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这里有个环保宣传活动,需要分林业局的演讲稿,这演讲稿该怎么写
尊敬的各位领导、XX、XX们: 究竟是什么力量把原本互不相识的我们牵引到一起。
首先我们要感谢这次举办宣传活动的单位,是他们利用媒体的力量架起了沟通的桥梁,让我们得以相聚一堂。
同时,我们还应感谢我们内心的力量--热爱自然、珍视生命,是这信仰的力量,把我们引领到这里来。
热爱自然、珍视生命,简简单单的八个字,但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
在这样一个工业文明为人类带来诸多便利的年代里,那些一心追求简朴生活,能够静下心来关心身边花鸟虫鱼的有心人,可以算作当代的理想主义者;在中国这个工业文明日益发达的国度里,致力于环保事业的热血青年越来越多。
就以我们林业局为例吧:我们是一个具有奉献精神的团体。
我们长期以来XXXXXXXXX,一如既往,风雨无阻。
在XXXX活动中(具体的结合实际去写) 我们还是一个朝气蓬勃的团体。
在通往天人合一的理想之途上,我们不再满足于做一个洁身自好的保守主义者,我们希望利用林业局在环保方面的专业优势为环境恢复和环境美化贡献力量。
我们首先,我们将对XXX的三个乡镇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当地人民的林地保护意识。
然后根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的采取宣传板、横幅、宣传小报等形式生动的展示林地重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我们还将采用座谈的形式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部分企业和群众代表探讨林地恢复与可持续利用的方案等。
用我们的技术贯穿于林地保护宣传中,以调动当地干群的积极性。
我们将竭尽所能让家乡父老明白环保的重要性。
只有保护自然,保护林地,人类才得以安宁。
我们将倾尽所学,民众了解退耕还林是人类向自然的偿还,只有做出补偿,人才能与自然重归和谐。
我们还将力所能及地给出科学合理的规划设计方案,让父老乡亲看到合理利用的美好前景。
只有看到希望,人们才能积极响应。
我们不知道,我们这一切的努力究竟对改变家乡面貌起多大作用,但是,总有一种力量,它让我们抖擞精神;总有一种力量,它驱使我们不断追求正义、爱心、良知。
这种力量来自于你,来自于我,来自于我们中的每一个人,来自于我们内心对生命的深深敬畏,对自然的不变爱恋
谢谢大家 ============================= 码了那么多字,如果觉得还可以,就采纳吧
跪求 以规范执法 文明执法 树立良好形象为题的林业方面的演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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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城管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二OO八年五月三十一日)芗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构建和谐芗城的重要力量,在构建和谐芗城中,既责无旁待,也大有所为。
我们必须认真分析和正视城管执法队伍中存在的不和谐问题,顺应当前形势发展,积极探索文明和谐城管的发展路径,坚持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城管,切实担负区委、区政府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一、当前影响和谐城管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目前,我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总体形势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既损坏了我们的队伍形象,也影响着城市的和谐与发展。
一是在队伍建设上,一些不良现象应当坚决予以纠正,有的执法中队对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标准不高,重完成任务、轻队伍建设,一手软、一手硬的问题仍然存在;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建设重视程度不够,队伍建设缺乏一套系统全面的管理措施,必然引起部分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迷失和思想上的混乱,缺乏正确的价值追求和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部分执法队员的能力、素质难以适应新形势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依法行政的需要、树立和谐城管的需要。
有的队员学习态度不端正,从事城管工作多年,不会办理行政处罚案件,不会制作法律文书,仍然按照队员撕小票、大队长签批的违法方式处罚相对人,办理的个别执法案件,给局里工作带来很大被动;有的队员思想状态差,业余时间生龙活虎,工作期间萎靡不振,疲沓拖拉,不思进取;有的工作得过且过,自我要求不严,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有的思想僵化、守旧,不会也不学做群众工作,对执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不钻研思考,等靠思想严重,满足于一般的工作方法,工作点子少,办法不多,缺乏开拓进取精神,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个别执法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方法简单、程序随意、行为粗暴等现象时有发生,冷、横、硬,言语不文明的不良习惯尚未改变;有的队员为群众办事服务意识较差,不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甚至弄权、耍态度,一件事让当事人跑几趟得不到解决,个别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机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层执法大队服务工作搞得不尽人意,不去考虑怎么围着基层转,而是让基层围着自己转,服务不热情、办事不利索的问题也还存在;个别执法人员也还存在不能廉洁奉公的问题,吃、拿、卡、要的问题还没有彻底杜绝,社会上颇有微词,“要让人不知,除非已莫为”,这一苗头应当引起高度警觉。
二是城管执法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要解决执法境界、执法标准、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我们常说有多高的境界应有多高的标准,有多高的标准就有多高的水平,“取法乎上,仅得乎中,取法乎中,仅得乎下”,有的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放弃了坚持高境界、高标准的要求,城管工作上和芗城区过去情况比,和自己过去工作比,标杆不高,眼界不宽,满足现状,缺乏与其他先进城市比学赶超的创新活力、创新动力。
新机制运作、新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网格化、精细化执法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周点评、月通报、季考核的督查考核奖惩机制还需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执法队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要切实得到改变。
特别是部分中队负责人及执法队员,全局意识差,中队之间、队员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喜欢单打独斗、各自为战,没有把全体执法力量当作一个整体,而是中队之间视为陌路,甚至互设障碍,对一些较大的强制执行案件,不顾后果,不请示领导,一个小组就敢行动,造成很大被动。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们的执法合力和效果。
三是法定执法职能有些没有展开,有些还不到位。
环境卫生执法的监督检查还不够到位,有的执法队员认为环境卫生与自己无关,对环境卫生违法现象熟视无睹;市政设施、园林绿化执法还未真正展开,甚至还未破题,环保执法上视野不宽,监管措施不够到位,在解决建筑材料及土头、垃圾运输车沿街洒漏、建筑拆迁工地噪声粉尘污染,商业噪声污染、露天焚烧垃圾等老大难问题上办法不多,查处不够积极主动。
四是社会宣传工作仍需加大强度。
城管形象的损与荣,内因在于城管队伍自己,重树社会形象的根本出路也在于自己,树立良好形象除依法文明地推进工作外,还要用扩大社会宣传来加快形象提升的速度和质量,引导社会各届关心、理解、支持城管工作。
五是部分工作反弹现象比较突出,一些顽症还没有得到长效治理,个别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路段和区域费了很大气力整治出来,但巩固工作措施不够到位,违章行为时有反弹。
一些地方的造时未能有效地控制,流动摊贩转移到小区内和背街小巷以及城市“牛皮癣”从墙上转移到地上、柱子上,成为影响市容的又一顽症。
六是对城管协管员使用上存在很多问题,有的责任不明确,协管员三五成群,对走过路段的违章问题熟视无睹。
有的过分依赖协管员,随意增加协管员的工作强度和工作时间,甚至以协管员代替执法队员,执法队员成了协管员的监督员。
带领协管员徒步执法不能很好地坚持,每天坐车转一圈了事,问题积累越来越多。
对以上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
二、坚持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城管做好形势下的城管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城市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我们必须首先要注入和谐亲民理念,树立良好形象,坚持文明执法,创新工作方式,正确把握政策法律尺度,耐心做好说服劝导工作,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统一,努力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执法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和谐,执法部门与管理部门的和谐。
城市管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贴近市民、服务市民、惠及市民,让市民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和谐。
同时还要把握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体现和谐社会的包容精神、民众观念、服务价值观。
在执法过程中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彰显人文关怀,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的和谐,做到执法目的与执法效果的有机统一。
现代城市应当有现代化的管理。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城市承载的经济社会活动量越来越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原来的管理方式、方法和手段难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管理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城市现代化管理水平。
一要坚定做好城管执法工作的信心。
城市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环境就是生产力,就是竞争力,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是提升城市品牌和城市竞争力,加快城市发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七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任务中明确提出:要“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大机构整合力度,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
区委、区政府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给予高度的重视,也寄予很高的期望。
我们城管执法走的就是大部门体制的综合执法道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随着综合执法体制的不断完善和深入,我们的职能将不断增加,我们的执法领域将不断扩展,我们的队伍将不断地壮大,我们的各项待遇也会逐步得到提高。
可以说,我们这项工作是一个前途光明、大有可为的事业,关键是要看我们这支队伍能不能经得起考验,能不能肩负起这份神圣的使命。
二要注入构建和谐城管的新思维。
古语云:“以和邦国,以经百官,以谐万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本质是通过执法维护城市的社会和谐,只有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做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城管执法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促进而不是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才能通过城市管理真正营造和谐共荣的局面。
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要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合理配置权力,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切实贯彻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要求,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把疏导与治理、治本与治标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灵活采用行政指导、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行政扶助、说服教育等多种行政管理方式,切实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城管执法的和谐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城市管理执法与市民的和谐,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亲民爱民、执法就是服务”的思想,处理好“城市脸皮与市民肚皮”、“繁荣”与“市容”、“法律”与“自律”的关系,坚决纠正“靠文明执法执不了法、靠程序执法执不成法、靠服务执法执不好法”的错误认识,注入和谐新思维,尊重行政相对人,痛下决心解决简单执法、野蛮执法、违法执法和放任自流、该罚不罚、执法不作为两个极端问题,塑造城管和谐执法新形象。
二是要处理好各执法中队、科室之间的和谐,和谐对内就是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就是生产力,团结出成绩,团结出干部、团结出健康,要创造一流的业绩,建设一流的队伍、树立一流的形象,团结和谐是基本条件。
大家以大局为重,有宽广的胸怀,消除一些不和谐的音符,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要相互配合,决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而牺牲全局利益。
谁要是闹不团结,无事生非,大家就要让他难堪、吃亏。
谁要破坏城管执法队伍的形象,我们就先砸他的饭碗。
三要坚持城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对城管行政执法队伍要严格管理,强化培训,努力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依法行政。
广大城管执法人员务必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何为文明执法
文明执法就是执法人员以人为本,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日常管理和办理各种案件,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公开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的执法行为。
文明执法是一项综合指标,涵盖的内容很丰富,包括着装是否严整,语言是否文明规范,执法依据是否正确,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执法行为是否简单粗暴等,它是执法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衡量执法人员执法素质的标准和尺度。
正确理解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和执法为民的辨证统一关系。
严格执法是文明执法的前提和基础。
文明执法并不代表不敢执法,而是公开、公正、严格执法的表现形式。
如果忽略严格执法,无视法律法规存在,一味的外表文明其后果只能是行政不作为,损害的是政府机关的权威和形象。
执法为民是文明执法的归宿。
我们创卫、整治市容和环境卫生,归根到底就是要为市民提供一个更加亮丽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那么,应该如何做到文明执法树立形象呢
首先是要学法、懂法。
文明执法要有一定的自律性,要求每一位执法人员必须有健康的身体,还要有较高的自我修养和熟练的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做到有法可依,学以致用,精通执法流程。
突破执法程序的任意性,执法人员的低素质性。
其次是规范服务程序,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始终坚持“三先一首”原则,即:“敬礼在先,劝导在先,教育在先和首违不罚”的原则。
在工作中充满热情,在环节上规范清晰,使违章者心悦诚服,减少周围群众的无端指责,以便于现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再次是效率意识。
城管执法机关工作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强调工作效率是十分重要的。
每一位执法工作者必须自觉强化效率意识,在热情、周到、及时、高效地履行服务职能(管理职能)的同时,还应更积极探索执法效率途径,降低执法成本,提升执法质量,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是形象意识。
今年是构建和谐城管年,我们队伍形象的好坏决定着群众对我们的看法,这就要求每一组队员上路巡查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使用“请、你好”“您已违反某某相关法律法规第几条,第几款,请配合我们的工作”等等文明执法用语,切记不可态度简单、粗暴、语言粗俗、举止轻浮,流里流气的,否则那只会不利于我们工作的开展,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四要不断创新城管执法新方式。
要坚持“刚柔并济”的执法原则,把服务与管理结合起来,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从运动管理向制度管理转变,从问题管理向预防管理转变,要坚决摒弃“穿新鞋、走老路”的惯性思维,解决新问题,探索新方法,牢牢掌握执法主动权,在继续依法采取行政审批、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传统的强制性管理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灵活采用善意指导提示、行政合同、创优评比、表彰奖励、说服教育等柔性管理方式。
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积极实施人性化执法,执法中体现人文关怀,对社会弱势群体实行“三种处罚”制度,即首次违法不处罚,二次违法低限处罚,屡教不改者按上限处罚。
今后,在市容管理方面,凡涉及处罚都要慎而又慎,凡涉及强制手段,都要经过分管领导以至局里批准。
要坚持堵疏结合的执法原则,逐步改变以控制性管理为主的思维方式,积极协调有关单位、个人改善市场功能,新建便民蔬菜、花卉跳蚤市场,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减免税费,为流动商贩进店入室规范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要发挥社区居民、经营户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积极性,鼓励建立自管组织,减轻城管执法工作压力。
要把城管执法工作的治理力度与经济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把具体的城管执法与保持社会的生机活力和谋求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提高城管执法工作的创新力,适应不断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求一篇建党90周年的演讲稿,题目是“永远跟您走”,最好是有关林业方面的。
跪谢
2011年将会迎来建党90周年的重大日子,90年来的光辉历程,90年来的伟大成就…… 九十年前,在苦难深重的中国,一个伟大的政党诞生了,她就是我们的母亲——中国共产党。
九十年的风雨历程,九十年的光辉历程,九十年的伟大成就,使我们的党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国际资本主义、帝国主义的势力侵入中国,中国的社会结构由封建社会逐步演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中国人民为了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统治进行了英勇不屈的斗争,但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和资产阶级领导的辛亥革命都以失败而告终。
历史证明,中国的农民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它们的历史局限性和阶级局限性,都不能领导民主革命取得胜利。
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才能发展中国。
党的一大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正式成立。
从此,中国诞生了完全新式的、以共产主义为目的、以马列主义为行动指南的、统一的工人阶级政党。
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给灾难深重的中国人民带来了光明和希望,给中国革命指明了方向。
正如所说的那样,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是一个开天辟地的大事变。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目就为之一新了。
中国共产党走过了整整九十年光辉的历程。
九十年来,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了艰苦卓绝的奋斗,战胜了各种艰难险阻,是中华民族获得了解放,建立了独立自主的国家。
特别是1978年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后,国家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帮助了人们走上安稳、富裕的生活。
这就充分的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一直在为人民谋幸福。
任何国家都有权选择适合自己国情的发展道路和政治体制。
中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
历史和中国的国情选择了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视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许多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使党群关系得到加强。
特别是在帮助贫困落后地区的百姓制定方针政策方面,积累了不少的经验。
在雪灾、汶川地震等重大事件的救援工作中的表现,都在人们的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中国共产党在这90年来的光辉历程中所取得的伟大的成就,是我们每位中华儿女有目共睹的。
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母亲,领导中国人民推翻了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这三座大山,取得了国家的独立,人们的解放,建立了新中国,使中华民族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发展成为如今繁荣昌盛的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母亲,带领我们走向新世纪的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母亲,用生命换来了现在和平安康的社会…… 光辉的历史,伟大的成就,是党在过去的九十年的最好写照;同时,共产党及共产党人面前的道路还很长很长,而且很艰巨,甚至有发生一些曲折的可能,但是,共产党前进的步伐坚定不移,不可阻挡。
中国共产党—我们的母亲,将会在以后的发展中设计出更加宏伟的蓝图,从而引领中国迈向新的时代,新的辉煌。
急,求一篇领导对林业管护员的演讲稿
为了切实加强 城区一面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林业法律、法规以及《**市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聘用两名专职护林员。
经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管护范围**街道**村的生态林地**个小班,面积共**亩,具体位置详见附件:小班因子界定图。
二、主要责任1、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及《**省生态公益林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保护好森林资源,确保所看护森林不发生火灾、不发生乱砍滥伐以及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现象。
2、协助村(居)民委员会和林业站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和制订防火公约。
负责管理本责任区及周边野外用火的督促检查,落实乡规民约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的执行,制止各类违章用火。
若发现森林火灾,应第一时间及时报告当地村(居)委会和林业站负责人及森林防火指挥部值班室,并迅速参与火灾扑救,协助调查火灾案件。
3、按照《**市护林员管理办法》规定,定期巡护本责任区的森林。
火险高等级期间,必须坚持全日巡查,建立护林工作登记簿,记载每天护林巡山中发现的各方面情况,尽职尽责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4、积极参与村(居)委会组织护林责任区内的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5、发现森林病虫害疫情的应及时报告林业部门,并协助开展各种的森林疫情监测工作,及时制止森林病虫害传染源出入责任区。
6、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并及时向林业部门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非法采脂和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
7、协助处理本责任区的山林权属纠纷。
8、参加护林员每月例会,了解和反映林农对林业生产的要求与建议。
9、护林员对所辖责任区内各种危害森林资源现象,都应做到第一知情者并及时报告,同时,要积极完成林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10、认真管护责任区内的新造林地块,制止牛、羊进入和人为破坏行为。
若发生上述现象应及时报告市森林公安分局,并协助处理。
三、主要权利1、对盗砍滥伐森林,乱捕滥猎野生动植物等违法违纪问题,护林员有权制止并报请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2、对不听劝阻野外用火单位或个人,护林员有权制止并现场扭送林业公安机关或报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3、对不按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采伐林木的,护林员有权给予制止,并向村(居)民委员会及林业部门报告。
4、根据《封山育林》规定,有权制止牛羊进入新造林地块和人为破坏行为。
四、工资发放形式与标准专职护林员每月工资300元\\\/人,本管护合同签订后,由市林业局每月给于预发基本工资200元\\\/人,全年工资余额1200元作为责任制工资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后兑现。
五、奖惩办法(一) 护林员聘用期间,能认真履行《管护合同》,管护责任区内无森林火灾(警)、封山育林区幼林(苗)无被牛、羊残踏及人为破坏、无盗砍滥伐、无乱捕滥猎现象,视为聘用期间考核合格,予以发放1200元责任制工资。
(二) 护林员聘用期间,有下列事迹的,由市林业局在年终时给予表彰,再给于奖励工资总额的10%-20%:1、制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避免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遭受重大损失的;2、拯救、保护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有功的;3、制止或检举破坏林木、乱占滥用林地直接责任人有功的;4、为保护国家和集体森林资源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的;5、对新造林地块的幼林(苗)看护认真,使新造幼林(苗)无人为损坏或牛羊残踏的。
(三)护林员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情节轻重给于扣发全年工资总额10——20%的处罚。
1、不认真履行管护职责,造成本责任区森林资源损失的;2、封山育林区幼林(苗)被牛、羊残踏严重的或人为破坏严重的;3、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进入林区施工或建坟墓,或者不制止、不报告,发生林木或幼林(苗)遭受严重破坏的;4、在本责任区发现可能引起森林火灾(警)隐患,不报告且采取措施不力的,导致森林火灾(警)发生的;5、以权谋私,弄虚作假,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6、无故缺席护林员例会的。
(四) 护林员聘用期间,管护责任区内被盗伐材积3立方米、滥伐材积15立方米、破坏林地面积20亩或发生森林火灾的,封山育林区幼林(苗)被牛、羊残踏600株以上或人为破坏的,视为考核不称职,扣发全年责任制工资1200元并予以辞退。
因护林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森林火灾事故(过火面积1500亩以上),或造成大面积森林资源或幼林(苗)被摧残破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1、本合同未尽事宜,进行协商解决。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3、本合同一式五份,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份,村委会一份,护林员一份,镇(乡、街道)林业站和市林业局各存档一份。
附:管护山场位置小班因子界定图甲方: ** 村(居)委会 主任(签字): 乙方:护林员***、***(签字):见证方: ** (街道办事处) 主 任 (签字): **市林业局 局 长(签字):年 月 日
关于空气污染的演讲稿100字数
大家好。
今天我所演讲的题目是空气污染.空气污染是大气科学的一个新分支,它是研究在不同气象条件下,进入大气的污染物在大 气中输送、扩散稀释、转化和移除的规律及应用的科学。
本学科萌芽于20世纪20年代, 1921年英国人便进行大气扩散试验,但只是到了50年代后,现代工业的发展和城市人 口高度集中,相继出现了严重的城市或工业区污染事件,以1952年12月的伦敦烟雾事 件为例,夺去了四千多人的生命,这些促使人们对大气污染的广泛关注和研究,到60 年代便逐渐形成这门独立的新学科。
空气污染 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过程,向大气中排进了一些有害物质(称污染物),当排入量够多(污染物浓度达一定限度),则使原来洁净空气的品质下降,若这种情况维持时间 够长,便会对人类、动物、植物和大气中的物品产生危害和不良影响,这种大气状态称为空气污染。
组成空气污染有三个要素:污染源、污染物浓度、对人和生物有危害。
洁净大气是人类赖于生存的必要条件之一,一个人在五个星期内不吃饭或5天内不 喝水,尚能维持生命,但超过5分钟不呼吸空气,便会死亡,人体每天要吸10—12立方 米的空气。
由此可见,消除空气污染或保持污染浓度低于某个限度之下,是何等重要。
污染源与污染物向大气排入有害物质的源地称污染源,进入大气的有害物质称污染物。
大气污染源分人工源和自然源, 大气污染的危害与影响 大气污染对人类及其生存环境造成的危害与影响,已逐渐为人们所认识,归结起来有如下几个方面: 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人体受害有三条途径,即吸入污染空气、表面皮肤接触污染空气和食入含大气污染物的食物,除可引起呼吸道和肺部疾病外,还可对心血管系统、 肝等产生危害,严重的可夺去人的生命。
②对生物的危害。
动物因吸入污染空气或吃含污染物食物而发病或死亡,大气污染物可使植物抗病力下降、影响生长发育、叶面产生伤斑或枯萎死亡。
③对物品的危害。
如对纺织衣物、皮革、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文化艺术品等,造成化学性损害和玷污损害。
④造成酸性降雨,对农业、林业、淡水养殖业等产生不利影响。
⑤破坏高空臭氧层,形成臭氧空洞,对人类和生物的生存环境产生危害。
⑥对全球气候产生影响,如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增多会导致地球大气增暧,导致全球天气灾害增多,又如烟尘等气溶胶粒子增多,使大气混浊度增加,减弱太阳辐射, 影响地球长波辐射,可能导致天气气候异常。
如何防治大气污染,减轻大气污染的危害与影响,构成了当今重大而紧迫的研究课题。
大气污染的防治 防治大气污染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个人、集体、国家、乃至全球各国的共同努力,可考虑采取如下几方面措施: ①减少污染物排放量。
多采用无污染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力发电)、改革能 源结构,用低污染能源(如天然气)、对燃料进行预处理(如烧煤前,先进行脱硫)、改进燃烧技术等均可减少排污量。
另外,在污染物未进入大气之前,使用除尘消烟技 术、冷凝技术、液体吸收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等消除废气中的部分污染物,可减少进 入大气的污染物数量。
②控制排放和充分利用大气自净能力。
气象条件不同,大气对污染物的容量便不同, 排入同样数量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物浓度便不同。
对于风力大、通风好、湍流盛、对流强的地区和时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强,可接受较多厂矿企业地逆温的地区和时 段,大气扩散稀释能力弱,便不能接受较多的污染物,否则会造成严重大气污染。
因 此应对不同地区、不同时段进行排放量的有效控制。
③厂址选择、烟囱设计、城区与工业区规划等要合理,不要排放大户过渡集中,不 要造成重复迭加污染,形成局地严重污染事件发生。
④ 绿化造林,使有更多植物吸收污染物,减轻大气污染程度。
通过以上的讲解,大家知道空气对于我们人类的重要性了吧,从现在开始请大家保护环境,植树造林,创造个美好的生活环境吧
刮风可以吹散雾霾,根治还是要解决工业污染,全民齐心对抗雾霾保护环境,雾霾天出门还是要戴口罩的,普卫欣美国进口的天猫有,能有效过滤pm2.5今天,我的国旗下讲话就是这些,谢谢大家。
森林防火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林业局长“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大讨论发言稿怎么写
可以就以下三个方面写写:一、开展本次大讨论的背景、原因、意义二、这次大讨论的具体要求三、这次大讨论的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