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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宪法演讲比赛的主持词

时间:2020-07-04 14:02

学宪法守宪法班会主持词怎么写

《主持人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开场白: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

  甲:虽然他们不是战士,没有驰骋沙场的豪迈;  乙:虽然他们不是富商,没有富比石崇的钱财;  丙:虽然他们不是明星,没有花团锦簇的风采;  丁:虽然他们不是政要,没有高山景行的情怀。

  甲:但——他们是春回大地的新绿,金秋灿烂的硕果;  乙:他们是夏花绚丽的骄阳,冬雪纷飞的腊梅浮动暗香;  丙:作为一个志愿者他们在点点滴滴中默默奉献;  丁:他们不求回报,不求名望,只求去印证那情操的高尚

  甲:他们没有号角的嘹亮,没有歌声的跌宕,却如春雨般润物无声,汇集无数爱心,奏出时代黄钟大吕的交响

  乙:他们可能只是寥寥草原上的一颗小草,是一种精神,让他们携手演奏青春的快乐激昂

  丙:他们可能只是沧海一粟,微不足道。

是一种精神,让他们凝结成社会中风雨无阻的坚实力量

  丁:他们扬帆起航,不畏艰难险阻,大浪淘沙,凌波踏浪,书写气贯长虹的感人篇章

  接下来让我宣布:“搏动爱心韵律,传递志愿情怀”主题演讲现在开始。

  下面有请第一位参赛选手上场。

他演讲的题目是——  ——结束语:  感谢每一位参赛志愿者的精心准备和生动精彩的演讲,你们的演讲让大家都受到一次心灵的震撼和灵魂的洗礼。

  甲:爱心是风,吹遍每个角落;  乙:爱心是云,点缀整片天空;  丙:爱心是雨,滋润大地万物;  丁:爱心是树,遮挡炽热夏阳。

  甲:朋友,不论我们身在何方,真诚的友谊和爱心,会架起一座结实的桥梁;  乙:无论你是快乐还是悲伤,都请不要忘记爱心需要我们共同付出和分享。

  丙:伸出您的友谊之手,让我们共同幸福生活在同一片爱的海洋

  丁:今天的演讲到此结束。

但我相信,通过今天这场演讲,会唤起每一位朋友对志愿者的崇敬的同时,也将激励在座的每一位朋友用切实的行动去支持志愿者。

让我们从现在起,共同“搏动爱心韵律,传递志愿情怀”

  ——谢谢大家

  ~~~~~~~~~~~~~~~~~~~~~~~~~~~~~~~~~~~~~~~~~~~~~~~~~~~~~~~~~~~~~~~~~~~~~~~~~  ——如果嫌字数过多,请自行酌情删减。

小学生主持词

开场主持词: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我们又度过了一个快乐而充实的学年。

在过去的一年里, 我们携手迎接了春的盎然、夏的酣畅、秋的叠翠、冬的温馨。

在老师的关爱中、父母的呵护下,我们收获了知识、学会了感恩。

伴随着冬日温暖的阳光,X年如约而至。

今天,我们相聚在一起,凝聚着这份浓浓的师生情、同窗情, 共同许下新年的愿望、共同畅想美好的明天。

祝愿老师和同学们,幸福快乐

我宣布,X年X班新年联欢会,现在开始

结束语: 今天,我们欢歌笑语;今天,我们共筑友爱 告别今天,新年的钟声即将敲响,我们将继续编织梦想,开启新的理想篇章

在新的一年里, 愿雨里有你的收获,愿风中有你的欢歌

在阳光中为你祈祷,在月光下为你祝福

让我们记住今天,期待明天。

各位老师、家长同学们,X年X班新年联欢会到此结束

祝大家元旦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求 “爱校爱班” 演讲比赛主持稿

熟读古训,谨遵礼仪 我国拥有五千年文明盛誉,礼仪文化源远流长。

孔子早在两千年前就提出:作为年轻的一代,必须“入则孝、出则悌、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人。

”可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言行守信、友爱亲朋一直是中华民族所认可的为人重要准则之一。

我们必须要多读好书,尤其是通过诵读古训,加强对中华民族传统礼仪的学习,在校内严格做到尊师守纪,师生及同学间都要文明交往、团结谦让、友爱协作,以健康开朗、主动积极的心态营造和谐融洽的学习氛围,让春风吹满校园。

二、 常写道德字,做文明人 我们要检视自己的着装打扮是否符合**学生身份,做到不留长发,不穿奇装异服;通过写谦让字,我们要互相提醒言行举止是否做到尊重他人尊重自己,不以恶言及恶作剧伤害他人;通过写互助字,我们要明白在同学之间需建立手足之情,形成关心爱护幼小同学,热心帮助他人的良好班级风气。

三、 好学乐学,展现课堂魅力 我们曾学过《论语》所云:“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论语》还有云:“知之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

”对于我们须在课堂上学习的知识,懂得知识的人不如爱好学习的人,爱好学习的人不如以学习为乐的人。

因此,在课堂上,要主动地积极地思考,大胆提出自己的问题,并把自己的想法和别人分享,要做到“读-思-写”结合,按学校提出的“四顾茅庐”进行反思性学习。

班级之间、小组之间要形成“比-学-赶-帮-超”的学习风气。

此外,还要善于为自己的学习设计问题、设立目标,然后通过努力,再为自己解决问题,达成目标,以从中体会学习的快乐,展现课堂魅力。

课余时间同学之间可形成共研小组,养成主动交流学习收获,积极争论热点问题的习惯,既要不耻下问,又要谦虚宽容,使同一小组的同学在互学互辨的过程中相互启发、共同进步。

使课堂魅力得以延伸。

四、 提倡爱读书、会读书、读好书 我们将按学校的要求,班干部和小组长带头,在班组中营造良好的读书环境,积极到学校图书室借书,或购买适合阅读的好书。

并在适当的时候,把好书带回学校,同学之间相互交流。

有条件的主动邀请家长和自己一起阅读、讨论,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读书卡”。

争取每天读一篇课外书,写好读后感。

此外,还要认真进行早读,让读书成为我们的爱好,让朗朗的读书声回荡在我们可爱的校园中。

同学们,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踏踏实实从每一个细节做起,争当知礼好学的好学生,把握入学前的分分秒秒,和我众人之力,为建设“和谐校园、魅力课堂”出一分力、立一分功。

参考资料: 人们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对世代养育自己的国家和民族所具有的一种深厚的感情。

是“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公民的神圣义务。

我国是一个领土辽阔、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有着灿烂文化和优良传统的文明古国。

中华民族自古勤劳俭朴,重礼仪,讲道德而且具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他们一代一代的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建造着自己的祖国,美化着自己的家园。

热爱祖国的思想和行为,在人类社会生活中具有调整个人与国家、民族之间的关系,协调个人与全民族活动的道德意义。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把对祖国的忠、对民族的爱视为作人的根本与大节。

那些热爱自己的祖国,为祖国和民族的利益英勇面向或立下丰功伟绩的人,都会名垂青史,为世代所崇敬和歌颂。

反之,那些背拳祖国、出卖民族和人民利益的人,总是要受到人民的咒骂和唾弃,乃至遗臭万年。

因此,热爱祖国已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每个民族成员、每个公民应该具备的起码的公德和觉悟。

热爱祖国,具体说,就是每个民族成员从思想到言行,都要忠实于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自己的人民;热爱祖国的山河、捍卫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国家主权尊严;热爱祖国的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优秀文化;热爱祖国的和平统一,维护各民族的大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破坏祖国统一的一切行为;热爱祖国的建设事业、关心国家的前途命运和繁荣昌盛,并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四化建设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直至生命。

学宪法守宪法主题班会的主持词,怎么写

就是就是携家带口我就是爸爸快上课你想表达健康可能性杰西卡看你那开心开车那你就开心开心你哪位看我联系惊喜你卡开心农场你能打开我看基础教学哦了上课呢你先看看上你的课是啦是啦没拿吉大南校就开心哦搜打开打卡手机单机额吉额济纳你想看的看你的积点口德开大快科技到哪继续看呢呢都看得到你爸呢你开心看到你的那你看可想你难兄难弟快上课贷记卡打卡机人那你肯定开车呢你想啥呢

谁能给我一份有关宪法知识的主持稿

(我们学校升旗仪式要用~)大谢~~~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大家好

我是五(1)中队的方娅。

很荣幸当上本周的升旗手。

非常感谢老师和同学对我的信任.在班里我是老师的好帮手,又是同学的好伙伴。

请大家相信我,我一定会把鲜艳的五星红旗升上蔚蓝的天空。

谢谢大家

保险公司酒会营销员主持词

这周,学校开展了以“安全法制教育”为主旨的演讲活动,学校专程聘请了安全法制教育的校长,为我们讲解,让我们学会了用法制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一名小学生,知法,学法,懂法,用法是我们人身健康的保障,法律法制是社会和谐的一道警戒线,做为一名守法的好公民,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时,必须理智的想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已经犯法,并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小小的我在这个世界中迷茫,面对利益与谎言编织出的美丽幻境,明知是黑暗布下的陷阱,我们却选择了毫不理智的踏入,迷失了自己的本性,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做为21实际的青年,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我们即将踏入这个社会,以后的路还很长,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是我们的必修课,为了我们的成长,我们必须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用法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知法就是为了创造如果,守法就是为了落实如果,用法就是为了改善如果。

在日常生活中留点心吧

也许你会发现一件小事也有快乐的原点在发光。

近年来,全社会不断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真情关注和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我们青少年应当严以律己,把遵纪守法内化自己自觉的行动,真正做到“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让我们“与法同行”,真正唱响“我知法,我守法,我健康,我发展,我快乐

”的主旋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正式法律是

新中国第一部法律,这样出台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是哪一部

答案是《婚姻法》。

1950年5月,新中国成立才半年多,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就颁布实施了。

新生的共和国,百业待举。

何以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拿出这么一部关系到五亿中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的法律

起草这部《婚姻法》的是些什么人

起草过程中又发生了哪些故事

黄传会著、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天下婚姻———共和国三部婚姻法纪事》一书,披露了其中的内幕。

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

2001年8月24日,我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第7版上看到了这样一篇文章: 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 新中国成立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设新中国,决定让王明担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

王明并不是学法律的专才,但当年他在延安分管妇女工作,后来又担任过中共中央政治研究室主任、中央法律问题研究委员会主任,做过一些法律草案起草工作。

王明是属于学院派的理论家,要办什么事,先得找理论依据,他要求法制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必须很快熟悉这方面的马列论著,与同志们一条一条地审理中共在战争年代制订过的有关婚姻的法规和条例。

同时,也借鉴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法》。

据说,初稿是由王明口述的,秘书记录。

那天,王明一口气述了17个小时,边述边改,17个小时一气呵成,形成了23000字的初稿,显示了王明的才气。

1950年4月1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七次会议上,王明代表法制委员会向会议提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并作了“草案”起草经过和起草理由的报告。

会议通过这部八章27条的《婚姻法》。

主席随即发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令,《婚姻法》于1950年5月1日起在全国实行。

这部《婚姻法》一直使用了三十年,到1980年才修改。

时隔不久,《人民日报》(海外版)又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人民日报》海外版总编同志:您好。

我阅读了你报2001年8月24日发表的《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一文,我认为文中有一部分是事实,但关于指定王明起草婚姻法部分不是事实。

当时王明是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主任,他看过这个稿子是事实,但没有参与起草,也没有参与讨论,送中央政府之前,有没有提意见,我不了解,但决不是他起草的。

……罗琼2001年10月22日两个版本,截然不同的两种说法。

仅就两篇文章来看,这个“罗琼”的来信应该说更可信一些。

几番周折后,我找到了“罗琼”。

原来,她正是原中央妇委委员、当时参与起草《婚姻法》的成员之一。

在我的要求下,她打开了记忆的闸门…… “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

” 1948年9月,解放战争进入了全面战略反攻阶段。

就在此时,中央妇委召开了一次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9月20日,会议开幕当天,朱德代表党中央致开幕词,周恩来作政治报告,邓颖超代表中央妇委作工作报告。

会议期间的一天傍晚,邓颖超对妇委会的同志们说:“少奇同志让咱们过去一趟,要布置新的任务。

” 从东柏坡到西柏坡也就二三里地,转过一个小土坡转眼间就到了。

刘少奇与王光美那时刚刚结婚不久,住在两间土墙瓦顶房里。

刘少奇热情地把她们迎进屋里,请她们吃花生和红枣。

“会议开得不错吧

”刘少奇问。

邓颖超说:“太好了

大家认真总结了过去的工作,讨论了当前的方针任务,而且还要研究制订今后妇女运动的方针。

” 刘少奇说:“关于妇女工作,一方面各级党委应当重视,加强领导;另一方面,妇女干部自己也应努力工作,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

你们不是要党委撑腰吗

首先你们得有‘腰’,党委才好撑;要是自己没‘腰’,别人怎么撑也撑不起来。

” 刘少奇风趣的话语把大家都说得笑了。

“革命的形势发展很快,中国人民的革命战争很快就要在全国范围内取得胜利,再有一年左右时间,我们就能从根本上打倒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起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

”片刻,刘少奇习惯性地点燃一支烟,“新中国一成立,你们妇女工作者的任务更重了。

有些工作现在就要开始着手准备和研究。

今天,找你们来,想先交给你们一项任务,先吹吹风”。

听说有新的任务,大家都很高兴。

邓颖超连忙说:“少奇同志,请给我们布置吧。

” 刘少奇说:“新中国成立后,不能没有一部婚姻法,我们这么个五亿多人口的大国,没有一部婚姻法岂不乱套了

这个任务交给你们中央妇委,你们马上着手,先做些准备工作。

” 说罢,刘少奇转身从一只从延安转战带出来、写着“奇字第3号”的小书箱里,取出一本已经发黄的小册子:“这本《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是1931年同志亲自签发的。

这是从封建婚姻制度下解放妇女群众,实行真正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的条例,体现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

你们还要深入调查研究解放区的婚姻状况,总结解放区这些年来执行婚姻条例的经验教训,反复讨论,再动手起草。

” 邓颖超兴奋地说:“太好了。

这些日子,大家通过在农村蹲点搞土改,更加深切地了解贫苦农民,特别是妇女们深受封建婚姻统治的痛苦,他们迫切要求婚姻自由。

” 10月5日,会议闭幕前一天,刘少奇到会作重要报告。

他在报告的最后部分专门讲到婚姻法问题。

他说:“婚姻问题是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最近我查阅了一些解放区政府颁布的婚姻条例,均不同程度地保留了封建婚姻的旧传统。

新中国即将成立,我们这么大的一个国家,要有一部统一的婚姻法,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们现在就要组织力量起草新婚姻法,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先准备一个草案,新中国成立后,由党中央送交中央人民政府,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审定后公布施行。

” 光是框架就推倒重起好几次。

解放区妇女工作会议结束后,中央妇委立即成立了婚姻法起草小组。

由邓颖超主持,成员有帅孟奇、杨之华、康克清、李培之、罗琼、王汝琪。

东柏坡是个群山环抱,只有十几户人家的小山村。

中央妇委借用了老乡前后两个小院,前院两间土屋,一铺土炕,几张桌子,办公用;几位大姐和工作人员,住后院两间土屋。

起草一部体现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的《婚姻法》,对于这些妇女领袖来说,是一场新的考验。

起草小组成员中,真正学过法律的只有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律系的王汝琪。

但是,她们有着长期的革命斗争经验,长期做妇女工作,对于广大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渴望废除封建婚姻制度,建立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感受极深。

她们派出工作组对婚姻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据调查材料表明,当时在山西、河北、察哈尔等省已解放的农村中,婚姻案件占民事案件的比例,少的占33.3%,最多的达99%。

在北平、天津、西安、哈尔滨等已解放的城郊中,婚姻案件少则占民事案件的11.9%,多的占48.9%。

在婚姻案件中离婚及解除婚约的,在上述农村中平均占54%,城市或城郊,少则占51%,多则占84%。

离婚原因主要是包办、强迫、买卖婚姻、虐待妇女、重婚、通奸以及遗弃等,女方是原告,提出离婚的占58%~92%。

由于刚刚从土改第一线回来,大家相互提供了许多新的情况。

邓颖超说,土改在改正成分时,有些农村拿“破鞋”作为帽子加在一些妇女的身上,或者拿“破鞋”作借口剥夺她们应得的土地权,甚至把这作为打击妇女的口舌。

比如有一个不大的村子,就有80多个妇女被划为“破鞋”,加上这个帽子剥夺了她们应得的权利,甚至连她们的婚姻自由、选举权被选举权都被剥夺。

可怕的是,我们的一些干部在这个问题上也不加以区别。

究竟什么样的叫“破鞋”呢

只有专门以卖淫为生活来源的少数妇女,才能称为“破鞋”。

至于在农村中,贫雇农娶不起老婆,靠上一个女人;有的妇女守寡多年,靠上一个男人帮助干活……这些都应加以具体的区分。

产生“破鞋”的根源,一方面是因农民没有翻身、受经济压迫;另一方面是因婚姻不自由的制度所造成的。

而我们有些干部没有认清产生的根源,把农村中的男女关系问题不加本质的、轻重的区分,一律加以“破鞋”帽子,这是错误的。

有些同志谈到,一些地方在土改中,以各种方式干涉群众婚姻自由,统治妇女、不准出村,甚至命令所有寡妇一定要嫁贫雇农光棍,把地富妇女当成胜利果实分配。

还有关于抗属的离婚问题,有些地方抗属提出离婚,没有经得前方军人的同意,便批准离婚,影响了军心。

…… 讨论问题时,大家开诚布公,畅所欲言。

因为这是为新中国和五亿同胞起草的婚姻法,大家都意识到它的分量。

光是框架就推倒重起好几次,每章每条都是字斟句酌。

每次讨论都是大家先发表意见,王汝琪作记录;然后她再拿出新整理过的稿子,又供大家讨论。

七八个人紧挨着围坐在炕上,东柏坡的冬天还是挺冷的,窗外寒风呼啸,屋里却讨论得热火朝天…… 由于当时中央妇委人手少,还要承担其他大量工作,婚姻法整个起草过程,断断续续,大约花了半年的时间。

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

在起草过程中,大家对一些条文有不同的看法,每次讨论都要发生争论。

争论最大的是有关离婚自由问题。

1931年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第9条规定: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

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亦即行离婚。

这一条,新的婚姻法要不要写进去

反对的人认为,在农村,离婚自由了,必定要触动到一部分农民的切身利益,他们必然将成为反对派。

另外一种顾虑是,当时形势发展很快,马上就要进城了,怕进城以后,一些干部以“离婚自由”为借口,另有新爱,把农村的原配抛弃了。

邓颖超作为一名妇女运动领袖,一直关注着民众的婚姻问题。

这一次重新起草婚姻法,邓颖超态度鲜明,主张写上“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

全国妇联档案处保存着一份珍贵的资料,这是邓颖超在中妇委会议上的发言摘要: 对于婚姻法内“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一条的意见:我主张这一条。

理由是中国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的痛苦最多,很多材料可以说明。

早婚、老少婚、买卖婚是普遍现象,如不根绝就谈不上婚姻自由。

妇女要求离婚,往往不允许,即便在党内也如此。

所以“一方坚持要离就让离”是主要根据妇女利益提出的。

如果加上很多条件,反而给下边的干部一个控制的借口。

婚姻法是原则性的规定,破坏旧的,建立新的,就必须针对男女不平等现象,给妇女以保障。

考虑婚姻条例每条内容,必须从最大多数妇女利益出发,不能从一部分妇女的利益出发,更不能有为了限制或照顾少数男人的观点。

其结果,反而对多数妇女不利。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 1949年3月23日,100辆卡车和20辆吉普车,载着中共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离开西柏坡,离开了夺取全国胜利的最后一个农村指挥所,向千年古城北平挺进。

《婚姻条例》草案,又经过一番修改,1950年1月21日,由中央妇委呈送党中央,并附邓颖超亲笔信一封:毛、刘、朱、任、周并王明同志:送上中央妇委修改的婚姻条例草案最后稿,请审阅。

这个婚姻条例草案,曾经过妇委正式讨论过五次,会后交换意见多次,并另邀请了中组部、中青委、法委等几方面同志共同座谈过一次,历时二月有余。

几经争论,几度修改,有些问题,已经得到解决,但争论的主要问题,即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不附任何条件一则,至今仍意见分歧,尚未能取得一致。

对于此点反对者是较多数人,赞成者包括我及少数人。

现为了应各地的急需,且有关广大群众切身迫切的利益,不能再拖延不决。

故大家商定,一致同意先以现在的草案(虽然我仍不完全同意),经妇委多数同意了最后稿,并将我们不同的意见一并附上,请中央参阅作最后决定。

另送了一份婚姻条例草案给法委,请法委将意见提交中央。

我们争论之是非,要求中央给予提示。

妇委同志希望中央审阅后能和妇委同志一谈,或中央讨论时,允许妇委同志参加,究竟如何

由中央决定。

…… 专此,敬礼。

邓颖超1950.1.21中央立即将该婚姻条例草案分别送各民主党派、中央人民政府、全国政协、法制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务院政务委员会议,各有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征求意见。

一个星期后,中央法制委员会便向中央呈报了修改意见:主席及书记处各位同志: 对于妇委起草之婚姻法条例,我们有下列意见,提供参考: 一、关于离婚问题的意见:对此问题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主张离婚自由,即如双方愿离或一方坚持离婚者,即得离婚,不附什么条件;另一种意见,主张一方提出离婚者,须附有条件,合某一条件者,始得离婚。

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因为离婚结婚自由,是反对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解放妇女的一个基本要求,我们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应以进步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原则为出发点,不应以过去的、需要改革掉的旧社会遗迹为根据。

中国社会中还有离婚结婚不自由的现象存在,这只能证明婚姻条例须有彻底解放的性质,才能冲破根深蒂固的旧社会枷锁,才能创造合于新的生产关系,新的社会制度的家庭关系,而不是相反。

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法律,本身应该具有引导人民前进的极大教育性质和解放性质,婚姻条例的立法精神,也应如此。

……法委会1月28日1950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提请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公布。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绍禹(王明),代表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起草的经过和起草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草案),自中央妇委着手准备至今,历经一年半时间。

期间,曾经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改通过;又经政务院第22次会议讨论;并经由毛主席亲自主持、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政务院总理、副总理和委员以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参加的联席座谈会讨论两次。

草案的各章各条,都经过反复的研究、讨论和修改。

除少数条文外,多的曾修改三十至四十次以上,少的也修改十至二十次以上。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法制教育“班会主持稿

同学们: 早上好

老师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喜欢做游戏吗

大家的回答一定是:“喜欢”。

是啊,因为在游戏中,我们不但能增长知识,得到乐趣,还能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但是你们知道吗

每一种游戏都是有规则的,在活动中大家都必须遵守规则。

如果你不遵守规则,就会被开除出局,甚至受到惩罚。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就是《我是守法小公民》。

其实,法律就是一定的规则,它告诉我们,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同学们来说非常重要。

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句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是从出生到12岁。

在这段时间里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长,以致到了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根,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

” 那么,要想从小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要懂法。

主动学习一些法律常识。

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越来越完善了,每一个公民都应该知法、守法,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和自身的利益。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其次,在实践中还要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都来自不同的家庭,所处的环境不同。

有的同学生活充实,学习目标明确,充满前进的动力,可有的同学整天无所事事,到处去寻找各种各样的刺激,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比如,痴迷于打游戏机,看毫无意义的录像,打架斗殴等等。

从违纪到犯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

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同学,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罪恶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

同学们,你们在做事情前一定要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

当然,同学们还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和别人。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为很多孩子带来了福音

安徽一个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

后来,由于群众的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

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厂主被刑事拘留。

其实,这些孩子完全可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会用法是以知法为前提的,因此,现在看来,平时学习一些法律常识是很重要的

守法,是每个公民必备的道德品质,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同学们,只要大家都能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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