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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联席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6-03-16 12:57

关于尊干爱兵演讲稿

尊干爱兵--革命处理内部关系的态度目的要求:通习了解我军尊干爱兵的优良传引导官兵懂得尊干爱兵是我军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准则,是密切官兵关系、增进战友情谊、增强部队凝聚力的重要前提。

军官要切实端正对战士的根本态度,自觉尊重、关心、爱护士兵,坚决防止和纠正打骂体罚士兵、侵占士兵利益等现象;战士要不断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服从军官的领导和管理,共同营造健康纯洁的内部关系。

尊干爱兵是我军的光荣传统,是我军性质和宗旨在军队内部关系上的具体体现。

在我们这支队伍里,不管你来自何方,哪个民族,也不管你年龄大小,职务高低,都是为了共同的理想而聚集,为了共同的利益而奋斗,相互之间是一种纯洁的、平等的、高尚的新型同志关系。

官兵关系是军队内部之间最基本的人际关系。

在军队中存在多种内部关系,有兵兵关系、官官关系、官兵关系、上下关系、友邻关系、新老关系,等等。

在这些关系中,官兵关系体现军队的性质,是军队成员的道德品质、道德修养在人际交往中的集中体现。

官兵关系处于各种关系中的核心地位,对其它关系起到决定和示范作用。

因此,我军历来十分重视官兵关系,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形成了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

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尊干爱兵都是处理我军内部关系的基本准则。

(一)尊干爱兵是我军的优良传统和政治本色 尊干爱兵,就是官兵政治平等,军官爱护士兵,做士兵的表率,以深厚的感情对待士兵,依法带兵,文明带兵;士兵尊重军官,服从军官的领导和管理,支持军官做好工作,形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思想基础和强烈的主人翁意识。

红军时期,在人民群众中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当兵就要当红军,处处工农来欢迎。

官长士兵都一样,没有人来压迫人。

这正是我军官兵关系的生动写照。

1、尊干爱兵是我军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 我军在创建初期就开始在内部建立新型的官兵关系。

三湾改编明确指出,反对军阀作风,实行军队内部的民主制度。

规定军官不许打骂士兵,废除肉刑,士兵有开会说话的权利和自由。

在井冈山斗争时期,官兵之间实行了政治上和生活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古田会议决议》从理论上阐述了红军内部关系的原则,首次从官兵平等角度对军官和士兵双方提出了不同的道德要求,第一次完整表达了尊干爱兵的具体内容。

《决议》指出:官长特别是和士兵接近的连以上官长,应当随时看视伤病员,送茶水给他们吃,晚上替他们盖被子。

士兵要尊重官长,自觉接受管理,遵守纪律。

尊干爱兵就是肃清封建主义、军阀主义,根除打骂现象,实行有领导的民主,建立自觉的纪律,官兵团结互助,同甘共苦,相互尊重,相互关心和爱护,团结奋斗。

朱德一条扁担的故事,就是当时军官以身作则,官兵同甘共苦的生动体现。

抗日战争时期,官兵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共度难关,使尊干爱兵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丰富。

1942年,八路军政治部在《关于巩固部队政治工作指示》中指出:在部队中应强调关心战士与爱护战士,提倡干部与战士同生死共患难,更多地照顾到战士的切身利益,经常注意对其困难的解决,并不断给予精神上的安慰和鼓励。

1944年底,党中央、中央军委指示全军每个部队都要进行尊干爱兵运动。

1945年,朱德在党的七大所作的《论解放区战场》的报告中指出:近年来,我们在带兵方面的新发展、新创造,就是尊干爱兵活动的开展。

尊干爱兵就是说士兵要尊重干部,干部要爱护士兵。

这一活动,大大地加强了部队的团结,提高了官兵的积极性,使军队各方面的工作有了飞跃的进步。

从此,尊干爱兵作为我军思想政治建设和政治工作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发扬光大。

解放战争时期,尊干爱兵工作在战争中又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其主要标志是我军开展的团结互助和新式整军运动,王克勤就是当时著名的团结互助模范。

他当班长期间,用他在两种不同军队的亲身感受和体验,教育启发新战士的觉悟,创造性地实行了思想、技术、体力的三大互助活动。

他处处关心同志,亲自为新战士端水洗脸洗脚,并带出了一个紧密团结、屡建战功的战斗模范班。

在这个时期,我军官兵之间、新老战士之间的团结互助蔚然成风。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军继承和发扬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不断充实新内容,取得新发展,并通过条例、条令和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使这项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轨道。

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为了解决新时期官兵关系出现的新问题,1986年,中央军委根据新的情况做出了八个不准的规定,即:不准打骂士兵、不准接受士兵礼物、不准侵占士兵利益、不准对士兵罚款、不准酗酒、不准赌博、不准看淫秽物品、不准弄虚作假。

这对于继承和发扬尊干爱兵传统,协调军队内部的关系,巩固官兵之间、上下之间的团结,增强部队凝聚力、提高部队战斗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军各部队总结出了许多新经验、新方法,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个人,把尊干爱兵工作推向新高潮。

爱兵模范苏宁就是突出的代表之一。

1991年4月21日,沈阳军区某炮团正在进行手榴弹投掷训练。

一名战士挥臂过猛,碰撞在堑壕石岩的手榴弹滚落下来,已拉开弦的手榴弹即将爆炸,苏宁冲上去奋力推开战友。

轰的一声,战友得救了,而苏宁却倒在血泊之中。

苏宁,这位年轻的团参谋长,为了战士的生命安全,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以自己的行动奏响了新时代爱兵的最强音。

2、尊干爱兵是加强新时期部队建设的本质要求 当前,我们国家正处在全面而深刻的伟大变革时期,改革开放继续深入发展,我军面临着以军事斗争准备为龙头的各项艰巨任务。

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弘扬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更加需要坚强的官兵团结。

历史的经验证明,什么时候偏离了这一传统,部队军阀习气就会抬头,官兵关系就会紧张,部队的战斗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就会削弱。

尊干爱兵是新时期保持人民军队本色的基本要求。

尊干爱兵是由我军性质决定的,是我军同一切剥削阶级军队的一个根本区别。

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形势下,各种腐朽思想不可避免地会渗透进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不良倾向也会有所滋长。

这些倾向会影响部队的建设,淡化一些官兵的尊干爱兵观念,影响官兵关系。

现在,我们一些干部贪图安逸、追求享乐,对士兵缺乏基本的感情,有的甚至把官兵平等、互爱、互助的关系看成庸俗的金钱物质关系,就是一种具体的表现。

这是与我军性质相背离的。

因此,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和平时期同战争年代相比,我军的地位和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军队的任务和官兵的成份也发生了变化,但人民军队的性质没有变,根本宗旨没有变,尊干爱兵的传统美德不能丢,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新型的人民军队。

江主席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爱护士兵的教育和工作极为重要,只能加强和改进,而决不可以忽视和削弱。

江主席的重要指示,为我们正确处理官兵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们要在继承我军尊干爱兵的传统美德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新方法新经验,使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尊干爱兵是凝聚军心稳定部队的重要因素。

部队稳定的首要条件在于军心的稳定,而军心稳定的基础在于融洽的官兵关系。

官兵关系好,大家心齐气顺,团结一致,部队稳定就有了坚实基础。

如果官兵关系紧张,相互之间矛盾重重,不仅完不成教育训练等各项任务,还容易导致官兵冲突甚至严重的对立,引发事故案件。

我军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军队不同之处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能达到军队内部真正团结。

尊干爱兵就是达到这种团结的坚强基础。

首先,尊干爱兵是我军内部团结稳定的政治基础。

我军是在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下的军队,党指挥枪是我军的根本原则。

我党的政治主张体现了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也体现了官兵的根本利益。

因此,广大官兵都能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领导把官兵统一在共同的政治方向、政治理想和政治信念上,官兵一旦形成了这样的政治基础,官兵之间的团结就是真正的团结,尊干爱兵就体现了官兵之间有共同的政治方向和目标。

其次,尊干爱兵是我军内部团结稳定的思想基础。

我军的成员在战争年代大多来自农民、工人和其他阶层的劳动人民,和平时期我军的成份大多是青年学生,要使他们在军队中形成一种真正的团结,不加强思想教育,不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官兵的头脑是不行的。

尊干爱兵正是在马列主义、思想指导下形成的一种内部关系,通过尊干爱兵的教育和活动,形成军队内部团结的坚强思想基础。

第三,尊干爱兵是我军内部团结稳定的道德基础。

尊干爱兵是调节军队内部关系的一种重要道德规范,它要求官兵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这种道德规范根源于劳动人民在实践中形成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传统美德之中,也是在批判地继承历史上名将用仁爱方式来调整军队内部关系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在无产阶级的道德原则指导下形成的。

第四,尊干爱兵是我军内部团结稳定的利益基础。

我军自建立以来,官兵之间就有着共同的利益。

战争年代,这种共同利益达到了空前一致,和平时期,官兵的价值观念虽然呈现出多元化,但根本利益始终是一致的,其他利益都是受这种根本利益的支配,官兵能正确认识这一点,就能产生增强官兵团结的巨大动力。

第五,尊干爱兵是我军内部团结的感情基础。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官兵之间同甘共苦、生死与共,结下了牢固的友谊和信任,这种友谊和信任,为我军内部形成同志式关系、战友般情谊,奠定了深厚的感情基础,使尊干爱兵成为官兵的自觉行动。

3、尊干爱兵是我军强大战斗力的根本保证 同志说过: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而代表先进阶级的正确思想,一旦被群众掌握,就会变成改造社会、改造世界的物质力量。

我军之所以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在艰苦的岁月里始终保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必胜的坚定信念,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主要是靠全体官兵团结一致,形成了无坚不摧、战无不胜的强大战斗力。

尊干爱兵、官兵一致,有助于激发官兵主人翁精神,最大限度地发挥士兵的聪明才智。

开展政治、经济、军事三大民主,实行官兵平等,能充分调动和挖掘广大官兵的智慧,群策群力,圆满完成作战和其它各项任务。

我军的许多战略战术的灵活运用,都来源于军队基层的革命实践,许多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原则,都是官兵的发明创造。

尊干爱兵、官兵一致,能够减少内耗,产生巨大的协同力,保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稳定。

部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群体的力量并不是个体的简单组合,群体成员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团结一心,就能产生巨大的力量。

我军官兵之间的团结互助,各部队之间的团结协作,就是催生部队战斗力的无尽源泉。

尊干爱兵、官兵一致,有助于增强部队的凝聚力。

我军是在长期艰苦环境中不断发展壮大起来的,封建军阀、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对派都不能阻挡我军的前进步伐,其重要原因就在于我军官兵同生死、共患难,军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凝聚出了任何力量都无法征服的英雄气概和革命斗志。

正如毛主席说的: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败,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部的民主。

只有官兵共同努力,巩固和发展我军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新型官兵关系,尊干爱兵的优良传统才能在新的形势下不断发扬光大,才能确保在未来战争中打得赢。

古代欧洲国王手下的官员是如何称呼的?有些什么官?

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

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

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

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

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

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

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

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

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

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

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

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

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

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

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

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

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

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

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

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

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

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

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

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

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

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

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

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

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

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

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

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

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

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

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

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

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

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

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

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

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

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

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

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

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

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

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

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

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

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

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

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

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

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

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

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

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

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

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

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

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

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

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

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

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

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

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

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

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

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

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

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

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

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

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

但也仅限于此。

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

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

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

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

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

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

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

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

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

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

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

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

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

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

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

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

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

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

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

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

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

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

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

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

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

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

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

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

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

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

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奥林匹克运动的宗旨和精神是什么

相当于我们汉语拼音中的韵母~辅音相当于我们汉语拼音的声母~具体如下::21个 母音10个 ㅏ[a] ㅑ[ia] ㅓ[eo] ㅕ[ieo] ㅗ[o] ㅛ[io] ㅜ[u] ㅠ[iu] ㅡ[eu] ㅣ 复合母音11个 ㅐ[ae] ㅒ[iae] ㅔ[e] ㅖ[ye] ㅘ[wa] ㅙ[wae] ㅚ[oe] ㅝ[wo] ㅞ[we] ㅟ[wi] ㅢ[ui] .. 归纳后得出 单8个:ㅏ[a]、ㅓ[eo]、ㅗ[o]、ㅜ[u]、ㅡ[eu]、ㅣ、ㅐ[ae]、ㅔ[e] 复合元音13个:ㅑ[ia]、ㅕ[ieo]、ㅛ[io]、ㅠ[iu]、ㅒ[iae]、ㅖ[ye]、ㅘ[wa]、ㅙ[wae]、ㅚ[oe]、ㅝ[wo]、ㅞ[we]、ㅟ[wi]、ㅢ[ui]。

辅音:19个 子音14个 ㄱ[g,k] ㄴ[n] ㄷ[d] ㄹ[r,l] ㅁ[m] ㅂ[p] ㅅ[s] ㅇ[O,ng] ㅈ[z,j] ㅊ[ch] ㅋ[] ㅌ[t'] ㅍ[p'] ㅎ[h] 复合子音5个 ㄲ[gg,kk] ㄸ[dd] ㅃ[bb] ㅆ[ss] ㅉ[zz, jj]我能理解初学者想要把什么都弄懂的心态,我也是过来人。

但事实上纠结这些并没有什么用,你只要记住这些发音就好,看到能很轻松的读出来就好。

书院、私学、官学有什么不同

记载:“开元五年,殿部书,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一人判事;押院中人,掌出入宣奏,领中官监守院门;知书官八人,分掌四库书。

六年,乾元院更号丽正修书院,置使及检校官,改修书官为丽正殿直学士。

八年,加文学直,又加修撰、校理、刊正、校勘官。

十一年,置丽正院修书学士;光顺门外,亦置书院。

十二年,东都明福门外亦置丽正书院。

十三年,改丽正修书院为集贤殿书院……”。

[1]这就是我国书院史上最早出现的官办书院———集贤殿书院。

产生于唐玄宗时期,官方正式设立的是丽正修书院,后改名为集贤殿书院。

单从史料看来,书院似乎是从属于官学体系的。

实则不然,应该是早期的官办书院,或是藏书、修书的书院是从属于官学体系的。

从官办书院设置看,主要有“检校官”、“修撰官”、“校勘官”、“校理官”、“待制官”等,可见,丽正书院和集贤书院主要从事修书、藏书的工作,不具备后期书院所发展的育人讲学功能。

正如清代诗人袁枚在《随园随笔》中所说:“书院之名,起于唐玄宗时,丽正书院、集贤书院皆建于朝省,为修书之地,非士子肄业之所也”。

关于书院的初始形态,多数认为书院从产生之日起就具有私学性质。

这话不无道理。

早于官办书院九十年之久的私办书院———张九宗书院,始建于公元635年。

根据史料记载,学者们一般认为唐代的私办书院已经产生收徒讲学的育人活动,但尚未形成完整的书院制度。

所以,我们可以说,书院最早源于私人讲学,后经官方提倡、赞助逐步形成为书院制度,成为封建社会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

[2]一、书院发展的性质转变宋代是书院发展的起步期,表现为私学性质。

北宋时期,国家刚刚一统,社会还处在一种初步稳定的状态,统治者集中精力巩固政权,无暇顾及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从北宋的三次兴学看出,国家重视官学的发展而忽视书院的功能。

书院的发展延续唐末的私学性质,诸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等。

直到南宋理学的兴起,北宋书院从总体的发展看还是处于一种沉寂的状态。

直到南宋官学的衰败和理学的兴起,才为书院的迅速发展提供了直接动因。

书院的规模日益壮大,成为文人儒者讲学立说的重要场所,甚至一时取代官学地位成为当时的主要教育机构。

此时,书院的活动内容丰富充实,主要有三:藏书、供祀、讲学。

元代书院开始出现官学性质倾向。

元代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朝代,教育情况也各不相同。

为了安抚民心,统治者延续前朝的先进文化教育,推崇一种“以汉制汉”的文教政策。

程朱理学、科举制度、官学、书院制度都得到提倡和发展。

但同时还注重对汉文化的发展进行限制和干预,这就给书院的官学性质转向埋下伏笔。

书院的领导权由朝廷掌管,任命山长、发放官禄、授予官衔等,书院肄业的学生可以举荐做官,这些都是元代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明代书院出现两极化倾向。

明初的统治者重视人才的选拔和任用,把培养培养人才的重任交给官学,鼓励举荐,大力提倡科举制度,将元代遗留下来的书院改为地方官学。

此后,书院有所复兴,如著名的东林书院的兴创,但是到了明末,书院受到严重创伤。

由于书院牵涉政治等问题,在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嘉靖十七年(公元1538年)、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和天启五年书院兴衰过程中的性质表征———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袁传明(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武汉430079)摘要:书院是我国封建社会中脱离于官学体系之外的一种特殊教育组织。

经旁求博考、枝分缕解,书院在从私学性质到官学性质的转向过程中,主要有如下表征: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二、书院本身的变化,如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消失等;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学的广泛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关键词:书院;私学性质;官学性质中图分类号:G529文献标识码:A作者简介:袁传明(1985-),男,江苏淮安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08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外国教育史。

明代书院的两极化一方面表现为书院转变为官办,成为科举制的附庸,另一方面表现为学术争鸣的场所,但后者均被毁灭。

因此,残留下的明代书院显示出的还是官学性质。

清代书院完全属于官学性质。

清初统治者想方设法抑制书院的发展,促使书院完全官学化,并逐渐纳入官学体系。

直至清末,革命起义导致官学衰微,书院渐渐取代各级官学,从而使书院到达了完全的官学性质。

受新教育思潮的影响,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废书院,改办学堂,书院就此结束。

二、性质转变过程中的表征书院从唐代到清代,兴衰更替数次,历经千年的风雨摇摆,其性质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初始的私学性质,到倾向于官学性质,再到官私的两极化,最后完全从属于官学性质。

在这漫长而跌宕的过程中,书院的官学化似乎是其发展的必然趋势,但书院的性质转向有其独特的表征:(一)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科举制的产生、发展以及它的消亡过程,与书院的官学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一方面,科举制是我国古代官学体系中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历来遵循“学而优则仕”的原则。

书院之所以走上官学化的道路,正因为恪守着这一教条,逐渐向官学靠拢,从而使书院成为科举制的附庸。

另一方面,书院是一种独立于官学之外的、特殊教育组织形式。

单从表面上看,二者是相互独立的,但由于士人对高官厚禄的追求,使书院输出人才成为科举取士的重要途径,从而制约着科举制的发展。

正如有些学者所指出的,“科举学与书院学不仅可以互相参照,而且具有一种共生互动的关系。

科举学可以为书院学提供学术借鉴和理论支撑,而书院学能扩大科举学的研究领域和丰富其内容”。

[3]因此,笔者认为,科举制与书院之间的这种互动关系表现在科举制与书院产生、发展的同步性,中途的互补性,以及消亡的同时性。

1、科举与书院产生、发展的同步性:科举制度产生之前的取士制度主要是世袭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等,使特权集中在少数集团或个人手中,世族势力逐渐强大,门第出身严重影响了取士制度的发展,由此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

隋文帝统一中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采用分科考试来选拔人才,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阶层参政议政的权利。

隋炀帝时期,进士科的设立标志着科举制的正式诞生。

初唐时期,科举制得到草创、发展,到中唐时期逐渐完善。

而中唐正是书院的发端时期,官方的丽正书院已经设立,民间的私办书院也早于官方之前形成。

自从科举制产生以后,一直影响着当朝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不管是官学还是私学,都逃脱不了科举制的束缚。

2、科举与书院发展中途的互补性:科举制是书院发展的重要助推力量,同时,也是限制书院发展的重要手段。

科举制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矛盾:一方面,科举制度与儒家所倡导“学而优则仕”的理论相一致,也是唐宋以后士人践行“治国、平天下”的主要途径;另一方面,科举制度又与其自身所宣扬的政治理念、人才培养标准有相当大的差异。

这种矛盾心态迫使士人一方面从自己所信奉的学术出发,对科举制度及书院的科举教育进行严厉的批评,并提出了改革设想;另一方面他们不但自身积极应举,而且更不可能反对生徒应举。

[4]可见,科举制自身的矛盾与书院的发展有密切的联系。

书院良好的学术氛围、自由的学习风气可以缓解科举制中急功近利、世俗化的倾向,书院的生徒以严谨治学、潜心研究、修身养性等高尚道德情操为人生的最高价值,与官学功利性的外在诱因互补,为古代教育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3、科举与书院消亡的同时性:科举制产生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废止于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经历一千三百多年。

最早的官办书院产生于唐朝开元五年(717年),直到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则令改书院为学堂,书院的经历时间约一千两百年。

因此可以得出,科举与书院的消亡存在着同时性。

(二)书院本身的变化:组织、课程、讲会制度事物性质的转变是一个变化发展的过程,在这过程中,事物的内部会做出形形色色的调整或改变。

书院的质变过程,亦是如此。

1、书院的组织早期书院的组织结构简单,没有复杂的人员设置。

书院主要由“山长”一人负责组织管理和教学工作,一般没有其他管理人员和机构。

这与书院初始的私学性质是相关的,此后,又衍生出堂长、院长、副讲、助教等职,主要从学生中挑选管理人员,这又与官学的组织结构设置极为相似。

分斋制度的创立以及与“三舍法”的珠联璧合。

分斋制度是由北宋著名教育家胡瑗所创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由于胡瑗经常在苏州和湖州之间的书院讲学,所以又被称为“苏湖教法”。

分为经义斋和治事斋,经义斋讲授经学,学习六经六义,通晓儒家经典;治事斋分治民、讲武、堰水、历算等科目,并且“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即要求学生每人选一门主科,还要学一门或多门副科。

分斋教学制度的创立引发了分科教学,引发了选修、必修科目,引发了国家多专业人才的培养,显然,在中国教育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北宋三次兴学时期,范仲淹主持的庆历兴学将“苏湖教法”引入太学体系,这标志着书院的教学组织形式在官学体系中的运用。

到第二次兴学时,王安石创立了“三舍法”,将“生员分三等,以初入学102内舍,内舍升上舍”。

此后又继“三舍法”建太学六斋,分上、中、下三等,每等各二斋,东西相向,实行积分制。

因此,书院的组织形式不断在官学体系中深化发展,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重要表征。

2、书院的课程书院的发展一直与理学的进步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理学成为历代书院的讲学的重要课程,主要包括儒家的“四书五经”以及著名理学大师的著作。

明代书院中考课制度的出现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又一重要表征。

考课制度在书院中的运用,可以促进学生的学习,提高学生严于律己、刻苦钻研的精神,这无可厚非。

但是,这种考课制度又偏偏和科举挂上钩,把科举的考课范围完全纳入到书院的教学内容,使原来的考课制度变味了,成为一种“科考制度”,而不是单纯的考课制度,带有一种鲜明的应试和功利主义特色。

以科考为主的这类书院就这样诞生了,它不以讲学著述为主,而是专门组织和培养学生参加科举考试,逐渐沦为科举的预备场所。

如八股文在书院中的泛滥,格式死板、字数限定,学生们在大量练习这类官僚式的文体下,不仅忽略了个体自身的发展,而却严重阻碍了书院学术自由思想的发展。

到了清代以科考为主的书院逐渐增多,并占据领导地位。

其中,以诂经精舍和学海堂最为典型,它们有着非常完善和严密的考课制度,而此时的书院已非彼书院,完全沦为科举制的附庸,甚至取代官学的地位。

3、书院的讲会制度讲会制度是书院区别于其他教育组织的重要特色之一,然而这一重要特色却要随着书院的质变而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

因此,讲会制度的消失也是书院官学性质转向的一个不可忽略的表征。

讲会制度产生于南宋时期,它的盛行与某一时期的学术争鸣有着密切关系。

著名的“鹅湖之会”,被誉为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哲学思辨的大论争。

这场论争是由两位著名的理学大师朱熹和陆九渊发起的,“朱以陆之教人为太简,陆以朱之教人为支离,彼此不和”。

鹅湖书院就是在这场争论后为纪念此次具有重要意义的论争而兴建的,而鹅湖书院也因“鹅湖之会”闻名于世。

可以说,哪里的学术百家争鸣,哪里书院的讲会制度就盛行,但是“科考制度”的书院里例外,它们以应试为主,追求功名利禄,月考、岁考接连不断,学生们无暇顾及这些学术上的争鸣。

当“科考制度”的书院在书院史占据主体地位时,讲会制度也就结束了它的使命。

(三)书院的质变与理学的发展理学,亦称道学、新儒学,萌芽于唐末,奠基于北宋,发展盛行于南宋、元、明,清代中期逐渐衰退。

显然,理学的勃兴与书院的发展是同步的。

书院的质变使理学从书院的授课内容转变为官学的必修课。

南宋时期,书院的私学性质为宋代书院与理学的一体化提供了重要保证。

北宋时期,官学的腐败,虽然企图通过“三次兴学”运动来振兴官学,但是也很难遮掩官学已经完全沦丧为科举的附庸。

到了南宋时期,国之刚立,内忧外患,官学更是一种形式而已,“士子游学,非图啜哺以给朝夕,则假衣冠以诳流俗”。

[5]这一切被理学家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而书院的勃兴令理学家们喜出望外,书院的扩建自然也得到他们的赞赏与支持。

正是书院的这种私学性质,自由讲学、学术争鸣、陶冶情操、不为利禄、育人为主,吸引了理学家们的目光,促进了理学在南宋的兴起。

最终,书院与理学在南宋时期达到了一体化,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元代,借助书院的不断官学化,被官方所认可,理学实现了北传,并逐渐成为元朝统治者的官方哲学。

少数民族入侵中原,异族文化冲击着汉族的传统文化,元代入侵者文武并用。

一方面,利用武力征服南方大部分地区;另一方面,接受儒家的文化思想,试图从思想上控制汉民族。

理学作为儒家思想的重要继承者,在发展的机遇上有了空前的提高,再加上书院逐渐表现为官学性质这一催化剂作用,元朝统治者不得不把理学地位提高成官方哲学,并把它定为科举考试的重要内容。

这样一来,在异族文化的博弈中,汉民族文化凭借其独特的先天优势和后天条件实现了广泛的传播。

明代理学的发展中出现了陆王心学,在书院中传播,随书院的官学化而被官方接纳,程朱理学的地位下降。

明初时期,程朱理学还占据主导地位,到了明代中期,出现了王守仁的心学,并在各大书院广泛流传。

众所周知,明代书院受到了严重创伤,残留的只是些完全官学化的书院。

而陆王心学的兴起,使程朱理学退居次席,因此,书院的官学性质推动了陆王心学的发展。

明末清初,理学衰微。

书院的官学性质严重,取代了官学,成为科举的附庸。

学术自由之风早已荡然无存,理学失去了发展的依托,科举之害深入人心,书院之弊急需整顿。

三、小结我国古代的教育组织形式有官学和私学之分,二者的关系错综复杂、相互交织。

书院作为私学的主要形式,在我国教育史上具有重要地位,与官学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根据上述书院的性质分析得出,书院的发展深受官学的影响,而书院兴衰过程中其自身的性质主要表征为:书院的质变与科举制的互动;书院本身的变化,如教学组织形式深入官学、考课制度的出现、讲会制度的消失等;书院的质变在理学被官方接受以及理学的广泛传播中起催化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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