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小的国家叫什么
在那里
食品安全事件案例分析“皮革奶”事件概述2005年,山东等地曝出在牛奶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的事件,引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吴仪的重视,曾经大力整顿。
当时山东省工商部门至少查获2.8万多件使用水解蛋白的乳制品,有200多家小厂从事这类生产。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司于2009年2月份接到了一封举报信,举报浙江金华晨园乳业有限公司在生产乳制品的过程中添加“皮革水解蛋白粉”,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蛋白质含量的目的。
金华市质监局、兰溪市质监局于3月5日配合浙江省质监局,对晨园乳品公司进行突击检查。
在当场查获60公斤无标签白色粉末,经鉴定该粉末为皮革水解蛋白粉。
浙江省质监局在3月18日对浙江晨园乳业八个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测,其中三批次成品两批次半成品含有皮革水解蛋白成分。
目前证据表明,早在2008年10月20日监管部门在晨园乳业公司当天生产的含乳饮料中,检测出了这种皮革水解物。
晨园乳制品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漠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滥用非食品添加剂,最终酿成了严重的食品安全事故。
2010年8月,质检总局再次与农业部等5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制售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使用皮革蛋白粉等皮革碎料制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大打击力度。
2011年2月17日下午一条被广大网友热议的名为《内地“皮革奶粉”死灰复燃长期食用可致癌》的新闻报道。
此报道一经发布,便被纷纷转载,从而迅速地登上了各大商业门户网站的首页。
报道
区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的工作,以及日常处理事物的一些细节,有谁能说一下经验吗
区政府室工作职责 区政府办公室是区政府的参谋部门和综事机构,在区政府直导下,参与政务,开展调查研究,提供决策服务,搞好综合协调,加强督促检查,处理日常事务。
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一、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区政府领导检查督促各乡镇和区政府直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的各项政策、法规、规章及工作部署。
(二)紧紧围绕区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超前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主动提出建议,协助拟订有关政策措施。
(三)协助区政府领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各乡镇、街道之间以及各乡镇、街道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区政府各种会议事务和区政府、区政府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五)负责或参与起草区政府的重要文件和区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
(六)负责处理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采编各类信息,全面反映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动态,为区政府领导决策服务。
(七)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指导全区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的有关问题。
(八)做好区领导外出、下基层、来宾接待等服务工作。
(九)归口管理区法制办、区外侨办、区地方志办、区无委办、区政府接待办、区政府直线中心、区行政机关信息站及区政府驻外办事处。
(十)办理上级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责任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本办的全面工作,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2、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在本机关的贯彻和执行; 3、当好区政府领导参谋,协助做好区政府与区级其他班子、区政府成员及乡镇、街道、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之间的联络协调工作; 4、充分发挥本机关各科室及归口单位职能作用,合理使用本机关工作人员; 5、组织制订、实施、督促、检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每个时期的工作计划和任务; 6、批阅、审签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 7、关心全办及归口单位干部、职工生活,尽力帮助解决困难; 8、完成上级政府办公室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主任工作,做好分管工作,对主任负责; 2、完成区政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秘书科 1、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各类文件,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起草、核稿工作,把好政策、文字关,做到全年无重大差错,把技术性纰漏减少到最低限度,努力提高办文质量,健全办文程序,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2、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办内各种日常事务,抓好基础建设,搞好办公室各种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工作。
3、规范公文运转管理,落实电子公文收发、报送工作。
在公文运转中做到失泄密事故为零;公文质量和格式无差错;在处理公文、材料时做到特殊件、特急件随时随办。
对领导批示件及时传递有关科室和部门。
4、负责全区性的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做好各线的综合性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
5、做好各类文件、资料、信件、报刊的收发、传递和归档工作;做好印章、介绍信的管理使用;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有关证件。
6、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人事、劳动、财务管理、工资管理、政治学习、离退体干部职工管理等工作。
7、做好办公室的文件资料打印装订、车辆调度和后勤行政事务工作。
8、负责办公室人员的节假日值班安排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的全面工作,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日常工作,定期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情况,作出各阶段的工作安排。
(2)负责督促全科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本科干部、职工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
(3)注意掌握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反映的各种情况,及时汇报。
并接待来区政府和办公室联系工作的人员,做好上下联系工作。
(4)协助办公室领导搞好办内的政治、业务和专业知识学习,做好本科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内部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审核工作,把好文字关,处理及时,确保文件正常运转。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其他任务。
3、秘书 (1)协助做好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
(2)承担“第一读者”职责,核阅印发前的所有文件。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文书 (1)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文件、资料收文、登记、传递、催办、轮阅、归档和文书档案立卷工作。
(2)负责各地、各单位向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请示、报告的传递、催办工作。
(3)做好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印章及各种介绍信的使用管理工作,配合制发需由区政府颁发的各种证件,管理好区政府和办公室的文书档案,协助保密部门做好区政府所属机关的文件保密工作。
(4)做好区政府办公室报刊、杂志、书籍的订购工作和有关会议通知,各类报刊、杂志、文件、简报的清理;检查督促文件借阅登记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5、电子公文收发员 (1)认真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接收、报送和发送(主要是会议通知)工作。
(2)充分利用党务网、政务网收发公文,并保证每天开机接收公文。
(3)做好向省市委、省市政府报送纸质公文的同时,应将电子公文一并传送。
(4)负责做好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稿及各类传真件的登记、传递、催办、跟踪工作,确保公文在运转中失泄密事故为零。
(5)协助文书做好各项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6、打印员 (1)做到准时上下班,如遇重大特急件,随叫随到,加班加点,做好文件、资料的打字、印刷和装订工作,尽量减少打字差错率,打字规范、印刷清晰、装订齐整。
送印的重要文件、资料应尽快完成。
(2)协助做好文件、资料的分发工作。
(3)增强保密意识,对涉及到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不能随意议论;对未公开的事项要按照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做好本室卫生事务各方面的一些工作。
(5)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7、驾驶员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行车安全。
(2)认真负责地保管好车辆,防止失窃或破坏。
无特殊情况,车辆一律进库停放。
(3)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修。
保持车况良好,车辆整洁。
(4)要按照区政府办公室调度的安排进行出车。
不得私自出车,如遇特殊情况出车的,事后应及时汇报。
(5)要准时出车,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车的,要事先报告或通知有关人员。
(6)增强保密意识,做好保密工作,不要随意谈论不宜对外的事项。
(7)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8、公务员 (1)做好室内卫生及服务工作。
办公室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窗明几净,四周无蛛网、灰尘,物品摆放整齐,备足开水、茶叶。
会议室桌椅清洁,角落无蛛网、灰尘,用过的茶具要及时洗涤,杯内清洁无茶迹;如遇连续使用会议室,要利用两个会议之间的空隙进行整理,恢复清洁整齐;会议室开会时(如遇区长办公会议和重大会议做好倒茶服务工作)要备足开水,提前打开房门(开启空调),散会后,要及时关闭。
(2)经常检查办公室的各种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安排技术人员维修。
(3)根据需要,各办公室和会议室应备足一天的茶水。
如遇开水不足时,要及时补充。
(4)认真做好办公室报刊、杂志的分发工作,并定期对旧报刊、资料、杂志进行整理。
(5)协助文书做好文件资料的装订和分发工作。
(6)完成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综合调研科 1、负责起草区政府的综合性材料和区长、常务副区长的讲话材料和其他文件。
2、负责区长、常务副区长召集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区长、常务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的反馈。
4、组织、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调研网络并牵头抓好各个时期的调研工作,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每年不得少于12期。
5、参与区政府各部门之间的政策、政务协调,综合有关材料和资料。
6、根据领导要求,及时编发《区长一周日程安排》、《常务副区长一周日程安排》。
7、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8、跟随区长、常务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9、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负责安排好综合材料的分工、起草和统稿修改工作,把好文字质量关。
(4)组织和参与综合调研活动,抓好调研网络建设,办好《调查与思考》刊物。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机要秘书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区政府全体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长办公会议的有关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和整理好有关纪要。
(3)做好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
(4)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文字秘书 (1)认真起草各类综合材料,做好资料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2)负责编辑《调查与思考》。
(3)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4、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及时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协助编发《调查与思考》。
(10)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办一科、办二科 办一科、办二科职责是协助各副区长(除常务副区长外,以下均同)和办公室领导掌握各条线的综合情况,参与各项政务活动,搞好“服务、协调、调研”等工作,为各副区长和办公室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各副区长分管的各种政务活动情况和工作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2、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文件的会稿、校对工作;参与各副区长批示的督查和办理情况反馈;做好各副区长、办公室领导主持召开会议的材料准备、会务联系、会议通知、记录、整理以及议定事项的督查;搞好各类资料的存放和保管工作。
3、参与各副区长分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协调等工作。
4、跟随各副区长活动,做好服务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线秘书之间的关系,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跟线秘书 (1)按照“服务、协调、调研”的要求,为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2)做好有关单位的联络、协调工作。
(3)起草有关文件、联系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做好有关部门代拟稿的会稿、校对工作。
(4)负责做好本线有关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做好区政府、区府办召开的有关会议的服务工作。
如遇涉及到多条线领导参加会议的,以主要领导分线秘书为主,各线秘书协助做好会议的筹备及通知工作;如各线领导临时为代替分线领导工作,则分线秘书应及时起草讲话材料和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5)积极提供《黄岩政务信息》、《每月大事记》和《调查与思考》稿件,每人每周至少提供两条有一定质量的信息,每月至少有两篇被信息科录用,每人每年写出一篇有较高水平的调研文章,并被《调查与思考》刊物刊出。
(6)负责做好本线督查工作,协助做好领导交办的督查工作,及时反馈办理情况。
(7)及时递送领导文件、资料,当日的文件、资料必须当日递送,急件必须随到随送,做到不延误、不滞留。
(8)遵守办公室规章制度,外出时须及时将去向告知本科同志和秘书科。
(9)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四)信息科 1、及时掌握区内外各种政务信息,负责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
编辑《黄岩政务信息》。
2、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对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务信息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通报区长、副区长政务活动和全区重大事项情况,编发《每月大事记》。
4、负责做好传真机管理和传真件的接收、登记工作。
5、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
岗位责任 1、科长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科长 (1)协助科长做好本科的各项工作。
(2)做好《黄岩政务信息》和《每月大事记》的编辑工作。
(3)完成区政府办公室领导、科长交办的任务。
3、秘书 (1)全面、及时掌握区内外的政务信息,在计算机网络和报刊上搜集、筛选和处理信息,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参考意见。
做好向省、市上报信息工作,在上报信息稿件中供稿应占50%以上。
(2)做好区政府办公室、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督查室 1、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了解工作进程,并及时进行反馈。
2、编发好一月一期的《督查通报》,参与综合性的调查研究。
3、负责督促上级领导和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4、做好市、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答复件的催办、汇总工作。
5、承担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根据区政府重点工作、会议决定、重点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编发《督查专报》,并以督查专报形式报送领导。
7、及时完成区政府领导和区政府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岗位责任 1、主任 (1)负责本科全面工作,作出各个阶段工作安排,督促完成本科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工作计划和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做好重大事项的督查、反馈和人大、政协会议交办文件的催办、督办工作。
(4)编发《督查专报》。
(5)做好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2、副主任 (1)协助主任做好督查室的各项工作。
(2)负责区政府领导批示的登记、分发、督查和反馈工作。
(3)定期编发《督查通报》。
(4)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交办的任务。
3、科员 (1)协助督查室主任、副主任做好工作。
(2)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登记、起草与督查工作相关的基本材料。
(3)完成办公室领导、督查室主任、副主任交办的任务,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三、归口管理单位工作职责 (一)法制办 1、为区政府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提供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2、参与、组织起草或审核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协调办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3、审查乡镇政府和区政府所属部门报送备案的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4、受区政府领导的委托,承办涉及区政府的行政诉讼事务; 5、指导乡镇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6、负责行政赔偿案件的受理、审查、监督、指导工作; 7、负责协调行政执法部门间的行政执法争议; 8、定期清理、编纂区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9、承担下级行政机关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 10、具体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方案的审核、监督和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12、负责行政执法主体的审核、公告和年审工作; 13、开展政府法制的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为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政府法制信息; 14、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15、向有关组织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16、组织审查行政复议案件; 17、拟订复议决定; 18、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 19、受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委托出庭应诉; 20、指导下属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能; 22、承办区政府和台州市行政复议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2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外侨办 1、在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外事办双重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督促、检查和协调本区的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 2、负责处理本区的政治涉外事项,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负责接待来本区进行采访活动的外国记者、进行公务活动的各国驻华使领馆人员; 4、统筹办理区委、区政府等有关领导会见、陪同、邀请外宾及出访准备等事宜; 5、管理或协助管理在本地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专家、工程技术人员、留学生、实习生、外侨和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中的外籍人员; 6、负责本区因公出国(包括赴港澳地区)团组或人员的审核、报批和外事纪律教育等工作; 7、负责指导本区所辖各乡镇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业务工作; 8、会审本区的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9、办理市委、市政府和省外事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政府接待办 区接待办负责接待以区委、区政府、区政协及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名义接待的副处以上领导及其团组,作为区政府的对外窗口单位,区接待办负有体现黄岩形象,宣传推介黄岩的使命,在接待过程中起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主要职责: 1、负责接待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办、省、市、县级领导及其团组。
2、负责接待应区领导邀请来我区的社会各界重要客人。
3、负责落实在我区召开的上级有关会议的会务安排及接待工作。
4、负责做好接待的安全保密及后勤工作。
5、建立完善接待工作的信息反馈和总结汇报制度。
6、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世界上最小的国家
这个我有,呵呵。
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二000年八月二十四日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其中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三)发文机关标识应当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
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
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
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日期为准。
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在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并用汉字和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按其习惯书写、排版)。
作者:号兵 回复日期:2005-9-22 15:53:001#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左侧装订。
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政府各部门依据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政府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上级政府部门与下一级政府可以联合行文;政府与同级党委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相应的党组织和军队机关可以联合行文;政府部门与同级人民团体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也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
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须经政府审批的事项,经政府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政府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
如擅自行文,上级机关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机关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写明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
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机关。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过程。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的目的、发文机关的职权和与主送机关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
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
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厅(室)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作者:号兵 回复日期:2005-9-22 15:55:002# 第六章 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杜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文秘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
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
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对不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单位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文秘部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机关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文秘部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
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机关整理(立卷)、归档,其他机关保存复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 本机关负责人兼任其他机关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机关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
第四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文由文秘部门或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 文秘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机关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上级机关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机关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厅(室)主任批准,可以翻印。
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机关、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布机关批准。
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机关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厅(室)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含密码电报)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 机关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
机关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有员调离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五十三条 密码电报的使用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五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级行政机关可以制定本机关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六条 各级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对上级机关和本机关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
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1994年1月1月起施行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关于校园欺凌的一段话
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国务院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为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治理阶段,9月至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
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
此番中关村二小事件“刷爆朋友圈”,再次触碰社会长期痛点。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大连著名儿童与青少年心理专家黄子芳认为,“作为学校,绝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应及时发现问题根源,对孩子进行疏导,培养孩子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黄子芳认为,在目前的教育模式下,多数家长和学校把孩子的学习成绩放在第一位,忽视了对心理健康与健全人格的培养。
这起事件给各方带来很多启示,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要重视学习,更要重视孩子道德和心理健康的培养。
应鼓励孩子主动与父母、学校沟通,让孩子自信、乐观、开朗地成长。
”
世界上最小的国家是
梵蒂冈国名: 梵蒂冈城国(The Vatican City State,Statodellà Cittàdel Vatican)。
面积:0.44平方公里(与天安门广场一样大) 人口:1400人,常住人口仅5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