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委班子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挥的作用有哪几方面?
一、在受教育方面 通过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我进一步全面系统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念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而在思想上真正树立起党离不开群众,群众也离不开党的群众观;也真正体会到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的基本内涵。
当前,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切实改进干部作风,最重要的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
因此,要把让群众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最终目标,谋划工作站在群众的立场,推进工作牢记群众观念,落实工作考虑群众利益,评价工作依据群众满意,切实做到“为民”;要更加自觉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掌握实情、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上下功夫,着力增强工作职能的前瞻性、针对性、协调性,切实做到“务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切实做到“清廉”。
二、在见行动方面 开展群众路线的落脚点,就是要与解决职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
结合我队支部自身的工作职能来看,目前,由于受新一轮牧业改革承工作方案未出台的影响,做好职工群众思想工作有一定压力,为此,要进一步深入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作实践,了解职工的所思、所想,所盼、所愿、所难,选准突破口,有的放矢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同时,在面上进一步加大新一轮牧业改革承工作宣传的力度,有效缓解职工思想上存在的一些疑虑问题,从而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不断在群众工作实践中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进一步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在做表率方面 我作为一名基层党支部书记,参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既是具体的参与者、执行者,也是支部党员干部实践活动的推动者。
就要坚持以身作则,起好带头作用,发挥好桥梁纽带职能,做好上传下达,认真学习上级精神、领会上级意图、理清工作思路,引导支部的党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主动作为;要通过提高觉悟、自查自省、正视矛盾、解决问题,引导支部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的思想进一步地提高,作风进一步地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地密切,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进一步地树立,进而使党员干部增强“三感”,即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发挥好“三个作用”,即骨干作用、带头作用和桥梁作用;增强党组织的“三力”,即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
通过以点带面,着力推动我队的面貌出现“四新”,即党员有新形象、党组织有新活力、党同群众关系有新发展和党员作风有新提高。
乡镇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前期准备工作有那些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迫切需要,市各级领导相继来大坞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调研活动。
为群众路线活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坞镇为切实做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工作,立足“早学习、早调研、早整改”,以增强党员党性、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主要内容,全面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增强党性,提升亲民为民新境界。
党性是党员之魂,大坞镇以增强党员党性为核心,引导党员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点。
开展了历时半年的“学英雄、转作风、一线访民情”活动,为把这项活动引向深入,全镇八个办事处选派优秀人员开展了演讲比赛。
他们代表各自的工作组,将自己的亲身所见所闻所感,用典型生动的事例、生动朴实的语言表达了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也展示了大坞镇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风貌。
并用这些来自一线群众的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依据。
深入基层,展现真抓实干新作为。
该镇党委、政府明确要求全体机关干部下基层俯下身子,心入基层,展现真抓实干新作为。
全镇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成立调研组深入村、企业,与村两委干部、党员、群众进行集中座谈、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和结对帮扶等活动。
涉农部门开展了“倾情服务三农”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影响三农发展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难题,引导农民大力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2月18日,该镇组织相关部门和村支部书记、村民代表到东营考察了育肥羊项目,决定在大坞镇单庄村建设十万只育肥羊标准化基地。
该项目总投资1亿元,占地100亩,主要从事肉羊育肥、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生产等,主要建设种羊繁殖室、育肥羊圈室、秸秆饲料加工区、羊粪有机肥生产区、秸秆储存区等五个功能区,是全市畜牧系统2014年重点项目。
广大干部群众回来后热情高涨,这项工作已全面铺开。
转变作风,树立清正廉洁新形象。
大坞镇把转变工作作风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结合起来,在全镇机关干部中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查找机关干部在庸、懒、散、奢、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春节过后,该镇邀请高层专家为广大党员干部做了题为《作卓越的基层干部》《提高干部执行力》等讲座,使他们的相关能力得到了有效提高,也增强了他们对基层工作的服务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从履职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写村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更是我们的执政之基。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值得我们长期关注并需要我们不断研究探索总结。
我之所以选择《如何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这一课题,主要考虑到舒家坝镇有丰富的本课题研究资源。
其一,舒家坝镇是宁强县城较近的集镇,群众的思想及信息比较灵通,因此群众对新形势下社会经济发展和党员干部工作能力的要求很高。
其二,近年来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猛,经济结构、社会结构调整的较快,我镇各种矛盾凸显,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中遇到了以前从未碰到过的复杂多变的多种利害关系和社会心态相互交织后形成的尖锐棘手的社会矛盾。
其三,舒家坝撤乡并镇及2013年税费改革以来,广大党员干部主要工作就是做群众的思想工作。
长期以来,积累了一些在复杂环境下做群众工作的成功经验。
其四,今后,舒家坝镇将继续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做群众工作将面临着更严峻的考验,我们必须作些前瞻性研究,指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
综上所述,我认为探索提高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问题是研究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长远的现实意义,开展这样的课题研究有重要的价值。
为此,我们本着运用基础理论指导,通过现实素材分析,寻找和发现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手段这一目的,深入地开展了调查研究。
一、当前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将持续面临的矛盾(一)一些干部责任心不强与群众对政府过度依赖引起的矛盾从我镇实际来看,一部分干部存在着群众意识淡薄,群众观念弱化,缺乏体恤民情的情感基础,在做群众工作时常常自以为是,作风不深入,对基层情况了解不充分,作决策时习惯于下命令发指示,从来不认真倾听一下群众的声音,给群众造成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拉大了与群众的距离。
还有些干部精神状态低迷,工作效率低下,群众办事过程中“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现象依旧存在,对待工作只求形式不求实绩,只求虚名不求口碑,往往只是追求短期利益,而置群众的根本利益、基本需求于不顾,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
而群众对建立一个高效、公正的政府,树立公正、廉洁、高效的党员干部形象的愿望却在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群众对政府的过度依赖缺乏对自己角色的准确定位,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有问题产生、有个人利益得不到解决都责怪政府,享受权利越位,承担义务缺位,有事没事找政府,有理没理找政府,严重威胁着干部群众相互理解包容的法理基础,导致了干群情感淡化。
(二)部分干部的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不对等引起的矛盾目前的干部队伍,本身起点相对比较高,而且新录用的工作人员大都是科班出身,再加上这几年培训力度的加大,在知识层次方面提升比较快,而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做群众工作能力则需要有个长期积累的过程。
因此一些年轻干部总感到不能学以致用,出现了一些浮躁思想。
甚至还出现了“老办法不能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现象。
特别是在形势发生变化,群众工作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有一部分党员干部和领导则表现出缺少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缺少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面对群众,往往照本宣科,或三缄其口,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一些群众出现上访。
譬如低保问题、建房指标问题、生活困难救助问题,群众的要求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政府制订的政策也没有违反法律的规定,往往是群众的“合理要求”和政府的“合法政策”之间发生激烈碰撞,而且部分群众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有通过上访等非常手段,个人的一些不合理要求才能得到解决。
在这类事件的处理上,基层领导干部往往陷于两难境地,不敢碰硬、缩手缩脚、瞻前顾后。
面对上级,缺少讲真话讲实话的勇气,不敢把真实情况向上级汇报。
坚持原则害怕上访,不坚持原则更害怕上访,乡镇的维稳压力不堪重负,有苦难言。
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党员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必须具备的几种能力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之际,要把党的群众工作做实、做细、做深、做好,要求党员干部提高自身素质,具备以下几种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一是要具备在群众中树立自身威信的能力。
影响力是一个党员干部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
一个党员干部自身素质高,形象好,就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力,能够带领干部做好各项工作。
特别是在社会矛盾的日益复杂,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望逐渐弱化的情况下,做好群众工作,缓和干群矛盾,要求党员干部个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个人魅力,在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应该将传统观念来一个彻底转变。
在思想、人格、品德修养方面补充、积累、更新知识面,增长才干,提高技能,积累经验。
在创造业绩方面,努力学习,狠下功夫,多行修炼,不断增强个人魅力,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要求。
其次党员干部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优秀的品德修养、过硬的工作作风、良好的公仆形象来感召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
最后要不断加强自我改造,要切实维护团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既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又广泛集中群众智慧,形成精诚团结,合力干事的工作氛围。
二是要具备在学习中提高实际工作方法的能力。
如何驾驭复杂局面,提高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会不会为群众办事,能不能做好群众工作,关键是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长期以来,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基本上是通过干部自身进行摸索和领悟,凭老经验、老方法做群众工作。
缺乏对他们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的学习和培训,许多年轻干部更是缺少实际工作的经验,再加上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局面、新问题,如果没有及时对以往所掌握的知识及时进行更新,不会灵活处置、不会举一反三、不会因人而宜、不会因户施策,往往导致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出现措施不到位、效果不理想的情况。
因此,必须要进行“系统而不是零碎地、实际而不是空洞地”学习,努力掌握学习的方法和技巧。
结合我镇实际及当前农村工作形势,来研究新形势下,特别是经济市场化和社会生活民主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学习中不断的总结和思考。
通过学习,不仅要对先进积累加以吸收,还要将学到的新知识运用到新工作中去,逐渐掌握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艺术和技巧。
三是要具备对事物的预见判断能力。
如何科学地对事情发展的趋势和变化进行预测与判断,及时把握发展的方向,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法,做到处理问题时有条不紊是做群众工作的难点。
有不少党员干部往往觉察不到事情的进展方向,缺乏对将要出现的情况的正确认识,也没有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结果导致矛盾的更加激化。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提高审时度势的能力,必须全盘在胸,善于从全局上观察和处理问题,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不谋万事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
”要以宽广的眼界观察形势,科学地把握农村发展的新趋势,吃透镇情、村情、民情,善于在普遍联系中总揽形势发展的大局。
从政治上、政策上、战略上认识和思考重大问题,从事物的不断变化中掌握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从纷繁变幻的现象中看透本质。
最后要学会果断决策,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解决存在矛盾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强调方法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从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保证矛盾的及时化解。
四是要具备对上对下的沟通能力。
目前的基层党组织处在一个非常特殊的位置,既要直接面对群众,又承担着执行上级党委政府政策的任务。
如何在工作中贯彻落实上级的相关政策,又要在实际工作中保证群众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关键在于党员干部要具备一个上下沟通的能力。
“对下”要畅通民意渠道,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特别是结合“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和即将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群众评议干部、问卷调查、个别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保证群众有说话的地方。
将合理的意见和集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对上沟通,党员干部要具备一定的胆略和勇气,同时也要掌握做参谋、提建议的技巧、方法。
将基层的情况、群众的想法及时向上级反映,为领导做好参谋,使上级在制订政策时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具有针对性。
一定要防止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现象出现,不然会导致党的各项政策“热在上面,冷在下面”,群众不理解、不拥护、不支持,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五是具备随机应变的决策决断能力。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各种社会矛盾就越处于易发、多发、高发的态势。
这些矛盾产生的背景和激烈程度各不相同,若用老观念、老方法来做群众工作,凭老经验来处理新问题,往往事倍功半,不能有效地化解矛盾,反而会更加复杂化和扩大化。
因此党员干部必须学会随机应变,要根据矛盾的特殊性,结合实际,灵活处理。
首先要具备一定工作胆魄,特别是在处理突发性事件中,要沉得住气,保持清醒的头脑,方法运用要得当,处置要得体。
其次要运用一定工作策略,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开动脑子,真心实意与群众做朋友,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
最后要掌握一定工作方法,特别是涉及到土地安置、征地拆迁和环境保护等目前的热点、难点问题时,不能简单的靠硬性规定来执行,通过宣传、教育群众善于摆事实、讲道理,努力做到深入浅出,以理服人,使群众听得明白、听得进去,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三、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的对策和措施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不仅需要我们继承原有的成功经验,也需要我们直面新问题,敢于创新、勇于探索,在实践中掌握新的做群众工作的方法。
基于此,我们从工作机制和思想上、方式方法上,提出一些对策措施。
(一)从体制、机制层面间接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从体制、机制层面看,它是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基本保证,可想而知,面对一个软弱涣散的基层组织和机制极不健全的管理状态,即使干部有较强的做群众工作能力也难以全部发挥。
因此探讨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问题,应该把它放到体制、机制这个大的系统里。
我认为健全体制、机制功能,能够间接地提高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1.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在群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基层组织直接面对群众,处在做群众工作的第一线,许多问题和矛盾具体而不可回避。
上面一条线,下面一根针,增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十分重要。
目前基层党组织所处的环境,承担的任务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必须大力加强基层组织的建设,提高影响力,真正发挥基层组织的堡垒作用。
其次要选拔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的同志担任基层组织的带头人,为基层组织注入新的活力。
第三要构建一套完善的基层组织管理制度和上级支持基层工作制度体系,如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结合“争先创优”、干部下基层和群众评议科长等活动,锻炼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最后要获取基层群众对基层组织工作的支持,要加大群众对基层组织工作的知情权,在群众中建立起一种归属感,保证群众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
2.提升社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利用党的外围组织(如群团、妇联组织),发挥党的核心作用,是我们党的建设在革命时期的传统经验。
首先要加强对群众性社会组织的领导,将单位党组织工作寓于社团活动之中,营造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环境,拓展社会组织发展需要的空间,提供社会组织生存的制度保证,不断引领社会组织朝着健康、积极的方向发展壮大。
其次进一步完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管理制度,通过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拓宽服务领域等手段,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群众的作用,发挥基层组织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发挥村级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
3.增强法律法规及管理条规在群众工作中的刚性作用要保证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行为“过硬”,关键是严格各项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把握好“合法”原则。
也就是说,干部在做群众工作中要严格依据法律,都要用法律这根“准绳”来衡量一下。
党员干部首先要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守法,增强依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在处理各项事务过程中时,要把握好严要有据,宽要有边,硬要有度,软要有界,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要把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形成的“命令式”的习惯转变过来,逐步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同样,在法律条规的共同约束下,要教育引导群众的各项行为也要守法,不能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原则,以保证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保障大部分群众的合法利益,一旦出现部分过激群众乘机捣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现象,必须通过法律的手段和程序予以严肃处理,以此提高群众的守法意识。
(二)从个体层面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最终执行者是党员干部个人,面对农村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在看到客观条件制约的同时,更主要的还要看党员干部主观上有没有对目前做群众工作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的一个清醒的认识,有没有掌握作群众工作的本领。
在新形势下,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六个途径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1.从思维和潜意识角度,提高党员干部思想上对农村工作的重视。
思想意识对人的言行有着明确的指向作用。
从这一点出发,建立干部增强群众观念和恤民观念的引导机制。
利用强大的宣传优势,使执政为民的理念进入党员干部思维的深水区,达到条件反射效果。
利用强大的组织力量,使党员干部与群众有更多的情感交流与体验的机会,在亲身经历中增进关爱群众的情份,自觉把群众的冷暖、疾苦放在心上,带着感情去做群众工作。
通过多种手段的引导,用真心真诚、感情热情来感召群众,吸引群众,凝聚群众,坚持用政策解疑心、用保障稳人心、用解困感人心、用真情换真心,多办人民群众想办、愿办、盼办而又自身无法办到的事情。
2.从言行和举止角度,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的感召力。
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主要体现在言行和举止上,要规范干部的言行,从这一点出发,建立干部工作以服务为落脚点的导向机制。
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逐步淡化官本位意识,扭转实际存在的“主”、“仆”颠倒的现实社会状态,在长远政策,制度的制订上要有使干部成为真正“公仆”的导向力量,建立检验领导干部言行结果的信息反馈和考核机制,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指导。
严格干部年度考核制度,使干部每年的工作落脚点都能放在如何对群众服务的更好上面。
通过这样的指挥棒,使干部的工作作风,态度不断朝群众高兴、满意的方向转变,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与理解,从而形成密切的干群关系。
3.从方法和工作效率的角度,提高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的思维习惯、工作方式方法对工作效率有时会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习惯了“压”和“拖”两个字,最终导致矛盾激化或导致矛盾升级。
从这一点来看,不管哪一类个性的党员干部在做群众工作时都应该把握“快、缓、动、静”四个字,这四个字就是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定局的抓点。
“快”主要是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碰到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解决要快,在碰到复杂矛盾化解时机成熟时,处置要快。
“缓”就是要把握群众工作的规律,掌握时机,在有些问题处理上,不能心急,要放一放、缓一缓、冷处理,有些是在发展的动态过程中解决,急于求成反而解决不了。
“动”主要是通过言行举止树立威严,特别是应该理直气壮的时候,就要敢于碰硬,该坚持原则的时候就要秉公办事。
通过干部的实际行动来证明或表达当前工作就应该这么做,不应该因受到外界任何干扰阻力而停顿下来。
“静”主要是要有耐心听取群众的心声,充分保证群众表达想法渠道的畅通。
不能用老的“通不通三分钟”的办法,还有在群众有过激言行时,基层党员干部这个时候要冷静,沉得住气,控制得住局面。
4.从能力和公信角度,提高年轻党员干部提拔使用力度。
要坚持在实践中提高基层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结合各种实践活动的开展提高他们的聆听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对那些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敢于提拔使用,把他们放到领导岗位、艰苦岗位、关键岗位接受时间锻炼,提高他们的实际工作水平,让年轻干部真正感受到“有为就有位、付出就有回报”,充分调动年轻干部谋事、创业、努力工作的积极性。
5.从交流和沟通的角度,提高党员干部角色转换的创新能力。
做群众工作中,干部要充分运用交流与沟通的技巧,做到角色经常切换。
首先是要掌握丰富的群众语言,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述政策规定,与群众交换意见。
其次要善于揣摩群众的心理状态,善于分析不同发展阶段不同阶层、群体的心态。
第三,善于向上沟通,要有反映真实情况的勇气,有效争取上级的支持。
第四,要完善自我,增加人格魅力,使干部能走进群众的心里。
通过个人的影响力来引导和动员群众,使群众能心悦诚服地服从你的指挥,真正地拥护你。
基层党员干部作群众工作能力的提高既受客观环境的影响,又决定于自身主观的努力,非党员干部个体所完全能为,也非党员干部所不能为,是一项系统而长远的人才造就工程,需要组织上为他们配置相对丰富的机会资源,也需要组织上给予他们适度的任职压力,从而使主客观因素都能调集到有利于基层领导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提高的方向,成就基层党员干部,也成就我们的事业
以提升什么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
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
乡政府什么时候开始?人民公社什么时候结束?
1983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农村改变政社合一体制的首要任务是把政社分开,建立乡乡政府。
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 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现行农村政社合一的体制显得很不适应。
宪法已明确规定在农村建立乡政府,政社必须相应分开。
为了有领导、有步骤地搞好这一改革,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当前的首要任务是把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同时按乡建立乡党委,并根据生产的需要和群众的意愿逐步建立经济组织。
要尽快改变党不管党、政不管政和政企不分的状况。
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工作要与选举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工作结合进行,大体上在一九八四年底以前完成。
二、乡的规模一般以原有公社的管辖范围为基础,如原有公社范围过大的也可以适当划小。
在建乡中,要重视集镇的建设,对具有一定条件的集镇,可以成立镇政府,以促进农村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
三、乡的编制要力求精干,不得超过现在公社的人员编制,具体由各省、市、自治区统筹安排。
乡干部要逐步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要能上能下。
当选就任职,落选就回到生产中去。
现有的脱产干部,包括在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一切待遇不变,新选拔上来的经济上给以适当补贴。
过去各地选调了一些社员到公社工作,对于这部分人,适合继续工作的可以留用,不适合的应动员回到生产中去。
四、乡人民政府建立后,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职权,领导本乡的经济、文化和各项社会建设,做好公安、民政、司法、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工作。
当前,应着重抓好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发动群众制订乡规民约,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促进社会治安和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五、政社分开以后,经济体制的改革应继续按照中共中央一九八三年一号文件的精神进行。
现有社队企业要继续完善生产责任制,加强群众的民主管理,办成名副其实的合作经济企业。
在改革中,要严防财产损失和个人损公肥私。
农业技术推广、林业、畜牧兽医、农业机械、经营管理等基层事业单位,供销社和信用社,都应进一步做好改革工作,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形成一套技术、管理、流通、金融的服务体系,以利于农村多种经济形式和商品生产的发展。
六、随着乡政府的建立,应当建立乡一级财政和相应的预决算制度,明确收入来源和开支范围。
有关具体事项由财政部规定。
七、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按村民居住状况设立。
村民委员会要积极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协助乡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工作和生产建设工作。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要由村民选举产生。
各地在建乡中可根据当地情况制订村民委员会工作简则,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制订全国统一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有些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了农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的地方,当地群众愿意实行两个机构一套班子,兼行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职能,也可同意试行。
八、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是一件大事,各级党委必须加强领导,坚持群众路线,做好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行试点,逐步展开,保证工作质量。
凡是已经进行改革的地方,已定的规模和已设的机构应在实践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要建立政社分开、建乡的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由民政部门办理。
有关经济体制和政权建设方面的具体事项,可分别与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和民政部联系。
发现重大情况和问题,望及时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