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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考考务会主持词

时间:2015-08-29 18:14

迎接期末考试班会主持词

A:时光如梭,岁月如歌,弹指一挥间,紧张、忙碌而又充实的一个学期的生活转瞬即逝。

B:不知不觉在寒冷的冬天,我们又迎来了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是检验一学期以来教师与学生教学成果的一个重要标准,因此,它对于学校、对于全体师生都有重要的意义。

A:对全体同学来讲,考试是评价的一种手段,不仅对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考查,而且要通过考试了解学生掌握知识的总体情况.B:下面我宣布,XX班以XX为主题的班会现在开始.\ 一.学习经验介绍(请班级学习好的同学介绍自己的考试经验)\ 二.同学提问互答(请同学对考试提出自己不理解的问题,然后请别的同学来回答,可以提升班级团结的力量.)\ 三.考试注意事项.(请朗读能力强的同学读下面的考试注意)第一、希望同学们从思想上能够重视这次考试。

要通过考试,对自己学习情况有一个理性的认识,及时获得矫正信息,调整自己今后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

本次考试成败也将成为你反思学习过程,进而改进和调整学习策略,提高学习质量的重要手段;希望和成功。

第二、珍惜时间不浪费.俗话说,“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因此,请同学们抓紧点滴时间,劳逸结合,静心进行考前复习。

希望每一位同学能够把老师所整理、归类的基础知识夯实。

第三,坚持诚信考试考试是一次行为习惯的考验。

我们要求做到:(1)考前准备好文具.2)考试时应认真安静地答卷考试还是一次做人品行的检测。

考试是严肃的,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形成一种良好的诚信氛围,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种“文明考试,诚信做人”的意识,我们要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姿态投入到考试中去,公平竞争,诚信考试,杜绝作弊,争创佳绩。

切莫一失足成千古恨,让自己失去诚实的宝贵品质。

第四、要保持平和心态,科学对待考试考试既是知识的检测,又是意志的磨炼。

每一位同学要科学对待考试。

考试时要紧张但不能过于紧张,要沉着冷静,应临场不乱,不犯低级错误,切忌看错、写错。

要对自己充满信心,认真分析试题,仔细推敲,先易后难。

并注意把握时间。

\ 四.老师讲话\ 五.结尾A:同学们,临近考试,请你放下包袱,用平和积极的心态,坦然的迎接考试,迎接梦想的飞翔。

B:每一位同学都希望考出优异的成绩,考出个人的最佳水平,考出班级的综合水平,考出风采。

A:用我们自己的能力告慰辛劳抚育我们成长的父母,以报答辛勤培养我们的老师,以勉励辛劳攻读的自己。

B:亲爱的同学们,考试的号角已经吹响,胜利的旋律已在空间回荡。

A:英雄弯弓,箭在弦上,长风破浪正此时,直挂云帆济沧海,B:行动起来吧,请带上最锐利的头脑,握紧最有力的拳头,拿出你们的智慧,拿出你们的勇气,挑战期末考试,去谱写属于我们自己的辉煌吧

A;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在期末考试中会取得优异的成绩

B:最后,让我们合:预祝大家期末考试成功!\ A:下面我宣布XX班以XX为主题的班会到此结束.

自考播音主持专业,应该自学哪些课程

1、普通话要过关,可以找普通话等级考试的书来看,自己多读多练;2、多看各种类型的节目,主持人是一个杂家,什么都得了解,不一定非得精通,但是也得有自己特别擅长的;3、多看谈话类节目,主持人最关键的是表达能力,给你一个题目或者一段话你能接下去说,能分析。

4、这个行业很难,因为太多人学了,看似光鲜的背后其实很多心酸,能出人头地的太少了。

可以作为爱好,不用做为专业。

作为一个播音主持出身的前辈给你以上建议,望采纳,有这方面学习需求我们可以私信。

英语口语三级是什么概念

按照我国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国家实行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并将工资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

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务员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或者病故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以上内容属法定内容,具体而言,各省的公务员待遇有很大差别,主要还是取决于各地的经济状况。

公务员考试一般地说,考试是指通过口试、笔试或现场作业等方式来测量的评价一个人的知识、能力品德、性格等方面状况的一种手段和方法。

因其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与灵活性等优点,能够从不同角度对应试者的素质进行比较鉴别,进而客观地评价出应试者的优劣,从而在社会上得到极为广泛的运用。

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便是其中一种形式。

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采用公开竞争性的考试方法,从公务员系统之外的人员中择优选拔担任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的手段和方法它一般通过试卷、询问、实际操作检验、心理测验等方式来测量和评定报考公务员的知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性格及品德状况等是否符合国家行政机关某些职位的要求。

然后得出一个综合评价的结果,并以此为依据来决定是否予以录用。

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务员录用考试,是国家行政机关选拔录用公务员的一种特定的人才甄别方式。

(二)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一律公开进行。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名,不受任何其它因素的限制,而且有关报考条件、对象、范围、考试时间、地点、成绩及录用情况等都公诸于众。

(三)公务员的录用考试严格依照有关的法律和法规组织实施。

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和方法等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以确保考试录用的科学性、严肃性公平性、客观性及规范性。

(四)考试是国家行政机关选拔录用初级公务员的必经程序和环节.只有考试合格且成绩优秀,方可录用。

就其实质来说,公务员录用考试是一种职业资格考试。

它不仅是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方式而存在,更重要的是它本身就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是立足于我国的现实条件,同时又广泛借鉴和吸收其它国家在这方面的优秀成果。

因而,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具有如下一些基本特征:(一)法制性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即有法可依和有法必依。

有法可依主要是我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作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表现为录用考试的基本原则、资格条件程序、考试办法及考试类型、主考机关、甚至命题、监督及阅卷工作等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它们共同构成了一个有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完备的法律体系,并且指导着录用考试的进行。

有法必依则是要求录用考试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以确保整个录用考试过程符合公正,客观,竞争等要求。

(二)实用性公务员录用考试依据国家行政机关空缺职位的要求统一进行,严格遵循因事择人,为用而考的原则,从行政机关的工作的实际需出发来择取人才,充分保证人才的适材适用。

(三)特定性主要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体和客体是特写的。

我国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由国家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某些工作也可以由国家人事部门委托用人部门实施。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则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具体负责。

客体的特定性则是指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对象是特定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四)公开性我国法律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一般以公开方式进行。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公民均可报考,不受阻挠和歧视。

而且报考条件、对象程序、时间和地点、考试成绩及录用等事物都应公布于众,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检查和监督。

我国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主管机关是国务院、人事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

国家人事部负责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的各厅、委 、部、办、局等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省级政府人事厅(局)负责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录用考试工作。

一、人事部 人事部负责招考的机构为考试录用司和人事考试中心。

(一)考试录用司 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订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其他 工作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工作, 制订录用人员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3)统一组织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各部 门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录用工作和指导、监督录用的审批工作。

(二)人事考试中心 人事考试中心在原人事部考试录用中心和 全国职称考试指导中心合并而成。

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的一考试业务、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等有关考务的具体组织工作, 如发布招考公告,命题制卷、考务人员培训、 考务组织以及阅卷等一系列事务。

(三)考试的部分具体组织工作,人事部也可委托录用人员的国务院工作部门或省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

二、省级政府人事厅(局)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国家的公务员录用法规,制定本行政辖区内国家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录用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省级政府各工作部门录用国家公务员的考试和审批工作;规定市(地)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录用考试的组织办法;承办人事部委托的有关考试工作。

为了保证招收公务员考试的公正客观,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都成立了录用考试中心和其它临时性机构,如主考机关,考试监督机关等,这些机构作了大量的实际考务工作和一些科研工作,大大缓解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压力。

命题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其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公务员录用质量的优劣。

作为考生,要想在考试中取得好的成绩,必须熟悉考试的命题思路,即所谓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命题思路是与考试的类型、层次紧密相关的。

不同的形式、层级的考试有不同的命题原则和要求,有不同的试卷结构和题型等。

(一)考试的基本知识 考试主要是测试考生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方面差异的手段。

考试的目的在于通过某种手段区别不同考生在要求掌握的知识和能力素质等方面的不同,以便于检验教学的结果或者便于甄选人才。

目前,我国国家公务员考试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模拟操作测试、心理测试等。

笔试是通过书面答卷形式对考生进行有关知识和能力的测试。

一般来说,笔试的命题量大,内容广,试卷题型与内容结构相对规范,评分也相对客观公正;但是笔试对于考生的工作阅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语言表达能力等难以检测。

口试则除了测试文化知识以外,对考生的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反应能力、仪表风度等能够进行有效测试;但口试出题量小,考查面有限。

模拟操作法则是根据职位的具体要求为考生设置的一种模拟真实工作状况的情景,如处理公文、主持小型会议、提供决策意见、实地调研等,考官通过对考生在工作情景压力下的行为观察来测评考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领导组织能力、适应能力等。

这种测试能很有效地测出考生处理公务的能力,但比较复杂且耗时耗力,难以大规模考试。

心理测试则指,通过科学的心理测试手段对人所有个性特征,诸如智能、气质、兴趣、性格、价值观、情感等进行测试。

心理测试有智力测验、个性测试、能力测试、笔迹辨析等。

目前我国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常用的是能力倾向测试和个性倾向测试。

(二)命题与考试 不同类型不同形式、不同层级的考试,其命题思路是不一样的。

对于广大考生来说,从小就开始参加的学历考试、升学考试与国家公务员考试在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上有一致的地方,但命题却各有侧重点,试题各有不同的题型。

尤其是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的侧重点和题型更是广大考生所不熟悉的,面试的命题侧重也与笔试不一样。

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侧重于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需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而且不同职位考试命题的重点也不一样。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侧重于知觉速度与准确性、数量关系理解、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综合分析推断能力等。

就考试形式来说,笔试、口试、模拟操作、心理测试,由于每种形式考试都有检测手段自身的优势与不足,所以命题思路与形式也不同。

比如,笔试由于出题量大,内容广,评分客观,考试信度和效度较高,命题时侧重于考查考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写作能力、阅读能力以及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其题型一般以短答式和论文式为主。

短答式试题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填空、选择、排列、判断方式用简明文字或符号回答较多问题;论文式,则是根据题目或有关资料写成论文形式来回答。

短答式试题命题侧重于基础知识、容易混淆的但又重要的概念、基本原理、定理;而论文式试题命题则侧重于一些热点、重点问题,一些经典理论问题。

口试是考生在主考官面前用口述方式回答问题,主考官通过对考生的观察和分析其回答问题的正确程度来评分。

口试命题大多是有关工作经历、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方面的内容及对一些实际问题的看法。

口试命题量不大,题型也大体是一问一答式,关键是要反应敏捷,吐词清楚,有条有理。

模拟操作考试,命题特点是根据岗位的具体要求,为考生设置各种各样情况,考查具体职位要求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能力,其题型也不象笔试和口试。

心理测试,命题侧重于能力倾向和个性倾向,试题中看图分析、计算、比较、归纳、排队等题型较多。

会议记录的技巧

基本要求 一、准确写明会议名称(要写全称),开会时间、地点,性质。

二、详细记下主持人、出席应到和实到人数,缺席、迟到或早退人数及其姓名、职务,记录者姓名。

如果是群众性大会,只要记参加的对象和总人数,以及出席会议的较重要的领导成员即可。

如果某些重要的会议,出席对象来自不同单位,应设置签名簿,请出席者签署姓名、单位、职务等。

三、发言的内容是记录的重点。

其他会议动态,如发言中插话、笑声、掌声,临时中断以及别的重要的会场情况等,也应予以记录。

多数会议只要记录发言要点,即把发言者讲了哪几个问题,每一个问题的基本观点与主要事实、结论,对别人发言的态度等,作摘要式的记录,不必“有闻必录”。

应该突出的重点有:   (1)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   (2)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   (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   (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   (5)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      (6)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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