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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当如邹碧华演讲稿

时间:2014-04-23 05:01

邹碧华同志是新时代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

缩句

邹碧华,男,1967年1月江西奉新人,汉族,高级法官,华东政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理事、上海市第九届青联委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劳动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上海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等职务。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因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

邹碧华事迹材料

篇一: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做党和人民的好公仆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

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

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邹碧华同志满怀为法律献身的精神,不管是当书记员,还是当庭长,还是升任上海高院副院长,他都尽心尽职,爱岗敬业,他无怨无悔,艰苦奋斗,给人民法院的改革与审判事业交出了满意答卷。

2014年,司法改革的大幕拉开,邹碧华作为上海法院司法改革方案的设计者和实践者,带领着司改团队,始终处于高速运转的状态,开会、加班、汇报成为常态。

他认为,改革一直是一点一点往前拱的,每次能有一点点进步就是成功,因此面对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他也依然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面对争议和质疑,他坚定的表示,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他像一个孜孜不倦的改革布道者。

9日上午,高院党组会议;下午,司法改革座谈会。

邹碧华从下午2点一直讲到5点。

张新说。

在中央统一部署下,上海成为司法改革的首批试点地区,相关改革方案全国瞩目。

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何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邹碧华深感重任在肩、时不我待。

谈到司法改革,邹碧华总是充满激情。

周日华东政法大学司法学论坛、半个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

改革走到今天,“险滩”、“硬骨头”已成常态。

身处一线的改革者,往往比别人面临更多险阻,也更直接面对利益的诱惑。

名利面前、得失关口、毁誉之间、利害相权,如何取舍、怎样选择,最是考验品质,也最能看出担当。

唯有敢于担当,才不会在面对改革难题时,忧谗畏讥、左右逢源、裹足不前。

做事情是先看到自己,还是先看到人民;是先看到职位,还是先看到事业;是先看到困难,还是先看到意义,这些都丈量着我们与邹碧华之间的距离。

  先看到自己,还是先看到人民,衡量的是利益抉择时的担当。

很多人认为,邹碧华是“超人”。

面对“硬骨头”,他不退反进,表现出强大的自信。

这背后固然有其常年付出的积累,但是更少不了理想信念的支撑。

有些贪官在落马前,也是“战功卓越”,能力很强。

但是,在种种利益诱惑面前,他们忘却了“初心”,将个人利益摆在人民利益之前,于是,能力成了贪腐的助力,最终走向歧途。

  先看到职位,还是先看到事业,衡量的是面对毁誉时的担当。

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

得罪人、吃力不讨好,这些不易,邹碧华并不是没有看到,他曾用“一点一点往前拱”来形容推动改革的艰辛。

但是,看明白后,他却选择了继续前行,“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

  谁不爱美誉,但是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过分爱惜自己的“羽毛”,过于追求一时之“官声”,过度在意一己之“口碑”,那么在关键时刻、节骨眼上就会不敢担当,就会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与改革者划清界限,只做“执行者”,甚至成为改革“投机者”。

.............

年轻小律师如何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

1、读一些法学理论的书,司法考试是入门,法律条文是工具,但承办案件过程中,往往是你的法理功底决定了你的视野,思路和想法,推荐王泽鉴教授的全部书籍,梁慧星教授的《裁判的方法》,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三版),邹碧华法官的《裁判要件九步法》;2、博览群书,律师要知道的不仅是法律,行业标准、行业的运作方式,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等都要有涉猎,不要看什么成功学之类的书。

关于行业运作方式,比如银行,要去看从业人员资格教材。

3、做诉讼,除非你要一直做非诉律师。

优秀的律师还是要出庭(个人观点),无法承受办案时各方压力以及不熟悉庭审活动,无法与当事人建立信任关系,无法说服法官,无法预判案件的走向,无法有效组织证据,这样的律师不合格,想做到这些,必须用诉讼案件去训练(我个人做了两年助理律师,所里安排案件,自己出庭没人管,最多时一周五天八次庭审)4、放弃一入行年收入多少万的幻想(除非家里在人脉上有帮助),从助理和小案子做起。

5、不要养成动不动找关系的习惯,社会在向前,逐渐从熟人社会向陌生人社会变化,靠自己法学功底和办案经验去代理案件,关系总是一时,还会给自己造成巨大的执业风险。

6、在没有证据予以证实的情形下,不要轻信当事人的陈述,为其合法权利提供法律服务,非法的不要去管。

7、请公道收费,用心办案,平等对待每个当事人,其无理要求要拒绝。

8、不要承诺当事人案件胜诉等等,要知道:我们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而不是肯定胜诉。

现写这些,想到了再说,祝执业顺利

2015年法治勋章是啥样

今年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设立1周年,也是全国普法宣传30周年。

此次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以国家宪法日宣传为重心,评出的获奖人均是全方位诠释宪法至上精神、在实践中维护宪法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表率。

据了解,为适应传媒形势变化,活动主办方特意为入选的候选人打造了电影品质的90秒宣传片,并制作了肖像漫画。

目前,宣传片在中央电视台及各大网站展播后收获良好反响。

当选2015年度法治人物的还有: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人大主席李竹奎、中国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主任张世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代庭长刘黎、新华社内蒙古分社编委高级记者汤计、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巫昌祯、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彭少勇、法律援助律师马兰、腾格里沙漠守护者《新京报》首席摄影记者陈杰及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群体、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员马善祥。

2014年底到2015年在法治工作岗位上牺牲的逝者群体获评2015年度致敬英雄,其中颁奖礼年度致敬英雄代表还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高级法官邹碧华,湖南省新田县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运周。

另外,天津市西青区义务普法员陈万宏、河北省怀来县司法局宣教股股长李芳、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义务普法员潘恒球、广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律师)伍思扬、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副处级调研员邢建平5位基层普法工作者也代表普法工作者群体获评年度致敬人物。

此次活动由中央电视台、全国普法办、司法部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协办。

树立法律权威的完善途径

主要有以下三种途径:第一,建立健全维护司法权威的职业保障制度。

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已征询社会多日,其中将刑法第三百零九条修改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的;(四)有其他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

”这一条很有针对性,更有审议和通过后立即实施的紧迫性。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出台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因哄闹、冲击法庭,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抗拒执行公务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拘留措施的,可在拘留后,立即报告院长补办批准手续。

院长认为拘留不当的,应当解除拘留。

”这一条必须切实执行,此类案件更应在当地广泛宣传。

第二,在各行各业、全国各地都要加大宣传诸如邹碧华这样的优秀法官人物的力度,防止因少数司法腐败现象而把整个法官群体妖魔化;加大宣传当今国际主流社会尊重司法权威、保障司法权力正常运行、维护法官职业尊严、严惩扰乱法庭秩序的和法官正常生活的公约、惯例、事例等方面的力度,让人们明白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怎样正确对待法官。

第三,要开展一个维护法庭秩序、保障法官正常行使职权和生活的专项行动,在媒体上加大曝光违法扰乱法庭秩序、侵犯法官职权和生活的人与事的力度。

过去我们常说,敌人是最好的老师,要重视反面教员的作用。

历史早已证明,树立学习榜样与批评坏人坏事一样重要。

犹如当前反腐,在贪腐愈演愈烈的情势下,需要先治标、再治本,当前为了遏制一些人咆哮公堂、骚扰法官的势头,应该曝光一批、跟踪一批、惩治一批,让社会知道法庭的威严、法官的尊严不容肆意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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