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德与法治演讲稿
道德与法治演 道德与法和谐社会的两大车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是最可靠的保障,道德是最有力的支撑。
以法治国,法礼并重是我国区别于其他国家法治思想的一个鲜明之处。
那么,如何善用这两大车轮而令我们的社会前进得更加快速,这又是一个问题。
法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
法律属于制度的范畴;而道德则属于社会意识形态的范畴。
法律规范的内容主要是权利与义务,强调两者的衡态;道德强调对他人、对社会集体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法律规范的结构是假定、处理和制裁或者说是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而道德规范并没有具体的制裁措施或者法律后果。
法由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而道德主要凭借社会舆论、人们的内心观念、宣传教育以及公共谴责等诸多手段。
法是按照特定的程序制定的,主要表现为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或者是特殊判例;而道德通常是潜移默化的。
法必然要经历一个从产生到消亡的过程,它最终将被道德所取代,人们将凭借自我道德观念来实施自我行为。
现在,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有这样一个农民工,生活在贫穷的小山村,让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猫,为了家人生活的更加安适,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怀着这样的无限憧憬他来到城市打工。
有一年,他在一个建筑工地找到了工作。
他一直抱着美好的愿望,勤勤恳恳的工作着。
但是,现实却总是残酷的,他从工地上的高台上掉落,差点跟这个世界saygoodbye,由于工友的帮助,他活了下
关于法律的演讲稿(不超过三分钟)道德与法律
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这题,一直是讨论的热点话题之一,说法,现在结合马克思主义有关道德、法律的观点,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一、道德与法律的涵义 我们通常讲的道德是指人们行为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道德的定义可以概括为:道德是一定社会、一定阶级向人们提出的处理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各种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这一概念说明,道德是以善恶为标准,调节人们之间和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
道德总是扬善抑恶的。
道德一词由来已久。
早在两千多年以前,我国古代的著作中就出现了“道德”这个词语——“道”表示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则:“德”表示对“道”认识之后,按照它的规则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
从中国儒家的创始人,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开始,千百年来。
人们就一直重视道德问题。
法律就是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律属于上层建筑范畴,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
法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所以,法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它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和发展,并将随着阶级、阶级斗争的消灭而自行消亡。
从侧重道德的角度,我们可以将法律定义为:在主观方面,法是国家意志和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在客观方面,法的内容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前者体现了法的国家意志性和统治阶级意志,后者体现了法的物质制约性。
法就是这两个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二、道德与法律的区别 法律与道德是两种不同行为规范,它们的产生原因、调整对象、调整范围、表现形式、调整机制、评价标准等方面各有不同。
第一,法律与道德产生的条件与消亡各不相同。
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因此,法律的产生以国家的形成为前提条件,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第二,法律与道德调整的对象与范围有所不同。
在现代国家,法律调整的对象仅限于人们的外在行为,单纯的思想或动机不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在古代社会曾经存在过“腹诽”、“莫须有”等以思想定罪的荒谬案件,这种情形与现代国家的法治原则是格格不入的。
而道德所调整的不仅仅是人们的外在行为,它还规范人们的心理动机。
即使在调整人们外在行为的问题上,道德所调整的范围也比法律要广泛。
第三,法律与道德的表现形式与调整机制各不相同。
许多道德规范表现为一种抽象的原则与信念,违反道德规范的后果是行为人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以及行为人自身的自责、内疚、忏悔。
而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行为规范。
在现代国家,法律规范则必须规定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与行为后果。
违反法律规范的后果,是由相应的国家机关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四,法律与道德的评价标准各不相同。
道德评价具有“扬善惩恶”的特点,其评价对象包括了“善行”与“恶行”,而法律评价所针对的主要是违法犯罪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违反法律的行为必定违反道德,而违反道德行为未必都违反法律,道德评价的标准比法律的评价标准更高。
三、运用法律传播道德 道德对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它是考察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
那么,如何来提高道德素质呢
我认为我们应该深刻领会法与道德的矛盾关系,采取“自相矛盾”方法,用一方制约另一方,以达到双方平衡发展的最终目的。
在尊老爱幼、恋爱关系、诚实信用、见义勇为等不适宜运用法来调整的社会关系中,我们虽然不能为这些社会关系规定具体的法律规则,但是我们可以为它们规定具体的行为后果。
譬如,规定见义勇为的行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以鼓励这种行为,间接肯定该种道德现象的正确性。
就是要运用法来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对违反道德的行为予以制裁,避免具体规定行为规范的复杂性。
对一个事物反面的否定,就是对其对立面的肯定。
否定性后果让人们知道,那些行为是非道德的,从而,深刻领会真正的道德。
并且,它也符合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即“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往往比“肯定”更深刻。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有利于避免对道德的侵害;有利于维持即存的社会道德观;有利于维护社会主义道德权威性;也有于法律的顺利实施,一切依法行事。
公民道德,法治宣传,争做有为青年为主题,演讲稿
我们对于制度的存在已经习以为常,很少去考虑它存在的原因,而对于像伦理道德这样深入人心的东西,我们更是很少考虑它的产生、目的,我们只知道必须要遵守它,怎么是对,怎么是错,只知道遵守它是天经地义的,可是很少有人去探究深层次的原因。
法律道德伦理并非天生就有,乃是后来产生。
在没有制度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很多事情的发生,比如偷盗,抢劫,诈骗,不考虑这些行为本身的成本的话,这些行为对于社会收益也没有好处,它的社会总收益为零。
从这个角度讲,他对社会总收益也没有损害。
但是在具体的过程中,是一方受损,一方收益,那么在没有制度的社会中,社会中的每个人都要来防护别人的侵犯,这样的成本将是很大的,比如说为了防护别人的偷盗,可能每个人需要建立强大的防护措施,在比如为了防止交易中的诈骗,很多交易方式的成本会奇高,导致很多种交易方式根本就不会出现。
制度的出现,就是把这些事情由一些机构来做了,从而大大减少了成本,当然这种成本还是很高的,看看当代社会那些庞大的政府机构就知道了。
而这些方式与非制度的手段还是并存的,比如虽然小偷偷东西会坐牢,但是人们还是上门锁,这就是成本的作用,人们考虑的是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收益最高的方法。
法律、道德与伦理都是制度的一种,只是执行的方式有所不同。
法律依靠的是硬性的手段,让侵害他人的人付出相应的成本,它的一个很大的成本在于发现这些行为的成本。
而伦理道德,则是给人们内心一种行为总则,而避免对社会有害的行为的出现。
所以,在一个行为的发现成本极高时,伦理道德就显示其作用的。
一个极端的例子,如血亲间的乱伦行为。
这是伦理中最为严格的一种,他的深入人心,使人们根本不会想其原因。
而这样的行为无疑如果不靠人的自觉,去发现它是很难的。
所以,制度是表现为法律,还是伦理道德,关键就是看它的成本,在这两者之间,最大的差别主要就是它们的发现成本。
很多行为,是既有法律的约束,又有道德的约束。
比如偷盗,抢劫之类,都是靠双重的约束的。
一般来说道德的约束需要比较长的时间,比如,卖淫在古代是合法的,可是后来由于政权的变化,政府禁止了他,开始并不能给人们以道德上的约束,只能靠法律,可是,慢慢的他就也成为一种道德上的约束了。
由于制度的发展者,并不一定是全部的社会的人,所以制度总是偏向于制度的制定者的。
比如在过去,男性占有优势,很多的制度都是偏向于男性的。
无论道德还是法律。
由于皇帝是制度的制定者,所以很多制度都是偏向于他一个人的。
制度并非一成不变,今天对于社会有害的事情,明天可能就无所谓,制度也就会慢慢改变。
比如,关于性自由,过去可能约束的很严,受道德的甚至法律的约束,因为他产生很多社会问题,可是随着避孕技术的发展,很多问题就是无所谓的了,而另外一方面,他对于社会可能还是有好处的,所以就越来越放开了。
所以,马克思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是很有道理的。
不过,一种制度是有其刚性的,改变它也需要成本,所以很多制度,我们看它可能不适合社会,可是还是存在,这就是社会的发展还没有到足以改变它的地步,要改变他,要大到足以抵消改变它所需要的成本。
关于道德的演讲稿
诚实守信,善良互助,一直是我们引以为豪,传承了几千年的传统美德。
可是在现在这个社会中,道德,似乎已经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故事。
商人为金钱驱使,为牟取暴利不择手段,不惜以牺牲消费者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来充实自己的钱包,于是就出现了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利益的驱使使假货越来越多,如假食品,假药,假学历,假职称,假论文,假公济私等等,一句话,一切切的假冒伪劣,在这样下去,我们还能相信什么,该相信什么;如今好人难做,路上老人跌倒了不敢扶,怕一个好事最后倒落个狗咬吕洞宾。
道德滑坡,着实已经成为现代中国的一个相当严重的问题,正在侵蚀国民的心灵。
2011年8月24日22时许,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手术室突发火灾。
正在手术的6名医护人员离开手术台,而躺在手术台上被全身麻醉的病人不幸身亡,这就是“医跑跑”事件。
“医跑跑”事件中,在发现隔壁房间起火后,这几名医护人员完全有时间将全麻病人挪到推车上带走。
可就是这个能给病人带来生命希望的举手之劳,竟然没有一个人想到要去做。
这不仅是严守道德底线的问题,而且牵涉到严重渎职甚至触犯法律。
类似的事情又发生在2011年10月13日,在佛山街头发生了一出让人悲愤不已的惨剧,一名两岁女童小悦悦被两辆车先后3次碾轧,而在7分钟内竟有18名路人对此不闻不问。
最后,还是一位拾荒的阿姨把她抱到路边并找到其妈妈。
当小悦悦在重症监护室,脑干反射消失,已接近脑死亡。
小悦悦事件最近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往往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
正是因为有了道德的力量,我们的社会才变得温馨和谐。
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是没有希望可言的,也不会走的长久。
法治作为强制性的惩罚手段是对道德约束的补充,但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道德约束人的作用。
道德能使人们主动去遵守行为规范,法律永远只能是使人们被动的接受。
因此,道德在规范人们行为和实现社会和谐中的作用是无法取代的。
人才与道德应该是相对应的两个范畴,有德才有才。
道德的培养应该与知识的培养、能力的塑造同步进行,而其中若是出现道德的滞后,最终的结果可能会给社会、国家带来严重的损失。
首先,重塑道德不能自下而上,只能自上而下。
作为上层建筑的道德表现,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在立法与执法上要做到公平正义,二是上层人物的思想要高尚,道德操守要规范。
假如我们的执法人员克己奉公,政治官员恪尽职守,就不可能出现民怨沸腾、道德沦丧的状况。
而现在的问题是,上层建筑改革滞后恰恰为有些人提供了可乘之机,而现在,在一个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社会,在一个体制改革尚不完善、执法环境尚存问题,媒体导向崇尚媚俗的时代,并且可怕的政治双重人格又流行于世,这样的社会环境道德的滑坡在所难免。
其次,可以通过道德立法来解决。
道德立法的实质是通过法律手段来提高全社会的道德水平,是法律成为道德建设的权力支柱。
通过法律规范来强化道德约束的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思想的混乱、理想失落、信念动摇、信仰迷失等现象,能够促使人们普遍的建立正确的社会价值导向。
面对如今现实社会遭遇的道德困境,道德立法显得尤为迫切。
单靠某个人某个群体的道德自省是不可能有什么效果的,必须把这个当做一个全民的工作来做才会有效果。
真心希望,以后我们的的国民素质会提高,道德的力量会战胜人们心中的贪欲,那样,中国才真正是一个强大的国家,一个真正让人尊敬的国家。
人要做的只是一件事,就是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对得起自己的一份工资,也对得起别人的一份信赖,如果你不能给别人以信赖,别人也不会给你信任,这个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将缺少安全感,大家都活得很累。
法治之声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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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伴我演讲稿100字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
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
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
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
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
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
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
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