳理,凡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许可项目,坚决予以取消;对不便民、无实效的程序予以修改。
将梳理后保留的16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制定新的流程,并在网上发布,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
同时,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固定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每月定期发布《信访情况反映》,及时通报信访办结情况。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都能认真受理、及时答复,群众比较满意。
今年新年伊始,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在研究筹划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时把工作重点放在:关注民生,坚决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
通过查摆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找出安全行政许可、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等四个环节是容易发生事故背后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问题的重要环节。
结合吉林的实际,对症下药,针对每一个环节,制定了6条具体措施,努力开创吉林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更新更好的局面,确保隐患治理年各项任务的完成,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如何理解《问责条例》与从严治党的关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备受各界关注。
作为一部规范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是怎样制定的?将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为什么制定——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如何制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实践成果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从2015年下半年着手研究起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数个月的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充分调研、反复论证。
中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3次主持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到辽宁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委、省纪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同志的意见。
中央纪委还安排各位副书记,分别召开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2016年5月18日,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180余家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各单位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稿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
同时,也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
中央纪委对意见逐条梳理,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
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6年6月14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条例送审稿。
2016年7月8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内容特点——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
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
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
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
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
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
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
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
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