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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作家演讲稿

时间:2017-01-13 01:20

三分钟英语演讲稿: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

的一位作家 每个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位作家是——安徒生。

安徒生出生在丹麦一个非常贫困的贫民区,因为生活环境的贫苦,所以安徒生从小就被贫困所折磨。

为了生活,安徒生做过很多家店铺的鞋徒,一直没有受过正宗的教育,但是他却有自己远大的理想,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成为了世界上著名的童话大师。

我非常喜欢安徒生的童话作品,他表现出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例如:在《拇指姑娘》中不愿和鼹鼠生活在泥土中,她便跟着燕子飞到花的国度,那里有许多小精灵在花丛中飞翔。

这才是拇指姑娘喜欢的地方

于是,她嫁给了哪儿的国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安徒生也表达出了小朋友的纯真童心和美好幻想。

又如在《小意达的花儿》里,花儿和玩具一起参加了欢乐的晚会。

第二天,花儿都死了。

小意达知道那是因为他们跳舞累了,于是,她给花儿们举行了小小的葬礼。

许多小朋友不也是这样善良而天真吗

安徒生的童话流淌着诗的灵气,闪现着画一般的绮丽,能让小朋友在有趣的童话中受到艺术的熏陶,所以我非常喜欢安徒生的童话作品。

理想的演讲稿,我的理想是当一名作家(小学六年纪)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好

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我的理想》。

遍览古今中外,任何一个人的成功都是与其年少时的理想分不开的。

著名物理学家爱因斯坦一生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奋斗着,终于研究出了家喻户晓的相对论;提灯女士南丁格尔也是在理想的激励下,用自己的行动温暖了无数士兵的心灵……当然了,我也有理想,就是当一名作家

在我的眼里,当一名作家是一件神圣的事。

整天坐在书桌前,一刻不停地捕捉着脑子里飞速闪过的趣思,将他们整理成文,然后带着激动的心情静静地回味几遍,这就是一种享受。

再说作家的作品能带来收益,还能引起一群读者的共鸣,这难道不是两全其美吗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很崇拜那些作家,佩服他们高超的写作技巧与丰富的想象力。

只见他们笔尖一动,就把一件普普通通的小事变得那样丰富多彩,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经久不忘。

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感受到了时间的匆匆流逝,老舍先生的《养花》,更是让我明白了人生的哲理。

这些美文激发了我写作的欲望,这种欲望更加坚定了我当作家的决心。

从那时起,我就开始为实现这一个梦想而努力。

为了让这个理想早日成为现实,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名篇名作,从中汲取着养分,雨果、大仲马、狄更斯……一系列文坛巨星的作品在我脑中滑过,我的写作水平不断提升。

以前,我认为写作文是一种煎熬,而现在,写作对于我来说是快乐的,是一种享受。

我从中感悟到了许多日常生活中所不能体会到的人生哲理,写作让我受益匪浅

当然了,要想从爱好写作到成为作家,这个过程并不简单,它将充满艰辛,充满苦涩。

记得有人曾这样说过,一代代的名家既是丰碑又是高墙,丰碑可供后人敬仰与追随,高墙又使很多人畏惧和退缩。

所以,对于我来说,要想成为一个真正的作家,首先就要有扎实的基础。

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我时刻坚守着这样的理念,多读、多思、多看、多听、多学、多练。

多读就是博览群书,积累美词佳句,让自己的作品充满诗情画意;多思就是在欣赏佳作时,要善于分析和吸收,并创造性地运用到自己的作品中;多看和多听就是积累生活中的小事,从中选出自己可用的素材,巧妙地融入自己的作品。

很多名家也是这么做的,比如《复活》就是根据列夫托尔斯泰所听到的一个故事与悲惨的现实生活融和而成的一部作品,真实人或事更容易产生震撼的效果;多学指多学习写作技巧,这是最重要的,如果仅在词语上下死工夫,写出的文章就是空洞的、华而不实的;多练就是勤动笔,这是提高写作水平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为实现当一名真正的作家的理想,我一直在这几个方面做着不懈的努力。

理想是什么,理想是人生的指路标,他能带给人实现愿望的动力。

虽然我的理想看上去很遥远,但是,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这个理想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成为现实

介绍作家卫斯理的演讲稿

【卫斯理介绍】  倪匡,著名小说家。

原名倪亦明,后改名倪聪。

原籍浙江镇海,1935年出生于上海,1957年到香港。

作过工人、校对、编辑,自学成才,成为专业作家。

他写作面十分广阔,众体皆备,小说则包括侦探、科幻、神怪、武侠、言情各种。

写作速度也十分惊人,每小时可写四五千字,曾同时为12家报纸写连载。

武侠小说以《六指琴魔》为代表, 想象奇特;也曾在金庸出国期间代金庸写《天龙八部》连载(这一部分后来金庸改写时删去了)。

倪匡先生的作品范围极广,包括武侠、科幻、奇情、侦探、神怪、推理、文艺等各类型的小说及杂文、散文评论、剧本等。

金庸评价倪匡先生为:无穷的宇宙,无尽的时空,无限的可能,与无常的人生之间的永恒矛盾,从这颗脑袋中编织出来……  编辑本段【生平】  出身  卫斯理为人暴躁,好管闲事,极度主观,敢尝试一切不可知的事物,充满正义感,不平则鸣,因此结交了很多朋友,同时亦得罪很多人。

在卫斯理的作品中,他少年时期的经历记载在《少年卫斯理》一书中(不过并不是《卫斯理系列》中的第一本书),初恋情人为祝香香及黎明玫。

他先后拜王天兵和扬州疯丐金二为师学习武术。

  他约出生於1930年代,於江南地区长大,极有可能是杭州人士,《卫斯理系列》中并没有直接叙述过卫斯理由中国内地移居香港的经过,在系列的第一本小说《钻石花》出场时,他已经定居香港。

卫斯理随身戴着一枚紫晶戒指,这是他的个人标志[1];围住腰际的并不是皮带,而是一条白金丝软鞭。

  家庭  卫斯理在书中描写他出生在一个富有的大家族里,卫斯理的爷爷是一家之主,人称卫老太爷。

至於卫斯理的父母,人们所知不多,猜测可能早逝的关系,只知道他们留下一间进出口公司,挂著董事长的虚衔,并由一位十分精明的经理管理,所以卫斯理基本上不用工作,可以专心冒险。

他也有一名十分亲近的叔叔,因为排行第七,所以人称卫七,他为了追查一些事情,化姓「韦」加入共产党,在战争中连连取胜,官拜司令。

  他的乳名叫「斑鸠蛋」,是因为他童年时在田野中找斑鸠蛋,却被一条大蜈蚣在脸上爬过,肿著脸回到家中,涂上了黑色的药膏,从那个时候起,一直到他脱离了童年,人家只叫他「斑鸠蛋」而不叫名[2]。

  在《地底奇人》和《卫斯理与白素》中,他的表妹王红红和一生挚爱白素出场,白素是中国帮会青帮最后一任帮主白老大之女儿。

她与卫斯理结婚后,生下一名女儿卫红绫(「红绫」在苗语之中意思为野人),但在稚年之时被白素之母陈月兰夺走,两夫妻因此精神崩溃,硬生生忘记自己生过女儿的事实[3]。

直到多年之后,两夫妻在苗疆探险时,才找回失散多年的女儿。

同时亦得知降头师蓝丝是陈月兰妹妹陈月梅和何先达之女。

  他有一名跟随多年的老管家老蔡,照顾卫斯理夫妻的起居饮食。

  编辑本段【人物个性】  倪匡人生阅历丰富,什么苦难都尝过。

他为人风趣幽默。

古怪兴趣多,古怪想法更多。

(曾经有一次,在一只小小的跳蚤身上感悟到自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类,生命力原来如此脆弱,对于恶劣环境的适应性和忍耐力,还不及一只构造简单的跳蚤。

)所以他写文章手疾眼快,千变万化。

倪匡自认是个很胡闹的人,但对于工作他是很严谨的。

他规定自己每天要写八千多字,这样他便可以工作一个月,然后休息一个月。

他又规定自己在黄昏前尽量把工作做好,因为一入黑,他的手便蠢蠢欲动,想摸酒杯了。

他写各种类型的小说,如科幻,侦探,武侠以及爱情文艺小说,他又写电影剧本,乃至抒写个人感受的杂文和散文。

自一九七五年来港后,他笔下出现了不少科幻,侦探及武侠小说,电影剧本不下几百部,而且在本港各报刊上他每天都发表专栏文字。

  倪匡是个怪人,做事往往出人意表,他不懂驾驶,但迷上研究汽车时,曾经独个儿把一部汽车化整为零后再装嵌回原状。

他至少有两次遇鬼经验,坚信灵魂的存在与不灭。

早年时还经历过“狐仙显圣”,因此,至今仍然认为不同的生物在通过所谓的修练,是可以让身体产生结构上的变化,就会成人成仙。

(卫斯理科幻系列《成精变人》,就是一只神鹰经过种种的变化,最后变成人的故事

)  倪匡的个性极端情绪化,难得不糊涂。

率性放任,热情爽朗,慷慨侠情。

绝对的自由主义,不喜欢受约束,不爱争胜负,不喜欢正经八百,绝不会道貌岸然。

  编辑本段【科幻传说】  传闻说倪匡曾在东北省看见过外星人,所以他的科幻小说才这么出色,而他自己说本身是喜欢写武侠小说,但有金庸这位老友金玉在前,只好舍难取易,专心从事科幻小说。

(写科幻小说容易

)在所有作品中他最喜欢的人物是卫斯理,最喜欢的作品是卫斯理系列《寻梦》,其次是卫斯理系列《黄金故事》。

最喜欢的武侠作品是《火并》。

  编辑本段【广泛兴趣】  倪匡的广泛兴趣,过目不忘的本领以及锲而不舍的研究精神,使他自一九五七年来港后的著作深入民心。

他的作品组织严谨又带启发性,常使人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倪匡的爱好很多,有养鱼、种花、集贝壳、木工、烹饪、古典音乐等等,皆是由迷转痴,由痴变狂。

推而广之,任何具有许多不同式样的东西都喜欢研究、收集。

喜欢读书,什么样稀奇古怪的书都看,但最喜欢看小说。

阅读速度最快时,可达到平均一天看二十万字的小说。

  倪匡还有三个嗜好,一曰酒,以前一天至少可以喝一公升XO。

最近,他宣布了“戒酒”,但定义是酒可以照饮,不过不要饮醉。

如今可喝可不喝,但仍认为酒是一种最好的“抗忧郁剂”。

二曰烟,曾有过三十五年的烟龄,最高记录一天四到五包(刷牙时都不停——刷左边牙齿时香烟咬在右边;刷右边时咬在左边)。

直到有一天,忽然听到上帝的声音说了几遍:“你可以不抽烟了

”从此就再也不抽了。

(上帝的意思倪匡想了一下子才弄懂,所谓“可以不抽烟”,是指上帝加诸自己的三十五年“烟刑”已满。

)三曰女人,最欣赏柔顺听话的女人,当然外在美也很重要。

《鹿鼎记》中的双儿是倪匡心目中完美妻子的典型。

  【最多产、多样化的作家】  倪匡是最多产、多样化的作家,他自称“自有人类以来,汉字写得最多的人”。

(其实这是倪匡自谦,这句话中的“汉”字大可删去。

古今中外,倪匡唯一可能的对手,只有西方科幻大师艾西莫夫。

然而艾大师的英文多是由打字机或文字处理机打出来的,所以这句话绝无人能找到反证。

)倪匡也是最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作家,他从不拖稿、欠稿(早期写得太快,写完后还故意搁几天再交稿)。

但稿费、版税奇高,并有两大原则:请先付钱;货出不改(小说绝对不准人改,剧本如何改则绝不过问)。

  自一九五七年由内地来港后,写了三十年,一个星期写足七天,每天写数万字。

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可以写三十年而灵感不断,题材不尽,且是畅销的保证。

江湖中人更戏称他为“袋装书大帝”。

出版界流传一个笑话:即使倪匡写的是无字天书,也会迅速售清。

极其量下次购买倪匡作品时,看清楚是不是无字天书续集罢了

在香港,纯以写稿而致“富”的作家甚少,倪匡是其中之一。

  编辑本段【小说种类】  倪匡的作品包括小说(武侠、推理、科幻、奇幻、奇情、色情)、散文、杂文、专栏、政论、电影剧本。

(请参考倪匡著作目录)从没有写过的文体只有歌词与广告词。

  倪匡的小说气氛逼人、情节诡异、构思奇巧。

小说的数量已超过三百本。

电影剧本已超过四百部,保证是世界记录。

  编辑本段【写作动机】  倪匡的写作动机,一、谋生;二、兴趣;三、没有别的本事(但后来又发现自己是个很称职的演员)。

写作收入,稿费加版税,一年超过二百万港币。

写作风格,喜欢玩花样,变题材,不投读者所好,却总能牵着读者的鼻子走。

写作天赋,自认是与生俱来的。

(倪匡相信一种理论,就是有文学天赋的人,大多也都嗜酒,例如古之李白,今之古龙、倪匡。

)写作习惯,一定要听音乐(否则静不下心来),书桌桌面成三十度仰角(才不会腰酸背痛);从来不能也不会以电脑或口述代替手写。

写作速度,最高记录为一小时四千五百字(格子),那是“革命加拚命”的速度;最慢一小时也有二千五百字。

写完之后从不再看第二遍(最早期作品例外)。

自谓“汉字写作,速度之快,世界第一。

”  编辑本段【对小说的理念】  倪匡对小说的理念:“小说只分两种——好看的与不好看的”(他认为不好看的小说,即使里面有再多的学问、道统或艺术价值都没用)。

小说的主体是创作意念,至于情节安排则各凭功力。

他认为作家的责任是写出的作品让读者废寝忘食。

他对色情文学的定义是小孩子看不懂的文学——看得懂的就不是小孩子,当然就有权利看。

  编辑本段【最推崇的小说家】  倪匡最推崇的小说家分别是金庸、古龙、琼瑶、亦舒、高阳、马公鱼、夏树静子、爱伦坡、马尔克斯;最推崇的散文家是柏杨与李敖。

  编辑本段【刻图章高手】  倪匡是业余刻图章高手,当年就是靠伪造图章与路条,才能一路从内蒙古逃到香港。

伪刻图章的原料是肥皂,并没有依照任何样本,只知道刻得愈大就愈唬人。

他还是业余海洋贝壳分类专家,曾购上千本参考书,并租下一个居住单位,陈列所收藏的各种贝壳。

又曾花上几年时间收集及钻研贝壳,虽然最后意兴阑珊把心爱的收藏卖掉,但他对贝壳的认识已达专家境界。

  编辑本段【“人性本恶”的观念】  倪匡绝对赞成人性本恶。

对婚姻不赞成也不反对。

他认为一生最值得追求的东西是快乐。

(不过倪匡也承认很难,倒是自寻烦恼一定不会令自己失望。

)认为人类之所以有进步的主要原因是下一代不听上一代的话。

  编辑本段【做人的态度】  倪匡做人的态度:“看得顺眼的多来往,看不顺眼的,不管你怎样,当你不存在。

  编辑本段【倪匡的好友】  倪匡有几位至交好友,古龙,两人于一九六七年结识,旋结为莫逆之交。

古龙过世,倪匡伤心欲绝,吊祭时泪洒灵堂(还把古龙陪葬的洋酒喝了一大半)。

结果古龙的遗体竟然当场吐血

倪匡不顾他人的警告,将故人之血郑而重之珍藏起来。

  金庸,倪匡多年的好友与老板。

他的小说只在《明报》连载,而大部份的小说也由明窗出版社出版,倪匡曾替金庸代写连载中的《天龙八部》数个月,故意把阿紫的眼睛弄瞎。

(不过后来金庸对倪匡说想删去他写的一段,倪匡只说来问我就不是当我朋友。

)金庸于一九八二、八三年之间赞倪匡曰:“无穷的宇宙,无尽的时空,无限的可能,与无常的人生之间的永恒矛盾,从这颗脑袋中编织出来。

”  黄沾,倪匡誉其为:奇才;香港粤语流行曲之父。

传说两人是“文曲星”下凡,一分为二的结果。

倪匡曾于一九九三年秋赠黄沾对联一副:“两日烹调有黄沾,一生煮字无白雪”,但黄沾却认为这两句次序应该对调。

  张系国,两人同为中文科幻的开山祖师,但是对科幻小说的理念、表现形式、角色与使命的看法都截然不同。

张系国描写初见倪匡的情形:“倪匡则人未至笑声先到,完全是红楼梦里凤姐儿出场的架势。

后来每次见面,都是先听到他的朗声长笑才见其人。

”又说:“坦白说,我是先喜欢上倪匡本人,才读他的小说。

看他瘦瘦小小的个儿(注:那是十年以前),怎么样也不能想像他竟有如此旺盛的精力,每小时能写四千五百字,四五天就可写完一部小说或剧本……文坛鬼才的美称,倪匡可当之无愧。

”沈西城,倪匡专家。

曾以“洛人”为笔名,替倪匡续写浪子高达的故事。

著有《我看倪匡科幻》、《细看卫斯理科幻》、《金庸与倪匡》等。

叶李华,另一位倪匡专家,精研倪匡作品近二十年。

因酷爱科幻小说,与倪匡结为忘年至交,也是倪匡的电脑启蒙老师。

  编辑本段【倪匡的亲人】

我的梦想是作家,要一篇英语演讲稿,高一水平,大概一分钟左右,帮帮忙,很急很急的,带翻译谢谢

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非常高兴今天有这样一个机会和大家谈谈读书的话题。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从早到晚不都是在读书吗

”如果我说:“你现在所读的书,如果不考试,你还会读吗

”你会怎么回答我呢

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说明你还没有养成读书的习惯。

有的老师可能会说:“我已经读了太多的书,我的知识储备已经足够把我的工作做好了。

”如果我说:“面对日新月异的时代,面对不断变化的一届又一届新的学生,你有没有过捉襟见肘的困窘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说明你还没有从读书的习惯中得到生存甚至生活的乐趣。

我们身处一个机会密集、利益汹涌、享乐场所环伺的时代,在这个因特网、电视机、游戏卡、麻将桌等等充斥的世界中,文明似乎日益尊贵、强盛、优雅、丰饶,金光灿烂,但对于我们很多人来说,如果这些书同文凭和实力无关,读书其实是越来越难。

所以我今天要说: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所谓习惯形成性格,性格决定命运。

读书的习惯是人的心灵成长的路径。

清人山阴金曾说:“天地间第一人品,还是读书。

”书籍具有不朽的本质,在人类所有的奋斗中,惟有书籍最能经受岁月的磨蚀。

宇宙与雕像在风雨中颓毁倒塌了,而经典书籍则与世长存。

一部好书就是尘世里的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的心灵,也照亮了人类历史的路径。

每一次细细地品读,就是一次心灵的远行。

书把我们引导向那有着瑰丽风景的思想远方,让我们的灵魂在深呼吸中获得心灵的丰富和精神的振奋,让精神的高处的白云擦拭我们琐碎而陈旧的生活,擦拭我们缺少光泽的内心,使我们的目光和灵魂日渐清澈、宽广,让我们活出人生的大境界。

俗话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大家是否有过“一日不读书,胸臆无佳想,一月不读书,耳目失清爽”的感受呢

读书的习惯是我们生命的必需。

其实阅读所有好书就好比与历代最出色的人交谈。

杨绛先生就说过:读书好比一种“隐身”的串门,他要参见自己钦佩的老师或是有名的学者,不必打招呼就可求见,也不必怕打扰了主人,“翻开书面就闯进了大门”。

读书,让我们便捷地与高尚的灵魂对话,它开阔我们的视界,帮助我们了解世界、了解自己。

读书,是心智的提升,是灵魂的净化。

人间至乐是读书

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书让我们在古今中外的智者的引领启迪下拥有生命之河的航标,让我们拥有直面困难的勇气,拥有面对得失的豁达,最重要的是,它可以帮助我们时时观照自己的生命,让我们不辜负我们这不可复制的生命,让我们每一天的生命都活出质量,活得有滋有味,活得绚烂光彩。

4月23日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和英国作家莎士比亚的辞世纪念日。

199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这一天宣布为“世界读书日”。

书是人类文明主要承载者,是积累了人类无穷智慧和想象力的传承媒体,给予了人们众多情感的交集。

阅读,不仅能扩展我们现在的空间,还能给我们指明未来的方向。

我们学校将每年的4月定为我校的读书月,意在召唤我们每一个一中人都拿起书,让书成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让读书成为一中人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苏霍姆林斯基在《谈谈教师的教育素养》一文中提到:“教师要把读书当做第一精神需要,当做饥饿者的食物。

”陶行知先生说:“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惟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

”时代对教师的要求已经不是要有对一碗水的一桶水,而是要有源头活水。

那就让我们每一个人把读书当成一种习惯,去体验这非亲历而不能知的读书的美妙,师生共同成长,共同来演绎书香校园“天光云影共徘徊”的美丽风景。

古城四月芳菲天,校园书香氤氲意。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拿起书来,在读书的习惯中成就我们无限可能的人生

谢谢大家

题目:笔尖下的梦,不少于450字,我的梦想是当作家,还有一篇祖国在我心中的演讲稿,不少于500字,

我有一个笔尖上的梦想。

  打小时候起,我的母亲就让我开始阅读中外许多著名的优秀作家的作品,各种文体都有。

如老舍的剧本《茶馆》,冰心的书信《寄小读者》,马克·吐温的小说《百万英镑》······我热爱读书,同时也羡慕着那些大作家的文采。

于是,我的心头油然生出了一个梦想:当作家!  作家多好啊!在我的心中,一支钢笔,一张白纸,就是作家最好的装饰品。

而他的笔则是马良的神奇画笔。

在人的使用下,它能够批判现实的黑暗,能够赞美生活的幸福,能够赞颂大自然风景的美丽,还能够记录生活中各种各样繁琐的小事。

  母亲对我的作文水平很关心。

小时候,我一点也不懂写作,是妈妈耐心地给我讲述什么是写作,怎么写作,如何开头、结尾……一篇我写的作文,若有一些瑕疵,她会立刻写出来,并要求我反复修改。

如果修改多次还写不好,就会狠狠地骂我,希望让我有些长进。

当然,她平时也会对我的作文大加指导。

  记得曾经有一天,母亲要求我写一篇作文,一直不满意,对我一直打骂,让我一怒之下,索性离家出走了。

但是,那一次,屋外的寒冷,腹中的饥肠辘辘,使我真正地感受到了自己做错了。

事后。

母亲对我的鼓励让我又树立起了信心。

  其实,写一篇作文并不难,难就难在写好。

为此,我三四年来不断地填充着自己的书柜,在脑海中积累着好词好句好段落,来为我的作文增添色彩。

  著名作家克雷洛夫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为了实现理想,单说是不行的,要紧的是做。

”因此,我要多阅览书籍。

《汤姆历险记》中汤姆的顽皮淘气让我哭笑不得,《茶馆》中王利发的悲惨结局让我心如刀绞般的痛。

而《老人与海》中老人的名言“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又让我倍受鼓舞,重拾了写作文的勇气。

  我喜欢写作文,但始终不能驾驭文字。

可我不曾沮丧,因为我坚信:我下次会写得更好!就像这篇一样,虽然写了多次,可从没丧气。

将来,我还要用自己手中的笔写出自己精彩的一生。

我不会放弃当作家的梦想,会再接再厉。

  这个笔尖上的梦想,充满了波折,也让我的生活充满了快乐。

现在,我知道了:梦想,其实就在现实旁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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