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居易应举全文翻译
居大不易尚书白居易应举,初至京,以诗谒著作顾况。
况睹姓名,熟视白公曰:“米价方贵,居亦弗易。
”乃披卷,首篇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却嗟赏曰:“得道个语,居亦易矣。
”因为之延誉,名声大振。
翻译贞元三年,十六岁的白居易从江南来到京都长安,带着自己的诗稿去拜会名士顾况。
顾况看到诗稿上“白居易”的名字,便开玩笑说:“长安米正贵,居住不容易啊
”等到翻看诗稿,读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赋得古原草送别》)的句子时,马上连声叫好,并说:“好诗
文采如此,住下去又有什么难的
” 后来,顾况经常向别人谈起白居易的诗才,盛加夸赞,白居易的诗名就传开了。
晚清马新贻刺杀案是怎么回事
同治七月二十五日,西元1870年8月21日,又督阅视武弁投射的日子。
这天突降,总射只好推迟。
22日,天气转晴,两江总督马新贻一大早徒步来到督署西边的校场演武厅,亲自阅射。
每年一度的总督阅射,是当时江宁的一大盛典,允许百姓参观,因此马新贻阅毕回署的箭道两旁挤满了围观的群众。
当他走到后院门外时,一人突然跪道求助,此人是马新贻的同乡,山东郓城武生王咸镇,之前马新贻已两次给予资助。
武巡捕叶化龙将他推开,唐得金上前查问,其他人仍照直前行。
走了两三步,又有一人,一边高呼冤枉,一边直扑马新贻,只见一把明亮的匕首一闪,迅速刺入马新贻右胁肋。
马新贻啊呀一声,扑倒在地。
跟随差弁方秉仁上前抓住那人的辫子,夺过他手中的匕首。
其他差弁一拥而上,将其扭住。
中军副将喻吉三听到呼喊,急忙赶到,喝令将凶犯捆缚。
该犯既不抗拒,又不逃跑,从容就缚,口中不停地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朝。
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今日拼命,20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说毕仰天狂笑。
家丁张荣急忙扶起马新贻,见其面如土色,双手紧抱胸部,右臂紧紧夹着右肋,萎缩着身子,已不能站立。
差弁取下门板,将其抬进督署上房。
中军副将喻吉三一边命巡捕将凶犯押到督署候讯,一边差人飞报江宁将军魁玉和司道各员。
魁玉闻讯大惊失色,飞奔督署探视。
马新贻仰卧榻上,呼吸困难,精神萎靡,生命垂危。
探视伤口,匕首刺进右胁肋,深至数寸。
魁玉看后,随即走出上房,讯诘凶犯。
再三讯问,案犯只供称:系河南人,名张汶详。
讯其行刺缘由,一味闪烁,坚不吐实。
魁玉气急,喝令将凶犯带往上元县严刑讯究。
马新贻气息奄奄,自知命不能保,口授遗疏,令嗣子毓桢代书,请魁玉代呈朝廷。
午后,马新贻已再不能言,延至23日下午2时许,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遽尔殒命。
正处英年的马新贻一下子从颠峰跌落到地,淹没在茫茫宦海之中,成为人生世界的匆匆过客。
从此,列为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马新贻遇刺案,经历了一年多的审讯,在魁玉毫无结果的初审之后,接连动用漕连总督张之万会同江宁将军魁玉,刑部尚书郑敦谨和新任两江总督曾国藩,进行了前后两番兴师动众的会审,可谓波诡云谲。
初次会审之后,张之万、魁玉抛出精心炮制的“审明谋杀制使匪犯,情节较重,请比照大逆向拟,并将在案人犯分别定拟罪名摺,“奏道:“凶犯张汶详曾从发捻,复通海盗,因马新贻前在浙抚任内,剿办南田海盗,戮伊伙党甚多。
又因伊妻罗氏为吴炳燮诱逃,曾于马新贻阅边至宁波时,拦舆呈控,未准审理,该犯心怀忿恨。
适在逃海盗龙启等复指使张汶详为同伙报仇,即为自己恨,张汶详被激允许。
该犯旋至新市镇私开小押,适当马新贻出示禁止之时,遂本利俱亏。
迫念前仇,杀机愈决。
同治七、八等年,屡至杭州、江宁,欲乘机行刺,未能下手。
本年七月二十六日,随从混进督署,突出行凶,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
”郑、曾会审之后,也联衔上奏:“会同复审凶犯行刺缘由,请仍照原拟罪名及案内人犯按例分别定拟。
” 旷日持久的审讯,最终囫囵结束,这是大出意外的,是案情复杂到无人能断么
后来的资料证明,刺杀马新贻的主使,最大的嫌疑竟是曾国荃
怨不得满汉大员走马灯似的来了又去了,案子还是一团迷雾般无由判断。
只要是官场上的人,谁不知道曾氏兄弟的湘军自攻下江宁便成了尾大不掉的势力
曾国荃攻陷天京,纵湘军抢掠数天。
为了灭迹,又放了一把火,大火烧了几天几夜不息。
湘军均饱私囊,大车小辆向湖南老家运送财物,几年中,湘军子弟抢购土地遍及湘鄂。
湘军,俨然成了危及统治的东南一只虎。
曾国藩对湘军的为非作歹也很清楚,他说:“余设立水师,不能为长江除害,乃反为长江生害。
” 马新贻之死,端在同治七年慈禧曾召见他,密旨让他调查湘军攻陷天京后太平天国金银财宝的去向。
上任之后,又以裁抑骄兵悍将为首要任务,“长於综覈,镇定不扰”(《清史稿马新贻传》)。
所谓“长於综覈”,指的便是马新贻四处抓捕游荡掳掠、为非作歹,已成黑社会势力的湘军。
尤其是他任命以剽悍著称的袁保庆(袁世凯嗣父)为营务处总管,抓到为害百姓、有非法行为的散兵游勇就地正法。
散兵游勇和黑势力对他恨之入骨。
曾任江苏巡抚、湖广总督的郭柏荫对其孙郭公铎说:“张汶祥(汶详)行刺有幕后怂恿者,应是这一类人物,最初有意制造流言的,也是他们。
”高拜右在《刺马案与湘军》中说:“刺马案,终清之亡,迄莫详其真相,实则马之死,死于湘军之嚣张气势。
”参与审讯的颜士璋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随郑敦谨赴江宁办案的全部过程。
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
”“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曾国荃在幕后的精心策划,隐约闪现。
无论是抓捕湘军作奸犯科者还是追查太平军财物去向,都逼近或指向曾国荃。
马新贻触动了这个钱权俱握的黑社会老大,也就一步步接近了自己的死亡。
潜规则恣行横生、盘根错节的官场,岂是一人即可撼动
马新贻的血,也就只能白流。
江河日下的清王朝,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它成为深究起来并不奇的“奇案”了。
而中兴名臣马新贻之死刚过四十年,清朝便在衰朽之中轰然倒下,瞬间化作齑粉,徒留下“满清四大奇案”,在市井百姓的茶余饭后一次次缭绕梁间。
而马新贻在浙苏两省的政绩,颇有可称道者:于浙江巡抚任上主持完成浙江减漕运动,核定地丁漕粮、裁革部分浮收。
同治四年三月二十二日,浙江巡抚马新贻奏称:“浙西三府为财赋之区,贼之蹂躏亦深,数年之间,穷乡僻壤,搜括无遗,昔之繁盛村落,今则一片荒郊。
”他首先对当年三府应征缓征免征钱粮进行分别请示。
闰五月,他又会同左宗棠陈奏浙漕应征分数,即按8\\\/30的比例,将浙江各属漕粮全部额减。
共计浙省额征漕白米1147300余石,除南匠正耗133863石、白粮舂办米13039石不减外,应减米266765石,分别按等核减。
大大减轻了遭受洪杨匪乱后生计凋敝的浙江农民的负担,稳定了社会秩序。
在两江总督任上马新贻着手整顿盐政,确定两淮盐法规制;继而积极投身河工,七年十二月奏称江南河工情形。
他奏称,江南河务以修筑运堤为最要。
自淮河改由运河出海后,岸堤日形吃重,加之裁撤南河后,东西两坝年久失修,再值夏秋之交,险工迭出。
在赴任途中,自己即沿途履勘小罗堡等处,发现西堤水势甚大,难以施工,惟有先将东堤择要兴办,“总期于今冬明春水涸时赶先修筑完竣”(卷七,《酌拟应办事宜六款折》,同治七年十二月初九日)。
八年六月,运河东西两堤工竣,马新贻亲往验收,途中中暑,“咽喉肿痛,甚至饮食不进”(同治六年六月条)。
八年,他又乘冬令水涸,奏明由盐务筹捐,赶修小罗堡西堤工程。
又安徽各属堤岸被水冲决,亦与安徽官员面商筹款兴修之法。
九年三月,他亲赴小罗堡等处河工巡视。
据奏称,他逐行上堤,“逐段锥试,尚属饱满”。
(卷九,《会勘运河堤坝工程完竣回省片》,同治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经过这番努力,运河航道得到保障,两岸深获其利。
然而,马新贻未曾料到,自己在整顿吏治和军队时的厉行,没来得及展开便送了自己的命。
本想打击黑势力,稳定秩序,反被吞噬。
中兴愿望,就此化作遥不可及的一场大梦。
不能不令人一声浩叹。
当一个社会,到了黑恶势力可以肆意操纵地方,上下其手的指挥早被金钱熏倒的官员,制造出种种奇事、险象、无头案时,恐怕巨变就只在眼前了。
求中世纪西欧官职,
**大体:皇帝》国王》领主&总督(不同国家以及不同时期有差异,领主类似诸侯,总督就是一个地区的最高官,但不是家族式的继承)》将军、元帅(不同的国家有点差异)》骑士团长(欧洲圣战兴盛的时候,在靠近东欧的一些地方以不同的形式由骑士组成了骑士团,多是效忠十字军的圣战,出名的有医院骑士团、条顿骑士团...)爵位:还有一些对于对国家有功劳的人、或是贵族(和皇家能沾上边的那种)爵位只有三级——公、伯、男,侯和子爵**详细: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
德。
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学者大都认为早期中世纪或封建主义的第一阶段西欧基本上没有较为完备的行政制度,由于权力的分割,国家对于地方的行政基本处于无力控制的状态。
但自12世纪始,西欧开始国家重建,国家行政制度也有了较大的发展。
12、13世纪国家行政制度在西欧的发展虽然因国情不同而有不少差异,但也有一些共同特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中央行政管理制度日渐走向专门化和正规化。
早期的王室官员只是国王的侍从而非国家行政管理人员,但从12世纪始,这些官员的职责相对明朗,出现了一些常设性的机构和官员。
英国表现得最为突出和明显。
在英国一些机构逐渐脱离国王宫廷管理者的性质,而取得国家行政机关的名分与职能。
中书省有中书令、副中书令等主要官员,他们负责王廷文书的颁发。
文书分证书及令状两种。
缮写文书是文书室主管及若干名文书之事。
一般文书都盖有国王的玉玺,掌玉玺者为副中书令。
后来因文书繁多,乃有锦衣库兴起,且有小玉玺出现,以便随王出巡时及时发出各种文书。
财政署的出现则标志着独立的财政机关的逐渐建立。
早期国王的国库被12世纪初年的财政署所取代。
后者成为国家财政收支管理中心,形成了一整套复杂而准确的收支计算方法,并裁决有关王室负担的各种案件,建立起自己的档案制度。
从著名的《财政署对话集》中我们可以较为详尽地了解财政署的情况,它的成员分为上下两部,上部组成实际上是小会议的成员,主持者一般为宰相,参加者有中书令、司宫、司厩、国库长及其他贵族。
下部称收支部,主要成员为国库长及司宫的代表。
负责整个收支部的活动。
上部是财政署的神经中枢,下部是其执行机构,做技术性的工作。
其他机构还有锦衣库,它本是国王存放行李的地方,后来地位日重,发展到能够取代财政署而主管国家的财政税收。
另有所谓的宰相一职也曾短暂地设置过,它在帮助国王主管司法财政等重大事务方面,代王行使职权,权力极大,后来废止。
虽然这些机构及其官员往往相互重叠,但国家行政制度发展是明显而有效的。
法国的情形与英国类似,虽然它没有英国那样完备,但更具有代表性。
法国中央行政管理机构的兴起是在12世纪初。
1105年或1106年法国曾设置王家中书令一职,但1127年被废止。
该机构负责国王的文书之类的事务,这类令状由文书们草拟,由国王的掌玺官加盖印玺,然后颁行。
直到菲力普·奥古斯都和路易九世时的大量文书语言和格式统一的令状的颁布证明该机构是常设的,由一班专门官员组成。
与西欧其他国家一样,法国直到13世纪仍然是国王的内府与国家政府没有明确地区分,国王的周围有一大帮亲戚朋友。
但随着国事日增,尤其是像菲力普四世这样爱旅行、朝圣和战争的国王,使跟随国王行动的那些机构从其庞大的家庭成员中分离出来而成为常设的行政机构。
档案材料的保管有专门的官员,财政官员也出现了,他们中的一些人甚至是外国人在国王的宫廷出现了。
既能持刀舞剑又懂法律的骑士、大量的民法专家也出现在国王的宫廷,由他们丰富的罗马法知识为国王服务。
法国中央政府制度发展最为明显的一个特征是王室代理人贝利斯(Baillis)的出现。
代理人为国王的代表。
当时因为国王常常要到东方参加十字军或者到各地打仗,故将王室事务委托给一些重要人物,他们或是国王的亲属或是亲信。
他们有解释王国事务之权力,他们的职位不能任意罢免,除非证明他们犯下滔天大罪。
他们代王在国内各地行使各种权力,尤其是司法审判权。
他们将审判情形做下记录,并呈之于国王。
这一机构虽是临时的,却也反映国家行政制度的发展。
地方行政机构的发展以英国为先。
早在盎格鲁萨克森时期,英国就有郡、百户区、村之类的行政区划。
诺曼征服之后,三级行政管理系统仍然得以保留。
郡的长官为郡长;早期虽曾有郡长封建化的倾向,但在英国诸王的努力下,对其有很大的遏制。
1170年亨利二世曾把几乎全部的郡长及其下属撤职,然后组织人员调查郡长是否有侵吞国王应得收入及榨取钱财等其他恶行。
这就奠定了郡长一职成为国家公职的基础,避免了封建化的命运。
郡长的职责包括行政、司法、军事等,相当广泛。
郡下面是百户区,郡的百户区的大小及数目不一,有大至60多个百户区的郡,也有小至6个百户区的郡。
虽然有不少百户区赐给个人,由私人掌握,但国王对它们的控制仍然很紧。
一般百户区由郡长派管家管理,负责执行郡长所发布的各项行政财政指令,主持百户区法庭。
最基本的行政单位是村,它是一种组织共同体。
它实际上是古代农村公社的变形,它履行着国家的一些行政管理职能,如维持治安、抓捕盗贼及其他罪犯、出席郡长及百户区法庭和郡法庭,还要分担各种罚金及财政负担等。
因此,英国地方行政管理相当发达,尽管人们对是否有村一级行政单位尚有疑问,但近来的研究证明它是存在的。
比较于英国,法国没有明确而清晰的地方行政管理系统。
早期法国地方管理的代表是相当于郡长的伯爵,但这一职务已经完全封建化,他们成为地方上的封建主,是私法意义上的统治者,而非公共权威的执行者。
但法国也在发展地方行政管理系统。
这种尝试首先出现于王室领地。
11、12世纪一种被称为普雷沃(Prevots)的人物出现在王室领地上代王行使权力,从税收到司法都管。
但是他们的职位及其作为报酬的采邑被世袭化了,所以难以称其为纯粹意义上的国家行政管理官员。
贝利斯作为国王的代理人出现,他们起先有盎格鲁诺曼人的巡回法官的某些职能,与英国郡长相类似,能够在许多事务上代表国王,他接受国王的指导.监督国王的财务并向国王报告工作,可审理国王中央王室法庭的诉讼。
并且他们的职位由巡回变为固定,每一位代理人都有固定的管区,在此管区他为王室施政且是一名法官。
而普雷沃则渐渐变成了贝利斯的下属。
他们继续负责地方事务的管理,执行国王的命令。
他们由当地那些谨慎守法和受人尊敬的人士担任,在地方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英法两国的情况可以看出西欧国家行政制度发展的大概轮廓和主要特点。
第一,王室官员逐渐分离发展为国家官员,国家行政机构增加,与之相适应的是大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入国家机构,成为国家行政官员。
他们在从司法到财政的诸多事务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国家的职能越来越明显,国家处理一应事务也就相应增加,司法审判在增加,颁布发行的令状在增加,征收税款也在增加。
这些官员大都出身于中下阶层,但在当时兴起的大学中接受过教育,尤其是法律方面的教育。
这些人在政府中的存在及大量增加事实上已经改变了国家政府的形象与职能。
受他们的影响,从中央到地方都有相当多的王室及政府的支持者。
他们不是政府官员,但在帮助政府履行其职能上起了重大的作用。
如英国各种法庭上的陪审员,他们成了国家行政事务事实上的帮助处理者,是行政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而法国在许多时候的征税工作若少了那些估税人的帮助是难以完成的。
成千上万的人进入帮助政府征收税款的列,如1314年征收一项骑士协助金,仅在巴黎近郊就有322名征税人。
这又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当时西欧各国行政制度发展的普及状况。
第二,行政制度的发展不仅是一个与封建世俗势力争夺权力及利益的过程,也是一个与教会势力争夺权力与利益的过程。
前者可称为封建私法权力的公法化,后者则可称为政治力量的世俗化。
教会是西欧各国不容忽视的政治实体,它在各国从中央到地方的事务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从12世纪开始,西欧各国王权不断削弱和限制教会的力量。
这种斗争的直接后果是教会只能在其有限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中央政府与教会做斗争的重要武器是那些来自下层的地方世俗小官员,他们到地方上代理国王行使权力,干预教会事务,限制教会权力,使王权大伸。
以至像图卢兹大主教那样的封建主必须寻求皇家枢密院的干预来保护其教会的基本权利。
不仅如此,人们对世俗政府的观念已经有了改变,人们选择国王的政府而不是教会作为服役的对象,更有甚者,许多宗教人士也来到国王的世俗政府,而将其教会的义务抛诸脑后。
第三,虽然国家行政制度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显然不能对此夸大。
此时的行政制度表现出相当模糊、不定型、临时以及重叠、职责不分等较为原始的特征。
它表明中央政府机构仍然没有完全从王室家庭中分离出来。
地方行政系统则即使在英国也没有上通下达的管理制度。
英国的郡长之于其下的百户区或村,没有如中国那样明确而直接的统辖权力。
管理在更多的时候仍然靠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个人能力的表现,王权的发展也因此受到限制。
古代罗马的政治制度P171. S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三个问题上:即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问题。
其中心内容是土地问题2. S古罗马王政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是氏族制度向国家的过渡时期,其特征是军事民主制;主要内容有:1.库里亚大会即罗马的人民大会;2.元老院即长老院(相当于库里亚大会的预决机构);3.王或勒克斯(军事首长,身兼最高祭司和审理某些案件的审判长);3. S古罗马共和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它打破了由氏族贵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是以大土地占有制为基础的新老贵族联诀执政,全体罗马公民有限参与的寡头民主制;其内容有:1.人民大会(两种形式:森杜里亚大会即百人队大会;以及特里布大会即平民大会);2.元老院:处于权力的中心地位;3.行政官吏:执政官(两人组成,拥有军事权和民政权),独裁官(国家紧急状态下元老院任命的特殊官职,有最高的军事权和民政权),行政长官(诉讼方面的最高长官),监察官,保民官,4. S古罗马帝国时代政治制度的内容;实行的是军事独裁统治.先后采取了三种体制: ⑴元首体制(奥古斯都体制),他只用元首,保民官和军事长官的称号,实际上凌驾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⑵四帝共治体制,戴克里先把帝国划分四个部分,由四个统治者治理,两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⑶君士坦丁体制,他废除四帝共治体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5.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元首体制的含义;即奥古斯都体制,奥古斯都保留共和制的形式,人民大会,元老院,执政官,监察官,保民官等机构仍然存在,他本人通过共和制的合法程序当选为元老院的首席元老,人民大会的首席公民,并被任命为终身执政官(兼监察官),终身保民官,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称号;实际上是凌驾与元老院,一切官员和全体人民之上.同时还建立了一套与共和制政权并存的元首制新机构:元首的督办员,元首的御前会议,元首的内务府.帝国的实质在于行省.6.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四帝共治体制的含义;宫廷卫队首领戴克里先由军队拥立为帝从此君主取代元首成为帝国君王的称号,罗马进入正式的君主制统治时代.他把罗马分为4个部分由4个统治者治理,2名为奥古斯都,两名为凯撒,他掌握帝国的最高权力.在四帝共治体制下,元老院的权力被剥夺,所有与共和制相关的职位均成了荣誉称号,全部权力集中在君主和以君主为首的官僚机构中.7. S古罗马帝国军事独裁统治君士坦丁体制的含义; 君士坦丁废除了四帝共治制,从而成为罗马世界唯一的统治者,所有高级军政官员完全由皇帝指派,皇帝的意志成为唯一的法律,皇帝本身也已神话. 君士坦丁体制是彻底的君主专制政体.8. L古罗马氏族社会解体向城邦过渡的必然性;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某些氏族逐渐变成氏族贵族,并掌握权力,而平民无权分得公地且无权参加库里亚大会和担任公职,却要纳税和服兵役,这种只尽义务不享有权力的地位引起平民和贵族间的斗争.随着平民的人数超过贵族,且在经济和军事上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于政治上受排挤受摆布和受歧视的地位越来越不能忍受,他们要求形成中的罗马城邦国家按照财产的多寡而不是按照氏族门第来确定管辖下的居民的权力和义务.此外,氏族制度也越来越表现出它不适应罗马统治和扩张的性格.导致了罗马第六王塞维.图里乌的改革,并且打乱了氏族血缘关系.9. L古罗马政治制度发展的三个阶段; 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10. Y古罗马政治制度对现代西方国家共和政体的影响和意义:⑴古罗马政治制度第一次以共和国概念替代城邦概念,是国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⑵古罗马共和政体被认为是一种混合政体⑶罗马法是古代世界各国法律中内容最丰富,体系最完备,对资本主义法权概念的发展影响最大的法律,是罗马人留给人类最宝贵的遗产之一11. B帝国时代军事独裁制的社会根源:⑴土地私有制运动造成的贫贫富极化趋势愈演愈烈,一方面导致贵族和富有者进一步垄断政权,另一方面削弱了平民参政的经济基础⑵罗马的对外扩张形成了一支强大的军队,股役的军人本是各等级的产者和自耕农。
马略改革把征兵制改为募兵制,形成了职业军队⑶共和国晚斯不断发生的奴隶起义沉重打击了贵族势力动摇了贵族寡头的统治。
罗马在这种紧急状态下,不得不任命军事统帅为独裁者 中世纪欧洲的封建君主制1. S封建君主制的含义: 是对5-17世纪中叶西欧封建国家的主要的政治形态的一种统称。
它是西欧封建社会的产物.它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2. B封建领主占有制: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大部分时间里,居支配地位的土地占有形式.即土地由享有特权的大地主占有者占有.3. S封建割据君主制的含义;它出现于9-13世纪,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不同等级的领主统治,大领主的势力日益扩大,他们与小领主在契约的基础尚结成封主与附庸的关系,割据一方以对抗国王.大领主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的行政,司法,经济与政治权力不受国王的干预,大领主只是按照封建契约规定的义务服从国王.国王与大领主之间的松弛的主从关系是封建割据君主制的核心.4. S等级君子制的含义; 即议会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设立等级代表机构,由确定的等级选派代表组成. 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英国是国王,骑士和市民.5. S专制君主制的含义;是封建君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国家的最高权力全部集中在君主一个人之手,君主的权力伸展到全国各地,成为一国之君. 专制君主制的特点:一是等级会议对王权的牵制作用丧失;二是君主建立起直接对国王负责的官僚机构;三是确立了君主至高无上的地位6. S分封采邑制的含义;7. B墨洛温王朝的土地分封采邑制及特点:法兰克王朝的宫相查理马特,对统治阶级内部的土地占有关系进行改革,实行新的封建土地占有形象即分封采邑制。
采邑是连同居住其上的农民一起分封的,农民过去对国家履行的赋役,现在全部转移到采邑主手里。
特点:国王是全国土地名义上的所有者,他把大部分土地分封给教俗大封建主->公爵、伯爵和大主教及修道院长;大封建主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中等封建主->男爵和子爵;中等封建主也把土地留下一部分,其余的分封给小封建主->骑士. 8. 中世纪欧洲封建领主土地分封制的结果:在各个封建领地内,政治统治权力与土地所有权实现高度合一,而整个国家层面上,王权或国家权力则极为分散。
第一在这种政治结构中,没有一个人是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第二这使封建领地不仅成为一个经济实体,而且成为一个政治实体9. S领主和附庸臣属关系的含义: 采邑制建立了以土地关系为纽带的领主与附庸之间的臣属关系.各个等级依照一定的契约关系享有较大的独立性.10. L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关系及其作用; 从封建领主制到封建君主制是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在这一个过程中,封建主始终面临着基督教会的强大的政治压力,基督教会凭借上帝的权威威慑和索取封建王权的合作,而王权在与教会合作的同时也依持从封建经济中积累起来的种种优势试图抵御教权对世俗领域的侵夺.这种教权和王权既合作又抗衡的政治互动是推动封建君主制形成的重要原因.11. B欧洲封建君主制形成过程中教权与王权的冲突:教权与王权的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上,即世俗君主的权力是谁授予的。
教权至上论认为教会把治理国家的权力委托君主,而把管理精神事务的权力留予自己;君权神授论认为无论是教皇还是国王的权力都来自上帝,在上帝面前,教权和王权都是平等的。
主教授职权之争是教权与王权冲突的一个重要事件,它的中心内容是关于神圣罗马帝国境内的主教和修道院院长等职务是由皇帝任命还是由教皇任命12. L封建君主制的历史演变过程:p37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君子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形式. 封建割据君主制是封建君主制的一种早期形态、等级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子制与专制群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专制君主制是封建群主制的最高和最后形式
宋教仁的死
袁世凯的第一反应据章士钊回忆,当宋教仁遇刺的电报传到时,他正在总统府与袁世凯一起用餐。
袁闻讯后的反应是叹息说:“遯初(宋教仁的字)可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随后闲谈中,袁世凯意指宋案的凶手是黄兴,理由是“黄、宋争国务总理,两派大决裂为证”,章士钊闻之不满,愤然辞出。
孙中山的第一反应宋教仁案发生时,孙中山正在访日。
1913年3月21日孙中山中止访问,立刻回国,于3月25日返抵上海。
当晚在黄兴家召开国民党高级干部会议。
孙中山说“若有两师兵力,当亲率问罪”。
孙中山10年后回忆当时情景,“于是一般同志问我有何办法。
我谓事已至此只有起兵。
因为袁世凯是总统,总统指使暗杀,则断非法律所能解决,所能解决者只有武力”。
赵秉钧的第一反应据国务院秘书长张国淦回忆:1913年3月21上午,赵秉钧正主持国务会议。
国会选举事务局长顾鳌却突然闯入报告:前门车站收到上海来电,宋教仁昨晚在沪宁车站遭枪击,伤重恐难救活。
赵闻讯面色大变,猛然站了起来,以手掌击手背,环绕会议桌一个劲地兜圈,一面反复喃喃自语: “这一下腌杂了。
人家岂不要说我打死了钝初吗
岂不要说卖友吗
我还能算人吗
”黄兴的第一反应据说开枪时,黄兴正在现场,于是他将宋教仁扶住说:“我们一方面将宋教仁先生送到附近医院,另一方面迅速派人追捕凶徒。
”宋教仁手术出来后,住在单间病房。
黄兴代拟一电文,向袁世凯报告遇刺经过。
临终前,“宋已不能语,惟以目四瞩,周视故人,依依难舍。
黄兴睹此心痛,用双手扶着宋的臂膀,附耳呼曰:‘钝初,你放心去吧
’宋遂气绝。
黄兴痛哭失声。
”在悼宋教仁的挽联中,黄兴严斥 “凶手”:“前年杀吴禄贞,再杀张振武,今年又杀宋教仁;你说是应桂馨,他说是洪述祖,我说确是袁世凯
”黄兴在挽联中所说的“今年”是民国3年,即1913年,于这年3月22日死,4月13日召开追悼大会,黄兴因病未参加。
凶手很快落网,警方追查凶手为一个22岁的失业军人、流氓兵痞武士英。
侦查、抓捕、取证、审讯,牵涉出包括拥有中华国民共进会的会长和江苏驻沪巡查长头衔的青帮大佬应桂馨、内务府秘书洪述祖(清代著名学者洪亮吉的曾孙)、内阁总理赵秉钧等人,武士英承认子弹是从他的枪膛中射出的。
先供述受应桂馨指示,后又在法庭翻供称系个人所为,否认见过应桂馨。
后来突然传出凶手暴毙上海狱中的讯息,各方猜测应属中毒,赵秉钧被迫辞去总理。
1914年1月,应桂馨出狱后北上向袁世凯索酬,被人追杀,在逃往天津的火车上被刺。
时在天津的赵秉钧曾为之抱怨,不久在家中突然死亡。
以致于案情更为扑朔迷离。
洪述祖后被抓获,被判处绞刑。
一个毒杀凶手的馒头,将一个举国瞩目的政治大案划上了句号。
从此,关于宋教仁案幕后的元凶就成了一个谜。
有毒的子弹结束了宋教仁年轻的生命,但是从没有结束“是谁杀了宋教仁”的疑问。
百年来,以上诸位“第一反应者”都被放在显微镜下一一过目。
曾经板板钉钉“证据确凿”的嫌疑者最后似乎也不那么“证据确凿”,曾经慷慨激昂的同志却在怀疑者的笔下显得“疑点重重”:袁世凯杀宋说据说袁害怕宋教仁以合法手段取得权利,后见收买不成,便布置歹徒,对宋教仁下了毒手。
《宋教仁被刺案内应夔丞家搜获函电文件》(右图)(章伯锋、李宗一主编)中收录了,案发前后,应桂馨和袁世凯,洪述祖来往的电报。
电报内容已经赤裸裸说明袁世凯杀宋教仁的意图。
另,《张浦泉先生回忆录、日记》说:宋遁初被难后,洪自南来,又见总统一次。
总统问及遁初究系何人加害。
洪曰:“这还是我们的人,替总统出力者。
”袁有不豫色。
洪见袁颜色不对,出总统府,即到内务部告假,赴天津养病。
但是以当时国民党在国会的得票率,还不能肯定宋教仁一定能够组阁,也就不存在谁怕谁、非要杀谁的问题。
何况当时跨党人士比比皆是。
引退后的伍廷芳,就被先后拉入11个党。
国民党议员的组成也是“什么人都有”。
到关键时刻伍廷芳式的议员会投哪个党的票
宋教仁虽然公开竞争总理,但一直明确主张总统要选袁世凯。
而宋死后,国民党内还有孙中山、黄兴这样威望远高于宋的领袖,愤怒的国民党在国会占有多数,在正式总统选举中把袁从总统宝座上拉下来是极有可能的,而且国民党当时确实有这样的计划,即所谓“法律倒袁”。
所以袁世凯在宋案后非常恐慌,对人说:“这是怎么好
国民党失去了宋遯初,少了一个大主脑,以后越难说话
”考虑到激怒国会的严重后果,袁世凯完全没有必要为相对次要的内阁问题冒险刺宋。
根据现有证据,袁世凯对刺宋是否知情只能存疑,但是根据对民初政局的分析,刺宋并不符合袁世凯的利益,很难设想袁世凯会有这样卤莽的举动。
所以,袁世凯是杀宋的主谋的说法也变得扑朔迷离。
赵秉钧杀宋说根据在场目击证人和其他人士举报,嫌凶很快就锁定在无业流氓武士英头上,随后又有古董商王阿法举报,短短三天,凶手武士英和他背后的应桂馨双双被缉拿归案。
武士英原名吴福铭,只是个失业军人,在穷困不堪时,曾向同住在鹿鸣旅馆的两个学生借钱,并夸口杀人还钱。
案发当晚,武士英回来就说自己有钱了,次日便离开旅社。
3月23日,古董字画商王阿发到英租界捕房报称:一周前,因卖字画曾去巡查长应桂馨家,应桂馨拿出一张照片,要他谋办照片上的人,愿出酬金1000元。
王阿发自然不敢答应,而宋教仁遇刺后,照片见于各报,竟与他所见照片相同,于是报案。
巡捕房立即对应桂馨实施抓捕,并在一家妓院将其抓获,武士英随后也很快被擒拿。
巡捕房在应桂馨家中搜获凶器,以及密电码三本,封固函电证据两包,皮箱一个。
证据显示,应桂馨策划暗杀了宋教仁无疑,但是这绝不是故事的结局,背后必然还有人。
从应桂馨家搜出的密码本上注有“国务院”、“应密”、“民国二年一月十四日”等字样,而电文内容将矛头指向了国务院秘书洪述祖。
3月20日半夜两点钟,即宋教仁被害之日,应桂馨致电洪述祖有“所发急电令已达到,请先呈报”等语。
次日又致电洪述祖称“匪魁已灭,我军一无伤亡,堪慰,望转呈”。
从上述证据来看,洪述祖涉案是逃不掉的。
更重要的是,上面应的电报,均有“转呈候示”、“请先呈报”、“望转呈”。
那么转呈的对象是谁
显然不是赵秉钧就是袁世凯。
应桂馨与洪述祖的电文公之于众后,赵秉钧便成了刺杀宋教仁的最大嫌疑人。
4月26日,黄兴致电袁世凯指出“此案词连政府”并认为“国务院总理赵秉钧为暗杀主谋之犯”。
因为“法院既在政府藩篱之下”所以建议“请大总统独持英断”。
4月28日,袁世凯复电黄兴,指出赵秉钧虽接到应桂馨、洪述祖的来电,但并未回电,而3月13日之前往来电文,均为“解散会团及应、洪串谋挟制讹诈各事,词意甚明,与刺宋案无涉”。
袁在回电中指出,不能因应与洪的函电就认定赵秉钧是谋杀主犯,他承认应桂馨与洪述祖图谋陷害宋教仁名声一事,并指出只是在3月13日才有“去宋”谋杀之意。
赵发给应桂馨的密码本包含了公务成分,如果凭着这一条,不经侦查审讯,仅仅根据应、洪往来函电便将赵秉钧“指为主谋暗杀之要犯”,确实是“实非法理之凭”。
不久,赵秉钧给上海地方检察厅一封公开信为自己辩护说:“程都督、应民政长宣布宋案证据,其涉及秉钧者,惟手书两件,然一为发给密码,一为请领津贴,均属因公”。
而且按照赵宋二总理的交情与利害来说,赵秉钧杀宋说也显得可疑。
赵秉钧曾在北京《新纪元报》上发表谈话,说他在唐绍仪内阁期间和宋既是同僚,又是至友。
宋住在西直门外的农事实验场,离城十里,有时天晚无法出城,宋总是住在他家,彼此无话不谈。
宋离京南下时,欠了5000多元的债,都是他替宋还的。
法庭呈现的“密电”中并不能得出赵参与并赞成杀宋密谋的结论。
因为所有密电、信件中最恶毒的字眼是“毁宋”,而“毁宋”不一定就是杀宋,有证据证明之前应桂馨已经搜集了一些试图诋毁宋教仁名誉的黑材料。
主犯应桂馨此人是个两面间谍角色。
赵秉钧曾自辩说:我只和他有“书信往来”,他却帮黄兴将私存公债六十万转抵义丰银行私存,赵质问:“书信往来与银钱往来孰轻孰重。
” 证据显示,赵秉钧确实涉案,但仅以“宋要来做总理,我往哪搁”这种理由去推论,未免过于草率。
民国初年,各种制度极其混乱,各种官职也是走马灯似地轮换,仅半年多就换了三个总理。
赵秉钧出任总理,还是孙中山和黄兴1912年7月到北京见袁世凯,由黄兴提出的,当时有个人选是国民党的沈秉堃,黄与国民党员们商议,多数人不服沈,折中出个赵秉钧。
在国事未定、国会未开、宪法未定的情形下,总理之职是很虚的,今天你做,明天可能他做,为此杀人,怎么能杀得过来。
宋教仁遇刺后,因为舆论反应很大,赵秉钧马上就上了辞呈,1914年2月26日。
赵秉钧在天津督署内中毒,七窍流血的诡异死亡更使赵秉钧杀宋说变得疑点重重。
陈其美杀宋说辛亥前,同盟会发生过两次倒孙风潮,在这两次倒孙风潮中,宋都没有站在孙一方。
由此,陈其美等铁杆拥孙派对宋颇为怀恨。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宋与孙处处相反。
孙主北伐,宋主南北议和,推袁作总统。
孙主定都南京,宋和章太炎都主张定都北京。
俩人政见也大相径庭:孙主张实行美式总统制,宋主法式责任内阁。
孙坚持要做大权独揽的大总统,不愿受人制约,理由是内阁制“断非此非常时代所宜,因为在此非常时代,吾人不能对唯一置信推举之人,而复设防制之法度,而误革命大计”。
双方争到面红耳赤,不欢而散。
于是,作为国民党内的激进派,陈其美利用孙中山出国之机,在孙中山不知道的情况下,贸然杀宋,以造成既成事实,进而达到一箭双雕的作用:近可以让自己更上一层楼,顺理成章地接孙的班,远可以激发党人国人,发起反袁“二次革命”。
当时袁世凯为稳定政局,正在全国“打黑”,应桂馨出面发起的共进会,也是带有黑帮性质的组织。
负责打黑的洪述祖南下之后,应桂馨同他达成交易,愿受政府招安,并自告奋勇承担“毁宋”任务。
洪述祖护主心切,“假托政府名义”向应桂馨下达指令,以致回京后秘密函电往来。
但应桂馨脚踩两只船,一面跟洪述祖联络,一面向同门大哥陈其美透露了“毁宋”计划,陈其美巧妙利用国务院秘书洪述祖的“毁宋”计划,安排应桂馨和一班党人成功地实施了“杀宋”计划。
当时上海是陈其美势力的大本营,宋案从刺杀到审判都发生此处。
和以往刺杀案悬而未破相反的是,刺宋案的破获却是出乎意料的顺利,几乎要用难以置信来形容。
而凶手武士英在监狱的神秘死亡,似乎也与陈其美有关。
当时看守武士英的沪军六十一团,是国民党人黄郛的部队。
而陈其美、黄郛和蒋介石是拜把子兄弟。
这一切不禁使人开始怀疑上了陈其美。
1913年3月27日,梁启超在写给女儿梁思顺(令娴)的家信中:“宋氏之亡,促吾加慎,刺宋之人(真主使者陈其美也),胪列多人,我即其第二候补者,今将彼宣告文剪寄,应某谋北来刺我,二十日前蜕丈已电告矣。
”但是陈其美和宋教仁交情深厚,又同为一个战壕里的同志,而且宋被刺时,陈就在身边,事后表现也可圈可点。
在宋案中,虽然陈其美疑点重重,但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陈其美就是杀宋的幕后黑手。
那些宋陈恩怨都是捕风捉影。
余论宋案已发生了百年,这样的争吵在私底下就从来没有停过。
因为宋案当年没有真正经过司法程序开庭审理,二次革命就爆发了,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谁是真正刺杀宋教仁的幕后黑手,它至今是个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