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一老师们同学们: 大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
“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
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
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20XX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20XX年9月、20XX年1月、20XX年3月和20XX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0XX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宪法修正案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等。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
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
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
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
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
“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
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讲宪法演讲稿】篇二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你们好: 我演讲的题目《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每个公民都应该学习社会主义法律知识。
有人认为学法是一件无所谓有也无所谓无的事。
其实,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
当今我们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以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
我们身边的学多问题都要依法解决。
所以,一个合格的公民必须是一个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
要有法制观念,要懂法律知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人民的希望。
祖国和人民盼望我们健康成长,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为了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我们青少年学生不仅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现代科学文化知识,而且要有法律知识和守法观念,懂得合法与非法,违法与犯罪等道理,自觉依法办事。
这样才能抵制各种不良影响,促进自己健康成长。
为了我们更好的成长,国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来规范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和保护。
有了这些法律还不够,我们应该好好地学习它们。
让这些法律法规不沦落为空话套话,而是,实实在在地在我们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
下面我来给大家讲一个身边的小故事吧。
15岁的小张家境优越,父母都是做服装生意的。
当他因为诈骗罪被公安机关逮捕时,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儿子有吃有喝,从不缺钱,可是他为什么要到同学家去诈骗呢?儿子在监狱给妈妈写了一封信,描绘了这样一个场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两个人都在家讨论赚钱的事,吹嘘自己把衣服卖出了高价,把冒牌服装当名牌卖出去了,我听你们讲了这么多,觉得这事特别有吸引力,特别刺激。
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张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识的话,这样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离我们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
交通事故时时刻刻都会发生,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所以我们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不能酒后驾车,不能超速行驶,不能随意横穿马路,没有满12周岁的小学生是不能骑自行车上马路的。
就是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则保护了我们的安全,但是总有些人不懂,不顾,肆意破坏它们,最后给自己带来的确实非常惨痛的后果。
爸爸妈妈和我说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个小孩他的爷爷来接她放学回家,在马路边等红灯的时候,他看到他的妈妈就在马路对面。
于是挣脱了爷爷的手像马路对面冲去。
被左边驶来的一辆大货车撞压致死了。
一个幼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人世。
如果每个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规,这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了。
为了祖国的明天,也为了我们自己,去学法、了解法,让我们每一个人都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宪法与我同行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学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做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
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
“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
“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
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
”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
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
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
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
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
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
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
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
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
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
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
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
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
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
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
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
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
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
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
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
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
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
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
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
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谢谢大家
有关法律的演讲稿1000字左右(有关初一政治书上的法律内容)
演讲稿,内容要充实,有说服力、最好用生动的事例或寓言、故事来说明道理。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中队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让作为当代的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发的年代。
我们在法制的蓝天下健康成长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
国家十分关注我们的成长。
这些年,党一直在加强对我们的。
在法制的蓝天下我们从一群羽毛未丰满的小鸟,逐渐转换成一群正准备腾飞的雄鹰。
法律和我们息息相关,“与法律同行”从表面意思看是:和法律一起行动。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们走在马路上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法律规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并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
这样,法律就起到了它的作用。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当纠纷的出现也意味着法律的到来。
它可以合理解决事故,可以让一切平息。
没错,如果没有人违反法律,就没有事故的出现,也就不需要法律的制裁。
这里面有着很奇妙的关系,而一切都关于法律,所以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与法同行,那么一切都不会发生了。
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我们必须要知法守法,做任何事都要与法律同行。
法律素质如何,就关系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人品道德,甚至直接关系到我国,建设国家的进程。
法律,要靠我们大家自觉遵守。
,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小学生的不够丰富,却自我感觉已经是大人了,喜欢独来独往,而有时却有怀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寻求他人的帮助,因此有些学生喜欢拉帮结派,重“感情”,讲“义气”,崇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无法无天,强行索取他人的个人财产,发生与他人斗殴,一句话说他不对就拳脚相加,打得你求饶为止。
连点学生的样子也没有,说难听点,这就是地痞流氓。
当他们在家庭、公共场所遇到社会难题时,只相信自己,过于信任自己的狐朋狗友,而不听家长老者的劝阻,遇事不冷静,行动不计后果,喜欢“先动手”,“后动脑”,事过之后也没任何反应,知道冷静下来发现出了大祸才惊慌失措,痛恨不已。
也有些人沉迷于网络、电子游戏之中,因没钱玩游戏,常常干出不可饶恕和难以想像的事情来。
这时,一切的一切已经迟了,一个人的花季被黑雨所污染了。
要以为上面所说的都是哄哄人而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样的事例非常多,下面我讲个给大家听听吧,是有关于迷恋电子游戏机的。
同学是某小学五年级学生,成绩优秀,还好似班级里的班干部。
有一次他考试考得特别好,爸爸就奖励了他10元零花钱给他,和同学商量怎样庆祝一下,就马上有人提议去打电子游戏机,并说打电子游戏机特别新鲜、刺激。
抱着试试的心理,和同学一起去了一家学打电子游戏。
没想到就这么一脚迈进,他就被游戏机迷住了,而且很快成为了游戏机的“俘虏”。
学习时间越来越少,成绩越来越糟糕,视力也在不断下降。
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就不够用。
怎么办的
他决定铤而走险,干脆去偷。
他从家里偷到学校,从学校偷到附近的商店。
有一次,他实在没有钱去打电子游戏了,就想到一家超市偷些值钱的东西去换钱。
当时,超市里只有一位收银的老太太,没想到在出口处被当场发现。
为了不被抓住,他居然随手拿起啤酒瓶朝老太太的头部连击数下,致使老太太当场死亡。
痴迷于电子游戏机会使他丧失了人性,由一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沦落成了一个杀人凶手,这是多么可怕啊。
在守法律的制度的同时,还要懂法的学生。
其中离不开学校和家长的教导。
学校要经常开展课。
同学们能从中学会不少,知道什么是法律,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学会了如何守法,如何面对周围的突发事件……老师也经常提醒我们,要我们时刻遵守学校、社会制度。
在家,只要我们一犯错,父母就应该立刻指出来,教育我怎样才是正确的,下次如何避免……我们用法律来约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错误。
这样,我们的确做到了与法同行。
要不,将来成为一个法盲,那可就惨了。
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规定了从轻减轻处罚的原则,但是并不等于违法犯罪就不受到追究,我们中学生更应该,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学好用好身边的法律武器,防范侵害,保护自己,洁身自好,造福社会。
让我们用下面的歌谣来互相勉励。
依靠法律来护航,一言一行记心上, 谦和恭让莫逞强,二虎相争双受伤。
结交朋友要谨慎,三六九等多思量, 学校家庭是港湾,四海为家无人帮。
烟酒毒品莫沾染,五脏六腑免遭殃, 正确上网不上瘾,六神无主悔断肠。
不在背后发议论,七嘴八舌把人伤, 管制刀具危险品,八面威风把祸闯。
遇到危险快报警,久安长治有保障, 多听师长良言劝,十字路口不彷徨。
学法用法记心上,百年树人做栋梁, 千里之堤防蚁溃,万家平安万年长。
朋友们,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未来的国家是法制的国家,而法制的国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们今天的中学生是明天国家各项事业的接班人,将要承担依法建设国家、依法管理国家、依法发展国家的神圣使命。
我们只有将法伴随于我们的身边,从自己做起,宏扬法制精神,学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学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
我们做到了‘法在我身边’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结束了。
宪法宣传安全教育活动演讲稿2015年300字
同志们、朋友们!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定,是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件。
学习贯彻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社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法制陈仓建设讲几点意见: 一是加大宪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法治观念。
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提高全民法治水平。
发动和依靠广大群众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让法制宣传贴近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推动社会法治实践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三是继续抓好党政部门的学法用法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意识。
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带头养成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执政的本领,努力做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的模范。
四是加强普及维护社会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的表达自己的合理诉求。
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五是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健全和创新普法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方式。
要紧密结合单位、行业的实际和特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以《弘扬宪法精神·构筑法治校园》为主题的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
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
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
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
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今天我能够站在这里,因为宪法给了我受教育的权利,给了我了解民主法律的机会,给了我们大家一个和平稳定的社会。
可以说,《宪法》是我们如今一切成就的根本。
作为一名炎黄子孙,我们都知道,清朝末年的中国,是何等的落后,软弱,那些屈辱的历史犹如一把尖刀刻在每一位中国人心中,我们也常说,勿忘国耻,振兴中华。
但是试想,如果我们国家没有《宪法》,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又该如果度过那段支离破碎的岁月,又该如何走向未来实现伟大的中国梦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
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
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刘媛媛发表过一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
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
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
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
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
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公民身份的内涵 中学生演讲稿
公民身份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成员的法定身份的延伸 。
公民身份首先是一种法律身份,它基于法律的确认才产生,或者说这种身份是基于“契约”而形成的身份,不同于订立契约前的身份。
既然是一种法定身份,就意味着这种身份不得被随意剥夺,除非法律另有所规定。
其次,公民身份也将契约的另一方——国家作为身份存在的前提,公民身份与国家的存在息息相关。
没有国家,也就无所谓公民,而没有公民的参与或监督,国家也就没有合法的公权力。
因为公权力来源于人们的认可和让渡。
公民并不因为成为一个国家的成员而在人身和精神上隶属于国家,他始终是国家的能动的管理者。
公民身份是公民社会中人作为参与或监督国家公权力运行的独立主体的一种身份。
第三,由于公民是社会成员普遍的法定身份,由此也延伸出另一观点,即拥有这种身份的人在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平等的。
因为每个社会成员都具有一个相同的身份即公民,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以及何种出身,都是平等的公民;法律不承认任何形式的特殊公民。
(二)选民是公民的一种常见角色 选民是指依据国家的选举法达到一定年龄(在我国是指年满18周岁),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
选民是公民在一定阶段的特定身份,而不是公民的代称。
选举是公民参与国家权力运行或监督的一个环节。
选举权的行使是公民对自己公民身份的一种最有效、最直接的认识,特别是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往往会激发广泛的公民意识。
同时,从广义上,选民不是仅仅按照程序规定进行投票的政治主体。
因为选举权实际上是与公民的创制权、罢免权联系在一起的。
所以选民身份是公民最重要的一种的身份体现。
但是选民不能代替公民,公民的角色不限于选民,公民的权利不仅仅限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有学者认为相对于人民、公民而言,选民乃是从政治力量到政治行为的一个转换性概念。
(三)公民身份的立法规则 关于何种人可以享有公民身份,以及享有公民身份的人究竟享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并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决定公民必要的权利和义务的原则。
不同时期,不同国情,一国往往形成不同的立法原则。
古希腊时期,奴隶、妇女和异邦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男性,都不能成为公民。
中世纪,公民概念由反映不平等的臣民概念所取代。
直到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建立之后,通过宪法和法律,将国籍作为公民资格取得的基本条件,从而使得财产的多少等其它外在差别都不能对公民资格的取得产生任何影响。
但是法国1791年的宪法仍存积极公民与消极公民之分,积极公民是指在王国的任何地方,至少已经交纳了相当于3个工作日价值的直接税,并需提出纳税收据。
只有积极公民才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简而言之,只有交得起税的人才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这使得近代公民概念所体现的平等精神在实际的实现过程中大打折扣。
而在英国,直到1928年实行普选权,1948年实行平等选举之后,男子和30岁以下妇女的不同地位及同一个人可以在几个选区投票等现象才得以消除。
美国则在1868年通过的《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之规定,任何种族的人出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将公民范围扩大到美国的印第安人。
20世纪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女权运动进一步扩大了公民的范围,充实和发展了公民概念的内涵。
尽管公民本身在各国的演变过程不尽相同,在立法规定上也呈现出一定变化,但总的趋向则是公民身份被越来越稳定地规定各国宪法之中,作为一个社会成员共同享有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身份而存在。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