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以“谈谈社会公德”为题,写一篇三分钟即兴说话的演讲稿
谈谈社会公一说起爱护公物,也许有人会认是老生常谈,因似“爱护公物光荣坏公物可耻”、“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这样的口号恐怕连幼儿园小朋友也能说上几条。
但现实生活中的我们又做得怎么样呢?细心观察就会发现,校园里破坏公物的现象比比皆是:有同学为求近路而不惜践踏草坪;踢球时不小心打碎了教室的门窗;户外运动中弄坏了校园里的公共桌椅、栏杆和垃圾桶;课桌椅上经常会看见各式各样的涂鸦……你有没有想过,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些行为都对公物造成了损坏,也给其他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还会增加学校对公物的维修费用,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每每看到这些不文明行为,你也许会皱着眉头嘟囔一句:缺德!是的,这些人所缺少的正是“公德心”,不讲社会公德,不遵规守纪。
他们从来也不曾意识到原来自己也是这些公物的“主人”,不知道公物是大家公用的物品,每一个人都有爱护公物的义务。
“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
公民道德的好坏,体现着一个民族的精神状态,影响着一个民族事业的兴衰。
一个人的言行,往往表现出个人素质的高低,进而影响整个集体的总体素质状况。
一个公民是否爱护公共设施,从小处讲可以反映出一个人道德素质的高低,一个学校校风的好坏;从大处讲也反映了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及民族素质的高低。
我国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提出了“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都应该按这个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其实爱护公物做起来也很简单,只要拥有一颗公德之心,处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就能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与正常使用。
如果你失去了今天,你不算失败,因为明天时光会再来。
如果你失去了金钱,你不算失败,因为人生的价值不在钱袋。
如果你失去了社会公德,你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因为你已经失去了做人的真谛。
文明礼仪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
它的主要作用,既是追求个人道德的完善,又是公众利益的维护,公共秩序的体现。
说到文明礼仪,我想到了一个关于伟大的领袖列宁的故事。
有一次,列宁同志下楼,在楼梯狭窄的过道上,正碰见一个女工端着一盆水已走了一半。
那女工见是列宁,先是一惊,然后赶忙退回去给他让路。
列宁却阻止她说:“不必这样,你端着东西已走了半截,而我现在空手,请你先过去吧!”他把“请”字说得很响亮,很亲切。
然后自己紧靠着墙,让女工上楼了,他才下楼。
还有一个故事,是在澳大利亚总理霍克就任期间,有一次在一家商场内,霍克与一位老人就养老金问题发生争执。
霍克一时冲动,骂那位老人:“愚蠢的老家伙。
”老人因此把他告到法院。
霍克举行记者招待会,就自己不文明的语言,公开向这位老者道歉。
他说:“那天我非常烦恼,但这不能成为我使用那种措辞的理由。
如果我确实伤害了他的话,我愿意就此向这位先生道歉,请他宽容我的不逊。
”听了两位名人的故事,你是否为他们而感慨呢?千万不要以为文明礼仪只是伟人、名人才具备,我们将无需为自己或多或少的不文明言行而愧疚。
因为那样你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不但要有讲文明的大人物,我们更需要一群有礼仪的民众。
个人文明礼仪是根、是本。
人要有良好的文明环境,就必须先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
正像鲁迅先生说:“中国欲存争于天下,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
”“立人”的意思便是要完善人的思想和文明修养,首先我们要致力于读书求学,完善自身的认知水平;认知到达一定水平,就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分辨是非善恶、端正自身的心态,不违背自己的良知,努力使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符合道德的标准,自己的修养得到完善。
这就是古人所说的: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
还是那就话:“文明礼仪我先行”自身的素质提高了,我们整个校园的素质、整个城市的素质、整个中国的素质才会在真正意义上进步与提高。
法在我心中伴我演讲稿100字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
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
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
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
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
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
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历史不会说谎。
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
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
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
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
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
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
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
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
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
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
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
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
可见,遵纪是基础。
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
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
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
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以 法在我心中 为话题的演讲稿可以选哪些题目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丹心奉献保平安,赤诚付出构和谐》。
瞿秋白曾经说过: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
人生数十载,何其漫长,然而弹指一挥间,便如秋后枯草,过境云烟。
我时常思考,应当如何走过人生历程
如何才能更有意义
古有诸葛亮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今有人民公仆孔繁森,治沙英雄焦裕禄,巴山红叶王瑛。
感悟他们的人生历程,追随他们的奋斗脚步,每一件感人的事迹,映衬出一个高大的形象,激励着我、感动着我,而在我的脑海里跳动最多的便是“奉献”
作为昌乐县司法行政队伍中的一名普通干警,我的内心洋溢着自豪、感动和赞叹
我自豪,因为,我们通过开展自己的工作为人民排忧解难;我感动,因为,我的同事、我的同行们正在任劳任怨,风里来雨里去,用真情谱写着司法行政事业的伟大;我赞叹,因为,无数的司法行政人,正冒着严寒酷暑,默默无闻,为社会的平安和谐、人民的幸福安康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和汗水。
法制宣传,我们讲法条、析法理,润物无声。
人民调解,我们化干戈为玉帛,演绎人间真情。
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我们传递爱心火炬,让希望和信心燃烧。
法律援助,我们让绝望的人看到希望,让逝去的生命得到告慰。
当我还是小孩子,我耳闻了“平安是福”;长大一点我知道了“和谐建家”,当胡锦涛总书记提出要努力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的共同目标以后,平安与和谐就成为了家喻户晓、美好生活的象征。
祖国的富强、民族的复兴,工业的崛起、农业的丰收,经济的繁荣、科技的发展无一不与平安与和谐唇齿相依。
但是朋友,您认为是谁维护了人民的平安,是什么创造了社会的和谐呢
我想这与司法行政,这个国家血脉的滋养是密不可分的,有“司法行政”这个社会稳定与平安的调节器,你才可能看到更多美丽画卷、更多和谐美景、更多祖国的朝气与活力
还记得一位领导说过: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在维护社会和谐的道路上才更要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才更要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才更要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
是啊,正因为我们是司法行政人,我们才更要创先争优,做先锋,永远在前;当模范、乘势而上,当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忠贞卫士,牢牢把守平安和谐的第一道防线
2009年,乔官镇桃王村一男孩在某石场玩耍时不慎触到高压线,后脚跟严重灼伤,伤者家庭贫困,无力治疗,其亲属在与石场场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纠集20多人到镇政府上访,并扬言,如不给予解决,立即进京上访。
我们司法所的同志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积极会同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对伤者家属进行劝说教育,理顺他们的情绪,经过对石场场主耐心细致的劝说,石场场主当即赔偿了5万元,受伤男孩得到及时救治,该事件也得到圆满解决,从而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临近2010年春节的时候,某村一村民因违法建筑,夜里偷盖厂房致两个工人一死一伤,受害人家属纠集了三四十人找到房主,要求房主立即赔偿死者、伤者经济损失50余万元,否则就让死者在房主家过春节,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即将开演,是我们人民调解员不顾安危、义正辞严,引导他们走法律途径,从而制止了械斗,化解了矛盾。
繁杂的司法行政工作,听起来或许有些平凡细微,但我们正是在平凡中、于细微处,为百姓做“小事情”、处理“小问题”、调处“小矛盾”、化解“小纠纷”,才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才维护了社会的平安和谐。
有人说,公安是利剑,具有斩断罪恶的锋芒。
惊天动地固然壮美,但在我看来,润物无声也具回味
司法行政就是这样一剂传承千年、润物无声的“中药”,是呀,司法行政工作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冲锋陷阵,作为普通的司法行政干警,可能终生也不会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和催人泪下的事迹,但是,我们每一次法制宣传就能教育一大批群众,我们每办一件法律援助就能安抚一颗受伤的心灵,我们每调解一件纠纷就使一个群体和谐,我们每帮教转化一颗曾经扭曲的心灵,就能给社会增添一份平安,所以,我们无怨无悔
因为,我们知道更多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了,平安就有保障了,发展就有希望了
如今,政法系统开展了“坚定信念、发扬传统、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热潮,作为司法行政干警,我们将继续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尽心尽责,紧紧围绕县委“一三六三”的任务目标和思路举措,始终坚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坚守“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坚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无悔誓言,继续奉献我们的青春,奉献我们的热血
我没有美妙的歌喉去讴歌那些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但我愿用爱,用情,用赤诚去演绎我心中神圣的司法行政事业,因为我,也是追逐标杆,奉献和谐,平凡而又伟大的司法行政人
谢谢大家
求一篇关于社会现状或人性麻木的演讲稿
人性化是 2003 年法治的和亮点,但不同的声音也能时常,有些人及其亲 为,对罪犯讲人性,就是对受害人的不公平,因为罪犯毫无人性地践踏受害人的权利;有些 学者认为,人性应该是法治应有的品质,何必还需人性化
还有人耽心,人性化可能“化” 掉法律的威力,因为法律的威力来自无情无私,而人性必须承认有 情有私。
显然,为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必须研究法治与人性的关系。
首先,必须研究法治与人的关系。
法治的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规定的是人的权利和义 务,维护的是人的秩序,追求的是人的发展,实现的动力是人的实践。
法治的起点、终点、 目标和手段都离不开人, 抛开人的法治是不可想象的。
法治的最终主体要素是自然人, 因此, 法学是人的科学,法治是人的实践,法学必须研究人,法治必须服务人,法治的终极价值目 标是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法治是工具,人是目的,法治必须以人为本。
其次,必须研究法治属性与人性的关系。
人的根本属性是人性,人性引导着人按人的生 活方式生活着。
人性是什么
古今中外众说纷纭。
从理性具体看,基本人性是生存、尊严、 名誉、亲情、合群、自由、发展等需求倾向。
基本人性普遍地存在,不以财产、地位、职业、宗教、文化、地理、种族等为根据。
人 的属性决定了法治的属性,前者是内容、目的、灵魂,后者是形式、手段、躯体。
人为了塑 造人性而立法,为了扶持人性而执法,为了修复人性而司法,为了发展人性而守法。
弘扬人 性的法是良法,压制人性的法是恶法。
法治必须以人性为基础。
最后,必须研究法治与人权的关系。
生存需要产生生存权,人有珍惜自己生命的权利, 也有珍惜他人生命的义务。
尊严和名誉需要产生人格权, 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把自己看作人 的权利,更有把他人看作人的义务。
人有捍卫名誉的权利,也有尊重他人名誉的义务。
亲情 需要产生亲权,人有保护亲缘的义务,有享受亲情的权利。
合群需要产生参与权,人都有参 与社会生活的权利,也有接受他人的义务。
自由需要产生自由权,人有自己的自由,不能妨 碍他人的自由。
发展需要产生发展权,自己要发展,他人也要发展;穷人要发展,富人也要 发展。
基本人性凝结成人的基本权利,就是人权。
人权不可剥夺,只能作适当限制。
法治必须以人权为核心,尊重和保护人权是法治的底线。
民主制度的确立,为人性法治 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空间,但是,资本、市场等物质力量的异化可能扭曲人性,出现苏格拉 底式的悲剧。
因此,人性的种籽还得我们去播撒,人权的幼苗还得我们去哺育。
第一,培养人性化法律意识。
医院拒救、有偿救人等,折射出生命意识的淡漠。
尊重生 命、关爱生命、珍惜生命应该成为人类活动的最高准则。
第二,构建人性化法律体系。
宪法、行政许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的修订,是我国 法律体系人性化的重要里程碑,但是还有一部分的法律条文有待人性化修订。
第三,构建以人性为指导、以人权为底线的执法方式。
执法者必须怀着人性的理念,对 执法过程中的细节、新问题和执法失误有一种人性的判断力,不至于出现执法的异化。
第四,司法要以人性的救济为最终目的,对被害人而言,其人性权利遭到损失,司法机 关以公力去救济,恢复被害人的人性权利,这是人性的救济;对加害人而言,由于人性的裂 变,所以作出了伤害他人人性权利的行为,司法机关强迫加害人承担法律责任,使其痛苦、 反思、悔恨、自新,从而恢复人性,这也是人性的救济。
人性化的法治更有威信。
作为执法者,从人性的角度,更容易与行政相对人取得共识, 事半功倍。
作为司法者,以人性救济为己任,他不仅发现了犯罪,而且发现了人性的病变, 他作出的不仅是一纸判决,而且是修复人性的处方。
作为罪犯,人性的根茎上最容易萌发谢 罪的枝桠,真诚悔罪,这对受害人及其亲属的创伤也是一种抚慰。
人性化法治在公民的自觉 遵守中,在执法的督促中,在司法的救济中,在罪犯的悔罪中获得威信,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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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各位大虾 ~~~
时间在慢慢流逝,我也在慢慢长大,成熟,也懂得了珍惜,珍惜这屈指可数的大学生活~~觉得日子过的好快啊~“似水流年”也
现在的我觉得改变了不少,不再是别人眼里那个任性的小丫头了,不再充满幻想了,不再做一些幼稚的事情了,以前的朋友见到我说,我变了好多,是啊,我也这么觉得,可是我却只对他们笑了笑,没有肯定也没有反驳,是生活改变了我,也是我的大学教会了我这些~~以前总觉得学校开那些什么文学史,美术史,社会史等对我们来说是那么的不喜欢,知道有一天一个老师说了一句话,我才猛然惊醒,上大学不单单为了学习专业知识,也要学习社会文学方面的知识,也要学会为人处事的道理~现在想想学校为了培养我们,把对我们的期望目标放的多么远,好希望有更多的同学能够早点明白这个道理~~好庆幸自己这么早明白了学校的用意~~在此谢谢我的大学 这里我也要谢谢我的老师们,你们的好,我铭记在心,也是你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特别是我现在的德育导师杨伟,虽没有亲口对你说“谢谢”,但我却在心中对你敬佩之极
你一直我们中国信息大学的榜样
真心希望老师们健康开心
有感而发,就到这里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