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森林防火演讲稿
森林防火条例 (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除城市的市区外,一切森林防火工作,都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
国家积极支持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科学技术。
第四条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对森林防火工作负责重要责任,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五条 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章 森林防火组织 第六条 国家设立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其职责是: (一) 检查、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的实施,指导各地方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 组织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重大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三) 协调解决、自治区、直辖市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防火的重大问题; (四) 决定有关森林防火的其他重大事项。
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
第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本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
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工作。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政策,监督本条例和有关法规的实施; (二)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制定森林防火措施,组织群众预防森林火灾; (三)组织森林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四)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防火专业人员; (五)检查本地区森林防火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组织有关单位维护、管理防火设施及设备; (六)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火灾; (七)配合有关机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 (八)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
未设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地方,由同级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
第八条 林区的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铁路、农场、工矿企业、自然保护区和其它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村屯、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单位范围的森林防火工作。
森林扑火工作实行发动群众与专业队伍相结合的原则,林区所有单位都应当建立群众扑火队,并注意加强训练,提高素质;国营林业局、林场,还必须组织专业扑火队。
第九条 在行政区交界的林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组织,商定牵头单位,确定联防区域,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营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林区建立森林防火工作站,检查站等防火组织,配备专职人员。
森林防火检查站的设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森林防火检查站有权对入山的车辆和人员进行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大面积国有林区开展航空护林,加强武装森林警察部队的奸商,逐步提高森林防火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
第十二条 有林的和林区的基层单位,应当配备兼职或者专职护林员。
护森员在森林防火方面的具体职责是: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
在林区应当建立军民联防制度。
第十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第十五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烧荒、烧草场、烧灰积肥、烧田埂、烧秸稞、烧山造林和火烧防火隔离带等生产性用火,必须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单位批准,领取生产用火许可证。
经批准进行生产用火的,要有专人负责,事先开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有组织地在三级风以下的天气用火,严防失火。
(二)进入林区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从事林副业生产的人员,应当地指定的区域内活动,选择安全地点用火,在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用火后必须彻底熄灭余火。
(三)进入国营企业事业单位森林经营区内的活动的,必须持有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核发的进入林区证明。
第十六条 森林防火期内,在林区作业和通过林区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安设防火装置,并采取有其他有效措施,严防漏火、喷火和机车闸瓦脱落引起火灾。
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
在铁路沿线有引起火灾危险的地段,由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开设防火隔离带,配备巡护人员,做好巡逻和灭火工作。
在林区野外操作机械设备的人员,必须遵守防火安全操作规程,严防失火。
第十七条 森林防火期内,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第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有计划地进行林区的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一)设置火情了望台; (二)在国界内侧、林内、林缘以及村屯、工矿企业、仓库、学校、部队营房、重要设施、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等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或者营造防火林带; (三)配备防火交通运输工具、探火灭火器械和通信器材等; (四)在重点林区,修筑防火道路,建立防火物资储备仓库。
开发林区和成片造林,应当同时制定森林防火设施的建设规划,同步实施。
第二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防火专用车辆、器材、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保证防火灭火需要。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当联合建立森林火险监测和预报站(点)。
各级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
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和高火险天气警报。
第四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二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同时逐级上报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
省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为主管部门对下列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一)国界附近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特大森林火灾; (三)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四)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五)二十四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六)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八)需要中央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第二十三条 扑救森林火灾,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
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残疾珍员、孕妇和儿童参加。
第二十四条 扑救森林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做好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交通运输工具;邮电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的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妥善安置灾民;公安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商业、供销、粮食、物资和卫生等部门,应当做好物资供应和医疗救护等工作。
第二十五条 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第二十六条 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国家职工(含合同制工人和临时工,下同),由其所在单位给予医疗、抚恤;非国家职工由起火单位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起火单位对起火没有责任或者确实无力负担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医疗、抚恤。
第二十七条 扑火经费按照下列规定支付: (一)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工资、旅差费,由其所在单位支付; (二)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非国家职工参加扑火期间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以及扑火期间所消耗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肇事个人支付;火因不清的,由起火单位支付; (三)对本条第二项所指费用,火灾肇事单位、肇事个人或者起火单位确实无力支付的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支付。
第五章 森林火灾的调查和统计 第二十八条 森林火灾为分: (一)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一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 (二)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公顷以上不足一百公顷的; (三)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百公顷以上不足一千公顷的; (四)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一千公顷以上的。
第二十九条 发生森林火灾后,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森林防火指挥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等进行调查,记入档案。
本条例条二十二条第三款第一至三项所列的森林火灾,以及烧入居民区、烧毁重要设施或者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森林火灾,由省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建立专门档案,报中央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办公室。
第三十条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的要求,进行森林火灾统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统计部门。
森林火灾统计报告表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家统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事迹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一)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法规,预防和扑救措施得力,在本行政区或者森林防火责任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森林火灾的; (二)发生森林火灾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扑救的,或者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有显著成绩的; (三)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尽力扑救,避免造成重大损失的; (四)发现纵火行为,及时制止或者检举报告的; (五)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中出项献的; (六)在森林防火科学研究中有发时创造的; (七)连续从事森林防火工作十五年以上,工作在成绩的。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第一项至四项行为之一的,处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五项行为的,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或者警告;有第六项行为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五十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一)森林防火期内,在野外吸烟、随意用火但未造成损失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进入林区的;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的; (四)有森林火灾隐患,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通知不加消除的; (五)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 (六)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
对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防火工作中有失职行为的人员,还可以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决定。
当事人对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四条 违反森林防火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应当处以拘留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所指的林区,由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划定,报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本条例自1988年3月15日起施行。
谁能给一篇关于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得演讲稿的范文
目部安全长、技术员、质检员现场支护情况,统一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同时,项目部制定了《安全标准化现场检查验收评比标准》、《安全问题交接班会制度》、《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十多项措施规定。
基本上做到了每一项工作,都有严密的规范要求,严格的考核办法,严密的奖惩措施。
我们就是靠这些管理措施、办法、制度管理项目,管住现场-。
使施工现场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有责可负;二是把质量管理做为信誉之源、效益之源、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在体现。
按照项目部对工程“出精品、树样板”的质量要求,我们提出创优目标。
为此,我们首先抓全员的质量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大大提高了广大职工的质量意识。
其次建立全员质量保证体系。
把每一项工程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职工、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序,并层层签定了责任状,把质量目标履行情况同单位和个人的利益直接挂钩。
并坚持重奖重罚、不讲情面。
再是在质量管理上,坚持“五项制度”,即:质量目标管理制度、质量问题通知单制度、质量事故(问题)有限赔偿制度、质量问题举报制度、质量档案制度;在过程控制上强调“六不准”。
即:砂、石料、水泥不计量不准拌合;技术人员不在场不准施工;砼没有自动计量、砼输送泵不准施工;砼表面水泡麻面不准随意涂抹;隐蔽工程不经监理签证不准施工;上道工序不经检查、评定、不准转入下道工序。
从而实现了整体创优目标。
对安全检查实行“五查”即: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查事故处理,查整改,使各种制度和过程不会出现形式主义;三是强化现场容貌建设,优化施工环境。
施工受地形条件的限制,标准化施工、场容场貌布置上有一定难度,我们本着“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采用高挖低填分台阶、分层次砌挡墙等方法,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间。
在现场树起了醒目的标语牌、安全警示牌、工序标示牌、工程概况介绍牌,平面布置图等“四牌一图”;各关键点都立起了彩门,书写了标语口号,安插了彩旗。
材料、机械都按标准堆码停放,现场道路全部硬化,标牌醒目,材料和机械设备堆码整齐、停放有序、标示清楚。
施工厂区、生活区布局合理、安全整洁。
四、抓关键环节:要害部位重点抓安全安全质量管理是项目管理活动的两个重要方面。
项目部把安全质量工作作为两个既相对独立,又存在必然联系的系统来看待。
安全质量系统中都存在诸多管理要素,而且由于建筑产品具有多样性,施工过程变化大且规则性较差,这就使得安全质量这两个系统工程中的管理要素是动态的,而且重点不断变化的,这就要求项目部在安全、质量管理中也要相应实话动态重点管理。
一是对安全重点实行动态管理。
项目部针对施工特点,制定了完善、详实、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除一般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制定了阶段性、季节性及单项内容的工作技术措施。
在措施中,我们将施工生产分为“现场布置、基础开挖模板安装与拆除、高空作业、脚手架、施工用电、季节性施工”等十几个不同阶段、专业性项目,从中确立了近百个易发事故的关键点,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管理,有效地控制了事故的发生;二是对工程质量实行动态管理。
该工程除土建外,还有暖通、空调、消防、网架、电梯安装等,在整个质量控制过程中,项目部依据九千质量标准,从“明确目标、制定方案、措施实施、跟踪检查”四个环节控制工程质量,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之间,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与各分部分项工程之间建立了有效的质量控制网络,保证了工程创优目标的实现。
通过对系统工程的动态重点管理,有效地预防了安全、质量事故隐患,使施工生产得以顺利进行。
三是对其他关键部位实行动态管理。
在安全用电的管理与使用中,我们特地安排一名电器工程师和一名电工人员专门负责巡查变压器和高压电缆及施工现场内用电线路,确保施工用电的安全;同时项目部还购置了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桶、铁锹和防火用砂,做好了充分的物资防护准备工作;为了防止高空坠物伤人,采用双层防护棚;外架采用工字钢悬挑施工,每三层用竹箅子封闭;防护好四口、五临边;环境保护历来是文明施工的重点,项目部对废水、废气、噪音及施工车辆等都作了严格规定等等。
这些重点部位、环节的防护,有效的防止了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五、抓活动载体;让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用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载体,是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的有效形式。
项目部有意识的开展各种活动,把工作开展的扎扎实实、有声有色。
一是达标型活动。
根据工作目标,在科 本文来自文秘114 ,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室之间,施工队之间,工种之间展开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的安全施工竞赛,制定竞赛的内容、目标、方法和措施,利用挑战书,表决心等方法,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和参与安全文明施工的决心。
在开展项目管理年活动中,项目部同施工队签定了安全施工责任状明确了对安全标准现场化,工期、质量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严格管理,精心安排,科学组织,取得成效;二是先锋型活动。
即发挥党团在安全文明施工中的先进模范作用和典型带头作用,在党员中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党员安全先锋岗”“党员安全责任区”“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达标活动”,在班组之间开展“优胜班组、文明标兵”等活动。
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活动,安全形势一天比一天好,工程质量一天比一天硬,工程进度一天比一天快;三是开展交流型活动。
即在工作经验上开展交流学习,职工之间开展“拜师学艺”活动,项目部开展“走出去,请进来”的传经送宝活动,到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的操作工艺和管理方法;我们还参与了山东省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四是开展阵地型活动。
因地制宜利用黑板报、墙报、工地战报、录相片等型式把争优质工程保安全文明等方面的内容、方法、标准表现出来,供大家学习参与;我们制做了彩门、标语,努力做好宣传工作,大力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的良好气氛和安全文明的劳动竞赛的宣传活动,并且根据不同阶段的不同任务,提出一些口号,这些口号,深入人心,振奋精神;五是开展娱乐型活动。
寓教于乐在活动中达到职工自我教育的目标,在工程阶段性完成后开展联谊会、座谈交流,切磋技艺,达到共同进步,通过开展读书会,知识竞赛,学习安全文明的施工技术知识,提高素质,利用五一、五四等节日开展安全文明知识抢答,安全急救演练等活动,既丰富了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又使职工在活动中学到知识。
六、抓情感管理:让职工一心一意扑在施工上一是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预防“非典”工作。
项目部成立了预防“非典”工作领导小组,由项目部党政主管任组长。
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别是集团公司与分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多次到工地进行检查指导预防“非典”工作。
业主、监理还与项目部签订预防“非典”工作责任书。
为加强预防“非典”工作的宣传力度,项目部制作了4块宣传板、每天提供2份报纸等,让大家及时了解国家最新发布的信息,增强全体员工的“非典”防范知识。
项目部还采取每天对办公场所消毒二次,职工食堂为职工熬好中药,每天给职工测体温2次等积极有效措施,提高职工的免疫力;阻断传染源,在内部成立小商店,不联系发病区货物,职工不准探家等等。
二是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抓好三线建设。
项目部领导认为建家建线不仅是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地思想要求,更是江总书记“三个代表”要求地体现,因此施工队一上场,我们就把三线建家作为头等事来抓。
首先建立安居乐业地生活环境。
一上场,我们就把建好职工宿舍、食堂、洗澡堂等生活用房方在首位,对营区各种设施都作统一规划整顿。
为每一位职工统一配发了床、被褥、热水瓶等生活用品,使食堂内外清洁明亮,宿舍内外整齐统一,营区环境优美整洁,个人生活干净利落。
职工伙食历来是职工关注地焦点,为使职工既吃地好又少花钱,我们专门成立了生活科抓伙食调节,做到每餐四菜一汤,三餐不重样。
并制定了生日饭,病号饭,家属探亲饭三饭制度。
为了保护职工地身体健康,我们狠抓卫生健康,与驻地医院加强联系,为职工半年体检一次。
职工深情地说:“有了这么好的领导关心,这么好的住房等生活条件,我们感到了企业大家庭无比温暖,一定加倍的干好工作”;其次是建立健康向上的文化情操,启迪职工思想,为凝聚职工队伍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线职工大多数是青年,虽然长期住在工地,与钢筋为伍,与混泥土为伴,但都有求知、求美、求新的特点,内心都有高层次的追求。
我们在文化建设上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物力,成立了各种球类、棋类等兴趣小组,组织职工开展自己喜爱的活动,修建了职工之家,配备了电视,健身场所,并且合理调整安排职工的劳动娱乐时间,开展各种比赛,使紧张施工一天的职工在活动中消除疲劳,陶冶情操,焕然朝气;再是构筑团结和谐的企地关系。
我们项目部把坚持企地文明共建作为精神文明的一部分。
从“爱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加强宣传,维护周边环境,企地共建的开展,也赢得了驻地人民的理解和支持,他们也满腔热情地支持施工生产,为安全文明施工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本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题演讲稿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主讲稿,这个你就讲安全隐患所在,必须怎样去预防,以这个为主题进行宣讲。
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促进生产质量的提高演讲稿
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抓好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同志们:根据会议安排,我就分管的农业生产安全工作讲两点意见:一、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当前,全县正处于防冻、防火、防疫的关键时期,也是自然灾害的高发期、易发期,防御形势极为严峻。
各乡镇(街道事处)、各有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安全工作,确保防冻、防火、防疫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一)切实抓好动物防疫工作。
各乡镇(街道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动物防疫主体作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一要继续加强防疫工作,当前,虽然秋防工作已基本结束,但动物防疫这根弦不能有丝毫放松,特别是要把补防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二要严格按照上级的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提高监测密度和频率,扩大监测范围。
尤其对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新老疫点、交通沿线等关键部位,要定期进行监测,及时准确地掌握疫情动态。
三要进一步完善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动物疫情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储备好防疫物资,一旦发生疫情,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置。
四要对进出本区域的畜禽类产品严格把关,定期或不定期对本辖区内屠宰场开展检疫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
(二)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进入冬季,风大、草木干枯、气候干燥,极易诱发森林火灾。
各乡镇(街道事处)和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汲取往年的经验教训,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一要确保护林人员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对通往林区的公路和道路要严防死守,严禁任何人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组织护林人员对本辖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对可能存在火灾的隐患点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二要根据辖区内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按照责任状的要求,实行乡镇(街道事处)干部、林场场长、村干部包山、包林区责任制,切实做到“思想早发动、物资早准备、人员早到位、预案早落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和管火先管人”的指导思想,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要在林区村庄、主要路口、公路沿线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传警示标牌;要充分利用有线广播、宣传车等经常性地对村民进行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教育,让森林防火常识和法律法规家喻户晓。
四要严格按照“群众广泛参与,社会积极支持,部门齐抓共管,政府全面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各乡镇长(街道事处主任)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把森林防火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辖区不出现灾情。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搞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特别强调的是:林业部门要认真搞好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的协调、调度、指导和检查,确保把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气象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开展森林火险气象等级监测和预报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五要加强森林扑火物资的储备和扑火队伍建设,配置扑火机具,立足实战,扎实开展扑火实战演练和培训,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县级相关部门要做好应急队伍力量的储备。
县森林消防队要随时进入临战状态,确保发生突发事件能及时出动、有效处置。
(三)切实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在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基地产品检测、基地产品准出和质量追溯等方面建立健全质量管理的控制制度,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二要着力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生产基地。
三要加快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落实检测结果通报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切实抓好农村沼气安全工作。
沼气安全工作贯穿于沼气池的修建、维护、日常管理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管理和使用不当,轻则池坑崩塌、池体破裂,重则引发火灾、爆炸,造成人畜伤亡。
因此,各乡镇(街道事处)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做好沼气安全各项工作。
一要抓好农村沼气池建设安全工作。
冬季,是沼气池建设的黄金季节,建设施工量大,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县农牧科技局、各项目乡镇要加强沼气池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监督检查,坚持职业准入制和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建设行为,建设施工必须要有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要抓好农村沼气池用户的技术培训工作。
冬季气温低,沼气池产气量小,不少农户选择在这一季节对沼气池进行大换料和维护维修。
县农牧科技局要加强对沼气池换料和维护维修安全知识的宣传,抓好技术培训工作,相关人员下池前,必须进行动物试验,避免沼气中毒事故发生。
三要抓好农村沼气池管理工作。
随着我县农村沼气项目的不断实施,建池数量大幅增长,各乡镇(街道事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沼气使用安全知识,组织技术人员做好沼气灶具、输气管道等设备的检查、维修,防止漏气,厨房、猪圈等应保持通风透气,柴草等易燃物品与沼气炉具、沼气灯必须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避免沼气中毒和火灾事故发生。
(五)切实抓好其他农业安全工作。
要全面落实渔船安全、农机安全、防汛等安全责任,确保第四季度农业生产安全形势平稳,不发生安全事故。
二、强化措施,狠抓农业各项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当前正值农业生产特殊时期,为确保农业生产安全万无一失,各级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扎扎实实抓好农业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
抓好安全领导是关键。
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政府、部门“两个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与“一岗双责”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各乡镇(街道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亲自负责、亲自安排、亲自检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
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抓安全工作,要做到思想认识上有“位子”,工作安排上有“盘子”,检查落实上有“尺子”,要弄清政策、严格程序、加强督查、依法处理;分管领导要主动上手,自觉研究开展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乡镇(街道事处)要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辖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做到治理有责、守土安全,持之以恒抓好辖区内的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乡镇(街道事处)及有关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负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坚持依法行政,督查有关人员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增加农业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安全装备水平,坚决杜绝工作中出现的“重生产、轻安全”和抓安全“时紧时松、时硬时软”等问题,要把功夫下在“查隐患、堵漏洞、强管理”上,做到思想认识、安全措施、安全责任、执法监督“四个到位”,扎实有效推进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乡镇(街道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年初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认真梳理,查找漏洞,强化措施,切实把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下达的指标内。
要坚决执行《安全生产法》、《森林法》、《渔业法》等法律法规和责任书目标管理要求,对完不成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一查到底;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和抗拒执法的要严惩不怠,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问题监督,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直接责任;对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等问题要坚决依法依纪查处,绝不姑息。
施工现场进行消防演练监理部要咋样发言业主要求监理部在消防演练后要发言
建设方(甲方)只有土建(水电)工程师,施工员没有吧
《如何管理好工程项目》摘 要: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工程建设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因此,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值得人们去思考、探讨。
关键字:工程项目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竣工资料工程项目管理它是指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用系统工程的观点理论和方法对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所有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设备询价、施工、签证、验收等系统运行过程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以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从工程项目管理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而工程建设施工阶段是工程建设的实施阶段,是形成工程产品的最后一步,施工阶段各方面工作的好坏对工程建设产品优劣的影响是难以更改的。
本文就如何做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从以下几个方面谈一些肤浅的体会,由于工作实践经验有限,在文中难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1.工程项目管理部的建设 在完成监理和施工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后,工程项目管理就正式进入现场的施工管理阶段,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在施工现场建立相适应的工程项目管理部,作为建设方或者是总承包方,在建立工程项目管理部时需要做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1.1工程项目部人员配备 我们可以根据建设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合理配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一般的工程项目部是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和若干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是必须明确和必不可少的。
1.2制定规章制度 制定各种基本的工程项目部规章、制度,明确项目成员权责,以免在工作中产生混乱,影响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实施。
因此,在工程项目管理部成立后,公司可以责成工程项目经理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要求组织、制定各种基本的项目部规章、制度,划分项目部各成员的权责。
这样项目管理者才有可能发挥每一个成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内部环境。
2.“四大目标”控制的管理 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四大目标控制是一个相互关联的整体,四大目标控制之间既存在着矛盾的方面,又存在着统一的方面。
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充分考虑工程项目四大控制目标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注意统筹兼顾、合理确定四大目标,防止发生盲目追求单一目标而冲击或干扰其它目标的现象。
2.1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 工程质量控制是工程项目的生命,要想成功地管理好工程项目就必须将质量问题作为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工程项目管理部应经常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强调质量问题,树立质量高标准的理念,要以质量立信誉,以管理求效益,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2.1.1科学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 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和重要部分。
工程项目经理必须重视制度的建立,在施工现场必须抓好督促及落实工作,并要在原有的规章制度基础上,根据该工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各种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地管理人员的职责,且成文张贴于工地办公室,以便对照执行。
同时明确各种机具、用电以及外墙脚手架等设备的操作和维修制度,由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保证各项工作到位,同时要强化计划管理,根据总进度要求,针对施工实际及时修正计划,实现对重要节点的控制,使计划管理处于最佳状态。
2.1.2提高认识,加强对一线人员的管理 要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必须思想领先,即首先要提高管理意识。
由于工程施工工人流动性大,普遍技术素质差,质量意识薄弱,只重工作进度,忽视工程规模及质量,安全意识差,给施工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对这些意识和做法要彻底改变。
具体的做法是实施“一选择、二教育、三管理”的原则。
一选择即对施工工人实行“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那些安全意识差、技术素质低、不服从管理的施工工人必须淘汰。
二教育即是对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对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范要求进行岗前考试。
对各施工班组工人必须实行奖罚分明的制度,以充分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发挥工人的主导作用。
三管理即是在施工前必须向生产工人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每道工序,实行跟踪、监督、记录、复查或抽查,从技术措施到实际操作中严格把好质量关。
坚持自检、互检、抽检相结合;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准施工的具体做法,特别对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种及工序进行专职跟踪施工,以强制的手段来克制质量通病,改变不规范的做法。
2.1.3组织施工,努力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在以工程项目经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要把一个施工现场的许多单位组织起来,有节奏地、均衡的、互不干扰的进行施工,使其达到工期短、质量好、保安全、成本低的效果,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它包括技术、质量、安全、材料、进度和施工现场等各项管理工作。
因此,在施工管理中,必须实行制度化、网络化,使各项管理形成制度化。
工程项目经理要经常组织召开专业业务分析会,要把各个专业业务分析的结论、信息及时反映给相关单位及人员,能更好地实现对现场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
在工程的管理上要严格按照“三检查、二坚持、一过硬”(即自检、互检、复检;坚持按图施工,坚持按规范施工,质量过硬的方针进行施工,做到挂牌施工,责任到人,思想到位。
对质量管理采取攻通病、创优良、上水平,使工程质量达到优良,将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的萌芽中,对每一道工序都进行验收,力图以管理制度来提高工程质量,以技术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
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和民工的安全意识。
公司要舍得花人力、物力、财力搞好安全设施,施工管理人员要尽职尽责。
在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以提高施工的安全意识。
2.2工程项目进度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是指在项目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经审核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适当的方法定期跟踪、检查工程实际进度状况,与计划进度对照、比较找出两者之间的偏差,并对产生偏差的各种因素及影响工程目标的程度进行分析与评估,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监理单位、承包商及相关单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在工程进度计划执行中不断循环往复,直至按设定的工期目标(项目竣工)也既是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或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增加工程造价的条件下提前完成。
工程项目进度控制除监理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进度控制外,工程项目管理部也对工程项目进度进行管理。
工程项目管理部将按照监理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进度计划图检查施工进度,提醒监理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求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符。
为了保证建设工期总体目标,工程项目管理部可以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报审季度计划、月计划,再由监理报工程项目管理部,随时检查和督促。
工程进度目标按期实现的前提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受诸多因素影响,这就要求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事先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调查研究,预测、评估这些因素对工程建设进度产生的影响,并编制可行的进度计划。
然而在执行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影响进度按计划执行的其他因素,使工程项目进度难以按预定计划执行。
这就需要工程管理者在执行进度计划过程中,运用动态控制原理,不断进行检查,将实际情况与进度计划进行对比,找出计划产生偏差的原因,特别是找出主要原因后,采取纠偏措施。
措施的确定有两个前提,一是通过采取措施可以维持原进度计划,使之正常实施;另一是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按原进度计划执行,要对原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正后,再按新的进度计划执行。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是工程项目建设中与质量和投资并列的三大管理目标之一,其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
在一般情况下,加快进度、缩短工期需要增加投资(在合理科学施工组织的前提下,投资将不增加或少增加)。
但提前竣工为建设单位提前获取预期收益创造了可能性。
工程进度的加快有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而对质量标准的严格控制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进度。
如有严谨、周密的质量保证措施,虽严格控制而不致返工,又会保证建设进度,也保证了工程质量标准及投资费用的有效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管理不应仅局限于考虑施工本身的因素,还应对其它相关环节和相关部门自身因素给予足够的重视。
例如: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营销策划、开发手续、协作单位等。
只有通过对整个项目计划系统的综合有效控制,才能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
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很多,主要有: 1.来源于建设单位的因素 (1) 提供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错误或遗漏而引起的未能预料的技术障碍。
(2) 提供的控制性坐标点、高程点资料不准确或错误。
(3) 临时供水、供电工程相关手续办理和实施不及时,供应量不足。
(4) 办理临时占道、施工占地手续不及时。
(5) 地上、地下构筑物及各种管线搬迁工作拖延不能及时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
(6) 施工场地内树木的移植、更新、砍伐工作不能及时完成。
(7) 提供的图纸不及时、不配套。
(8) 建设单位依据市场变化及经营需要修改、调整设计。
例如:调整产品定位、调整使用功能、调整使用标准、甚至改变使用要求。
(9) 为了满足购房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而修改设计。
(10) 因市政配套、公共设施配套条件的变化而修改设计。
(11) 因采用不成熟的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或技术方案不当而修改设计。
(12) 承包合同中未涉及问题的谈判。
例如:材料替代、施工过程中指定分包商等。
(13) 承包合同内容、条件发生变化而引起的谈判。
例如: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工程内容、分部分项工程的抢工、材料设备供应方式及供应价格的变化等。
(14) 合同纠纷引起的仲裁或诉讼。
(15) 建设单位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供货不及时,数量、型号、技术参数与实际所需不符,货物产品质量不合格。
(16) 建设单位组织、管理、协调能力不足,工程组织不利,致使承包商、分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各工种、各专业、各工序的配合上出现矛盾,出现的问题亦得不到及时解决,无法按进度计划执行,打乱施工的正常秩序。
(17) 建设单位的主要管理者和工程管理人员流动或工作岗位调整使有关工作出现无人管或无人知道从而影响问题的解决。
(18)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授权不明确,致使监理人员不能发挥其应起的管理职能。
(19) 建设单位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资产重组。
(20) 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各种申请审批、审核手续的延误。
(21) 各种验收组织不及时,例如:验线、验槽、各种隐蔽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
(22) 开发资金不足,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
(23) 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例如:施工中遇到超标的地下水、流沙、地质断层、溶洞;发现地下埋藏文物、古化石、古钱币、古墓;发现战争遗留的弹药等。
2.来源于设计单位的因素 (1) 不能按设计合同的约定及时提供施工所需的图纸。
(2) 为项目设计配置的设计人员不合理,各专业之间缺乏协调配合,致使各专业之间出现设计矛盾。
(3) 设计内容不足、设计深度不够。
(4) 无健全的设计质量管理体系,图纸的“缺、漏、碰、错”现象严重,导致设计变更大量增加。
(5) 与各专业设计院协调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致使出现图纸不配套的情况,造成施工中出现边施工、边修改的局面。
(6) 设计单位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设计合同履约。
(7) 因各种原因设计院将设计任务分包,出现与分包方的合同纠纷而引起仲裁或诉讼。
(8) 不能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及时解决在施工过程出现的设计问题。
(9) 不能按时参加各种验收工作。
3.来源于承包商(分包商)的因素 (1) 项目经理部配置的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需要,管理水平低、经验不足,致使工程组织混乱不能按预定进度计划完成。
(2) 施工人员资质、资格、经验、水平及人数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3) 施工组织设计不合理、施工进度计划不合理、采用施工方案不得当。
(4) 施工工序安排不合理,不能解决工序之间在时间上的先后和搭接问题,以达到保证质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时间,实现合理安排工期的目的。
(5) 不能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调配劳动力和施工机具。
(6) 施工用机械设备配置不合理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7) 施工用供水、供电设施及施工用机械设备出现故障。
(8) 材料供应不及时,材料的数量、型号及技术参数错误,供货质量不合格。
(9) 总承包商协调各分包商能力不足,相互配合工作不及时、不到位。
(10) 承包商与分包商、材料供应商及其它协作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引起仲裁或诉讼。
(11) 承包商(分包商)自有资金不足或资金安排不合理,无法支付相关应付费用。
(12) 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3) 关键材料、设备、机具被盗和破坏。
(14) 施工现场管理不善出现瘟疫、传染病及施工人员食物中毒。
(15) 承包商(分包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相关合同履约。
4.来源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因素 (1) 原材料、配套零部件供应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2) 生产设备维护、使用不当出现故障无法正常生产。
(3) 运输方式及运力不能满足需要。
(4) 生产产品的型号、参数、数量错误或与样品不符、与合同不符。
(5) 生产产品的质量不合格。
(6) 包装、存储、运输及二次搬运不当造成货物破损和丢失。
(7) 与协作单位产生合同纠纷,引起仲裁及诉讼。
(8)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供应商的自有资金不足或资金使用安排不和理,无法支付相关应付费用。
(10) 供应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相关合同履约。
5.来源于监理单位的因素 (1) 监理项目部配置的监理工程师的学历、专业、资质、资格、经验、水平、数量、年龄、健康状况不能满足工程监理需要。
(2) 责任心不强、管理协调能力薄弱,不能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按计划实施。
(3) 监理管理机构调整、股权调整、人员调整、资产重组等原因无法按合同履约。
6.来源于政府主管部门的因素 (1) 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调整。
(2) 各种手续办理程序改变。
(3) 政府管理部门机构调整、管理职责调整、人员调整。
7.来源于社会和各种自然条件的因素 (1) 自然灾害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火灾等。
(2) 各种突发刑事案件。
(3) 重大政治活动、社会活动。
(4) 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发生故障而停止供应。
(5) 交通管制、交通中断。
从上述诸多因素影响工程进度的程度来看,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分包商)起着最主要的作用,设计单位和材料供应商次之。
建设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者要有效地进行进度控制,就必须对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
这一方面可促进对有利因素的充分利用和对不利因素的妥善预防及克服,使进度目标制定得更科学合理、更符合实际、更具有操作性,既积极进取又稳妥可靠;另一方面也便于事先制定预防措施,事中采取有效控制,事后进行妥善补救,达到缩小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实现对进度主动控制和动态控制的目的。
2.3工程项目投资控制 工程投资控制就是按照既定的造价目标,对造价形成过程的一切费用进行严格的计算,调节和监督,揭示偏差,及时纠正,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
工程投资控制是全过程的,贯穿各个阶段,对建设项目在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和项目实施阶段以及竣工结算阶段实行全过程的控制。
要有效地控制工程投资,应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与信息管理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其中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投资最有效地手段。
把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内,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以求在项目中合理地使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工程项目投资控制不是单一目标的控制,而应与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统一进行。
从整个项目建设流程上看,投资控制的重点应在项目决策和设计阶段,施工阶段作为一个项目的执行阶段其对整个项目投资的贡献是有限的。
对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工程项目管理部的主要任务是审核监理上报的进度款支付、签证、变更,也正是通过审核支付、签证、变更对项目投资进行控制的。
另外,工程项目管理部的技术管理人员还可以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技术提出或采纳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以达到节约项目投资的目的。
对于工程变更、签证,实行先审批,后实施的原则,做好事前审批、事中监督管理、事后复核确认,使工程造价变化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2.3.1细化施工管理,控制预算外费用支出 控制材料用量,合理确定材料价格。
在工程造价的控制中材料价格的控制是主要的,材料费在工程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重,一般占预算费用的70%,占直接费的80%左右。
因此必须在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合同中的材料用量控制,合理确定材料价格,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市场经济为材料的供应提供了多种渠道,而且材料品种价格繁多,建设单位预算人员及现场管理人员应密切注意市场行情,随着工程进展情况深入现场、市场,掌握第一手的施工情况及材料信息,为竣工决算提供有力的依据。
严把变更关,将工程预算控制在概算内。
在施工中引起变更的原因很多,如工程设计粗糙,使工程实际与发包时提供的图纸不符;当前市场供应的材料规格标准不符合设计要求等,这些问题的产生给工程造价留下活口因素。
所以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把变更关,严禁通过设计变更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设计标准,增加建设内容等,最好实行“分级控制、限额签证”的制度。
对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尤其是涉及到费用增减的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单位代表、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字,而且应尽是提前实现这类型变更,减少损失,因为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还需拆除,势必造成重大变更损失。
为此,建设单位应指派工程造价管理专业人员常驻施工现场,随时掌握、控制工程造价的变化情况。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随时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加强现场施工管理,督促施工方按图施工,严格控制变更洽商、材料代用、现场签证、额外用工及各种预算外费用,对必要的变更,应做到先算账,后花钱,变更一旦发生就及时计算因工作量变更而发生增减的费用,随时掌握项目费用额度,避免事情积压成堆,对工程造价心中无数。
建设单位的现场代表要督促施工方做好各种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记录和签证工作,减少结算时的扯皮现象。
许多工程就是由于现场签证不严肃,给工程结算带来非常大的麻烦,导致相当大的经济损失,因此严格现场签证管理,是施工阶段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
技术与经济结合,加强投资控制。
切实有效的投资控制,必须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所以建设单位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经济”观念、素质教育,培养实事求是的办事作风,协助施工方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全人、财、物,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质量。
施工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设计方联系,选择既科学又经济可行的解决方案,克服盲目指挥造成的浪费,充分重视节约投资的重要性,特别是负责项目的工程技术员应与经济人员相结合,从工程招标、合同谈判、造价预算、签付进度款到竣工决算、造价分析等,实行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2.3.2加强结算管理,严格把好审核关 在工程竣工决算时,建设单位的审核人员应坚持按合同办事,对工程预算外的费用严格控制,对于未按图纸要求完成的工作量及未按规定执行的施工签证一律核减费用;凡合同条款明确包含的费用,属于风险费包含的费用,未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违约等一律减费用,严格把好审核关。
道德,对工程量的审核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进行审核,不能多算或不按规则计算,在要求施工企业报送相应的工程计算式和材料用量明细表的同时,建设单位也要编制一份完整的结算书和材料用量明细,这样比照审核,才能做到客观、公正、合理,准确进行计量审核。
其次,在结算审核中,还应注意审核项目的单价、结算书中分项的正确性及程序及准确性,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分析计算。
要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招标工程的结算,投标人的综合单价一次包死不作调整。
结算时,实际发生的招标时所依据的施工图纸以外的工程量变更和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计算误差应预调整。
在工程量调整时的结算中,工程量清单中原有的项目,应按报价中的综合单价确定;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的项目,应参照类似工程项目报价中的综合单价商定;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现行预算定额及有关规定结算。
3.工程资料的管理 工程资料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是项目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实现项目目标控制的保证。
一个项目工程要保证一流的工程质量,其内涵也包括一流的竣工资料质量。
竣工资料作为工程验收和保证今后工程项目安全运行的重要文件,是工程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检修、维修工作的重要依据,所以,建设过程中必须保证竣工资料完整、准确、系统、规范、齐全、真实的记述和反映施工和竣工验收的全过程,做到原始资料图物相符,技术数据真实可靠,签字手续完备齐全,同时又要按规范标准填写,使之符合归档要求。
为此,我们要保证竣工资料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必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起: 3.1从工程项目立项抓起是做好竣工资料的前提 从工程项目立项开始就设立工程项目资料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资料的指导、监督。
竣工资料编制工作实行“三同步”管理制度,即工程立项开始与竣工资料收集同步;工程施工过程与竣工资料形成同步;工程完工验收与工程竣工资料验收同步。
将资料管理贯穿到工程施工全过程。
3.2建立健全资料管理制度是做好竣工资料档案的工作基础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在工程建设初期(而不是中后期)就应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资料形成过程中各自的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
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和监理单位,在项目开始之初就应制定出一套可行的、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竣工资料所要求的表格及样本,以便于各参建单位在工程资料整理过程中有依据,好操作,这样,才能避免资料格式的多样性、不规范性。
只有加强工程建设各阶段档案资料的有序管理,才能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及图纸内容的准确、齐全、规范,才能保证施工技术资料记录齐全、签署完备,原始材料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可靠。
3.3加强过程控制是保证竣工资料真实有效的手段 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到工程建设与资料整理同步进行,避免施工与资料整理两张皮,切忌先完成施工任务,而后补资料的现象发生,负有管理职责的档案资料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单位的资料的同步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检查。
总之,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对于一个工程建设项目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质量的优劣以及效益的高低,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管理者要搞好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控制,必须明确其相应的职责,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实行奖惩制度,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有效地发挥工程项目管理的作用。
(作者单位:四川三岔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水工安全知识演讲稿。
。
。
5分钟左右。
。
急。
。
。
。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及电工操作用品用具和相应绝缘用品;2、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要求,对设备5台以上,总容量在50kw以上应编制专项用电方案,明确设备数量和容量及相关防火措施;3、 方案编制、报验审批后,严格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专项方案。
采用“TN-S”的供电系统,严格执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实行配电;确保临时用电安全。
4、 在一个配电系统中,自总配→分配→开关箱。
其保护零线除在总配电处做重复接地之外,同时还应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不应小于3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单机设备的保护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且接地桩材料宜采用A一级钢材,不宜采用螺纹钢材,接地线宜采用多股铜芯线,不宜采用铝芯线。
5、 分配箱和开关箱应采用标准箱,能够防止相应的碰撞而不损,有门锁和防雨设施,箱内闸具应按要求配置,线路做到上进下出,有防水弯。
总配至末级开关闸具应标明控制范围、使用设备名称。
6、 遇到线路或设备检修时,应断电并挂牌,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带电操作和检修及不知名人员乱推闸;建立临时用电档案,填写和记录好每次检测检修内容,做到有资料可查。
7、 移动箱、开关箱(含插座),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谨防误操作而导发人员触电事故发生。
分配箱与开关箱之间的距离不应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固定的设备水平距离不宜大于3m.分配箱、开关箱的闸具都应按匹配选择。
如末级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一般应选择不大于30mA。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对于潮湿环境和有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开关箱的安装位置应便于操作,箱底至地面高以1.3m~1.5m为宜,且应安装端正、牢固、干燥、通风处。
8、现场照明:应采用单独的照明回路和专一开关箱及闸具,线路布置,线径选择、灯具、开关安装应按照明用电进行配置和安装。
对于特殊场所的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照明。
9、 坚持工作岗位,牢固树立安全用电责任心、勤快服务、随叫随到,确保施工安全用电,不违章操作。
10、 加强巡视多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