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年级法制宣传演讲稿怎么写啊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 这个月是综治宣传活动月,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今天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希望对你们知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在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我今年所要讲的题目就是《严厉打击侵害校园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
从我县几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来看,涉及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 盗窃罪。
所谓的盗窃罪的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机),盗取别人的财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小偷”、“扒手”等。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犯罪最多。
(2) 抢劫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及到侵害校园的主要有在校学生进行抢劫或者进入校园进行抢劫。
(3) 故意伤害罪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伤残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发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徒刑或者死刑。
(4) 寻衅滋事罪。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
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敲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1000元到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一)我国刑法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锓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上述的规定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希望同学们能拿起正当防卫的武器,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如刚才所举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学生宿舍抢劫的例子,五六十个学生面对五个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时报告。
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保卫科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演讲稿
打击侵害校园犯罪 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同学们: 这个月是综治宣传活动月,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今天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希望对你们知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
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
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
但是,我们应该清醒在看到,近几年来,侵害校园的案件以及学生犯罪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学校正常的学习、教学秩序。
我们一方面对侵害校园的犯罪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校园治安环境的整治的工作,提高自我防卫能力。
我今年所要讲的题目就是《严厉打击侵害校园犯罪,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一、侵害校园犯罪的主要类型。
从我县几年来审理的刑事案件来看,涉及到侵害校园的案件主要有以下几个类型: (1) 盗窃罪。
所谓的盗窃罪的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比如采取爬窗入室、乘人不注意、熟睡之机),盗取别人的财物,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小偷”、“扒手”等。
依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较大的(1500元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或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15000元能以上),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类犯罪最多。
(2) 抢劫罪 所谓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抢劫罪的,要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具有以下几种情形的,要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入户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涉及到侵害校园的主要有在校学生进行抢劫或者进入校园进行抢劫。
(3) 故意伤害罪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伤残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发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刑徒刑或者死刑。
(4) 寻衅滋事罪。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
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五)敲勒索罪。
敲诈勒索是指以暴力胁迫、恐吓要挟的手段,使他人产生心理上的恐惧而交出财物或者财产上的利益的行为。
我国刑法规定,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1000元到3000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 (一)我国刑法鼓励公民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规定: 我国刑法第二十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锓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上述的规定是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希望同学们能拿起正当防卫的武器,积极同犯罪分子作斗争。
(二)加强自我防卫能力的方法: 1、提高法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
你们要多学点法律知识,弄明白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只有明白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才有可能自己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同时也有可能制止他人违法犯罪。
2、增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为什么侵害校园犯罪屡禁不绝,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同学们没有团结起来,缺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勇气。
如刚才所举的犯罪分子侵入五中学生宿舍抢劫的例子,五六十个学生面对五个犯罪分子的暴力威胁,竟然会束手无策,让他们得逞,原因是他们被犯罪分子的暴力所屈服。
3、掌握防卫方法。
一是要看好自家门,宿舍门要随时关好,钱财要妥善保管;二是要及时报告。
一旦你自己或者同学遇到被不法分子侵害,以及同学有什么不良的动向,要及时向学校老师或者保卫科报告,让老师介入处理;三、外出要请假,夜行要结伴,让同学老师知道你去哪里,或者遇到问题有个照应,防止犯罪分子袭击。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演讲稿
遵纪守法 共迎美好明天 尊敬的各位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圆来。
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其中,抢劫偷窃犯罪每年以15%上幅。
而值得注意的是,90%~95%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由小偷、小摸行为发展而来的。
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重了这些人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悲哀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还尚需一些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道德传承。
可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
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
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这种古老而又神圣的传承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道德观念指挥的。
当然,学生也不例外。
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少犯甚至不犯许多错误,行为自然也就端正。
可是,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与什么有关呢
我想,这些情景大家一定不会觉得陌生。
在拥挤的昏暗的充满了烟味的网吧里,大群大群的青少年目不转睛的坐在电脑屏幕前。
他们在做些什么呢
他们没有人在查资料,没有人在看新闻,而几乎都在玩充满了暴力的网络游戏
这样,我们再打开电视看看吧
可是,电视里放着什么
所谓的充满了刺激的武打片、所谓的充满了悬疑的警匪片……可为什么
为什么在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与人说上一句话就大打出手
为什么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这样不在乎生命的存在
此时,我们会不会又要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不是正是这些网络游戏等“电子海洛因”、粗劣的电视节目等等的原因造成了现在青少年犯罪的频繁发生
这就让我想起了一个离我们有些远却又很近的悲剧。
说它远,因为它发生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说它近,因为它就发生在中学校园里。
在2005年的10月9日,某省某中学的三名初三同学因为与同校的初二同学玩网络游戏发生了冲突,将初二的同学绑架并且残忍的将这位同学。
可是,是不是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是这些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一定还记得发生在2004年2月的马家爵恶性杀人案件吧
造成这次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记得当我问班里的同学时,他们毫不犹豫的告诉我是打牌起了冲突。
可是,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让他就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呢
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理的严重扭曲。
而他心理扭曲的原因呢
我们可想而知,那就是他的父母只重视他优秀的成绩而忘记了他心理的健康。
罪恶的双手最终将他们推向了深渊。
面对生活,面对理想,面对希望,留给他们的是无限的悔恨;面对社会,面对朋友,面对家人,留给他们的将是无边的失望与无助。
可悔恨也罢,失望也罢,那被撕裂了的纸已经无法复原,那些发生过的悲剧也无法再更改。
同学们
21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
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的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时候,请不要忽视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法律。
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一种公共时尚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而是高唱“我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多想有那么一天,连五岁的小孩子也能够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多想有那么一天,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公民可以说“我相信,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一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这一天一定会到来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做一个文明,守法的青少年学生的演讲稿
遵纪守法 共迎美好明天 尊敬的各位领导,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常言到“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没有圆规和尺子就不能做出方和圆来。
我们生活的社会也是由无数个方和圆组成的,而做出这些方圆的便是法律法规。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盛,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也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要做遵法、守法的好公民;触法、犯法迎接我们的便将是法律的制裁。
如果说道德是人们追求的较高境界,那么,不违法则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遵守法律。
遵守法律就是不能违法,而不违法,就要知法、懂法。
古语有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据统计,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呈日益上升的趋势。
其中,抢劫偷窃犯罪每年以15%上幅。
而值得注意的是,90%~95%的青少年犯罪都是由小偷、小摸行为发展而来的。
人们常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一语便言重了这些人不加强道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小错不改而越陷越深,最终铸成大错的悲哀
我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多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还尚需一些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须的道德传承。
可是,当我们走过熟悉的街头,看到的是什么
一群十三四岁的小孩子嘴里却说着一些难以入耳的粗痞之言;当同学之间发生争执时,就用武力进行解决,而周围的同学竟然以此为乐
我们不禁要问,是谁,到底是谁撕毁了这种古老而又神圣的传承
人的行为是受思想道德观念指挥的。
当然,学生也不例外。
道德水平高,法制观念强,就会少犯甚至不犯许多错误,行为自然也就端正。
可是,道德水平的高低、法制观念的强弱与什么有关呢
我想,这些情景大家一定不会觉得陌生。
在拥挤的昏暗的充满了烟味的网吧里,大群大群的青少年目不转睛的坐在电脑屏幕前。
他们在做些什么呢
他们没有人在查资料,没有人在看新闻,而几乎都在玩充满了暴力的网络游戏
这样,我们再打开电视看看吧
可是,电视里放着什么
所谓的充满了刺激的武打片、所谓的充满了悬疑的警匪片……可为什么
为什么在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与人说上一句话就大打出手
为什么这些电视里的人总是这样不在乎生命的存在
此时,我们会不会又要产生这样的疑问,是不是正是这些网络游戏等“电子海洛因”、粗劣的电视节目等等的原因造成了现在青少年犯罪的频繁发生
这就让我想起了一个离我们有些远却又很近的悲剧。
说它远,因为它发生在离我们很远很远的地方;说它近,因为它就发生在中学校园里。
在2005年的10月9日,某省某中学的三名初三同学因为与同校的初二同学玩网络游戏发生了冲突,将初二的同学绑架并且残忍的将这位同学。
可是,是不是所有的青少年犯罪都是这些原因造成的呢
大家一定还记得发生在2004年2月的马家爵恶性杀人案件吧
造成这次悲剧发生的原因是什么呢
我记得当我问班里的同学时,他们毫不犹豫的告诉我是打牌起了冲突。
可是,为什么这么小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让他就残忍的杀害了自己的好朋友呢
其中的重要原因就是他心理的严重扭曲。
而他心理扭曲的原因呢
我们可想而知,那就是他的父母只重视他优秀的成绩而忘记了他心理的健康。
罪恶的双手最终将他们推向了深渊。
面对生活,面对理想,面对希望,留给他们的是无限的悔恨;面对社会,面对朋友,面对家人,留给他们的将是无边的失望与无助。
可悔恨也罢,失望也罢,那被撕裂了的纸已经无法复原,那些发生过的悲剧也无法再更改。
同学们
21世纪是一个充满了激烈的竞争的时代。
在这个时代,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的培养,更要重视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
当我们带着充满了豪情的壮志向理想奋进的时候,当我们带着满怀的自信积极奔跑在人生的跑道上的时候,请不要忽视了这位从早到晚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严肃的朋友——法律。
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的井然;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的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什么时候,我们的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守的一种公共时尚的时候,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多想有那么一天,我们可以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
”而是高唱“我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多想有那么一天,连五岁的小孩子也能够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多想有那么一天,在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时候,公民可以说“我相信,法律会为我主持公道”…… 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我也相信,对于一振兴中华民族为己任而不懈努力的炎黄子孙来说,这一天一定会到来
同学们,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为了社会,让我们携起手来,遵纪守法,共同迎接更加美好的明天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